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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gxy - 2007-10-28 9:18:00
在他的手背上,刺着一只美丽的蝴蝶。
  那只蝴蝶栩栩如生,振翅欲飞,透明的羽翅在黯淡的灯光下如真似幻,一如我在梦中所见。
  见我诧异的样子,刘思飞意识到了我看到的东西,很是难堪的把手缩了回去:“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这还是我少年时的孟浪,那时候少年人的时尚流行刺纹,我就在那个时候刺上了这个纹身,但是,却再也无法从皮肤上抹除它了。”
  原来是这样,我点了点头,紧随在他身边走向探望室,进门我一眼就看到了迪迪,此时,她正抱膝坐在地上,颤抖的犹如寒风中的一片木叶,她那削瘦的肩膀、苍白的脸颊、绝望的双眸、清秀而纯净的面容——所有的这一切,都让人望之心悸,如果不是事情已经发生了的话,我仍然无法相信是她亲手制造的那一起惨绝人寰的血案!
  我走到桌前,默不作声的坐下,刘思飞站在我身边,若有所思的望着迪迪,我相信他和我一样的困惑而忧伤,在这个女孩子那破碎的内心世界,潜藏着的究竟是什么样的黑色欲望?
  我一言不发的坐着,只是用冰冷的眼睛看着迪迪,她近乎绝望的目光望向我,又绝望的垂下,我真的怀疑她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吗?
  外边有个刑警在喊刘思飞,或许是血案现场又有了什么新的发现,他身体动了一下,看着我说了句:“我出去一下。”然后急匆匆的转身去处理事情了。他一走,迪迪突然抬起头,满脸是泪的看着我,嘴唇颤抖着似乎要开口,却梗噎着说不出话来。
  我站起来,先把门掩上,然后走到迪迪身边,低声问了句:“你的刺纹在什么地方?”
  “什么?”迪迪似乎没有听明白我说的话。
  “你的刺纹刺在身体的什么地方!”我一字一句的问道。
  她这一次听明白了,却依然用茫然的目光望着我,不发一言。我冷冷的看着她:“迪迪,现在是你最后拯救自己的机会,如果你不抓住的话,你就彻底丧送了自己,难道你希望这样吗?”
  迪迪脸色流露出一种无尽的哀伤,这种表情我不会误读,立即追问道:“难道你不相信我?不相信我有能力救你?”
  迪迪的嘴唇动了一下:“不,我只是不想连累你。”>
  “这么说,你的身体上确实有一只刺纹了?”我沉吟着坐下;“这件事责任在我,当初小静进来的时候,我的她的肩膀上看到了一只蝴蝶刺纹,却没有留意,而阿珍的蝴蝶刺纹在臀部上,我只是后来才听人说起过,也没有放在心上,当水红进来的时候,她的蝴蝶刺纹在乳房上,可恨我仍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重要性,我一直把它理解成少女时代的一种时尚,但是直到今天发生了这起血案,我才终于明白过来了,这一切,都是一个恐怖事件的继续。现在你告诉我,你的蝴蝶刺纹在什么地方?”
  迪迪好长时间没有说话,后来她终于撩开衣襟,于是,我看到了那只曾经出现在我噩梦中的蝴蝶,此时她就蜇伏在这个女孩子那雪白的腹部上,羽翅透明,颜色艳丽,栩栩如生,振翅欲飞。
  看着这只散发着恐怖的妖异气息的美丽彩蝶,我的心脏倏然抽紧。一种恍忽的感觉迤逦而来,女人的身体是一朵待放的花,似乎曾经在千年的期待之中,我一真期待着这只美丽的彩蝶。
  女人美丽的身体是一朵花,妖异的彩蝶依循这花朵的芬芳找到了她。
  迪迪小腹上的刺纹,不是纹上去的,那只美丽而妖异的蝴蝶是自己飞上去的。
  她是一个乖巧聪明的姑娘,不是那种刻意寻求刺激的新潮少女,轻易不会答应在自己的身体上留下一生也无法磨除的印痕。但是有一天,她在放学的路上遇到了一个男人,从此改变了她的命运。
  那个男人驾驶着一辆豪华的私家车,从她放学的路上一直跟着她,后来这辆车先驶到一个路口,男人钻出车来,倚着车身等她过来,对她说了一句:“漂亮的小妹妹,要不要坐车出去兜兜风?刺激!”迪迪知道这是那种不怀好意的男人,没有理睬他,继续走自己的路,男人在她身后冷笑了一声,一扬手,他的手掌上刺着一只彩蝶,扬动之间,那只美丽的蝴蝶从他的掌心中飞了起来,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落在了迪迪身上。
  女孩子天生喜欢美丽的生灵,见到这只蝴蝶她忍不住的用指尖一拈,将蝴蝶捏在手中,然后她飞跑回家,准备把这只彩蝶夹在一本书里做成标本。可是等她回到家,拿出书包之后,却惊讶的发现自己手中竟然空空如也,那只美丽的彩蝶不见了。
  迪迪很是懊恼,吃过饭做完作业,睡前进浴室冲凉的时候,却突然发现那只彩蝶竟然还在她的身上,而且已经爬到了她的小腹上,她想把这只彩蝶捉起来,但指尖伸过去,却只是碰到了她那雪白滑润的肌肤。
  那不是一只彩蝶,而是彩蝶样子的刺纹。
  身体上突然多出一个刺纹来,这诡异的事情令迪迪不知所措,她不敢把这事告诉别人,寄希望于这只莫名其妙多出来的刺纹过几天还会慢慢消失。
  但是,刺纹再也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清晰,夜晚睡觉的时候,她甚至真切的感觉到那只彩蝶在她身体上爬行的麻痒。她悄悄的去了医院,但是医生无法接受她的解释,不相信这只彩蝶刺纹是自己长出来的,只是告诉她刺纹一旦纹上就终生也难以抹除,这就更让迪迪六神无主了。
  那个神秘的男人又出现了,仍然是等候在迪迪上学的路上,他那张淫邪的脸上挂着得意的狞笑,看到迪迪的时候向她招了招手:“过来,我现在需要你。”迪迪厌恶的想转过身去,但是,小腹间忽然传来一阵剧痛,那只可怕的彩蝶正在噬咬她的痛觉神经。那种撕心裂肺的剧痛超出了她的承受能力,痛苦的呻吟之中,她被迫向着那个男人的方向移动了几步,剧痛有所减轻,但当她想远离邪恶男人的时候,痛疼再一次的强烈起来。
  这只妖异的彩蝶具有着一种邪恶而可怕的魔力,被她依附的女人,从此就沦为命运悲苦的蝶奴。
  彩蝶逼迫着她步步走向男人,强迫她顺从那个男人的淫欲,否则就会恶毒的噬咬她的神经。在无望的抗拒下,她一步步走到了男人的身边,凭任他将她抱进了车里,她眼睁睁的看着男人那流淌着涎水的嘴脸俯下来,湿漉漉的舌头蛇一样的舔舐着她雪白的肌肤,眼睁睁的看着一双罪恶的手撕开自己的衣襟,少女那初绽的苞蕾被他肆意的凌辱虐待却无力反抗。
  邪恶就这样进入了她的生活。
  从那次以后,邪恶男人时常会向她发出呼唤,只要他出现在她的附近,彩蝶就开始恶毒的噬咬迪迪,迫使迪迪放弃自尊与矜持,屈服于那个邪恶男人的淫威之下,予取予求的沦为这个男人的泄欲工具。邪恶的逼迫使得迪迪痛不欲生,她在无奈之下向父亲求救,把全部事情告诉了父亲。
  这件事直接导致了关爱她的继父的惨死,她忽视了一件事,这只邪恶的彩蝶是有意识的,反抗或者是背叛的讯息通过一种神秘的方式很快为邪恶男人所获知。就在那天夜里,邪恶男人敲开了她的家门,警告她父亲立即闭嘴,不得追查,否则……他挥了挥手,如附骨之蛆一样依附在迪迪腹部的彩蝶施展了它的邪恶力量,当迪迪在昏迷中醒过来之后,发现自己手里拿着一把被鲜血染红了的剪刀,而继父的尸体却倒在她的脚下。
  所的证据都指向了她,她已是无可辩驳。
  无可辩驳的罪案不仅仅是这一桩,小静,那个从乡下来到城里的温顺女孩子,她在街上遇到了这个邪恶男人,这个男人笑眯眯的叫住她,给她变了一个戏法,他手掌上的彩蝶刺纹居然能够飞起来,看得小静欢快的叫出声来。
  这只神秘的彩蝶在空中漫舞飞扬,最后落到了小静的肩膀上,小静开心的笑着,伸手去捉,却发现这只彩蝶竟然已经化成为一片刺纹。然后这个男人露出了他的淫邪嘴脸,小静进行了拼命的抗拒,这时候那只彩蝶开始噬咬她的痛觉神经,最终在昏迷之中,她被邪恶男人强暴了。事后,邪恶男人将她送入了由他一手操纵的地下妓院,胁迫小静为他卖淫挣钱,一个年长的姐妹同情小静的遭遇,她和小静一样也都是那恐怖彩蝶的牺牲品。不忍见小静和她一样从此任人摧残,就偷偷的放走了她,可是,小静没逃出多远就被彩蝴噬咬得痛得昏死过去,醒来时发现自己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刀,而那位帮助她逃走的大姐却已经伏尸她的脚下。
  另外两个女孩子,阿珍和水红,所遇到的事情与迪迪、小静完全一样,区别也只不过是细节而已。
  我知道这些事,是因为她们都曾经找机会想告诉我,她们信任我。但是我辜负了她们的信任,当她们一说起会飞的刺纹的时候,就被我厉声喝止了,我不希望那种荒谬怪诞的思想继续影响她们,更希望能够看到她们改掉撒谎的恶习,但是显而易见的是,我错了。
  即使是现在,我仍然怀疑迪迪所说过的话,她也许是听到小静或是阿珍水红说起过这事,所以也习惯性的继续编造谎言,孩子气的希望能够推诿责任。
  但是,三条人命的惊天大案,碎尸剖腹的变态行为,岂是这么一个荒诞无稽的说法能够解释得了的?
  我大步走过去,撩走迪迪的衣服,用指甲捏了一下她腹部的刺纹,刺纹就是刺纹,纹在皮肤表面上的彩蝶,无论它是多么的逼真,多么的栩栩如生,但决不是手指甲能够掀起来的。
  我狠狠的瞪了迪迪一眼,冷笑道:“你说的那个邪恶男人,他到底是谁?”
  “当然是我。”身后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我回头一看,刘思飞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进来了,他笑吟吟的站在紧锁的房门前,对我说道:“朱女士一向以聪明精干而著称,今天怎么糊涂起来了?你怎么还不明白,我之所以下令迪迪杀掉她的父亲,是因为她的父亲不该知道这件事。同样的道理,我命令迪迪杀掉小静她们三个,就是因为那三个蝶奴竟敢违背主人的意旨,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你。背叛主人的蝶奴必须受到惩罚,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说着话,他扬了一下手。
灯光之下,我清清楚楚的看到纹在他手掌上的那只彩蝶突然振翅飞舞了起来,漂亮的彩蝶在空中漫舞着,我惊愕的目光追随着她飞舞的轨迹,慢慢的,我的目光落到了我的胸前,突然之间我猛的用力,狠狠的一掌击在自己的右乳上,然后我用冷峭的眼神看着刘思飞,缓慢的摊开手。
  我的手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但是右乳之处却明显有只什么带羽翅的生物在蠕动,那种麻痒酥痛令我毛骨悚然。
  “这难道不是我们都期望着的最好结局吗?”灯光下,刘思飞那张英俊的脸扭曲得说不出来的丑恶,他的声音,于午夜的静谧中渗透着一种恐怖的力量:
  房间里,刘思飞的怪笑声肆无忌禅的响起,他抬腿坐在桌子上,向我招了招手,看着我无力抗拒的移步向前,他脸上的狞笑更加得意了:
  “朱鹂,你永远也不会想到吧?在这世界上存在着这样一种力量,它依靠汲取阴暗的养份而成长,并依附于人们内心深处最不可告人的黑暗欲望而迅速膨胀,最终它的力量强大无比,唯我独尊,所有的人都臣服于我的脚下,就象你现在这个样子,屈意奉承,辗转承欢,一意取悦于主人的快乐而泯灭自我。”
  说着话,他俯下身,粗暴的撕裂我的衣襟,把他的手伸进去用力摩挲着我的乳房,被一种迅速膨胀起来的压抑力量所逼迫,跪倒在他脚下的我不由自主的呻吟起来。
  这种醉人的呻吟积压在我的生命中已经许多个岁月,女人的生命是一朵待撷的花,女人的身体期待着飘香的彩蝶飞至,我听见我那久旷的身心发出了一声暗哑的断裂,那是寂寞了千年之久的生命之筝被魔力之指悄然弹奏时的回音,是生命之树于静夜时份飘然坠落的花瓣的余响。
  颤抖的激情点燃了我的美丽,刘思飞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瞪大,他的呼吸声变得紧促起来:“起来,来,”他用暴戾的沙哑嗓音命令着我,焦灼的揪扯着我的长发拉向他变形的身体。我不由自主的屈顺过去,承受着这令人绝望的屈辱与煎熬!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18:00
刘思飞的脸形在我面前扭曲着,我轻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你竟然具有如此的魔力?令所有的人自甘臣伏在你的脚下?”
