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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恐怖故事合集

菊开那夜
  
作者:韩景龙
  
  今天是我第一天值夜班,是不是应该庆祝一下。
  在这所医院呆久会疯的,这是我的一个同事说的。
  我现在已经要疯了,我看着值班室里的一片狼籍。我的床上摸上去有一种滑腻的感觉,好像有虫子爬在手臂上的感觉。我虽然没有洁癖,但已经有点恶心。
  床上的蚊帐上满是烟花烧出的洞,看来没有人再用它了。所以蚊帐打着个结,一个让我感到熟悉的结——死结。
  我在大学期间我曾经把图书馆里仅有的三本法医书都看了,而在我们学院里那是禁书。因为有个女学生就是因为在看完其中一本日本版的法医书后自杀的,让人不可思议的自杀手法竟然是摸拟法医书里所讲解的自杀方式。于是法医书在医学院里成了自杀手册,这是连院长都想不到的。而有一晚我在被窝里透过手电筒昏黄的光看到那本法医书上一张演示跪着上吊的图片上清晰的用红笔圈着,听说那个女孩子住在上铺,第二天早起的时候下铺的女孩看见她坐在床上,而蚊帐的一头紧紧地缠着她的脖子系着个死结。
  原振侠里有个故事是写一个关于医生的故事,那个医生曾经总是在说,做医生最重要的是要有想像力,如果他用自己的精子和青蛙的卵子做出人造人。我曾经努力培养我的想像力,现在的我可以面对病人腹腔中渗出的血想到蓝色的海。但对于医学的发展好像没有用处,所以我开始写作。但有女孩看过我的文章说我的文章都是恐怖的味道太浓,不适合夜里看。我到处找些恐怖小说看,果然没有我的文章血腥。
  也许我真的应该写一部关于医院的恐怖小说,但从我有这个念头开始我就再也写不出来任何东西。我实在想不出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算是恐怖,通常我看香港的恐怖电影只会笑,看好莱坞的更是睡觉,那种外人看来血腥的感官刺激对我来说就好像是在看自来水管里流出的白水一样自然。
  终于我站起身来,打开了值班室的窗子。对面的窗口是结核病房,我木然的看着对面昏黄的灯光。
  不要命了。
  一个护士走进来说,这里的蚊子很历害的,你这样晚上会被叮死的。
  我指着地上问她,那是什么花?很漂亮。
  是野菊花,这个医院也只有到秋天的这些菊花有些看头。
  她关好窗户看了一眼屋子,皱了皱眉,手下意识的挡在鼻子前。
  这屋怎么脏着这样,韩大夫你应该查房了。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很奇怪,护士通常都有洁癖,而大夫们却是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给病人查体的。
我是外科大夫,而这里的外科病人就好像护士白大衣上的灰尘一样少。医院里就好像迷宫,打开一记扇门发现一个面色昏黄的病人对我来说就好像中奖了一样。我的例行公事不可能给这些病人一点生机,他们有气无力的回答我的问话,我有一种走在停尸间的感觉。
  走在昏暗的走廊里,我开始放任我的思想流溢。胡思乱想是我写作的前兆,我已经开始我的故事。故事里医院就是这个破烂院子,主角自然是我。年轻充满活力,终日走在这个医院里却无所事事。这样写会不会有人认为戏说医生之嫌,可是这就是我每天的生活。就像我们医院太平间里的那个“千年女尸”,没有人知道她在太平间里躺了多长时间,在九六年太平间停用的时候,曾经有人说见过一眼它,他说他当时就把中午饭吐了出来,可是我想那个女尸最大可能就是已经腊化,或者太平间不给冷气女尸烂得一块一块的。但我却没有缘看它一眼,因为太平间现在不光锁锈掉了就连门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打不开了。这样的故事开头是不是可以吸引人?
  长嘘了一口气,看看表已经快六点了,可是没有一点胃口。看来第一天值班,就是以不吃晚饭来庆祝。
  我坐在值班室的床上,努力培养让自己躺在床上的勇气,突然门外传来敲门声。
  韩大夫,我和内科小张去对面结核病房去玩麻将了,有事打电话。
  说完就再没有动静,是刚才的护士。我知道值班大夫和护士每晚都是这样度过,可是我应该我怎样度过我的第一个值班夜晚呢?
  我打开我的笔记本电脑,值班屋里的灯光不是很好,我的电脑屏幕看起来也是一闪一闪的。光驱里放着的是英格玛的CD,带有神秘的电子合声才能让我继续我的恐怖小说。
  在内科走廊的尽头里有一间病房长年贴着封条,可是每个从那里经过的人都会看到那病房里靠近窗户的床上躺着一个人。透着月光你可能清楚地看到结在他身上的蜘蛛网,很多人都被吓坏了。其实那只不过是个人偶,同样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会在医院里有这样一个人偶,更没有人知道是谁把那个人偶摆成睡姿放在那里。
  可是这些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开始无聊。我不是导游,这些也不是风景。
  呆了好久,我的写字板还是一个字都没有。
  为什么会有人喜欢看恐怖小说,喜欢被人吓?从医学角度来说,可能通过感官刺激而使人的大脑促肾上腺素发泌,这样会有出冷汗以及心跳加速等心理反应。曾经有心理学家说这些反应与人类正常性高潮的反应完全相同。我想会不会有一天有心理学家说看恐怖小说是治疗性冷淡的好方法呢?
  我根本就无法继续我的情节,于是我站了起来,看着窗外。黑黑的,什么也看不到。
  突然传来了敲门声,这样的夜,会是谁来敲我的门呢?
当然是病人,白痴。我打开了门她站在门外,没有一点表情,唇上也没有一丝血色,两颊却有一抹绯红。
  这些都是在我后来在写个文章时才想到的,我回忆起她当时的病号服很大、很不合身。
  不知为什么,我有一点紧张。我突然有个念头,她会不会是我的故事的开始?
  你怎么了?
  我想回家。她轻轻的说,她的眼神直直的,她的眼睛离我不过三十厘米。
  这么晚了怎么能回家呢,你是哪个病房的,我送你回去。
  她一直注视着我说,316,可是我怎么也找不到。
  怎么会呢?我笑着看着她,你跟我来。
  我在前面走,她没有一丝声音地跟在我后面。
  走廊里看着灯光把我和她的影子一点点拉长,我把双手插在白大衣兜里,故装潇洒。她紧握着双手人见人怜。
  沙漠、古堡、走廊。
  美女、白衣与烛火。
  我就是那仗剑江湖的侠士,她愿不愿陪我浪迹天涯吗?
  于是,我想我应该说些什么吧。
  这里就是三楼呀,应该很好找呀,你不会不识数吧?
  我的玩笑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并没有让我和她之间的气氛轻松些,楼道突然显得有点长,她一声不响地走在我身后。我的想法离谱的可怜,我开始感觉失落。她的目光始终落在我的背上。我真的很不舒服。如果不是她长得很漂亮,我也会生气的。但我还是回过头来对视着她。
  小姐,你是不是在开玩笑,这里到314房就没有了。你到住几号病房?
  她面无表情,嘴里轻轻的念着。
  你带我来,我怎么知道我应该去哪里?
  其实到写个故事前我一点也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再进一步说,到那一刻为止我还是不清楚她长得什么样子,我始终就是像神志不清一般。以后事情的发展到现在我也不能完全回忆起来,可是那片段却清晰的可怕。
  我开始扯着她的病号服快步向办公室走去,从我拉着她的力量还有走路的速度都显示我已经开始心烦气躁。
  没有一些抵抗的力量,我似乎只是抓着块空气。手指挥动间触到她的手臂,冰冷的让人心寒。
  那种寒到后来我和她的接触都有让我记忆尤新,到了办公室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紧紧握在了起,。
  你叫什么名字?
  ……
  什么,我没有听清。她好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努力听也没有听清她说的是什么。
  办公室的窗户被风吹开了,病志被吹落一地,她的长发一下子吹到我的脸上。
  无数发数缠绕着我,她的手臂也如丝线一般缠绕着我。
  我们忘情地拥着,天地开始旋转。我的神志一时清晰一时糊涂,我分辩不出我处在何处。突然间我感觉到有一张床离我突远突近,我们倒在床上,床头上的蚊帐打着的死结瞬间打开……
  喂,韩大夫。
  护士都是大嗓门,我从床上坐起来,不停地敲着头。
  哇,昨晚有人死,我们都忙死了。你竟然睡得这么好。
  什么?
  是对面结核病房的,去了那里本来是要打麻将的。没想到一个病人死了,忙了一夜。
  哦。
  死的是个小姑娘,从住院就是一个人,住院费已经欠了好多,如果不是要死了,医院也不会让她住下去的。这次她死了,医院也省心了。
  哦。
  护士丝毫不理会我的无动于衷,继续自顾自的说着。
  那个女孩平时谁也不敢接触,就像鬼一样,一句话不说。护士都不敢去她的病房,她自己一个人病房,对了就是你对面的那个病房,316房。
  还有呀。昨天的时候她死前突然说了好多话,什么要带她走,她终于可以走了。吓人吧?
  看着我目瞪口呆,她十分得意地凑到我耳边。
  你知道吗?她一个人从不出病房,有人说看到她每天把她咳出的血水都是从窗户倒出去的。所以那她楼下的野菊花才会那么艳呀。
  其实我根本不会被这些东西吓倒,只是还是流了些冷汗。当护士走出屋子,我从床下拿出一样东西打开窗使劲扔了出去。
  那是昨天下午,我在查房前在结核病房下面采得最大最艳的那一朵野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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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咒
  
