瑞星卡卡安全论坛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49:00
妙,妙!我心欢喜莫名,只觉遇上知音。身边围绕我的女子不少,但鲜少有如她一样的既有美貌又有智慧。我喜欢这个有趣的女子。
我请问她的姓名,她狡黠地笑,你刚才不是已经叫我胭脂了么?
呵呵。好名字。只是略嫌单薄了些。我为她妩媚的笑靥倾倒。
胭脂推开车门,下车道,相逢有缘,相见有期。多谢顾先生相助好意。
此时,天色将明,东方隐隐喷薄五彩缤纷的霞光。我离去前犹恋恋不舍。我总恍惚和胭脂是有缘之人,这个女子我是见过的。
从此,我正式追求胭脂。每天给她送大束的香水百合。有空便到片场看她拍戏,亲自煲一手靓汤带去给她滋补。
胭脂微笑地接过大捧的百合花,亲了我一下道,家杰,你就不怕宠坏我么?
我陶醉在她身上的清香中,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宠坏你的机会。感谢你愿意给我这个荣幸。
我们在一起很快乐。胭脂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孩子。她是会和我通宵达旦的玩红楼梦填字游戏,下棋,听古典音乐,帮我搜集旧唱片,陪我安静地在西墓园散步,不说话的时候总是微笑凝视着我的好女子。我爱她。毫无疑问。为此,我甚至动了与她结婚的念头。
当然,行内也有风言风语。有人告诉我,胭脂出卖色相才换来大红大紫。说这话的人是与我有生意来往的老张。他冷笑,老顾,我劝你不要太认真。这种人尽可夫的拍戏女子,玩玩可以,但无谓搭上大半身家。
我涨红了脸,慢慢站起,挥手便冲他脸上打去一拳。老张大怒,捂着脸骂我,你疯了,为这样的女人与兄弟断绝交情?!
我沉声道,胭脂是我的女人。我不管她过去怎么样,她现在是我的女人!你侮辱她便是侮辱我!
老张忿恨离去。我为此赔掉一单生意。可这又有什么紧要呢?我只觉得这世上什么都不再有胭脂的笑容那么重要。呵,我仿佛是传说中被女鬼迷的书生,心甘情愿地为她奉上全部精髓。胭脂,胭脂,她是那多情的女鬼。
我抱着她柔软的身体,抚摸她绸缎一样光滑的皮肤,吸吮她花朵一样清甜的嘴唇,心醉神迷。胭脂,我爱你,爱你若狂。我不能自拨的说,嫁给我吧,好吗?
胭脂象一条鱼般从我怀里滑走。她坐到梳妆镜前,懒懒地,一下一下地刷着她那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笑说,家杰,我只是一个拍戏女子。
嗯,我更怀疑你是一只夺人精魄的女鬼。我开玩笑。
胭脂转脸看我,似笑非笑,多少人已经传说本城最有英名的顾家杰正被鬼迷。否则怎么会丢了生意也不管,只顾着日日往片场听人差唤。据说,这不是你往日作风。
她眨眨眼睛,我要是一只真的女鬼,家杰,你不怕么?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走过去抱紧她,闻她发上的清香。
胭脂闭上眼睛,好吧,待我往国外拍完这部电影的外景,回来再商量。
去多久?我也陪你。我忙道。
胭脂咭咭地笑起来,别再给人笑话了。家杰,好好打理一下生意,我去三个星期便回来。
什么,三个星期?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胭脂,你回来的时候,我已经行将入土,老得不能动了。我夸张地道。
胭脂说,我也老了。你看这里,一根白发。她惆怅地。这口青春饭是再也吃不久了。
我忙仔细地为她拨去那根灰白的头发,珍惜地放进我的皮夹中,对她说,此乃稀物,不可多得。他日拍卖行里可争到天价。
胭脂嗔道,家杰,你总是没一句正经的。她叹气,我也厌倦了。在这圈子里混了几年,不上不下,不红不紫,白沾了一身的腌月赞气。
所以,我趁势说服她,有岸可靠快上来了,洗尽铅华,嫁作商人妇罢,我顾家杰也不见得映丑了你。说着,我从包里拿出早已经准备好的一只铂金钻戒指,打开送到她面前。
嗳,你知道的了,我顾家杰还不是很有钱,二克拉的钻石呢,的确小了些。不过镶工还精致,戴在你纤纤葱指上是最合适不过了。我微笑道,你要嫌小呢,也可以去换只麻将牌一样的顶在手上,只是我很害怕有人妒忌呢。
胭脂盈盈地笑起来。你知我素来最讨厌打麻将牌的。
我大喜,不嫌小也就是答应了?我赶紧将钻戒往她无名指上套。好,交易成功,不许反悔违约。
胭脂凝视我许久,家杰,遇见你是我的福气。她把头靠在我肩上,只有你,是真心的对我好。
那么快快以身相许,给我们顾家生十二个孩子,也就是最好的报答了。我笑嘻嘻地,一脸得意之色。
胭脂啼笑皆非。要死,家杰你竟敢当我是母猪,不睬你了!她详装恼怒地背过了身子,嘴角却是含笑的。
胭脂出国拍片,我留在本地,生活忽然失去了重心和颜色。胭脂走前给我一套她公寓的钥匙,叮嘱我得空便上她家为她阳台上养的花草浇水,给厅里一缸热带鱼喂食。这天,我打开她家门,权充钟点工,为她大小姐收拾房间。
胭脂独自住二室一厅的套房。整室装修主调为白色,朴素得很,一点不似明星气派。厅内一式白色的家具,水晶花瓶子里插白色的姜花,地上铺了灰蓝色的木地板。没有电视机,只有一套昂贵的欧洲音响,数百张珍贵的原版唱片。小书房里崭新的电脑,一书架子文艺小说、表演理论、流行杂志等书籍。我摇头微笑。胭脂的爱好太广泛,幽默漫画也收集一大叠。书房一面墙壁挂了大幅洁白幕布,还有一架先进的镭射放影机。胭脂拍摄过的几部片子随便的搁在几上。呵,她爱躲在这儿看她们圈子拍的小电影。我走出阳台上,触目是一片生机盎然的绿叶红花。我深呼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在这里居住真舒服。无疑,胭脂是很会享受生活的女子。
我倒了一杯清水,坐在厅中柔软的沙发上休息。沙发上一堆报纸信件,想是胭脂临出门前收取却来不及拆阅的吧?一叠费用甚巨的账单。这个女人,每月开支原来如此庞大,我骇笑,她随便披在身上的一件白衣服原来也抵值普通人家三个月的家用。只是,她奢侈的生活方式一向靠什么支持?我有些不快。我想起别人的闲言闲语。一封信注明是林求知医务所所寄。是通知胭脂下周一约会改期的时间。林求知医生?我诧异,他是本市有名的心理医师,胭脂竟也要前往他处诉说心事么?我忽然想,胭脂到底还有多少秘密是隐藏着我的呢?
我控制着自己的好奇心。我告诫自己,胭脂的过去,除非她本人愿意对我全盘托出,否则,最好装聋作哑,若无其事地让它沉没。可是,我到底是妒忌的,我不能忍受目前,我竟然还不是她最信任依赖的对象!
晚上,胭脂给我电话的时候,敏感地发觉了我的异常。以前,她说什么我都笑着听,认真回答。今天,我词不达意,语言尖锐。我忽然发现,我们一直在说的都是普通男女之间打情骂俏的无聊话。或者说一直来都是我说她听。胭脂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她的过去她的出身她的喜怒哀乐。我内心大为吃惊。
胭脂,我悲哀地问她,告诉我,你到底有多少秘密不为我知?
胭脂十分的镇静。家杰,她说,你终于怀疑我了。你和别人一样,终于不能坦然地接受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
不。我软弱地辩白,胭脂,你知道我深爱你。我渴望和你合二为一。我不介意你的过去。今天我已经是你未婚夫,难道说还没有资格了解你的所有么?
胭脂沉默许久。她轻轻叹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只得口头大方罢了,我原来不想这样试验你的。也许,我根本不该这样子试验你。人性中,最脆弱的便是情爱中的猜疑和妒忌。
我冷汗淋漓,我忽然意识到,我真的是做错事了。
胭脂轻声说,家杰,你已经去过林求知医生处了,是么?想必你已经清楚我不堪回首的过去了,又何必逼我在你面前承认呢?
我默认,惭愧地握紧了拳头。是的,我用一张数额不小的支票买来了胭脂的秘密。胭脂曾为某老人情妇十年。是他一手捧红胭脂,一手琢磨胭脂从一粒粗糙的石子成为一颗光彩夺目的珍珠。她的一切由他供给,没有他,便没有今天的胭脂。
我的声音沙哑,胭脂,你是被迫的,是么?
被迫?胭脂在电话那头失笑,我可以想象她惯有的似笑非笑的样子。她同情地说,家杰,你不要自欺欺人。我是心甘情愿的。在那个时候,我也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且,那人给予我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满足。是他全力培植我成才。他要我有一天离开了他,我也能凭借我的聪明美貌和财富,更好的生活下去。家杰,我也不知是我天真或是你天真呢?你还记得你三十六岁生日的晚上么?我无意中遇见了你,你醉了,在我怀里絮絮地说了许多话。你温暖的眼泪湿了我的白衣,我的心因此被你浸得柔软……胭脂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呵,那一刻,我确信我们是可以相爱的。
有如晴天霹雳,我的思想清醒过来。原来,那天晚上的白衣女人是真实的,她便是胭脂!一时间,零零碎碎的记忆拼凑起来了,那张约会的字条,西墓地巧遇胭脂白鬼戏,胭脂身上似曾相识的香水味道……我怔怔地呆在当下。那一边,胭脂安静地说,我一直对我自己的生活没有安全感。我的心理有巨大的阴影,所以我固定地往林医生处候诊。想不到,这老家伙贪图钱财,轻易地把我的秘密卖给你了。家杰,你何必这样的心急?有些事情,你何必一定要知道?无知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
胭脂,你原谅我!我急出一头的汗,嚷了起来。
胭脂不发一言地把电话挂了。
我这时候才明白自己原来是多么狷介庸俗的男人。口口声声的说爱,其实根本不懂什么是爱。男人们都是这样的自欺欺人。到底,我也不能无条件地接受一个复杂的女人。胭脂曾经说,大凡有选择、有条件的爱情便不是真爱。真爱何需讲究条件?好比押大小,下了注便应当义无反顾了。
我一夜心痛如绞,辗转不能成眠。胭脂拒绝再接我的电话。客房的电话断断续续地传来“嘟-嘟……”的声音。我苦笑,她一定是把电话搁起来了。我知道,她是生气了。也许,她根本不需要我的解释。象她这么聪明玲珑的女人,看明白了一样事情,便不再需要别人的解释了。我不了解她,我又何曾了解过自己?我呆呆地,只在心里反复的想,我要失去胭脂了。我要失去她了,我怎么能失去她?
天亮,我吩咐秘书为我订机票。我要亲自前往胭脂面前请罪。这时候,电话响起,是胭脂剧组的导演,他心急如焚的说,家杰,胭脂不见了!
很久很久以后,我依然是一个人,来到西墓园为我的母亲扫墓。阳光灿烂,五月的春野美丽宁静。在太阳底下,阳光和阴影永恒存在。我照例为三十六号和三十七号放上一束姜花,点上二柱香。我的母亲温柔地对着我微笑。我从小便知道她是一个不快乐的女人。她笑起来永远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忧愁。我恍惚地发觉,胭脂的微笑和我母亲的微笑是多么的相似。我的母亲,生前也曾为人情妇,至死仍然在等一个人回家的脚步。我默然坐在地上,怜惜地想。胭脂,这是我唯一没有告诉你的秘密。我想到她,心底又隐隐地疼痛起来。
胭脂无声无息地从我们原来熟悉的世界里消失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那里。她最后拍摄的影片《胭脂》成为当年度最热红的电影。媒介们将胭脂和她的片子大肆炒作,但他们是不关心胭脂笑容底下的忧郁的。
只有我知道。胭脂,你曾经说,每一道阳光的背后都有一道阴影。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世间美好的感情,美好的女子 ,美好的景色,莫不如此短暂么!我感慨。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慢慢地向我这里走来。原来是墓地管理员。他向我打招呼,顾先生,你又来了?真是有心人哪。
我笑笑。他走到三十六号前,说,顾先生,我忘记告诉你了,这座是无主墓,早些时候有人把它迁移了。今天有人出资买了下来,过二天有位顾老先生的骨灰下葬在此。
我不出声。他并不知道,那位顾老先生便是我生父。呵,他终于也敌不过无情岁月,归宿在我母亲旁边了。他生前不能常陪她,死后终于可以选择了这个地方永远安慰她了。我低下头,疲倦地闭上眼睛。
迷糊中,我睡着了。我好象又闻到隐隐约约的姜花香味,听见轻微的叹息。仿佛有白衣一闪而过。
我不敢睁开眼睛。
胭脂,是你么?
是我。我回来了。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拂过我的脸颊。我好象又听见胭脂吃吃的笑声。家杰,她最爱这样笑我,家杰,你总是这么的爱流眼泪。
我心酸地捉住她的手,缓缓地睁开双眼。强烈的阳光照射在我脸上,我感到幸福的晕眩。
胭脂,你永远美在我的回忆里。你和我的寂寞,无所不至。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0:00
爱上一个人
我叫阡陌,虽然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样子,可是事实上我已经满二十岁了。
我的家是一座二层的别墅,楼上是生活区,楼下是爸爸的私人画廊。画廊很清幽,来到这里的人都会觉得有一种沉淀的感觉。在这样的环境里赏画,会觉得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好像飞起来一样。
爸爸是个有名的艺术家,大学教授,他的画廊并不是为了盈利,从来只对他的学生开放。里面多数是他收藏的作品,也有少部分是他的得意之作。除了是个很有才华的艺术家,他还是个好父亲,不管怎么忙碌,每次回到家,爸爸都会来看看我,和我说说话,虽然通常是他在说,可是这种温馨的感觉却是很幸福,很窝心的。爸爸常常叹息,说我可怜,还说以后他一定会好好保护我,不让我受到任何伤害,还会对着我落泪。这让我很费解,我明明很好啊,我很快乐啊。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安慰爸爸,只好拼命的微笑,想告诉他我很开心。
这样的日子,很平淡,一天有一天,可是我很喜欢。
可是这样的平静终于被打破了。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画廊里没有什么人。正当我觉得无聊的时候,一个年轻的男孩子走了进来。他瘦瘦高高,及肩的长发,随意又潇洒。一双星辰般的眸子,嘴唇像鲜艳的花瓣。霎时间,我觉得被一股电流击中,不知道是怎样的父母,可以孕育出这样灵秀的人物!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贪婪的汲取他的美丽。不知道他是不是感觉到了我的目光,转头向我的方向,我很紧张,以为他一定会说我很没有礼貌,可是他只是不在意的笑了笑,便专注在自己面前的画上。我一直也不能让自己的目光离开他半步,可是一直到离开他也没有再看我一眼。突然,我觉得很失望,身体里的某个地方隐隐作痛。
从那天起,他每天都会到画廊里一个小时,风雨无阻。也是从那天起,我会每天期盼,期盼这个美丽的男孩子的到来。我开始觉得不安于画廊的平静。我不会再专注在画上,而是时时努力的聆听爸爸学生的对话,希望从里面找到一丝半点的线索,让我可以更多的了解那个男孩子。就连和爸爸的相处时间,我也不会像以前那么专心致志,思绪随时会飘向那个年轻人。
时间对我来说是个煎熬,我焦急而迫切的等待着他,只要他能看我一眼,我也会开心好久。但是这样的时候并不是很多,他总是专注在画上,很少注意我。我觉得很烦躁,有的时候甚至觉得对他有些怨恨,为什么他不能体会我得感觉呢?我觉得这样的日子让我快要爆炸,疯狂。我多么希望他能来到我得面前,让我告诉他我是多么的渴望他的到来,我是多么的--喜欢他。
我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也许是十天,半月,亦或是几个月。终于,一个下午,他慢慢的向我踱来。刹那间,我居然欣喜的不只如何是好,紧张,羞怯,高兴?我只能傻傻的望着他,不停的微笑。他终于来到了我得面前,上下的打量着我。最后盯住我得眼睛。可是他的眼神只有探究和疑惑,没有一点点的喜欢。我突然很失望,难道他真的不知道我有多么的喜欢他?!不知道这样互相注视了多久,他突然摇了摇头,转身要离开。不要!我对自己大叫,我终于不顾一切的伸出手拉住了他的衣袖。我不要让他就这样离开!他霍然转身,不可思议的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拉着他衣袖的手,眼神里充满了恐惧,然后猛然甩开我的手,狂奔了出去。留下我一个,茫然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我只是想告诉了我有多么喜欢他,难道错了么?!
从那天起,他再也没有出现过。我很失落,但是更多的是后悔。如果,如果早知道这样,那么我一定不会拉住他的。至少我还可以每天看到他,即便是远远的,对我来说也是很幸福的了。五天过去了,他还是没有出现,我开始变得焦躁,担心他怎么了。我努力的听他同学的对话,可是一无所获。终于,两个女生的对话引起了我的注意。‘知道么?三班的罗杨被车撞死了!’‘真的?!’‘嗯,就是五天前从这里离开时。’‘真可怜,帅哥啊!’‘听说像发了疯一样从这里冲到街上,不知道怎么回事啊’‘是啊!——’我再也没办法听下去,只觉得身体里的某个地方一阵疼痛!五天前,罗杨!那不是他么!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我只是爱他啊!怎么会变成这样呢!身体离地疼痛越来越剧烈,眼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流了出来,然后便一无所知,模糊中,我觉得自己在从身体里疼痛的地方裂开,慢慢粉碎——
后记:据悉,本市一家私人画廊里,一名为欢心的白玉雕像突然爆裂成粉。两名参观的女生受惊过度正于医院治疗。据两名当事人称,此雕像碎裂时曾流下一行血泪,诡异异常。现在不能判断此雕像碎裂原因。此白玉雕像为画廊主人为纪念早夭的女儿精心刻制,今无故突然爆裂,主人伤心异常。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0:00
两滴血
作者:麦洁(magicmaid)
夜。
四周一片漆黑,沉得象墨一样,没有星,也没有月。
伸出手,手臂仿佛探进了一个不可知的世界,又仿佛探入了墨里,又仿佛,手臂已经就此离开了身体,不知去向了。
泪,慢慢滑过我苍白的脸庞。
“你没有前世!也不会有来生!”
那个冷漠而尖细的女声象夜一样无处不在,它一次次冲击着我的耳膜。
我用双手抱紧了头,捂住耳朵。可是,还是躲不过那声音的冲击。
“你没有前世!也不会有来生!”
“不!!!”
我尖叫起来,我在黑暗中奔跑,不理夜的黑。
我什么也看不见,脚下的路柔软有弹性,空气中弥漫着恐怖和腐败的气息,还有一种淡淡的血腥味,淡的如同葡萄酒中极低度的酒精。
我不辨方向,也不想辨方向。
下一步,我的脚会落在哪里呢?管它呢!只要让我逃开这无处不在的声音,即使前面就是悬崖呢!我也一样跳下去!
前面真的是悬崖。 我一脚踩空了,身体往下掉,风呼啸着在我的耳边吹过。
我不停地,下落!下落!!下落!!!无止尽地落……
终于停住了下落的感觉,好象身体突然间没了重量,我飘浮在空中。
然后,我感觉到一双手抱住了我。
刺耳的声音没了。
空气中漫上来一股血腥味,甜甜的,鲜鲜的,象午夜初初绽开的兰花,充满着极尽的诱惑和迷惘。
我再次醒来。
夜,并不象梦中那样深沉。
街上那彻夜亮着的街灯,昏黄的光透过落地窗帘,浸进了我的卧室,柔柔的。
我拥被坐在床上,从床头上拿起香烟和打火机。
打火机的火光在暗夜中一闪,耀着了我的眼。在打火机闪着火光的一瞬间,还有一样东西的反光也一闪,耀着了我的眼,也耀着了我的心。
我深深吸了一口烟,把它吞下去,让它在肺里打个转,再缓缓地从鼻腔中喷出。
拿起床头柜上那枝水晶玫瑰,在窗外透进来极淡的灯光下看她。
她是不是开了一点呢?我看不出来。
也许,她在每个我发恶梦的暗夜里,都在偷偷地舒展,偷偷地绽放?
我真的看不出来。
我不该去算命的,我想。
在街上的人流中穿过。
我茫然地看着街头霓虹灯火,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我不知道。
在我等了三年之后,浩终于向我求婚了,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我说:“好!”我看见浩的喜悦,也感觉到自己的喜悦。
我终于得到了。
我的失落感是在我答应浩的求婚后,慢慢从我的心底里一点一点地渗出来的。
我得到了,但也在失去着。
我苦苦等待了二十几年,好象不全是为了等浩。那么,我还在等谁或是等什么呢?
血液在我的身体里流动,一边滚热,一边冰冷;我的眼睛,一边是红色的,一边是蓝色的,左眼是熊熊烈火,右眼是千年寒冰;我的舌尖上,一边滚动着呢喃软语,一边吐出杀人无血的利刃……
我是谁?
那个暗夜的街头,飘荡到十字路口时,我看见了十字路口的那张桌子,和桌子后面那个黑衣的女人。
她一直在看着我,我知道。
我在她的注视中走到她的桌前,坐下,看着桌上那颗水晶球,还有那本三世书。
“你,能知道我的前世和来生吗?”
那女人久久地疑视我,我感觉到她眼中的同情,温柔,无奈,还有怜悯。
不!我不需要怜悯!
我站起身来就走。
“你没有前世!也不会有来生!”她的声音冷漠而尖细。
我蓦然转身,直视她的眼睛,她的眼光与我对视着,眼睛中依旧带着同情,温柔,无奈,还有怜悯。
她递给我一样东西,却是一枝雕刻精美的水晶玫瑰。
“水晶玫瑰开败的时候,就是你生命结束的时候。”
水晶玫瑰也会开花吗?我把那枝水晶玫瑰插在床头的时候心里这么想,有谁会相信水晶玫瑰会开花呢?但是,我相信。
我仍在暗夜的街头游荡,我想再见到那个黑衣女人,我想问她为什么,为什么我没有前世,也不会有来生。
但是我终于没有再遇见到,或说是没有再找到她。
我不知不觉走进了一家古董店。
从店外落地玻璃窗,我看见了一件瓷器,那是一个花瓶。
古董店里没有人,我径直走过去,拿起了那个花瓶。
这是一个细颈白瓷底的五彩花瓶,瓶上是一个着黄衫的女子,半依在曲廊的栏杆上,栏杆外是一个荷塘,开着朵朵粉红色的荷花,浓疏有致的荷叶下,一对彩鸳相偎依在一起。
不知为什么,我一眼就喜欢上它了。
我细细看着那个花瓶,看着那花瓶上的黄衫女子,后来,我笑了,我想,我之所以一眼就喜欢上这个花瓶的缘故,是因为那瓶上的女子有几分象我吧?
真的,那瓶上的女子虽然很小,却是画得极精致,那依栏的慵懒样子,那茫然的表情,还有那五官,真是有七八分象我。
“小姐喜欢吗?”一个声音在我毫无心理准备时响起,吓了我一跳。
转身看见身后站着一个三十来岁男人,英俊的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
不知道为什么,转头的那一瞬间,我的头脑里一片迷惘,好象有很多的东西向我涌来,又象有许多的东西抽离我的身体而去。
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我勉力镇定下来。
那男人的脸上仍带着迷人的笑。
“多少钱?”
男人摇头。
“不卖吗?”
“不是,”男人低沉的音调让我觉得如此熟悉,“她是无价的。”
“无价?”我笑着把花瓶小心地放回架上,“看样子我是买不起了。”
“如果小姐喜欢,”他沉吟着。
故意想敲我?看他样子是在想怎样出一个高价,把我给狠狠狂宰一刀。
“小姐如果是真的喜欢,我可以不要钱。”他仍旧微笑着。
天哪!他想干嘛?白送给我?没那好事,一定心存不良!
“没价钱的东西我不要!”说完我转身就走,可是,我的腿象被什么牵住似的,不愿迈开脚步走出去。 可我还是把那双没用的腿给扯了出去。
我一夜不停地做梦。
我没再梦见那个黑夜,我却梦见了古董店的老板,他穿着一身银色的衣服,披着黑色披风,象童话中的王子一样走向我。
然后,他用一把半尺来长,银色的马头刀,割破了他左手的中指。
我听见他在对我说:“我给你一滴血……”
我终于没有忍住,我再次去了那家古董店。
店老板——那个英俊的男人,好象算准了我会回来一样。
他微笑着,那种自信的微笑让我有点恼火。我之所以没有发火,是我发现,那个花瓶和古董店老板带给我的诱惑力,远远大于我的气恼程度。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0:00
我再次细看那个花瓶,并用手抚摸它。
这一次,我发现在那黄衫女子的黄衫上,在一点暗红色的东西,我用手擦了擦,擦不去,显然是烧成窑时就那样。哼,这瓷有了这么点污迹,可就不值钱了!
“这里是有点污迹,”老板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但这可是真正的古物,康熙年间景德镇御窑的瓷器。其实,这一点的污迹才是最珍贵的,这里还有个故事呢!”
“哦?”我半扬起眉头,半信不信的表情。
“有一个年轻的画匠,是在景德镇御窑里专给瓷胎上釉的。一次,他在给一个细颈花瓶上釉时,不小心弄破了中指,一滴血沾在了瓷器上,和画上的颜料混在了一起。本来这样,这个瓷胎就废了,不能再进窑烧的。但是年轻的画匠极爱这个瓷瓶,就偷偷找人带进了窑里。谁知这一烧,却使这滴血凝聚了天地之灵气,化为了一个精灵,附在这瓶上了。”
“哦?”我看着他,“说鬼故事吗?”
“你不信?”他仍然笑着,“以后你就会信了,你不觉得这瓶上的黄衣女子很象一个人吗?”
我忽然想起了那梦,他在梦中对我说:“我给你一滴血……”
还有那个看三世书的黑衣女人的话:“你没有前世!……”
难道他说的这个故事就是我的前世?而他就是那个弄破了手指的画匠?
我用迷离的眼光看着他,我脑海里一片迷惘。
然后,他忽然就抱住了我,用力地吻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吻得我脑海中一片迷离,吻得我不记得我是谁,而他又是谁。
我自然而然地回应着他,用力地抱住他,享受他怀里的那黑暗、潮湿、迷离还有甜丝丝的血腥的味道。
我把自己交给了他,一个陌生的男人。
那时,我不记得我已经答应了浩的求婚,我也记不起世间的道德观念,我应该把我的初夜留给我的丈夫……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只是顺着身体中的欲望,让它在那极度的诱惑中自然爆发。
做完的时候,我伏在他的怀里哭了。
我看见他的眼中也满是自责,他用力地抱住我,他吻着我脸上的泪。
我看见身边的那个花瓶,于是轻声问他:“那瓶上的精灵,现在还附在瓶上吗?”
他眼中的自责更深了,“不,她不在瓶上了。因为她爱上了那个画匠,为了她的心愿,所以她投胎来到世间,要和那个画匠渡过人世的一生,完成她的心愿。”
“她死了以后,还会化为精灵,再回到花瓶上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我也不知道。”他的眼神和我的一样迷惘。
我带着他送我的花瓶离开了古董店。
也许,我就是那个花瓶上的精灵,而他就是那个画匠?我这样想着,也许我找到浩只是我不记得我来世间的目的了?
我在暗夜里再次梦见他,他对我说:“我给你一滴血……”
再次去古董店,他已经不在了。
古董店的门已经关上了,门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此店出租,有意者请与店主联系:XXXXXXXXXXX.”
我试着拨了那个手机,接电话的是一个声音沙哑的男人:“喂!”
我无声地挂了电话,那不是他。
他为什么离开?
我又开始在暗夜里飘荡。
暗夜,可以包容一切,包括我的思念。
夜很深了,我走过一个街心花园,花园里黑黑的,不知为什么,我转身走进了花园。
其实,去哪里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我只是不想回家,回家,对我来说意味着想起浩,我已经很久没与他联系了。
而且,我害怕睡觉,睡着了,我就做各种我不明白藏着什么玄机的梦。
花园里很安静,街上有街灯照过来,不太暗,也不很明亮。
我象散步似的,在花园里四周走动着。
然后,我听见一个细细的喘息声,就在我旁边的树丛里。
我轻轻拨开树丛,借着微弱的街灯,我看见树丛中的两个人,一个黑衣的男人,正俯身在一个女人身上,我看不清女人,只是从露出来的腿上判断的。
“晦气!”我想放开树枝的手动了一下,树枝碰在了一起,发出簌簌的声响。
伏在上面的男人听见声响转过了头来,可是,我却吓呆了!
我看见了我一直在找的那个男人,他,那个古董店的老板,他的身体下面是一张苍白的女人的脸。
我极度惊讶和害怕!
他,嘴上露出两个一寸来长的獠牙,满嘴的鲜血,正瞪着眼睛看着我!
我恐惧地忘了放下树枝,更忘了转身逃走!
他一下子就出现在我的身边,我看见他的嘴上已经没了獠牙,也没有血迹,他伸手想抱我,我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推开他,狂命地奔跑出去。
我在暗夜里没命地狂奔!
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也不知道我想做什么,只是没命地向前狂奔!
与其说我是害怕,不如说我是愤怒。
我愤怒,他对我说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他要了我身体,他让我相信,我和他是转世来完成那个美丽爱情的……
我相信了一切,不能也不该信的,而最后,我发现他不是我命定的那个人!不是!
可是,我最恨的还是我自己呀,即使这样,我发现我还是想他!
我终于脱力地倒下了,我脸上满是绝望的泪痕。
夜更黑暗了,这是黎明前的最后一刻。
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我面前,我一惊,以为是他,抬头却看见是个蓝袍道人。
道人蹲下来,看着我说:“你面色青灰,头顶一道黑气,必是撞着了不干净的东西。”
我没说话,他的眼神在黑暗中依旧清楚无比,带着一种蓝色。
“这里有一把木剑,如果你再遇上那脏物,就直刺他的心脏,他就会死了。”
我用颤抖的手接过木剑,定定地看着那道人。
“不用害怕,一剑就要杀死他!要不,他反而会害你的。”
道人用他蓝色的眼神盯着我,我的心头一片迷朦。
“记住!一定要一剑刺入心脏!”道人的口气十分严厉。
“我记住了,我一定会一剑杀死他!”我木木地重复着。
我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微亮了。
我打开灯,看着那个摆在矮柜上的花瓶。
有人敲门。
是谁呢?我从猫眼里看见是他。
我回身拿了木剑,藏进我的袖子里,然后从容地打开了门。
我把他让进我的客厅,顺手关上房门。
“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我柔声问他。
他走到矮柜边上拿起那个白瓷花瓶,微笑着说:“它在哪里,我都可以找得到!”他的微笑依旧那么迷人,我的心也一阵阵地痛。
我走近他身边,他没拿花瓶的那只手轻轻搂住我的腰,我一只手揽住他的颈,踮起脚,微微翘起红唇,另一只手却慢慢将木剑抽出来。
他微笑着吻上我的唇,我的木剑也刺入了他的胸膛!
他的吻还是那么极尽诱惑。
疼痛让他全身一抖,那只白瓷花瓶从他的手上落了下去,可是他却没放开另外一只抱着我的手。
“这剑是在哪里来的?”他看着胸膛上那把直没入柄去的木剑。
“一个道人给的,他穿着蓝色道袍,有着蓝色的眼睛。”我的心也好象给剑刺了一样,痛,极度得痛!
“是他!这个卑鄙的家伙,他利用你!”
我看见他的血慢慢从伤口处渗出,紫色的,紫得象是勿忘我的花朵。
“你这个小傻瓜,你上他当了,这样你也会死的,你再也无处可去了。”他的眼中无比地痛,他指着地上的花瓶说:“你的栖身处没了。”
他的血沾上了我的身体,我忽然间清明无比,我看见几百年前的一切。
我在花瓶中,我看着那个画匠,却是浩。我,爱上了那个给我生命的画匠,我想和他在一起。一个黑夜里,一个穿银色衣服,披黑披风的男人向我走来,他对我说:“我给你一滴血,化做你的身体,让你可以去人间投胎,和你相爱的人在一起。但是,你要答应我,在你渡过世间的一生后,你要和我一起走,你肯不肯?”我于是答应了他,我看见他的中指有一滴紫色的血滴下来,瞬间化做一个淡如烟般的女子,那就是我。
“我忘了一点,我的血里带着我的信息,所以你已经不再是瓶中那个精灵了。”
是的,我的身体是他给的,而我的灵魂却是浩给的。所以,我总是不断在矛盾,一边是热血,一边是冷血!
他的血越流越多,紫色的勿忘我在他身上盛开!
“我不该来找你的,但我忍不住,你是我的一滴血,我想你。可是,我却害了你!”
我的泪流下来,我的心巨痛无比。
他再次吻着我,我象第一次一样迷乱,我想让他进入我的身体。也许,我和他本来就是一具身体,因为,我是他的一滴血。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选择跟他走。但是,却不会再有机会了。
他的身体慢慢变冷了,我的身体也在变轻变淡,在他血流完的时候,也是我消失的时候,我是依俯在他生命和身体上的一棵寄生草,我只是他的一滴血。
是的,我没有前世!也不会有来生!
我看见我的卧室里一片明亮,插在床头上的那枝水晶玫瑰正在艳丽开放,她已经开放到了最后,她凋零的时候,就是我生命结束的时候。
原来,我只不过是两滴血!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1:00
恶梦成真
作者:麦洁(magicmaid)
每个人睡觉的时候都会做梦,有时做美梦,有时做恶梦。可是,无论谁做的恶梦,我想,都不会比陈妈妈的恶梦更可怕了。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天气。
陈妈妈正站在公路边上,她背对着阳光,阳光将她的影子投在路上。路上的车很多,一辆一辆飞快地驶过。陈妈妈要等路上的车辆少一点,走过公路对面去。忽然,陈妈妈看见对面公路边站着一个女孩子,正是陈妈妈的小女儿,小妹。
“小妹”陈妈妈挥挥手。
“妈”小妹也看见了陈妈妈,她也挥着手,一边就向公路这边走过来。
突然,一辆红色的小轿车以极高的速度从另一辆货车的后面超过来,也正以极高的速度向小妹冲去!