  他大笑:“蝶奴,虽然你是主人所猎俘到的最有价值的猎物,但你还不配知道。”
  “你害怕吗?”我问他:“你害怕被人戮穿空虚的内心,在你肆意妄为的外表下掩饰的是你自甘沉沦的绝望,或许,你和我们一样不过是那只彩蝶的奴隶!”
  他哈哈大笑起来:“你这愚蠢的蝶奴,知道什么?我是终极的主人,你们是我的奴仆,而这只美丽的彩蝶,她则是我练制的媚月蛊。”
  “媚月蛊?”我好奇的重复了一遍这个奇怪的称呼。
  一点没错,这就是媚月蛊,属于古老的邪术月人窗中的一种,其法力的发挥是借助于黑色的阴暗力量的滋养,诱惑人们脆弱的内心,使得被诱惑者迷失本性,丧失自我,沦为施术者下贱的仆役。
  刘思飞不无得意的告诉我,他出身于一个古老的秘族,承袭了邪恶法术的衣钵,从他十九岁那年起,他就开始练制这只媚月蛊,练制的方法是在在野外寻觅一只昆虫的蛹,寄养在一只陶罐里,前三天用自己的血滋润它,后三天用自己的肉温暖它,再之后,就需要将这只蚕蛹寄养在一个女孩子的身体内,术语称之为宿主。宿虫易得,宿主难求,许多术士就是因为在寻找宿主时被人发现,因而惨遭私刑杀死。
  为了练制这只蛊虫,刘思飞苦心孤诣。十九岁那一年他的姑姑带着一个名叫影儿的表妹来探望自己的亲友,天真烂漫的影儿非常喜欢让表哥带她去外边捉小虫玩,看着表妹快乐无忧的笑靥和日渐发育成熟的少女身体,刘思飞邪恶的心性发作,使得他瞬息间从一个人的尊严跌落到了畜类不如的丑恶地步。
  他事先掘好了一个秘密的地窟,然后哄骗着毫无机心的可怜影儿到地窟里,在黑暗的洞穴中他凶恶本性流露出来,粗暴的将影儿打倒在地,捆起手脚剥除衣衫,然后用刀子割破女孩子的肌肤,将蛊蛹安置进去,让蛊蛹在影儿体内温暧的环境中慢慢孵化,孵化中的蛊虫开始活动,汲取着影儿的鲜美的体液,吞吃着影儿的青春的血肉,影儿在绝望中挣扎,在痛苦中哀号,而恶魔刘思飞却在一边精心的呵护着他的骨亲表妹,延长影儿的痛苦,增加她的痛苦程度却不让她死去,如果宿主死亡,蛊虫也就会消亡。
  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蛊虫终于成熟了。
  影儿的身体开始破裂,那种身体开裂的痛楚超乎人的想象,影儿的惨嚎之声惊天动地,却冲不破厚厚的地表泥层。惨嘶声中,蛊蝶破体而出,它的体形庞大,羽翅湿漉漉的,只有那双妖异的眼睛幻化着阴森可怖的邪恶力量。她钻出来之后,蹒跚着蠕动,爬伏在影儿的身体上,而这时候的影儿仍然还有意识,她眼睁睁的看着这只刚刚从自己的体内孵化出来的怪物开始大口大口的吞噬自己,骨血连肉,皮毛不存,连最后地上的零星血渍都被蛊蝶吸光。而随着影儿身体的被吞噬,蛊虫的体型迅速在缩小,对受害者的最终凌迫将聚集起阴暗世界的最强大力量,从此,这只蛊虫的邪恶力量已经无可控制。
  蛊物破茧而出,竟是一只蝴蝶——就是刘思飞现在拥有的这只彩蝶。
  邪蛊练成,刘思飞来到了都市,在这座奔腾着欲望河流的水泥森林里,这个术士如鱼得水,周旋于富商、政要、权贵之间,但是很快警方在追踪少女影儿的失踪案的时候找到了他,于是吩咐他征服的蝶奴替他铺一条通往权势的道路,这就是他,此时的刘思飞,一个神探的光环才能够更好掩饰他的累累血腥和罪恶。
  迪迪、小静、阿珍和水红,都只不过是这个术士所俘获的蝶奴,只是因为她们抗拒意识过于强烈,始终不甘屈沉于邪恶的逼迫,这才激怒了术士,以最残忍的手段蛊惑了她们,让她们彼此相残,最终酿成了今夜这起骇人听闻的惨案。
  这种邪蛊,毒无可毒,解无可解。除非是精通蛊门秘术的人,而且还要付出惨烈的牺牲练制一种名为醉花阴的邪术才可以破解了的,而这个时代里,谁会愿意为别人做出惨烈的牺牲?谁又会浪费自己的生命和青春去练一种与现实生活相脱节的古老秘术?
  讲述完这一切之后,刘思飞快意的大笑:“我豢养的这只蝶蛊,具有着最为神奇的法力,只要我的心意一动,她就会奉从我的意旨,替我把意愿完成,朱鹂,你这个自命不凡的女人,终归也不过是我脚下任意践踏的奴仆,当你自栩智慧与美貌并因而高傲、对天下男人不屑一顾的时候,可料想到过有这么一天? “
  我低声说道:“想到过,事实上我一直期待着这么一天,不仅仅是我,这种期待是每一个女人的梦想与渴望。女人的身体是一朵待放的花,无日不期待着蝶香的飘落与采撷。”
  听了我的话,刘思飞亢奋的发出一阵怪笑,他站了起来,威严的向我伸出一只手:“既然如此,你这个下贱的蝶奴还在等什么?伺候你的主人让我快乐吧,这是你这个淫溅女人存在的全部价值和意义。”
  “好的。”我站起来,面对着他缓慢的除去了我身上的衣服。
  刘思飞淫邪的目光盯在我的胸前,口角的涎水淌下,急不可耐的向我扑过来,突然之间他呆住了,神色大变,面白如淡金,不由自主的连连退了几步:“你……你你右乳上纹的是什么图案?”
  “这是一朵花,”我柔声告诉这个吓得魂飞魄散的男人:“女人的生命是一朵花,女人的身体是一朵花,再也没有谁比得上女人自己更爱惜这朵花,所以,我在我的右乳上绣下这个刺纹,我的主人,你瞧,我那雪白丰盈的乳房在这朵花的映衬下玲珑剔透,晶莹欲滴,难道你不喜欢她吗?”
  听到我依然称呼他为主人,刘思飞的惊恐神色稍有好转,他犹豫着,拍了一手手掌,霎时间,他脸上的肌肉迅速扭曲起来,一声近乎绝望的呻吟从他的口腔中淌出,扑通一声,他无力的跪在我的脚下。
  我笑了起来,笑得不尽辛酸与放浪,蹲下身,我手一只纤手挑起这个男人的下颌:“既然是月人窗门下的高士,你练制成了媚月蛊,就应该知道这门邪术克星醉花阴,你练媚月用的是表妹做宿主,我练制醉花阴的宿主却是我的丈夫,你可以想象一下,一朵娇美鲜艳的花朵从我丈夫的身体内部生长出来,花的根部与他的植物神经生长在一起,每一天每一日,每一时每刻,这个男人都在无尽的痛苦之中呼嚎挣扎,他唯一的愿望就是求我杀了他,但是我不能,虽然我是那么的爱着他,但只有让他尝尽人世间的千般苦死去,才是这种爱的真情表露。”
  我向前一步,用我那最迷人最得体的微笑对他说道:“你的蛊蝶遇到我的醉花,自然就会迷失在花丛中,从遇到我的那一刻起,蛊蝶已经听命于我身体上的蛊花,而蛊花又是听从于我,现在的情形是,你已经受制于我,而且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
  刘思飞蹲在地上,他想站起来,刚一起身,那只依附在他手上的纹刺蝴蝶就噬咬起他的痛感神经,疼得他汗落如雨,不得不再次蹲了下来,仰着脸看着高高在上的我:“你……为什么这样做?这么残忍,他可是你的丈夫啊!”
  “正因为他是我的丈夫,我才一定要这样做。”我冷冷的说道:“这话我已经说过了。”
  “哦,”刘思飞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你不爱他,或者是他不爱你,总之,他在外边一定是有了女人了,所以你才会这么恨他。”
  我勃然大怒,伴随着我的怒气而来的,是刘思飞惨变的面孔和痛得在地上无声滚动的身体。这时候我才知道这种蛊虫的阴暗力量甚至能够通过情绪的变化而传递,刘思飞那痛苦的模样已经是人间极惨,我却仍然觉得不够,又狠狠的踢了他一脚:“没有人能够比我更爱他,也没人能比他更爱我,当醉花阴的根须刺入他的心脏之时,我的心也同样的激烈剧痛!”说到这里,我已经是泪眼蒙蒙,而我的哭声,更是带着强烈的怨毒气息:“是谁,那么残忍,让我们相亲相爱的夫妻而被迫分开,还要承受人间悲惨到极点的酷刑?是你,你这个牲畜!让我告诉你吧,我的丈夫,他就是影儿的哥哥,也是你的哥哥!”
  刘思飞的脸色早已是惊惧到了极点,听了我这句话,两目猛然向外凸出,身体如一条鱼一样奋力弹跃起来,又重重的跌落下来。我上前踢了他一脚:“别装死,起来!”他一动不动,这时候我才突然明白过来,他是真的死了。
  我恨死这个邪恶的男人了,这种仇恨迅速通过蛊花至蛊蝶,最后作用在刘思飞身上,他就这么轻易的死去了,真是太便宜他了。
  我想起来了,我习练的是一种邪恶的法术,邪恶的程度比之于刘思飞的媚月蛊有过而无不及,所以才能够不费吹灰之力的将这个恶徒剪除。在修习这种邪术之前我们经过了说不尽的痛苦犹豫,当时我丈夫追踪虐杀影儿的凶手刘思飞,却发现刘思飞的邪恶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势力,我们根本无力与之相对抗,唯一的办法就是寻求比之于媚月蛊更为恶毒的法术,才有可能制服这个魔鬼。
  我的丈夫陷入了痛苦之中,他三天三夜没有合眼,不停的吸着烟,我陪伴在他的身边,最后他终于决定了,牺牲他自己,让我修习醉花阴,为他和影儿报仇,我哭着阻止他,不忍将那粒花草的种籽种植在他的血肉之躯上,但是,当有一天我外出回到家的时候,看到他沉静的坐在椅子上,背对着窗子,一片翠绿的嫩叶刺破他的眼睑生长出来,他就是那样沉静的望着我,对我说道:
  “朱鹂,我们已是别无选择,刘思飞那恶魔越来越明目张胆了,即使不是为了我的亲妹妹影儿,单凭我们是蛊门中人也有职责制止他的邪恶淫行。但是我们的法力太微弱了,除了冒险修习醉花阴,我们别无机会。可是朱鹂,你必须要记住,醉花阴的邪恶之处比于媚月窗更为可怕,你千万要把持住自己,万万不可迷失啊!”
  我丈夫是人间奇男子,世间伟丈夫,舍身饲虎,割肉喂鹰,佛祖的德业,也不过如此,所以他的劝诫,我始终铭记在心,永生也不会忘记。
  我转过身,看到脚下跪着一个瘦小的身体,唔,我忘记了,这是迪迪。那个卑微的、可怜的、身体发育还不成熟却熟谙勾引男人之术的女孩子,真不明白那些男人看中了她什么?不过是一个下贱的淫货而已!