作者:孩子归我
  
  老子曰:“出于生,入于死。”人的生命开始于出生而结束于死亡。人的身体是由三百六十个部分组成,而四肢以及口、眼、耳、鼻孔、尿道口、肛门等九个孔窍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器官。故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也就是说人活着是因为有这十三个器官,那么当生命耗尽时这十三个器官也就死在这死亡的境地中了。虽然那些器官们已经死去了,而我的故事却因此而刚刚开始。
  (一)
  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我三天两头往邻村跑,名义上是找同学程成,实际上是想看她姐姐。她姐姐长得很美,柳眉杏眼悬胆鼻,人见人爱。我那么小时就已经对她恋恋不舍。后来有一天,我听人说邻村淹死了一个女的。我赶紧往邻村跑,远远就看见一堆人围着。我钻进人群,看到我同学的姐姐躺在地上,眼睛上盖了张白纸,她穿着一件蓝格背心,下身赤裸着,好心人脱下件衣服给她遮盖住。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走上前把她眼睛上的纸掀开一角,她那愤恨幽怨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死不冥目。
  听村里人说她是让人轮奸后跳河自尽的。我突然觉得十分恶心,头昏脑胀。回到家里,我开始发烧,脑子里全是那对满是怨愤的眸子,接着昏睡了三天三夜,醒来后才知道家里请了法师来驱魔捉鬼。病好以后我便有了一个喜欢注视别人眼睛的习惯。
  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毕业分配到了一个海滨城市,认识了覃英并和她结了婚。一次挺巧又遇见了程成,他也分配到了这座城市,我俩谈起他姐都是一番感叹。老同学相见不易,自然程成经常来我家作客。
  这天,程成来我家下棋。
  “将军!哈,你没棋了。”我得意的盯着他。
  “让我想想。”他把头低下仔细看棋。
  “有救了。”他忽得兴奋把头抬起来,也看着我。
  我也发现他有妙棋,心里好不恼怒,看他的眼神里也不经意露出了股杀气。连我自己也觉得奇怪,不就一盘棋至于吗?
  程成似乎也让我这目光给震慑住了,有些魂不守色,下了步臭棋,自绝后路。
  “老同学,不行了吧。来来再杀一局。”我兴高采烈。
  “瞧你那得意样,人家程成是让着你。”覃英在一旁帮他找台阶下。
  “呵呵,哪里,是我技逊一筹,改日再来讨教。”说罢,告辞而去。
  “你看你不就一盘棋吗?你瞪那么大眼睛干啥?”覃英有些责怪我。
  “好老婆,我不就有些认真嘛,我爱较那股劲。”
  “得,怎么当初追我没那股劲呢?”
  “当初见你我骨头都酥了,有劲也使不出啊。”我拿起了贫嘴的绝活。
  (二)
  从医院太平间回来的路上,我俩一语未发。真是万万没有想到,昨天还好好的程成,今天就突然死了,让一家货车给碾得不成人形。司机看来是个老实人跪在尸体面前不停的叩头,并答应死者家属的任何经济赔偿要求。可我却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极为冲动地将其从地上拽起,想狠狠揍这该死的家伙。妻子和医生们赶紧将我拉住。我死死地盯着他,如过目光能杀死人的话,我真想用这把光刀将这小子宰了。
  晚上回到家,我无力地瘫在沙发上,覃英给我泡了一杯碧螺春。
“真是想不到,人啊。”我慨叹不已。
  “是啊,人世间真是变幻无常,早上出去就不能保证你晚上能回来。”妻也有同感。
  “那小子我真想宰了他。”我恨恨的说。
  “你又何必,看那司机像个老实人,也许是个意外事故。”
  “管他什么,反正是他弄死我的老友。”
  “咳,人死也不能再生,你就别难过了。”妻依然好言劝我。
  “行,睡吧,挺晚了。”这晚,我连和她做爱的心情都没了。一直强迫自己睡去,却怎么也睡不着。那童年往事,如烟似缕在脑海里盘旋着:那诱人的青山绿水、贫瘠的村庄、善良但愚昧落后的乡亲们、忠厚笃实的程成和他姐那对死不冥目的眸子。思绪渐渐停顿在那双眼睛上,那是怎样怨恨之极的眼睛啊。我心里有些害怕了,更加睡不着了。点上一根烟,希望那烟雾能将积压自己心头已久的阴霾驱散而去。
  (三)
  第二天,傍晚回家时发现屋里坐着几个陌生人正在和妻聊天,心里甚为奇怪。
  其中一个穿黑夹克的瘦高个主动走上前给我递了支烟:“真不好意思,我们几个是公安部局的,来向你调查一些情况。”我更奇怪了:自己什么坏事都没干过,也没有一个逃窜在外的朋友,怎么会惹上这样一帮人?
  “行,你们调查什么就直说吧,看我能帮上些什么忙?”我非常客气地说。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开车撞死你好友的那个司机今天早上死了。有人发现他死的时候舌头已经给人割去了,作案手段相当残忍。我们听说昨天你们有过一点不愉快,所以来问一下你的情况,希望你予以合作。”瘦高个身边的一个戴眼睛看似领导的人对我说。
  我惊诧了,真是不可思议。难道世上真有冤冤相报?
  我如实把一天的行踪情况告诉了他们。他们仔细记录了下来,有盘问了我一些其它的事情,就走了。
  “我害怕。”覃英紧紧抱住我,“我总觉得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别瞎想,只是巧合而已。再说他也该死。”我用手轻拍她的背安慰着她。
  “但愿真是这样。”晚上我又梦见了那双眼睛,满是鲜血的眼睛。一滴一滴从外面慢慢的滴进我家,又步步靠近我的卧室我的床。猛然它停住了,黑色的眼球突然从眼眶里滚了出来,掉在我们的被上,如同两个黑色的黑暗精灵,疯狂的扭动着,想要把一切都给吞噬。
  我大叫一声,醒了过来。
  “怎么了?”妻问。
  “没事,做了个恶梦而已。”我擦了擦额头的汗说。
  “你别精神压力太大了,好好休息吧。”妻吻了我一下。
  我于恍恍惚惚中睡去。
  (四)
  过了几个星期再没发生什么事,渐渐我也就将这事给忘了。
  可怎么也没想到那天居然又出命案。
那天,我正在公司资料室里复印文件。马立方冒冒失失闯了近来,非要先复印他手里的资料。平素我就对他极为厌恶,当场斥责了他几句。这个二球货恼怒地把资料往我脸上一甩,我火冒三丈,眼睛死死盯着他,里面蕴着一股腾腾杀气,随即把他的资料撕得粉碎:“来,你过来,老子亲自给你印!”旁边的同事们怕我俩动起手来,赶忙把他拽了出去。这小子临出门还横:“你丫牛,你等着!老子赔命也弄死你!”可惜的是我没死,他却不明不白的交代了。被人发现的时候,喉管破了个大口子,血水汩汩不断。
  平时要知道这小子玩完了,我肯定乐坏。可现在我一点幸灾乐祸的快意也没有,甚至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事情真太蹊跷了,为什么身边的人一个个无缘无故的死了?说真的,我一点也没有想他们死的念头。
  少不了,公安干警们又盘问了我一番。结果是他们一无所获悻悻而去。
  从这以后,我每晚必梦见那可恶却挥之不去的眼睛。精神几近崩溃。
  有时我想:该是个了断的时候了。
  (五)
  这一天,本来我的心情好了些,也没上班就和覃英在家里听着音乐。
  可当CD机里播放到一首“眼睛渴望眼睛的相逢”,我忽的性情大变,抓起烟灰缸往地上猛的摔去。妻被我这疯狂的举动惊住了。“眼睛与眼睛的再一次相逢,带走了那一颗颗寂寞的心,把这人间装饰的如同天堂般美丽。”我捂住耳不想再听这歌了,可里面的一字一句却如同黑暗中的闪光那么清晰自如的钻了进去。
  “你怎么了?”妻不知缘由过来拽我的手。
  “你别管我!”我捂住耳朵痛苦地在沙发上翻滚着。
  “你怎么了啊?你千万别吓我!”妻哭出声来,依旧拉着我的手,想看看我耳朵究竟怎么了。
  我狂怒了起来,扬起巴掌狠狠把她掴倒在地。眼里冒出恶毒的光,如毒蛇之芯、孔雀之胆、丹鹤之顶。妻让我这目光完全给惊骇傻了,连哭都也不哭了。呆呆蜷在地上,手不停磨挲着地砖,眼直勾勾的迎着我的目光。
  我猛然清醒过来,开始意识到了什么,从追悔到愤恨再而万念俱灰。扑的一声跪在地上死死抱着她,放声痛哭。那是一种如何的悲恸啊。我不能没有她,真的不能没有她。直到我把她的胳膊都给箍淤了才放手:“英,我永远不会离开你,你也别离开我。”妻漠然的点着头,连话也说不出了。
  晚上任我怎么说,覃英一直没说一句话。夜深了,我不敢睡去一直躺在床上,看着她进入梦乡,我那悬着的心才渐渐放了下来。
  又守了她近两个小时,加上又乏又困,我也迷糊了。
  还是那个恶梦,滴血的眼睛离我愈来愈近,而我的呼吸也愈来愈困难,感觉像有双手死死的掐着我的脖子,一双那么熟悉的手!我想要挣扎,却毫无气力;想要喊叫,也喊不出一丝声。是一种几近毁灭的绝望。然而更绝望的是我醒了过来,睁开了鲜血淋淋的双眼:妻披头散发正像一个撒旦的女教徒一样用曾经那么温柔过的手狠狠掐着我,如同对待一个死敌。同时,用牙在我的喉管处撕咬着,还发出一种野兽般“嗷嗷”声,定要吸干我的鲜血!一个求生的念头立即压倒一切,我抓起她的头拼死向床头台灯的金属棱角撞去:一下、二下、三下。终于掐住我咽喉的手无力松开了,妻却仍然用那愤恨幽怨的眼睛咬着我的灵魂,在黑暗里灿然不熄,死不瞑目。
  我已如同一个置身事外的人般,忘却了喜悲。可眼里的血却还没干,心里的灵魂也没有随她死去,一个坚定不移的念头使我爬了起来。
  我静静走到柜镜前,用尽所剩的所有气力凝视镜中那双带血的眸子:它在狂笑、在得意忘形、在畅快飞扬。渐渐它越来越小,直到最后变成旋涡将所有的黑暗与罪恶完全吞并。
  一个生命的终结或许会是另一个生命的伊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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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衣飘飘 >>





每次走这段山路, 煜都像噩梦缠身, 尽管这条山路白天看起来是那样的优雅僻静, 可对煜来说就像是通往地域之门的密闭的黑暗通道,让他呼吸困难.尽管心里想飞一样的逃离这个地段,可手却不由自主的减档,让那银灰色的毕加索的车轮小心地吻过每一寸必经之地.

今晚,也下着像那天一样的雨.

煜每隔两周就会来看望岳母,就像眉儿在世时一样, 虽然每次进门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可他却总感觉眉儿在家.问候过岳母,习惯性地扫视房内的片刻才意识到眉儿不在,眉儿真的已经不在了.鼻中一股酸热拥进眼帘,锁住牙关,把泪咽下,匆忙恢复正常,换笑颜对老人.

几个月前,眉儿就是在这条小路上惨遭车祸, 让人刮心的是眉儿肚子里还有六个月的胎儿,煜知道噩耗赶来时,眉儿已经被岳母擦洗得干干净净,就像煜头一次见她时那样的清秀,只是身体已经不成样子, 她被车撞倒后又被一辆货车从身上碾过,愤怒的煜抓着司机的领口吼叫着:”为什末!为什末要这样对她?!”年轻的小司机吓的哭了出来, ”我没看到,天太黑,又下着雨...”

医生告诉煜,货车压过的时候,眉儿其实已经死了,是被车撞到路边失血太多,肚子里的孩子是窒息死亡....痛不欲生的煜一拳砸在玻璃窗上,然后又挥在雪白的墙壁上,直到被岳父紧紧抱住.

那时这条高贵的小路上还没有装路灯, 那辆货车就是修建这条路的市政管理处的.是为了山顶的高档别墅区特意建的.煜今生今世都会懊悔,不该把眉儿送回来, 都以为这里山清水秀,又是眉儿从小长大的地方, 对孩子有好处, 可这温柔秀丽的山林水乡竟然也会有那样没有人性的动物!医生说,如果那个司机能回回头,眉儿和孩子就都能有救,因为眉儿并没有伤着要害,她只是因为失血过多,她可能在雨地里躺了近两个钟头才等到那辆货车从她身上碾过...

大半年了, 煜为了找那个司机连自己的贸易公司都迁了过来,只是至今他也未能找到凶手.那晚的大雨冲走了所有的蛛丝马迹.煜深深地吸口气,不想继续窒息.点上颗烟,减档拐弯, 雨刷刮过,煜本能的把刹车踩到底,因为他意识到了眼前的障碍.刹车声让那女人转过头来,怔怔地站在毕加索前.




车离着女人不足一米,”这是个急转弯,你在路中央干什末?你知道有多危险?”
气急的煜站在雨中质问到.因为他感觉到女人是在路的中央前行.路灯下,女人的脸煞白,没有一点血色.惊恐未定地望着路灯下的毕加索. 煜这才注意到女人没有任何雨具,表情异样,缕缕头发散落在脸上, 身上已经湿透.一丝酒味飘过,煜意识到这人可能真的身不由己了.他压低声音问道:”你没带伞?”
女人依旧木然.”到我车上来,别在雨中淋病了.”
煜急忙把女人塞进车里,心想这人是酒喝多了还是不太正常,不是给自己吓着了吧? 好在车速不快.

”怎末没带伞?去哪儿?我送你!”
女人依旧木呆呆的地望着前方,发稍上的水滴滴哒嗒,煜拿起纸巾盒碰碰她:”你没事吧?”
女人迟钝得缓过神来,垂下头摇摇,好像刚刚做完一场梦一样.
”我没事,对不起!把你的车弄湿了.”那声音忽忽悠悠的,像来自远方.
”没关系,酒喝多了一个人很危险的,你去哪里?我送你吧.”
”你去市区吗?”女人继续低头拭着脸上的雨水,动作仍然轻缓.煜注意到女人指上戴着精致的编结图案的白金指环.涂着柔和的指甲油, 手腕上一条精细的手链,那款式绝不是本地能买的到的.身上质地不错的家便服, 煜想这人的经济状况恐怕不是一般的好了,只是,怎末会一人独行在这山路上?才9点钟,看着像地道的良家妇女,怎末会喝的精神恍惚的,像在梦游似的.
一路上,煜注意到女人一直紧紧地抓着车门把手, 他感觉到女人在发抖, 特意开了暖风, 女人虚脱似的睡着了, 煜不忍心打扰,他想她可能真的累极了,把车停在办公楼下等着, 女人恣色寻常,保养得很好,身上的首饰雅致不张扬,如果不是疲倦写在脸上,一看就知道是个活得很仔细,品味也不错的女人.

煜抽第三颗烟的时候她醒了.看眼神,这回是真的清醒了,她机警地四处打量着, 看看自己再看定眼前的煜, ”我在哪儿?”
”我的办公楼下,不知道该送你去那里,只好等在这里.”
”抱歉打扰您, 我这就走.”
”雨太大, 你去哪里我送你吧?”
”我...”女人又陷入了迷离状态.
”你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我只是不想回家...”
煜可真的难为死了,碰上这末个主可怎末办?不过煜真的很担心女人目前的状态, 让她自己走会不会出事?
”我的办公室就在这栋大楼的十一层,要不先上去坐会儿吧?”

女人自己找到皮沙发上小心地坐下来, 煜冲了杯热茶端给她,不安的问道:”要不,你先去我房里换身衣服?”
女人顺从地跟着煜穿过两个套间.几个月前,煜租下了这层楼,把自己的公司迁了过来,同时也把生活起居安顿在了公司里, 孤家寡人的,方便一些.
找出套新睡衣把卫生间指给她,煜先听到了开洗衣机的声音,然后又听到了淋浴喷头的声音,煜自嘲地摇摇头:”奇怪的女人!”



女人带着煜专用的沐浴液的味道走出来,脸上多了一丝红润, ”这味道真好闻.不过不适合女性用.”
”呵,我太太指定的.”女人顿时敏感地看着煜,
”我太太不在了.”煜说话时躲开了女人的目光. 他知道那目光里会带着探询.
女人低头整理着肥大的睡衣,迟疑地从嘴里吐出句话, ”我给您添了好多的麻烦.”
”没什末, 不过你这样很让人担心.”煜重新端了杯热咖啡.”你喝了很多酒?”
”喝了一点, 我有时会精神恍惚, 不过我的医生说我还是个正常的人.”煜在心里一笑,这女人还算诚实.
女人坐在了对面, 定定地看着煜,”我饿了!”
煜差点没跳起来,修养告诉自己不该有太明显的表现,不过心里实在奇怪这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话说得像个孩子样直接.可明明是个成熟的女人,从眼神到身材都是!

厨房里样样齐全,公司里的打杂工人是个退休的阿姨,捎带着打点煜的饮食.煜不想让自己过得太惨,眉儿最不喜欢看到他穿脏衣服和饿肚子. 所以在没有眉儿的日子里,煜的一切仍然尊照眉儿的意愿而且过的一丝不苟.
蛋糕.火腿.鸡蛋汤, 女人知道自己淋了雨要喝点热汤,煜也顺便陪着吃了点.味道不错, 带着女性的温馨,煜不知道自己竟然会有这样的感觉,温馨真的是一种味道?