“小妹!车”陈妈妈大叫着提醒着女儿。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那辆红色小轿车已经撞到了小妹的身上!陈妈妈看见小妹飞起来,向着公路的中间落去。
“小妹”陈妈妈叫着向小妹冲去。
落在地上的小妹抬起上半身,一只手向着公路上挥了一挥,她希望公路上那些快速驶过的车可以停一下,让她被扶到安全的地方去。然而,就在她挥手的一霎那,一辆载满货的大货车飞快地从她身上压了过去……
“小妹”陈妈妈惊叫了一声,从梦中醒来。原来是个恶梦。陈妈妈的身上全是冷汗了,仿佛刚从水里捞上来似的。“啊,只是个梦。”陈妈妈欣慰地从床上坐起来。她要起床弄早餐去了,大弟和小妹要上班呢!
陈妈妈起床后看了看时间,哦,今天有点迟了。她慌忙叫醒了大弟和小妹,然后拿了个饭锅出去买早点。
陈妈妈住的地方正是城市过境公路的边上,无论买什么东西都要走过那条过境公路,偏偏这一段好长的公路即没有人行道或是人行天桥,更没有十字路口和红绿灯。于是,过公路的人只能小心翼翼的从来往的车流中穿过。想起昨夜发的恶梦,看着这条公路,陈妈妈的心里非常的不安。这梦就不是个好兆头,小妹每天上班都要过了公路去乘公交,天天都这么危险,会不会?陈妈妈想着想着,忙向地上吐了口唾沫,“呸呸!瞎想”
买了早点,陈妈妈匆忙往回走,不知大弟和小妹还来不来得及吃早点。清晨靓丽的阳光照下来,陈妈妈看着阳光,心里不觉吐了一口气,今天难得是个好天气。天气不好的时候,陈妈妈的心里也有点发闷,天气一好,陈妈妈觉得心里都亮了起来。
走到公路边上,陈妈妈看着飞快地在公路上开着的车,心里就不由地发毛。她站在公路边上,等着车少一点才走过公路去。可能是快过春节了吧,公路上来来往往地很多拉满了货的货车飞驰着,平时,一早是看不见有这么多车的。
阳光将陈妈妈的影子投在公路上,陈妈妈一低头,正看见自己的影子,她不由心里“咯噔”一下。然后她抬起头的时候,她就看见对面公路边上正站着小妹。
“小妹”陈妈妈心里“咚”地一跳,她强压下想喊小妹的冲动,紧紧地闭着口。
“妈”小妹还是看见了陈妈妈,她挥着手,向公路这边走过来。
陈妈妈一阵眩晕,她看见的小妹和梦中的那个情景怎么那么象?“不要过来!小妹”陈妈妈在心里大声地呼叫着,可是,她却发现她的喉咙里发不出声音!她浑身开始冒冷汗,不由地颤抖着,她甚至想冲进公路里去,让那些该死的飞快的不看着人的车全部停下!可是,她浑身无力,那种感觉,就象她刚才在梦中一样,想叫叫不出,想动动不了!
然后,她看见一辆红色的小轿车,正飞快地从一辆大货车的后面超过来,同时也正以飞快的速度向着小妹冲去!
“小妹!车”陈妈妈象是拼命地在挣脱了一只掐着她喉咙的手一般,她尖着嗓子大叫起来,那声音凄厉得象是有谁正捏着她的喉咙。
小妹一定是听见了陈妈妈的喊叫,她扭头向公路上望去。
就在那一瞬间,那辆红色的小轿车撞在了小妹的身上。陈妈妈看见小妹被车撞得飞了起来,淡蓝色的裙子也飘了起来,象是清晨阳光下,正在飞着的美丽天使……
小妹好象轻飘飘地落在公路的中间,她的嘴里有一口血正喷洒出来,溅落在她的衣裙上,还有她面前公路的水泥地上。
“小妹”陈妈妈手中装着早点的饭锅跌落在地上,锅里的早点散落得一地都是。
陈妈妈顾不上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向着公路中冲过去。她看见小妹慢慢地抬起上半身,一只手向着公路上挥了一挥,她希望公路上那些快速驶过的车可以停一下,让她被扶到安全的地方去。然而,就在她挥手的一霎那,一辆载满货的大货车飞快地从她身上压了过去……
陈妈妈呆呆地看着从小妹身上驶过的车,那车就在她面前飞驰而过,离她只有两三步远的地上躺着的小妹已经血肉模糊了。小妹蓝色的裙子已经被染成了红色的,她整个人都躺在血泊中,长长的头发盖着她的脸,有车驶过时,长发飞起,长发下的脸苍白白的露出一下,眼睛大大的睁着,有无限的惊恐。
陈妈妈痴呆呆地走到小妹的身边,她抱起血淋淋的小妹,小妹身上已是冷冰冰的了。
公路上的大大小小的车依旧飞快地驶过,都绕过抱着小妹的陈妈妈的身边,却没有一辆车停下来。而那两辆肇事的车,早已不见了踪影。
小妹死了。
陈妈妈疯了。她每天都拿着饭锅站在公路边,走过她身边的人都会听见她在小声地不知对谁说着话:“小妹,要过马路了,你要小心哦!那些开车的都是不长眼没心肝的人”
雪白的走道,走道中有淡淡的雾气。
他一个人在走道中慢慢地走着。走道很长很长,空空地回荡着他沉重地脚步声。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他自己已经走了多久了,好象这个走道是无尽似的。
终于,走道到了尽头。
走道的尽头是一个黑色的铁门。铁门半开半掩着,门里有淡紫色的灯光射出。映着雾气蒙蒙的走道,有着说不出的诡异。
但是他已经没路可走了。他只有推开半掩着的铁门,走进了铁门后的那间房间。
房间里的雾气比走道上更浓一些,房间里面空荡荡的,只有四面靠着墙壁立着许多大的柜子。这些大柜子的样子都很奇怪,差不多从地上一直到了天花板,柜子上是一排排很整齐的抽屉,这些抽屉都比一般的抽屉大上几倍。
他不觉起了好奇心。于是他走到柜子跟前,想打开其中一个抽屉。这个抽屉很重,好象装了很多东西似的。抽屉被他慢慢拉了出来,他向抽屉里看了一眼,只见抽屉里躺着一个女孩,她脸色苍白的没有血色,眼睛睁得大大的,满眼都是惊恐!
他忙松开抓着抽屉把手的手,向后退了一步。
他认识这个女孩!
他喘着粗气。站了一会儿,他心情平静了一点。莫非这是一个停尸间?他想。于是他开始试着拉开别的抽屉,他闭着眼睛,用了很小的劲,拉得很慢,但是这个抽屉很容易就拉开了,因为这一个抽屉很轻。他站了半天,才敢向抽屉里看一眼,这个抽屉是空的!于是他又去拉另一个抽屉……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1:00
现在这个房间所有的抽屉都拉开了,除了拐角最下边那一个。奇怪,除了他拉开的第一个抽屉外,其余的都是空的!他于是蹲下来,慢慢拉开最后那个抽屉。
这个抽屉很重,比第一个抽屉还重!他怀着无比的好奇,向最后一个抽屉看去!他看见了什么?他浑身开始冒冷汗了。
他看见抽屉中躺着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头上左右太阳穴横着贯穿了一根钢钎!他的头骨全部被挤碎了,他的眼眶里是空的,没有眼球!可是,可是,他还是认出了这个头骨都碎了,看不清脸的男人!
这个男人就是他自己!
一个寒颤,他从梦中惊醒过来。
原来是个梦!可是,他看着自己正在驾着车,他不由心里奇怪,怎么开着车都睡着了吗?他不由又打了个寒颤,真是危险!好在他看见他的车还在公路上开。不能再打盹了,他给自己点了根烟,加大油门向前开去。
忽然,他看见一个黑影在雪亮的车头灯照耀下一闪,他心里打个突。这个黑影怎么是飘着的?他想起刚才的恶梦,不由心里更害怕了。就在这时,那个黑影又飘在了车头前!他忙把油门加大到最高的速度,向前冲去。那个黑影已贴在了车窗玻璃上了,他看见一张苍白的脸在黑影中浮出来,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他,那双眼睛里满是惊恐!
他不由捂住了双眼!然后,他感觉到车子凌空飞了起来,好象向下坠去。他大叫起来。
他在被推醒的一瞬间,他还听见自己象被割断了喉咙的公鸡似的尖叫声。
“怎么?做恶梦啊?”阿王递了一支烟给他,他接过烟,深深地吸了两口,想着刚才做的怪异的梦,他在睡梦中居然还做另一个梦,真怪!他的手微微有点颤抖。随着这两口烟从他的鼻腔里慢慢喷出,他平静了一点。
妈的,怎么这么背时背运?他一边猛吸着烟,一边靠在椅背上想着。
一年多前,他下了岗,于是老婆孩子一大家子就靠老婆那一点少得可怜的工资养活着。他没有文凭,又没有手艺,下了岗还能干什么?这时,阿王来找他了。阿王是老婆的弟弟,他倒没下岗,不过和下岗也没什么分别,虽然在上班,工厂却发不出工资来。
阿王劝他说:“活人不能让尿憋死”阿王说他们厂里运输队的那班人全回家自己买车跑运输了,听说干得好的全发了,一般的也比在工厂里强。于是,在阿王的劝告下,他和阿王一起去学了驾驶,并合伙买了辆二手的大货车。但是由于经验不足,买回来的车三天两头坏,光修车就花了不少钱。后来两人咬咬牙狠狠心,把车弄去大修了一次,车是修好了,只是两人几乎是倾家荡产了。这钱,算算是可以买辆新车的。可是,这霉运还没走完,前两个月,两人给人拉了一批货,由于跑长途的经验少,不想走在路上,那批货让人连偷带抢弄去了一大半。回来只有赔钱给货主,终于,借了一屁股的债,还清了货主的货物钱。可那名声却是坏了,从此那班老主顾都不找他们跑长途了。
两个多月了,他们只是靠着一些小生意勉强撑着,连养车都有些困难。这一次好不容易才又有了一笔大的货运,这次运的是鲜货——桔子。由于春节临近,货主实在找不到车,这才雇了他俩人的车,临出发前,货主再三叮嘱,这是鲜货,可千万别在路上耽搁!
俩人一路不休息,轮换着开车往回赶。
那天在经过某城市的过境公路里,他把车开得飞快。反正每一辆车都是这样飞快地开着的。正是太快了,他看见那个被小轿车撞飞的女孩子落在他车前时,他已来不及刹车了,那女孩子还勉力抬起身体,向他的车挥手,想叫他停一下。他猛踩刹车,但是车子还是从女孩子身上压了过去,他感觉到车子在压过女孩的时候那一下颠簸。
车子在压过女孩后,车速慢了下来,他从倒车镜中看到那倒在血中的女孩,她苍白的脸和惊恐的双眼。他头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转过头又看看路上,那辆撞了女孩的小轿车已经不见了,其余的车也都飞快地从那母女身边驶过,没有谁停下来。他压住心头的恐惧,一加油门向前开去。他注意到没有路人看到他的车牌,侥幸的心理让他加速而去。他不能停下,一停下他就完了。
“好点吗?”阿王问他。
“哎,我做了个恶梦。”他又吸了一口烟,“我梦见我出了车祸,我还在停尸间看见了我的尸体,”他顿了一下,“头上插了根钢钎,眼珠子都没了,头骨粉碎的……”他自己想着又恐惧地抖了一下。
“别乱想了,那只是梦。”阿王安慰着他。
他叹口气,“如果我真死了,你要帮我照顾你姐和小升……”他又狠狠吸了最后一口烟,将烟蒂向车窗外弹出去。
“我来开吧”他对阿王说。
“你再歇会儿吧,你……”阿王犹豫了一下。
“还是我来吧,我精神正好呢,倒是你,一天带大半夜没歇了,太啤惫了。”
阿王想了一下,他说的不错,于是和他换了座位,让他驾车了。“你,小心点”阿王小心地说了一句,就裹着油腻腻的棉袄闭上了眼。阿王困极了,一闭了眼就睡着了。
阿王睡着了,他一个人睁大眼睛盯着黑黑的路面,把车开得飞快。他的脑海里不断出现那张苍白的脸和那双惊恐的眼睛,有时候,他甚至觉得那双眼就在背后看着他,他要拼命地甩掉那双让人生寒的眼睛。
车子在路上飞快地跑着。忽然,他感到车子好象压到了什么,猛地一颠,他忙去踩刹车,那一时间,他心里感觉怪异极了。于是他松了刹车,一加油门,更快地冲了过去。
就这一霎那的时间,他看见他的车灯照在了一块大的牌子上,那牌子上写着“危险”两个字。他猛地向右打车头,然后,他看见车头前一片白茫茫的颜色,整个车就向下坠去。
在车坠向下的一瞬间,他看见车头灯光前照着一个飘着的黑影,那黑影里浮着一张苍白的面孔,还有一双睁得大大的,惊恐的眼睛!
阿王慢慢睁开眼睛,他的四周一片雪白。
然后,有个穿白衣的女孩走过来看了他一眼,就叫着说:“他醒了”再然后,一群穿白衣的人走进来,看着他。
有一个穿着白衣的男人走上前来问他:“你知道你叫什么吗?”
阿王的头一阵阵痛,他想了一下,他终于想起来,原来,他和姐夫开的货车出了车祸。
医生和护士出去后,不一会儿,病房里又走进来两个穿警服的男人。两人在阿王面前坐了下来。
阿王看了两人一下,问:“我姐夫呢?”
两个男人对望了一眼,其中一个对他说:“那个司机吗?他……他死了。”
阿王心里有点难过,但这一切好象是在预料中的,其实,他坐在副驾驶的位上,如果出车祸,死亡机率更大的应该是他,而不是他姐夫。
两个交警问了阿王一些情况,又向他说了出事的地点的情况,那是一个向左的急转弯,路的正前方和右边是几十丈高的悬崖,崖下是一条江,江边上满是石头。因为那里常出事,很多车子由于速度太快来不及转弯,而向前冲下江崖,所以那里还竖了块牌子警告路人。但是阿王的车子却不知为什么会转向右边,从右边冲下了江崖。
阿王看了出事的照片,照片里的车子已成了一堆废铁,车里的货物散落在江边的石头上。驾驶室的一边都撞偏了,挡风玻璃全碎了。阿王还看见他姐夫的尸体的照片,姐夫的头骨全粉碎了,简直认不出他来,他的太阳穴左右横穿了一条钢钎,眼窝里没有了眼球。
阿王想起他临睡前,姐夫对他说的那个恶梦,他心里一阵阵发寒。
那个交警向他解释说:“由于钢钎插进了死者的太阳穴,所以他的眼球被钢钎硬挤出了眼窝,那个压力真是很大,死者的眼球被挤得弹了出来,沾在了挡风玻璃上。”
阿王心里一阵恶心,忍不住吐了起来。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1:00
阿美
今天收到淡黄色的高领毛衣,老实说,长到二十八岁,这是第一次有人寄东西给我,接到包裹的时候我都有些不敢确定。
不过那上面的字迹我认得,尽管事隔两年多了,但阿美歪歪斜斜有些慵懒的字却丝毫未变。
想到阿美,我的心里仍会有隐隐的痛楚,她走的那会曾经恶狠狠地对我说:“我恨你一辈子!”
那天,阿美的眼睛里有那么多的凶光让我胆战心惊又手足无措。
我也想让她原谅我,可是,我知道她生气的不仅仅是我去找鸡,而是那个鸡偏偏看起来又那么天真无邪,气质如兰。
我想对阿美说:我只是一时失策,这样的事以后绝对不会让她见到,但幸亏我没这样说,不然她可能会气得当场毙命。
阿美眼里是从不肯揉进沙子的,哪怕那粒沙子并没有让我的眼睛红肿流泪。
阿美是一个看似大大咧咧,实际上却追求唯美的女人,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常像过了今天没明天的人一样疯狂。
她喜欢听我讲成长经历,谁让我是孤儿呢,生活环境自然与常人不同,我做过扒手,当过乞丐,扮过瞎装过哑假冒过残疾,凡是我能想到的,都毫无例外地一一尝试过了。
直到我长到不知是八岁还是九岁的时候,终于有一天我偷偷溜上了火车,跑到了一个我从未到过的地方,下车去转的时候我惊住了。
这个地方怎么有红红的砖墙,还有毛主席的像在城楼上挂着,那天我用手抹着鼻涕,站在一个大广场上看着旗杆上的国旗发呆,举目四望后却又很想哭,周围的人都穿得花花绿绿,只有我破衣烂衫,我的鼻子竟然有些酸酸的了。
一个穿着一身清朝服装的小东西还远远地指着我对他的妈妈说:“那个小哥哥没有洗脸。”
他的妈妈说:“小哥哥一会就去洗了,他是玩累了。”
玩累了?我TMD什么时候玩了,听到这话我真想冲上前去和她理论几句,可看着自己又瘦又小还没长结实的身体,算了,实时务吧。
旁边又有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看我,边看我还边往嘴里塞着什么,那股香气晃晃悠悠地到我鼻子下面的时候,我的肚子不争气地此起彼伏起来,我用手按住肚子,怎么叫的这么不是时候,偏偏在那个小丫头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时作怪。
我蹲下来看着地,那个小丫头的眼神好纯洁,我那时候很小,却也知道了害羞,我不想让她见到我裤子上的窟窿,鞋子还露出了脚趾角,有一小会儿,我想她该走了吧,等我抬起头时,这个鬼丫头竟然还在盯着我,见我抬头看她,就把手冲我伸了出来,还天真地冲我笑着,她的手里有一块糖。
我站起身,一步一挪到她的身边,有些扭扭捏捏,这么说吧,我好歹也在道上混了这么久,没想到面对一个牙还没长齐的小丫头竟然会脸红,这让我惊奇不已。
我真是饿了,一块糖就当充一下饥好了,这附近我刚刚观察了一下,没有适合我坐下来乞讨的位置。
剥开糖纸时我看着那个女孩,对她感激地笑了一下,这是发自内心的,从我记事到现在,还没有人主动给我吃过什么呢。
嘴里有一点怪怪的味道,我在口腔里把这个东西又细细咂摸了一回,那个小女孩已经乐得有些手舞足蹈起来,把嘴里的东西吐到糖纸上看时,是她刚刚吃过的烤红薯的皮,我不禁怒从中来,一个箭步冲上去就把糖纸里包的东西煳到了她露着两个犬牙的小脸上。
她就是阿美,这是我和阿美最喜欢的一个小段子,那时候她可能只有五六岁吧,却这么会捉弄人,让人又爱又恨。
那天之后,阿美的爸爸也就是林叔叔,把我也带回了家,他说我有脾气,有性格,有胆量还有一堆什么之乎者也之类的话,总之吧,他决定收养我了。
我真应该感谢林叔叔把我养了这么大,他还让我去上学,而且顿顿饭都和他们吃的一样,把我当成亲生儿子一般,而我日常要做的除了接送阿美就是学习。
那时候,除了做份内的事之内,我总是好奇为什么这么一个两居室里竟然没有一个女主人,哪怕是照片。
据林叔叔说阿美的妈妈是得了一种怪病,突然发作一夜不到就去见上帝了!
其实阿美有没有妈妈和她妈妈的死活和我是没有一点关系的。
我要说的重点是:林叔叔也得了一种怪病,他临走的时候拉住我的手,一定要把阿美托付给我,还说把他的遗产也给我,条件是要我和阿美结婚,他说他最不放心的就是阿美,要我一定好好照顾她。
可是他除了这房子其实也没什么了,我看着阿美,其实我也不算太吃亏,这些年阿美对我日渐依恋,这也应该算是青梅竹马了吧,再说林叔叔把我养这么大,他说什么我都会依的。
这一辈子,我只感激他这么一个人,让我把他供起来都成。
再说,我端详着阿美,虽然眼睛红红肿肿的,像极了兔宝宝,可是皮肤白皙得光洁透明,一双小手也柔若无骨地躺在我的手里,她蹲在林叔叔的床前,哭得声音都嘶哑了,头发也乱乱的没个型了,我把她揽过来,对着林叔叔的眼睛用力地点一下头,以表明我的诚意。
林叔叔含笑把我和阿美的手紧紧的握在他两个宽大的手掌中间,笑容凝固在他的脸上。
天黑了,阿美终于安静下来,倚在我怀里脸上还带着泪就睡着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和阿美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扶持互相爱护,只要空闲的时候就躺在床上,什么都干又什么都不干,我总觉得我们那段日子很腐化堕落,每天在一起总觉得过了今天没明天一样。
小时候的我活着是要吃饱饭,等有了林叔叔之后我知道我是要学习,现在呢,我已经工作了并且有了一个妻子,我却不知道我活着是为了什么?
我原本不是什么朝三暮四朝秦暮楚喜新厌旧贪恋美色之人,况且阿美也是一个百里挑一能文能武聪明伶俐鬼灵精怪的女子,但那天真是鬼使神差,我被几个同事拉到鬼街转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女孩。
我不是在给自己找理由,也没有这个必要,我总觉得有些事情的发生完全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
当小菱在街边穿着一袭长裙幽幽地望着我时,她的表情是那么楚楚动人,她的紫色长裙是那么高贵得体,连她的一头长发也乖巧地伏在肩上,再配上她那副温婉的笑容,使她的表情生动得在我眼前不停地跳动。
于是,我和我的同事都拉着心爱的姑娘找了个地方去做该做的事了。
我和小菱那夜聊得兴趣极浓,我的手也肆无忌惮地游走着,这时阿美的一双眼睛竟然透过窗子阴郁地看着我,她的眼神哀哀的,脸色白惨惨的,当时我的手就僵在小菱火热的肌肤上。
小菱顺着我的眼睛瞟过去,她笑了:“你怎么了?对着窗子发呆?”
窗子?我看着小菱,有没有搞错,是我的阿美在窗外,我推着小菱:“你没看到窗外有人?”
“你没事吧?这是五层。”小菱笑着瞪了我一眼,又不无担心地把手放在我的额上。
我用力推开她的手,跳下床穿好衣服,和同事们连招呼也没打就飞奔着回了家。
阿美的脸色一如我刚刚所见的颜色,惨白且没有血色。
她的声音如鬼魅般飘忽着:“那个女孩不错,很漂亮。”
她的嘴唇上下开合着,使我确信我刚刚的确见到了她。
“我,我,我~~~~~~~~~”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尽管男人都会犯类似的错误,可我不能讲得这样直白。
“原来鸡也有这么有气质的,看来你的眼光还不错,我爸爸还真没托错人。”阿美冷笑着看着我,“你当初怎么没饿死在大街上。”
女人是不是发脾气时都这样,你越讨厌什么她还就偏提什么,我本来是打定主意回来对她讲我一定洗新革面重新做人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请她大人大量给我一个浪子回头的机会,错误人人都会犯但我一定不会再让她抓到。
可是她的脸色已经变得铁青,浑身也抖得厉害,我上前扶住她,她却用力把我推开,我一下子失去重心跌坐在地上,头还碰到了沙发角,一阵晕眩的感觉袭来,我用手轻揉着太阳穴,用眼睛的余光看着一脸怒意的阿美。
阿美呆呆地看了我半晌,转身拿着自己的箱子,摔上门之前丢下来一句话“我恨你一辈子。”
我起身想去拉住她时,她已经消失在楼道里了,我追出去时,可,哪里还有她的影子呢。
我愧对林叔叔的托付,那天晚上我都没敢合眼,阿美应该会回来的,在这里她并没有什么好朋友,唯一亲近的人就是我了,不是吗?
一天、二天、三天……到现在已经两年过去了,阿美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我再见小菱的时候总会想起阿美,想起她绝望的眼神,想起她离去时的背影。
后来,小菱真的爱上了我,并发誓要照顾我一生,但是我永远也不会娶她。
我告诉她我原来只是一个孤儿,是林叔叔把我养大,又把自己唯一的女儿嫁给我,我没心没肺猪狗不如恩将仇报竟然把阿美逼走了,每当我这样捶胸顿足后悔不迭时,小菱总是趴在我的背上,轻轻拍着我让我不要自责,有些事情过去了就算了。
怎么可能算了呢,阿美是个不会照顾自己的人,当初都是我在保护她,这么久她没了音讯,我怎么能不担心。
想到阿美时我就更疯狂地和小菱做爱,和小菱做爱又让我更加担心阿美,我似乎掉进了一个怪圈,且难以自拔。
小菱怀了我的孩子,她一脸灿烂地拉着我:“等阿美回来让她做小BABY的干妈。”
我看着小菱,这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小女人,一脸的幸福无处排遣,可我的阿美呢?
小菱还有两天就要生了,这几天我都神经紧张得连工作也没有心情了,我要做爸爸了,这种感觉真是怪异,而不是惯常听人们说的惊喜。
回到家时,小菱留给我一张字条:“有阿美的消息,我去‘十里扬帆’酒吧,一会就回来。”
我等了足有一个小时,又拿起电话拔小菱的手机,在我拔了N次都不通我正想大骂的时候,手机里竟然传出了说话的声音:“我的孩子~~~~~~~~~~~”声音像极了小菱,但是很凄厉刺耳,我来不及再细想什么,拔腿就往外跑,在天天都行走的楼梯上竟然重心不稳地摔了一跤,我看到鼻子里有血流了出来,顾不上这么多了,打个车就直奔酒吧。
酒吧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好多人,我挤进去的时候,小菱已经停止了呼吸,胎儿也已经死在腹中了。
这么多年来,我这个大男人第一次哭得这么痛快!
几天以来,我都在做着噩梦,梦到林叔叔,梦到阿美,梦到小菱,还梦到那个孩子拿着刀子指着我叫我是杀人凶手。
我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什么都不做,想到小菱时就觉得自己这一生害了两个好女人。
邮差把包裹送来的时候,我正拿着一个瓶子往嘴里灌着酒精。
阿美竟然给我织了一件毛衣,我捧着这件毛衣,这是不是说阿美已经原谅我了?
看着镜中的我形如枯槁,胡子拉茬,眼神散乱的样子,哪里还有一点人的样子。
毛衣是淡黄色的,还是高领的,我看着夏天的晚霞,有些暖意了,我把这件毛衣套在身上,一点也不觉得热。
这时林叔叔站在窗子上,他似乎想用手抓住我,又似乎想对我说些什么,到最后我终于明白了,他说:“不要再害阿美了,那个孩子认死理的。”
到底是谁害了谁呢,我看着林叔叔,小菱莫名其妙地就死了。
林叔叔指着我,“小菱死是你害的,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刚刚还一脸笑容的林叔叔,突然就表情大变。
我身上的毛衣越来越紧,高高的领子突然直接卡住了我的咽喉,我看着林叔叔,他的手里拿着一块糖,“你来吃吧。”
外边,门响了:“我是阿美,开门呀!”
我对着林叔叔最后笑了一下,倒在了地上!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2:00
红灯罩 绿灯笼
(一)红灯罩阿亮 绿灯笼阿婆
最近阿亮有些不对劲儿,他不知发哪阵儿疯,给他的台灯糊上了一个红灯罩,一到晚上,他一打开台灯,屋里就撒满了血红色的光。而且近来我常做怪梦,梦里总有一个佝偻的老太婆,她让我替她剪树枝,刨树根,累得我要死要活,她居然连声谢谢也没有。那些梦的背景大都是漆黑的夜,老太太打着瘮人的绿灯笼,那灯笼发着阴森的绿光。老太太皱缩的脸有些象阿亮,不过她比阿亮小了一号。我常对老太太抱怨:“为什么不拣白天干呢?”老太太阴阴地说:“白天它们都是醒着的。”我就笑,心里想:“这老太太八成有些老年痴呆。”
我在梦里默默为老太太做了许多事,终于有一天我不想干了,我对老太太说:“阿婆,我最近很忙,可能帮不了您了,您看……”老太太倒挺通情达理,干巴巴地说:“那你就忙你的吧。为了表示我对你的谢意,我请你吃西瓜。”然后我们来到瓜地,老太太挑了个大个儿的瓜,蹲下身去摘,她摘瓜的样子特好玩儿,用手掐住瓜蒂累得咬牙切齿,我就大笑说:“阿婆,西瓜哪能这样摘啊,轻轻一拧不就掉了?”老太太抱怨说:“这么粗的瓜茎,让我怎么拧?”我一看,果然,那瓜茎跟人的脖子差不多粗。我对老太太说:“阿婆您有刀没有?”她递给我一把刀,我一刀就把瓜茎砍断了。然后就有温热的汁液从茎的断面处喷涌而出,老太太叫道:“好家伙,水这么大!不知这瓜甜不甜。”我们切开瓜一尝,果然不甜,味道还怪怪的,不过老太太请客,我也不好说什么了。吃完了瓜,我想要撒尿,老太太收起瓜皮说:“我找地方把它们丢掉。”然后她打着绿灯笼蹒跚地走了。我在黑漆漆的夜里跑来跑去,就是跑不出那块瓜地。然后我就让尿憋醒了,去厕所撒完尿,发现肚子还是有些胀。重新躺回到床上,才发现阿亮不在。大半夜的,他去哪儿了呢?或许也去厕所了吧,只不过我没有看到,这很有可能,因为这会儿整个宿舍楼里没有一盏灯是亮的。
后来的几天,我依旧梦见那个老太太,只不过她不再让我帮她干活,她自个儿拿着把刀(就是那次递给我砍西瓜的那一把)砍树枝,刨树根,嘴里喊:“除祸枝儿,斩罪根儿!”那个绿灯笼放在地上,发着瘮人的绿光。我仿佛听见了树的尖叫声,又仿佛什么也没听见。我傻呆呆地站在那儿,看着老太太疯子一样的举动。老太太偶尔也摘瓜给我吃,总是那种怪味,而且每次吃完我都会让尿憋醒,然后起身上厕所,回来时总会发现阿亮不在他床上。整个宿舍楼仍然是没亮一盏灯,黑漆漆的,静悄悄的。那段时间我只是觉得怪怪的,没怎么害怕,直到有一天,有人告诉我说我们学校最近出了很多事,有人手被砍了,有人脚被剁了,更惨一些的,头都被人割了,脑子也被掏空,……凶手和凶器一直没找到。我终于有些怕了,我觉得这些事跟我最近的怪梦有些吻合,那树枝树根不就是人的手脚,而那些西瓜,……天啊!