  嗯,我正在发愁应该怎么跟别人解释这里发生的事情,神探刘思飞突然神秘的暴死在我的面前,这的确是桩麻烦事。最为关键的是,我不能让人们知道世界上存在着这巨毒的蛊花与蛊蝶,他们应该保持原来的信念,鲜花与蝴蝶,是美丽的象征也是幸福的象征。我必须告诉人们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幸亏迪迪在这里,事情终于变得简单了起来。
  我打开门,向门外看了看,门外一个男人走上前来:“主人,有什么吩咐吗?”我看了看,噢,他是神探刘思飞的助手,叫肖成,毫无疑问的一件事是,他曾经沦落为蛊蝶的奴仆,现在他的厄运终于解除了。自从蛊蝶奉从了我的意旨以来,他就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成为我最忠心可靠的仆人。
  我怜爱的在这个男人的脸上抚摸了一下,我天生就喜欢那些身材伟岸,仪表不凡的美男子,他们的美貌与俊雅是这美丽世界上的最为靓丽的风景线。我对他吩咐道:“去把刘警官的手枪拨出来,交到迪迪手里,你知道,就是这个恶习不改的坏女孩子在制造了一起恐怖的变态血案之后,又故伎重施,竟然蒙骗过刘警官并最终枪杀了他。”
  “是的,”我的花奴义愤填膺的说道:“这个女孩子真是罪孽深重啊,枉负了朱主任您对她的一番心血,朱主任你放心好了,她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的。”
  他走进了房间,片刻之后,我听到了两声闷哑的枪响。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18:00
怀抱白猫的女人
    
作者:笑倾城
  
  长街冷冷,偶尔有人游魂般从昏黄的路灯下飘过。
  天地笼统成黑黝黝一个。走在这样的路上,只有自己知道自己是谁,只有自己看到自己的影子。
  (一)
  求学时,身体不太好,受不了污浊之气。所以住不惯宿舍,在校外边租房住。
  同学介绍下搬到一户老房子,是上个世纪末期的灰砖楼;旧虽旧点,但价钱出奇地便宜。这幢依山傍水透渗透着烈烈历史尘埃蕴味的楼房,外层参差的斑驳间透着上个朝代的浮华贵气。这儿还有一处园林古迹,构造秀美北方能见到这样漂亮的园林是难得的。整体说,选择这样的住处还是不错的,符合我的审美观。
  屋主说他们好多年没住了,这是他们爷爷的旧宅,老人死了后他们就搬到城里去住。
  闲置的房子里有些异味,每天拉开窗帘打开后窗透新鲜空气是我的习惯。预交了一年的房租,因为觉得合算,要知道,穷学生就要这样过日子。
  不过,作为年轻人,总会有些晚学和交际的事情,常常晚上十一点才回家。一天没透气的屋子气味有点冲鼻子;习惯性的手压在木质的老窗框上一用力时,一双蓝绿交彩的闪着映光的眼睛从玻璃后一闪即失。我被吓得一缩手,然后窗子打开,清冷的空气冲进来。白影停在后院的铁门前,我才看清那是一只白色的猫,半个身子在门里,头已经探出门外。
  然后白猫突然消失了,一个穿白衣的披着长发的漂亮女人迈步走进后院来,怀里抱着那只白猫。我觉得自己虚惊一场,陌生的地方陌生人的陌生举动就吓成这样。
  她站在门口扶着铁门环目看落满枯叶的庭院。庭院里其实并没有什么值得看的,只有几棵大树,还有西北墙角下一所小屋子,整日锁着门。那只猫在她怀里安静地伏着,眼睛却直盯盯地看着我闲着荧荧的光。然后她转过身来朝我的窗子笑了笑,迈步走向那个小屋,我听见那扇门响了一声,就看到屋里灯亮了,门依旧关上。我感觉很奇怪,虽然我才住在这儿,但一直因为忙没有观察过周围有什么人。但开窗子透气时感觉这个破败的院子里一直没有人进过的,那间小屋好象锁着,——想来是同这幢楼一块建造的放杂物的地方,外墙跟楼房的颜色一样。
  我突然感觉到冷,忙把窗子关上,并拉上厚厚的窗帘。
  (二)
  不知道那个女人什么时候离开那个小屋子的,但我意识到自己的不安全,因为我的后窗并没有安装铁栅栏。第二天,我绕到一溜儿残缺的墙围着的后院,发现有四五处墙已经倒塌,朝东向有一个永远不锁的铁杆门已经锈迹斑斑。院里如从窗户里看到的一样,满地枯黑的落叶。春天将来,五六株白杨树的绒芽已经萌发。一派春意盎然。
  但最令人奇怪的是,小院里并没有人走过的痕迹,只有一地蓑草腐叶。那所小屋的门依旧关着紧紧的。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踏步走进小院。发现的一切只令我更奇怪,所有人家的后窗不是用木板钉死,就是用砖垒堵上了,难道他们不怕屋里黑吗?一把锈迹斑斑的铜锁锁住的小屋,似乎已经关了一百年。那个雕花的木质的窗子已经裂缝,隐约能看得出原来涂得红色漆;里边还是用一些厚厚的窗纸糊的,已经泛黄黑色,还有些水渍。透过那纸裂缝,我看到里边堆放着些乱七八糟的旧家具,都是烂桌子烂椅子烂柜子,不知是几代堆攒下来的。
  看到这里我才想到,如果是这样,那么昨晚那个女人是如何进到这个小屋子的呢?一阵寒意闪上脊背,我速速地从院子里跑开。
  没有回屋子,直接到门窗店去找人封窗子。老板正闲着,带了伙计过来封。他们看到我住的地方时,感觉也是很奇怪,对我说:“这儿所有封了后窗的地方都是他们帮着封的。”我问:“为什么,不会是因为冬天怕冷吧?”伙计面不改色地说:“不是因为那原因,是因为,他们说有鬼。”然后他笑笑,“其实这世上哪有鬼呀?我就没碰到过。他们胆小罢了。”窗是封上了,虽然是用的铁栅杆,但这所空荡荡的房子算是安全多了。
(三)
  一连几个晚上,我都悄悄地掀起窗帘的一角来窥看小院,却再也没有看到那个女人和那只猫。
  我想,一定是我在那天走神或是做梦了,世上哪有鬼呢?
  六、七天后我也淡忘了这件事,开始正常地开关窗透气了。屋里收拾一新,家俱虽简单,但不失韵味。自己收拾了厨房做饭,一个人倒也悠哉乐哉。
  某天晚上,天气微阴,打开窗子看看外边的天空,上弦月的初始之夜,没有什么下雨的刮风的迹象。但,扭头时,看到一条白影从墙缺口处一闪而过,头嗡的一声大起来。院里没有什么声音,只有我屋里的灯光照着模糊的一切。
  那个女人,依旧那个女人,抱着那只白猫从大开着的铁门走进院子。我伸手关上窗户,手抖抖地拉上窗帘。但好奇心使我掀开窗帘的一角往外窥看,我想她一定看到了我,因为她在走动时照我的窗户微微看了看,映着街道的光我看到她好像还笑了笑。她依旧走到那间屋子去,屋子灯亮了,——应该不是灯,因为我想着屋里没有灯,好像只有一支蜡烛在临窗的破桌子上。
  我不由得浑身发抖,钻进被窝。迷迷糊糊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忽然听到猫叫,就在屋里某个位置。抬头看时,那个女孩子赫然立在窗前,一身白色绸缎衣服别致优雅,对我微微笑着,毫无恶意,一时我竟忘了害怕,抖胆问道:“你是谁?怎么会到我的屋子来?”
  “你知道的,我是鬼,但我不是恶鬼。我不会害你。”她安静地说道,声音轻柔婉转,那只白色的猫在她怀里抬头来看我,偶尔叫上两声。
  “其实我不应该出来,这样会吓到人。但我的灵魂如果得不到安宁,我就不可能消失。我必须出来。”她叹了一口气;我发现她真的是蛮漂亮的一个女孩子,不过二十多岁的样子。
  她悠悠地说道:“我告诉你,初七、初八、二十二、二十三是我来的时候,还请你到时关上窗子,看到时不要惊吓。我已经吓坏了这里的人家,看到别人把窗子堵起来,让我不安了。”
  “那你为什么出来呢?”我好奇心再次萌发。
  “我已经死了八十一年了。楼后有一所别墅,现在已经毁掉,只留下后院的小屋子,我的尸骨就在那里。我必须出来。”她说话很慢,飘飘悠悠地象风筝一般。
  (四)
  然后我醒了,却发现自己不过在做梦。屋外有孩子哭,再细听时,一长一短却是猫悲惨的呜叫,不是叫春声,怪碜人的。我突然定下心来,打开后窗来看,却什么也没有,连猫叫都没有,只有不远处的街道上偶尔穿行过的车的轰轰声。
  我算了一下,上次见到她,果然是二十三号。而今天是初七,那么初八,明天晚上,她应该还会出现的!我心不由激动起来,我很想知道这是不是事实,还是我在做梦?如果是,这其中又着怎样曲折的故事缘源?
  第二天晚上,我特意没有关窗,也没拉上窗帘。
  十点钟刚过,一声猫叫,她从铁门外飘进来,我想她是脚不沾地的。她对我笑笑挥了挥手,就进那小屋子里了。我一直等着她出来,看那屋里烛光摇曳。
  十二点整,她蓦然出现在小屋外,我爬在窗台上已经嗑睡了。她也许奇怪我没有去睡觉,在我的窗前停下,抚弄怀里的猫,那是一只纯种的波斯猫,毛发梳理的整齐干净,看得出主人对它的偏爱。
  “你怎么还不睡的。夜已深了。我也该回去了。”
  “等一会好么?我很好奇,想知道你的故事。或许,我可以帮你的忙。”我嚅嚅地说出来。
  她笑了,伸手掠了一下鬓角:“你会知道的,晚安。”说完她就飘出院门不见了。
  我想,这其中一定存着很伤情的故事。那么一个可爱的女孩子,会有什么凄美的故事呢?多少年前的某月某日,在这儿,一定发生了什么不为世人知道的故事。
  (五)
  一连半个多月,她再也没有出现。月亮圆了又缺,太阳升了又落。终于过了二十一日又是二十二了。九点多,半个月亮浮在树梢上,冷冷清清的光芒恍恍惚惚地飘动。
  等的时间长了,我坐在窗前的椅子上迷上眼睛迷糊着。茫茫然中,那女孩子飘舞过来,对我招手我跟上去,我想,她要我去一个地方。猫儿在前边跑去,时而爬到树上,时而趴地戏嬉。眼前忽然是一座楼台,清宫末年的建筑,透着欧式风格,两旁绿树高耸,灌木从生。月亮照耀下,一切都朦朦胧胧,她神色凝重起来,扶着一颗树目光迷离盯着面前这幢三层的楼阁。
  “这就是我的家,我活了二十四岁,一直没离开过这幢房子。”奇怪的是房子里没有人,什么人也没有,只看到精美的家俱和豪华的古式装饰,那些立柱,那些华贵的丝绸的帷幕,那些雕栏,那些古玩玉器。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19:00
她带我来到一间房里,说:“这就是我原来的卧室。”我审视一番,果然是旧时女子的房间,不过有一大排的书柜,一些花盆里生着长茂盛的草木,还有刺绣的绣板。空气中还有一种奇怪的香氛。
  “二十岁的时候,家里来了个主管,年青潇洒;从没接触陌生男性的我就这样一见钟情喜欢上了他。”可以看出她眼里对往事的憧憬与感想。“那会儿我有多快乐哦,即使成天见面,但还要偷偷摸摸地约会。我是那么想一时一刻跟他在一起……”听到这儿,我想这一定是富家小姐与穷小子的爱情故事了。“这样一年后,爸爸安排我赴英国去留学,我还没走,爸爸突然病了。——忘了告诉你了,我妈妈早死,家里除了我,就只有爸爸在我十八岁时娶的的二娘。”说到这儿,她又叹了一口气。
  “二妈对我很客气,虽然我不喜欢她。爸爸病了后,我出国的日程也就放弃了;这正合我愿,我可以因此跟他在一块。但爸爸的病一直不好,越来越严重。后来,就病故了。我成了半个孤儿……虽然父亲给了我三十之二的财产,但我一点不会理财。我爸是独子,也没亲戚,只有把我托付给他,但告诉我不要嫁给他,他已经三十岁了,但他就成了我的财产主管。二妈分了别处的房产,我还在这儿,还有我们的仆人。你要知道,你住的楼房,就是我们家仆人住的。你的那间,就是他的。”她动了一下,或许是站累了,我倚着一棵树听她讲。
  猫儿跑累了,跳回她的怀里。“请原凉我不说他的名字,其实我不愿意说他的名字。不过,我一直想,这世上或许应该有个人知道我的事情。”
  “没关系。”我笑了笑,伸手去抚摸那只猫,那只猫伸出爪子来挠了我一下。
  (六)
  “白白,淘气。”她娇嗔地打了一下猫,她的模样真象个孩子,“这只猫,是我的最好的玩伴,我养大的,叫‘白白’。”这真搞笑,倒象是她让猫称呼我伯伯一样,想到这儿,我笑了笑。她真单纯,象一个不懂世事险恶的女孩子。如果她是真的一个女孩子,我想我可能会爱上她。
  “我爱他,决定跟他结婚。于是,我嫁给了他。但我不知道,他跟二娘很早以前是有情人,当初因为二娘家里穷母亲又有病,迫不得已才自卖自身嫁给了父亲。他随后到我家自荐当了主管……我爱上他,是全心全意的,他爱不爱我,我不知道,但他暗地跟二娘有勾结。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娶我,不过是眼慕我的家产。结婚前我没有看清他的真面目。”她目光迷雾般延向远方——想起这样的往事谁都不会开心吧。对一个不解风情的女孩子来说,奸徒的面目并不容易看破。
  “二娘暗地里反对他跟我结婚,就以自杀为由要挟他不要娶我。他却趁二娘不注意在她茶里下了毒,二娘就这样在我婚前五天被毒死了,并且被认定是自杀,因为他在她房间发现了她的自杀书信;我想那一定是他伪造的。二娘也真可怜,她无亲无故父亲早亡,我们倒是同病相连。她的财产自然而然又落回到我头上。”她神情黯淡下来。此时月色浅淡,树影狭长,整座宅子和一些树木浸在薄雾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贪慕荣华的人为了得到地位钱财什么方式都可以施出来。我可以想到她的结局有多悲惨了。
  “我们结婚了。婚后我以为自己是幸福的,他待我挺好,不管是不是装的。但半年后我病了,现在称为肺癌症的那种病。虽然请了最好的医生,但一直没有效;但我也没有立刻死,好好坏坏得病了一年多,他终于对我厌了。有一天,趁没有人他在我的房间里用被子捂住我想憋死我,在他憋我的时候打了白白,被白白抓了一下,他一脚踢飞了白白。我挣扎不过就这样被憋死了,他把我和白白用被子裹住扛到墙角那边的小屋里埋在他早就挖好的坑里。但他慌乱中没注意到飞飞挣扎中碰倒了立烛,烛火点燃着帷帘,火势燃大把整幢房子都烧光了。所以,现在这儿没有什么房子,我的家随我一起从世上消失了……我是冤死鬼,尸骨未安,所以魂魄一直凝在故居不能归属地宫。还有,我必须要等到他死去,一同到地府对执伸冤。好了,终于对你讲完事情的因果起源。现在的我已经不再伤心,缘生缘灭尽是命罢了。你我也算有缘,罢了,我不可枉断天机。我去了……”
(七)
  夜风冷冷,我被窗帘拂醒,看看表,已经过了十二点,院子里静悄悄地无声无息。我知道,她来过又走了。
  但,缘生缘灭,又是怎么样的一个过程?她跟我有缘?我们又有什么缘,人鬼殊途,只凭神交。
  我还想知道在她被埋之后,她的丈夫又怎么样了呢?难道他还没死?八十多年了,她死时他已经是三十岁的人了吧。他不可能还活着。但那为什么她的事情还没得到公断?我苦思冥想却没有结果。
  日子过的很快,一晃又是半个月。初七的晚上,月亮在西山顶上只显出一个芽儿,当它沉下山的时候,她出现了,又朝着那个屋子飘去。
  我开门走到后院,看那屋里摇曳的光,想着她在做什么却什么也没看到。
  听到猫咪叫声时,她已经站在我的面前了:“很想知道我在那里是么?不妨告诉你,每天月圆前七天,月缺后七天,我都要来附上我的尸骨以保她完全不至腐化成灰。因为只有等它们被收敛安葬的时候,我的灵魂才会安宁,我也才会可以再轮回转世。我们有缘,有些事还要你帮忙。所以,我才会让你看到我。”我诧异地看着她。
  “这月月圆之后的二十一号,请你来为我收骨葬在山上五棵松下。到时一切自有分晓。”她依旧笑笑,我突然闻到她身上一种香氛的味道,“我暂时无以为谢,只有先把我最亲近的猫咪送来陪你。”然后她又飘出院门不见了。
  此后每一天对我来说都很漫长。
  初八的晚上,没有看到她,天阴阴的开始下雨了。在窗口听楼头滴下的水滴落在地上溅起“叭哒叭哒”的水声,一直没有看到屋里的烛光亮。我想,她不会来了。
  这些日子,我到底是在做梦呢,还是真有她出现?