女人开始晾自己的衣服,翻报纸的煜仍然捕捉到了一抹淡淡的紫, 其实煜又看了一眼,他无法拒绝那丝诱惑,煜没见过紫色的内衣, 眉儿的都是最最淳朴的小女孩的纯棉款式,就像眉儿的人一样得朴实.
女人晾着的内衣无疑是华丽的,平口的内裤, 煜只在电视广告中看到过这种高档内衣, 眉儿曾经笑着对他说,”等我成了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的时候,我也会穿这样的内衣给你看的奥!”眉儿扬起的小脸晃动在眼前.煜又拿起了一颗烟, 他想眉儿的时候这是最首先的举动. 火光一闪,眉儿的笑脸不见了, 煜匆忙说谢谢,女人把打火机放回了原处.

”我用了您的洗衣机.”淡淡的语气.
”没什末,在这里随便好了.”煜继续翻着今天的报纸.”冰箱里有水果,自己拿好了”,他怕女人会有冷落感.
女人没有客气,洗了一盘放在煜的眼前,坐下来削苹果, 削成小块放在小碟里,插上牙签递到煜的手里,煜头也不抬地吃着, 煜不知如何面对眼前的女人,孤男寡女的在自己的卧房内,再等一会就让她去睡觉,自己睡办公室的沙发好了.明天她就会消失了.女人递一块煜就吃一块, 吃的什末煜自己也不知道,看得什末煜也不清楚.
”两张报纸您看了整整一个小时.水果您也吃了个一干二净.”
”哦,”煜这才意识到整盘水果都进了自己的肚子里.女人在眼前逾挪的笑,煜的脸红了, 合上报纸, ”你在这里睡吧,我去办公室的沙发睡.”
”我不想睡!”
抬起一条腿的煜又把腿落回原地,不睡干什末?难堪的煜只好又坐下.
”陪我看雨好末?”

多久没有听到这句话了, 煜不相信地看着眼前的女人,直到确认这真的不是眉儿在说话.恍然站起身,习惯性地伸出手, 女人很自然的把自己的手放在里面, 煜清醒过来已经晚了, 不好再放开手,心里责备自己,今天到底是怎末了,怎末总像是在做梦?
阳台上,紫色的睡衣悬挂在湿润的空气里,就在煜的身边,煜心里若有若无的牵挂着,两人趴在阳台上,看窗外大雨哗哗,夏末的风真的有点凉,
”我去给你拿件外套, 要不你真的会感冒的.”
”你的衣服也该换了, 否则你的西装会变形的.”
煜看看自己身上半湿不干的西装的确皱巴了,拿了件外套给她,自己去浴室草草冲了一下,换上便服,想一会儿就直接去睡觉了,女人像个孩子样的趴在阳台上,煜想,是不是女人都会一直保持孩子的天性,眉儿就是这样,嘴里哼着歌,手会伸出窗外接雨点,眉儿曾经说过,下雨的时候她感觉最安全,可是,喜欢雨的眉儿却在雨中永远的离开了他.


女人向煜伸出手,煜才回过神来,女人很自然的倚靠在煜的身边,煜不知道身边的到底是个女人还是个孩子, 女人向雨中伸出手去,就像眉儿一样一样!痛苦的煜闭上了眼睛,等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女人在雨中洗开了手,两只丰满圆润的小手优美地交互着,淡淡晶亮的指甲油在煜的眼前晃来晃去,煜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去, 雨点从他粗大的指缝间滑过.女人回眸冲他一笑:”原来你也喜欢雨.”
”雨水是财,生意人都喜欢.”
女人拿过煜的手,纤纤食指在煜宽大的手心里写到:恭喜发财.
煜笑着攥起了右手:”谢谢!”他的手心好痒,女人裂开嘴笑了,笑得很媚但很开心.煜竟然看到了一对小虎牙,心里一丝触动,竟然比手心还痒.眼角的那抹紫色又溜进了眼底.煜收收神,”今天怎末会淋着大雨在山路上走?你好像走了很久?”
女人沉默了许久, 双手抱住自己, 眼中一丝恐惧,”我不知道, 见到你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再干什末.”
煜探寻的望着眼前的女人,女人抬头望着煜, 迷离的眼神,像个祈求庇护的孩子,煜感觉到了她的无助,或许,她真的是个病人.帮女人裹裹衣服,关切地说:”别再想了,睡一觉就会好了.”女人收回飘摇的眼神,垂下眼帘,把头埋在煜的胸间.

煜拥着女人走进卧室,帮她脱掉外套,掀起毛毯,扶女人躺下,替她掖好被角,”睡吧,明天就会好了.”
女人握住煜的手昏昏睡去.煜抱了床毛毯放在客厅的沙发上,他没敢去办公室,害怕夜里会有意外.
去阳台关上窗, 让那紫色不在风中飘荡.

紫色!真的是诱惑的颜色,煜费尽地躲避着,走进屋里睡去.
半夜被尖叫惊醒的煜惊魂未定的扑到女人的床前,女人还在睡梦中挣扎”让我下去!让我下去!你不能这样!”煜用了好大的劲才抱住女人,让她安静下来,轻轻地拍着她:”别怕,别怕!没事了!睡吧.”女人紧抱着煜,甚至都没睁开眼睛,昏昏的睡过去.煜看着怀里的女人,象牙瓷一般细嫩的肌肤,小巧的鼻梁,线条清晰的嘴唇,紧闭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究竟会有怎样可怕的事情发生在她的身上?恐怕噩梦还在缠着她.

不知过了多久,煜才从女人紧抱的手臂中抽出身来,在旁边睡去.
醒来的时候,阿姨已经在笑吟吟地准备早餐了,端上来的是两份,煜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去敲浴室的门,门里却没有动静,紧张的煜一把推开门,浴室里空空荡荡.阳台上,未干的衣服仍旧悬挂在那里,只是不见了鞋子和煜的那身睡衣.煜困惑的一人吃着早餐,阿姨也默默的打扫着卧室.整整一天,煜都惶惶忽忽地,大概是昨晚没睡好的缘故吧.

煜推辞了晚上所有的应酬,早早地回到家里,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想干什末,或许是希望昨晚的那个女人能再出现.其实,煜也自己开导自己,不过是个病人而已,他知道阳台上的衣服已经干了,却没敢动,甚至不敢放眼去看,那紫色的确让人做不成绅士,煜心里这样想,还是等她自己来收吧.

女人没有来,衣服是阿姨帮她收的.


在过后的几个月里煜都已经渐渐淡忘了她的样子,只是偶尔打开衣橱看到那身紫色,煜竟然会有一种再想把她拥在怀中的欲望.再后来,那份思恋让煜曾经无数次的想,如果真的能得到她,那将是一份怎样的感觉.煜想大概是自己身边没有女人的缘故,自从眉儿去世以后,自己这次的需求是最强烈的.以前跟别的女人激情过后,索然无味的感觉时常压抑着自己,只是这次的强烈欲望恐怕永远只是心理上的了.时间一久,煜干脆把那衣服放到了衣橱的角落里,看不到自然也就想不起来再去渴望.

煜的生意渐渐红火,这得益于新市长上任给予开发区的宽松政策,煜在这几个月内,马不停蹄的在开发区注册了新的工厂,年底就可投产,到那时,煜就可以直接出口自己的产品.煜很欣赏这年轻的市长,跟自己一样的年纪,仕途却一帆风顺,人称直升飞机,新市长上任后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这三把火烧的大刀阔斧.煜越来越关注本地的新闻,今晚美国友好城市来本市访问,市里特意举行冷餐会欢迎.屏幕上.市长温和谦逊地笑着,煜看到的却是一双没有笑意冷峻的眼睛.或许铁面人物都是这样子吧.荧屏上紫光一闪,煜怔住了,挎着市长胳膊的市长夫人竟然就是那晚的那个女人!高高盘起的头发,一袭拖地紫衣,高贵雅致.从那天以后,煜知道了市长夫人的各种资料,甚至知道了她在开发区工商局的办公室就在三楼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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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儿的祭日正好是周六,煜陪同岳父岳母去墓地看眉儿,下山时,路过眉儿出事的地方,那是在急转弯后一个很小的路口,从那个小路口有一段青石路就可以到眉儿的家,眉儿就是在那里被撞的.煜停下车,走上青石路,默默的看着远处,路上有人慢慢走下来.煜回头的同时,惊呆了.那晚的那个女人就站在眼前.

”你还好吗?”煜望着女人.
”谢谢!我很好,你呢?”
”你的衣服还在我家里.”
”抱歉,我不辞而别.”
”没什末,你没事就好,我有点担心你.”
女人笑了,走近煜,媚媚的眼神,”那晚,我很不正常?”
”没有,可能是喝酒的缘故吧,只是有点失常.”
”呵呵,没吓着您吧?”煜摇了摇头,”当然没有!”
”咦,你在这里干吗?”
”哦,从这里能看到开发区的规划.你呢”煜不想说别的.
”呵呵,生意人都关注这些.我住在上面.”指指山上的别墅区,女人轻柔的笑着,跟那晚截然不同.
”你的衣服我怎样还你?”
”带我下山吧,我不想回家.”女人的犹豫又浮现在脸上.
”你总在不想回家的时候遇到我?”煜捉摸不透这个女人,但是他从心里渴望跟她接近.


暮色渐渐来临,煜依旧开得很慢,女人还是紧张,缩在座位里不出声.脸色苍白,跟刚才判若两人.到了家里,女人轻松多了,下厨房作了顿丰盛的晚饭,两人默默的喝了点酒.酒量颇大的煜今晚只喝了一点就觉得有些晕,女人的小脸红扑扑的,”今晚没有雨,陪我看星星?”
煜笑了.
星星比较好看,因为城市的夜空根本也没几颗星星,女人自自然然的像个孩子样依在煜的怀里,小手被煜握在手中,女人的发香阵阵飘过,温暖的体温透过来,煜有些不能自持.没话找话地说”你的衣服我放在衣橱里了.”
女人在煜的怀里转过身来,渺渺地望着煜的眼睛,伸出食指摩擦着煜的嘴唇,”你是说,在这里,我有内衣换了?”
煜当时的感觉只想摔在地上,晕了!浑身的力量和积蓄了许久的冲动一起拥了出来,将女人紧紧的抱在怀中,吻上那片娇艳的红唇.温暖的电流绕过全身,女人积极的配合无疑更增添了煜的激情.他贪婪地吮吸着女人的发稍脸庞,女人笑着躲闪着,藏在煜的怀中享受着,娇喘着,响应着.

”我曾经好想你,可是你走得太匆忙,我真的没有想到今天还能把你抱在怀里.”
”我不知道,我知道自己应该走,我知道自己不该来,可是,我还是来了,我只知道在你怀里被你抱着的感觉最好!最安全!”女人低声呼喊着,疯狂的回吻着.
两人的舌尖纠缠在了一起,谁也不想放弃谁,难解难分的不知过了多久,煜感觉到了女人丰满的肉体在剧烈地膨胀,两人同时感觉到了对方身体的急剧变化.
撕开女人身上的衣服,里面的竟然是更浓重的紫色,映着雪白的肌肤,煜真的要窒息了,”我知道,我知道紫色是诱惑的颜色,我一直在躲着它,可是我躲不掉!我无法躲过你!”煜急促的喘息着.
女人不再说话,只是娇媚地望着煜,挑逗地展示着身体语言.舌尖像蛇芯一样引诱着煜.煜无暇顾及那饥渴的小舌头.丰盈的肉体,润滑的包容让煜狂野的冲撞着,女人的脸上再也没有了忧郁,眼中焕发的熠熠光彩,激励着煜,两人的身体达到了最大力量和限度的舒展.

女人跪在身边,为耗尽体力的男人轻轻地按摩着,煜放松的享受着.
”你,性饥渴!”女人凑到脸前,悄悄的取笑着,
煜一把抱住她,认真地说:”你也是!”两人一起笑了,
”我知道自己一直都在挑逗你.”
”我也知道,我也知道自己心甘情愿!”
女人不再说话,将男人的头楼在怀里的,轻抚着煜的头发,煜闻着乳香醉卧在温柔乡中.

一屡朝阳逗留在煜的脸上,煜醒来, 身边的女人还在酣睡,煜端详着那恬静的小脸,细腻的脖颈让煜慢慢掀开毛毯,欣赏着女人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慢慢的抚摸着,女人的睫毛抖动着,闭着眼睛享受着男人的欣赏,女人的丰满匀称结实,煜俯下身轻轻的亲吻着,喃喃地说,”天哪,你整个儿是一小号的梦露.”
女人扑哧一声笑了,两腿盘住身上的煜:”他也这样说.我身上的肉实在是多了点.”
”你是标准的中国女人的身段,圆圆的身子,穿旗袍最好看.”
在女人身上探索的煜发现了什末,迟疑地问:”他虐待你?”
女人眼里的笑意瞬间消失,”是,不过他很久没有碰过我了,这些伤已经快消失了.”
煜心疼地亲吻着那些密集在私处的青瘀,心疼道:”他怎末忍心?”
女人的眼泪从眼角滚落,恨恨地说”因为他永远不能生育!”
”哦!”
女人把头埋在煜的怀中,幽幽地说:”我终于知道了什末叫断子绝孙!”
煜真的有些同情那春风得意年轻有为的市长了,谁会知道在他风光背后的苦呢!
”如果,这辈子能有机会让我做母亲,我情愿放弃一切...”女人把脸埋进枕头里.



煜真的成了一个性福的男人,他自己这样想,对于女人,他不知道有没有爱,但是他知道自己需要她,怜爱肯定有,但绝对不会像当初对眉儿那样肝脑涂地的爱.女人会爱他吗?他说不上来,但他知道女人同样迫切的需要他.不管怎样,两人在一起的时刻毕竟是如胶似漆,如鱼得水,想到这些,煜便不会再去探究更深层的东西了.

谜一样的女人,让煜有些不能自拔.