(二)灯罩作祟
我开始警觉了。虽然老太太是谁我不知道,但我清楚,这些事与她不无关系。有一天我一夜没睡,就是要弄清阿亮究竟去了哪儿。我战战兢兢地熬到天亮,也没见阿亮起来过,梦话他倒说了,好象是什么“红灯罩,绿灯笼,驱苦痛,走隍城”,让人听了不寒而栗。第二天我早早睡下,半夜里老太太又来了,她干完活又请我吃西瓜,我当然不敢吃,推说肚子不舒服,她就拿着菜刀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说:“要不要我帮你治治?”我吓得撒腿就跑,但不管我怎么跑,总甩不掉身后的绿皮灯笼……
我最近上课总不能专心听讲,脑子里总有老太太的身影和那个瘆人的绿灯笼在摇来荡去。阿亮白天好象没什么不正常,只是一到晚上,当我半夜醒来时总是不见他的踪影。老太太和她的灯笼依旧霸占着我的梦,让我即使睡着也不得安宁。终于有一天,我的梦里没了老太太,我梦见了绿绿的树林,清澈的小溪,还有溪中戏水的少女……醒来时天已大亮,我的心里塌实而满足。起床时我朝阿亮床上不经意一瞥,发现那层红灯罩被人撕了,我心里有些吃惊。阿亮醒后好象没有注意到这一变化,他甚至没去看他的台灯。“阿亮,你的灯罩老让我做噩梦,我把它撕了。”宿舍老大很坦然地说。“没事。”阿亮淡淡的说,脸上挂着怪怪的笑。于是太平了几天,可这几天一过老太太又出现了,我的梦又掉进了漆黑的夜,夜里又有了瘆人的绿皮灯笼。第二天醒来,看看阿亮的台灯上没有灯罩,我有些疑惑。
夜里我早早躺下,却总也睡不着。阿亮在他的台灯下看书,他总喜欢熬夜看小说。我静静地躺着,脑子里乱哄哄的。忽然,白色的灯光变成了血红的颜色,原来阿亮把一个可以拆卸的红灯罩罩在了台灯上。我很害怕,不知今夜会发生什么事。半夜,老太太从阿亮床上坐起身,打起绿皮灯笼走了出去。我看了一眼阿亮的床,空的。我壮了壮胆,穿上衣服跟着老太太蹑手蹑脚地出了宿舍。到了宿舍楼门口我停下了,因为门锁着我出不去,可是老太太已没了踪影。我失望地回到宿舍,躺在床上静静地等。许久,我听见了脚步声,然后就看见了绿莹莹的光。老太太没有进屋,径直朝凉台走去,我听到她把什么东西扔到了屋顶上。不一会儿,阿亮光着身子进来了,拆下灯罩再打开台灯继续看小说。那天是星期六,一晚上没停电。
第二天,我借来把梯子爬到屋顶上一看,上面只有一堆树枝和树根,还有几块干了的西瓜皮。我更加疑惑了,心想是不是弄错了。我开始给自己解释,首先是阿亮有半夜梦游的毛病;其次他有心理障碍,喜欢装老太太;至于我的噩梦嘛,应该与宿舍老大的情况一样,是心理所致。这样一来,我心里轻松了,果然,老太太与她的绿皮灯笼又消失了。
(三)手指
噩梦一结束,心情就好了,而心情一好,美梦又接着来了。已经好长时间了,我一直都是做一些比较舒服的梦,那梦里有山水,有田园,还有美丽的姑娘和蒙蒙的细雨,都是我平素最为向往的。梦里我是一个孤独的旅人,在陌生而美丽的土地上探寻理想和爱情。这些梦太过完美,但依然给我很真实的感觉。
……我与一个穿着白纱裙的女孩走在青葱的树林里,小路上铺满了陈年的落叶,旁边是淙淙的溪流,我们手牵着手悠闲地踱步,很温馨,很幸福。忽然,女孩停在一株矮小的灌木前,指着它粗粗的光光的枝条说:“这东西很好吃的。”我不解地问:“枝条也能吃吗?”她很好看地笑笑说:“当然,很甜的。”说完她就为我掰下了一小块,塞到了我嘴里,我品了品,咸的。我就说:“你骗我,明明是咸的嘛!”她依然笑笑说:“那你就吞下去,余味会是甜的。”我就把一小块树枝囫囵吞了下去,品品余味,还是咸的。我就有些生气了,说:“你又在骗我!”姑娘还是笑,对我说:“我给你唱首儿歌吧,很好听的!”我说:“那你就唱吧,算是给我赔罪。”姑娘清了清嗓儿,声调怪怪地唱道:“红灯罩,绿灯笼,驱苦痛,走隍城。”那声音有些苍老……
我一激灵,醒了,就听见宿舍老大在那里哀嚎:“我的手指!我的手指!……”全宿舍的人一下子都醒了,问老大怎么回事,老大捂着自己的右手痛苦地说:“我右手食指被人剁了一块!”宿舍里整个乱作一团,大家草草穿好衣服,抽出两个人送老大去医院,余下的(包括我)都随手抄起件结实的家伙,把宿舍里里外外翻了个遍。搜查的结果是令人失望的,除了塞在墙角没有洗的臭袜子,脏鞋垫,其它没有一点收获。阿亮还在睡,就算发生天大的事,他都能睡得像头死猪!我惊恐地发现,阿亮的台灯上又罩上了红灯罩,那红灯罩还在滴血。我叫他们过来看,他们取下灯罩一摸,热乎乎的。“这血好象是刚蘸上去的,还没凉呢!”我也用手指捏了捏说道。这时有人指着我的嘴角说:“哎呀,你都把血甩到脸上了!”我吃了一惊,并没有人甩手啊,血怎么到我脸上的呢?我忽然觉得嘴里咸咸的,喉咙里好象还塞着东西。我不由想起了昨晚的梦,那块树枝……我感到有些恶心,赶紧跑进厕所,吐了不少酸水,还吐出来一块手指,是老大的手指!我惊骇地意识到,老太太又打着绿灯笼回来了。
(四)铜钱与找不到的教室
我知道这一次是躲不掉了,老太太已经缠上了阿亮和我,她在利用我们,但她会不会伤害我们呢?我不知道。宿舍其他兄弟,包括老大自己,都认为这次丢手指是意外,因为老大有一把弯刀,很锋利,他们怀疑是老大梦游时自己把手指割掉的。只有我和阿亮心里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看了一眼阿亮,他对我耸了耸肩,仿佛这一切他一无所知。我决定找阿亮好好谈谈,我必须这么做。有一天趁别人不在,我问他:“阿亮,你为什么要给你的台灯蒙上个红灯罩?”他想了想说:“不知道,说不清为什么我就是想这么做,有时我也觉得不顺眼,但我总是不想取下来。”“你最近一段时间有没有做噩梦?”“噩梦?”“梦见自己是个老太婆,还提着个绿皮灯笼?”“你怎么知道?”“我也梦到了。”“啊?!”“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这种梦的?”“记不清了,好象……”阿亮身子挪动了一下,从他口袋里传出了铜钱撞击的叮当声,他一拍脑门说:“想起来了,就是在那次拣到这两枚铜钱以后。”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两枚锈迹斑斑的古铜钱,摊放在我的面前。
我审视着这两枚铜钱,看不出它们有什么特别。于是我把它们拿到窗口,将其中一枚凑在眼前,突然我从铜钱的孔中看到了一个蓬发遮面的老太婆,她伸出干枯的双手朝我走来,不知是要取铜钱还是要掐住我的脖子。我猛地丢开铜钱,发现面前什么也没有。我对阿亮说:“这两枚铜钱不吉利,咱们得把它们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说起这两枚铜钱,还是我先发现的。有一天晚上,我和阿亮去上自习,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教室,最后我们在学校的一角找到了一间偏僻的自习室,里面空荡荡的没有几个人。我们挑了两个靠后的位子坐下,在我把书包塞进桌洞的瞬间,听见了金属撞击木头的声音。我伸手在桌洞里一摸,竟摸出了两枚锈迹斑斑的铜钱。阿亮吓唬我说:“当心有艾滋啊!”我一害怕,将它们扔回了桌洞。自习上得很没意思,我没精打采地熬着时间。一直到很晚,教室里的人都没有要走的意思。我跟阿亮撑不下去了,一边佩服别人的勤奋,一边收拾书包准备打道回府。回去的路上,阿亮笑嘻嘻地冲我说:“老二你看,这么好的东西你都没胆量拿,那我就不客气了。”他玩弄着两枚铜钱,很有些得意。
现在我要找到那间教室,把它们放回原来的桌洞。我不敢晚上出门,于是趁着天明去教学区寻找。找了半天怎么也找不到,不知不觉天就黑下来了。我一个人在黑漆漆的校园里转悠,绕了不少路,终于找到了那间教室。教室里还是那么几个人,不同的是多了个中年女教授在讲课。我不管那么多,径直走进去,把那两枚铜钱放进了它们原先在的桌洞,然后逃也似的跑回了宿舍。一进宿舍门,我就躺在自己的床上大口喘气,阿亮问我:“怎么样了?”我笑了笑说:“没事了。”
第二天,我和阿亮还不放心,就想回那间教室看看。吃过早饭我们就出去了,找了半天,又是没有找到,我很是奇怪。突然,我在一个路口处看到一棵歪脖柿子树,我大叫一声:“怎么可能?”阿亮问我怎么了,我说:“这棵树我认识,它就在那间教室门口,可是现在你看,它后面竟是……一片树林!”阿亮听我这么一说,顿时傻了眼。
(五)真相既知 阴魂不散
现在阿亮已经恢复正常,再也没有红灯罩和绿灯笼,更没有可怕的老太婆了。不过我们两个并不轻松,我们总担心万一那两枚铜钱被别人拿去了,下次掉脑袋的可能就是我们。于是我们决定去找出真相,不管是什么超自然的力量,我们都要弄清它的真面目。我们在歪脖柿子树附近问了许多人,终于打听到一些少有人知的内情。
二十年前,在歪脖柿子树后面小树林的位置上,的确曾有一间挺大的教室。有一天,一位中年女教授正在给学生上课,突然轰的一声,教室被炸成了平地。女教授和十几个学生当场被炸死。肇事者是女教授的一名学生,他发疯地爱着大他一二十岁的女教授。任女教授怎么劝说也不听。后来,女教授发出最后通牒:他若再胡思乱想,就立马走人!那个学生这才罢手,可没过几天,就发生了爆炸事件。所有提供线索的人都说:“那真是个好老师啊!可惜就这么死了!”听说,那位女教授关心学生可谓无微不至:她学过心理学,经常给学生解决一些心理问题;她还懂点医术,偶尔也给学生看看病什么的;……但就是这么一个好老师,最终还是死在了自己学生的手下!可悲啊!
我和阿亮钻进了柿子树后那片密密的小树林。大白天的,里面却幽暗得象黄昏。我们漫无目的地寻找,心理一点把握都没有,但最终我们还是在一棵小树的树杈上找到了。“这一定是那个女教授留下的,”我对阿亮说,“她的冤魂就附在里面。”“她为什么要害人?”“报复吧!”我小心翼翼地攥着铜钱说:“咱们得把它们藏在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并且要分开藏。”阿亮当然同意,于是我们一人拿一枚铜钱分头藏去了。藏完后,我们心里才算塌实了。“这回可藏稳当了,恐怕连咱们自己都找不到了!”我们异口同声地说。
晚上,我们放心大胆地睡去,我做了一个怪梦,梦见自己在一个黑漆漆,乱糟糟的地方找什么东西,那东西一直唤着我的名字。我还听见女教授的声音,她说:“除病要除根。趁那些学生睡着,去治一下他们的病吧!”于是我就拿了把刀,打着绿皮灯笼去了。但我没看到什么学生,我看到的都是些小树,有的树枝生了虫子,有的树根发了霉,我就挥舞着明晃晃的刀去砍,去挖,嘴里喊着:“除祸枝儿,斩罪根儿!”忙活完了,我很满足,就挑了一个坏掉的西瓜(好的西瓜可不能吃)切开来吃。阿亮站在我的旁边,样子呆呆傻傻的。我给他一块西瓜吃,他说:“谢谢阿婆。”我说:“不用谢,只要下次你帮我干活就行。”
第二天醒来,我感到有些累,而且肚子有些胀,我摸摸昏昏沉沉的脑袋,不知是怎么回事。穿衣服的时候,我听到有什么金属掉在了地上,于是弯腰去拣,发现竟是那两枚铜钱!我问阿亮:“它们怎么在我这儿?”阿亮抱怨说:“不是你昨晚上找回来的嘛?也不知你犯了什么病,非要让我告诉你藏在哪儿,还说带在身上才安全,我就只好告诉你了。”我出了一身冷汗,因为这一切我一点都不记得。
(尾声)
学校又有死伤的新闻传出,听说有人脑子都被掏空了,学生中便有一阵不小的波动。我对他们的大惊小怪很是反感,心里想:“只要你们心里没毛病,害什么怕呢!”现在我对红色和绿色情有独衷,我给自己的台灯蒙上了红灯罩,一到晚上,满屋子血红的光。我在梦里总觉得自己是个老太太,我看到一棵棵生病的树,然后忍不住去修剪。我总想唱这么一首歌:“红灯罩,绿灯笼,驱苦痛,走隍城。”什么?隍城是哪儿?城隍你总知道吧!哈哈……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2:00
都市幽灵·青蛙
作者:老家阁楼
我常常感到孤独和寂寞,别人告诉我其实这两个词是不同的两种感受,我不以为然,因为曾经花了两个下午去琢磨过,再结合自身情况,得出结论,这两个词的感受是一样的。
我花了两个下午琢磨的地方是一家咖啡厅,很幽静幽雅,非常适合幽会。我常常在这里一呆就是一整天,从不幽会,从我挑选的位子就可以看出来,那是靠窗正中的一张小窗子,下午三点半以后,阳光便可以越过对面尖顶楼房斜照到窗子的玻璃,再铺上小桌子和我的身上,这种感觉很舒服,会让人在一段时间内陶醉、恍惚,不知身在何处。
在这些一整天里,我除了喝点不加糖的咖啡,就是在写我的童话故事。我必须在每个周六前都交出一篇适合十岁以下儿童的故事出来,这样,我便会有钱在下周到这个咖啡厅喝咖啡。
冲咖啡的大牛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因此他就成了和我聊得最多的人了。
今天有什么新的构思吗?李大牛在给我的杯子里加开水的时候问我。
还没有呢,这个礼拜我的益虫系列该写到青蛙了。我随口答着。
那不是很容易吗?青蛙又不是什么奇怪的动物。大牛更象是在安慰我说。
可是,我上一次见到青蛙已经有二十几年了,我只记得它们的叫声是呱呱呱,其它全然忘掉了。
嗯,想想我自己也是啊,仿佛很熟悉的东西,并不去在意,但仔细一想竟然就有二十几年都没见过了,呵呵呵。大牛感慨了起来,他总爱发点感慨,因此我曾认为他有艺术家的细胞。
你能想象你女儿会喜欢怎么样的青蛙吗?
嗯,让我想想,小孩子嘛,总是喜欢稀奇的东西,你想想青蛙有什么让我们惊叹的地方吗?大牛很认真地思索起来:它会跳?
是的,不过似乎不够啊。
它会呱呱叫?
这也算吧,不过应该要更有趣的东西好把小孩子迷住。
对了,它有长长的舌头。
嗯,当它吃害虫的时候,GOOD,我要找的就是这个,我高兴地惊呼了一声,有了素材写故事就简单很多了,大牛一句话帮了我80%的忙,我连谢谢也忘了说就开始紧张地构思起来。
写字的活也不轻松的,当我完成了这篇稿子时华灯早就上了。我伸了个懒腰,伸完后感觉很是惬意。然后站起来伸伸腿,觉得浑身是劲,当然这里面也有咖啡因过多的缘故,但是谁会不喜欢精力旺盛的感觉呢?
走出咖啡厅,刚吸到来自夜晚最新鲜的空气时,我突然有了放声高歌的欲望,仅仅是欲望而已。我决定不走回家最近的那条路,我要绕个圈再回去,我想走一走另一个方向,因为那边有一条在夜晚很热闹的大街。
只是在快到那条热闹的大街时,我就真切感受到了来自那条大街的热闹气氛,人流渐渐多了起来,传到耳朵里的声音也变得多元化,许多时髦而新颖的身影令我目不暇接。我有些贪婪地深吸着擦身而过的女郎留下的各种香水味道,有一些我能分辨出香型来,有一些就不行。
平时我并不喜欢走这条大街,我这个人骨子里头是一个安静的家伙,我只是在感到精力旺盛的时候,我就会被自己的双腿牵着走到这条大街上来了。
分辨香型是我其中一个爱好,另一个则是欣赏高跟鞋的款式。我喜欢鞋子,因此我在很早就发现了一个现状,男鞋都很单调,女鞋则是变化多端,尤其是高跟鞋,只是外型便给了人优雅灵气,所以我一直认为,一双完美的鞋子并不是鞋子本身,它会找到自己的主人,一双同样具有优雅和灵气的腿。有道是——只有结合,才是完美!
在胡思乱想的这时间,我突然就注意到了一个完美的结合,一双优雅的腿和同样优雅的高跟鞋,又细又尖的鞋跟让人在描述它落地的时候都不忍心用“踩”字,而改用“点”字。
看到这样有优美线条的鞋跟我很自然就开始想象,这个女人会不会也有同样优雅的、细尖的眉毛呢?我眼神往上瞄了一下,就这一瞄,便证实了我的想象是对的。
于是我继续想象,有这么优雅眉毛的女人笑起来会不会也很美呢?我想象刚完,她便看了我一眼同时冲我微笑了一下。
我太幸福了,幸福的感觉迫使我继续想象下去,一个对我微笑的女人会对我感兴趣吗?这时候,她停住了脚步,站着眼睛专心地看着我。
天啊,我简直幸福得要晕倒,箭已在弦上,不由得我不继续想象下去了。一个对我感兴趣的女人会毫不犹豫跟我回家吗?
我必须尽快走上前去证实我的想象。
你好,我说。
你好,她说。
我家就在前面一点,很安全的,我说。
她微微一笑点点头,把手伸过来挽住我的手,我们肩并肩如同热恋中的情侣一般回家。
她几乎高出我半个头,这让我在和她并肩走的时候很不自在,脚步也极不自然,好几次左脚踩上了右脚。不过我们还是很快地到了我的小屋子里,我们似乎很有默契,几乎不交谈就双双走进了浴室。
我不得不承认,她的身材很完美,肌肤没有让人挑剔的地方,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温度也很适中,刚刚好够点燃我的欲火。
当我们悉悉索索钻进床上的时候,我不停地上下而求索,她在我耳坠上轻轻地咬,每咬一下我都象被电击了一次。
可是,这世界煞风景的事情总是很多,总是在水最热的时候冷不丁抛块冰进来。
一只讨厌的蚊子似乎不满足于偷窥,开始在我们头上巡航,自以为自己是个A片导演,想从多角度寻找摄影点。
我能做的只是在听到嗡嗡声时不耐烦地挥手赶一赶,这只蚊子和我朝夕相处了也有将近一个礼拜了,全力以赴的时候尚且奈何不了它,更别说在这种紧张时分。
我不时的分心引起了她的注意,她微笑着在我耳边轻轻说,亲爱的,别在意,交给我来处理吧。
于是,我看到她张开了嘴巴,一条长长的舌头从嘴里飞快地弹出,准确粘住了巡航的蚊子。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3:00
都市幽灵·烟花巷
作者:老家阁楼
我和王秀花谈了这么多年的恋爱,第一次吵架她就离家出走了,住到了城市另一端的表哥李大牛家。一个人的时候,我左思右想,觉得我也有不对的地方,于是决定今天就去向她道歉并把她接回来。
我刻意穿得很随意休闲,象在家里一样,目的是在见面时可以营造出温馨亲切的气氛,王秀花回心转意的过程也就可以短一些。另外我还揣了五百块钱准备给她买点象样的礼物,几年来我从未给她买过礼物,想到这个我有点内疚。最后我还想预备一下道歉的语言,一看时间不早了,干脆就在路上一边走一边想吧。
大街上人潮汹涌,小巷里幽静寂寥。就这样,我过大街穿小巷,一路看着走着。
走着走着,我又走到了一条小巷子。这条巷子地板有点湿滑和年代久远,两边的民国建筑也很年代久远。巷子里没什么行人,却有三三两两的浓妆女人站在路边,或嗑瓜子或抽烟,身上穿着各式各样的旗袍,劣质的香水郁结在空气中不肯散去。
女人多的地方我总会自然而然地放慢脚步,我一会看一下她们的头饰,一会又看一下她们的鞋跟,当然还有旗袍和旗袍边上的开叉,有些开得高有些就比较低,高低大概相差一到一点五寸吧,我在心里精确地计算着。
突然我注意到了一双黑色高跟鞋,它的鞋跟与众不同,又细又尖,岌岌可危的样子。我诧异地抬头看了一下它的主人,一个高佻的女人,眉毛和鞋跟一样又细又尖,象是人工勾画又象自然天成,把我看呆了。女人发现了我呆了就主动对我说,小哥哥,要不要上去我家坐坐?我木然地点点头,在她屁股后面上了三楼八号房。
这个房间极小极精致,褚色的窗帘遮住了百分之八十的阳光,幸运进来的光线刚好够这间屋子保持一种暧昧的照明度。对着门的是梳妆台,旁边是一张小床,就这样,没有其它东西了。然而这一床一台却是精巧非常,很象高档家具店里的古董家具。
我当然很清楚这个女人的职业,可我之前毫无经验,这使我在进入房间的一刹那开始感觉局促起来。当我看到女人转身把披肩脱下的时候,突然想起我只带了五百块钱,对于这样的女人也许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对一个妓女说我没带够钱会是一件多么尴尬的事情啊,我开始感觉到额头有细汗沁出来。
怎么?你很热吗?她轻声问我,声音温柔得让人心醉。
哦不……不……我……我今天有点累,我只想我们聊一聊吧。突然我找到了台阶,我想只是聊一聊用不了五百块吧。
意外地,女人并没有流露出我预期的失望的表情,她浅浅一笑说,好啊,你看,我这里没有椅子,我们只能坐在床上聊。
不不,我们就这样站着聊一会吧,我想你站着。我急切地说,因为我看到她准备脱鞋上床,而我认为那双又细又尖的高跟鞋应该是长在她脚上的,不可以和脚分离,就象脚不可以和身体分离一样,否则就都不完整了。
她还是那样的浅笑,把眉毛都笑得扬了起来。女人听话地站了起来,就在我面前半米的地方,我们开始东扯西拉地聊了很久。
聊到后来,我问她收多少钱,她淡淡地说就一百吧,于是我给了她一百然后就走了。下到楼来,发现天色已变黑,我带着一点满足的心情回了家。
第二天我想到昨天竟然忘了道歉的事,只好又穿了随意休闲的衣服带了五百块钱去找王秀花道歉并接她回家。
我过大街穿小巷,走着走着又来到了那条小巷,今天我看到了巷口的牌子写着“烟花巷”,我在心里慢慢念了两遍就记住了。
在烟花巷里走着走着我又看到了那双又细又尖的高跟鞋,抬头一看,还是那对又细又尖的眉毛在对着我笑呢,于是,我也对她一笑,她就转身上楼了,我在后面跟着也上了楼。
这一天我们又站着聊了好多话,聊些什么,我一下楼就全忘了,我只记得我给了她一百块钱,然后看到天色黑了,就回家睡觉。
第三天,我想我一定不能忘了道歉的事,我决定经过烟花巷时要低着头走路,不再左看右看。
于是我换好了随意休闲的衣服带了五百块钱就上路了。走着走着就到了烟花巷,我看了一眼那牌子,发现“烟花巷”三个字已经很旧了,看来这条巷子存在了很久,为什么我一直没有留意过呢?
我突然想起不能左看右看的话,便低了头直走着。可是走不了几步就撞到了一个人身上,抬着一看,就看到了两条又细又尖的眉毛。
后来,我做了和两天前一模一样的事情,直到天黑了,我给了她一百块钱就回家睡觉。
第四天早上一醒来,我就对着镜子发誓,今天我一定不走进烟花巷,到了巷口我就绕道走。
我换好了随意休闲的衣服,带了给王秀花买礼物的五百块钱就出门。从我家到烟花巷的路似乎越来越短,我感觉很快就到了烟花巷口了,我甚至怀疑自己根本就是急着去烟花巷。
不管怎么样,我反正到了烟花巷也是要绕道的,我决不进去。
可是一到烟花巷口我就绝望了,因为我首先看到了穿着又细又尖高跟鞋的高佻女人正站在巷口,嘴角带着浅浅的笑,看到我走近时便转身往巷子里面走去。
我跟在她后面。
第五天我彻底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既然做不到的事情,那就面对现实吧。于是我穿了一件体面一点的衣服,带了一百块钱直接奔烟花巷而去。
一切如旧,除了我的心情。
我今天的心情波动很大,我自己分析了一下,主要是我认清了形势,接受了现实,俗称“识时务”。我在和她站着聊天的时候,我的原始冲动一浪接一浪,但我仍然努力克制。最终还是冲动占了上风,我怯怯地小声问她,如果……嗯……我……我要和你那个……(我这时用眼睛指了一下床的位置)……多……多少钱呢?
女人听完还是那副不惊不吓的表情,浅笑着淡淡然说,五百块,都是这个价的。
我一听不禁一阵狂喜如同热带气流从全身各处涌起,我不是一直都有五百块钱吗?我真应该在第一天就要问的。
于是我用热烈的眼光火辣辣地看着她,一边把手伸进了口袋里,马上,我的眼光冷却了,热带气流也瞬间消失,为什么,为什么我偏偏今天就只带了一百块钱?
可是那又能怪谁呢?如果我今天仍然想着去找王秀花道歉的话,我就会带五百块钱了,可我想的是烟花巷,所以我只带了一百块钱,我在烟花巷的消费一直都只是一百块钱啊。
这一天,我把一百块钱给了她后,天还没黑就回家了。
第六天我起得很早,换回了随意休闲的衣服,带了五百块钱就一头往烟花巷而去。
进了烟花巷我看到今天好安静,巷子里一个人也没有,那些姑娘们也许还没起床呢。
我直奔高佻女人的三楼八号房而去。
她也没起床吧,我想着那正好不用起床了,我直接上床多省事。想到这里我还笑了,坏坏的笑。
我在三楼八号房的门上轻轻地敲,没反应,我加重了力敲,还是没反应,她不在?这么早不可能啊。
我继续敲,仍然没动静,我有点焦燥起来,敲门声也急了许多。
这时从过道尽头走过来一个人,近了我看到是一位老伯,他奇怪地看了我一会说,小伙子,你找错门了吧,这房子几十年都没住过人了,门也没锁,你用力一推就可以推开的。
我听完呆在了原地,老伯没再说话就走开了。半晌我醒过来后就去推那扇门,果然一用力便听到吱呀一声,门动了,是没有上锁。
可是我突然象被人抽去了全身的筋和魂似的,再也没有力气和勇气去推开那扇门。
这时候我想起来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做,我应该去找王秀花,向她道歉并接她回家。
果然我这一天过得很顺利,我买了五百块钱的礼物,说了几句道歉的话,王秀花就兴高采烈地和我回家了。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3:00
第五部电梯
首在深冬的夜风里,阿正斜靠在冰冷的公交车牌上。他已经把领子高高地竖了起来,可还是感觉有一丝丝的凉气直往脖子和衣服之间的缝隙里钻。来往路人很少。已经是年三十了,正是各家吃团圆饭的时候,更何况今年过年气温似乎比往常要低好几度,比起温暖的家还有可口的菜肴,谁都不愿去外面享受冰凉的冷风外加惨淡的路灯光。
阿正目光不安地扫荡着这条小街。偶有路人经过,他就挺一挺身子,表情格外坚毅地望向街口拐角处,似乎是一个急切等待着下一班公交车好回家过年的公司职员。他的表演无疑是成功的,好几个过路人纷纷将同情的目光投向他。阿正顺势抬起手腕看了看卡西欧表,耸耸肩膀,重重地叹了口气。当然,心不在焉的他根本没看清指针的确切位置。
对面‘丽人坊’的霓虹灯终于闪了起来。红亮亮、紫幽幽的光在阿正的脸上一跳一跳,显得他的表情很是暧昧不清。又过了半晌,在确定了稀稀拉拉的几个路人里没有熟面孔后,阿正几步跨进了丽人坊。
十几只眼睛齐刷刷地落在他身上,那感觉像是一群看见新鲜牛粪的绿头苍蝇。还来不及感受一下里头的暖气,阿正的胳膊已经被一个香水味很浓的女人拉住了。“帅哥,敲背,还是洗头?敲背去里面好了。”阿正在那十几只眼睛的注视下浑身不自在,忙不迭地回答道:“敲背,先敲一下背好了。”香水对着帐台一个脸上像刷了石灰的女人挤了挤眼,领着阿正往暗得看不见尽头的后廊去了.
第一章
这是一栋让很多人艳羡却又望而止步的高层写字楼,因为在她那豪奢的外表下,同时聚集了那个地区最有影响力的几个超级大公司,代表着那座城市的浮华。
那年夏天阿正刚从大学毕业,就进了那栋大楼上班。当时很多人都用一种酸酸的口气对他说:你小子真有福,在这么高级的地方上班,一毕业就是白领阶层了,真牛B.每每听到这样的话,阿正都没有一点飘飘然。从小他就是一个超级自信的人。他认为成功和他之间根本就是所属关系,进到高级写字楼上班,理所当然。的确,他算是个成功的男人,很多同龄人没有的他都有了,钱,事业,还有背后那个女朋友,小娜。
小娜比阿正大一岁,虽然学历不高家境不佳,但是温顺体贴,事事都依着阿正,从无一句怨言,把阿正照顾的周到细致。
阿正也不是不喜欢小娜,毕竟相处也有5年了,可他总觉得在小娜身上少了点什么。或许是她太过善良和纯洁了吧,阿正不止一次地想道,如果她能更野性一点,更有活力一点,这样或许会更好……
5年前,阿正还在念大学的时候,小娜在他家楼下开了一个小店,卖油盐酱醋什么的杂货。当阿正第一眼看见小娜的时候,就不有自主地在她的小店里接连吃了5支冰棍——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情不自禁,就是被鬼附身——打那以后阿正就骗父母说学校里课少,隔三岔五地往家里跑。在不停追求了一年以后,阿正终于如愿以偿,让小娜成了自己的女朋友。
从此,他就成了学院里差不多所有男生羡慕的对象:阿正喜欢睡懒觉,小娜就在大清早坐一个半小时的车赶到学校给他送来热腾腾的豆腐脑;阿正抱怨饭菜不和胃口,每天下午小娜就用保暖瓶盛来自己做的菜;秋季里学院有足球联赛,小娜就会事先准备好姜汤在中场时给阿正喝;春天里下雨,小娜担心阿正粗心忘带伞,干脆就送伞到学院里,又怕阿正已经淋了雨会伤风,还给他备了板蓝根和康泰克。
1年以后,很多老师和学生因为娇俏可人的小娜知道了阿正,佳话频传,于是阿正成了名人。这段美丽的因缘甚至让他的‘官运’亨通起来,从一个小班长到学生会主席,从一个小团员到学生党员,一路扶摇,青云直上,直到毕业后顺利地进入那栋标志着事业和金钱的摩天大楼。
但是阿正越来越觉得小娜太过清纯了。跟那栋大楼里的女人比起来,她身上欠缺的不仅仅是一种野性,更是一种味道,一种让阿正无法启齿的味道。
小娜善良,善良得像一只出生不久的小猫,害羞怕事,什么也不懂,虽然初始能满足阿正的征服欲,却无法让他得到更进一步的满足和愉悦。阿正想到了哪里有可以满足他的女人。他甚至成了那里的常客。当然,他没有对小娜说,什么也没说。他自然舍不得放弃小娜。
第二章
阿正对这栋大楼的感觉越来越不好。他甚至常常感到,这栋大楼不再是一个辉煌光鲜、让别人敬慕的地方,而是吞人不眨眼的怪物。不久前,他对小娜说出这种感受,小娜微微笑着说:“是不是像是用手去撩一个薄面纱,以为能碰到什么东西,结果感觉却是空荡荡的呢?”
阿正惊讶地盯着她看了半天,连声叹道:“就是这种感觉!就是这种感觉!我总觉得大楼里面有什么不对劲,可是她的外表又是那么冠冕富丽,我实在想不出自己哪一点感觉出差错了?”
“或许有什么奇怪的细节让你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小娜试探着问。
阿正随口接到:“细节!呵细节!每天忙的不可开交能注意什么细节?除了搭电梯和上厕所,我差不多都没时间去大楼的其他地方。……哎?电梯?电梯?”阿正的眉头皱了起来。
小娜很懂阿正心思,这时一句话也不说,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阿正是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那栋大楼一共安装了5部电梯。单排的,落地的镜面玻璃,电梯门也是那种能照出清晰人像的金属,映照出水晶灯的光亮,显得气派十足。上下按纽是全感应式的,也就是说只有在人体皮肤的直接触碰下它才会亮。阿正曾试着戴了手套再去按,结果没用。
阿正想到的是,自己在那里干了那么久,好象从来没有搭乘过最右边的那部,也就是那第5部电梯。
在他印象里,那第5部电梯的门好象从来没有在众人面前开启过。
有没有其他人搭乘过呢?这一点阿正实在想不起来了。应该有的吧?电梯除了搭人还能干什么呀!真是的。阿正开始觉得自己有点神经质了。
想到这里,他对小娜苦笑了一下。
小娜疼惜地抚了抚阿正的头发。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4:00
第三章
阿正今天起的很早。在上班的路上,他就想好了今天一定要去乘一乘那部5号电梯。
走进灯火辉煌的大厅,迎面就看见那五部电梯静静的横在那里。
时间还早。阿正看见,除了第4部电梯现在正在上升外,其他几部的指示灯都没亮,那表示它们都停留在1楼。
阿正伸手轻轻碰了碰箭头朝上的按纽。他的公司在14楼。
第一部电梯的门打开了。他半探身进去,按下30这个按纽,接着一个跨步出来。8秒钟后,电梯门自动合上了,接着指示灯亮:1、2、3、4……
阿正再次按下向上的箭头。他突然觉得自己像回到了学生时代,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必承担很大的责任。
他如法炮制,将第2部和第3部电梯也遣送了上去。
现在只有那第5部电梯了。阿正想着,终于搭上你了!哈!
他信手按下在第5部电梯旁的向上按纽,正打算等门开启时以一个优美阳刚的军步跨进里面。
门开了,阿正却楞住了。
里头有一个人,确切地说,是一个男人。
他大概40岁上下,穿着西装,衬衫领口解开着,领带也像一条上吊绳一样垂在胸前。大概是大楼中央空调太热的原因,他的脸上都是汗,油油的泛着光,秃的很厉害的头顶上紧紧地贴着一屡被汗水浸透的头发。
阿正觉得那张脸很熟悉,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那个人看见阿正时的表情很怪异,先是惊恐的往里靠了一靠,双眼睁的很大像是有什么要喊出来;接着仓皇抬头看了看,估计是看见了指示灯显示是1楼层,又立刻以箭一般的速度撞了出来。
那真正是‘撞’出来的——阿正离电梯门也很近,那人实实地撞在阿正身上后,马上踉跄着跑向大门,喉咙里发出含混的呻吟。
阿正回不过神来。他根本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时,电梯门已经缓缓合上了,阿正连忙再按向上的箭头,打开的却是第4部电梯的门。因为身后已经有了其他两三个等待的人,阿正也只能在他们的簇拥下跨进了第4部电梯。
第四章
忙碌的工作让阿正很快就忘了上回也谈不上诡异的事。
那晚,阿正正在回一个东欧客户的电子邮件,小娜拿着一叠报纸走到他面前,柔声问道:“正,这个人你认不认识。”
小娜很少在他工作的时候进来打扰。仿佛是受了小娜神秘语气的影响,阿正不由得把视线投向她手中的报纸,这一下却让他的眼球再也转不回来了——
那是一份本城内比较知名的小报。报纸头版刊着一张不大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那个男人精神熠熠,面貌很普通。如果不是看到他的炯炯眼神,还真难单从外表判断他的身份。
可是阿正却记得那个人,他一把从小娜手里抢过报纸,只见报纸上赫然印着几个粗体黑字:“知名实业家、设计师、天成建筑设计公司董事长余某某,昨晚夜间10时许自其居住的海天花园18楼跳楼身亡。”接下来是一大篇幅的关于余某某的身平以及相关人士对其自杀原因的胡乱猜测。有说是因为负债累累而自毁的,也有说是因为不堪情变而陨命。
“他的公司是在你们那栋大楼里。”小娜说道。“我想或许你会认识他,就随便来问一下看看。”
“唔,是。没错。”阿正心不在焉地回答着,“哦。不对,不认识。只是看见过几次。”
小娜递给他一杯热牛奶。阿正喃喃自语:“不对头太不对头了,明明电梯是停在1楼的,怎么会从里面跑出个人?难道他是一直在里面的。他在里面干什么呢?还有他为什么这么慌张?”