  二十一日,我上山去寻五棵松的地方,沿着山路走,转到山腰果然有五棵松树。不知存活了多少年的古松,枝桠札伸与其它灌木乔木不同好一处安静的所在。下山的时候,有很多辆车停在了楼后,很多人簇拥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人在路上看景致。那老人指着这幢楼好象说了些什么,很多人对他附身恭听。然后他们推着他走进后院,老头儿似乎很激动,但只站在院门口朝那间小房子盯了一会就离开了。
  我忽然意识到他是谁。
  (八)
  晚上,打开窗子,等着她出来,十二点了她依旧没来。夜风凝重,我想我应该睡了,闭上眼,她却出现在窗前,依旧怀抱白猫:“我今天就该跟你告别了。今天你见到的那个老者,就是我生前嫁与的丈夫。他即将随我去地府对执受刑,我的冤情在人世不能申诉,只有借助地狱神工。只是,我托你的事……”
  “你托的事,我一定会做到的。只是他怎么还能活到这么老?”我说道。
  “古语道:‘祸害活万年’不是没有道理的。不过也都是命罢了,缘生缘灭自有定数。想当年他得了我的家产后就迁到他乡,现在他却要因无子孙祠而蹈他对我的复辙。好在他还念着旧情,携着儿孙到故地来看一眼,不过他将死的很惨。有些事我不能说破,你自然会知道。”第二天,我雇了帮手,用铁锤砸开了小屋的门,搬开了所有的破旧家俱,发现地上果然有一处凹了下去。挖下去的时候,就有一具用已经腐烂的被子包住的人的尸首,已经干枯成木乃伊,却正衣着一身白色绸衣。被里还有一具动物骨骼,就是那只白猫了。
  用一具木棺敛了所有骨骼,请人把他们抬到山上生着五棵松树的地方,在松树中间挖了墓坑葬了她。
  收拾完一切下山时,听到有哀乐响起,又数十人抬了七八具棺木走向山脚处的公墓。
  那帮工的人说:“听说昨天山那边的客栈着了火,烧死了七八个人,是一家子,还有一个老头儿,听说还是这个庄园原来的老主人,挺有钱的。儿子孙子都烧死了,真惨,唉,不知道上辈子做了什么孽了。”我忽然心释了,这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
  再以后的晚上,我再也没见到她,我想,我是再也见不到她了……
  有一天,碰到一位老太太喊卖猫儿,说她家的猫儿新生了一窝仔儿,已经满月了,如果我想要就可以挑选一个。我然后看到她装在篮子里的一窝猫仔儿,有黑有白,只有一只是全白的。小白猫见了我就跳到我手掌上,对我喵喵地叫着,似是旧识。老太太都感觉奇怪,你们真是有缘呢。
  我留下了它。因为我知道,它就是白白,它将陪我渡过一段岁月……但,她的主人呢?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19:00
第三具尸体
  
VOL.1
  已经连续一个星期了,每天一到这个时间,磊就会趴在我的窗台上,机械性的拍打着我的窗户,发出“咚 咚 咚”的 恐怖声响。自从我第一次在睡梦中被这可怕的声音惊醒后,就在也没有睡过安稳觉。
  今天也不利外,磊还是准时的来到了我的窗台外。也许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声音吧。我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仔细地回想着以前的事……
  那是一个炎热地夏天,吃完晚饭后,我与玲坐在沙发上聊天。玲是一位非常漂亮地女孩子,我从高中时就一直暗恋着她,可一直没敢向她表白。还是在磊地鼓励下,我才结结巴巴地对她说出了自己地心意。她也悻然地接受了我。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我与玲之间找不到任何话题。两个人坐在沙发上,彼此都不发一语。玲一边看着电视,一边用手拢着自己那乌黑秀丽地长发。
  “咚 咚 咚”。由于我家没有门铃地缘故,一般客人来都是敲我家地窗户的。
  “谁啊?是磊吗?”我猜想着也许是磊来了。
  果然不出所料,一开门就看见磊站在门口。他拿着一本黑色封面的本子在我面前摆弄了一下。“知道这是什么吗?”磊神秘的笑了笑。
  “废话,我怎么知道!”我从鞋架里拿出了拖鞋,并用眼神示意了磊进屋。
  “这是我在图书馆找到的。觉得很有趣!”磊坐在沙发上对玲说。
  “写的什么啊?”黑色的封面使这本笔记本显得非常的古老,是属于那种不注意根本不可能会发现的东西。玲好奇的翻开了书,发挥了她朗诵方面的天赋,“一本引导人们走向道德边缘的笔记本,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游戏。只要你能在24小时之内在幽灵别墅里找到三具尸体,那么你将拥有无限的财富,如果你失败了,那么你的下场将会………”
  我正陶醉在玲动听的声音当中,忽然她停下了“怎么停了?我还想听下去那!”
  “后面的字……嗯……看不懂!”玲尴尬的看着我,然后对我微微一笑。
  “不会吧,怎么最重要的部分会看不懂呢!”我从玲手中接过了笔记本。本子里写着一些乱七八糟的字,“哇?这是什么啊?不会是外星文字吧?”
  “我觉得很好奇,所以就借来看了,我还在网上请教了好几个专家,所以今天特地到你家看看网上能查到什么资料!”
  VOL.2
  磊告诉我们,他前几天就已经在网络BBS里发了一个关于这本笔记本的主题,短短5分钟之内就有几百的点击率,三十几个人回复。
  可几乎都是问:这是哪里找到的呀?你玩过了吗?好有趣啊!会不会是外星人留下的?之类无聊的问题。
  就在我们快要放弃的时候,磊的QQ中有一位叫做幽灵别墅的人发消息过来。
  “你好。鬼网BBS的帖子是你发的吗?”他说话非常直接。
  “啊。是的!你知道吗?里面的文字我都看不懂啊!”
  “是的,我玩过,不过劝你们不要玩,会着魔的。”
  “你玩过?能告诉我吗?我对这个很感兴趣!”磊的语气中略带着一丝乞求。
  过了好久,那个人也没在回话。磊拿起桌上的烟,开始大口大口的吸起来。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开始不耐烦了。
  “可恶,这个家伙,肯定在耍我们!”磊非常的生气,刚想把他拖到黑名单中。
  这时,QQ响了起来。
  “如果你真想尝试一下的话,那我告诉你吧。你把那本笔记本的168页和169页撕下来,然后把第一行第一个字剪掉,第二行第二个字也是,以此类推。然后放在笔记本最前页和最后页,就会看见去那个房子的地图了。不过劝你别玩,否则的话,你会永远的活在痛苦之中。”
  “要去吗?”玲疑惑的看着我。
  “我也不知道啊,好像很可怕啊。磊……”我听完幽灵别墅的话后,感到有些毛骨悚然,拍着磊的肩膀说到。
  “我要去……你们如果不想去,那我就自己一个人去。”磊说完便站起身,往屋外走去.
  “要去吗?”玲第二次问我这个问题。
  “我也不知道……”我依然用同样的答案回答她……
  VOL.3
  经过两天的路程,我们终于找到了地图上标识出的那个别墅的位置。本来也不打算来的,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我。不可否认,我对这个游戏也是有一定的兴趣。否则也不会跟着磊受这份罪了。
  “就是这里了!”
  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幢非常破旧的别墅,这地方被人们称作是“幽灵别墅”一点也不为过。一看到这破房子,就有一股寒意从我的脚趾一直传达到脑门。
  磊推开了那扇虚掩着的门,因为很久没打开过的缘故,门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声响。好像随时都会朝我们倒下一样。
  磊拍了一下手上的灰尘,“就是这里了,笔记本上说,只要能够找到三具尸体就可以得到无限的财富了!”听磊的口气,这财富好像已经是近在咫尺的东西一样。
  是啊!无限的财富,只要是人,就没有不爱财的!也不知道有多少像我们这样的人来过这里,但他们最后的归宿也许是那无尽的深渊。
  “你还傻站在那里干什么啊?”在我发呆的时候磊和玲已经走到了二楼了。
  楼梯上面覆盖了像积雪一样的灰尘。走在楼梯上,每一步都要十分小心,谁知道这老古董会不会因为用力就被我给踩断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也许是因为光线阴暗的关系,刚才没有好好的打量一楼的格局,现在站在楼上才发现。这别墅好像是按照德国古堡建筑模式来建造的。面对这异国风情的房屋,我的好奇心更重了。
  “我们分开找找吧?”磊对我和玲说,“玲如果害怕的话就和翔一起吧!”
  “谁说我害怕了。我也一个人找。”说完玲一个人下楼去了。
  VOL.4
  我独自走在走廊上,从破窗中,丝丝凉风往我身上吹来。前方,一扇刻有文字的红色木门吸引了我。
  我的脚步似乎不听我的使唤了,竟慢慢的向木门移动过去,越来越近。从里面好像传来了什么声音,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的听。但除了风声,其他什么都听不见。这时,我感到背后凉飕飕的。象是背着冰块一样。而且我还听倒了急促的呼吸声。我开始害怕了。我感觉呼吸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啊~~~~~~~~~~~~~~”
  这时从楼下传来了玲的叫声。难道玲出事了,对玲的担心超出了我对自己的担心,我早把刚才那感觉抛到脑后,这时我心里想的只有玲,希望玲不要出事!
  我飞快的跑下楼,我在一楼过道中看到了玲。她蜷曲在角落里,身体剧烈的颤抖着。我跑过去抱住玲。抚摸她的头安慰到,“别害怕,有我在!”
  “里……里面……有……有!”玲用颤抖的声音说着。
  这时磊也已经赶来了,原来玲看到的是一具骷髅,这对于我们两个男人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一个女孩子看到一具爬满蛆虫的骷髅尖叫应该是正常的表现。从这具骷髅的颜色来看,应该死了快半年了。这具骷髅,右手拿着一把斧头,上面还有一些干了的血迹。墙上也有。这些血也许是他自己的。
  “这就是第一具尸体了。好像很容易嘛?”磊那起来骷髅手上的斧头,“这个也许对我们有用。”
  我把刚才我在二楼遇到的事说了出来。我们三人一致认为应该去探个究竟。
  很快的,我们就来到了木门前,但刚才那种恐惧的心理已经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好奇心。到底木门后面是什么呢?
  也许是因为很久没打开过的缘故。门把手已经锈住了,怎么也打不开。磊示意我们让开,然后举起刚才拿到的斧头,用力的向门把砍下去。
  VOL.5
  这个房间很大,非常大。里面的摆设都是德国贵族才能够使用的。虽然家具上都布满了厚厚的灰尘。但依然可以看出这套家具非常的昂贵。
  玲看到画像墙壁上的女人画像,竟不自觉的走上前去。
  “这副画……我好像在哪见过。”玲习惯性的拢了拢头发,“好像是……”
  “你们快过来看啊!”站在窗台前的磊边象我们招手边喊到,“你们看下面的树木排列的非常奇怪。”
  我拉着玲跑到窗台前,果然有点奇怪,楼下的白桦树很不自然的排列成了一个D的样子。怎么会这样呢?