当窗外冰天雪地的时候,煜的窝是最温暖的地方,两人都眷恋着对方的体温,倒是煜会清醒的劝告女人该回家去.女人很恐惧回家,她说他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交流了,尤其是知道自己无法生育以后, 男人几乎变态,疯狂的虐待她,后来开始虐待外面的女人,她才得以喘息,其实他们夫妻一直在相互躲避.
但是有任何体面的活动,女人都会打扮的漂漂亮亮体贴的伴随左右,市民们都羡慕这对恩爱夫妻,只有煜坐在家中从屏幕上欣赏着自己的情人风风光光地抛头露面.

女人也会问起,像煜这样优秀的男人怎末可能独身一人过日子,煜躲闪着回答,或许过几年会考虑再婚.
但是煜想自己恐怕很难再去接受别的女人,眉儿就是他的命,没有眉儿的日子,自己无疑只是一具行动的躯壳.忧郁的时刻,女人沉沉的对煜说:”答应我,如果你能有机会快乐,就忘掉所有的伤痛,珍惜有阳光的日子好吗?”
煜亲吻着女人,”好的, 我答应你,你也答应我好末?”女人郑重地点点头.
煜抚摸着她的脸庞,”无论有什末事情,随时可以来找我,我只要你快乐!”
女人很现实地说:”我会抓住眼前的快乐,我想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是不是?”
煜知道,这是他们两人都在逃避的问题,不该在一起的人渴望在一起的时候,恐怕这是唯一可以开脱自己的理由了.煜不再说话,只是轻轻的抚摸着她.
不作爱的时候,他们就这样相依相偎,不再去探讨今后.女人依旧噩梦连连, 夜半惊叫,尤其是下雨的时候,煜会纳闷,到底曾经发生过怎样可怕的事情,恐怕并不仅仅是无法生育那样简单.

有女人的日子,煜过的非常舒服,女人要比眉儿更体贴,想的更周到,女人是个绝对成熟并且韵味十足的女人.
她从来不去动有关眉儿的一切,她意识到眉儿在男人心目中的位置,她是永远无法替代的.尽管她连眉儿叫什末也不知道,房中也没有一张眉儿的照片,没有眉儿的一件用品,但是她知道在这里,眉儿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她很安于现状,知道及时行乐,她连煜的名字都未曾问过,她想煜肯定知道自己的名字,但他们彼此都从未称呼过对方.只有对方的手机号码,但也很少通话, 女人总在合适的时间不约而至,不来,煜也不会去询问,只耐心等着.两人有一种默契,相聚相悦已经足矣,真的无须更多了.女人知道知道尽力保护煜,也是保护自己.她每次来都是小心翼翼,乘电梯上到七楼或八楼,然后再走楼梯到11楼,从后门自己用钥匙进来.有人的时候她就一直走上去,好在这栋大楼是标准的写字楼,公司众多,人也繁杂.


煜的新工厂一切顺利, 市长的业绩也蒸蒸日上,女人周旋于其中,倒也比以前滋润了许多,出头露面的时候依旧是紫衣飘飘,生活中却只有紫色的内衣,煜时常好笑,女人被紫色所蛊惑.煜还知道了女人唯一的心愿:那就是有一个自己的孩子.煜说:”你会是世界上最好的母亲,因为你身上的母性太充裕.”女人取笑着:”你帮我好不好?”煜一脸的正经:”那会毁了你.”女人再也不提这件事.

煜要出差,温存过后,女人为他打点一切,收拾出以前出差的一些东西,放上新的,依依不舍的告别后.煜一去十几天,回来后,几天未见到女人,手机关机,煜想可能不方便,就耐着性子等着.心里烦烦躁躁的.一向不多言语从不过问煜的私事的的老阿姨看在眼里,告诉煜,煜走的当天,老阿姨发现女人昏倒在浴池边,头也磕破了,流了好多血.马桶里还有呕吐的痕迹.煜真的担心了,迟疑的拨通女人办公室的电话,报了女人的名字.

女人接的电话,告诉煜,只是在浴室滑了一脚,额头上的伤已经好了,晚上会过来.久别相逢自然如干柴烈火,只是女人更卖力,就好像生离死别,怕再也见不到煜一样,让煜感到异样,抱在怀中追问发生了什末?女人流着眼泪摇头,什末也没发生,只是心里害怕会失去煜.煜笑着挎挎她的鼻子:”小丫头,我不会抛弃你的.”女人笑的依旧勉强.只是紧紧的抱住煜.晚上很少留宿了,即使留下也不敢睡觉,只要睡了便噩梦缠身.煜好心疼但又无奈.

女人来的次数越来越少,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煜心疼愤怒到了极点,那些青瘀都在隐秘处,及其狠毒猥亵,这人面兽心的动物,看着频频出镜披着羊皮的狼,煜从心底诅咒他,强作笑颜的女人迅速消瘦下去,煜心疼之余毫无办法.

煜问女人,是不是他知道了,女人点点头,”他只知道我有个男人,但不知道是你.”
”所以他变本加厉地虐待你?”
女人垂下眼帘,”他心里不平衡,他可以有许多女人,可不允许我有男人.”
”我要去找他谈谈!”煜下定了决心.女人无奈的笑笑,”谈什末,告诉他你的存在?”
煜抬起女人的脸,”让他答应放弃你!”
女人好像没有听懂,”不要!那永远都不可能!你有你的眉儿!没有人可以代替你心中的东西!”女人哭着喊了出来.
”眉儿?”煜的心揪了起来,”是的,我曾经考虑过,今生今世不会有人能取代我的眉儿,可是眉儿真的已经不在了,我告诉自己应该去正视这个现实,是你让我有了这份信心!”
”可是,我不能去替代她,永远都不能!”女人疯狂的摇着头.
”你是说,你会在意眉儿?”这是煜不曾考虑过的.
”不!”女人绝望的叫着,”你不会懂,我不想在意他都不行!我作不到!”
煜有些迟疑,有些怀疑自己的决定,其实这个决定是在这些天里才做出的,是在思念女人的时刻决定下来的.说句实话,他真的没有考虑过女人会在意眉儿,他从来没有跟她提起过眉儿,何况,眉儿真的再也会不来了.煜痛苦的抽着烟.

越来越难见到女人,手机关机,打办公室的电话被告知休假了,煜如笼中困兽,焦躁地与烟酒度日.
今年的雨水真多,煜担心女人的噩梦会更多,他甚至决定要去女人家找她,市长的家不会难找,但是煜迟迟没有行动.等待几乎变成了绝望.体力透支的煜昏昏睡去.昏暗的灯光里,女人伤痕斑斑,披头散发地跪在煜的床前呜咽着,煜要疯了,我去杀了他!

”不要!”女人抱住煜,哭喊着,”答应我,无论我做过什末,都原谅我好吗?”
煜吻着女人脸上的泪,”好!好!我答应你!”

女人躺在煜的怀中睡去,睡梦中,泪水不断滑落.



从那天起,煜再也没有见过女人.
煜真的绝望了,电视上,市长的上镜率越来越低,再也见不到那紫色的身影.慢慢的连市长也见不到了,关于市长的报道几乎没有.
女人已经两个月没有上班了.

焦躁不安的煜越来越担心,上次见女人身上的伤已经不仅仅是用手能制造出来的了,煜终于做出了决定,向朋友打听市长的住址.朋友像看外星人样的看着他:”你这大老板每天关在办公室里数钱玩呀,你不知道市长被双轨了吗?”

煜真的惊呆了,不过到也放心了,被双轨了的人恐怕不会有精力去打老婆了.可是,女人去那里了呢?

女人失踪了!煜找了她很久,都没有结果.

一大早,煜接到了律师的电话,兴奋的声音通知他,杀害眉儿的凶手找到了!有人匿名举报.
”谁!”煜站了起来.
”市长!”

看守所里,煜请求见女人.律师回来告诉煜,”她不想见你,她说她没什末好说的,她承认自己是凶手,她说自己是当时唯一能救眉儿的人,可是她没有.”
”麻烦你告诉她,我只是想知道眉儿死前的样子!”煜说话很吃力.

女人出来了,黑色的囚服披在女人清瘦的身上.煜心中一丝痛楚,那小号梦露那里去了?他作梦也没想到,跟自己如胶似漆的女人竟然是杀害眉儿的凶手!

再煜复杂的眼神的注视下,女人很安详的诉说着,煜从来没有见过女人这样平静过.

雨夜,他酒后驾车,车速又快,就在那青石道边拐弯时,将散步的眉儿撞到了路边的树上,小伞飞下山崖,眉儿被撞伤了头,血流不止,躺在雨水里,男人傻了,女人急欲下车,他却按下了车锁制动,女人吓坏了,”救救她,她肚子里还有孩子!”

男人没有听他的话,一踩油门,女人哭喊着,
”让我下去,让我下去!你不能这样对她!救救她和孩子!”两人撕打着,车在路上危险的蛇行着,直到男人一拳把女人打晕.
”蠢猪,你知道什末,车上有五十万的现金,你想毁了我!”
女人惊呆了,原来刚才那顿晚饭,请客的是承包火车站改建工程的公司,原来他们之间有这样大的幕后交易!
女人吓坏了,哭道”可是那是两条命呀!”
”死了最好,两条命也不过几万块钱,回头找个顶罪的就是了.”
男人下车就把女人锁在房内,去车库清理掉一切痕迹.
后来,一切安然无事,大雨帮了他们的忙.直到一封匿名信说出了车牌号,顺着车牌号查出的线索越来越让警察们吃惊,那辆车竟然也是包工头出钱送给这位年轻市长的礼物.这显然已经不再是一场简单的车祸了.

女人低眉顺目,静静的说着:”其实眉儿被撞时连凶手都没来得及看清楚,或许她连肇事者逃逸都不知道.而我是当时唯一可以救她的人,我却没有胆量去救她.”女人平静的说完,起身要走.
”等一等!”心情复杂的煜叫住了女人却不知如何开口:”告诉我,其实你早就知道我是谁?”
”不是,在给你收拾行李箱的时候,里面有一张你们的合影.那时,我晕倒在了浴室里.”女人转过身去.
煜焦灼的眉头,”那末,那封匿名信是不是你写的?”
”是谁写的并不重要,重要的事这个结果都是我一直在等待的.”女人一字一句地说完,走了,没有再回头.

煜望着女人离去,似乎很难接受这个现实.




后来,女人很快就出来了,然后就失踪了,那位市长却要继续在里面等待他的命运.煜再也没找女人,甚至也从未期望过她回来.就像眉儿再也会不到他的身边一样,女人也不会了.

煜学会了收藏, 珍藏起眉儿,又把女人埋在了心底.

多年以后,准备重新开始新生活的煜终于结婚了,一个纯洁的小姑娘,像水一样的恬静.他们有了一个酷似妈妈的漂亮女儿,她的妈妈叫她眉儿.

一天,在市里的一次对外洽谈会上,圈里的朋友偶尔提及那个案子,煜在耳边听到了一句话:
市长夫人是因为怀孕三个月才免刑的,她好像去了一个有海的城市.

是的,女人真的生了一个小姑娘,长的像极了煜,她的妈妈也管她叫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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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


  迷朦的黑夜,一声尖叫,一双凄伤的眼,一片血腥……一把菜刀熠熠发光。

  今天,是直媛的幸运日。她是这样坚信。不然,无所事事近半年,偏偏在今天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薪水颇丰的某高级商场营业员。对于她而言,抱着张中专文凭,软磨硬泡,大费周章,磨来的这份必须大专文凭才能应允的工作,简直犹如拾获上天掉下来宝物。
  也难怪,此时走在街上,嘴角从未平直过的她,突然手舞足蹈起来。
  这大概应了句广告词:“心情好,一切都美好。”现在,她一想到明天,穿起本市最漂亮的制服,然后月末拿到工资和奖金,就想高声歌唱。
  直媛家,离商场大概一公里远。从公车上下来,还得再转几个阴暗的胡同,才看见家门。她走在胡同里,未留意墙壁上已经生了青苔,只是一心一意的想着明天会是什么样子,专心得心醉神迷,忽然“喵”的一声,猛的惊醒了她。
  即使再沉迷,直媛也知道,刚才的声音,是猫叫。只是她四下仔细观望,却未发现,猫的影子。难道是我的错觉吗?她惟有这么想,这么告诉自己。其实,她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猫。从小跟父母一起生活,家里不许养动物,她心中又十分渴望有只猫咪做伴。于是,平常出门,只要听见猫叫,就非得把它找出来不可,然后逗它玩上几个钟头。可是现在,甭提猫,就连路人也不见半个,不得不放弃。
  直媛叹息一声,继续向前走。
  “喵。”又是一声,仿佛是特意的呼唤。而且,这声音比上次诡异,这胡同宛如突然被封闭了,猫叫声空荡荡的回荡着。且,这猫叫声尖锐,令人感觉悚惧。
  直媛这次确定了自己的耳朵没有听错,绝对不是幻觉或错觉。听声音,是来自身后,她霍地转身,空荡荡的巷子别无他物。她怔住,怪了,莫非又是自己听错了。待她回过身子,却吓得倒抽一口冷气,猛的向后一跳。一只猫,居然鬼使神差地出现于自己刚刚站着的地方。那里,几秒钟前,明明是没任何事物的。
  那猫,是一只黑猫,俨如冬天里漆黑的天幕,不见任何鲜亮的色彩。只是,有时阳光照耀在它的毛发上,会发出刺眼的亮光。那亮光,绝非普通的反射。
  它不再叫,用爪子优雅的抚摩脸旁。它的身体,约莫一尺长,瘦骨嶙峋。可怕的同时,却拥有着一股难以形容的高雅。直媛看得怔怔出神,心神完全被它所吸引。那猫猛的抬头,双眸犹如珍贵的宝石,淡淡的绿色,透明,仿佛能轻易看穿人的心思。
  “喵。”它从容的坐着,再度呼唤直媛。直媛迈着僵硬的脚步,一步一步靠近黑猫,俯下身子,温柔的抚摩它。黑猫乖巧地闭上眼,十分享受的样子,用舌头舔触直媛。
直媛睁开眼,她感觉自己是平躺在一张软软的床上,被褥散发着非常熟悉的味道。她的手掌放在额头,赫然发现,这不正是自己的家吗?她倏地起身,房间一片黑暗。此时,已经天黑。
  她听见猫叫,下意识的望过去。
  只见,不知是下午看见,还是梦中看见的黑猫正坐在窗台上。它原本是在观望月亮的,见直媛醒来,便转头冰冷的凝视她。
  这一刻,她有太多的疑惑。比如,怎么回家的,这只猫又怎会在这里。这一切,仿佛是记忆中一段彻底根除的片段,任凭如何努力,就是想不起。或许是最近找工作太疲累的关系吧?管他呢,既然想不起,何必再去痛苦的回忆。
  左右,我从小到大喜欢猫,如今总算独立了,也该偿还自己童年时未完成的愿望。
  直媛微微一笑,抱起黑猫,下颚温柔的蹭黑猫的额头,软软的毛发与皮肤接触,非常舒服。
  她开了灯,房间总算明亮了。周围,除多了只莫名其妙的黑猫外,再无任何变化。这倒令直媛觉得安心。肚子饿了,想必这瘦小枯干的猫也饿了。于是,从冰箱里拿出昨天吃剩的刀鱼,放进一小盘子里,给它吃。
  黑猫真古怪,就连进食的姿态,亦十分高雅。
  直媛自己泡了方便面。她知道,从古至今,黑色一直被人们看作神秘、恐怖、罪恶与死亡的象征。然而,又有许多动物与黑色结下了不解之缘,因而受到人们的厌恶。就好象乌鸦,黑色的猫,它们在国外,一向被人视为邪恶巫师的化身。在中国,人遇见黑猫,也是不吉祥的征兆。但是,直媛从来不信这些,这一点倒是像现代女性。
  想着想着,忽感腿上阵阵温暖。原来是黑猫,不知什么时候,跳到了自己腿上,不停撒娇。直媛用双手捧起黑猫的脑袋,笑说:“管他呢,我就是喜欢你。”思考一阵,“你黑得这么有个性,干脆叫你黑妹吧!虽然这名字没个性,不过你可不许生气,大不了,我以后想到好名字,再给你更换。”
  黑猫满意的喵喵叫,嘴似乎在笑,笑得如此诡异。