他一口喝光了所有的牛奶,放下手中的报纸。“娜,假如有一个人失魂落魄地从电梯里冲出来,你觉得会是什么情况?”“当然是干了亏心事啦。”她不假思索地接道。亏心事。阿正心里一禀。“其实有很多可能性了,比如报上说他公司要破产,他怎么会不失魂落魄。情变也有可能啊,最心爱的人背叛了自己,难免会伤心死,”小娜续道,“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看见某些诡异可怕的东西了,因为电梯本来就是个容易聚集怪事的地方,像卫斯理写的小说《大厦》。”
她的语气一下子变的很凝重,阿正感到背上有一丝凉飕飕在慢慢地爬上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开口说道:“娜,小说毕竟只是小说嘛,别说你还当真了。”“人家说说而已嘛。不合理的解释有时就是最准确的解释!”小娜嫣然一笑,却笑得阿正心里有点发毛。
阿正感觉余某某的自杀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也许这只是错觉,他觉得这栋大楼里有普通人并不知道的诡秘在,可是他不敢去发掘。他只敢向往波澜不惊的生活,有钱有事业,有那些足以满足他的女人。当然也少不了小娜。
第五章
小报不愧是小报,它能在第一时间满足诸多喜欢刺探他人私生活的闲人们的窥视欲,当然也可以把一件本来寻常的小事夸大到最极至。当小娜把那份报纸递到阿正的手里时,他的眼珠子简直要从眶子里凸出来了;因为报纸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余某某堕楼之大追踪——神秘事件甚至牵扯到红灯区丽人坊和市公安局(详情请见第5版)。阿正的心砰砰跳的厉害,但是他还是不动声色地呷了一口茶,跟小娜闲扯道:“这年头,有钱的男人喜欢这个,没钱的男人也兴玩这个。”眼睛不停瞟着寻找报纸的第5版。小娜一边收拾着一边答:“看看详细内容吧。我觉得这件事有看头。”阿正抽出第五版,真正是心急火撩一目十行,但突然觉得应该读的仔细点,于是重新开始看起。
文章开头以比较细而娟秀的字体登着一段类似于日记的东西,以省略号开始,估计是编辑删除了一些文字。正文:“……没有了前途,没有了名望,苦苦树立了几十年的威严竟然在一朝坍塌。老张告诉我今天绝对不会有临检,不能怪他,他毕竟只是个分管。没什么好说的。可是为什么会突然临检丽人坊???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被抓出来?那就好象被扒光了衣服暴露在许多人面前。我面对不了那么多人,叫我怎么去面对这么多人。也许,只有走。……”
阿正看的有点云里雾里。他只有耐着性子看下去。下面全是记者所谓的追踪报道。
“毫无疑问,这是余某某在自杀堕楼前的忏悔。一个知名建筑设计师,一个身家达亿的实业家,经查访,竟然是红灯区丽人坊的熟客。公司里的下属看见威严的他只会恭敬地叫一声余董;家里的孩子看见慈爱的他会以崇敬的心情叫一声爸爸;而小姐们则更‘亲切’地称他余哥。是的,余哥花在她们身上的钱足够几家小公司好几年的支出,她们怎会不心甘情愿地叫他一声哥,尽管他的年纪足以当她们的父亲。一个名人的阴暗暴露在大众的阳光下,是他最承受不了的痛。所以,他选择了另一条不归路——自杀。”
阿正看的有点心惊肉跳。他没有算过自己这几年在丽人坊的消费,但大略估计一下就知道,数目绝不会少。
“但经本刊编辑在市公安局的查证,余某某堕楼前后一个月内局里并没有派出疾风行动小组扫黄,那么余某某日记内所写的‘被抓’是怎么一回事呢?笔者百思不得其解。不过大快人心的是,根据其日记里所记载,神秘人物老张现已被双规。估计双方有一定程度的权钱交易。”
阿正闭上疲惫的双眼。他在不自觉间已经将个体代入,幻想着自己是余某某,名誉地位在一瞬间崩塌,众叛亲离。小娜当然也会鄙弃他,离开他。
他有点痛苦地睁开双眼,发现小娜正在旁边诧异地看着他。他苦笑了一下。“娜,看的我有点头疼。还是早点睡觉吧。”小娜关切地握着阿正的手问:“工作压力太大了吧,你是该早点去睡,明天我给你去买点洋参丸可以挡一下疲劳。”
阿正点着头,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5:00
第六章
阿正想到的是,那天余某某仓皇地从电梯里撞出来,可是电梯却一直留在1楼,那么他到底在里面干什么呢?!
管理处。大楼管理处有监控电梯内部的摄像头,一定拍下了全过程。阿正觉得事情越来越诡异难料。可是这时他的自信又膨胀了起来,俨然觉得自己就像冒险家卫斯理,正在侦破一桩神秘莫测的事件。
他估计到管理处一般是不会拿录象出来给生人看的。他想到了小娜,小娜可以充当一回小报记者的角色!
下午,两个头顶耐克棒球帽,戴着乌蝇镜,斜挎着炮筒的神秘人走进了大楼。保安照例将他们拦截住,胡乱登记完,两人就直奔5楼管理处。
门开着。两个穿着军绿色长棉衣的保安正在里头吞云吐雾。
小娜摘下眼镜,柔声问道:“师傅,请问这里是大楼的管理处吗?”
两人纷纷转过头来,目光从头到脚溜了小娜一遍,其中一个开口说:“是啊,什么事?”
“哦,两位师傅是这样,”小娜从马甲兜里掏出本黑色的派司一晃,“我们是某某报的记者,上次有个跳楼的余某某你们一定知道吧,关于那篇报道我们向再跟进一下,写点追踪什么的,想在你们这里找点线索。”
“喝!来的正好,我们正为这件事想破脑袋咧!”另外一个保安接口道,“交给公安也没什么用。还是便宜你们吧,这下又有东西写啦!”
小娜和阿正交换了一个眼神,小娜问:“师傅您的意思是?您有什么独门线索?”
“什么独门线索,哈哈,我还独门暗器呢。你们自己看看吧。”
一个保安起身,从密密麻麻堆满录象带的橱里抽出一合带子,放进录象机里,按下FORWARD,大约半分钟后又按了一下PLAY.看来他对这段录象的时间已经很熟悉了。
摄像头是朝外设置的,所以电视机屏幕里先出现的是电梯门。接着,门打开了,一个微微谢顶的男人走了进来,阿正认出那个男人就是余某某。他在30楼这个按纽上按了一下,指示灯亮,接着又按了一下关门纽。电梯门缓缓合上了。
“这是今年第一个乘5号电梯的人。奇怪这5号电梯乘的人总是少的可怜,实在太奇怪了。”一个保安在一边说着,“你们注意看阿!注意看!”
小娜和阿正睁大了双眼。他们看见电梯门打开了,门上的指示灯显示30,正是余某某的目的地。可是他却没有走出去,反而以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四周。
门关上了。余某某的脸上维持着那种难以言喻的表情,虽然摄像只是他的侧面,但能清晰地看见他的脸微微泛红,嘴角上扬,似乎在笑。紧接着,他慢慢地把脸转了过来,对着摄像头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阿正浑身一激灵。接着,他看到了几乎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一幕!
只见余某某飞快地理起西装,解开皮带,接着又迅速地脱下内裤,身体伏在电梯侧壁上,屁股开始一晃晃地抖动起来,舌头不停地舔着电梯壁,一脸陶醉的样子
小娜已经把头别过去了。两个保安不断地骂着变态、精神病之类的话。只有阿正愣在那里。
马上,又有了一些变化。余某某似乎被什么声音(阿正判断那只能是声音,因为电梯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而且门也是关闭的)惊醒,他睁开眼睛,神色极为紧张地从地上拉起长裤,手臂在空中胡乱挥舞着,大概2分钟后,突然沿着电梯壁坐倒在地上,面色灰白,壁上留下一道清晰的水印,那竟然全是他的汗!
就这样又过了好几分钟后,余某某颓然从地上撑了起来。电梯门也在这个时候打开了,门外站着一脸茫然的阿正。余某某就在这个时候飞快地从里面窜了出去,接着门关上,一切回复平静。
回到家,阿正感到有点虚脱。小娜适时地递上一支点燃了的香烟,他狠命地抽了一大口。
还是小娜先发话。“你说电梯一直留在1楼,可是事实上它却曾升到30楼,并且又重新回到1楼。”
“我也搞不清楚。什么都不知道。还有,他在电梯里面做什么,他是个暴露狂?”阿正答道。
事实上,当余某某把裤子脱下来那一刻,阿正就猜出他在干什么了。只是还有点想不通。
第七章
阿正还是重复着忙碌的工作,偶尔光顾丽人坊尤比从前偷偷摸摸的更甚。
那天他留在公司,本要等小娜晚上8点半下班后去接她,再一起去看《哈里。波特》,谁知突然收到一封俄罗斯客户的电子邮件。阿正急切想将这批货脱手,就给小娜打了个电话,让她自己先过来公司楼下等,自己忙着先回那个客户邮件了。怎料俄罗斯人马上回邮给他,阿正一看表,心想8点半了,再回怕是来不及了,不如先下楼叫小娜一起上来。他匆匆披上外套搭电梯来到一楼大堂,看见小娜已经等在那里了。
阿正一脸歉意地说道:“娜,看来电影是看不成了,呵呵,有个很难缠的客户,不得不应付啊。”
小娜微笑着回答:“没关系,看不成就改天。我陪你上去吧,等会咱俩一起回家好了。”
阿正忍不住在她红红的小脸上亲了一下,顺势把她搂进怀里。小娜像一只温顺的小猫蜷在他的怀里,两人相拥着来到电梯前,阿正伸手按了一下朝上的箭头。
门打开了,两人一走进去,就紧紧地搂在一起。门还没合上,阿正就忘情地亲吻着小娜。小娜这时更像一只温顺的小猫咪了。
突然,小娜似乎想到了什么,她猛地挣开阿正,盯着他的眼睛说:“正,我们进的是哪一部电梯?”
阿正觉得自己的脸部肌肉有点僵硬,不过他还是硬挤出一个笑容。“好象是第5部电梯吧,呵,这下到可以看一看我们会不会像死掉的余某某一样?”
话刚说完,他就觉得自己的话似乎很不吉利,下意识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
电梯里的空气好象一下子凝固起来。小娜紧紧地握着阿正的手,而他的手心里也正在冒汗。
此刻时间过的极慢极慢。两人死死地盯着门上方的红色指示灯,看着它8、9、10、11地跳着。
终于到了14楼,阿正和小娜在短暂的失重状态下感觉到电梯慢慢停了下来。接着‘叮’一声响,门打开了。两人手拉着手几乎是同时跳出了电梯,终于长长出了一口气。
电梯门在他们身后合上了。阿正刚想说几句俏皮话逗逗小娜,转过头不禁大吃一惊
小娜脸色煞白,圆圆的杏眼死死地盯着电梯。
阿正伸手推了推她,像是在触碰什么怪物。“娜,你怎么了,你在想什么?”
“正……正,刚才上来的按纽是不是你按的?我是说14楼那个按纽?”
阿正顿时愣住了。他不记得自己曾按过那个纽。到底有没有按过?有吧?好象真的没有!那电梯是怎么知道我们要上14楼?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5:00
阿正强扮出一个轻松的表情来。可是连他自己都感觉到那一定是尴尬无比的。“当然是我按的啦。智能系统还没有发达到能阅读人的思想吧,哈哈,”他只有这样对小娜说,尽管他的声音有点微微发抖。
小娜嘘了一口气,耸了耸肩,对阿正做了个鬼脸。
阿正赶忙将她拉进自己的办公室。灯火辉煌温暖如春,他感觉心里有底多了。不禁感觉自己有点神经过敏。只是,不知道哪里不对劲,阿正心里还是感到隐隐的不安。
“我们都是自己吓自己了,”小娜掂起脚尖在办公室转了一圈。“哎?正啊,你们公司什么时候把灯都换掉了?”
阿正感到头皮轰地一下炸开了。他知道自己为什么感觉不对头了。他的办公室里装的全是日光灯,可是现在,清一色的灯泡,照的办公室黄幽幽的,灯泡的影子在地上晃来晃去,像是一个个上吊着的尸体。
阿正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他的上下排牙齿互相扣击着,发出只有他自己才能听的见的‘的的’声。
小娜也僵在了原地。她的一只脚伸出去甚至来不及收回来,还在那里保持着一个掂的动作。
阿正感觉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一开口却发现自己的声音又沙又涩:“我们,我们下去吧。”说着他拉住小娜的手。手心全是冰凉的,没有一滴汗了。
可是一个更恐怖的声音还是传到他们的耳膜里。那是高跟鞋的后跟敲击在花岗石地板上的声音,得,得,得,有远及近清脆无比,接着声音哑了下来,变成嚓,嚓,嚓,高跟鞋已经走过花岗石地板,走上了阿正公司铺的墨绿色地毯上。最后,停在他的办公室门外。
此时阿正感到血往脑门涌,他不顾一切地摔开小娜的手,冲过去一边大声吼着“他妈的走路不会轻一点啊!”一边伸手拉开门
门外站着的是他的秘书小陶。小陶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经理。会议室里等着你开会。”
说完她看也不看阿正一眼,转身就走了。嚓,嚓。得,得。……越走越远。
阿正的手还握在门把上。
小娜跑过来,急急对他说道:“正,MISS陶今天不对劲,平时她看见我最开心了。”
阿正一言不发。事实上,他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正,今天这里一切都不对头,都是从我们走进第5部电梯开始的,第5……第5部电梯?……难道我们和余某某一样都没有走出过那部电梯?所有的一切都是虚幻的?余某某也是以为自己真的被抓了才自杀?正,我们现在是到什么地方了?”
阿正楞楞地看着小娜,脑子里还是空白一片。
小娜用手掌拍拍他的脸,又摇着他的肩膀说:“正!正!我们看到的一切全是虚假的!不要当真!我们现在很有可能还是在5号电梯里面!阿正!”
阿正的眼睛里有了一点光彩。“阿正,我们现在无论看到什么都不要怕,因为全不是真的,记住!我们两个在一起什么都可以挺过去!”
阿正终于感到自己有点恢复了。他摸摸自己的脸颊,定一定神开口说:“我要去会议室看一下。因为现在即便是想下去,……估计下不去。”“我和你一起到会议室!”小娜马上接道。
两个人手拉着手走出办公室,向着大楼另一端的会议室走去。
第八章
走廊的灯光要更昏黄。阿正和小娜的手紧握在一起。隐隐地,阿正似乎听到一个阴冷而潮湿的声音在远处叫喊,一直绵延到耳朵边,有点像女人的呻吟,他辨别不出。
快到拐角了,有几道红亮亮紫幽幽的光束从走廊的另一头射在地板上,接着快速地变幻闪烁。阿正有点吃惊,这种怪异的色彩他太熟悉了。可是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他有点迷茫。
当然没有看见会议室。
终于过了拐角。
那片班驳陆离的色彩终于铺面而来,霓虹灯的光芒,快速地变幻闪烁。几个红艳艳而暧昧的字跃然眼前:丽人坊!
阿正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差点一下子靠在小娜身上。
小娜并没有伸手去搀扶。因为她看见红艳艳的霓虹灯影里,几个光着身子的男人和女人在交媾。她看到了腆着大肚腩的余某某。接着她看到了其中一个抬起头,朝她咧开嘴笑的男人,竟然是阿正!
还没回过神来,小娜就听到耳边一声大叫,阿正猛地挣脱了她的手,跌跌撞撞地跑向电梯。“正!”小娜叫喊着跟着跑向打开门的电梯。
尾
电梯飞快地运行到一楼。阿正倒撞出去,跑出大门,跑向夜幕下的大马路
“阿正小心!!!”脑后传来小娜的叫喊。阿正感到有一束刺眼的亮光和着刺耳的骑车喇叭声袭来,他本能地伸出手挡住了双眼……紧接着他感到被人重重地推了一下,身子一侧翻了出去……
一阵刺人耳膜的轮胎与地面摩擦声,伴随着重物落地的声音。阿正发疯似的在地上爬了几步,看见了血泊中的小娜。
“娜!小娜!”阿正竟然忘记了站起来,还是手脚并用地向前爬去,爬到小娜身边。
“小娜,小娜!你忍着我就去叫车,你千万忍着!”阿正声嘶力竭
“正……阿正,都是……假的,都……是…假的对吗,你告诉我,只要你告诉我,……我,我……就相信……”
“假的!都是假的!我只有你一个,只有你一个!!娜?娜!你听见没有!”
一瞬间,许多往事涌上阿正脑海。
第一次见面的5支冰棍;
每天清早热腾腾的豆腐花;
保暖瓶里可口的菜;
还有姜汤和康泰克……
5年来的体贴和迁就……
阿正终于忍不住泪流满面,哭倒在小娜的尸身旁边……
阿正从这栋大楼里消失了。没人知道他在城市的哪个角落。
也没有人知道这栋大楼里的5号电梯,究竟会在什么时候再开。
只有灯红酒绿的那个地带,依然是夜夜笙歌,笑语不断……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5:00
猫儿眼
我穿过那条窄窄的,带有新鲜青苔的弄道,那是一条悠长的石板小路,两旁有着高高的城墙,四周空无一人,只我孤单行走着,天空下着细细蒙蒙的雨雾,卷着我飘忽的身影,我在一座白墙青瓦的古旧房子前停下了迟疑的脚步,我觉得是这熟悉的景物,和这难忘的如兰的气息牵引着我走来了,来到了这个地方,那是一种温柔的感觉,在心中漫漫滕滕地滋长开来,但似乎又夹杂着一丝强忍的刺痛一并地在我心中翻腾、搅动,我不由自己主地踏着这石级,缓缓而上,四周的景物,熟悉、温柔、刺痛地搅着我的神经。我迈着迷惑、迟疑的轻柔脚步,顺着那长满了绿青苔的石级缓缓而上。
慢悠悠地、懒洋洋地,我来到了这房子的大厅,大厅里灯光透亮,墙上挂着一副巨大的女人的肖像,占据了几乎半个雪白的墙壁,黑色的头发,长得挺俏丽的一张脸,只是脸色是那样的残白而虚弱的,空净的眼神,涣散虚无似的,杯中紧拥着一只全身毛发黑丝丝的猫儿,那猫的眼,碧绿晶莹,直直地看着你,直射到你的眼里、心里去。
我缓缓地低下头,心里惊跳了一下,我看到一个人正睡在大厅的沙发里,我有点儿害怕、着急,怕他看到我这个不速之客,可他似乎已经深睡了,我大着胆子悄悄地走近了一点,一个英俊的男人呢,他脸上带着疲惫的神色,四枝全都舒展开来,好像想找一个较舒服的位置,可惜了那小小的沙发,脸上的眉却皱得紧,带着痛苦的痕迹,似乎在睡梦中遇到某种可怕的东西,额头上有冷汗在慢慢流出来,他突然猛地睁开了眼睛,我连忙要走,可已来不及,他看到了我,他瞪大他的双眼,还夹带着无尽的恐惧,啊,惊叫了出来,吓了我一大跳,吓醒了我所有的记忆。
我悠悠地转醒、转醒。
那前尘往事的记忆如潮水般地浮现在我昏愕的脑海中,变幻着的男女主角的脸却是那个画中的女孩和那熟睡在沙发中的那个男人。
我记得这男人姓潘,不是太高的个子,他的身影总是来去匆匆,很模糊、很不安的一些影像存在我的脑海中,但脸却很清楚,方方的,带着一幅眼镜,嘴角是常挂着笑意的。
“蓝,等我哦,我过几天就回来看你。”
“潘,不要呀……房子很大,有鬼的!我怕!”女孩睁大眼睛,眼里聚着泪花。
他笑了,爱怜地敲了一个她的鼻头。
“乖哦,有猫儿陪着你哦!”
果真,一地的猫儿,女孩手中抱着一只纯黑的小猫儿,地上、房顶上、楼级上亦或跑着或卷着或追逐着7、8只小猫,有花色的、纯白的、淡黄色的……它们可真活跃哦,满地的奔跑着、追逐着、撒野着。
女孩看着怀中的猫儿,低下了头,虚弱地笑笑,再抬头时,他已拿起公文包,消失在门后了,一丝悲苦、幽怨的神情罩上了她美丽的脸。
“潘!,,!!不要走……”
养着一只,是宠物,养着一群,那应该是叫寂寞吧。
雪白的墙壁,青瓷的屋顶,顶上有一对鸟雀在叽叽喳喳地唱着欢乐的情歌,这是一所避静古老的房子,长在江南水边的小镇上,青苔在屋里墙角犹自闪着晶莹亮丽的绿光,通往这里的小路,常常空寂无人,岁月的痕迹已有了一些了,它刻在了青墙上,写在了石板路中,集在了绿青苔里。
小路的尽头又响起来潘回来的脚步声,他带着朴朴的风尘,从蓝那望眼欲穿的弄道里走来了,好似总是有无尽的离愁别绪在心中,使人难受却又无可奈何,而再见也总是千言万话也挤不出,只是带着满眼离愁别恨的目光。
“你在做什么呢?”潘拥着她,轻问。
“我在画我自己。”
他再往前一看,她用着强烈的、浓重的色彩填满了整张的画面。
“为什么脸却那么苍白,跟四周的色彩一点儿也不相配合呢?”
“这是门,我坐在门前等你,一直等呀等,一直等,陪我的是这只黑猫。”
她用手在画上指着,好似没听清他的问话。
“传神,只是这画看了让人好难受,我不太喜欢。”
“我常会想你,潘。”
“不要想,这样比较好。”
她咬了咬下唇,低下脸,垂下眼,痛心地沉默了,能说什么,沉默是一种抗议,也是一种无奈,而他的沉默却是一种至冷的残忍!她默默地用手在上面涂着猫眼,好碧绿晶莹的一对眼,直直地看到你心里去,有一滴泪落在纸上的绿眼里,使那绿显得更幽绿了。
墙头的红色三角梅又开了,满枝的玫瑰红,时间的流逝如行云流水般,而墙角的绿青苔却永远地碧绿鲜艳着,如猫儿眼,绿得那般青灵可喜,它们也是灵魂儿呢!应该在它那晶莹的绿里头吧。
弄道里有人向这儿走来了,那身影更模糊,有厌恶的感觉在心头,那人唱着一支欢喜的歌,大声而张扬,一如来人,响彻了整片空寂的上空,他向着这所房子走来,来到门前,驻足,上了石板级,推开那紧闭着的木门,闪了进来,他不是潘,是成。
她请他喝茶,她说:“我们这乡下地方,只是清茶,不要见笑哦。”
他连连说:“不会不会”,热切的眼神,慌忙的动作。
她不语了,附下身去逗那些猫儿,它们可真顽皮,一只跳上屋顶,一只爬上楼梯,一只往地上使劲地刨着什么。
认识成是因为黑猫儿,有一次她站在窗前向外看着,一只黑猫儿在它的主人手中正死挣扎着,那莹绿的眼,痴痴地望着她,对着她呼救,她喜欢它那黑乌乌的没有一丝儿杂毛的皮毛,特别是它那双充满了灵性与哀诉的眼神,射到了她心里,她从它眼里,看到了自己,看到了与她一样的感情。于是,她冲出门,救下了那只黑猫。从此也认识了猫的主人——成。他常会来,喝一杯她那苦涩的茶。
她爱那些猫儿,在潘不在的日子里,它们是她的伙伴,她的安全感,有它们,她不会感到日子那么悠悠长长,呆泛而苦涩。那是她的孩子们吧,她待它们是象待孩子那样亲的,特别是黑猫儿。
“喵呜……”突然楼上响起一阵凄厉的猫儿叫,她急急起身跑上楼,黑猫不小心把身子夹在楼道夹缝里出不来了,急切地呼叫着,她附下身,轻轻抓它出来,露出雪白的长腿,纤细的腰身,后面有人紧紧地抱住了她,温热的双唇跟了上来,她站住,问道:“潘?是你回来了?”那人抱得更紧,她回头,是成!她惊叫,你要做什么!放开!她拼命挣扎,跌破了镜子,玻璃碎了一地,上面有无数的影象在纠缠,桌子推翻了,她撞到了头……尖叫声被挡在厚木门里了,只剩下满地野跑的猫儿,在“喵呜喵呜”地叫唤着。墙头的那对鸟雀依然叽喳地欢唱个不停,雪白墙上的三角梅玫瑰红般的鲜艳。墙头里黑暗处,一只黑猫睁着急急的绿眼睛,直直地,直直地看着。
门被打开了,是潘回来了,他疲惫的脸立即被怒容取代,那张以前带着爱情的脸,在扭曲,在丑化,在委缩,屋里的一幕刺痛了他的眼,他的神经麻痹了,成逃了,那厌恶的背影如逃窜的死耗子。
他放下他的公文包:“为什么我在楼下都找不到你?”他的手颤动地轻轻地摸着她的脸,她的鼻头,她的唇,然后是她那赤裸雪白的颈子,她的颈子,太纤细了,只手便可盈握,一捏似乎便可断了。
她看着他,流下了泪。
“蓝”他低低地叫,双眉紧紧地皱着,痛苦地扭曲着,他的吻温柔而颤抖,放在她脖子上的手,却握紧、握紧、握得更紧了……
她瞪着惊愕的眼,急急地看着他,看着那张熟悉的英俊的脸。她的眼神渐渐涣散……却半眯着,似乎还带着一抹淡极了的微笑。
墙头里黑暗的角落,一只黑猫睁着荧荧的绿眼睛,直直地,直直地看着,那眼睛晶莹碧绿,闪着可恐的光。
前尘啊,往事啊,
几多欢乐,几多悲苦,
如云烟过眼,
什么是爱情?
是漫长的等待?
还是甜密的煎熬?
是痛苦的欢乐?
还是离愁的哀苦?
我宁可死去,
宁可死去,
宁可死去,
亦宁可毁夹。
我痴痴地望着眼前这个男人的脸,我的双手冰冷,我的双唇也是冰冷的,突然才发觉墙上画中的女孩像极了我自己,我伸出我冰冷的手,在他的脸上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心悲苦,有泪滑落,为什么要让我记起这所有?
我就这样立在这儿许久,这夜色苍茫的房屋内,这般静寂,每盏亮着的灯,像每个人的灵魂,灯灭了,失却了灵魂,像我的生命一样短暂、脆弱!我的心更痛了。
静谧的天空突然闪过一道闪电,划破墨夜的夜空,天被狠狠地撕了一道口子似的,巨痛般地电闪雷鸣起来,大雨狂妄地下了起来,铺天盖地的,着了魔似的从天下飞奔直下,然后资意地流窜,盖过触目所及的所有干燥的地面,风呼呼地狂刮了起来;天,阴沉得可怕,一如我的心情,愤恨、悲怨。
我静静地看着他,带着悲苦的眼神,我的眼有绿光闪现,像猫儿眼晶莹着,闪着绿色的亮光,我缓缓地扫过他的脸,他的鼻子,他的脖子,他的脸在闪电交加的暗夜发黑,发暗,双眼睁得很大。
有声音对我讲,带走他带走他,他是你的,他是你的,我看到一团黑丝丝的毛发,莹绿莹绿的眼,我轻轻叹了口气,缓缓凑了上去,用我冰冷的双唇亲吻他,用我冰冷的双手摸过他的眉,他的鼻,他的脸,我的双手伸向他的脖子、脖子!用力地抓下去,再用力下去……
脖子上有了红痕,暗红色的,悲怨而凄凉……
夜,很静,只有雨的声音,姿意地下着,只有雨声,只闻得雨声。我知道自己的脸上有一抹微忽其微的笑意,红唇渐渐往上勾着。
潘,生命是短暂的,它实在太脆弱了!只是灵魂是永恒的,我爱你!潘,我不能再独自等在那儿,让我们的灵魂同相聚吧!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6:00
尸房夜话
天很黑,月亮像个,没有一颗星星。风掠过,树叶令人恐慌地翻飞,发出飒飒的声音。
天猫的皮肤泛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她浑身颤抖了一下,对爱爱说:
"我们真的要去吗?"
爱爱点了点头:
"进去吧,别怕。"
1
医学院的解剖楼到了夜晚,总是显得特别阴森。
昏黄的月光从窗边摇曳而入,将窗棂的影子拖得奇形怪状。
盛着器官与尸体残骸的各色瓶罐玻壁反射出令人心悸的光芒。
天猫开始迈不开脚。
她拖着爱爱的手,说:"我们不去了,好吗?"
爱爱摇了摇头,说:"不行,我们不能让他们看笑话。"
2
白天的时候,班上一群无聊的人围在一起,讨论怎么度过万圣节的夜晚。
天猫不知好歹地说:"我们去解剖楼呆一晚上好不好?"
当时大家都说好,可到了晚上集合时,却只有自己与爱爱两人。
爱爱的胆子很大,大家都知道。
她解剖尸体时,眼睛都不会眨一下,一边切割皮肤组织,还会一边哼歌。
第一次尸解课下课时,别人都在呕吐,她却抓起饭盒大口大口地吃东西。
有人说,她的心不是肉长的,而是一块石头。
所以当看到爱爱在时,天猫忐忑不安的心稍稍放下了一点。
3
"我好冷……"天猫战战兢兢地扯着爱爱的衣角。
爱爱脱下外衣披在了天猫身上。
"我好怕……"天猫的手心里冒出了汗。
"有什么好怕的?都是不会动的尸体,你把他们想成木头就行了。"
是的,解剖尸体就像是用锯子把木头切割成一截一截。
但是,当手术刀划过尸体的皮肤时,尸体会疼吗?
解剖楼没有灯,几扇窗户的玻璃也不见了,风呼呼地从窗户灌进来,看不出颜色的窗帘猎猎作响。
天猫拿出了手电,按了几下,却没有光线出来。
"哎呀,糟糕,没电了。"天猫的声音有点颤抖。
爱爱埋怨地看了一眼,什么都没说。
这时,窗外的天空闪了一下,接着一声惊雷,接着又闪了一下。
天猫惊栗地抬起头,看到背对窗户的爱爱,全身笼罩在了水一般的阴影中。
窗棂的影子如一条绞索慢慢浮过爱爱的颈项,然后慢慢落在解剖室里错落的玻璃瓶罐上。
天猫转过头去,看到黑暗中闪烁着反光的阴森的玻璃瓶罐。又是一道闪电,她看到一只死鱼般的眼睛正从一个瓶子里望向她,眼波似乎在流转。
她心里蓦地一凉,禁不住打了个寒颤。手指一紧,手中的电筒竟亮了。
4
解剖楼是老房,木头铺的地板,踏上去吱嘎作响。
回廊上没有人,两边堆着白森森的骨架模型。
空气里氤氲着浸泡尸体的福尔马林的刺鼻气体,但是也遮掩不住尸体的那股腐臭霉烂的气味。
天猫紧紧抓住爱爱的手,一步一趋向前走去。两人打着手电,摇摇欲坠的木地板响着两人的脚步声。
"踢踏!踢踏!踢踏!"
爱爱忽然一笑,手向旁边的骨架伸去,抓起了一截桡骨,瞬时伸到了天猫的嘴边。
"来,宝贝,叼在嘴里……"她没心没肺地笑。
天猫尖叫,手指一松,手电摔在了地上,灯光蓦地消失了。
解剖楼里陷入了黑暗,爱爱咯咯的笑声在这阴森的空间里显得异样地诡谲。
"咦--"天猫止住尖叫,好不容易让心脏回到原位,却又突然叫了起来,"那边有光--"
爱爱顺着天猫的手势望去,回廊尽头,一间紧闭着的房门,微微泄出了一道昏黄的光。
那是什么地方?
爱爱胆子大,拉着天猫向那间房门走去。
门没有锁,轻轻一推,竟开了。
门开的一刹那,屋里的灯灭了,又是死一般的黑暗。
爱爱与天猫刚一踏进这房间,房门就砰的一声关上。
天猫转过身来想要打开门,门却死死地锁住了,怎么扭也扭不动。
她绝望地回过身了来,想要抓住爱爱,却没想到一手抓了个空。
爱爱呢?她到哪里去了?
天猫开始感觉到恐惧,但是她却不知道,这样的恐惧,才只是刚开始。
5
天猫全身抖个不停,剧烈的看不见的惊栗让她说不出一句话来,冷汗浸湿了她的内衣,令她忍不住又是一个寒颤。
爱爱去了哪里?
忽然,天猫听到了一阵细细碎碎的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
这声音像是脚掌缓慢滑过木地板,卷起了尘埃,空气里立刻散发出一丝淡淡灰尘的气息。
屋里却一片黑暗,天猫什么也看不到。
看不到的恐怖才是最可怕的恐怖。
天猫的心里像是有几百只猫爪在同时抓挠一般,心脏剧烈跳动,令她无法承受。
蓦的窗外一道闪电,雨哗啦哗啦落了下来。在闪电中,天猫终于看到了屋里的东西,她惊悸地睁大了眼睛,一眨不眨,嘴巴张开。汗液一刹那从额头渗出,从脸颊滑落。
屋里,几副骨架,蒙着黑色的斗篷,正迈开了脚,缓缓向天猫走来,手里提着明晃晃的尖刀,闪电中反射着勾人魂魄的寒茫。
还有几具尸体,摇摇晃晃,颈脖僵硬,一袭素衣,黑发遮面,双膝直立,肤白如膏。似一只只软体动物,慢慢靠近。
屋里响起阴恻恻的笑,恐惧像个阴影,一点一点向天猫瘦弱的身体压迫、欺凌而来。
6
天猫瘫软倒在地上,身体腾起一团灰尘。这巨大的惊吓让她无法自持,胸口一起一伏,心脏突突地跳着,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她坐在地上,用手遮住了眼睛,她不敢看眼前的这一切。她嗅到空气里那些渐渐蔓延的腐尸味,还有骨架上曾经刷过的清漆味,正越来越浓郁,逼迫得她没有办法呼吸。
恐惧令她闭上了眼睛,眼前又是一片黑暗,但她仍然可以感觉到阴影。
她感觉到有几缕潮湿的发丝正拂过了她的面庞,死尸的气味直往她的鼻孔里钻,她的胃液开始翻涌,排江倒海一般。
天猫无力地身体向前瘫软而去,倒在了一个硬硬的东西上,额头硌得很疼,她知道,那是一具骨架的胫骨。
她睁开眼,白森森的一片,闪着绿色的磷光。在胫骨旁,还有一只蜡黄的小腿,肌肉萎顿,青筋毕露。
小腿抬起,露出一截脚趾,同样也是蜡黄的,轻轻落在了天猫的脸上。
在尸体腐臭与骨架清漆气味中,天猫看到了尸体的脚趾……
7
天猫蓦地跳起,凭空生出莫大的勇气。
她一把抓住面前蒙着骨架的斗篷,猛然掀开。
斗篷下,是一张惨白的脸,正苦笑。是天猫班上的男生。
天猫又踢了一脚旁边尸体的小腿胫骨,传来一声惊呼,是爱爱在惨叫。
骨架只是用白色的石膏贴在了斗篷上,还刷上了清漆,惟妙惟肖。
而尸体上蜡黄的颜色则是涂上了颜料,再用保鲜膜缠住,看上去萎顿不已。
旁边其他的骨架与尸体都笑了起来,全是班上的同学,大家一起叫道:"万圣节快乐!"