  一定是以前的主人故意把树木弄成这样的。最后我们三人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已经快6点了。只剩下没多少时间了!现在怎么办?”玲看了看表。
  “到现在只找到一具尸体,还剩下两具,到底会在哪里呢?”磊用手托着下巴自言自语到。
  此时,玲又站到了画像得前方。开始打量这副画像。
  画中得女人非常的年轻漂亮,而且有一种贵族特有的气质。“真象个女伯爵啊!”我看着看着竟然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什么?你刚才说什么?”玲转过头,好奇的问我刚才所说的话。
  “呃。我说她真象个女伯爵。”我用手指了指画像。
  “是啊是啊。你真聪明。我怎么没想到呢!”玲露出了非常兴奋的表情,“这副画中的女人是伊丽莎白•德库拉。我上次在德国画展上见过的。她就是那个有名的‘吸血鬼’德库拉伯爵的妻子。传说伊丽莎白也是一个吸血鬼,后来被人杀死并埋在墙壁里……”
  “墙壁?”磊打断了玲,“我想到了。第二具尸体可能埋在墙壁里。”说完,磊便拿起斧头对着墙壁疯狂的砍着。
  果然,在墙壁里我们找到了第二具尸体。这具尸体的头骨有些碎裂,应该是被硬物击中头部死亡的。
  “只剩下最后一具了!”磊兴奋的说到。“我们还剩多少时间?”
  “现在7点了,必须在12点前找到!”玲皱着眉头,可以看出她非常的担心。
  “首先我们把所有房间都再检查一边,大家分头找,发生什么意外就大声叫。”磊象指挥官一样,用类似命令的口吻说到。
  尽管我很仔细的搜寻着,但依然是一无所获,别说尸体,连骨头都没找到一根。顿时我感到非常沮丧,步子也开始沉重起来,每迈出一步好像就要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样。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磊和玲能够发现,可看到他们两个的表情,我再一次的失望。难道就这样失败了嘛?我们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也许我们会和那两个人一样,死在这座古堡里。
  “第三具尸体到底在哪里!”也许是由于紧张的关系,磊显得有些暴躁。
  “我早说了不要来的!”面对死亡就算是磊这样坚强的人都会感到恐惧,别说一个女孩子了。玲大声的哭泣着……
  “算了,听天由命吧。”我身子靠着墙缓缓的坐下。这时的我显得非常的沮丧。真的非常后悔来到这里。
  “该死的,第三具尸体一定也被埋在墙壁里了。”磊开始有些发狂了,拿着斧头对着墙壁乱砍。
  斧头砍打墙壁的声音似乎是很好的催眠曲,我的眼皮开始觉得很重。虽然我努力的试着把眼睛睁开,因为我知道一闭上就有可能永远睁不开了。但我还是失败了,我睡着了。可睡的很浅,我似乎听到了磊用斧头敲击墙壁的声音,而且越来越大声,然后又是很大的一声敲击声,这不是斧头挥砍墙壁所发出的……
  当我睁开眼,我已经睡在了马路上,玲也躺在我的身边,磊呢?磊去了哪里?我推醒身旁的玲。可玲象是疯了一样,一看到我就开始大声的喊叫,“血,好多血!不要过来!”
  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我的手上沾满了鲜血,手掌中有一道很大的伤口,象是被利刃划伤的。到底怎么了?我敲打着自己地脑门,仔细地回想。但怎么也想不起来。
  到了医院,医生说玲疯了。原因是重度精神分裂。可她昨天还好好地。怎么一个晚上就会这样呢?还有磊呢?
VOL.6
  我躺在床上,整理着紊乱地思绪。磊,你到底去了哪里。
  “咚 咚 咚”我听到了有人敲我家窗户地声音。磊?一定是磊!
  我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出房间,果然在窗户上我看见了磊那张熟悉地脸,只是扎看之下显得有些苍白。
  “磊,你到底去哪里了!”我边说边打开大门,可外面却一个人都没有。“怎么可能?刚才明明……”我小声地嘀咕着,大概是幻觉吧?
  “咚 咚 咚”我才刚关上门,那个敲窗地声音又来了,这次我肯定没有看错,窗户前面地确实是磊,虽然他那张脸非常地苍白,白地有些吓人,但我还是能顾肯定那个肯定是磊。”
  可当我打开门,迎接我地只有 一阵阴冷地风。难道真地见鬼了?我开始感到害怕,赶紧跑到自己房间,把所有的房门都关上。
  “咚 咚 咚 咚 咚 咚”屋外传来了急促的敲窗声,我开始对这声音感到心寒,我用被子盖住头。过了一会儿,那声音停了。
  我壮了壮胆,走出了房间。
  “叮叮叮”电话在最不应该响的时候响了起来。
  “喂。你好,找谁?”我说了这么一句废话,这是我家,当然是找我的。
  “你是翔吧?玲是你女朋友吧?”对方也很直截了当的说。
  “是的,出了什么事嘛?”我开始有些不祥的感觉。
  “是,她刚在医院跳楼自杀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有如被雷劈中一样,差点就晕了过去。
  在玲的葬礼上,我没流眼泪,不知道为什么。为这事,玲的家人开始数落起我的不是。说什么搞外遇把女儿逼死之类不堪入耳的话。
  从那天晚上开始,敲窗声一直没有停过,从窗户外可以看到磊那张苍白阴沉的脸。他面无表情,只是机械性的敲打着窗户。这该死的声音害的我夜不能魅。
  已经连续一个礼拜了,我被这敲窗声搞的有些神经衰弱了。看着磊那苍白的脸,我的脑海里似乎上演了一幕可怕的剧情。
  磊疯狂的砍着墙壁,有一个人慢慢的向磊靠近,慢慢的靠近。他拿起一根木棍用力的往磊头上敲去。
  磊倒在了地上,他那眼神,我想我是一辈子也忘不了了,那眼神中充满了憎恨和不可思议。那个人拿起磊手中的斧头对着磊的胸口就是一下。血飞溅在他的身上。他拉着磊的尸体。把磊放倒墙壁里,然后用砖头砌好墙,他没想到这骇然的一幕被墙角的玲看到了。他转过头露出那张狰狞的面孔。天哪。那个人……那个人竟然是我。是我杀死了磊。不,这不可能是真的,我为什么要杀了他。可能是为了生存。为了生存我的手上沾满磊的鲜血,我杀了我最好的朋友。这时,我想起幽灵别墅所说的“你会永远活在痛苦之中。”这句话在我脑海里回荡着。
  第二天,我去了警察局自首。可最后因为我患有梦游症,而且加上证据不足,判我无罪释放,可必须接受治疗。
  尽管我非常不满意法院的判决,但也没有办法了。我躺在床上,静静的等待着磊的到来。
  “咚 咚 咚”那熟悉的声音又来了。我打开窗户。吸着新鲜的空气,伴随着磊那极副节奏感的敲窗声,我身子往前一倾……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19:00
宿命
  
作者:幻夜媚影
  
  我在半夜里惊醒过来,我不是那种神经脆弱的要惊醒好几次的女孩,而这一次我却惊醒了,一半是因为梦境,一半是因为一种奇怪的声音。我坐起来,眯了一下眼睛,确定了自己所在的位置,惨白的月光从窗外渗进来,刚好照在对面的床上,素文一袭干净的白衣,长长的两条腿挂了下来,敲击着床沿,很有节奏,“素文”我喊出声,而她却没有任何反映,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笑容啊?即使看惯了恐怖片的我也实着吓了一跳!“素文”我听见新也在叫她,而素文好象没有听见一般,只是继续她的敲击。小小的公寓被奇怪氛围环绕着,显出小说里的狰狞。
  没有人再能睡着,一夜的梆梆梆搅得人心里发毛。天快亮的时候,素文终于停止了她的敲击,躺在了床上,连衣服也没有脱。我和新沉默了,终于新说“走吧,上班去吧”工作、工作、除了这个我真的没有别的事可做了。我们没有去叫醒素文。认为她休息好了,自然会醒来。
  中午的时候,我们吃了中饭回公寓,突然不祥的气氛笼罩了我。我的第六干告诉我----素文!!!我一阵颤栗,拉着新的手就跑,到了我们公寓的楼下时,那里异样的围了很多人。“一个女孩刚才从楼上跳下来了”有人说。
  素文在医院里挣扎了一天一夜终于永远的走了。“挣扎”是书上的说法,书上总是一相情愿的认为生命是经过挣扎才会生存的。而我们私下里认为挣扎的是大夫,当然还有素文的父母。我在一夜之间目睹了人衰老的全部过程。素文的父母几乎不能说话 ,葬礼上,新一个劲在后面推我,而我又能说些什么呢?
  “素文说她看见她了”“什么”缺乏睡眠的我大脑一片空白,“就是她常说梦中见到的那个女人”每个人的死亡也许都是有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人们认定了素文的死是因为失恋或许是人际关系,然而说到原因,如果不是素文死在我们的前面,叫我如何能相信?那是好几天前了,我们去书店,在门口看见了一个老太太,她的上牙少了好几颗,以至于笑容很干瘪,现在回想起来,她好象是一个巫婆。当我们都出来时,她迎了上来,问道“那个女孩呢?”她说的是素文,只有素文还在里面付钱,没有出来。没有人说话,谁愿意与这样一个老太太说话?“她平日里做人好不好?”老太太又问到。我们心里不由得一阵发毛,只好勉强说到“很好”“那好。告诉她,她梦里的那个人要出现了,那是她的孽缘。”这时,素文出来了,我们拉了她的手就走,深怕那个老太太再说要消灾来找她之类的话。
  后来素文和我们说,她梦到她把一个女人从高楼上推下来,好象是民国时候的打扮。“不会的”新的声音有些颤抖,“又不是在看卫斯理的小说,素文梦到她的时候也没有认出她呀,何况都过了那么多年…………”新对我说,事实上是和她自己说。可是素文确实是从楼上掉下来死的,在她说梦中的女人出现的第二天。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你要我相信前世今生?
  我和新茫然的在大街上走着,看着新害怕的样子,我的心情沉重起来。可是,如果每个人都注定要在自己的宿命里轮回着前世因后世果的话,那又有什么可逃避?我不能免,新亦不能免。
  忽然,我的心好象被什么牵引住了。是一道追随已久的目光,这种感觉其实很微妙。我不禁回过头去,一个骑单车的男孩从我身边飞驰而过,他回过头,我们的目光在空间中有了一个交点。那是一双熟悉的眼睛,我不认识他,但我熟悉他。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同样的诧异和惊喜。“走吧”新说。“可是我走不了啊”我在心里回了一句。他的车子没有停下,可眼光也没有离开我,一直一直。后来?后来他消失了,消失在众多的人群里。我突然想起,那双眼睛是我一连几天来梦中的眼睛。
  这时,我看见那个老太太向我走来,不用她说,我知道,我的孽缘,来了……………………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20:00
庄秦系列短篇之爱比死更冷
  (01) 小舞
  我慢慢推开了这间平房的墨绿色窗户玻璃,看见了小舞,她正沉静地坐在李子树的树荫中荡着秋千,悠闲地看着一本书。虽然离得远远的,我还是从封面依稀认出,她看的是才出版的一本恐怖小说。现在的女孩怎么都喜欢看恐怖小说呢?我觉得有点纳闷。
  透过树荫的午后阳光斜斜地投射在小舞的身边,在她的身体边缘形成了一层薄薄的光晕,她的长发被染成了淡淡的金黄色,显得那么恬静。她那套淡紫色的碎花长裙拖在了地上,可她却恍然不觉,她一定沉浸在了那本恐怖小说构筑的意境之中,无法自拔。
  关上窗,我打开了CD机,里面悠悠地传出了一首歌。一个剔透的男声无限冷漠地唱着:“我一心接近,来到了水中央,突然没了的脸,呼喊你,你静默渐无力自拔,我这身通通湿透,拼命在颤抖……”
  我的身体渐渐被一丝寒意席卷,心中隐隐有些不安,却不知这感觉由何而来。
  我转过身,满手汗液。推开了窗,小舞已经不见了,树荫下只有一个空着的秋千,悠然地荡着,低垂着掠过草坪,草坪上嫩幼的细草微微摇晃。
  我租住了一对夫妻在城市近郊的一间平房,这里一共有三间房。大的一间是那对夫妻的房,男的叫李诚,女的叫霍瞳。我住了一间小的,另一间小的租给了音乐学院的学生,小舞。
  我与李诚霍瞳夫妻俩是在西双版纳认识的,那个时候我在那里写生,而他们则是在旅游。我和李诚年龄一样,长得差不多高,就连体形也很像,好多人都说我们就像一对兄弟。而事实上,我们也一见如故。当李诚说他在城市郊外有一套院子,院子里还长了两棵很高大的橘树与李树,我就欣然地与他们回了城市后,租住了他的房间。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太阳穴隐隐作痛,一定是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可究竟是哪里不对劲呢?我说不上来。也许,与小舞有关吧。
  或许,小舞正在成为什么人的猎物吧?我暗暗这么对自己说。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2)李诚
  我和李诚常常在我的屋子里一起喝酒。他有时会看着我画画,我最喜欢站在窗台前,画着院子里那两棵茁壮生长着的橘树与李树。当我把墨绿色的颜料涂抹在画布上时,大色块总让我情不自禁地头晕目眩。
  在那个时候,我就会推开同样墨绿色的窗户玻璃,看着窗外的草坪。小舞常常都会坐在草坪中的那副秋千上,一边荡着,一边看书。
  小舞很漂亮,漂亮得让人睁不开眼睛。所以我常常都会避开她的眼神。
  而在那个时候,我也常常会听到李诚不由自主吞咽一口唾沫。唾沫在滑下喉腔的时候,总是会发出浑浊的声响。
  李诚看着小舞离开秋千时,袅袅婷婷的背影,常常都会自言自语地说:“我总有一天,一定要搞定她!”