  清早,直媛给黑妹准备了一天的食物,然后匆匆出门。今日,对她来讲,可是个大日子。不但要去公司报道,亦同时宣告大半年的失业生涯,终于结束了。
  她能找到工作,七分幸运得归功于她的美貌令人怦然心动。也正因如此,有个接待员临时告病假,找不到其他人选,经理急得额头上尽是汗珠。为今之计,惟有在众营业员中,挑选一位还算过得去的员工去撑撑场面。
  无奈之下,直媛隆重登场,把气质优秀的营业员制服脱下,换上红色旗袍,心不甘情不愿的跟随经理到大门口,像个娃娃似的站着。待经理交代完毕,转身走后,她瞪大眼睛,喃喃埋怨:“该死,我明明是营业员,干吗非得来干接待员。你怎么不来干!?”
  她不喜欢接待员这个职业的原因实在太多。光站着与鞠躬不说,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仪表不端,不准私下聊天,单论大半天的亲切和蔼地微笑,以及反反复复的你好再见,都够遭罪。她忽然很想家,真想立即飞奔回去,抱住黑妹诉苦。
  直媛的人际关系处理的相当高明,是以才几小时的功夫,就跟另一位接待员邹丽变得无话不说,俨如一对相互寒暄的好姐妹般。
  次日,那个旷工的接待员仍在生病中。直媛惟有无奈的顶替。
  午饭时,邹丽说:“直媛看今天的晨报了吗?”
  “我一向懒得看文字。怎么,有什么国际大新闻吗?说来乐乐。”
  邹丽白了她一眼,“乐?我保准你听完这个新闻,连饭都吃不下。”
  直媛不相信的笑,“有这么夸张吗?告诉你,我中学时候一边看恐怖电影,一边吃西红柿。”
  邹丽哼了一声,“昨晚,在西区安生街发现一具死尸。”
  “死尸嘛,有啥大惊小怪的。世界每天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呢。”
  “关键是,这个人被分成好几块儿,而且脑袋给插了好几根细钢条,脑浆都出来了,还有……他的眼珠子还被凶手挖走了。”
  直媛傻了眼,委实惊呆了。没错,世界上每天的确要死数十人,谋杀后碎尸也屡见不鲜。只是,像这次凶手般心狠手辣,杀人手法近乎变态的,还是首次听闻。莫非凶手与受害者之间,有不共戴天之仇,不然,用得着把人家碎尸万断,用以泄愤吗。
  直媛还是很天真。她已忘记,变态杀人是无须任何理由的,之所以才被称为变态。
  “哎,还吃得下吗?”邹丽刁滑的问。
  “当然。”
  自从听说了那次变态杀人碎尸案后,看过报纸张数屈指可数的直媛开始留意此案的调查进度。但是,警方多日来,并未有所突破。因怕难堪,以及对警界造成不良影响,警方对此案的调查进度守口如瓶。
  只是,报纸对此案的报道却未曾停止,频频曝光,指责警方办事不利。可是,变态似乎故意与警察作对,杀人上了瘾,又仿佛特意向警方挑战,比一比究竟是兵本事,还是贼本事。
  短短五天,又三人相继遭遇不幸。
  他们的死状与第一人相同,碎尸,头部插了许多细钢条,眼珠子被挖了出去,没有半点反抗过迹象,仿佛安安乐乐的死去。而且,案发地点今天在西区,明天在东区,后天却又到了东区。变态凶手反复更换地点行凶,好似刻意耍花样。墙上,地上,鲜血淋漓,五脏紊乱。而且,他的作案手法近乎完美,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警方根本无从着手追查,感觉即诡异又棘手。并将此案暂时定名为失眼凶杀案。

  四处事发点,墙壁干凝的血迹,似是什么图形……是猫的脑袋!

  因为失眼凶杀案成为本市一大悬疑,一时之间市民变得诚惶诚恐,生怕一个不幸,明天也支离破碎,双目消失。更有甚者,只要听到碎尸二字,便闻之变色。
  直媛倒是无所谓了,她自小便出奇的胆大,勇气胜过男子。除了由营业员变为接待员,生活并未产生什么改变。但是,黑妹的习惯却令她困惑不已。这猫似乎有专门收集玻璃球的习惯,且总把从外边叼回来的玻璃球放进专门的玻璃罐里。这些玻璃球与普通的不同,色彩皆斑斓。全部堆起来,陆离绚烂。
  “还有猫喜欢收集玻璃球的吗?这些特别的玻璃球,黑妹又是从哪儿弄来的?”直媛百思不得其解。她有个坏毛病,一旦遇见解不开的问题,向来都是点到即止。
  黑妹很爱干净,每天清早,直媛睁开眼睛,总能看见它在认真地整理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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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接待员的工作实在不适合我,才干了这么几天,就觉得精神一天不如一天,站久了,双腿都快麻木了,腰酸背疼的。倘若再不把我调回去,我干脆趁早辞职算了,不如回去干我的服务员。直媛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愁眉苦脸的算计着得失。也难怪,接待员的工作,她委实吃不消,刚刚一星期,便出了一对黑眼圈。她又想,这两天又接连死了两个人,已经六个了,几乎一天必须死掉一个。究竟是谁这么残忍凶狠呢?
  树的枝桠于风中拼命的摇晃。直媛停住,微微仰起脖子,见一片枯黄,偶尔凋零两三片,落在脚边,头发上。秋天来了。
  她买了猫粮,进家门后,黑妹叫了一声,端坐在门口。“饿坏了吧?”她抱歉的笑,然后把猫粮倒出来,擦擦地板,倒在床上便沉睡过去。待醒来,电视却不知怎么打开了。正在播本市新闻,而且报的是失眼连环杀人案。
  新闻小姐说:“就本市截止今天发生的六起失眼凶杀案,一直都如迷一样。今天,我台请来一位昨晚黄先生被害前一刻,目睹凶嫌跑进黄先生家的丁先生。下面,我们有请丁先生为大家讲述一下凶嫌的特征。”直媛倏地起身,聚精会神的盯着电视画面。只见,主持人右边坐了位模样和蔼,白胖胖的男人,丁先生。
  就是他发现了令数百警察都为之苦恼的凶手吗?那他还能活命,也真是奇迹。

丁先生仿佛惊魂未定,是被迫来到电视台做访问的,所以表情极不情愿。他深深吸了口气,努力镇定的说:“其实,我距离凶嫌大概有十米远。所以,没太看清他的样子”他用手帕不停擦汗。
  新闻小姐笑着说:“丁先生,那您可以大概描述一下凶嫌的特征么?”
  丁先生又吸了口气,忽然表情变得扭曲、惶恐,宛如看见了极其恐怖的画面,仓皇说:“他穿了一身黑衣服,而且……而且……他走在黄先生家狭窄的围墙上,步伐就像……就像飞一样,手中拿了把菜刀。他走的很快,好像一道光。”
  新闻小姐听到这,都显得有些难以置信,“那他是男的还是女的?”
  “应该是男的。”
  “您看见他的模样了么?”
  “他……。眼睛是绿色的。”丁先生说完,慌张的跑出直播间。
  新闻到此结束。现在,知道的,只是凶手一袭黑衣,步伐如飞,手拿菜刀,眼睛是绿色的。
  “这么害怕还来干什么?他不怕凶手杀了他吗?看来电视台为了提高收视率,不惜高成本贿赂了。”直媛自言自语,无意间看向黑妹。它坐在身旁,却目不转睛的凝视电视。

  夜越来越深。夜半两点钟。
  一双淡绿色的眼睛,散发着冰冷刺骨的怪光。那是只黑猫,黑妹。它孤傲的站在一户人家院子的围墙上,瘦骨嶙峋的身体,仿佛一把刀刃向上立着的刀,低头,全神贯注的凝视院子里面。
  这院子,隔着墙,发出一阵阵的怪声。
  这声音,听上去让人毛骨悚然。是……是刀在砍骨割肉的声音。并且夹杂着毫无感情,冷冷的声音,杀!杀!杀!杀……。
  黑妹忽然从墙上利落的跳到马路上。突如其来刺眼的光,它猛的转头,只见一辆装着集装箱的大卡车,飞快的向这边驶来。车上的司机,以为此时如此偏僻的街道,不会有任何人,所以放心的超速行驶。但是眼前一亮,史料未及,面前居然蓦地出现一只恐怖的黑猫。他急忙踩刹车,可是车子怎能停下来,惯性的冲了出去,撞毁路边悬崖上的围栏,翻滚的坠入深海。然后是“咣”的爆炸声,海面一片火光。想也不必想,定然是车毁人忘。
  而刚刚的路上,是给压成一滩肉泥的黑妹,脑浆迸裂,四处喷洒。

  直媛在梦中梦见黑妹正在残忍撕咬一个人,把那人撕得四分五裂,血肉模糊。她猛的惊醒,感觉汗已浸透睡衣。她急促的喘息一阵,打算去喝杯牛奶压惊。可是,她赫然发觉,身边秋风呼啸,寒冷极了,且右手里面感觉湿湿的。
  天呐,这哪里是家,分明就是别人家漆黑的院子。
  眼前是什么?是一具尸体,他的腿和胳膊都已被分解,而且腿被分成好几块,散落着。鲜血淋得枯草仿佛有了新的生机。那人趴在地上,扭着头,空洞的眼眶死死盯着直媛,似乎可以看到他死前的诅咒与怨毒。他,他不正是几小时还在电视上活生生的丁先生吗?
  直媛吓得心中一片空白,瞪大了眼睛,悚然地向后退。她的双腿已经瘫软,早已无法站力。所以,只能连滚带爬,踢乱了脚下整齐的细钢条。
  她感觉左手拿着沉重的东西。是把在月光下熠熠发亮的菜刀,刀身仍在滴血。她慌乱的撇开菜刀。又去看右手紧握的东西,是一对眼珠子,由于紧张,已经给捏得变了形,还能看清扩大的瞳孔。
  直媛无比惊恐,奋力尖叫一声,丢开那对眼珠子,发狂似的向外跑。
  三更的街道,一个女子,面目扭曲,趔趄着身子,努力往家跑。身上的黑衣,处处是浸透的鲜血。她什么都不去想,也不愿去想,此时,她惟有一个念头——回家。即使她想了,又会有结果吗?她怎能想象得到,连续作案的变态杀人狂,竟是自己。更不清楚每晚,究竟是如何来到这些受害者的家,将其杀害碎尸。仿佛梦游般。她唯一了解的是,自从那黑猫来到来以后,实在发生了许多诡异的事情,似乎一切都变了。
  她终于气喘吁吁的回到了家。打开家门的一瞬间,她一下懵了。一向熟悉的家,居然面目全非,墙上,地上,全是血脚印。黑妹死了,一切障眼法消散,出现了最真实的真相。直媛闭上眼,泪流,只想尽快趴到床上去。可是,脚下一滑摔倒,又好像踢翻了什么东西。她回头看去,原来是黑妹用来装玻璃球的玻璃罐。
  其实,那些哪里是什么玻璃球,却是一颗颗干了的眼珠儿。它们四处滚动。顷刻间,房间内响起了猫叫,一声声的回荡,一声比一声尖锐,最终变得杂乱无章。
  直媛要离开这里,于是,她拼命向外跑。可是,任凭她如何用力,偏偏打不开门。
  面对恐怖的猫叫。她终于屈服了,失去了所有勇气。抱着头,缩卷身体,瘫软的躺在门口,喊叫,求救,痛哭。身边,阴魂不散。
  直媛疯了。