爱爱惊异地问:"天猫,你是怎么知道是我们装扮的?"
天猫怒气未平,又踢了一脚爱爱,说:"拜托,下次扮尸体时,麻烦把脚趾的紫色指甲油洗掉。"
(这个故事完了吗?要是你以为完了,那就错了。)
8
推开门,一群人走到回廊上,嘻嘻哈哈。这时,天猫突然叫道:"嘘--你们听--"
大家静下,空气里传来一阵吱吱的声音,很微弱,却很清晰。
"是什么声音?"爱爱的声音竟也有了一些颤抖。
一个胆大的男生说:"像是电锯的声音,好象是电锯在切割什么东西……"
电锯?电锯会在解剖楼里切割什么东西?
回廊尽头的一扇木门,微微泄出一点昏黄的光。声音就是从那扇门里传出来的。
"去看看……"天猫此刻胆子大了不少,把恐惧消化掉后,恐惧就会变成勇敢。
爱爱却有点害怕了,当面对已知的东西时,她不会害怕,现在要面对的,却是解剖楼里的一扇门,里面响着电锯的声音。
爱爱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胆怯,她被天猫拉到了这扇门前,回过头去,班上那些自称胆大的男生竟一个也不见了。
天猫推开了门,向里面望去……
9
屋里,一个满脸沟壑干瘦的老头一手提着电锯站在一张破旧的手术台前,另一只手握着一瓶劣质白酒,抬起了头,看着天猫与爱爱。
手术台上,是一具蜡黄的尸体,已经被电锯切割成了几大块,切口处凝结着黑紫色的血液,煞是触目惊心。
依稀看得出,那是一具女尸,年龄不大,头颅已经被割了下来,扔进了一边污秽的木桶里。
电锯还在响着,天猫与爱爱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老头阴恻恻地冷笑,仰起头来,大口喝下一口酒,然后伸手在女尸的身体上抓了一把,捏起了一团肉,塞进了嘴里,慢慢咀嚼,一汪乌黑的血缓缓从他的嘴角渗下,淌过了他那布满沟壑的脸……
天猫与爱爱同时发出一声尖利的惨叫,转头就往外跑。
回廊上,全是一样的木门,却找不到下楼的出口。
天猫与爱爱像没头的苍蝇,在回廊里跑来跑去,转了几个圈,却发现不仅连下楼的出口都找不到,就连刚才那间恐怖的房间也不见了。
终于,她们跑不动了,喘着粗气扶墙哭泣。
爱爱试探着说:"刚才我们是幻觉吧?"
天猫抱住了爱爱的肩膀,哭着说:"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想回家……"
10
屋里的老头将木桶中的头颅拣了出来,重新放在蜡黄的女尸颈项上。
女尸蓦地坐了起来,说:"你就这样放走了她?"
老头环视了一下屋中的一具具泡在玻璃缸中的尸体,笑着说:"跑?她还能跑到哪里去?"
老头走到一口玻璃缸边,伸进手拍了拍尸体的头,说:"不错,你的表现很好,扮演的骨架很逼真。"
尸体露出了笑脸,正是那个天猫与爱爱的男同学。
其他玻璃缸里的尸体也一起笑了起来,笑得阴恻恻的,他们全是天猫与爱爱班上的同学。
手术台上的女尸转过头来,温柔地对干瘦老头说:"时间该差不多了吧?"
她的脸出现在了昏黄的灯光下,很漂亮。
是天猫的脸。
这时,门外的回廊上响起了爱爱的惨叫。
"啊--"
【不要在晚上去医学院的解剖楼,切记切记!】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6:00
整容杀机
文/成刚、沈醉天、庄秦
碧眼猫应庄秦的邀请,到他家去喝茶的时候,看到成刚和沈醉天已经先她一步到了。三个男人正在抽烟喝茶,碧眼猫心里有点不乐意,说:“你们几个真不仗义,都不等我来了一起喝。”
成刚笑道:“谁叫你大小姐整天比总理还忙,我们左等不到,右等还是不到,眼看咱们都快口渴而死了,先喝上一杯又有何妨?”
庄秦笑着说:“别听成刚瞎说。快说说今天你怎么这么晚才到?”
碧眼猫连忙解释:“哎呀,真是郁闷死我了,我有一姐妹,想要整容,准备把鼻子垫高一点,把脸颊的骨头磨平一点。她让我陪他去整容专科医生那里去咨询,所以我才来晚了。”
沈醉天一听,一声大叫:“别,千万别去整容!”
“为什么?”碧眼猫惊问道。
沈醉天呷了一口茶,说:“让我来给你说个关于整容的故事吧。”
沈醉天讲的整容故事:
陈丽犹豫了一下,还是对男朋友李海说了出来:“我决定去整容。”
“整容?”李海用种奇怪的眼神看着陈丽。
“是的,整容,我已经决定了。”
陈丽前几天在同学聚会中遇到了以前的死党刘芬。没想到几年不见,刘芬明显漂亮多了,容光焕发,青春靓丽,让陈丽相形见绌,以前她可只是陈丽的陪衬。两人一聊才知道,刘芬做了整容手术。
这件事对陈丽触动很大。刘芬也力劝她去整容,并且介绍了帮她整容的医师——成熟英俊的青年医师蔡浩。
蔡浩对她的皮肤连连称赞,鼓动她做全套的整容手术,要的手术费又低得让她难以置信,
“你要做什么整容手术?”李海有些不满。
“很多,全套。”陈丽拿出一张电脑合成的照片给李海看。
那是一张比任何电影明星都不逊色的脸,靓丽的让人心跳。
“这是谁?”
“这就是我,医师说整容后一个月我就成了这样。”陈丽笑了,一副陶醉的神情。
陈丽躺在蔡浩诊所的手术室里,不知怎的,心里开始发慌。
也许,是因为自己要永远告别这张脸的缘故吧。这张脸一直伴随着她成长,现在突然改变掉,永远消失,感情上她一时接受不了。
手术室里的气氛也让她感到窒息。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室里的墙壁与屋顶都是淡绿色的,幽幽地反射着黯淡的光芒,仿佛是一只只来自阴冥的妖魔眼睛,看着她露出诡异的笑意。子母无影灯的灯光惨白惨白的,直刺下来,刺得她眼睛发痛。就连身上的洁白被单,也让她联想到太平间的裹尸布,无来由地感到害怕。浓重的福尔马林气味弥漫着整个手术室,直往她鼻子里钻。她的胃因此翻江倒海般折腾,痉挛不已。好在她是空腹,想要吐也吐不出来了。
麻醉药渐渐地发挥了功效,她感到身体开始僵硬了,不听从她大脑神经的指挥了,仿佛她与自己的身躯被隔离起来了。奇怪的是,在迷迷糊糊中,她竟然还有意识,并没有沉入梦乡。
她突然间有些后悔,也许,不应该做整容手术。这时陈丽才想起那些整容失败的电视新闻,里面的人被庸医整成猪头般的丑八怪,歪眼斜嘴,不敢出去见人。如果自己也失败了,会不会像她们一样?而且,蔡浩的整容方法光听上去就够吓人的,剥皮换肤,那就是要将自己的整个脸皮都剥掉啊。
但现在,她没得选择了,只能静静地躺在这里听从命运的安排。
此时,陈丽听到两种不同的脚步声传来,一个沉重一个轻巧,越来越近。她听到蔡浩的感叹:“多么好的皮肤啊!”
她勉强睁开眼睛,看到身穿白大褂戴着口罩的蔡浩与他那年轻漂亮的女护士。蔡浩的眼神里露出一种狂喜,似乎看到了极其喜爱的事物般,这让陈丽心中隐隐有丝不安。而那女护士,陈丽怎么看都觉得很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却又记不起来,只是那眼神里的讥笑,让她心里堵得慌。
陈丽觉得眼皮越来越重了,她终于闭上了眼睛。蔡浩从女护士那里取出把锋利的白色手术刀,小心翼翼地切割着陈丽的脸皮,殷红的血丝渗了出来,很快就蔓延起来,一道道血流似乎是欢快流淌的溪流,从陈丽脸上滴落到坚硬洁白的地板上,滴滴答答。
不久,蔡浩就在陈丽的脸上划了道圆圈。女护士走了上来,将陈丽脸上的鲜血擦掉,涂满特备的药物。蔡浩休息了一会,等药物发挥功效后用特制的钳子将陈丽被划过的脸皮揭了下来,放入药水瓶中。
陈丽的脸上现在是血肉模糊,不断有鲜血从她脸上冒了出来,血淋淋的令人恐惧。女护士涂了药止住血后,蔡浩再找出极小的专用锯子,在陈丽的鼻骨上吱吱地锯了起来,然后是削下巴、切唇等一系列的手术。
在做这些手术时,陈丽一直没有睡着,意识仍然是清醒的。她能感觉到手术刀在割脸皮,也能听到血滴在地板上的滴答声、鼻骨被锯时的吱吱声。直到蔡浩做完所有手术,将她整个脸包裹起来,她才感到疲惫晕了过去。
陈丽恢复得很快,一个月后就拆开绷带了,映入李海面前的是一张毫无瑕疵的脸,美得让人无法形容。
李海注意到,陈丽不光脸蛋变漂亮了,连背后那块淡青色的椭圆形胎记也消失了。
他简直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事。他的女友陈丽经过整容后竟然成了妩媚万分让人不敢直视的美女。
一开始,他还得意洋洋,引以为傲,带着陈丽在亲朋好友们面前炫耀。可是很快,他就感觉有些地方不对劲了。
他与陈丽走在一起,陈丽总能吸引附近男人的目光。那些男人除了对陈丽的大加夸赞外,不时说些“一朵鲜花插牛粪上”、“癞蛤蟆吃到了天鹅肉”等诸如此类不怀好意的话,这让他心里沉甸甸的仿佛压了块石头非常难受。,而此时的陈丽性格也变了,变得大方妖媚,经常有男人们送她鲜花。她不但对男人们的追求不拒绝,还频频和他们出去吃饭游玩。
李海担心陈丽会离开他。他决定和陈丽摊牌,把自己的感受说给她听。
陈丽听完后默然无语,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要不,你也去整容吧。”
李海同意了,除了把自己整容成帅哥,他还有什么办法能留住陈丽的心呢?
两人还是找到蔡浩。
李海无意间看到蔡浩对着陈丽相视而笑,心里很不舒服。这个男医师,长得的确英俊,有一种强烈的男人魅力。但,陈丽是他女朋友啊。
蔡浩让他躺在手术室,给他打了麻醉针,然后出去等药力发作。
李海在手术室里百无聊赖,突然间也开始后悔。一个大男人,整什么容。他站了起来,偷偷地走了出来,看到蔡浩正有说有笑地和陈丽聊天。
李海心里气得直咬牙,他强忍住气想听听两人在说什么。
“上次的皮,真的很好啊。”
“这次的呢?”
“这次的,差了很多,但将就着吧,总比没有强。”
李海听得一头雾水,不知两人在说些什么。
这时蔡浩走进另一个房间去了,陈丽竟然换上了白大褂戴上了口罩,她究竟在做什么?
李海偷偷尾随着陈丽走进器械间,他看到陈丽仿佛一个纯熟的护士般在配置手术用具。李海纳闷,陈丽以前可没当过护士啊。
他看到器械间里面还有一个小房间,虚掩着门。他蹑手蹑脚地溜了进去。
这是专门放置整容材料的,里面堆满了各种皮肤、硅胶、假体等等,形态各异。房间的一角,砌了个长宽各两米的透明水池,水池里放满了腥黄色的药水,里面飘浮着一具尸体。
李海倒吸一口冷气,浑身发冷。那具尸体面向着李海,脸上血肉模糊,不成人形。脸皮割掉了,鼻骨锯掉了,下巴削掉了,嘴唇切掉了。只有一双眼睛,还是完整的,翻着白眼,幽幽地看着李海,仿佛有一股怨气,直往李海身躯里钻。
那眼睛,怎么那么熟悉?李海双腿发软,再也站不住了,倒在冰冷的地板上。从地上的角度上,他看到尸体的背后有一块淡青色的椭圆形的胎记。
这时,门口走进来两个人,一个是那年轻英俊的整容师蔡浩,一个是打扮成女护士般的“陈丽”。李海想站起来逃跑,可是麻醉药的功效开始发挥了,眼皮越来越沉重,只看到两人露出诡异的笑容慢慢地走向自己。他知道,等待他的,将是一场独特的“整容”。
“哇!真可怕!”听完沈醉天的故事,碧眼猫大声叫了起来,“我一定给我那姐妹说,千万别整容了。
成刚冷笑了一声,说:“其实,我认为整容还是很不错的。最起码,我就因为整容而成全了一件好事。”
“啊?!你整过容?不会吧?”碧眼猫不相信地看着成刚,“瞧你瘦得那样,要真整过容,怎么不知道灌点脂肪,让你看上去胖一点?”
成刚哈哈一笑,说:“我又没说是我整过容,只是说,我从整容里得到过好处。”
庄秦的眼睛蓦地一睁,问道:“成刚,你得到过什么好处?不如说出来我们大家一起听听。”
成刚喝了一口茶,开始了他的故事。
成刚讲的整容故事:
那天下着雨,酒吧里除了我还有一个叫江锋的客人。我跟他是中学同学,已经好多年没见面了,没想到会在酒吧遇上。我走进酒吧的时候,他正一个人独坐一隅,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我远远地叫了声他的名字,他抬头看我一眼,目光却很茫然。
我坐到他对面去,亲热地道:“这些年你都上哪去了,我问过咱们班上好多同学,谁都不能确定你的下落。有人说你发了财,成了百万富翁,还有人说你出了国,娶了个外国女人当老婆……”
我的话还没说完,便被他不耐烦地打断:“等等,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你就算化成灰我也认识你。”我嘻嘻笑道,认定了这么些年过去,他还像以前上学时一样爱搞恶作剧。
“对不起这位先生,我真的不认识你。”江锋皱着眉,一脸严肃地说。
我又仔细地端详了他半天,虽然他有了些变化,但我还是确定他就是我那个中学同学。莫非世界上真有两个这么相像的人?
“我叫贾林,是个商人,你把我当成你的朋友,我一点都不奇怪。因为就在半年前,也是这样一个下着小雨的夜晚,我从这酒吧里出去,忽然有个人冲到我面前,还没等我明白过来,脸上就一阵剧痛,视线也变得模糊起来。我抱头倒在地上疼昏了过去,直到两天后醒在医院里,我才知道,我被人泼了硫酸。”
“谁这么歹毒?”我说,“一定是你得罪了什么人,但这人下手也太狠了点。”
“警察也来调查过,但结果却一无所获。我在生活里是个随和的人,生意场上也总会给竞争对手留条后路,不致赶尽杀绝,我实在想不出来谁跟我能有这么大的仇怨。”
我沉默了,似乎已经预感到了后面会发生的事。
“我被毁了容,连我自己都不敢看我的样子,那段时间,我内心极其痛苦,如果没有我的妻子,我都不知道今后将如何生活。”
说到妻子,这位酷似我朋友的贾林眼里有了些光彩:“我的妻子是个非常温柔贤惠的女人,她不仅不嫌弃我的容貌,还替我联系了家韩国专业的整容机构,并且为我办好了所有手续。这样,三个月前,她陪我去韩国做了整容手术。手术很成功,我获得了一张新的面孔,我对新面孔非常满意。”
他从钱包里取出一张照片递到我的面前,照片是他整容以前拍的,说实话,他的样子实在很一般,属于搁哪儿都毫不起眼的那类人。而江锋以前上学时就是我们班上公认的美男子,他得到江锋这样一张面孔,当然会非常满意了。
可是,我还有些疑问,一家远在韩国的医疗整容机构,怎么会把他的面孔做得跟江锋一模一样,连我这个江锋的老同学都认错了人。
“是这样的,在我进行整容手术前,我的妻子征求我的意见,是不是还按照以前的模样来进行手术。你也看到了,我以前的样子不好看,还有些土,这些年我的生意做得很大,我不想老让我的生意伙伴觉得我像个农民企业家。所以,我决定借这次事故,改变一下我的模样,虽然那样会给以后的生活带来些不便,但拥有一副英俊的容貌,那时却真的诱惑了我。”
我点头,人都有爱美之心,男人当然也不例外。
“在韩国,我的主治医生在手术前,拿出一张照片征求我和妻子的意见。医生说照片上的男人是他的一个朋友,几个月前刚移居韩国。看到照片,我和妻子几乎没有犹豫,便同意了医生的手术方案。”贾林这时笑了笑,“我想,那张照片上的人应该就是你的朋友,这也是你刚才认错人的原因。”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6:00
虽然我已经猜到了这样的结果,但还是忍不住啧啧称奇。
知道了事情的原委,我心里便释然了,而那位贾林似乎也对我那个叫江锋的朋友挺有兴趣,于是我便讲了许多江锋以前的故事给他听。那天我们在酒吧里聊得挺投机,时间不知不觉到了半夜。这时我接了一个电话,我的女朋友在电话里说她来不了了,我有些生气,要知道,我在酒吧里已经等了她整整三个小时。
我跟贾林一块儿离开酒吧,他坚持要用他的私家车送我回去,我客气了一番后,便同意了。到了我家小区门口,我从车上下来,向他道谢。他在车子开动的一瞬间,忽然头从车窗里伸出来,冲我诡异一笑,大声道:“再见,铁蛋。”
我怔住了,铁蛋是我上学那会儿的绰号,除了以前的同学,没有别人知道。
看着远去的车影,我意识到我上当了,今天送我回家的人根本不是什么商人贾林,他就是江锋。这些年过来,他真的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爱搞恶作剧。
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江锋中学毕业后一直游手好闲,没想到现在连私家车都开上了。我回到家里心情稍微开朗了些,我知道,江锋一定会再出现的。
一个星期后,我接到江锋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得意地笑:“怎么样,那天真把你骗了吧。看来你还跟中学时一样老实。”
这时我相信江锋只是跟我开了个玩笑,但是,接下来他的话,却完全超出我的想象。
“我现在的名字叫贾林,身份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我给你打这个电话,因为再有半个小时,我就要上飞机了,去美国再也不会回来,所以,我也不在乎你知道事情的直相。”
三年前,江锋遇到了一个女人,没过多久,俩人便如胶似膝,觉得谁也离不开对方了。但那女人已经结婚,而且丈夫事业有成,是这城市一家著名私营企业的老总。那女人虽然喜欢江锋,但要她放弃万贯家财,跟着一贫如洗的江锋,也是她做不到的。
经过长时间的谋划,江锋和那女人终于有了一个计划。
江锋在一个夜晚,将一瓶硫酸尽数泼到了那女人丈夫的脸上,女人告诉丈夫,她已经联系了韩国一家专业的医疗整容机构,然后,带着丈夫飞往韩国。
这时候,江锋已经先于他们抵达韩国。
女人的丈夫在韩国再也没有回来,江锋在电话里虽然没有告诉我他的下落,但我料定他必定已经从这世界上消失。
这时候,恰好市里组织招商团去韩国,市里几个主要领导人专程去医院看望女人的丈夫。当着这些领导的面,医生解开了缠在江锋脸上的纱布,大家都被那张英俊的面孔惊呆了——韩国的整容技术,果真是世界上最棒的。
于是这样,江锋就成了贾林,现在,他带着贾林的老婆和所有财产,移居美国。
“我知道你一定还有些疑惑,那家韩国美容机构怎么会帮助我们完成这个计划。这其实没有什么稀奇的,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只要你有钱,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江锋走了,飞到了地球另一端,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也没得到过他的消息。
这年秋天的一个深夜,我躲在一家酒吧外面,看到一个男人独自走出来后,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毅然冲上前,将一瓶硫酸泼到了他的脸上。
他是我女朋友的丈夫,他将在半年后去往韩国做整容手术。
他长得实在不怎么样,还有些土,回国后,他会拥有一张像我这样英俊的面孔。
听完了成刚的故事,碧眼猫大口大口地呸了起来:“死成刚,原来你这么狡诈!不过我知道,你这个故事是你编的,因为你是个善良的人,哪能干出这样的事?。”
庄秦看着碧眼猫喝下了一口茶后,说:“猫猫,那我给你说个真实的故事吧,绝对不是我编的。”
碧眼猫好奇的问:“什么故事?”
“你知道我们这里哪个整容医生最出名?”
“是金相载医生,听说他在韩国进修过好多年。”沈醉天抢先一步答道。
“对,就是他,当年我去韩国联系整容医生的时候,他正在那里进修。”成刚依旧没心没肺地开着玩笑。
碧眼猫则说:“是的,我也知道他最出名,但是听说他失踪了。”
庄秦点了点头,在茶几下翻出一张报纸,上面社会新闻版上印着黑体的大标题:“整容医院离奇命案,医生劫匪同归于尽”。标题旁套题黑白照片上,金相载正直勾勾地望着所有人,没有一点表情。
庄秦一本正经地说:“其实我和这位金医生蛮熟的,以前常常和他一起下围棋。现在我要讲的,就是金医生的真实经历。”
庄秦讲的整容故事:
金相载医生在本市开了一家整形专科医院,他是这方面的权威,曾经在韩国进修了五年。金医生最擅长的是面部磨骨与胸部丰乳,因为手艺精湛,找他做手术的女性络绎不绝。几年下来,他的专科医院规模越来越大,手中攒集的财富也越来越多。
那是一个落着绵绵细雨的下午,天灰蒙蒙的,像块永远擦不干净的毛玻璃。金医生在结束了一个成功的面部磨骨手术后,站在了落地窗前,抖落了手指间的烟灰。刚才这个手术让他很劳累,他很想休息一下。他已经叫走了所有的职员,整个诊所只剩了他一个人。窗边的镜子映出了自己的模样,虽有几分憔悴,但也掩不住十足的英俊。金医生对自己的相貌很是满意,整张脸像是用刀削过一般完美,充满了坚毅。而一米八的标准身材因为勤习健身的原因,保持了很好的体型。事实上,也有不少的女病人向他表达过自己的爱意,她们都说他长得像韩国的明星裴勇俊。
就在他对着镜子顾影自怜的时候,门铃响了。
虽然金医生已经很累了,但他还是撑起身体向门边走去。他知道,说不定按门铃的又是一位潜在的顾客。做了这一行,就像是装上了马达的螺陀,一刻也停不了。以前刚开诊所时,就盼望着有一天可以收支平衡。生意有点起色之后,他又盼望着可以赚大钱。当赚到钱的时候,他又盼望着可以开分院。哪怕是身体累得都快透支了,他还是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去迎接顾客。
门开了,门外站着一个三十七八岁的男人,一米八左右,身穿一套藏青色的西装,西装已经被雨水濡湿。手里提着一个真皮皮箱,而头上则不合时宜地戴着一顶西洋礼帽,他的脸隐没在帽檐下的阴影中,只有一双眼睛在暗处熠熠发亮。一看到这双眼睛,金医生就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这种感觉就像是生吞了一只苍蝇一般。眼睛很亮,但眸子里却有一丝游移躲闪的阴霾,一与金医生的眼神对视就慌忙移开,说不出的阴鸷。
“请问……”还没等金医生问完,这个男人就一步跨进了会客厅。
“您是金相载医生吧?”
金医生点了点头,说:“请问先生有何指教?”
这男人取下了礼帽,一张胖脸出现在了金医生的面前。“金医生,我想请你为我做整形……”
金医生吃了一惊。说实话,现在这个时代,做整容手术的男性顾客并不在少数,但是眼前这个男人看上去似乎并没有做整形的必要,除了脸稍稍宽了一点,身体其他部分都保持得很匀称,甚至腹部的肌肉还很结实,即使是透过西装下摆的白色衬衣,也可以感觉到那里是一块一块隆起的疙瘩肉。“是的,就是脸稍稍宽了一点,就这么一个缺点。”金医生在心里对自己这样说道。
“金医生,我想让自己的脸变小一点,我那个喜欢看韩剧的老婆老是对我说,如果我的脸小一点,就会和那个韩国的明星,裴什么俊的,一模一样。没办法,我只有请你来帮我想想办法了……”这个男人飞快地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金医生长长地吁出一口气,又是一个被猜到了的结果。他当然知道,自己最擅长的整形外科手术就是做面部磨骨,将一张宽脸磨成一张窄脸。面部磨骨手术一般是针对天性爱美的女性,很少有男性要求做这样的手术。金医生甚至还没有为任何一个男性做过,不过想来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不管男人女人,他们脸部的构造都是一样的,虽然说每个人脸上的肌肉分布都会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但整形手术从根本上的原理都是一样的。
他点了点头,说:“没问题,我可以理解您的愿望。不过我的时间也很紧,日程基本上已经安排到了下个月,所以我只能在下个月下旬才能为您做这个手术。”事实上,整形医院的生意虽好,但不管怎么都不会像金医生说的那样紧俏。之所以要这么说,只是出于金医生的习惯。他常常利用这样的方法让爱美心切的女士们为了提前做手术,而付出一笔多余的钱。
果然,这个男人上当了。他将手里提着的皮箱搁在了金医生的大班台上,缓慢地打开,说道:“我想尽快做这个手术。钱不成问题,我有的是钱。”
他将皮箱反转过来,让金医生看到了里面的内容。里面是一摞一摞崭新的百元大钞,起码有好几十扎。金医生的眼睛顿时一亮,说道:“先生,没问题,我马上就为您安排,您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做这个手术。”
“最快是什么时候?”
“明天!”金医生答道。
“能不能今天就做呢?”
金医生蹙着眉头说道:“这么急啊?”
“是的,明天一大早我老婆就要出差回家,我想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这个男人眼皮蓦地一下睁大,突然间放射出的寒芒激得金医生浑身打了个哆嗦。
“今天就做这个手术,倒不是说不行,不过我没有助手在身边……当然,没有助手我一个人做也是可以的,不过今天我刚动完了手术,有些累……”金医生像是自言自语地在说这些花,但是声音又大得足以让眼前这个男人正好可以清楚地听到。
这个男人又一次中了金医生的圈套,他从皮箱里又取出了一摞钱放在大班台上,说:“医生,我再给您加上点钱,您一个人做就是了,我不介意的……”
“好!我现在就去准备手术室!”金医生接过了钱,放进了保险箱里,大声叫道:“好!我现在就去为您准备手术室!”
这个故事说到这里,庄秦突然停了下来。屋里陷入死一般的静谧之中。
“后来呢?”碧眼猫沉不住气,抢先问道。而成刚则一言不发地望着庄秦,似乎在猜测后面的结果。
庄秦顿了顿,说道:“其实呢,这个来做手术的神秘男人,是个银行抢劫犯。他已经被警方锁定为了嫌疑人,所以他必须要想办法整容,于是选择下班时间找到了金医生。而当他看到了金医生后,又产生了另一个邪恶的念头。他惊异地发现他和金医生长得一般高矮,就连体型也十分相近,除了面部他稍稍宽了一点。所以他提出了面部磨骨,他知道,只要磨过了骨,他就会和金医生的模样达到高度的一致。只要他手术后醒了过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按照自己拟订的计划杀死金医生,然后再冒充金医生的身份。当然,他不会再当医生了,为了不让别人怀疑,也许他会想办法残掉自己的一只手,以此为借口封刀转行。不过,他这样做,既可以逃脱警方的追查,安心挥霍那笔银行抢来的巨款,又可以趁机霸占金医生多年积蓄下来的财富,实在是一举两得。”
“啊?!真是个天衣无缝的计划。”沈醉天摸了摸自己的脸,又看了看我,说,“那后来呢?金医生真的被杀了?”
庄秦笑了笑,说:“哪有这么简单。这个金医生也不是什么好鸟。当他看到了那个男人皮箱里的巨款后,心里早就起了歹毒心肠,想要占为己有。他又不能让这个劫匪的尸体在这间房里被人发现,于是他决定将这个男人整容完毕后再杀死,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人知道死掉的人是谁。而金医生也想不到,他一直都按照韩国明星裴勇俊的模样为自己整容,即使是在为这个男人做手术的时候,他也按照自己的喜恶将那个男人整成了裴勇俊的模样。等完成了手术后,他在那个男人的手腕静脉处注射了安眠药,再用打湿了的皱纹纸贴在他的嘴鼻上,只盖了七层皱纹纸,那个男人就因窒息而死了。当金医生看到尸体的时候,突然才发现,这个男人被他整成了和自己相同的模样,心中蓦地一惊。不过这时,一个新的念头又出现了。他决定将这个男人的尸体扔在办公室里,别人就会以为死的是金医生。而自己则改换成其他身份离开这里,反正自己身上有这么多钱,又有一手整形外科的好手艺,换个城市一样有好的事业可以发展。于是他就整理好了所有细软,又忍痛在没有麻药的状况下为自己做了整容。幸运的是,金医生果然是手法一流技术精湛,他将自己变成了别人根本看不出来的另一个人。”
说到这里,碧眼猫“哇”的一声发出了赞叹:“这个金医生真是太厉害了,真是个完美的谋杀方式。”
庄秦呵呵一笑,说:“猫猫,要是你的那个姐妹听完这个故事后,还想去做整容吗?难道她就不怕遇到一个正想改变身份的整容医生吗?说不定她正好和你那姐妹一般高矮,体型也相似呢……”一说完,碧眼猫的身体就剧烈地摇摆起来,她害怕了。庄秦知道吓唬碧眼猫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不禁呵呵地笑了起来。
这时,成刚一边翻着报纸,一边突然问道“怎么和报纸上说的,有些不一样呢?”
庄秦的眉头立刻又蹙了起来。他突然想起,那张报纸上已经登出来了,在金医生诊所里发现的两具尸体,一具是金医生,而另一具是抢劫银行的重罪嫌疑人。
沈醉天的声音忽然有些颤抖:“庄秦,在你的故事里,只有那个与金医生相貌一样的尸体,而报纸上却有两具尸体,金医生与抢劫犯的。这是怎么回事?还有,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详细呢?”
庄秦突然阴恻恻地冲屋里另三个人笑了起来:“很巧,难道你们没有发现吗?庄秦的高矮与体型和我几乎完全是一样的吗?真是太巧了,我刚解决完那个男人的时候,庄秦就来找我下围棋来了。更巧的是,你们都喝了我泡的这壶铁观音……”
只听“扑通”“扑通”“扑通”三声响,碧眼猫、沈醉天和成刚都摔在了地上,人事不醒。
“庄秦”一边发出诡异的笑声,一边从抽屉下摸出了一把锋利的手术刀……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7:00
西餐厅
作者:麦洁(magicmaid)
Lulu下了飞机,深吸了一口气,搭上机场接客巴士。
回到家,Lulu放下行李,冲了个热水澡,换上一件白色的长裙,长发在脑后绾了个髻,倒了杯红酒,坐在阳台上,慢慢放松下来。
半个月的出差,让Lulu觉得啤惫而厌烦,但是,没办法。
天色慢慢暗下来,都市星辰耀耀地亮起来。
Lulu伸了个懒腰,赤着脚在淡绿色的地毯上来回走着,感觉很舒服。每次长期的出差回来,Lulu都喜欢这样在地毯上来回地走。
肚子饿了,Lulu停止了她的一惯性运动,放下脑后的长发,赤脚穿上玫瑰红的平底凉拖,拿上钱包出了门。
走出小区大门,右拐,走了十几米,再右拐,这是一条平细的水泥路,路两边是稀稀落落的店铺,只有几家还在开着。Lulu住的是都市郊区的全封闭小区,靠近江边,很安静,也没有什么商业区,买东西都要坐车去都市中的那些商业中心。
平细水泥路的尽头是江边,沿江也是一条水泥路,路的沿江一边是大片的绿化区,植着草坪,还有四季长绿的植物。
上了沿江路,左拐,前面一百多米处是一家西餐厅,名字很好听,叫做“梅茜西餐厅”,餐厅的四周种着一大片的竹林,把餐厅包围着,环境很是优雅。
Lulu很喜欢这里的牛扒,不出差的时候,她是每个星期都必来这家餐厅吃牛扒的。叫一客牛扒,一杯饮料,一份炒饭,这是Lulu的习惯。每次Waiter不用问,送给Lulu的牛扒必然是七成熟,浇着红色茄汁的。其实Lulu也很喜欢红酒汁的那种,但是,她觉得茄汁的更好一点,番茄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
因为经常来这家西餐厅,餐厅里的Waiter都认识Lulu了。
沿江走着,江风轻轻吹起Lulu的长发,Lulu向“梅茜西餐厅”看了一眼,她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
餐厅今天的生意好象特别淡,门口都没有车,平时这家餐厅的生意是很好的,门口总是停着一长排各种各样的车。
透过竹丛,Lulu看见餐厅里暗淡的灯光。这间餐厅的灯光一向是很暗淡的,餐桌上只放着一支红色的蜡烛,很有气氛。可能这也是Lulu喜欢这里的缘故吧!