  他从来没有在我的面前掩饰过他的欲望,或许他真的觉得,我就是他的兄弟吧。我为自己有这样的兄弟感到恶心不已,所以我常常会在喝醉了酒的半夜苏醒后,抚着肮脏的马桶边缘,不停呕吐,直到绿色的苦胆汁从我的喉头喷薄而出,落进旋转的水流中。
  李诚在附近的一家药物研究所工作,据说是负责物料的进出。不过我对这并不关心。我只是一个画画的匠人,每天画些可以卖钱的工艺画临摹品。通常我画的都是山水风景,静物仕女。这样的画不需要太好的技法,只需要看上去漂亮,所以以前若干大师的名作成了我拷贝的样品。
  不过,我并不希望自己做一辈子的匠人,我想画出一幅真正属于自己的画。
  所以,我在偷偷地画着一张油画,是一张永远只属于我的油画。也许,也会属于小舞吧。
  是的,我画的就是小舞。
  自从我在窗边看到了小舞,我就被她吸引住了。虽然我不敢直视她的眼睛,但是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她。
  梦见与她一起在草坪上光着脚丫,荡着秋千;梦见与她一起讨论,她正在看的那本小说,其中的技法与细节;梦见她来作我的模特,露出她曼妙的身材……
  甚至,我梦见了与她交欢,无与伦比,绝对的颠峰。
  可是,我却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会成为现实。
  估计会很难。小舞还是美得那么咄咄逼人,每当与她视线对接的时候,我总是会毫无底气地避开她的眼睛。
  我的心,有些隐隐的疼痛。
  (3)霍瞳
  走出平房,我的眼前顿时一荡。虽然为了满足我作画的环境,李诚在我的房间里装上了日光灯,但是平房里始终有种阴冷潮湿的感觉,让我心中惶惶不安。
  只有走出房间,我才会嗅到一丝清新的味道。
  不过,在这清新的空气中,我却嗅到了一股与之截然相反的,浓郁得如焚琴煮鹤一般的香水味。这是一种叫“毒药”的香水,据说价格不菲,此刻正从李诚的妻子霍瞳身上弥漫了出来。
  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是的,我对香水过敏。小舞从来都没有涂抹过香水,但每次经过她身畔的时候,我却总可以嗅到一丝淡淡的体香。
  这体香,让我迷醉,深陷,不可自拔。
  平心而论,霍瞳长得也不错,身高与小舞差不多,乳房也和小舞一般挺拔在胸前。只是可惜了她那张脸,实在是太难看了。如果那天使来形容一个女人,那么她一定是脸部先着的地。五官没有次序地挤在了一起,鼻子有些歪,嘴巴有点斜,一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线,脸上生出一条条皱纹。
  一看到她,我就皱起了眉头。但霍瞳率先与我打了招呼。
  “画家,又在画了?”
  “没有,没有……”我赶紧回答,“出来透透气,实在是太闷了。”
  “那你出去转转吧,说不定可以找点灵感的。”霍瞳向我友好地笑了笑,向我展示着她的皱纹。“画家,你随便转,我去给后面的果树修修枝条。”她一边说着,一边夸张地扭着屁股向屋后走去。
  看着她的背影,其实还是很不错的,称得上袅袅婷婷。我庆幸自己从后面看不到她的脸。
  我点上了一根烟,狠狠吸了一口,然后会了房间,继续作起了自己的匠人活。
  我在画一幅天使降临图,但我总是不自觉地将天使的脸蛋画成了小舞的模样。是我的潜意识使然吧,我暗自嘲笑着自己。
  (4)李诚
  当听到敲门声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我打开了灯,正准备在画布上模仿一个知名画家的签名。从敲门的节奏,我就知道是李诚,于是我连忙用报纸遮住了画布,我不想让他看到有着小舞脸庞的天使画像。不是我怕他嘲笑,而是他根本就没有资格在我的房间里看到小舞的脸。
  小舞只属于我!
  打开门,李诚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外,赤着一张脸,汗水从他的额角冒了出来。
  “怎么了?天塌下来了?”我因为他的打扰,语气显得有些生硬。
  “出大事了!”李诚前言不搭后语地叫了起来,声嘶力竭,青筋毕露。
  我连忙按住他的肩头,想让他镇定一点,“究竟怎么了?出什么大事了?”
  “小舞……小舞……她……”
  我的心里骤然一紧。小舞?她怎么了?
  “她……死了……”一说完,李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竟号啕大哭了起来。
  我的面前金星乱冒,脑子中如一锅浆糊一般。
  小舞死了?我的天!怎么会这样?
  我一把拎起了李诚,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气力。
  “怎么回事?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竭力大声地向李诚吼道,我想让他镇定,也想让自己镇定。可是我这只是在徒劳。
  “在屋后的果树林里,我看到了小舞的尸体!就趴在那里,全身都是鲜血。”李诚大声地说着。
  “果树林里?”一丝凉意从头上直往脚下灌去,仿佛有一桶冰水浇了下来,令我浑身发颤,毛骨悚然。我想起在屋外碰到霍瞳时,她正是说,她要去为果树修剪枝条。可这又和小舞有什么关系呢?
  我强令自己镇静,然后说:“你是不是搞错了?你看清楚了没有?”
  “不会的,我不会看错。她是我的梦中情人啊!虽然她趴在地上,但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她穿着一袭紫色的碎花长裙,尸体边上还摆着一本书,是一本才出版的恐怖小说,今天下午她还在草坪的秋千上看那本书。”在这个时候,李诚竟然镇定了,一字一句,肯定地回答着我的质问。
  “那你看到了她的脸了吗?你确认就是她?”我继续问道。
  “这个……”他结巴了起来,“这我还真没看到,她是趴在地上的,背朝上。背上插着一把柄很长的藏刀,我只是摸了摸她颈子上的动脉,已经没有了呼吸。”
  “说不定那不是小舞……”我有些犹豫,我期盼死的人不是根本就不是小舞,我期盼这里根本就没有死过人,“说不定是有其他的女人正好穿着紫色的长裙走到了那里,被人杀死了!”我揣测着说。可是,就连我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说法。李诚的院子从来都是大门紧闭,哪里又会有人可以随意进出呢?更何况还是身穿紫色长裙的女人?
  我感到一丝心悸,心脏突突地跳着,眼前的东西缓慢地摇晃了起来。
  (5)小舞
  一走进果树林,我就看到了那具趴在地上的尸体。是的,那是小舞,我的双眼不由得变得模糊迷离。一定就是她!我对她的身材简直是太熟悉了。
  我跌跌撞撞地扑在了她的身边,眼泪禁不住落了下来。
  我挣扎着扳过了她的身体,看到了她的脸,不由得呆了。
  小舞的脸,上面布满了红色的或大或小的水疱,水疱里全是脓水,连接在一起,令她的整张脸变得凹凸不平,坑坑洼洼。她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美丽,甚至一张脸根本不能被我们辨认。如果不是她的那身裙子,我根本不敢相信死的就是她。她的头发散发着酸涩的焦臭味,很浓郁。我已经嗅出来了,这是浓硫酸的味道。
  凶手在杀了她之后,又在她的脸上泼了硫酸。
  这需要多大的仇恨才会让凶手作出如此疯狂的行为啊!
  小舞,一个音乐学校的学生,又会惹了谁?难道是有人觊觎她的美貌,逼奸不成,痛下杀手吗?
  我转过了头,望着李诚,眼中似乎要放出火来。
  李诚不动声色,蹲了下来,撕开了尸体身上的紫色碎花长裙。小舞露出了她洁白的身躯。
  我大怒:“你要干什么?”
  “我只是确定一下,死的究竟是不是小舞。”他冷冷地说。
  “你怎么确定?”
  他什么都没说,狠狠地撕开了裙子,我只听到了“哧哧”的声音,面前就出现了若干飘忽的碎布。
  “是的,这是小舞。”李诚黯然地呆坐在了果树林的地上。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20:00
我朝着小舞的身体望去,在她的腰间,有三个嫩红的疤痕,像是烟头烫过一般。
  “我曾经偷看过她洗澡,所以知道她的腰间有这么三个疤痕。”李诚如梦呓一般,喃喃地说道。
  “你这禽兽!”我一脚踢在了他的身上,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禁不住落了下来。
  李诚没有反映,只是呆呆地坐在地上,一片漠然。
  我掐住了李诚的脖子,大声问道:“是你干的吗?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是我!”李诚用同样大的声音回击我,“我怎么会杀了她?我爱她呀!我甚至对她说,我要带她离开这里,离开霍瞳,去一个没有人找得到的地方。她也答应了,我们正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拿走霍瞳的房产证,卖了这院子。房地产商人看中了这里,要在这修别墅,找了我好多次,可以卖很大一笔钱,足够我和小舞安逸地过了一辈子!可是,谁知道……”
  霍瞳?我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霍瞳的名字。
  “霍瞳!”我与李诚同时喊了出来,我们面面相觑,目瞪口呆。
  霍瞳到哪里去了?
  (6)霍瞳
  “一定是她!一定是霍瞳!”李诚咬牙切齿地叫了起来,“一定是她知道了我要和小舞私奔,她一气之下杀了小舞!这个没人性的女人,我一定要杀了她!”他猛然站了起来,从小舞的背上拔出了那把长柄的藏刀,发了疯似的在院子里狂奔,想要揪出霍瞳来。
  可是霍瞳会留在这里让李诚逮到吗?我不禁冷笑。
  我大声向李诚吼道:“你以为你那老婆这么笨,还等在这里让你抓?她一定已经逃到了外面,说不定她现在正在想办法怎么杀了你。”
  听到我的话,李诚怒吼了一声,走到了大门旁,拉开了门,向外跑去,眨眼就消失了。
  虽然我认为李诚是个卑鄙猥琐的人,但小舞因为同意与他一起私奔,也破坏了我心目中的形象,所以我对他们都不再抱有任何主观的看法。
  说实话,甚至我现在还有点同情李诚。与霍瞳在一起生活,一定是种莫大的痛苦。虽然长得丑并不是她的错,但总是招摇着出来吓人,就一定是她的错。眼看李诚就要寻找到幸福了,虽然这女人也是我梦寐以求的,但可惜就要在接触幸福前的一刹那,灰飞湮灭,鸡飞蛋打。我实在是为了他那永远再也得不到的爱情,感到悲哀与惋惜。
  我垂下头来,看着已经渐渐变得冰凉的,小舞的尸体,心中对她的爱意与恨意竟慢慢消失了。看着她狰狞的脸,我竟然回忆不起她原来究竟有着怎样一张天使般的容颜。
  我的眼睛扫过她赤裸裸的身体,她的身体正缓慢地变成煞白的颜色,煞白中又浮现出暗青色的尸斑。在煞白色中,小舞腰间的那三颗烟头烫出的疤痕显得特别刺眼。
  是什么样的事情,会让她狠下心来在腰间最嫩的地方,烫下这样的痕迹呢?是为了感情,还是为了其他的事?难道她遇人不淑?她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心里藏着不为我们所知的秘密。
  我有些怜惜地垂下手来,轻轻抚着这微微凸出的疤痕。
  我的手接触到这冰冷的身躯,一股彻骨的寒意从指尖灌进了我的身体,令我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
  我的手指从她的疤痕划过,那疤痕嫩嫩的,在我的手指下迸发开来,露出了里面如蔷薇花瓣一般的新肉。
  “不对!一定有哪点不对劲!”我对自己说道。
  我趴在了地上,细细地看着小舞身上的这三个疤痕。果然不对劲!李诚说过,他曾经偷偷看过小舞洗澡,看到了这三个烟头烫出的疤痕。那么说,这疤痕一定已经存在了很久。可现在在这尸体上看到的疤痕,却像是没烫几天的模样。
  这是怎么回事?
  死的不是小舞?
  我大骇。
  这只是一个与小舞身材相近的女人!正好又穿了一件与小舞相同的紫色衣服。
  霍瞳!
  这是霍瞳的尸体!难怪要用硫酸泼她的脸。一定是谁想让所有人都以为死的人是小舞!