  三日后,案子终于查明。警方认定直媛是七宗连环杀人案的真凶,欲将其立即逮捕归案。但是,直媛消失了,从这座城市彻底消失掉了。
  傍晚,海边的渔民向公安局报案,说从海里打捞出一具女尸。警方匆匆赶到,尸体安静的放在沙滩上,因浸泡太久,身体早已肿胀得不成形状。而她的眼珠子,莫名其妙的不见了。经过最终核实,确定此人是失踪的直媛。
  警察们立即面面相觑,惶惑不解。

  夜半两点,冷清的满月映照于海面。汹涌的海水中,有什么东西渐渐走上海滩来。先是脑袋,然后是强壮的身体,是个中年男子,也正是那次压死黑妹的司机。他与从前惟一不同的是,眸子变成了淡绿色,嘴角挂着诡异恐怖的微笑。他粗壮的手臂,抱着一具陌生的女尸,没有眼睛……
  黑猫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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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


  这个周末,伟强和小珊要去森林公园野餐,这对伟强来说是一件兴奋的事,因为又可以和小珊单独在一起了。虽然他们天天见面,但公司里那么多同事,是不可能说什么悄悄话的。伟强不知道小珊是否也象他一样热切的期盼着周末的到来,对伟强而言星期五简直漫长的象一个世纪,不,一百个世纪那么长。
  但星期六终于来了,伟强带了满满一背包的食物和一个录音机出发了,小珊正在公园门口等他呢。骑上摩托车,他就将档踩到最高,享受着开快车的舒畅。一出了市区,马路上的车辆就稀少了,伟强把油门加到最大,摩托车就象疯了一样在飞驰。虽然伟强也知道这样做很危险,但它却能带走一周工作的压力。想起工作,他就想起前几天因为别人的错误他却被经理训了一顿的倒霉事。
  前方有什么东西在移动,伟强努力集中视力,但也只看见一团东西在马路上而已。大概是一条狗,一条受伤的狗吧。伟强想。好,就让我送你上西天。伟强对准这条狗冲了过去,就听一声尖叫,那条狗溅起了一阵血花,被伟强远远的甩到身后去了。
  可是那声尖叫,并不太象一条狗所发出的,倒象一个人,一个女人。想到这儿,伟强忽然打了个寒战。如果自己刚才压死的是一个人,怎么办,要不要回去看看呢?但他很快的否定了这个想法,一定是他工作压力太大了,才会将一条狗想象成一个人。他看了看溅在摩托车上的血,好象裤子上也有一些,伟强感到一阵恶心。
  不过他很快就忘了这件事,因为森林公园就在眼前了。
  找地方停好车,伟强去买了两张门票,小珊自然不会这么早到,女人嘛,没办法呀。那边有买风筝和冰糖葫芦的小摊子,他打算走过去看看,打发一下时间,或许可以为小珊买一个风筝。
  买风筝的摊子边只有一位女孩在挑挑拣拣,伟强就从女孩的身后看着她拣风筝。女孩挑中了一个自己满意的风筝,付了钱转身走了。当她经过伟强的身边时,伟强发现那女孩穿的那件褐色衣服有点不对劲。哪里不对劲,伟强说不上来。当他的眼光从她的衣服上移到她的手上的时候,伟强楞了一下。女孩买的是一个褐色的风筝,不是普通风筝所有的那种色彩斑斓,而一只几乎全部都是褐色的风筝。伟强不记得自己曾看到过有这种颜色的风筝,但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这种褐色看上去象什么东西,让他那么不舒服。伟强下意识的看看自己的裤脚,那儿刚才溅的狗血已经干了,成红褐色的一团。红褐色,对,就是这种红褐色,女孩的衣服、风筝、自己裤子上和摩托车上的狗血。伟强又感到想呕吐的欲望,就象刚才压过那条狗时看到狗血时的恶心一样。
  “啪!”伟强的后脑勺被人猛拍了一掌,就知道小珊到了,她每次都用这种方式和他打招呼。
  “喂,看什么呢?走吧。”小珊一把拖过伟强,几乎是将他拽到公园里的。咳,没办法,小珊就是这样大大咧咧的。

森林公园是本市最大的公园之一,分四五个景区,越往里走越偏僻。当然,伟强和小珊是要一直深入下去的,因为越是偏僻的地方越适合他们呀。
  “瞧,‘爱的小屋’。”小珊兴奋的将一座稻草棚指给伟强看。
  “什么‘爱的小屋’呀。”
  “来,我们进去看看。我曾和我的前任男友一起来过,还在上面刻了字呢。我们找找看。”
  又提她的前任男友。伟强心中掠过一阵不快。既然前任男友那么好,干吗还来找他。
  但他还是跟着小珊钻进了“爱的小屋”,原来稻草棚的四壁上都被情人们写满了“到此一游”或“某某和某某在此海誓山盟,天地为证”之类的话。小珊马上兴奋起来(其实她经常是这样兴奋的),开始找她和她的前任男友留下的笔迹。伟强看着这些话只觉得肉麻,慢慢地躲到了外面,暗暗庆幸小珊没拉他一起找。
  “啪哒。”一只很大的风筝掉在了他的面前。
  一只红褐色的风筝。
  伟强一阵头晕,怎么又来了。
  “我的风筝。你别抢我的风筝。”
  不用看,伟强就知道是公园门口买风筝的女孩,那个穿一身红褐色衣服的女孩。
  “我没有打算要你的风筝。”伟强转过身。
  但身后没有人。
  女孩的声音在伟强的背后响起:“还给我。”
  伟强被吓了一跳。“还你什么?我说过了,我没拿你的风筝。喏,你的风筝不是好好的躺在地上吗。”
  这时,小珊也被吸引过来了,开始瞪着她的大眼睛问:“什么事,什么事。”
  “没事。一个小孩的风筝掉了。”
  小珊看看那个不是小孩的女孩,再看看伟强,脸上露出怪怪的神情。多疑。伟强又发现小珊一个缺点。
  女孩拣起那只风筝,也饶有兴味的打量着小珊。渐渐的,女孩脸上露出了狡猾的微笑,她望向伟强,象发现新大陆似的指着伟强的裤子叫:“你的裤脚上有血迹,血迹呀。好怕人。”
  小珊这才注意到伟强的裤脚上一大摊的红褐色,开始不停的追问是怎么一回事。伟强楞楞地看着裤子上的血迹,什么时候变大了呢,原来只是小小几点。
  女孩不知何时走了,小珊还在那儿唠唠叨叨。伟强从来没有觉得象现在那样讨厌小珊,为什么她就不能安静一会儿。
  他烦躁的走进小屋,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别坐!椅子上有我和我前任男友的誓言。”小珊尖叫起来。
  “又是你的前任男友。既然那么恋着他,干吗不去找他?去呀,去呀。”伟强终于爆发出来了,一把抓住小珊的胳膊就往外拖。
  小珊开始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她带着哭腔求饶道:“伟强,对不起。你知道,我就是这么个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我心里只有你,真的。”
  伟强更烦了,他将小珊拖到外面草地上,把她重重地摔在地上。“去你的,”伟强冲着小珊骂到,“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在公司里整天就会唧唧喳喳,搬弄是非。以前容忍你,是对你还有新鲜感,你以为我会在乎你的心里有谁。你给我滚的远远的,看见你的样子我就生气。”
  小珊一下子跳了起来,她被伟强的样子吓坏了。认识他三年了,从来没见他发过这么大的火。伟强的眼里似乎要喷出火来,小珊相信如果自己再不走,伟强一定会将自己揭翻在地打一顿。于是她拎起皮包转身就跑,甚至没有回头看一眼。
如果她回头看一眼的话,她或许会发现在伟强身后,有一个女孩的笑容,正在慢慢的扩大,大到几乎要将他吞没。
  当只剩下伟强一人的时候,他开始慢慢的冷静下来,对于刚才对小珊的辱骂,自己也开始吃惊起来。虽然小珊有很多缺点,但伟强还是很爱她的,也从来不会对她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是中了邪了。”伟强颓废的坐在草地上。
  “我的风筝,我的风筝飞的多高啊。伟强,你看见了吗。”
  伟强慢慢的抬起头,望向天空。天空还是维持它美丽的天蓝色,但哪儿有什么风筝。
  “没有什么风筝啊。”伟强说。
  “当然没有喽。因为你,就是因为你。你把我的风筝压碎了,你赔。”一只被撕碎了的风筝掉在了伟强的面前。又是那只红褐色的风筝。
  当然是那只风筝了,你还指望会是别的什么吗。伟强想。为什么你总是缠着我呢。
  被撕碎的风筝就在伟强的面前,似乎是故意让他看个清楚。风筝的红褐色开始加深,更象是凝固了的血块。不,它就是一只占满了血的风筝,有些地方血迹还没干,呈现出鲜艳的红色。
  虽然伟强很想移开自己的双眼,但它们好象不听使唤,牢牢的盯在风筝上。
  女孩来了。
  伟强感觉到女孩就在他身边。
  他慢慢的抬起头,仰望着女孩。女孩的衣服上,和风筝上一样,有着干了的和没干的血迹。女孩脸上的血,还在一滴滴地掉下来,掉在伟强的膝盖上。
  女孩终于开口说话了。伟强以为他等了一个世纪,才等到她开口。
  “我在拣我的风筝。你冲了过来。好痛,开始好痛。我不甘心,我才十六岁。我留了好多血,你连头也不回。我的血象喷泉。你逃不掉的。那个女人碍手碍脚,还是将她打发掉的好。你赔,我要你赔我的风筝。”
  “这不该怪我,是你,是你自己在马路中心的。即使我知道你是人,我也来不及刹车呀。”伟强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尖叫。
  女孩露出一丝苦笑,苍白的脸上血冒的更厉害了。
  她开始一步步的向他靠近。
  伟强拼命的向后退缩,他的脚缠住了风筝的线,风筝被他拖的“呲呲”作响。
  女孩开始大笑,那尖利的声音直刺伟强的耳膜。伟强象受了高压电的电击,一下子跳了起来,转身狂奔。
  也不知道自己跑了多远,总之是筋疲力尽了,伟强扶着棵大树呼呼的喘粗气。
  多可笑啊,还是大白天呢。不过,终于逃脱了。女孩的脸,那张脸多可怕啊。
  伟强辨认了一下方向,不远处有条铁轨,是公园里的小火车开的轨道。伟强知道这种小火车一般都开的很慢,这样他就可以跳上火车坐到公园门口了。
  远处隐约传来小火车的汽笛声,他得赶快了。他向铁轨跑去,但为什么总有“呲呲”的声音在他的脚下响起。伟强低头一看,惊出一身冷汗,那只该死的风筝,正阴魂不散的缠在他的脚上。
  小火车已经开来了,伟强没有时间去结开它了,还是到车上再说吧。到了车上我一定要将你撕的西巴烂,然后找个臭水沟扔进去。伟强恶狠狠地想。
  火车很空,前几个车厢都没人,伟强打算下一节车厢就跳上去。忽然,他看见了那女孩,她正在下一节车厢里冲他微笑,伟强也可以看到座位上的坐垫已经被女孩的血染透了。
  伟强低头看了看还缠在他脚上的风筝,很想大叫救命,但是喉咙象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一点声音。
  他开始明白自己完了,这叫什么,在数难逃!只是,只是他还有一点的不甘心。为什么,报应在他的身上应验的那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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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楼梯
  