餐厅门口英俊的Waiter打开门,微弯着腰将Lulu请进餐厅里面。Lulu在靠窗边的座位上坐下,餐厅里的Waiter立时给Lulu斟上一杯柠檬冰水。
Lulu向四周看看,餐厅里用餐的人不太多,十几个人分散在大餐厅的各处。Waiter笔直地站在那里,暗淡的烛光在他们脸上投下忽明忽暗的光影。
喝了一口柠檬冰水,一股极度的寒意随着冰水一起流进Lulu的腹中,让她仍不住打了个寒颤,一股凉意从腹中一直窜到了心头,寒意里还有点淡淡的腥味。
Lulu皱了一下眉头,放下冰水,将冰水推到离她较远的桌上那个角落里。但是,那股淡淡的腥味,还是幽幽地刺激着Lulu的鼻粘膜。
“您请”Waiter优雅地将一客牛扒、一杯鲜榨果汁、一份炒饭放在Lulu的面前,Lulu向他微笑以示谢意。在Waiter转身的一瞬间,Lulu心头上打了个突,那个Waiter的脸色在烛光的映照下,显得铁青,好象没有一丝的血色一般。
Lulu心里有点怪怪的,她觉得餐厅里今天的气氛很不对,一切都是冷冰冰的感觉。
还是快点吃完东西回家去吧!Lulu心里暗想,她拿起刀叉,切下牛扒。牛扒上的茄汁红艳艳的,比平时的颜色红一些,浓浓的象是动脉血管里流出来的血。Lulu心里一阵恶心,今天怎么了?尽想这些让人不愉快的东西?
Lulu微眯了眼,把切下来的牛扒放进口里,刚嚼了一下,一股浓重的腥味在口里猛地窜开来,Lulu忍不住张开了嘴,“哇”地将牛扒吐了出来。她看着桌上的牛扒,好象是浸在血中一样,忍不住又“哇哇”地吐起来,但是却没有吐出什么来。
“需要帮忙吗?”Waiter不知是什么时候来到她身后的。
“拿走”Lulu指着牛扒叫起来。
Waiter疑惑地看了看她,还是叫人拿走了那客牛扒。Lulu拿过鲜榨果汁,猛地喝下一大口,心中的恶心压了下去。
“您是不舒服吗?”Waiter仍是小心地问道。
“那客牛扒……”Lulu不知道该怎么和Waiter说。
“哦,要不,”Waiter轻声地建议着,“我们帮您换一客?”
Lulu露出感激的微笑:“谢谢你!要不,”Lulu迟疑了一下,想着那牛扒上鲜血似的茄汁,她不由地又想吐,“给我换份红酒汁的吧”
“没问题”Waiter答应着走开了。
可能是出差久了,太啤惫了。Lulu靠在椅子上,闭着眼在心里想着。
牛扒再次送上了Lulu的餐桌,红酒汁的颜色微淡,不象刚才那茄汁红色那么红得妖异了。Lulu切下一块牛扒,却没有马上吃,她将牛扒放在鼻子下细细地闻了一下,没什么腥味,这才放进了嘴里。Lulu这时已经顾不上她优雅的形象了,放在鼻子下闻牛扒虽然很失礼,但总好过过吃进嘴里再吐出来!
这一客的牛扒味道很好,牛扒不只没有腥味,还带着一种淡淡的甜味,大概是红酒的甜味吧,这让Lulu又恢复了她的好胃口。
吃完晚餐,Lulu买了单,沿着江边散了一会儿步,回家睡觉去了。她实在太啤惫了,今天要早点休息,明天一早还要回公司汇报工作呢!
Lulu在半夜里醒来,她感到胃里一阵阵地痛,恶心,直想呕吐,但是却又吐不出什么。她打开灯,拉开抽屉,找了几粒胃药。
Lulu正想吃下胃药时,胃里忽地一阵翻滚,Lulu忙跑进洗手间,还没来得及打开抽水马桶的盖,胃里的东西就一下子从口中喷涌而出了。
停止了呕吐,Lulu清洗了口腔,吃下胃药,坐了一下,感觉好多了。
现在,她不得不去打扫洗手间了。
Lulu走进洗手间,却看见洗手间地上她呕吐的东西是一块一块的肉,红红的,好象还是生的。天哪!餐厅给她的牛扒难道不是七成熟的吗?她一向只吃七成熟的牛扒,Waiter是知道的,太熟的牛扒就老了,而太生的牛扒有淡腥味,而且Lulu的胃也受不了。
太过份了!Lulu有些生气了,难怪餐厅的客人少了很多,他们一定是和Lulu一样,受到了不好的待遇,不再来这家餐厅了。
折腾了许久,Lulu终于安静地睡着了。
第二天的下午,Lulu汇报完了工作,坐在办公室里冲了一杯咖啡,拿了一张报纸随手翻看着。
总经理秘书小慧拿着一份文件走进来,她正要把文件给Lulu,却看见Lulu脸色苍白,手不住地颤抖,似乎连报纸都拿不住了。
“你怎么了?”小慧关切地问Lulu,却见Lulu抬起头茫然地望着她,又低头看看报纸,然后就“哇”地一声怪叫,扔下了报纸,跑出办公室去。
小慧奇怪地看着跑出去的Lulu,不由捡起报纸来看了一下,却见报纸上整幅是一篇新闻报道,用特大的字打着标题:“被烧餐厅有下文,三天连续死三人”。
小慧好奇地看了新闻报道,报道上说:本市西郊江边沿江路上一座叫“梅茜西餐厅”的餐厅,继三天前大火后,又爆出恐怖新闻。
三天前的夜晚,该餐厅忽发大火,火因不明,据后来消防人员透露,大火发生当时,在餐厅中就餐的客人和餐厅的工作人员,没有一个能逃离火场的。
起火原因却一直在调查中,尚未有结果。
但是,在失火后的三天中,餐厅被烧后的废墟上,连续三天发现三具尸体,死者都是七八岁的小男孩,死因是失血过多,并且尸体四肢上的肌肉被切割,在现场却没有发现被切下的肌肉。
看了这篇报道,小慧也不由地一阵阵地想吐。
小慧忍不住来到洗手间,却无意中发现Lulu正在洗手间里呕吐,可是她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Lulu后来搬离了原来住的小区,但却得了奇怪的毛病:一看见牛肉和茄汁就呕吐。后来病情发展地越来越严重,甚至看见辣椒酱等一些红红浓浓的东西也会吐。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7:00
不要收养它
作者:麦洁(magicmaid)
你喜欢养宠物吗?当你看到你的小宠物在你面前做出一副讨好的样子,你是不是更加喜欢它?甚至天天和它在一起,连它的小窝都放在你的床边?是啊,我也这样养过宠物。
阿莹匆匆忙忙地往家里赶,今天是老妈的生日,要给她一个惊喜。阿莹从小就没了爸爸,阿莹和老妈相依为命。老妈很艰难地把阿莹养大,并供她上完名牌大学,阿莹现在是一家大公司的翻译,这是一份很好,又比较稳定的职业。所以,阿莹当然要对老妈更好才行。今天下班后,因为给老妈挑生日礼物,所以回去迟了一点。
拐过街角,阿莹走上一条老旧的小巷。阿莹平时不从这里走,只是今天迟了,走这条小路会近一点。小巷子里没人,平时这里也是很少人走的。忽然,阿莹看见小巷子的路边蹲着一只小狗,一只小小的沙皮狗。“嘿,小家伙,你迷路了吗?”阿莹忍不住蹲下来看着它。小狗也看着阿莹,一点也不害怕,小眼睛骨碌碌地转着,好象很聪明的样子。可是阿莹要赶着回家去了,她站起来,又匆匆向前走去。走了几步,阿莹觉得心里有点不忍,又回过头去看一下,小狗不见了!她慌忙站住脚步,转过身去看,嘿,这个小家伙,它跟在阿莹的身后呢。阿莹很喜欢这个小家伙,但是她不能带它回去,因为老妈不喜欢狗,她喜欢养猫,她养着一只白色的波斯猫,叫阿咪。阿莹不得不再次丢下这个小可怜,匆匆往家赶,她这次决定不再回头看它。阿莹很快走出了小巷子,转了两个弯,已经到了自己家楼下。她迈上楼梯,向上走了几级,她忽然听见身后传来“呜呜”声,回头一看,只见那只小沙皮正在一跳一跳地往楼梯上冲,却因为个头太小,一个台阶也上不来,它发怒似的冲着台阶发出“呜呜”声。阿莹又好气又好笑,这个小家伙真是个小赖皮,人家对它友好一点,它就跟上门来了。没办法,阿莹决定先带它回家吧,如果老妈不喜欢,改天送给别人喽,这种狗,应该很多人喜欢养的。
阿莹敲敲门,门打开,老妈正站在门口。
“Happybirthday”阿莹搂住老妈的脖子,“我们出去吃饭吧?”
“等你好久了。”老妈笑着掰开阿莹的手臂。
阿莹放开老妈走进去,那只小狗象小尾巴一样忙着跟了进去。“咦,一只小狗?”老妈看了阿莹一眼。
“哦,是我捡的,它被丢在路边,看着怪可怜的。要是老妈不喜欢,明天拿去送人了。”
“你要是喜欢,就留下吧。”老妈这次居然没反对。
“好啊,让它睡在我的房间吧。”阿莹开心死了,终于可以养一只自己的狗了。
阿莹和老妈吃完饭,她想起小狗没东西吃,就去超市买了两盒狗罐头。回到家,阿莹看见小狗正乖乖趴在地板上睡觉。她打开狗食罐头放在小狗的面前,小狗用鼻子嗅了嗅那盒罐头,居然站起身来走掉了。可能它还不饿,阿莹想。于是阿莹找来一个空纸盒,拿了一些旧的不要的衣服放在里面,就成了小狗的窝。阿莹给它起个名字叫“嘟嘟”。
嘟嘟很乖,也很聪明,大小便居然都知道去洗手间,这真是让阿莹觉得很稀奇。可是这个古怪的小东西就是不吃狗食罐头,没办法,阿莹试着喂它其它东西,原来它爱吃菜汤捞饭。这就好办了,米饭是天天有得吃的,还省了钱呢。
阿莹每天上班的时候,就对嘟嘟说:“嘟嘟乖啊,我要上班了。”一整天,嘟嘟就自己呆在阿莹的房间里,不叫也不吵。它很少去找老妈,好象它知道老妈不喜欢它似的。只要阿莹在家的时候,它就象条小尾巴,在阿莹身后跟来跟去。阿莹做事的时候,它就蹲在一边,认真地看着阿莹做事,有时候阿莹看着嘟嘟一副很认真的样子,就笑着问嘟嘟:“看什么呀?你也想学吗?”嘟嘟好象听懂了似的,有点不屑地转过头去。
波斯猫阿咪很不喜欢嘟嘟,一见到它就坚起全身的毛,发出“呼呼”的吼声,嘟嘟一见到阿咪,立即夹起尾巴躲到一边,有时阿咪跑到阿莹的房间里找嘟嘟的晦气,那只小可怜只有躲到床底去。很长时间过去了,阿咪不但没有和嘟嘟相处好一点,反而越来越糟糕了。嘟嘟只有东躲西藏,处处避开阿咪。
阿莹总觉得嘟嘟有点和别的狗不太一样,它很聪明,有时阿莹怀疑它真的可能听懂人说的话。有时老妈在客厅看电视,嘟嘟就卧在阿莹的门口,眼睛向着电视机的方向盯着,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晚上有个电视连续剧,是老妈的“集集追”,每到这个时候,嘟嘟是必然卧在阿莹房间门口的。有几次,阿莹故意把嘟嘟抱进房间里,可是一放下,它就立刻又跑到门口去卧下。真是奇怪的狗。有一天,阿莹的杂志《女友》不小心被阿莹弄掉在了地上,因为赶着上班,阿莹就没有捡起来。可是晚上下班回来的时候,她看见杂志平铺在地上,正翻开在后面的小说那里,嘟嘟卧在杂志前,两只小眼睛正盯着杂志看哪。看见阿莹走进来,嘟嘟才慌忙爬起身来走了。
有一次,阿莹对老妈说,嘟嘟好象在看电视,还看阿莹的杂志。老妈笑着说:“你当你的嘟嘟成了狗精了呀?”
可是,和嘟嘟在一起越多,阿莹这种想法越强烈。不过,她还是一样喜欢嘟嘟。
一天晚上,阿莹做了一个怪梦,她梦见自己变成了嘟嘟。她梦见自己睡在嘟嘟的小窝里,于是她起来照了照大衣柜的落地镜,她真的是嘟嘟的模样!那自己呢?阿莹满房间找了,却不见自己。阿莹心里有点害怕,家里一个人也没有,阿咪不住地盯着她,冲她“呼呼”地吼着,她只好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她想,等老妈回来,怎么知道她是阿莹呢?那她自己变成了嘟嘟,那阿莹去了哪里?谁是阿莹呢?她想得自己脑袋都快炸了。她正在想来想去的时候,大门一响,有人回家了,她于是飞快地冲出去,然后,她在门口看到了一个阿莹……
阿莹醒来的时候,想起昨夜的怪梦,心里好笑。她抬头看看睡在窝里的嘟嘟,还睡得香得很哪,不知嘟嘟有没有做个梦,它变成了阿莹呢?阿莹心里想着,不由得又笑了。今天是星期天哎,再睡一会儿吧,阿莹翻了个身,正准备继续她的怪梦,老妈在门口喊她起床了。
“吵什么呀,老妈,人家还没睡醒呢”阿莹用被子蒙住头。
“没醒也要起来上班了,再不起来就迟了。”
“什么呀,今天星期天吗,不用上班。”
“你要过多少个星期天呀?昨天一早起来就不见人影子了,还说好陪老妈去看黄伯伯呢,害得老妈自己一个人去。”
“什么?妈,你说什么?”阿莹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什么什么,好了,快起来上班吧。”
阿莹呆坐在床上,星期天过了?老妈说她一个人出去,没陪老妈去黄伯伯那儿,怎么可能,昨天是星期六嘛,阿莹临睡觉前还上网去逛了一圈呢!阿莹跳下床,打开电脑,电脑里的日期是不会错的。看着电脑上的日期,阿莹呆呆跌坐电脑前。那她星期天去了哪里呢?她怎么一点也想不起来呢?阿莹忽然想起夜里的那个怪梦,难道,难道,那是真的?可是这怎么可能呢?太荒谬了吧?可是,可是,阿莹怎么会不记得她的星期天了呢?阿莹打了个冷颤,她看看小狗嘟嘟,嘟嘟还躺在窝里睡觉呢。
阿莹一整天都神情恍惚,她老想着那个怪梦,还有她丢失的一天。她还不断想到嘟嘟的行为,它看电视,看书,好象能听懂人话的样子。
下了班,阿莹没有回家,她打个电话给老妈,说和朋友出去吃饭。她一个人在外面逛了许久。想来想去,不管怎样都好,还是把嘟嘟丢掉吧,反正老妈也不喜欢狗,现在又是这样古怪,阿莹想着又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决定了要把嘟嘟扔掉,阿莹心里好过了一点。
她回到家,嘟嘟象往常一样跟在她身后,阿莹慌忙把嘟嘟的小窝放到了客厅里,对嘟嘟说:“你在这里睡觉吧。”阿莹没敢说要扔了嘟嘟的事,她很惊恐,她觉得嘟嘟可以听懂人话,说出来,嘟嘟就听到了。
阿莹很晚都不敢睡,她心里好怕,她怕睡着了,又做那个怪梦,她更怕那个怪梦是真的,那样,她就要永远变成小狗了。阿莹还把房间的门关上了,关上门前,她看了看睡在客厅里的嘟嘟,嘟嘟已经睡着了。
不知挨了多久,阿莹终于抗不住睡魔的侵袭,睡着了。
阿莹在一阵颤抖中醒来,她听见老妈在厨房里做早餐的声音。终于天亮了,阿莹舒了一口气,睁开眼来。
阿莹一睁开眼就跳了起来,天哪,她睡在客厅里!她再看四周,她居然睡在嘟嘟的窝里!她叫起来,她听见的是一阵狗叫的声音!她向自己的房间里冲去,房间的门还关着。老妈听到声音从厨房里走出来,阿莹叫着向老妈扑去,她用两只手抱住老妈的腿,她看见那不是两只手,而是两只狗爪!她抱住老妈的腿哀叫着,可是老妈厌恶地一脚把她踢开了。她再次扑上去,老妈一边躲避着,一边叫阿莹。那只波斯猫阿咪跑了过来,坚起全身的毛向她冲过来,一掌抓在她的身上,她哀叫着,阿咪又冲了上来。
房间的门打开了,阿莹睁着朦胧的睡眼走出来,“老妈,什么事呀?”
嘟嘟看见阿莹,哀哀叫着向老妈身后躲去,老妈一边用脚把它踢出来,一边对阿莹说:“你看,这只狗疯了,不停地疯叫,还向我直扑,当心它得了疯狗症。”
“哦,这样啊,等我下班回来就去丢了它吧。”
“也好,我今天再看看它好一点没有吧。”
阿莹走过去拎起嘟嘟的耳朵,把它拎进房间里,关上门,嘟嘟浑身发抖,低声哀鸣着。阿莹将它丢在地上,对它恶狠狠地说:“别叫了!要不我宰了你烫火锅吃”阿莹眼里露出凶恶的光芒。嘟嘟颤抖着闭上了嘴,用仇恨的眼睛盯着她。
阿莹上班去的时候,得意地笑着对嘟嘟说:“嘟嘟乖啊,我要上班了。”说完关上了房门走了。
嘟嘟一整天在房间里哀叫着,不停地用头撞门,老妈听见它可怜,想看看它,但是一打开门,嘟嘟就哀叫着扑向老妈,老妈实在没办法,哎,算了,等阿莹回来让她把这小狗丢了或送人吧。
阿莹抱着嘟嘟坐车来到一个离家很远很偏僻的地方。在一条僻静无人的小巷,阿莹放下嘟嘟,冲它神秘地笑着:“好了,你可以去找你的下一位主人了。”嘟嘟蹲在地上,看着阿莹转身越走越远,它哀哀地叫着,象是在哭。
老妈发现阿莹变了,变得和老妈没那么亲热了,而且她对小时候的很多事好象不太记得了。阿莹辞去了原来那份工资高又稳定的翻译工作,却去了一家广告公司做广告平面设计,老妈真是很奇怪,养了女儿二十多处,从来不知道她在美术方面有兴趣。
一天,阿莹大学的同学在街上遇见阿莹,喊了她很久,她才转过脸来看了一眼,然后,一脸茫然地走开了。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7:00
还
作者:麦洁(magicmaid)
青灯。古庵。
我坐在堂前的蒲团上,轻念着我的愿。
我在等。
在等一个人。
我要把他的东西还给他。
为此,我等了几百年了。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在这几百年的时间里,我唯一算出的一件事,就是我一定还会见到他,在这茫茫时间的长河里,我们还有一次交错。
而这次交错的地点,就是这座古庵。
这座古庵已经上千年了,在我来以前,这里生活着好几百的比丘尼。
但是,在我来了以后,她们就陆续地都走了。
我为她们讲佛,讲的是我一个人悟的佛,我为她们讲经,讲的是我心底里想念的属于我一个人的经。
她们终于明白佛法大乘。
于是,开悟后的她们都走了,去找她们命定的那个让她们等着生生世世的人。
现在,这庵里就只有我。
我供的是我一个人的佛。
在这方圆几百里内,大大小小几十座的庙庵里,我供的,这个不为世人所识的佛,是最灵验的。
每当这周围的人有什么不能解决的问题,他们必来庵里求佛。
求完我供的佛后,他们的愿望必将达成,他们的问题必将解决。
每个来求佛的人都问我这庵里唯一的守候者,庵里供的是什么佛?为什么会这么灵验?
我就告诉他们,庵里供的这座佛叫舍身佛,因为他和一般的佛不同,他是愿舍自己的肉身为救天下生灵的佛,所以他极其灵验。
这尊佛是我用金粉,找了当时最有名的塑像大师塑出来的。
那是他的模样,我用了所有的记忆画出他的模样,请大师塑而成佛。
他,就是我要等的人。
几百年前,在我还未修成人身时,我就在这座庵外第一次遇见了他。
他手中拿着的那串佛珠,那柔柔的光环耀着了我的眼睛。
我从藏身处爬了出来,伏在他面前的路上,我渴望那佛珠的光环照耀我,哪怕因此而被斩杀于他脚下。
那时我已经修炼了几百年,就快化为人形了。
但是他并没有象那些除魔卫道的人一般,他放过我这所谓的“妖孽”,他甚至还蹲下来,用那串佛珠的光照着我,用他温热的手轻抚我的头。
他说:“你修炼了几百年呀,不容易啊,别再盘横在这路上吓人了,否则,天会收你的。”
我于是恋恋不舍的转身爬向密林的深处,我边走边回头。
我看见他一直站在那里,他的眼中有着柔和的光芒。
那一瞬间的感觉改变了我的命运。
我恨我为什么不能生而为人!当他看着我的时候,那眼神让我迷醉,在他眼神的观注中,我下定决心,我要早日修成人形。
我希望我再见他时,我可以化为女身,是那种温柔如水的美丽女人。
我于是做了一件令我后悔终生的事。
我知道他是得道高僧,他手中的那串佛珠聚集了日月精华,只要我得到了那串佛珠,我就可以很快修成人形了。
那天夜里,我溜去了他借宿的那座离这座古庵十几里远的小庙里。
我等,一直等到他修佛入境,我于是收敛全身的妖气,游进他的房中,偷偷衔住那串佛珠,从他的身边游出门外。
在我快回到密林的时候,我听到身后追来的脚步声和他的高喝:“妖孽!为何偷我佛珠”
我停了下来,我回头看他。
他手中倒提长剑,脸上和眼中满是杀气。
我微闭上眼睛,我想,我是该命绝于此吧!但死在他手下,也不枉我修炼一常
我等了许久之后,并没有等到那冰凉的剑落在我的颈上。
我睁开眼,他已经远走,最后留在风中的是他那一声仿佛尽知了结局的长叹:“冤孽呀!你还是好自为之吧”
十年后,我终于修成人身。
我化而为世间最美丽的女子,在人世间四处飘荡。
我想再次遇见他。
如果我再次遇见他,他会知道我就是当年偷走他佛珠的那个“妖孽”吗?
他一定知道。
但是,在我还没有找到他的时候,我命中注定的劫难就来临了,我遇见了另一个得道高僧,那是他的师兄。
那正是春天桃花盛开的季节。
桃林中芳艳的桃花开得炫丽,风中飘动着花的暗香,幽幽的。
桃林中的一株几百年的桃树,她是我的朋友。
那一年她开得特别的灿烂,原本是淡红色的花瓣都开成了艳红,象极了一天的云霞,我都忍不住要缠在她身上和她嬉戏。
原来,我并不知道,那最艳丽的时刻,往往是最后的时刻。
入夜,在赏花人都散去之后,我拿出那串佛珠,挂在桃树上,让她可以借助佛珠的力量,早日完成修炼。
我也盘膝坐下,吸取桃林间的清气和月色精华。
在我们正炼到化境时,一声佛号长诵:“阿弥陀佛”
惊醒我的佛号开始时让我有种惊喜,我以为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再遇见他了。
但是,接下来我就发现了不对。
那声音不是他的,那声音念出冰冷的感觉,落地有声,仿佛铿锵的金属之音,满含着萧瑟的杀气。
怎似他的那诵佛声呢?
他声音温软,满含着悲天悯人的气息,任谁听了不会被他打动呢?
我从地上一掠飞起,一把拉下桃树上的佛珠,死死地攥在手中。
这是他的东西,我不能让别人把它抢去,即使我死了,我都要将它握在怀中去死!
一支在月光下发出寒光的剑向我刺来,我飞身向后疾退。
剑光终于没有追上我的身姿,但是却在斜里一个转向,直向桃树上落去。“咔”地一声,桃树上一个巨大的分枝,在剑下斩落。
断落的接口处流出殷殷如血的汁液,我听见夭桃的轻声呻吟。
“你别伤她”我大叫着扑了上去。
“哼,都是妖孽”那持剑者蔑然轻笑,然后怒声叱我,“妖孽!你好大的胆!偷去我师弟的佛珠!还不还来”
我的心轻轻一颤。
“好,我可以还你佛珠,伏法于你,只是……”我颤声求那持剑者,“你放过夭桃吧”
“哈哈哈哈……你只有伏身受死的份,还和我谈什么条件”
持剑者一边挥剑刺向我,一边拿出一张符,一抖手点着了,抛向夭桃。夭桃立即被真火烧着,我听见她痛苦的低呼。
我飞身扑向夭桃,一次次,却都被持剑者挡了回来。
桃林的火势开始漫延,那些美丽的桃花都被火吞噬了。
我无力地跌在地上。
我伏在地上,请持剑者放过桃林,为此,我愿用我的生命去换。
“放不放过她们,等我先杀了你再算”持剑者带着寒光的长剑向我的心头正刺过来,我能感到那剑气之凉。
我伏在地上,闭上双眼,等着我命中的死劫。
“师兄剑下留她一条活路”
“叮”,那即将刺进我心头的剑一下子被扣飞出去。
我的心里升起一股异样,是的,我知道,是他来了,他在最后的关头赶来救我一命。
我睁开眼,看见他正在看着我:“你终于修炼成人形了,不枉我给你佛珠。”
“是的,我终于修成人形了,我化身而为人世间最美丽的女子,就是为了等你今天再看我一眼。”
要说的这些都没说出口。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一定也明白我的意思,我与他用眼神交流。
“你真是胆大妄为!你竟然为了这妖孽对我用剑”
“小弟不敢”他忙丢了手中长剑,跪在持剑者面前。
“不敢?哼,你若是不敢,就快快让开,让我一剑杀了这妖孽”持剑者一个起落,又捡起被扣飞在地的长剑。
“师兄,请听我说!这佛珠实在是我借给她用的。她虽是妖,但是我却看见她眼中对佛的向往,我故将佛珠借给她,希望她能成正果呀”
“一派胡言!妖就是妖,如何修成正果?”持剑者怒叱道,“怪不得今晚我都感到了佛珠就在附近,你却感不到,原来,你一直都在护着这妖孽”
我忽然明白,我在世间来来去去却总找不到他,原来他是在避着我,他是怕我被他的师兄发现,斩杀了我呀!
我突然仰天长笑。
“妖孽!你笑什么”持剑者大怒。
“我笑你修得好佛,得得好道”我依然纵声大笑,“佛云,众生平等!在你的开悟下,我却算不得‘众生’!你有哪一点比得上你师弟呢!如何却是位受人尊敬的高僧”
持剑者终于怒不可遏了,他提剑刺向我,那是用了平生所修的一剑。
我是避不开那一剑的,我也不想避。
但是那一剑仍是没有刺中我。
他急跃上前,一把抱住持剑者的腰,那柄长剑正从他的心口处刺过,直至没了健柄!
剑尖从他的身后穿出,横在我的面前!那剑上染着他体内的温热、鲜红、悲天、悯人……的血!
“师兄,你放过她吧”他痛苦地慢慢转身向我,那脸上却是一片宁静,有淡淡的佛光在他脸上闪现,“你走吧!好自为之”
我伸手想摸摸他,他却砰然倒下。
我的眼中有一种叫泪的东西盈盈地漫上来。
持剑者怒视我良久,伏身抱起他的肉身,临去前对我说:“他会拿回他的佛珠的,而你,会死得更惨”
桃林已经烧成一片焦木。
于是我来到这座古庵,我要落发为尼,等他来拿回他的佛珠。
我手持金剪,自己给自己落发。
将那一绺绺的青丝剪下,再丢弃在风中,让它们在风中飞舞着,再慢慢落下。
我修炼了几百年,不就是为这一头的青丝吗?可是,这一头的青丝却害得他为我惨死在他师兄的剑下。
又是几百年了。
夜已深了。
我从蒲团上站起身,将那串刚才在手中默数的佛珠挂在胸口。
我要代他去显灵了。
今天,几十里外的小吴村那对五十来岁的夫妻来许愿,他们四十岁上才得的唯一儿子得了怪病,久医不好,就快死了。
他们求舍身佛救好他们的儿子。
我到后院里采了一把草药,从口中吐出那颗炼了上千年的口珠,用它在草药上轻轻揉搓一遍。
然后,我化身成他的模样,施法向小吴村飞去。
那对夫妻正愁苦地守着他们唯一的那气息奄奄的儿子。
我轻轻用手挥了挥,他们就全身酸软,不能说话也不能动了。
我走进屋内,走到那小男孩的床边,用我的口珠放在他的额头,然后取下颈项上的佛珠,我为他轻轻诵佛,驱逐病魔。
那小男孩苍白的脸色渐渐红润起来,他的口角有微笑露出。
我收起口珠和佛珠,放下草药,走出门,挥了挥衣袖,那对夫妻恢复了正常,我听见他们带着惊喜的声音。
我转身离开。
这时,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象有什么在偷看着我。
回到庵前,我化身为原来的比丘尼的模样。
我轻推庵门,那门应手而开。
这时,一种怪异的感觉袭遍了我的全身,让我觉得浑身弱柔无力。
庵门大开的一瞬间,我看见一张我熟悉的脸,然后,我的心口一凉,我低头正看见一柄剑直刺在我的胸口。
“妖孽!居然化身为佛去害人”我听见我熟悉的那个声音。
那张贴着我很近的脸,居然是他!
只是年轻一些。
我知道,是他了,是他转世来取回本属于他的东西。
我想取下胸口的那串佛珠还给他,那串佛珠却忽然断落,“噼噼啪啪”断开的佛珠一个一个地跌落在地上……
“哈哈……妖孽,你今日终于伏法”我身后响起另一个声音,我转过头去,我看见那个当年的持剑者正站在我身后,他已经老得象树皮了。
他依然狂笑着:“我答应师弟不杀你,但我早就说过,你会死得更惨!现在,是他亲手杀了你,感觉又如何啊?”
“好!好”我淡然笑着,“几百年来,我等的无非就是这一天。”
我又转过脸,看着那张年轻的,有点迷茫的脸,我几百年来不断想到的脸。
“我没有害人,我是去救人。”我柔声对他说,“你说过我可以修成正果的,所以,我是不会害人的。”
我双手握住那刺入我胸口的长剑,用力拨出。
我的血喷涌而出,有一股喷在了他的脸上。
他迷茫地看着我许久,忽然一把抱住我,我又一次看见他脸上那种智者的神色,他眼中那悲天悯人的光。
他,终于真正回来了!
我的思绪已飘飞,飞入到一个虚无的空间。
但是,我还能感到那双温热的手,那悲天悯人的眼光。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8:00
别打这个电话
如果你做错过事,并将要打电话,请尽可能不要看这篇文章,或者不要尝试着打这个电话号码:748748.
(一)
沈宇赶到案发现场时,司法鉴定人员和医学人员已初略栓查完毕。法医老张看到沈宇,神色凝重,将沈宇拉到一边,说:“和前两件案子的死状有惊人的相似。死者都是二十出头的年青男子,都是极度惊恐至死,瞳孔放大,嘴巴呈三十度张开,裤子全部脱掉,生殖器上有少量精液流出。”
沈宇皱着眉头,眼睛掠向尸体处,只见一名男子下身裸露,仰面躺在地上,生殖器官暴露在外,眼睛撑得异常大,嘴角还渗有液体。
“他嘴角流的是什么?”沈宇问老张。
老张说:“是口水。受到极度惊吓会有这种状况出现。”
“屋里检查过了吗?有人为闯入的痕迹吗?”
“初步检查的结果,和前两件案子一样。无暴力闯入的痕迹,甚至没有第二者进入现场的任何脚印或者指纹。死者身份是机电公司职员,二十八岁,至今单身。究竟死前一刹那看到了什么,以致他受惊而死,目前还不得而知。”老张显得有些无奈。
沈宇深深吸了一口气,说:“两天之内,连续发生的这三起案件应该是有关联的。老张,以你的经验,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这样恐慌,并且猝死?”