  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毛骨悚然。
  是谁要怎么做?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听到了跌跌撞撞的脚步声,抬起了头,看到李诚正双眼发红地走进了院子,向我慢慢踱来。
  (7)李诚
  一定是李诚干的!只有他才有这样的动机。
  他要与小舞私奔,必须要除去最后的障碍。他的障碍就是霍瞳!他有杀死霍瞳的理由,也有这样的机会。
  对,一定是这样的,霍瞳就给我说过,她要去果树林修剪枝条。一定就是在那里,李诚杀死了霍瞳,然后换上了小舞的紫色长裙,还把那本恐怖小说扔在了霍瞳身边。
  而我,就是证明死者是小舞的最好证人。
  我感到全身冰凉。
  下一步,小舞一定会躲起来,李诚则会去找出霍瞳的房产证,卖个好价钱。接着,他们一定约好了地方见面。
  说不定,李诚还会找个替死鬼,他也想办法失踪。
  看着他跌跌撞撞的身影,一丝恐惧袭上了我的心头。
  他寻找的替死鬼会是我吗?
  我和李诚的身高相近,体型也差不多。如果他杀死我,换上他的衣服,再将硫酸泼在我的脸上,别人一定会以为被杀的人是李诚。
  所有的人都会认为,小舞和李诚被杀了,而霍瞳与我则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一定会猜,是我和霍瞳联手杀了小舞与李诚。警察一定会下通缉我们的告示,说不定还会悬红征拿。而我与霍瞳则会躺在停尸间的冰棺里,死不瞑目。
  难怪,在西双版纳的时候,李诚与我一见如故。他竭力邀请我到他这院子里来租房,还说会为我提供最好的作画条件。
  我的心里一阵阵悸动,像有蚂蚁缓缓爬过。
  我不能就这么束手就擒,我晃眼瞟了一下,在我的身边放了一截李树的枝条,够粗。我将身体移了一点,弯腰拾起了这截枝条,藏在了身后,很称手。
  李诚一定还想在我面前装作很无辜的样子吧?我也正希望他这么做。
  他摇晃着身体,全然无神地走到我面前,哭丧着脸说:“霍瞳跑了,她跑了!我找不到她了……”
  我心中在冷笑,但是我伪装得面无表情。
  “一定是霍瞳干的,她杀了小舞……”李诚捂着脸,蹲下身来,号啕大哭。
  这是最好的机会,我绝对不能放过。
  我举起了手中的树枝,狠狠朝他的后脑砸去。
  在我的面前,李诚晕倒了。
  我把他拖到了粗壮的李树旁,找来了绳子,将他死死地捆在了树干上。我捆得很牢固,相信他根本没有办法再逃跑。
  呵呵,我胜利了。在我的脸上,露出了笑意。
  (8)
  在向他脸上泼了一盆冷水后,李诚醒了过来。
  “为什么?”李诚还在我的面前假装无辜。于是,我冷笑。
  “你为什么要这样?”李诚大叫,“我明白了,一定是你杀了小舞!一定是你和霍瞳联手干的好事。”
  “哈哈……”我大笑,“你居然会把我和霍瞳联系到一起,真是看轻了我的品位。”
  “那……那你究竟想干什么?”
  “真不知道你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难道你真的不知道死的人是霍瞳吗?”我冷冷问道。
  “霍瞳?”李诚脸上堆满了疑惑,看上去并不像是假装的。
  “是的,死的是霍瞳。有人给她换上了小舞的衣服,而且在她腰间烫上了三个烟头造成的疤痕。这个人想让所有人都以为死的是小舞。”
  “啊?!为什么会这样。”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得问你个问题,你和小舞真的准备私奔吗?”我又问。
  “是的,每次霍瞳出去买东西,你在屋子里作画,我都会跑到小舞的房间里与她幽会。”
  “幽会?是上床吗?”我对我淫亵的好奇心感到抱歉。
  李诚点了点头。
  我冷若冰霜,扬起了手,手中是刚从李诚身上搜出的那把长柄西藏尖刀。
  刀扎在了他的心脏,血猛然喷薄而出,染红了我胸前的衣服,我放声笑了起来。
  “老公……”小舞从树后袅袅走了出来,从后面搂住了我,在她的手里,提着一瓶浓硫酸。
  我将我身上的衣服换到了李诚身上,然后将硫酸泼在了他的脸上。听着他脸上滋滋作响,我觉得这是全世界最美好的声音。
  “这下好了。”我笑着对小舞说,“现在所有的人都以为死的是你和我,而李诚和霍瞳是凶手。你已经卖掉了这院子,拿到钱了吧?”
  小舞点了点头。
  我继续说:“以后,我就离开这里,走得远远的。警察会愚蠢地寻找李诚与霍瞳,怎么也想不到死的是他们俩。”我的脸上满是笑容,但是瞬间凝固了,我满面冰霜地问小舞,“你是不是和李诚上过床?”
  小舞点头,但是马上抬高了声音:“我那还不是为了你,你要我使用美人计的。”
  “可我也没要你和他上床啊!”
  我的脸色一定很狰狞,小舞的连上充满了恐惧,她颤抖着声音回答:“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啊……我是爱你的……”
  不过她的话并没有说完。因为,那把曾经扎在霍瞳背心的,后来又扎进李诚胸口的西藏尖刀,已经划过了她粉嫩的颈项,割断了她的喉管。
  我默默地对小舞说:“别怪我,我也爱你,所以才不会接受被别人玷污过的身体。你放心,我会把你的身体切成一块块,放进冰箱里。我会天天都看着你,直到天长地久。这样的爱是永恒的,超越了所有生死。我们将一直在一起,永远,永远……”
  我转过身去,心里空空落落。夕阳将我的影子慢慢拉长,很长,很长……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21:00
紫月兰珠·食人鱼

1)有一双嘴唇正在她的脸颊上摩挲,动作轻盈,肌肤迷醉,林月儿忍不住呻吟了一声。她体质敏感,觉轻,总是睡不踏实,稍有一点动静就会被惊醒,但是这唇吻的动作太轻柔了,仿佛带有一种轻微的电流感应,抚慰了她久旷的寂寞,弱化了她的警觉意识,睡眠程度不由得加深了。那双温柔的嘴唇移向了她的耳垂,霎时间全身的酥麻颤抖了她,她的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栗起来,这个人是谁呢?是唐渊仁?还是唐渊义?她无法确定,这兄弟俩人外表同样的斯文,但在性爱的表现动作上却是截然的相反,唐渊仁象一块冰,他那无动于衷的冷漠会让林月儿不由自主的疯狂投入他的怀中,而唐渊义则象一团火,席地卷起能够将她身体每一寸肌肤全部融化。梦境中的那个人形影模糊,无法确认,但是林月儿朦胧中的意识仍然保持着几分清醒,她知道这个人不是唐渊仁,也不是唐渊义,那么他是谁?会不会是昨夜在酒吧里遇到的那个年轻男子?没错,就是他。当时他坐在座位上,文静秀气的脸颊上有着一双迷蒙的眼睛,睫毛长长得就象一个羞涩的女孩子,当他的目光与她相遇的时候,她看到他举手酒杯,向她微笑着示意,他的笑容有着一种无可抵御的力量,霎时间击溃了林月儿的矜持。林月儿已经忘记了自己是怎么走到了他的座位前,只记得自己坐在他的对面,入神的看着这个男人的那张脸,被他优雅的风度所征服,被他阳光一样的笑容所迷醉,他的声音是那样的温和动听,他的目光是那样的火热而充满了激情,林月儿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融化,后来那个男人的手搀起了她,温情男子的目光饮醉了她,她已经是立足不稳。那个男子一直将她送回了家。在梦中,林月儿的眼皮忽然一跳,不对,不对,男子送她回来之后替她倒了杯水,让她喝下去,然后将她抱到床上,盖上绒被就锁上门离开了。他叫庄秦,是一个君子,是一个性情高傲的男人,自行其是,不避嫌疑,但也决不会趁人之危。那么这就是说……这个正在以优雅的动作引发她生命激情的人是谁?他是怎么进来的?林月儿猛然惊醒,就在这刹那间的功夫里,左耳上那温情的摩挲转变为剧烈钻心的痛疼,她不由自主的惨叫一声,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房间里光线昏暗,只有壁灯打开着,通往客厅的房门敞开,柔和的灯光透射出去,映照着客厅里一块水晶一样透明晶体,那是林月儿的紫月兰珠,是她最心爱的物事。她惊魂未定的喘息着,借助反射光线依稀看到门外有一双精致的高跟鞋,她想起来了,这就是那个名叫庄秦的男子送她回来之后替她脱下来的,他没有将这双鞋随手丢在床边,可见他是一个细心的男子。象这样的男子,是人世间的精品,可遇而不可求啊。林月儿心里忍不住有些伤感,象她这样的女人,就象笼子里的金丝雀,就象鱼缸里的美丽金鱼,只能被有财势的男人包养起来,除此之外她别无生存能力,这种境遇决定了她与庄秦只能是有缘相遇却无法相随,生命有着太多的无奈,林月儿早已习惯了这种无奈的现实。昨天夜里太过于耽迷了,林月儿掀开绒被,将一只雪白的脚放在地毯上,庄秦那个男人的优雅让她忘记了一切,竟然没有给紫月兰珠喂食,心里笑着自己的任性,林月儿跳下床,蹦跳了一下,她拥有着美人鱼一样富有弹性的身体,玲珑浮凸,纤细苗条,活力弥漫,清丽如兰,她比任何人都迷恋自己完美的身体……她欣赏的目光落在胸前,却突然之间怔住了。她看到了鲜血!
  血正顺着她的肩膀淌流下来,已经流了好一会儿,只是因为那种温热的舒畅麻痹了她的知觉,竟然没有察觉得到。这时候她才突然想起配来时左耳那钻心的剧痛,她的手颤抖着,试探着摸了一下左耳。那只弧形精美细嫩圆润的耳朵不见了,她只摸到了一片被撕开的皮肉。呆呆的看着自己那只沾满了模糊血肉的手,好长时间过去,林月儿才感觉到创口处那揪心的痛楚,失声的惨叫了起来
  2)“可能是从下水管道里窜进来的,”林月儿的左耳上包扎着绷带,模样说不出来的古怪,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洗浴室的门,向里边看了看,忽然看到浴缸上随随便便的搭着自己的一条短裤,脸色不由得一红,急忙把门带上,信步走到厨房门前:“也可能是从排水管道里跑进来的,那只老鼠,等我醒来的时候,它已经咬掉我的耳朵跑掉了。”
  “不管那只老鼠是从什么地方窜进来的,眼下当务之急的是,快一点把那只咬掉的耳朵找到,要不然就错过了移植手术的时机了。”
  跟在林月儿身后的,是怀抱一只癞皮猫的庄秦。昨天夜里他轮休,就去酒吧里放松一下绷得过紧得神经,无意中邂逅了林月儿,这个美貌女郎的热情与冲动让他很是难堪,但也很感动,只不过他是一个传统的男人,无法说服自己放纵或是做出不负责任的事情来,所以他把林月儿送回家后,就礼貌的离开了。
  不料他回到自己家刚刚洗过澡,正要入睡的时候,电话铃忽然响了起来,是急诊室打来的,护士说医院来了一个怪病号,值班医师一个人处理不了,请庄秦快一点赶回去。等庄秦到了医院,换上白大褂匆忙忙进了处置室之后,惊讶的发现那个患者正是他刚刚送回家的林月儿。
  林月儿的伤势真的很重,整只左耳被什么凶猛的动物咬掉了,连带着还撕落了她脸颊上的一块皮肤。庄秦仔细的检查了一下林月儿的伤口,发现上面布满了细密的齿痕。就伤口上的分布的齿痕而言,林月儿的左耳显然不是被一口咬掉的,而是被那只可恶的动物斯条慢理不疾不徐由外而内逐步蚕食光的。
  也就是说,林月儿的耳朵是被一点一点吃掉的,这个过程应该很漫长,奇怪的是,在这么长时间的蚕食过程中,林月儿怎么竟没有感觉得到?