作者:叶落漫天飞
  
  我家住在三楼。
  我住在这幢楼已经有十多年了,这幢楼是用我们厂生产的优质水泥建造的,再加上其抗震结构,设计上可以抵御6-7级的地震。
  我们这幢楼,每一层有三户人家,其门分别对应着东、西和北,而我的家住在中间,也就是大门冲北开的那间。
  这幢楼的楼梯也是很平常的那种,每一层之间是由两段对折的楼梯所组成的,从我家到一楼总共有六段楼梯。
  我在这幢楼上住了十几年,除了出去上学,出差等共四、五年外,其他的时间都住在家里,每天上下楼至少四次,可以说对这楼梯已是极为熟悉,以至闭着眼睛也可以很轻松的上下楼。
  第一次出事是在一个夏天的晚上,对,就是去年的夏天。
  去年夏天并没有今年这么热。
  那天晚上,一个朋友约我去他家打游戏机,所以我晚上8:00钟出了门,请记住这个时间。
  我和平时一样,很轻松的出了门。
  那天晚上是阴天,所以天色很黑,平常在天气很好的时候,晚上8:00钟还是挺亮的。
  我轻快地下楼。
  走下两层后,我发现下面很黑,因为一楼的路灯安装的很低,个子高一点的人一伸手就可以摸到,所以有些没有公德心的人常常会把灯泡拧下来,拿回自己家用,一楼经常是黑的。
  我暗暗咒骂了一句,继续向下走。
  又走了一层,四周愈发暗了,可是我却惊讶起来。
  因为我并没有走到一楼的出口,下面居然还有楼梯!
  不过惊讶只是一闪而过。我上面已经说过,我对这楼梯实在是太熟悉了,而有时候人对自己非常熟悉的东西,往往会变得模糊,不信的话,你把你的名字一口气写上几十遍,到后来你自己都会怀疑是不是写了错字。
  所以,我依旧很轻松地向下走。
  可是,又下了一层后,等着我的……还是楼梯。
  这时候,我还是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只是低骂了一句:“真是见鬼了!”又继续向下走。
  但是,我的心情却紧张起来了。
  因为,我一口气又下了十几层,可下面依然是楼梯。
  我停住了,感到心里有点发冷。
  这是不可能的,我很清楚我住了十几年的这幢楼,这幢楼最高只有五层,也没有地下室,就算从最高的五层向下走,也不过只有八段楼梯。可是现在,我已经下了十几层了,还看不见出口,这不能不说是极为怪异的一件事,虽然我并不是很胆小的人,可是我却真的感到有点害怕了。
  我慢慢地沿楼梯走,又下了两层,依旧没有到底。
  四周的光线极昏暗,只能看出一个大概的轮廓。
  本来我是一点也不害怕的,就算整幢楼都是漆黑一片,我也不会害怕,对一幢如此熟悉的楼,有什么理由害怕呢?
  可是现在不同,这已不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了,整个事件都充满了神秘恐怖的色彩。
  瞬时间,我的额头冒出了冷汗。
  第一个闪入我的脑海的念头,是我在做梦,一个噩梦!
  这倒是一个很容易被接受的想法,既然是梦,一切都是不要紧的。
  可是我却很清醒,这决不是梦,决不是!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要仔细看看!
  在开始我也说过,我们这幢楼每一层有三户人家,因为都一样,所以在昏暗的环境下,我没有想过要仔细看一看。
  我心惊胆颤的下了楼梯,向中间的那个门走去……
  光线实在是太暗了,我只能依稀看见门和窗户的轮廓。
  我一点一点地往前凑,随时准备着撒腿就跑。
  每个门上边,都有一个标牌,标注着这家的编号,我家的编号是“402”,楼上人家的编号是“502”,楼下的房间依次是“302”,“202”,“102”,所以只要看清标牌,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在第几层。
  因为太黑的关系,尽管标牌不是很小,但仍然难以看清,我费了好大的劲,终于看见了──14-2-14!!!
  这里竟然是-14层!
  我的头皮发麻,张口欲叫,就在这时候,我的眼前一黑,接着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是被一阵喧闹声惊醒的,是隔壁的邻居下中班回来了。
  在那一瞬间,我的头脑是空白的。
  我这才发现,我正站在自己的家门前。
  我掏出钥匙,开了门进去,然后开了灯,从冰箱里取出一听可乐,一饮而尽,这才走进自己的房间。
  刚一进去,电话就响了起来,我随手抓起了话筒,电话是那个朋友打来的,他说他在家等我四个小时,也未见我过去,问我为什么失约。
  我支吾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我记得我出了门,可是后来呢?
  我在床上躺了一会,想睡觉,可是却睡不着。
  远处传来“咣当”一声,一定是谁在往上搬自行车时不小心撞到了东西,现在在楼梯拐角上经常会被人堆放很多东西,所以往上搬东西很不方便,楼梯──我摹得跳了起来!
  楼梯!
  漆黑的楼梯!
  那没有止境的,仿佛是通往地狱的楼梯!
  我清楚地记着所发生的事情,一直到我看清标牌后忽然的昏迷,接着就是发现自己站在自家的门前,我抓起手表看了一下,12:30分。
  我8:00钟出门,而现在已经12:30分,可我发誓在那黑暗的楼梯里,我呆了不到十分钟,那么剩下的四个多小时,我在哪里?
  整整一个晚上,我都没有睡着,就一直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虽然我也曾想过再去楼梯里检查一下,可是我实在没有这个勇气。
  在天快亮的时候,我不知不觉的睡着了,但是很快,各种吵杂声就把我给弄醒了。我看了表,是上班的时间了。
  在出门的时候,我不禁犹豫了,昨晚的事情还是让我心有余悸。
  幸好楼上的同事也正好要上班,我和他打了个招呼,就和他一起下楼。
  我默默地数着,“3”、“2”、“1”!
  当我和平时一样看到熟悉的一楼出口的时候,我竟然觉得好开心,好亲切!
  昨天晚上那件可怕的事,也许只是我的幻觉,或者只是个噩梦。
  接下来的时间里,一切都恢复了正常。上班,下班,我每天又是至少四次上下这个楼梯,我对楼梯的恐惧,慢慢地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真的从来没有想到,还会再次遇到那天晚上的事情。
  那是在半年后的一个晚上,一帮朋友搞聚会。我在8:00钟出的门,因为心情很好,所以我几步一跨地向下跑,但是,当我连下三层,又遇到了那种熟悉的昏暗的时候,我的心“咯噔”一下,脚步立即慢了下来。
  因为不是第一次了,所以我心中虽然害怕,但已不再象上次那样惊惶。
  我首先看了中间的那个门牌,“1-2”,是很正常的。
  可是原来是出口的地方却消失了,而那昏暗的楼梯却延伸了下去。
  我咬咬牙,决心探索出这个秘密,所以我沿着楼梯往下走。
  从一楼以下,是一种奇怪的昏暗,一切仿佛都不是真实的,我每下一层都要仔细看一看门牌。
  “-1-2”“─2-2”“-3-2”“-4-2”……
  慢慢地,我又到了上次失去知觉的那个门前。
  “-14-2”不错,还是那个标牌。
  我顺着楼梯往下看,什么也看不清,但影影绰绰,楼梯似乎仍在盘旋而下,仿佛没有一个终点。
  我又继续往下走,“-15”“-16”“-17”到了第十七层,我不由得停住了。
  楼梯依然没有结束,而我停住的理由很可笑,因为我想到了一句老话:“十八层地狱”!
  这个奇怪的楼梯,是不是通往地狱的!?
  我犹豫了好一会,才决定继续向下走,促使我下这个决心的原因之一,是因为那三扇门里,都是死气沉沉的,没有灯光,没有声音,什么也没有,我实在不敢多呆一会,相反,在楼梯上反倒觉得安全一点。
  “-18”层并没有什么怪异,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可是,这个楼梯到底通往何处?
  我又继续向下去,再走了几层,我的勇气一点一点消失,因为那楼梯依旧盘旋而下,依旧没有结束。
  正在我犹豫的时候,我忽然听到了一声惨叫。
  说是惨叫,其实是我的感觉,因为那声音隐隐约约,听不清楚。
  这声音是从更底层传来的。
  紧接着,我又听到一声惨叫。
  我仅存的一点勇气完全消失了,我撒腿就跑,拼命往上跑,直到气喘吁吁才停下来。
  四周依然是昏暗的。
  我边喘气边仔细看了一下标牌,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14-2”我又到了-14层。
  下面的声音已经听不见了,我的心情稍微镇定了一些。
  我轻轻伸出手,去摸那扇门。
  我的手碰着了门,却感到凉凉的,滑腻腻的。
  这一下大出我的意外。
  然而就在同时,我隐隐约约地看见屋内有一个黑影闪过,接着门内发出轻微的“喀哒”声,似乎门内有什么东西正在开门,想要打开门出来。
  我大叫一声,再也不敢停留,拼命往上跑,可我实在太惊慌了,脚在台阶上一绊,摔了一跤,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又是被邻居下中班的声音惊醒,依旧发现自己站在自家门口,依旧是头脑中一片空白。
  我打开门进去,电话铃正急促地响着,抓起电话,是那帮聚会的朋友打来的,质问我为什么失约,并说在这四个小时里不断给我打电话,都没有人接听。
  我能说什么呢?难道告诉他们我在一个神秘的楼梯里探险,最后被吓得昏倒?
  我随口编了个理由,就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之后,我才觉得手上有点不舒服,我张开手,发现手心里全是青苔。
  我当然知道这是在哪里弄上的,是在我伸手去摸那扇门的时候给粘上的。
  可是,谁的门上会长满青苔?除非那扇门一直没有打开过,或者门内从来没有住过人。
  如果说,第一次我认为是幻觉,但是这次我可以确定那不是幻觉,因为幻觉不会让我的手上粘满青苔。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到图书馆翻看各种书籍,想找出类似的记载,但结果什么也没有找到。
  我化名给一些报刊或者知名的科学人士写信询问,但全部如同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我还和一个好友说过这件事。
  我的这个朋友姓蓝,因为他是属鼠的,所以我一向叫他“蓝皮鼠”。
  有一天,我问他,“如果有一天,你从家里出来,却发现楼梯永远没有尽头,你一层一层下去,却总也找不到出口,你会怎么想?”他变得兴高采烈,问我道:“这是哪部恐怖片?”我叹了一口气,道:“如果在现实里发生了呢?”他哈哈大笑起来。
  我不怪他,因为在此之前,如果有人这样问我,我的反应大概会和他一样吧。
  一条没有尽头的楼梯,甚至恐怖电影里也没有这样的情节。
  但是,这条地狱般的楼梯,却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
  我无时无地地不想起它,我总在想,那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些长满了青苔的门后究竟会有什么?那条不断盘旋而下的楼梯究竟通向哪里?那如同从地狱中传来的惨叫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曾经做过很多设想,比如那真是一条通向地狱的楼梯,楼梯的终点就是地狱的入口,或者那是神秘的四度空间,因为时空的错位,造成楼梯的延续无限,再或者就是我的思想出了问题。
  但是,所有的设想都没有答案。
我开始诅咒这条地狱般的楼梯,因为它搅乱了我的生活,甚至连做梦我都会站在那条地狱般的楼梯上。
  于是,我开始盼望再遇到那条楼梯,无论如何,我要知道答案。
  从上两次的情况看,都发生在晚上8:00至12:30分之间,所以我每天都在8:00出门一次,但每次都是失望,我再也没有遇到那楼梯,那条地狱般的楼梯。
  但是,我会锲而不舍的,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再次遇到的。
  无论如何,我会一直沿着楼梯走下去,哪怕它的终点真的是地狱,我一定要敲开那满是青苔的门,哪怕门内住的真的是恶魔。
  我再也不要这样生活下去,再也不要这条该死的楼梯困扰我的生活。
  今年的夏天很热,今天又是阴天,现在是晚上8:00钟。
  我关上电脑,走到门前站了一会,打开门走了出去。
  还是那条熟悉的楼梯,但是,当我走到一楼的时候,将看到的是熟悉的出口,还是盘旋而下没有尽头的楼梯?
  我不再犹豫,顺阶而下。
  我会得到答案的。
  生存!还是死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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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的蛇
  
作者:鬼六子
  
  李芬是个孤儿,是她养母在她六岁时把她从孤儿院里抱走的。
  养母是个去过朝鲜的老军人,终身未婚,据说相爱的人在战争中牺牲后,她就决意独身的。
  养母是李芬唯一的亲人,李芬非常爱她。
  李芬17岁当的兵,做到了通讯站的财务股长,后来才转业到养母所在的城市的邮电局工作。
  妈妈的身体一直不好,是医院的常客,而她却十分要强,根本不愿给李芬添麻烦。
  李芬工作之余,最挂念的就是妈妈的身体。
  和李芬在一起工作的有一个姓刘的女人,李芬喊她刘姐。这个刘姐是个半仙儿,总喜欢给人算命、看手相之类的,据说还很准,局里面好多人都很信她,连局长都请她算过命。
  李芬其实心里对她装神弄鬼的这一套很反感,甚至有点瞧不起她……
  那天李芬做了个梦,她从来都没有做过这么清晰的梦,仿佛亲身经历似的。梦里,她回到了当兵时的那个通讯站,在她上山时,一条小蛇紧紧尾随着她,她从来就觉得蛇很恶心、可怕,所以当时,吓得她慌不择路的向山上逃。这时,山上有很多的石头往下滚落,稍不小心,就会有危险的。后面是蛇,前面是滚石,怎么办?可李芬宁愿选择危险的向上跑,也不愿被那条蛇追上。可到底她还是被那条蛇给追上了。那条蛇向李芬可怕地吐着信子,却并没有伤害李芬,巨石不断地从蛇的身边滚落,那蛇却一动不动地看着李芬,李芬吓的上上不去,下下不来,只好站在那儿发抖……李芬是吓醒的,她喘着气,半天没有平息。她很奇怪,自己很少做梦,而这个梦是如此的清晰。
  第二天上班时,李芬还为昨晚梦里的情景心有余悸,正好,办公室里有个女孩说自己昨晚做了个很有意思的梦来着,李芬也对她说了自己昨晚的那个可怕而清晰的梦。大家说完也没当事儿,都该干什么干什么了,可下班时,刘姐忽然叫住李芬:你家有属蛇的吗?刘姐问。李芬觉得她问的很蹊跷。有啊,我妈妈就是属蛇的呀。李芬说。刘姐犹豫了一下说:记住,你母亲很可能活不了多久了,如果你下次又梦见那条蛇的话,一定不要害怕,那条蛇是饿的,你一定要给它点什么喂喂它,一定要记住啊!说完,刘姐就走了。她一番神神叨叨的教导,把李芬说愣了。
  星期天,李芬回家看妈妈时,闲聊着把这件事给母亲说了。而妈妈却笑着给她做了几个表演的动作说:傻孩子,就你妈这身体不会有事的,最后,妈妈还笑着骂李芬是个不坚定的唯物主义者,白受党教育了,白在这个革命家庭成长了……
  后来没多久,李芬果然在梦中又见到了那条蛇,这个梦和上个梦是一样的清晰的如同真实的。梦中,李芬在树上摘苹果,可是准备下来时,却见到那蛇在树下仰着脸注视着她,把李芬吓的不敢下来了,李芬在树上等啊等啊,可那蛇就是不走,李芬急的不行。忽然,梦中的她好象隐约想起了刘姐的话了,赶忙把手中好不容易才摘着的苹果,挑了个最小的扔给了那蛇。那蛇吃了苹果后,眼巴巴地看着她,见她没有继续给自己喂苹果,又等了会儿,就走了……
  第二天一上班,李芬就拉过刘姐,给她讲自己的这个梦。刘姐听了却不住地说李芬太傻了,为什么不把手中的苹果全给蛇吃掉?最后,刘姐说,你母亲要加寿了,可惜的是加的并不多,但最少也得有三年吧。但那条蛇还会回来的,记住,以后一定要善待它……李芬觉得她是胡说八道的,上次还说自己母亲很快就不行了,才没几天,又说母亲加寿了。
  回家看母亲时,她把李姐的话当成笑话和母亲谈起,母亲也笑了,呵呵,这封建迷信要搞到我这马列主义老太太身上了,再见那个小刘,告诉她,这三年,我一定支持她的业余工作,好好活着,不过三年后就不支持了,因为我仍然要好好活着呢。妈妈的乐观也把李芬逗笑了。最后,妈妈说,你再梦见那蛇,就干脆把它打死算了,我不信会有什么结果。李芬却有点恐惧的说,呵呵,我躲还来不及呢。
  随后,几年过去了,这件事大家都渐渐淡忘了,而李芬的妈妈好象真的要给刘姐点颜色看看似的,身体也越来越好了,连多年的许多老病根都没有了……
  那几年,李芬很少做梦。她现在根本就觉得刘姐的话完完全全就是胡说八道……
  可是这一天,李芬一天都觉得自己浑身都不舒服,究竟为什么,自己也说不清。在妈妈那里吃了晚饭,回到家,她就早早入睡了……那个梦简直是太清晰了,完全就是活生生的现实:李芬在一个池塘边洗衣服,忽然,游来了那条蛇,李芬认得它,和过去梦中见到的一模一样。那蛇游到李芬身边时就游不动了,目光中流露着企求的神色看着李芬,李芬觉得那蛇好可怜。当时只要李芬用手一捧,就能把那蛇捧出水里,可是李芬即怕那蛇,又对那蛇感到恶心,犹豫再三,她终于没有动手去把那蛇捧出……眼看着,那蛇一点一点的沉入了水面,那蛇在沉入水中的最后一刻,用一种绝望的眼光再次凝视了一眼李芬,蛇的眼中竟然流出了泪……那一刻,李芬感到这蛇的样子简直是太可怜了,她忽然觉得自己一定要救这蛇,可是她却不想用手去碰它,她想找一个棍子,想把蛇挑出来,然而,哪里也找不到木棍,最后,李芬从树上折下一个树枝,赶忙跑向那个池塘,可是蛇已经沉没了,李芬捞了半天,什么也没有捞到……
  李芬遗憾着迷迷糊糊醒来,眼前还浮现着那蛇可怜的目光,半天,李芬都沉寝在对那蛇的同情中……过了一会儿,李芬清醒了,忽然,她大叫了一声:不好!赶忙推醒自己的丈夫,对自己丈夫说要他赶快叫救护车去母亲那里,她丈夫问她怎么了,她就说了自己刚才的那个梦。丈夫点着她的头,用手又指了指时针已经指向凌晨四点的钟,说了三个字:神经病!然后,又睡着了。
  李芬什么也没说,甚至都没有给母亲那里去个电话,就赶忙打120急救电话,然后,穿衣服,到外面拦个车就奔母亲家去了……
  李芬一进她妈妈的卧室,打开灯,看到她母亲脸上的泪水还没有干……
  尸检结果证明,李芬母亲的心脏是凌晨3点到4点之间停止跳动的,死于一种少见的突发性心脏病。李芬忽然想起来,这一天,距她做上一个有蛇的梦的那天,恰好整整三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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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的电波
  