老张不加思索的说:“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当死者患有心血管类疾病以及神精性疾病时,很容易会因受惊吓而死亡。至于究竟是什么原因所导致,现在还无法分析出来。”
沈宇环视了一下屋子。从门到窗户,从墙壁到地板,细细看了一遍。大致对整间屋子有了印象。整间屋子大约十七八个平方,床的一边是电脑,另一边是一个床头柜,上面有一部电话。门边有冰箱,餐桌呈圆形,上面放着一袋面包和一罐打开的午餐肉。司法鉴定人员取证工作也完毕,均退出屋子,准备撤离。
沈宇又蹲到尸体旁,仔细观察尸体,然后起身,挥手示意将尸体抬走。然后坐在了床上,眼光盯住了屋子里的那台电脑。
(二)
唐亦然坐在电脑前,点击进入了一个色情贴图区,浏览着一张张少女裸体的图片。他独自居住在白领公寓里。以他的收入,完全可以在灯红酒绿的都市里狂欢,但他却宁愿在屋子里欣赏色情图片里摆出各种姿式裸露私处的少女。
他谈过几次恋爱,但都因为性格暴躁,并且有虐待倾向,而和对方崩裂。事实上,在工作上,他的这些性格从没有暴露过。这是一个典型的都市两面人。
他喜欢上网和素未谋面的美妹聊天,喜欢下载色情电影,喜欢在论坛里显示自己如何花心。总之,除了上网,他真不知道该如何打发这一个个寂寞而漫长的夜晚。
当他点击下一页时,忽然跳出一个无比漂亮的页面。一个模样绝对清纯的女孩,叉着双腿站着,下面写着色彩跳跃的一排字:“速拨电话748748.无需另加区号,享受市话费用,即可让你与电话另一头的佳人一起将欲望推向最高潮。”
下面还有一段更让人欲望横流的文字,足以使人产生暇想。
唐亦然立时觉得心跳加速,面上烫得象发烧,盯着叉腿而立的美丽少女,鼻子里的气息越来越重。他将目光移到那个电话号码上,眼睛里放着光,一手已不自禁地抓住了电脑旁的电话话筒。
他手指微颤地按下了电脑屏幕上的六个数字:7-4-8-7-4-8.然后将话筒贴在了耳朵上。
电话那头“嘟”了一声后,传来了一个纯得让人骨头都稣得掉的女子的声音。
(三)
就在沈宇为三起案子心烦意乱的时候,第四起案子又发生了。
侦查人员集中到了会议室,开始研究三天来发生的四起极其类似的死亡案件。
相关司法鉴定人员先将各自工作的情况汇报了一下,接着由老张详细报告了四起案件中四名死者死亡时的尸体状况。
然后,又有侦查员结合四名死者的身份调查情况加以比较。
四名死者的头像显示在大屏幕上,并分别列出了相关档案材料。
沈宇说:“这几天大家分头工作,深入死者工作单位和住所调查,已有初步的结果。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四起案件的相似和不同处。”
与会的二十余名刑事侦辑人员都聚精会神的听着,并执笔作记录。
“相似点如下:四名死者均为男性,年龄均在二十五到二十八岁之间。
单身居住。
家中均有电脑,且死亡当日电脑始终处于开机状态。
死状相似。均为受惊吓而死,死时下身暴露,且生殖器上留有死者本人的精液。
死亡现场取证结果都无法证明是谋杀案,甚至无法证明死者死前有第二人在场。
不同点如下:至今仍无法取得这四名死者互有关联的证据。
工作单位,甚至生活区域都不同。“
沈宇说完,用手中的笔敲了一下桌面,面色沉重的说:“这样的案例可以说前所未有。我们不能以老观念老意识去破案,应该换一下思路。就目前取得的证据和线索来看,四起案件的相似处都很突出。死者在临死前到底看到了什么?而当时他们为什么都裸露下身?是他们自愿脱去裤子,还是他人脱去的?死者生殖器上的精液说明什么?这些都是谜,一旦解开其一,我想其他的也就迎刃而解了。”
老张站起身来说:“我补充一点。四名死者的精液只留在他们的生殖器以及内裤上,而地上以及床上都找不到精斑。四名死者的内裤都是黑色的。这一点,应该引起我们大家的注意。”
四周立即出现了轻微的讨论声,沈宇咳了一声,说:“我们接下来的重点调查应该是死者的电脑和他们的关系网。四名死者都很喜欢上网。可以让专家查一下当天他们上网的纪录。还有,裸露下身意味着什么?是一种惩戒仪式?还是其它什么?请大家都开发思维地想想。”
(四)
刘飞坐在电脑前,看着一部刚从网上下载的日本女优演的色情电影。这时,屏慕上忽然弹出一个页面。刘飞立时眼前一亮,页面上的女孩异常清纯迷人,双腿叉开,朝着他微笑。页面下有一行色彩跳跃的字:“速拨电话748748.无需另加区号,享受市话费用,即可让你与电话另一头的佳人一起将欲望推向最高潮。”
下面还有一些让他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的诱惑语言。他几乎没有什么迟疑,起身抓过电话,迅速拨下了这六个数字:7-4-8-7-4-8.电话里传来“嘟”的一声,随即是一个让他几乎都要停止呼吸的动听的声音。渐渐的,电话那头的声音越来越柔,话语越来越激荡他的欲望。他终于抑制不住地脱支了长裤,露出了自己的内裤。
内裤赫然是黑色的!
电话那头的女孩呵呵笑道:“接下来,脱去你的黑色的小内裤。”刘飞心里纳闷,她怎么知道自己的内裤是黑色的?心里虽奇怪,但还是把自己黑色的内裤脱了下来,他的生殖器已经勃起了,少量精液已经流了出来。
正在他想自我推向高潮之际,电话里的女孩忽然一声惨叫,几欲刺破他的耳膜。他吓了一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来不及等他反应,电话里的女孩的声音忽然变得又低又沉:“救命啊——救命啊——”
那声音仿佛既远又近,刘飞激凌凌打了一个寒颤,猛然感觉话筒里蓦地伸出一只流满鲜血的手扼住了自己的喉咙。
刘飞立刻魂飞魄散,一把就将电话扔掉,但喉咙处依旧象是被一只手紧紧的掐住,不能呼吸。
可是那只手根本看不到,刘飞滚爬到地上,背后忽然又响起那个低沉地好象从地狱里发出的声音:“救命啊——救命啊——”
刘飞回过头去,立时瞳孔放大,停止了呼吸。
而电脑也突然关了机。
(五)
接踵而来的第五宗案子,无疑给沈宇又加重了压力。
好在电脑专家带来一点线索,证明前四名死者在死亡当天都浏览过与色情相关的网站,或者下载过色情电影。
沈宇立即开紧急会议,对这一线索进行分析研究。
有人说:“四名死者均为单身青年,平时性格孤僻,性欲无可发泄,靠色情图片或者色情电影来手淫。精液一说,应该由此引起。”
这一看法得到普遍认同。但随即而来的疑问又提出:“死者在自慰过程中,心情极度亢奋,或许会造成猝死。但与死状不符。从死状来看,还是明显受惊吓致死的。”
虽然也有人坚持认为兴奋猝死的可能性。但四桩案子同是如此,就显得牵强了。
沈宇最后发言:“虽然电脑组的同事提供了线索,但案件仍然是一团迷雾。要想驱散迷雾,还要提出新的看法,以及新的线索。死者可能还有复杂的关系网,都要层层深入的剥开。至于黑色内裤,这的确让人费解。很难将它们与案件本身加以联系。”
会开完,老张和刑侦副队长都走过来。老张说:“小沈啊,这几天你可都没好好的休息,脸色很不好。今天晚上你先回家休息。等案情有了新眉目,马上打你手机。”
副队长小王拍了拍沈宇:“小沈,虽然这系列案子让大家都挺无从入手,但咱们也不能凭意气用事。你几天都没合过眼了,今天你好好休息,别垮了身子。这儿有我和老张呢。”
沈宇点了点头,说:“那这里交给你们了。我还真怕自己扛不住了。有事打我手机。”
回到家,天色已黑。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瓶药,往嘴里倒了几粒,然后冲了一个澡,从抽屉里拿出一叠替换的衣服。他从衣服中取出一条内裤,刚想穿上,忽然犹疑了一下,又将内裤塞回到抽屉里面。
那条内裤赫然是黑色的!
(六)
公安局的停尸房里至今停放着一具无人辩认的女尸。
尸体被发现时全身赤裸,并验明是先奸后杀。但尸体没人认领,案件也悬而未破。
死者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死时双眼圆睁,直到现在都不能合上。公安局内部均称这个女人死得冤屈,案件若破不了,她绝不会闭上双眼。
而负责此案的金队长也苦于无人认尸,而不能破案。手头上仅有的线索,就是死者死时指甲里遗留的黑色纤维组织。经检验,该纤维组织是一种内衣面料。
正在金队长冥思苦想之际,案情又有发展。
第二具女尸被发现了。
作案手法和前一起有惊人相同,死者也是一美丽女子,被先奸后杀。两起案发地相距不过一公里。但这次的死者手中没有检查到任何纤维组织。
与前一桩案子发生时间相隔仅四天。
(七)
第五起案子中,有一个细节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老张马上打电话让沈宇赶到侦刑队,并将刚发生的第五起案子中的细节汇报。
死者刘飞家中的电话话筒并没有搁好。证明临死前,刘飞很可能正在打电话。沈宇马上让人到电话局查。
结果很快出来,当天最后一个与刘飞通话的电话号码是:6455****.刑侦队里立刻感到曙光在前,一阵雀跃。
但失望马上代替了高兴。电话打过去,只是刘飞的一个同事的电话。沈宇虽然一边让人去调查这个同事,但一边却知道这个同事与案件关系不大。
难道案子真的搁浅?或者根本就无法再有进展?这时,大家反而希望再次有案件发生,这样能够带来更多一点的线索,有利于案情的侦破工作。
很快,第六名死者在家中被发现。
(八)
欧阳小虎洗完澡,穿上昨天刚买的黑色内裤,理了理头发,就打开了电脑。电脑启动时,他还对着镜子好好的对自己壮硕的身材欣赏了一番。
黑色的内裤衬着自己白色的皮肤,非常刺眼。他觉得,不光是女人穿黑色内裤性感,就连男人也不例外。
然后他坐在电脑前,习惯性的打开了一个台湾的色情网站,然后吞了一下口水,开始贪婪的搜寻起来。
刚看到某女明星早年拍的裸照时,一张醒目的页面跳到了他眼前。页面上的女孩清纯可爱,叉着双腿,向他微笑着。下面有一行色彩跳跃的文字:“速拨电话748748.无需另加区号,享受市话费用,即可让你与电话另一头的佳人一起将欲望推向最高潮。”
再下面就是一段段惹人生欲的词汇。欧阳小虎忍不住拿笔记下了电话号码,然后起身到屋子的另一头去打电话。
他心里想:“按市话计费,倒是很便宜。我倒要看看怎么样让我达到高潮?”然后拎起了话筒,伸食指在电话机上按下了六个数字:7-4-8-7-4-8.才听了一会儿,欧阳小虎的脸已经涨得通红,不停的咽着口水,双眼发直。电话那头说:“脱下你的黑色的小内裤。”他想也没想,就脱了下来。
还没等他来得及思索对方怎么知道自己穿的内裤是黑色的,话筒那头的动听的声音忽然发出尖利的惨叫,然后一个低沉的象是地下发出的声音若即若离地喊着:“救命啊——救命啊——”
欧阳小虎惊住了,握住话筒的手沾满了汗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那头的声音越来越近,好象就要从话筒里钻出来似的。
他这才想起要扔掉话筒,但这时,这个声音却忽然在他身后响起:“救命啊——救命啊——”
他蓦地回头,立刻恐惧冲破了自己的双眼,眼球好象一下子被撕裂一般,一片血红。
(九)
六起案件一直没有侦破。
而第七起案件也再没有发生过。
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一个男人再敢穿黑色的内裤。
(十)
公安局停尸房里的女尸的双眼也一直没有合上。
(十一)
事隔多年,刑侦队长沈宇的尸体在家中被发现。他下身赤裸,双眼瞳孔放大,嘴角流着口水,生殖器上流着精液。黑色的内裤被褪到脚踝处。
而他的电脑屏幕上诺大的写着六个阿拉伯数字:748748
老张喃喃念着这几个数字,竟然成了:去死吧去死吧。
他盯着沈宇那条黑色的内裤,不知不觉背上已经湿了一片。
(十二)
当日,停尸房里的女尸的双眼竟然闭上了。
(尾)
别尝试着拨打748748,因为谁也不能保证你会听到什么。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8:00
孤墓鬼影
某山区岳县有一个叫作溶洞的村庄,去年秋天一天,溶洞村的村民吴泰若77岁的老母亲因病去世了,吴泰若是个独生子,他父亲死得很早,母亲一人将他拉扯大,由于家境一直很穷,44的他到现在还没娶上媳妇。
吴泰若是一个孝子,他尽心尽力地在一个山丘旁,为死去的母亲精选了一块风水宝地,准备将母亲的遗体埋葬在那里,可是他没想到,那个地方已经有一个墓穴了,而且不是一般的墓穴。
这天上午,吴泰若独自一人,在他为亡母选好的地处挖葬坑,他挖了多半天,直到临近傍晚时,葬坑挖才得差不多了,当他正准备停下来的时候,手中的铁锹忽然触到了一处非常坚硬的东西,他用力戳了戳,感觉像是一块石板,于是就使劲地铲去了上面的土层,土坑底下露出了一块平平的石板面,他想:真是天助我也,把老母亲的遗体埋在这里一定不错!可是他又一想:好是好,可是这地下怎么会因如此平整的石板呢?莫非下面埋着什么东西不成,想到这儿,他决定挖开看个清楚,就这样,他终于挖出了这块石板的一个边,这个边有五尺多长,两三寸厚,他寻思着下面莫不是个古代墓穴吧!那里面埋葬的会是什么人呢?此时,吴泰若感到身体疲惫不堪,他决定先回家去吃点东西歇一歇,晚上再来接着挖。
回到家后拿出半瓶白酒,慢慢地喝了起来,一来暖暖身子,二来壮壮胆子。他便喝酒边琢摸着:如果那是个古墓,里面就可能有值钱的东西,即便是古代普通的民间墓葬,也可能有意想不到的发现,如果是民间墓穴的话,干脆就把母亲的遗体葬在里面吧。他吃了些东西后,决定连夜打开那个石板,看看下面究竟是啥。他点燃油灯拎在手里,临走时,又来到放有母亲遗体的屋内看了一眼,见母亲的遗体躺在地面床板上,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上去像是在睡觉。
看过之后,吴泰若不顾浑身的疲劳,径直来到村外山丘旁,他把油灯放在地上,顺着石板的边挖了起来。费了数个小时,石板终于被他打开了,仔细一看,原来这是一个石棺,而且里面空空的。吴泰若对这个石棺感到奇怪:为什么是空的呢?他小心地跳了进去,仔细观察棺材内部,确实什么都没有。他好纳闷:是谁在地下埋了这么个空石棺呢?他想不出头绪,已经累得精疲力尽的吴泰若,干脆就坐在石棺里歇息起来。
他歇了一会儿,忽然仿佛听见有人在喊:儿啊,回来吧。他听出来了分明是他母亲的声音。吴泰若想:可能是老母亲的灵魂等急了,所以才唤他,得赶紧回去。想到此,他急忙起身爬出石棺来到地面上,拎着油灯照照坑内的石棺,然后又深思片刻,最后终于决定,就把母亲的遗体安放在这里面,也算是自己尽了最大孝心。
他拎着油灯朝回走去,准备把母亲的遗体运来。他刚走了没几步,灯罩内的火苗忽然间跳动起来,他以为是风刮得,急忙用身体护住,但不管用,油灯‘噗’的一下就灭了。吴泰若站在原地并没有感到有风,他觉得好奇怪,没有风,而且油是新添好的,怎么火苗会忽下子就灭了呢?莫非是自己的行为冒犯了那位亡灵?这样一想,他心中不免有些发毛了,他想快步离开此地,可是腿却变得沉重了许多,就在这时,他听到身后有异常的动静,他猛一回头,怦然发现,从他挖出的那个空地下石棺里,冒出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身影。
只见那个人影慢慢地钻出地面,倒着朝他一跳一跳地走来,而且还发出深沉而怪异的声。吓的吴泰若手脚冰凉倒退好几步,他暗自叫了一声:有鬼!然后扔掉油灯,转身猛跑了起来,他一口气跑进自己的家中。进屋后赶紧把门关上,他喘了一阵粗气后,才觉得腿很痛,低头一看,哎呀!腿上有血!原来,由于他过于恐慌跑得太快,又是在黑夜里,摔了好几跤他都不记得了。
吴泰若镇静了一下,进了另一间房屋,他跪在母亲遗体旁边,流着泪说:娘啊,你儿子很穷没有钱给您厚葬,但是为您找了一块很好的地处,那里有个空石棺,我准备把您葬在里面,可是——说到这里他担心地回过头看了一眼,然后声音颤抖地说:可是,那儿的鬼魂好像不让我把您葬在那里,吴泰若说着就流出了眼泪。此时深夜人静,吴泰若望着老母亲的遗体不知道如何是好了,看着看着,忽然间,他发现老母亲的嘴角似乎动了一下,那样子有点像是要微笑,只是这样的笑容非常可怕!吴泰若努力使自己定下心来,全神注视着母亲的遗体,就看到老人面部肌肉也发生了变化,接着,连身上的盖尸布都在动,明显地向下塌去,再一看老太太的那张脸,哪里是笑啊,原来是肌肤在迅速溃烂,转眼间就只剩下一具骷髅了。吴泰若眼睁睁地望着这一切,他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切,片刻后他愕然起身向后退着脚步,一步,两步——直到身体撞到一个东西,不,那不是东西,因为他觉得很软而且有弹性,他慢慢地转过身一看,天啊,他撞到的竟是那个石棺里冒出来的,披头散发的女鬼!
此时,吴泰若正面看到,女鬼相貌并不十分凶恶,但他还是吓的不得了,张着嘴就是发不出声来。女鬼先说话了:你不该撬开我的棺材,迫使我离开里面。我——吴泰若嘴唇抖动着,终于发出了低弱的声音:你的-棺材,你是从哪里来的?。我从棺材里来的呀,女鬼说。吴泰若听了迷迷糊糊了他说:那棺材里是空的,我都下去看过了,啥都没有啊!女鬼冷笑一声说道:我在棺材里呆了几千年了,肉体已化作阴气集聚在石棺内,你当然看不到我,你知道吗?你跳进棺材的同时,也是跳进了我的体内,打扰了我的安宁不说,你的全身都沾满了我的阴气,这种阴气别说活人,就是死人也会被其熔化。啊!吴泰若听到此处惊叫着说:这么说我也要死了?女鬼说:要死,你早就死了,根本就回不到家里,之所以你能活着回到家,是因为我在帮你,我以生前的人间阳德来保护你,使你不至于被我的阴气即刻毁灭。吴泰若听了忙问:可是,我母亲的尸体怎么这么快就变成这个样子呢?女鬼回答:那是你把阴气带到了你母亲的遗体上,所以才发生了这种可怕现象。此时,吴泰若似乎稍微镇静了点,他问:你真的是从石棺里出来的?女鬼说:你以为看不到就是没有吗?你明明意识到那是个的古棺墓,却想侵占为己有,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可以这么做,即便是真的什么也没有,也不要做不该做的事情,否则就会沾上阴气、邪气,其结果就像你刚才看到的一样,不信你看,你的肉体就要开始腐化了。吴泰若吓的跪在地上祈求到:老天啊,我只是一念之差,请女鬼饶恕我吧。女鬼说:我一直在帮你,不然你早就死了,现在我的能量已耗尽,我也救不了你啊!女鬼说完便消失了。吴泰若感到惘然时,忽觉得浑身不大对劲,他抬手一摸自己的脸,顿时手上的肉和脸上的肉全都掉了。他闭上眼睛绝望地大叫一声:救命啊——,紧接着他猛一睁眼,这时,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因过于疲惫,竟躺在那个石棺里睡着并做了一个噩梦。
吴泰若揉揉眼皮,见身边还有那盏油灯,微弱的火苗在不住的跳动着。他站起身来,想起刚才梦里的情景,心中好不是滋味,他来到地面上,感觉有股夜风吹来,使他清醒了许多。经过反复考虑后,他觉得自己的想法和做法都不妥当,最后他放弃了把母亲的遗体埋在此处的想法,急忙把石棺盖上,后又连夜添好土,把那里恢复了原状,此时,天已经开始亮了。
第二天,他把昨晚作的怪梦,对村里的一位长者讲了一遍,那人对他说:梦是人在“清醒”时想不到也看不到的世界,每一个人都有梦,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记得它。长者劝他另选一处墓地。但是吴泰若最终还是没有这样做,而是把他母亲的遗体送去火葬了。据说原因是,他再也不敢随便挖坑了。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8:00
魂
他打了她,他明白,他只是对自己无能为力。
她趔趄着跑了出去。
他在漆黑的夜里茫目而焦灼地寻找,但找不到她。
他只想把自己灌得烂醉,他无法抑制自己的眼泪。
他爱了她整整七年。
那年,他十七岁,而她二十三。
她穿着一袭黑衣,独自一人在酒吧的一角,用一种寂寞而优雅的姿势,晃动着手里的酒杯,然后一饮而尽。
他看到她的眼睛,那是一双一点也不明亮的,颓废的一双眼睛,吊滞的眼神里密布的无助和脆弱,让他想触及她身体里隐藏的灵魂。
他觉得她就是自己经常在睡梦里见到的那个人。
于是,他向她走去。
他从在她的身边,看着她,不知怎么开口。她给他倒了一杯酒。
他们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不停地喝酒。
他觉得,他们好像认识了很多年一样。他觉得,他每一秒都比上一秒更加爱她了。
离开酒吧的时候,外面下着雨。不大,但是,是冰凉的。她已经喝醉了。因为太晚,没有车,他背起她,她的长发潮湿地倾泻在他脸上,却让他心里感觉很温暖。
他将她背到了他一个人住的小屋,他的父母都在外地做生意,只有他一个人独自在这里。
他把她放在床上,自己跪在床边,双手托腮看着她。他很疲惫,但是很快乐。
她伸出胳膊,勾住他的脖子,一双眼就那么近的诱惑着他。
他俯下身,好像他们已经认识很多年,一样,默契。
在激烈而融洽的爱欲中,她突然哭了,轻轻地,他看到她的眼泪,像一朵美丽而圣洁的白莲花,盛开在她寂寞无助的眼里。他轻轻地亲吻她的泪水,说:“我会永远地爱你,不会再让你流泪。”
她抚摸他的头发,吻他的嘴唇,说:“爱一个女人,最好只爱她一个晚上。”
他还想再说什么,她吻住他的唇,不让他开口。
他知道她会离去,所以他不敢入睡。但因为太累,不知什么时候迷糊睡去,醒过来时已是第二天中午,她已不在,什么也没留下。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刺得他流下了眼泪。
然后,他每晚都去那间酒吧。但却没有再看见他,在那些夜晚,他见到过很多比她年轻美丽的女子,但都无法给他像她给他的那一样的感觉。
就这样过去了半年,因为每晚都去酒吧等她,他已变成了一个十足的酒徒。渐渐地,他开始经常在凌晨时分从酒吧带陌生的女人回家过夜。
在黑暗里,掌握在手里的,只有肌肤的温度,无法抵御的是内心的寒冷。
他从来不和那些女人说一句话,包括问她们的名字。
原来沉寂的心是会丧失语言的。
转眼到了秋天,他的父母要将他带到他们身边去读书。
他依然每晚都去酒吧,在等待中慢慢的绝望。
那是他走前的最后一个夜晚。
他很早就去了酒吧,不停地喝酒,一直到凌晨一点。他伏在吧台上哭了,为心底那一直不能释怀的等待。
有那么一只手,轻轻地抚在他的后背。
他回过头看到她,苍白而疲惫,他鼻子一酸,心痛地拥她入怀。
重逢,什么都不用说,只要拥抱。
相拥走出酒吧时,又和半年前那个初识的夜晚一样,外面下着雨。
她要他背她。
他笑着捏她的鼻子,背起她,让她的头发流泻在他的脸上。
那似乎是一条走不尽的夜路。但他心甘情愿不停地走下去,疲惫却快乐地。
整个晚上,他和她不停地说话,做爱。
“我一直在等你,知道吗?”他说。
“我知道,我经常躲在角落里偷偷看你。”
“为什么一直不出来见我?”
“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那为什么今天出来认我?”
“看到你把自己灌得烂醉,看到你带陌生女人回家过夜,我心里很痛,又无能为力。但今晚看到你在酒吧哭,我忍不住想抚摸你。”
“知道我为什么哭吗?因为我家人要我明天就离开这里,如果今晚我再见不到你,就意味着我们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所以我绝望,我哭。”他把头埋进她怀里,只有那样,他才会觉得踏实。
“那我今晚还是不该出现。”她幽幽地说。
“别离开我,永远,我不会再让你从我身边溜走的。”他紧紧地抱着她。。。。。。
厮守的代价是他和父母的决裂,也就意味着他必须出去找工作,再不能像从前那样衣食无忧。
忙碌繁重的工作之后,快步往家赶,是他每天最快乐的时光,每天回家的途中,他都会比那一天中的任何时间都更用力地想她。
她喜欢听他在离家门老远的地方,就大声喊她的名字,一点疲惫也没有的声音,有的只是喜悦和激情。他总是会带好吃的给她,好让她在第二天他上班后,独自在家时有零食消遣。
她喜欢在晚饭过后,偎在床上,把头靠在他怀里,听他不停地说他多么多么地爱她。她就环住他的腰,紧紧地,说着说着,常常是他就睡着了。
她知道他太累了,他的工作很忙。
她不知道这样的生活可以持继多久?她知道他可以做一个完美的丈夫,英俊,能干,体贴,温柔。但她害怕这种繁重而枯燥的生活会磨损去他的激情。
也许,是这样地。
渐渐地,他回家晚了,回家后话也少了。从前休息时总会带她出去玩,而后来休息时他都是在家睡上一整天。偶尔带她出去,也不再像从前那样用胳膊护着她,而是一个人走在前面。有一次,她故意停下来,他却毫无知觉地一个人径自朝前走,把她一个人抛在身后好远,也毫无知觉。当他回头看到她时,她已泪流满面。
她第二次离开他,是在一年之后。
她给他留了一个字条,说,他已经不再爱她了,而她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人,所以她离去。
他又找了她半年,她没有再出现。
“她不会回来的,因为她根本就不适合你。”在他寻找她的第十个月里,妍对他说,妍是老板的女儿,注意他已经很久了。
和妍做爱的时候,他关了灯。在黑暗里,他被自己心底的寂寞摧毁得无法言语。
两个月以后,他和妍准备结婚。妍的父母和他的父母是世交,又有生意上的来往。
他一直是沉默的,妍并不逼迫他说话。她就是喜欢他的那种深沉。
结婚的前几天晚上,他和妍吵架了。因为他喊妍时叫出的却是那个他心中的名字。妍哭着闹着上来揪他,他厌倦地推开她,回了自己的小屋。
走到自己的小屋门前时,看到她像一只小猫一样,蜷在门口,还是一袭黑衣。
他们都没有说话,深刻的纠缠,深刻的伤害和深刻的爱让一切语言都变得苍白。
她无声地伏在他的肩上,“我又回来了,我忘不了你。”
他紧紧地抱住她。
因为她,他失去了工作,并再次和父母决裂。
但他觉得自己是快乐的,他整夜整夜地看着她,吻她,笑。
接下来的四年里,她没有再离开他,他也没有再在一同外出时,一个人独自走出很远都不知道,每次,他都会牵着她的手。
那一天,是她30岁生日,他们在一起七年了。
她说,她想要一个孩子,想结婚。
一张纸是他随时可以给她的。但他能给的只能是一张纸,这么些年,他的父母一直没有理他,他和她坚难地维持生活。仅此如已。有时候,一想到他给她的这么少,他就心酸。他想要挣很多很多的钱,然后什么也不做,整日和她厮守在房间里,看着她。
他只是轻轻皱了一下眉头,因为她提醒他对生活的无能为力。她就敏锐地察觉了,然后哭了。他解释,她不听,不给他台阶下,他想躲藏到里面屋里去,她不甘心地摇晃他,说他不爱她了。他随手推了她一下,她穿着拖鞋,脚下一滑,摔在地上,头撞在墙上,流出了血。
他没有看到她受了伤,背过身抽烟,心里奇怪她没有哭,她虽然比他大,却一直喜欢撒娇,平时招她惹她一点点,她都会哭泣,为的是得到他的怜爱。而现在摔在地上,居然没有哭,他纳闷着回过头,看到她头上的血不停地往外流,淌在她的脸上。
她看到他的眼睛,用一种完全陌生的眼神仇恨地看着他。
他的心顿时像针扎到一样疼痛。急忙上去准备扶她,她却用力地推开他,一下子窜到门外,将门反锁上。
待到他打开门,追到屋外,已空无一人。
他的心猛烈地痛了起来,她的血,她眼中的仇恨,刺痛了她。她像一只可怜的小猫,因为他爱她,所以向他要求爱和承诺,但是他却因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摧毁了她。
天又开始下雨了,冰冷的雨水,打在他的脸上,他不停地在街上大喊她的名字,却找不到她。
他喝了酒,同样是无能为力地,然后在凌晨的时候回屋里睡着了。
在微微的曙光中,他感觉她回来了。
她无声地睡在他的身边,“我又回来了,我走了一夜,无处可去。好冷,抱着我。”
他伸手去抚摸她额头上已结枷的伤口,说:“对不起,我爱你。我再也不会让你受一点伤害了。相信我,别离开我。”
她说:“好,我答应你,永远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然后他在她的要求下要了她。他纳闷她的身体轻得像一片树叶,但酒精让他头晕眼花,他说:“宝贝,你瘦了。”
“我害怕再和命运对抗了。是不是我应该永远离开你?”她问。
“不,从我第一次第一眼见到你起,我就对自己说,这辈子永远爱你,永远不和你分开,无论生死。”他吻她。
“真的无论生死,都会和我在一起?”她问。
“是的,无论生死”他回答她。
她笑了。
第二天的晨报刊出一则新闻。一对情侣吵架后,女的在半夜因为额头上的伤口,流血过多又撞上急驰的汽车当场死亡。男的于黎明时分死于自己寓所的床上,死因不明。
听说,有灵魂可以去想去的地方。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9:00
花妖
“这盆植物叫洛厄斯玫瑰,是一种具有丰富感情的花,懂得爱情,也懂得复仇。”奇异植物展厅中,讲解员带众人来到一盆绿色盆景前。
“哦,这也可以叫玫瑰吗?”楚风的手不经意拂过那细长的叶片,“上面没有一朵花,只有韭菜一样的叶子。”说着,捏紧了一片叶子。
“先生,别伤害它,洛厄斯会复仇的,”一个婉转忧郁的声音响起。
楚风抬头,目光与盆景另一端的女子的目光相撞。他知道她叫冯倩儿,与自己在同一个旅行团中,那是个美丽得近乎飘渺,有点不食人间烟火般脱俗的女子,一双大眼睛总带着淡淡忧郁。在此刻,那眼神中带着点慌乱。
两人的目光在盆景的上方交错,擦出一丝火花,冯倩儿已移开脚步,离去。楚风突然觉得手中的叶子在颤抖,他迅速扯下一片叶,快步离开。
身后,仍是讲解员的声音:“洛厄斯玫瑰原产于非洲,现已濒临灭绝,这种植物被称为‘玫瑰’,却不会开花。在非洲土著传说中,洛厄斯被伤害时,是会开花的,但盛开的,是花妖洛厄斯,花妖会向伤害它的人复仇……”
傍晚,楚风在海边沙滩上漫步,手中攥着白天在洛厄斯上扯下来的叶子,在手心中揉捏成一团。当他看到前面独自走着的冯倩儿,快步追上去,微笑着打招呼:“嗨,冯小姐,我叫楚风,今天你和我讲过话的。”
冯倩儿轻轻笑了笑:“是,我记得,在洛厄斯玫瑰那里。”
“不介意一起走吧?我早注意到你是一个人——别误会,因为我是自己来的,才会注意看谁和我一样孤单。况且,冯小姐这么漂亮,哦,不好意思,我又乱讲。”
“没什么。楚先生,今天在展厅中,你摘了一片洛厄斯的叶子?”
“你看到了?我以为没有人看见,才扯了一片,竟没有逃过你的眼睛。幸好你没有告诉讲解员,否则这片叶子,要罚我不少钱呢!”
冯倩儿眼中现出忧郁神色:“这与钱无关,你,不该伤害它的。”
“难道冯小姐真相信洛厄斯会复仇?”楚风的声音带点取笑。
冯倩儿叹了口气,却什么也没有讲。
回到自己的房间,楚风发现叶子被揉成了一个小团,紧紧团在一起,豆子大小,翠绿色。他顺手把它丢在杯子里。
隔天旅行团出发,楚风已经和冯倩儿走在一起,一同看风景,一同用餐,一同散步。冯倩儿总是那样忧郁,她不爱与旁人讲话,惟独对楚风,那样的温和。大概楚风英俊的外表和幽默的言谈,还有举手投足的那翩翩风度,让他赢得了冯倩儿的青睐。他们在一起时,冯倩儿很少谈自己的情况,总是楚风在讲,讲各种奇闻趣事和他自己的生活。
冯倩儿看向楚风的目光越来越温柔,却更忧郁,她也曾向楚风说起洛厄斯玫瑰复仇的传说,让楚风当心花妖的到来。楚风却是大笑着,说自己是唯物主义者。冯倩儿摇着头,喃喃说:“为什么就没有人相信洛厄斯的传说?花妖真的是会复仇的呀……”后来,她便不再提起了。
楚风第一次吻冯倩儿,是午夜的街头,那是旅游要结束的前一天,他们在明日就要随团回到来时的城市。冯倩儿的嘴唇柔软,温暖,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犹如玫瑰的花瓣。楚风用力拥住冯倩儿,几乎要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冯倩儿微微喘息着,回应楚风的热吻。
回到宾馆,两人的目光纠缠在一起,没有谁提议,没有谁主动,两人几乎心照不宣的同时走进了冯倩儿的房间。
更加热烈的吻,燃起在两人的唇边,温柔的缠绵中,冯倩儿感觉到楚风将他口中的一个凉凉的小东西送入自己的口中,未等她想那是什么,已顺着咽喉滑下。冯倩儿没有机会去思考清楚一切,她几乎要融化在楚风火般的怀中。
激情过后,冯倩儿乖巧的躺在楚风身边,温情的目光停留在楚风脸上,用手指整理自己的长发,轻声说:“风,或许这是我们唯一的亲密,以后,我们大概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是的,是最后一次。”楚风的声音突然冷淡得陌生。
“哦,风?”冯倩儿有些惊讶。
“洛厄斯玫瑰是一种濒临灭绝的植物,如此珍贵,你竟可以拥有整花园的洛厄斯。”楚风温柔的眼神消失,换上一种冷漠,甚至残忍的神情,“那是从非洲偷运回来的。很少有人知道,洛厄斯玫瑰的叶片具有罂粟一样的功效,可以提炼出让人极度兴奋的物质。可程伟知道,并利用公司派他公出非洲之际,在带回的笔管中,藏了洛厄斯的种子。”
冯倩儿的身体僵住了,她直起身,惊恐的望向楚风,声音有些沙哑的问:“你,你说什么?你怎么会知道?”
“程伟不敢把洛厄斯种在自己的家中,他想到了你,他养了你两年,给了你一个带花园的房子,尽管你不是他妻子,他对你已经有了信任。所以,你的花园是洛厄斯最好的安身之处。洛厄斯生长速度惊人,很快就长满了花园,当时程伟是多么的开心,他仿佛看到了满园的黄金。”楚风那没有感情的眼神和他的声音同样冷漠。
“你究竟是什么人?我知道了,程伟就是你们杀的吧?”冯倩儿没有了最初的畏惧,声音已经恢复了冷静,“你们贩毒,程伟制毒,他影响了你们的生意,所以你们杀了他。我不知道怎样制造毒品,你来找我没有用。只有程伟自己知道,他已经死了!”
楚风摇了摇头:“很难生长、以至于濒临灭绝的洛厄斯,为何在你的花园中生长繁盛?因为,洛厄斯生长在花妖的身边。”
冯倩儿向后一缩身:“你,都知道了?你还知道什么?”
“洛厄斯的种子,是它的叶片,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植物,对吧?最适合这种植物生长的地方,不是肥沃的泥土,而是,人的身体。当吸食洛厄斯的人,从身体里长出那朵鲜红的玫瑰时,花妖的复仇,已经开始了。”
“你方才给我吃的,是什么?”冯倩儿瞪大眼睛,猛然明白了什么。
楚风起身,和平日一样的优雅穿好衣服,缓缓回答:“你与程伟狼狈为奸,共同试验如何提炼毒品,一次又一次伤害花妖的身体。当程伟死后,你为了逃避追杀和法律追究,竟残忍的连根铲除了全部洛厄斯!美丽的外表下,你隐藏着多么肮脏的灵魂!你如此的伤害着花妖,所以,他向你复仇了。”
冯倩儿发出一声绝望的尖叫。
“当你身边与此事有关的人一个个死在洛厄斯之下,你就意识到了这些。你发现花妖的传说是真的,并且花妖跟随着那些偷运的种子,一直生活在你的花园里。所以你想逃避,想依靠远离来逃避,你甚至等不及移民的签证,只好跟随旅行团一次次远离你生活的城市,甚至中国。”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冯倩儿伏在床上哭泣哽咽。
楚风已经穿好了衣服,他带点怜悯的望着冯倩儿,低声道:“你不想死,谁愿意死呢?你以为,植物的生命就可以随意的摧残?当你残忍的伤害着洛厄斯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它们的感受?连我,也险些死在你的手中……”
当清晨的太阳升起,旅行团准备返回,清点人数时,发现少了一个人:冯倩儿。
一个旅行团团员说:“最近冯倩儿总是很不正常的样子,常常一个人自言自语,好象是和谁讲话的样子。仿佛,她身边还有一个人,别人看不到呢。”
负责人在寻找未果的情况下,让宾馆的服务员打开了她的房间,在她的房中,众人惊恐的看到她赤裸的尸体卧在床上。让人感到恐惧的不是这些,而是,在她白皙娇嫩的肌肤上,盛开出一朵触目惊心的玫瑰,却长着细长的叶子。
没有人看到过,洛厄斯开花的样子。
所以,没有人知道,那玫瑰的名字,叫洛厄斯。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9:00
夺命凶琴
我退休在家已经好几年了,没别的其它爱好就是好古琴,几十年来已经积攒了十几部古琴。我对古琴可谓是知之甚详:龙池、凤沼、岳山、弦眼等部位,一一能辨;吟、猱、绰、注等手法,样样精通。去年老伴过了,我更是离不开那些琴了。每天早晨起来,泡上一壶龙井,迷缝着眼弹上一曲“高山流水”或“春江花月夜”,那一份悠然自得又岂是旁人所能明了?
我以前是市局级干部,前来求我办事的人可谓是络绎不绝。我喜欢古琴也就成了公开的秘密,那些人为了求我办事不惜花重金去搜寻各式各样的古琴。而现在来我家的人比以前可少多了,只有我原来提拔上去的几个下属,还会常来看看,自然也不会再给我送琴了。儿女们也忙着各自的工作,一个月左右才会来看我一回,但我也并不在意。“儿女们有他们自己的事业嘛。”我想。
这天,我和平日一般在城南的古玩市场转悠。看了看表已经快到中午了,正准备回去。可目光却被一部桃黄色的瑶琴吸引了,如同伯乐见了良马般喜上眉梢,将这部三尺三寸长的琴举了起来反复观看,轻轻敲了敲琴身,其声清浊相济、轻重相兼。“好,难得难得。”我有些忘形了。“喂,不买你别乱敲啊,弄坏了你赔得起吗?”卖琴的是个三十来岁的汉子,看他那身旧西服和满是尘土的皮鞋,应该是个专门倒琴的二手贩子。他见我衣着朴素,便以为我不过是个来看看新奇的老头罢了。
“你这琴卖不卖?”我也没和他计较。
“当然卖,要不摆这干什么?”
“多少钱?”
“六千八,绝对是实价。大爷,我跟您说,这琴可有来头啊。这琴的主人文革前可是京里的大官,是他解放前花了几百大洋从上海买的。后来文革间他让人给整了,破”四旧“把家里的古书古画都毁了,惟独这把琴怎么也舍不得扔,冒着风险给藏了下来。后来他被逼自杀了,儿女们都不敢再留这琴,便低价卖给别人。几十年后,买琴那人的儿子投资失败,无奈才将这琴五千块钱卖给了我。大爷,您说这价值不值?”这卖琴的贩子倒是张利嘴,把这琴说的神乎其神的。我也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但以我这几十年玩琴的经验来看:这琴是好琴,而且是百年不遇的好琴。
“六千八是贵了点,不能再少些吗?”其实我心里明白这个价已经是低得很了。
“那就六千六吧,图个吉利六六顺。这是底价一分再不能少了。”那贩子斩钉截铁地说。
“好,你等等,我回家去取钱。这琴我要了。”我怕别人抢先买去,赶紧答应下来。
“我同你一块去吧。”贩子说。
等那贩子走后,我抚着这琴又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更是爱不释手。往后,每晚睡前必定要把这部琴取出来抚弄一番,才能安然睡去。日子一久,这瑶琴也快就成了我形影不离的伴儿了。
就这样过了三个月。一天,老友郭明来访。见到老友心里自然非常高兴,便从里屋抱出这部瑶琴来给郭明看。
郭明是个考古学家,一看这琴便立刻赞叹不已:“老蔡,这可是件宝贝啊。这琴身是取之于百年梧桐老树的中段,看这木纹和琴背的撰文,这把琴的历史估计有三、四百年了。”
一旁的我听得眉开眼笑。非要用这古琴弹上一曲,曲犹未终,指下“刮哒”一声响,断了一根琴弦。这下可把我给心疼坏了。而郭明却脸色大变,低声严肃地对我说:“老蔡,我看这琴留不得。”“你这话怎么说?”我听出他话中有话。“据我猜测,这把古琴应该是明朝崇祯皇帝用过的御琴。那个崇祯皇帝迷恋声色犬马、醉心酒池肉林,最后好好一个大明王朝让女真后人给夺去了。这种东西纯属靡靡之音,伤心劳肺,我看你还是趁早把它卖了吧。”“怎么会呢,只不过是我看你来了一激动就把琴弦给弄断了。如同伯牙遇子期一样,还不是高兴的?”我觉得郭明有些大惊小怪。“那子期后来还不是因为那琴心力耗费而死?才有俞伯牙摔琴为知音。可见这些乐器只是博人一乐的东西,本来就不值得收藏。”郭明也不顾我高不高兴,依然劝我不要留下这把琴。我笑了笑,不置可否。郭明也就不好再说了,又呆了会儿便告辞了。
郭明走了,我又仔细回味了他说的那番话,脑子里又联想起那个贩子说的那个花了几百大洋买琴的大官和后来买琴者的倾家荡产。难道这琴真是个不详之物?我的思绪又些混乱了。
自从那次弦断之后,我就一直没弹过那琴了。再加上郭明说的那些话,不觉中对那部琴已有些冷落,隔三差五才会擦一擦、看一看。这天夜里,我早早就睡了。迷迷糊糊中似乎听见了琴声,我翻了个身醒了,又听了听发现是一种奇特的琴声:时左时右,忽远忽近。心想:“该是那个高雅之人在夜里练琴吧。”也没太在意,翻过身又睡了。
可令人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从那天开始每天夜里我都会听见那种奇怪的琴声,搅和得连觉也睡不安稳。为了这事,我还去问了邻居们,可他们都说没有人在夜里弹琴,也没有听见琴声。这下我心里可有一些不安了,一丝恐怖的念头浮现在脑海里。
这一天晚上那奇怪的琴声又响了。我从床上爬起,亮上灯。慢慢地走近放琴的书房,猛地一下按亮壁灯,那琴声也随之嘎然而止。“咳。”我舒了口气。“可能是最近神经紧张的缘故吧。”我想。便关上灯又去睡了,那琴声也没有再响了。
可第二天晚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我再也睡不着了,走到书房,亮上灯,那琴声又没了。这回我也不睡了,坐在椅子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琴。一分钟、十分钟、一个小时过去了,眼皮实在是累了,眨了眨,忽然发现那部刚买的瑶琴的断弦好像微微动了一下。我心里一惊,更不敢眨眼了,紧紧盯着那部琴。又过了好长一会,那断弦又再动了一下,吓得我心猛地吊到了嗓子眼。这回我敢肯定它是动了。我壮着胆把这部琴抱进我的卧室,放在长椅上,自己则躺在床上观测着它。一直过了有一个小时,也没有发现它有任何动静,我便起身把壁灯闭了。刚躺了约五分钟,那要命的琴声又响了,就是这部该死的琴弄出来的。那声音仿佛同刺尖一般不停扎向我的脑袋,我很想大声疾呼,可极度的恐惧让我怎么也喊不出来。冷汗顷刻之间让我浑身湿透,不知从哪里来的一股求生的力量让我扭开了壁灯,琴声止住。
此刻我后悔莫及没有听郭明的话,这琴果真是一部祸国殃民的凶琴啊,绝对不能让它留在世上。想到此处,我也豁出去了,到里屋拿出一把修车用的铁锤,照着这琴拼命砸了下去。同时,我也不省人事。
一切都结束了。不,才刚刚开始。
当我睁开眼时,让我不能相信的是:我看见了我自己。不是站着的,是躺着的。身旁是我痛哭流涕的儿女们。大厅里正放着哀乐,两旁摆满了花圈,有认识的人送的,也有不认识的人送的。在我的灵柩旁最显眼的地方摆放着一部瑶琴——就是那凶琴,完好无损还粘上了一张纸,上写:“父亲大人最爱的古琴”。我似乎能看见它正在得意地狂笑着,而我起初的悲哀也旋即变成了愤怒。一种同归于尽的念头让我一点、一点靠近了它。我刚想伸手去抓它,那如同鬼魅一样的琴声又响了,布满了整个时空,不休不止。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2:59:00
爱吃冰的小孩
明明刚学会了走路那年,妈妈就带她到糖厂的冰店
明明最爱吃草莓冰,红红的果酱淋在上头,甜甜酸酸冰冰凉凉的,他总是 伸长著舌头,一口一口地舔到嘴里。後来明明的妈妈没有空,只能一周带他来一次,明明很不开心,因此常常吵著要到这里来,妈妈说:
『明明,那妈妈买草莓冰回来给你吃好不好?』
『不要,我要到冰店去,吃完後我还可以到公园去玩,还可以去溪上的桥去跳一格一 格的木板,真好玩!』
妈妈没有办法,但明明是他们惟一的儿子,从小已经溺爱成性。
『那没办法了,你还这麽小,如果你再大一点,就可以自己去了,不用妈妈带了。』
明明望著妈妈,对於"自己去"这几个字似乎很有兴趣,但妈妈并没有查觉 .
这一天是星期六,爸爸照例带明明到冰店去吃冰,但明明今日却与往常不同 一路上 四处张望著,妈妈感到很是奇怪,说:
『明明,你在找什麽东西?』
『没有啊?』明明的话很是心虚,但妈妈也没有在意。
又过了一周,星期五早上祖母托人到工厂通知,说明明不见了,同时家里也少了十块 钱,应该是明明拿走的。
妈妈很是惊慌,请了假回到家,但四处都找遍了,依然找不到明明的踪迹,傍晚时, 隔街的老伯告诉妈妈,溪里掉下一个小孩,因为桥上正好有一块木板裂了,小孩跳上去, 整个人就往下掉,根本没有机会救他。
妈妈已经发狂了,急急的冲向溪旁,但是湍湍的水要向那里去寻明明的踪迹。爸爸也 来了,他的脸上有著愤怒与哀伤,明明的妈妈知道当初他就反对自己出外工作, 但这时惟一的希望就是那个小孩不是明明。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明明还是没有消息,一直到第四天警察局打了电话过来说,已 经找到了。
妈妈已经是痛哭欲绝,同时爸爸的眼中也有著怨责,但是如今所见到却是一个全身浮 肿的尸体,追悔、怨恨都已经没用了。
当明明的骨灰被葬进坟中时,爸爸妈妈的缘份似乎也已经结束了.
但明明还是喜欢来这里吃冰,他最喜欢在星期六下午来这里吃冰,因为明明掉下溪时 撞破了头,因此头上的血还是不停的流著,掉落到盘子上,然後他再把它一口一口的舔到 嘴里,露出满足的笑容,就好像现在,他就坐在你的後面,一口一口的吃著,像这样:一口一口的舔着...........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3:00:00
那么远,那么近
“你到底想干吗?”阿九一把推开我,怒冲冲的走到门口,回过头来指着我的鼻子说:“蔡某人,你再不把事情说清楚,我们以后就不用见面了。” 这已经不是阿九第一次和我闹翻了,作为一个莫名其妙被指责的男朋友,我黯然的垂下脑袋,额前的头发垂到眼睛上,暂时档住了我的视线,却压抑不住心里莫名的愤怒。
“我他妈的到底怎么了?!”我冲出去,阿九却已经不见踪影,空荡荡漆黑的走廊上,只留下急促的皮鞋声,“的”“答”“的”“答”,“的”“答”“的”“答”。 在漆黑的夜里显得格外遥远而又空旷。我用力的摔上门,门扇带起的冷风从背后卷上来,我不由得打了个哆嗦。阿九穿了高跟鞋吗?我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我追出门去想要看个究竟,走廊里的灯坏了,一片漆黑。好不容易我的眼睛适应了暗淡的光线,发现周围的一切都昏昏的,好象没擦干净的玻璃。阿九高跟鞋的声音在前面一声一声的响着,那么远又那么近。“阿九?!”我试探着叫了一声,前面的脚步声突然停了,我摸索着走过去,看见阿九儿正扭头看我,她的脖子转出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笑容也有点僵硬。“阿九,我错了,这么晚了你别乱跑,跟我回去吧……”我拉住她就往回拖,楼道里又黑又冷,我稍微的有点发抖。阿九一动不动,也不出声,她的手冰凉。我再一用力,听到“喀哒”一声,手里突然一轻。我不可置信的转过头去,看见自己手里紧紧握着阿九苍白的残手,阿九举起只剩半截的断臂,慢慢的伸向我。我扭头就跑,脚下突然一绊,我慌乱的爬起来,一抬头,只看到一双血红的高跟鞋,上面是一团空气,再上面,是阿九血淋淋的残肢,正努力的迎向我。忽然,我想起来,阿九来的时候,似乎穿的是球鞋……我瘫软在地,阿九的脸在黑暗里,那么远,那么近……
面前似乎有人影在晃动,我睁开眼睛,看见阿九的脸就在面前,我尖叫一声,跳了起来。“猪头蔡,你到底想干吗?” 阿九一把推开我,怒冲冲的指着我的鼻子说:“蔡某人,你敢打我?!你出息了啊你?!好,我们以后不用见面了。” 我努力的平息了呼吸,发现我还在自己的床上,那么,刚才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可是,阿九是真的又一次和我闹翻了,我黯然的垂下脑袋,努力的压抑下心里莫名的恐惧。
“我他妈的到底怎么了?!”我用力的揪着自己的头发, “的”“答”“的”“答”,“的”“答”“的”“答”。阿九急促的皮鞋声在漆黑的夜里显得格外遥远而又空旷。我用力的摔上门,门扇带起的冷风从背后卷上来,我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刚才的梦里,阿九是穿了高跟鞋吗?我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我拉开门冲出去,走廊里的灯坏了,一闪一闪的。我的眼睛终于适应了一明一暗的光线,发现周围的一切灰蒙蒙的,散发出诡异的气息。“阿九?!”我试探着叫了一声,脚步声继续急促的向前冲去。我松了一口气,大步追了过去。阿九的红色T恤在光线里一闪一闪的,那么远又那么近。我终于追上了阿九,这次我没敢拉她的胳膊,只是用力的按住了她的肩膀。阿九用力的挣扎着,我转过她拥进怀里。 “阿九,我错了,这么晚了你别乱跑,跟我回去吧……”我用力的抱住她,楼道里一闪一闪的,我稍微的有点发抖。阿九一动不动,也不出声,她的身体很僵硬。我低下头寻找她的嘴唇,阿九儿突然抬起头,她的脖子转出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笑容也有点僵硬。我一愣,手里突然一轻。我不可置信的看到,阿九的头向后仰过去,然后滚落在地上, “啪嗒”一声。阿九仰起血淋林的脖子,慢慢的迎向我。我放开她扭头就跑,脚下突然一绊,我慌乱的爬起来,一抬头,只看到一双血红的高跟鞋,上面是一团空气,再上面,是阿九血淋淋的残颈,正努力的迎向我。忽然,我想起来,阿九来的时候,似乎穿的是球鞋……我瘫软在地,阿九的脸在黑暗里,那么远,那么近……
面前似乎有人影在晃动,我睁开眼睛,看见阿九的脸就在面前,我尖叫一声,一拳打过去。“你到底想干吗?” 阿九尖叫着退到门边,怒冲冲的指着我的鼻子说:“蔡某人,你,你敢打我?!你好,你真好!以后你再也不会看见我了。” 我努力的平息了呼吸,发现我还在自己的床上,那么,刚才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可是,阿九是真的又一次和我闹翻了,我黯然的垂下脑袋,努力的压抑下心里莫名的恐惧。
“我他妈的到底是怎么了?!”我用力的捶着自己的脑袋, “的”“答”“的”“答”,“的”“答”“的”“答”。阿九急促的皮鞋声在漆黑的夜里显得格外遥远而又空旷。我沮丧的摔上门,门扇带起的冷风从背后卷上来,我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刚才的梦里,阿九是穿了红T恤吗?我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我拉开门向外看,走廊里的灯好好的,发出白亮刺眼的光。我的眼睛终于适应了过分明亮的光线,发现周围的一切白碜碜的,散发出诡异的气息。走廊里没有人,空洞的风穿过空气,发出呜呜的声音。“阿九?!”我试探着叫了一声,没有人回答。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的迈出了门口。阿九的呼吸声在风声里忽疾忽徐的,那么远又那么近。我继续的向前走,不敢回头看。走廊里仍旧空荡荡的,只有我木屐和地板的撞击声,“的”“答”“的”“答”,“的”“答”“的”“答”。我颓丧的蹲下去,跌坐在墙角。“阿九,我错了,这么晚了你别乱跑,跟我回去吧……”我抱着自己的膝盖,夜里可真安静,我稍微的有点发抖。阿九不见踪影,也不出声,我疲惫的低下头去,额前的头发垂到眼睛上,暂时档住了我的视线,却压抑不住心里莫名的难过。我茫然的抬起头,只看到一双血红的高跟鞋,我不敢再抬头,慌乱的向身后伸出手去,摸到了一根棍子,用力的向前抡过去。我听到“啊……”一声,阿九张开双臂,慢慢的迎向我。我扭头就跑,脚下突然一绊,我慌乱的爬起来,却发现,绊倒我的,是一颗长头发的头颅,而我的手里,正抓着一截儿残臂,无名指上还戴着一枚葵花戒指。忽然,我想起来,阿九是长头发的,而这枚戒指,是我送给阿九的……我瘫软在地,阿九的脸在黑暗里,那么远,那么近……
面前似乎有人影在晃动,我却再不敢睁开眼睛,我听见有人尖叫:“杀人了,杀人了……”后来警察来了,我仍旧闭着眼睛躺着。我听见他们说:“蔡先生把她女朋友打死了。”警察把我拖起来,我顺从的跟着他们往外走,在门口的时候,我回了下头。我看见,我的阿九人儿,一张脸埋在血泊和散乱的头发中,可是,我分明听见她说:““蔡某人,你,你敢打我?!你好,你真好!以后你再也不会看见我了。”
我瘫软在地,阿九的脸在黑暗里,那么远,那么近……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3:00:00
链子
我是在玩扑克的时候听见敲门声的。
那时节我们疯狂的迷上了扑克,只要不上课不吃饭的时候,我们几乎都在玩。
正当我要出牌时,门“笃笃笃”响了,我就坐在靠门背后的椅子上,下意识的看了看门边的镜子,照着门外右侧,没有人。
“出牌,出牌。”朋友嚷着,我打出一张去,门又响了。
“谁啊,”无人应声。
我探出手去,拉开门,“哦,佳宜,怎的不出声,”我回头,“好了,我有事,先告退,你们打着。”在众人不满的嘟嚷中,我走了出去。
佳宜的脸在半黑半明的过道里显得分外的苍白,没有一丝血色,甚至带着些许的憔悴。我惊异于她的恐慌。
她不作声,轻轻褪下手腕上的链子,放到我的掌心里,她的手,又冰又凉,我下意识的缩了缩伸出去的手掌。
“你回来了,在九寨沟玩得怎么样?”只不过一瞬间,我回过神来,握住她沁凉的手掌。
室友探出头来,“电话,找你的,”她好奇的望望我,“你一个人自言自语啥呀”
我望向佳宜,一时迷惑,她冲我笑笑,我匆匆走进门去拿起电话,“什么,你是说佳宜心脏病急发,现在在抢救?”我奔向门外,人影婆娑,不见佳宜的踪影。
忽然想起之前惊惶的所在,门后的镜子里,怎么看不到佳宜的身形,明明她在镜子的右侧。
莫非见鬼了,我惊出一身冷汗。
"心跳?”
“一百二十八”
“血压?”
“低压二十五,高压九十七”
医生回过头,低声吩咐着护士什么。
走道里一阵阵凄惨的叫声,混着难闻的药水味,我紧紧的靠着急救室的门侧,不安使我握紧拳头,咬着嘴唇,透过半明半暗的玻璃,依稀看到里面忙碌的身形。
安威坐在身侧的塑料靠椅上,略瘦的脸庞上堆满了沮丧,失望,我轻轻将手放于他的肩膀,他在颤抖,可能会失去佳宜的恐惧。
不知那里传来一阵音乐,居然是歌剧《蝴蝶夫人》选段。
半晌,医生推开门来,抱歉的摇摇头,“急性心脏病是很难存活的。”我粗暴的推开他,眼泪哗然而下。
掀开蒙在她脸上的白布,佳宜俏生生的出现在我面前,这样生动,灵活的脸孔,却不见一丝生气。
安威怔怔的瞅着白布下的佳宜,仿佛一个不认识的人,爱侣远离的巨恸使他的动作机械化了。
恍惚间,看到佳宜的手腕里,真的没了那串不离身的链子,那是她的护身符呵。
我伸出手,一串明亮的链子,紧紧的系在手臂上,好似藤蔓缠住了大树,怎也不肯放开。
室内的光线在打开窗户的一瞬意明亮起来,清新的空气赶走了昏暗的气流,我仰着头,尽可能避免去看安威忧伤的眼神。
桌子上,两杯桔子汁在阳光的照耀下欢快的闪烁着,一漾,又一澜。
便有一滴,漾进心的深处。
心一动,微微的颤栗着,望向对面的大镜,看到自己的目光悠远而迷离,依稀间,压抑心底的梦境,层层荡出波纹,一圈一圈在水面的波动起伏。
掐掐手指头,终于回过神来,安威依然沉默着,十多天了,他还这样的难过,少见的深情啊。
我翻开一本杂志,笑着打破异样的宁静,“回族的开斋节,彝族的火把节,少数民族的节日挺多的,苗族有什么节日啊。”
他的身子动了动,却没回话,起身拿着桔子汁走了过去,“冷了,我换换水。”他能开口让我兴奋起来,至少这是个好兆头,我只需要再努力一点,毕竟人死不可复生,难道不是么。
捧着他递来的桔子汁,手心里感受温度的热度,瞬间里,奇异的感觉遍布全身。
“干嘛这样看我,当我是吃的,”安威偏过头,刚刚抑郁的面孔荡然无存,这样的生机勃勃,这样的充满活力,我侧过头去,担心自己的沦陷。
他的变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这个他可是真正的他,然而,这不是我所希望的么,为什么却是失望大于喜悦。
有一种人缺乏持久的奋发力,但是聪明达于极端,要么狂热的爱,要么强烈的恨,能够在与人的交往中始终占据主体地位,而且很能够得到女子的欢心,我想,安威就是这样的男子。
奇怪了,我怎么会想到这些,头脑里的思绪开始混乱了么,还是生物钟扰乱了。
“威,你可愿意,”我靠近他,近到可以闻到他的呼吸和心跳,“我留下来,”不止安威,我也大吃一惊,这样的话语,怎么就出口了,难道情感被压抑得太久了,终于就暴发出来了。
心怦怦的跳动,脸上一阵阵的发烫,对面的大镜里,应当是一张绯红的面孔吧,我的勇气支使我抬起头,望过去,媚眼如丝,可能形容吗?
安威不说话,只是望着我,漆黑如墨的眼珠里,是我看不懂的神采,我忽然一阵懊恼,这算什么,我做了什么。
神啊,救救我吧!
既然不得反应,我羞愧的欲夺门而出,安威忽而从腰后抱住我,急促的呼吸在耳旁跃动,我回头,大为生气,“你!”
安威笑了,“笨笨的傻瓜,我怎会放过你,我怎舍得。”直到见到他这样狡黠的笑意,心才从空中楼阁回到平实的地面,勇气也回到了全身。
他递过来一杯桔汁,笑意盈盈,我转身放到桌面,“等会再喝可行,”还没等到他的回答,我已靠向他的嘴唇,不过0。01微米的距离。
吻,深情而热烈。
手腕上,一阵阵的热意,链子越来越紧了。
天亮说早安,这好像是一部作品的名字,站在早晨的窗前,到真的是一种美的享受,晨间的雾,是朦胧而迷离的。
他拦腰抱着我,把脑袋深深的埋进柔软的头发里,长长的吸了一口气,我伸出手,链子若影若现,是时候了。
“好吧,请告诉我,是什么原因让你害死佳宜?”心里跳动不住,多么希望这只是个骗局。
他一愣,忽然笑了,“傻瓜,你可真是好笑。”我看向他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一直相信。
“看着我,威,你用眼睛告诉我,我要听实话。”他转过身去,打着哈哈的笑,我尽力避免心里柔情的涌现。
那种药,我也知道,人中毒死亡后,会被诊断成心脏疾病的发生,是在云贵边区才会有的,你去过苗家山寨的,我知道。”
他回过头,眼神里不见刚刚的温情,“好,既然你已知道,也就不瞒你了,她,”他顿一口气,“一个太霸道的女子,总是不那么讨人喜欢的,你明不明白?”他再度打住,让眼角的狰狞慢慢消失,“她令我太难堪。”
可怜的佳宜!
我不语,良久方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害我。”他再次怔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你知道了,我决不允许旁人知道我的罪行,即使是你,也不行。”
他一直停不住的笑,可是疯了。
“只是,你不知道的是,我换了那杯桔汁,所以,是你中毒而不是我中毒。”
他猛然停住狂笑,惊异的望着我,忽然凶恶的掐紧我的脖子,“你该死”。
我喘不过气来,在他的大力下,我没有一丝反抗的余地。
突然,他全身抽搐,口里吐着白沫,不省人事的栽到在地,终于一动不动。
我揉着酸痛的脖子,喃喃道“你为什么不多听我一句话,只是那种毒药并非不可解,只要同一个清白的女子有过关系,就解除了,我已为你解了毒。”
手腕里的链子,瞬间里变成了尘土灰末,轻飘飘散到躺在地上的他身上,原来,原来他是真的有心脏病。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31 13:00:00
论坛惊魂
仁惠是某某大学的大二学生,由于一开始对于来到这间没有什么名气的学校就满怀抱怨,所以大一的生活也就糊里糊涂地度过了。对生活的不积极让仁惠没有一个朋友,他个子比较矮,长得又不帅,更没有什么特长,可以说他拥有了自卑的全部先决条件,而他也一点不吝啬,充分利用了这些条件自卑地生活着,不可以说是横尸走肉,但在他身上套个“一蹶不振”这样的词一点也不为过。
然而,最近校园里开设了个BBS,很多人都迫不及待地在论坛上发表着自己的高谈阔论。仁惠觉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为何不充分利用好“时间”呢。在仁惠眼里,浪费的就称为时间,而珍惜的就叫做金钱,所以他一直都有很多的时间。
虽然仁惠的大脑已经很久没有真正地运转过了,生没生锈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可当他一脚踏进BBS的时灵机一动,他点击了“小说专版”,在上面发表了个新贴:校园恐深深之鬼话连篇故事接龙。一向以来上帝都是公平的,他没可能将最坏的都塞给一个人。由于仁惠的文笔不错,故事开了个好头,一下子吸引了大量的点击率,论坛的人气也越来越旺,会员也越来越多,而仁惠也理所当然的讨了个版主做,一时间让他高兴了好几个晚上。其实这也不能怪他,因为他的故事接龙由他原来的两千字在不到一个星期内竟然接到了五万字左右。而故事由午夜凶铃到诅咒层出不穷,可以说是越来越精彩了。
后来学校里出了一件谋杀案,一时间也没用来得急侦破和捉拿凶手。但论坛里的鬼故事已经被接得如火如荼了。作者们纷纷虚拟着杀人的情形和凶手,一时间论坛的在线人数达到了历史的高峰。而当故事接到了杀手将于夜晚在教学楼里下手杀第二个处男的时候,论坛简直沸腾了起来。一如电影“处女杀手”的情节让人毛骨悚然,故事越接越精彩,而第二宗谋杀案也“意外”地发生了在教学楼里,而且死的方式正如论坛里所描述的情节一样,被斧头砍死。但大家都说只是巧合而已,不过“处男杀手”这一名词传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当然,所有的大学生都没有如电影里一样开一个什么失身晚会,毕竟电影是电影,生活是生活。
纷纷的议论在校园里响起,仁惠这次也在论坛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说凶手可能是刚失恋的男生或变态的女生。不过这也是推敲而已,没有人“顶”他的贴。虽然这两宗杀人案还没有明朗起来,但论坛里的故事接龙还依旧的红火。原文再续上一回,这回的作者叫“十步一杀”,他用及其浪漫的笔调描写了一段校园爱情以后紧接着的就是一对亡命鸳鸯,双双被“处男杀手”一夜了结。
假如说上一回的谋杀是与论坛里描述的情形不谋而合的话,然而这一次又怎么解释呢,一对情侣被谋杀死在校园某个偏僻的草地上。顿时,校园的这个论坛成为了焦点,而“处男杀手“又被称为了“论坛”杀手。论坛的点击率一下子跌至了低谷,但话虽如此,论坛里还是有不少寻求刺激的人。
甚至还有人说死者就是刚接完故事的人,理所当然,鸡飞狗走成为了论坛的现状。又是过了几天,论坛的故事接龙真的就没有人接下去了。那也是,虽会跟死亡过不去呢。
也许是仁惠太闲了吧,又也许是他怕自己版主的饭碗不保,论坛的故事接龙里又出现了一篇新文章,而作者恰恰就是仁惠,故事接得很精彩,说“论坛杀手”一口气杀了一个宿舍的人,而且在曲折的故事结尾还预示着凶手的真实身份也许是十年前惨死的女鬼。
可能是“论坛杀手”没有一口气干掉一个宿舍的能耐吧,现实没有依据着故事接龙中的情节发展下来,而且校园在不是很长的时间内似乎又恢复了平静,论坛的故事接龙也恢复了正常的运转,虽然凶手还依旧没有被抓获。
然而好景不长,终于悲剧又在这校园里上演了。一个网名叫“love you foever”的学生在她把故事接到了的一百零一回的后一个晚上,她惨遭毒手了。
死者的男朋友很是悲伤,又是流泪又是抱怨,而且他在一气之下一夜就把故事接到了第一百一十回,他的很多朋友和同学都极力劝说他,可他就好像疯掉似的在电脑面前写了足足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最后他是自己倒在了电脑面前。虽然医生说他是筋疲力尽而死的,但还是有很多传言说他是被女鬼勾掉魂魄而死的。
而当故事接到最后的第一百一十一回的时候论坛终于被封掉了,而恰好凶手也终于被抓获了。
原来,一位法律系的学生勇敢地把故事接完了,他整篇文章足足一万字,都是描写了凶手杀人后的恐惧和不安,他极其生动的心理描写让看到文章的我们都觉得好像他自己就是凶手一样。而且,他在故事的结尾说道:我杀人了,而且一杀不可收拾,后悔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别人说亡羊可以补牢,可是假如羊只有一只呢?
很感人的文字,所有人都认为了他就是凶手,可惜最后发现其实不是。
真正的“论坛凶手”在他提起斧头正想劈向手无搏鸡之力的一个女生时,终于还是没有下手,而他也是这样被抓获了。
让人万万估不到的是原来仁惠才是凶手,而他是在一次与别人争执的时候,自卑的他因为受不了别人鄙夷的目光和冷言嘲讽而把别人给误杀了,而且由于害怕和恐惧一错再错,从而造就了论坛惊魂。
有人说:幸运保存性命的那个女生是仁惠一直暗恋的女孩。
还有人说:当仁惠大力举起斧头的时候,那女孩说了一句:仁,我爱你。
可惜这些都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但论坛上再也没有人敢留下关于这场悲剧的所有文字了。论坛,静静地在校园里消失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开启过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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