作者:兰若卿卿
  
  我是个夜猫子,通常一、两点才睡,午夜是我精神最足的时候,我总在这时看书、写东西,外加听听音乐,喝点果汁。其实除了晚睡,我的大部分习惯还是很健康的,比如我不夜夜喝咖啡。
  去年一个很冷的冬夜,我照例坐在床上挑灯夜读,CD机里在放“神秘花园”的纯音乐,轻柔的,很美;我把一条毛毯紧紧地裹在身上,因为那时候我住的小屋还没有装空调,寒风从稀松的墙壁里钻进来,刺骨的冷。午夜十二点整的时候——我知道得如此确切,因为我有一只会整点报时的挂钟,每到一个整点,它就叽叽哇哇地唱一气,很滑稽——我是说,午夜十二点的时候,突然一阵大风把窗吹开了,窗帘呼啦啦地乱飞,把窗前桌子上的收音机带落到了地上。这真是糟糕透了,我不得不从暖和的被子里钻出来,光着腿去关窗户,并把收音机拿上来。
  更糟糕的是,在我关窗户时,一脚将地上的收音机踢到桌子底下去了。我只好趴下身子去够它。这样做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奶奶老是说,小孩子不要把胸口趴在很阴的地上,容易跟“不干净”的东西接上。她说的很隐晦,所谓“不干净”的东西其实是指妖异鬼怪;我早已不是小孩子了,何况,如果真有这种事我还巴不得碰上呢,这样好有很吸引人的题材供我写作,如你所知,我是个很卖力但总不够火的小报作家。
  我抓过收音机,放回桌上。它却突然响了,也许我碰到了开关。不知是什么电台,正在放一种很奇怪的音乐,一忽儿似乎有点旋律,一忽儿又好象完全没有调子;中间夹着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如泣如诉地哼唱着,气若游丝,断断续续,仔细听也听不出歌词。真要命,难道现在流行起这种唱法吗?我得什么时候问问小弟,他对这个在行,什么流行音乐呀明星呀。
  我想关了收音机,可这时发现CD机的音箱里,“神秘花园”的音乐变得很难听,走音走得厉害。唉,盗版碟就是这样,听多了就不行了。干脆关掉CD,听听收音机,好久没在午夜听电台广播了,感觉象回到了大学时代,那时常和舍友一起听人半夜三更打电话去跟主持人说自己的伤心事,或者点歌给什么什么人,反正我们都觉挺傻的,哈哈地笑。
  刚才那音乐结束了,一个嗓音沙哑的女主持人开始说话:刚才我们听到的是著名歌星小米的新歌《思念》,寄托了她对家中亲人的思念之情……“说着说着,主持人的声音颤抖起来,好象是哽咽了。真受不了,现在的电台主持人越来越煽情了,感情丰富得吓人。
  咦?慢着慢着,她说的那什么歌星小米,是不是前年出车祸的那个?一直以为她死了呢,原来她活得好好的,还出新歌呢。看来我是真跟流行脱轨了,连这个都不知道,赶明儿一定得好好让小弟给我补补课。
  主持人哽咽了半天,开始接听众电话。是一个老太婆的声音:“主持人啊,我想给我家孙子点歌,告诉他,奶奶想他……”然后老太婆就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主持人象是再也忍不住了,干脆也放声哭起来。我总算明白了,这主持人的嗓子是给她自己哭哑的,这也太滑稽了。
  主持人给那老太婆放了一首听上去很老的歌,曲调还是那种很飘渺的风格,女歌手也是唱得悲悲切切,听得我也伤感起来。想必这个主持人比较喜欢忧郁的调调,或者这个节目的听众群都满腹愁绪?
  可是音乐放完后主持人介绍说这是歌星周璇的最新专辑里的歌,还说周璇下个礼拜要开演唱会,希望喜欢她的歌迷都去捧场。简直太可笑了,不是她的口误,就是我耳朵有毛病,难道最近有个什么走红的歌星也叫周璇?唔,也有可能。于是我就不再笑了。
  这个节目真够长的,我边看书边听,不知不觉窗外竟已微微亮起来。哎呀,得赶快睡觉了,我起身去关收音机,却不料里面音乐戛然而止,那女主持人依旧带着哭腔,慌乱地跟什么人说:“天亮了天亮了!”然后里面一阵悉嗦骚动,夹着些若有若无的哭喊,突然就没声音了,一点声音也没有,屋子里静悄悄的。
  什么电台呀,乱七八糟的,真奇怪。我想了想,再也抵不住困意,睡着了。
  接连几天我一到晚上,就忍不住打开收音机听那个电台的节目。有时也不太放在心上,可当午夜十二点我那挂钟整点报时的时候,就仿佛在提醒我该听节目了,然后我就神使鬼差地打开收音机,一直听到节目结束,而这时也天亮了。我也不知怎么就被吸引住了,虽然那总是哭哭啼啼的女主持人煽情得过分,令我直想笑,但听那些打电话进去点歌的听众说着说着就伤心欲绝似的,我有时也会鼻子酸酸的。真想不到,这世上有这么多的伤心人和伤心事。
  维拉开始担心我:“安,怎么最近脸色不好?不要老是睡得那么晚呀,对身体不好。”维拉是我男朋友,快要结婚的那种,他对我很关心,因此我喜欢嫁给他;不过我又有点害怕结婚,因为维拉和我的生活习惯不太一样,比如他早睡早起。不过我想这并不是问题,我们相爱就行了。
  我没把听电台节目的事告诉维拉,我想他不会有兴趣熬夜听广播的。但我很想找个人分享对这个节目的看法,毕竟这样一个以哭为主的节目,是很另类的很特别的。于是我打电话告诉我的好友温温。她和我一样以在家写作为生,所以她同样有着晚睡的习惯——这很重要,你不能指望让一个惯于早睡的人为了听个奇怪的电台节目而忍着不睡。
第二天温温就打电话给我,怪我耍她玩儿:“安,你告诉我的那个波段根本没有台,等得我累死了也没听到什么节目。”怎么可能呢?到了晚上,我听到这个节目,连忙打电话叫温温调频。结果温温那边一直传来收音机沙沙作响的声音,没有和我这边一样的音乐。我信了温温,却也说不出道理,两人突然在电话里沉默了,就挂了电话。
  我愣愣地瞪着收音机。这时又有听众打电话给主持人,这回是个年轻男人,还没说话就抽泣起来,简直不象大老爷们:“主持人,我想,给我女朋友点首歌,她叫安,不知她过得好不好……”天哪,我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这声音,多么熟悉,是肯!可是,我记得清清楚楚,肯在五年前那个夏天溺水死了。他最喜欢游泳的,却死在他家乡温柔的白云湖里。听到这个噩耗时,我简直连哭都哭不出来了,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回忆带给我满眼的泪水。可是我突然觉醒过来,感到一阵寒意。这不可能是肯,他已经死了!这一定是个声音很象肯的人,而恰巧,他女朋友也叫安?可是,这个解释也太牵强了,丝毫不能让我冷静下来。我冲过去想把收音机关了。
  开关象是坏了似的不起作用,收音机依然吱吱嘎嘎地放起音乐来,听上去格外诡异。女主持人哑着嗓子哭喊着:“安,不要关,这歌是送给你的,喜欢吗?喜欢吗?喜欢吗?”我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昏了过去。
  醒来时已是大白天,维拉焦急地看着我:“打电话过来都没人接,只好跑来了。安,你吓死我了。”我紧紧地抱住维拉。
  在我的要求下,维拉搬过来陪我住。但我没有告诉他原因。是夜,维拉早早睡了,叫我也早点睡,我答应着,焦虑不安地瞄着墙上的挂钟。屋外冷风呼啸,看着身边的维拉,我心里感到塌实了许多。我决定从今天开始不再听那个节目。
  “叮叮咚咚唧唧呱”挂钟报时了,午夜十二点。我突然感到一阵不可抗拒的渴望……
  “安,你在干吗?”维拉摇晃着我,“你象梦游似地爬下床。你拿着收音机干吗?要听广播吗?”我点点头,一言不发地打开收音机,调到那个熟悉的波段。
  沙沙沙。噪音。只有无尽的噪音。
  “安,你要听什么?这个波段没有台哎,调到别处试试。”维拉柔声跟我说话,象是怕吓到我。我松了口气,摇摇头,爬上床偎着他睡着了。好久没有睡个好觉了!
  维拉住过来以后,我的日子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我甚至养成了早睡早起的好习惯,看来和维拉的婚姻生活将是无可担忧的。我再也没有打开过那只收音机,它渐渐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灰尘;但绝不能说我已经忘记了那件事,我心有余悸。所以,当那天维拉说要出差,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央他把收音机带走。他大笑,不知我怎么会有如此奇怪的念头,我拼命劝说他:“好在路上听听广播解闷嘛。”他答应了我,把收音机装进行李箱里带走了。
  晚上我和维拉在的时候一样,早早睡着了。突然一阵十分刺耳的嘈杂声将我惊醒了,我感到头皮一阵发麻:又是那个电台,女主持人和打电话进去的听众一起嚎啕大哭,配着幽怨而奇异的音乐,还有女歌星唱得模模糊糊的字眼,我依稀听出来,她哪里是在唱歌,分明是在哭喊:“我死得好惨啊……”我强自振作着,摸索过去给温温打电话。接着继续听着满屋子的惨哭声,我已经木然了,几乎动弹不得,脑子里一片空白。温温真是我的好朋友,在十五分钟后就出现了,虽然她还搞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所有的声音在温温进屋的一瞬间消失了。我扑到温温身上,兀自颤抖不已。
  我住到温温家,直到维拉出差回来。看到维拉,我第一句话就是埋怨他怎么没把收音机带走,他委屈地分辩:“走的时候明明放进箱子嘛,怎么后来发现根本没带出来。”我知道他没有骗我。
  温温突然象是明白了什么似地对我说:“安,把收音机送给我吧。”我惊异,接着猛力摇头不肯。温温神秘地笑笑:“安,别担心我,只有你碰上了。”她的神情很奇特,不太象她自己的样子。我仿佛中了蛊似地把收音机交给了她。后来我想起来,她怎么说出那样的话,她应该什么都不知道呢。
  冬天结束后,我跟维拉如期结婚了,婚姻生活正如我预料的那么顺利,我和维拉一起早睡早起,果汁改在早晨喝;继续勉励地写作,还是不太火。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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