  林月儿已经被吓破了胆,身体不住的抽搐着,泪水泉涌,捉住庄秦的一只手说什么也不肯松开,庄秦知道她这时候最需要的就是慰籍,也只好硬着头皮在众目睽睽之下让林月儿抓住他的手,心里却在想着不久前在林月儿家里所见到的情景。
  林月儿虽然是一个人住着幢硕大的豪宅,却没有养猫养狗,只是客厅里的鱼缸里养着一只价值昂贵的紫月兰珠,这种观赏鱼在欧洲宠物市场上的售价高达数十万美金。林月儿不过是一个年方二十的女孩子,又没有职业,没有嫁人,怎么能够买得起豪宅、养得起价值如此高昂的观赏鱼?庄秦知道,这幢豪宅,不过是只形态更大的华丽鱼缸,而林月儿就是养在缸里的一条金鱼而已。
  如果这条观赏鱼的美丽遭到了不可修复的损毁的话,她的价值也会大跌。
  但是,无论庄秦是否认同林月儿的生存方式,做为一个医师,他都有责任帮助患者摆脱痛苦,更何况,林月儿把他当成了在这种情况下唯一可以求助的朋友,庄秦同样也不能让朋友失望。
  让林月儿那只纤巧的手掌紧紧握住,庄秦开始冷静的考虑事情的处理办法。
  也许还有一线希望,那只食人生物也许并没有把林月儿的耳朵全部咬碎吞下,也许它只是将这只耳朵咬下来拖进自己的洞穴中贮存了起来,而这只动物……最大的可能就是一只老鼠,说不定还是一只怀了幼鼠的母鼠。于是庄秦连夜向朋友借了一只癞皮猫,送林月儿回来了,顺便想把那只食人鼠捉到。
  捉老鼠,一定要用癞皮猫不可,宠物猫因为太过于可爱,精擅取悦主人欢心的技巧,获得了养尊处优的舒适生活,取而代之的是生存能力彻底退化。庄秦就曾亲眼看到一只咕噜猫被几只老鼠吓得魂飞魄散,蜷缩在墙角里不敢动弹,被凶性大发的老鼠咬得皮毛蓬乱血珠四溅。而癞皮猫因为长相不甚雅观,得不到人类的喜爱,所以被迫自求生存,捕捉老鼠的本能越来越强。
  庄秦借来的这只癞皮猫,模样长得说不尽的丑陋,林月儿一见它那副直眉楞眼的模样就不喜欢,可是为了找到自己失踪的耳朵,也只好允许这只丑陋的笨猫进入自己的家门。可是事情说来奇怪,那只癞皮猫一被放下,就迅速的窜进卧室,跃入最高处的衣柜上面,呜呜呜的叫着,说什么也不下来。
  林月儿想找个东西把癞皮猫打下来,可是庄秦制止了她:“你看,”他说:“你这房间好象有什么东西。”
  林月儿定睛一看,果然不错,那只癞皮猫浑身的毛都立了起来,尾巴直挺挺的跷着,硬的就象是一杆枪。它那双碧色的眼珠直勾勾的盯着客厅里,分明是有什么东西令它感受到了恐惧。
  受这只癞皮猫的模样所感染,庄秦和林月儿也不由得紧张了起来,走到客厅里仔细看看,却不见有什么异常。仔细观察客厅,庄秦不得不承认,林月儿是一个非常具有审美情趣的女孩子。客厅里的布置非常随意,尽显个性,所有的家具采用不对称摆放方式,布艺沙发呈扇形布置,局部墙面摆放着别致的花栽,风格与环境形成强烈冲突,而近门处那几只古典的几案、花架和廿式古典风格的多斗柜,却又巧妙的将整体风格统一了起来。
  客厅虽然华美精致,但除了那只圆形鱼缸中的紫月兰珠之外,却别无生命迹象。而此时那只美丽的紫月兰珠正在鱼缸里缓缓游动着,它的颜色呈现一种紫色与金黄色相间的绚丽,宽大的三尾,在鼻孔褶上长有红色绒球状,是美丽的金鱼中最为美丽的极品。看着这只意态悠然的紫月兰珠,庄秦不由得困惑起来,这里一切正常,是什么东西让癞皮猫如此的紧张呢?
  “可能是环境陌生的缘故吧?”为了安慰吓得脸色惨白的林月儿,庄秦含含糊糊的解释道:“不要理会它,可能过一会儿就好了。
  过了一会儿,癞皮猫钻进了卧床下面,无声无息了,庄秦和林月儿闲聊了一会儿,看着这个女孩子那火热的目光,庄秦心里不由得有些发慌,受了伤的林月儿显得更是楚楚可怜,那种欲望的魅惑令他六神无主,生怕自己把持不住,他有些慌乱的站了起来:“那只老鼠……癞皮猫捉住它需要时间……我们……嗯……是不是先出去吃一点东西?”
  林月儿诱人的樱唇撅起,调皮的把香软的身体向庄秦依偎过去:“不嘛,我有些累。”
  “累也要先吃饭,”庄秦索性闭上眼睛,连拉带拖将林月儿拖出门去,顺手锁上门,那只癞皮猫疾速的从床下窜出,也想跟他们一起出去,但却慢了一步,被庄秦关在了房间里,它发出一阵惊恐交加的叫声,不安的用爪子抓搔着房门。
  庄秦带着林月儿在外边的餐馆里吃过了饭,林月儿感觉乏倦,几次暗示他把她送回去,庄秦心里砰砰狂跳,知道再回去事情就有可能有去控制,可总不能就这么把她扔下,没奈何,几次拖延之后,终于又回到了林月儿的家里。
  打开房门,林月儿吃惊的瞪大了眼睛,因为过于惊恐,那一声惊呼竟尔未能发出。“怎么了?”庄秦急忙护住她,探头向房间里看去,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息扑鼻而来,那惨厉的景象令他不由自主的呻吟了一声。
房间里,墙壁上,地毯上,天花板上,到处都是喷溅的污血,污血中散布着零乱而肮脏的猫的绒毛。那只癞皮猫此时只剩下了一副雪白的骨架,正呈现着一种扭曲挣扎奔逃的姿式,被扔弃在雪白的床铺上。一块块骨骼仍然保持着连接状态,就好象是被凶手精心的设置好的一样。
  庄秦屏住呼吸,缓慢的向房间里迈了一步,无论那只凶残的嗜血者是什么,但它肯定不是老鼠,即使是老鼠,也绝无可能把骨架上的筋肉吞吃得如此干净。
  他失神的目光落在那只圆形鱼缸上,鱼缸里水色澄明,宛如一块色泽醉人的水晶。那尾美丽的紫月兰珠正悠然的在水中游弋着,她那两只凸起的暴睛与庄秦相遇,又飘然移开了,它只不过是一条畸形的鱼,仅此而已。
  庄秦的眼睛却紧紧的盯在这只紫月兰珠身上,显而易见,那只猎杀了癞皮猫的食肉杀手忌水,所以这只美丽的金鱼才会安然无恙,这是对目前血腥事件的解释之一。
  除此之外,再也找不到比这个推断更为合理的解释。
  “马上离开这里,那东西——它就在房间里边!”庄秦转身抱住林月儿,用身体遮住女孩子的视线,不想让过多的血腥刺激与污染她那清澈的双眸。被他有力的臂膀环抱,林月儿惊竦之中发出一声绝望的吁息,失足瘫软在庄秦的怀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21:00
庄秦这时候顾不上理会林月儿的误解,房间里那恐怖的场面在他心里留下了强烈的印痕,面对那来无踪去无影的可怕嗜血者,无论是做为一个医师还是做为一个男人,他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怀中这个花朵般柔嫩的女孩子。他抱着林月儿向前走了几步,站住了。
  一个神色冰冷的男人站在他们面前,拦住了庄秦的去路,望着庄秦和庄秦怀中的林月儿,他鼻子里哼了一声,不动声色的走上前来,向那庄秦伸出一只手:“月儿,不说替我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吗?我应该为他替我照顾你而表示感激和谢意吗?”
  这个男人,就是唐渊仁,林月儿的丈夫。
  唐渊仁身材高大,形态粗鲁,乍一看象个没文化的粗人,实际上他也的确是,他是做油漆匠起家,不择手段的积累财富终于成方一方富豪,富豪都有一个聪明的脑子,唐渊仁很清楚自己的缺陷之所在,对于他来说,林月儿不仅仅是一个美貌的玩物,也是提升他个人品味的一种方式,可眼前这个不自量力的男人竟然把他的手伸进了他的被窝里,这让他倍感羞恼。
  唐渊仁突然出现在这里,令林月儿大吃一惊,她以为他真是象所说的那样去了外地,现在才知道这只不过是一个圈套,目的是想证实她对他是否忠实,家里刚刚发生的恐怖怪事正令她惊悸惶恐,一时之间见到唐渊仁,她还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意义。
  见林月儿目瞪口呆、却想不起来为眼前的尴尬局面做出解释的模样,庄秦只好苦笑一声,把林月儿放下,向前一步自我介绍:“庄秦,林女士的医师。”说这句话的意思是提醒眼前这个粗鲁男人注意林月儿左耳的伤势,可是唐渊仁的眼睛连看也不看林月儿一眼,粗大的手掌立即紧抓住了庄秦那只细长的手,他要给这个年轻人一个教训,让他以后再打女人的主意的时候小心一点,哼,竟敢玩他唐渊仁的女人?开玩笑,他唐渊仁不是任人欺凌的。
  忽觉唐渊仁的手掌用力,庄秦心里一凛,知道这个男人误解了他,但此事无暇解释,这家伙手掌厚得就象一只熊掌,力量奇大,他必须运足力量才能与之抗衡。
  唐渊仁在冷笑,他要用力捏碎这个男人的手骨,让他一辈子记得他,他用力,再用力,却惊讶的发现自己的手里似乎捏着一块坚硬的铁,居然无法达到目的。他不善于掩饰自己的情绪,吃惊的低头看了一下。
  庄秦笑了笑:“我是一个医师,这只手,是用来握手术刀的。”这句话真假参半,他是个医师不假,却不是手术医师,他只是想提醒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提醒他注意到他的做法太过于鲁莽。
  发现自己无法达到目的,唐渊仁悻悻的放开手掌,转向林月儿:“月儿,有件事情我必须提醒你,或许你仍然无法说服你自己爱上我,但我们婚姻是一个事实,更重要的是,在你我双方预约的合同期限内,你有着保持忠贞的理由和义务。”
  林月儿垂下头,苍白的嘴唇颤动了一下,没有作声。唐渊仁冷冷的斜睨着庄秦,继续说道:“做人要有良知,要有感恩之心,两年前如果不是我,不是我唐渊仁为你父亲出了六十万的手术费用的话,你的父亲现在恐怕连灰都剩不下了。而我帮助你的代价,就是我们两人的婚姻,这在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我不希望你因为违约而背负上忘恩负义的罪名。”
  庄秦站在一边,越听越觉离奇,原来林月儿甘心沦为金丝雀,并不是这个女孩子贪慕虚荣,其中竟有这种缘由。他上前一步:“等一等唐先生,我想你可能忽略了一件事,婚姻爱情,并不是一场可以明码标价的交易。”
  唐渊仁的唇角流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年轻人,你懂个屁,等你到了我这个年龄,就什么都知道了。记住一句话,象我们这些有钱的成功人士,是绝不会说什么金钱不能买来一切那种蠢话的。”然后他那霸道的目光转向林月儿:“好了林太太,开心的游戏现在结束了,我们回家。”说完,他粗大的手臂不由分说,揽住林月儿纤细的腰,向房间走回去。
  庄秦在后面追了两步:“唐先生,我发现你并不是不爱你的妻子,只是你的表述方法有问题,为什么你一定要提醒她你曾经帮助过她,从而在心理上压迫她呢?你爱着她,这岂不就是一切?”
  唐渊仁回过头来,向着庄秦笑了笑,他真的想告诉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象他唐渊仁这么优秀的男人,追求美丽女性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最近他刚刚和一个叫漪丽丝的西班牙女孩陷入一场激情之中,正打算和林月儿离婚,而离婚就意味着财产的分割,这是唐渊仁不喜欢的。所幸林月儿把这个庄秦暴露在了自己的眼前,这使得唐渊仁竟对庄秦萌生了一种奇怪的感激之情,所以他只是咧嘴一笑,却不能多做解释。
  眼看唐渊仁和林月儿就要进入房间,庄秦大吃一惊,急步上前,拦在唐渊仁面前:“唐先生,你们不能进去。”
  唐渊仁诧异的看着他,又看看脸色惨白的林月儿,大惑不解的问道:“为什么?这是我的家。”
  “房间里有有知是什么东西,它吃人,它已经咬掉了林女士的一只耳朵,刚刚还吃了一只猫。”
  直到这时候,唐渊仁才注意到林月儿耳朵上的绷带,不由得变了脸色:“是什么东西?这么可怕?”
  庄秦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不过从那只被蚕食得干干净净的癞皮猫推断起来,应该是类似于非洲的食人蚁那种生物。”
  “食人蚁?”唐渊仁怔了一下,扭头看了一眼四下里高耸入云的都市高楼,忍不住放声大笑了起来:“你叫庄秦是不是,哈哈哈,我必须承认,月儿的鉴赏能力在你身上出了问题。请让开。”说完,他用肩膀一撞,将庄秦挤到一边,摸出钥匙打开了门。
  庄秦不能阻止唐渊仁进自己的房间,却仍然不肯罢休的跟在后面:“唐先生,你可以不相信我的话,但是我想请你看一下,看一看这房间里喷溅的血迹,看一看那只被蚕食得只剩只具骨架的可怜的……”他的声音突然停下了,无限惊讶的望着房间里。
  房间里,凌乱一片的扔着东一根西一根的猫的毛,但是,没有血,一滴血渍也没有。庄秦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噤,那究竟是什么可怕的怪物,竟能在这么短短的时间内将所有的血渍舔舐得如此干净?
  对着庄秦那张大惑不解的脸重重关上房门,唐渊仁冷哼一声,走到沙发上坐下,用阴冷的眸子瞄着林月儿:“哼,我懒得管你们到底在搞什么鬼,这些猫毛——还有床上的那具骨架,都给我扔出去,想离开这个家吗?容易,你现在就可以站起来滚蛋,但是有件事你必须清楚,你身上的每一丝每一线,都是我唐渊仁的财产,你无权带走!要走,就给我光着屁股离开!
  说完这句话,唐渊仁哼着歌站了起来,当着林月儿的面脱掉了衣服,走进浴室里洗起澡来。泡在温暖的浴缸里,他微眯着眼睛,想着漪丽丝那激情如火的情感表达与奶油般滑润娇嫩的肌肤,谛听着林月儿在房间里走动的声音,哼,这个女人,当初为了得到她他曾费了多么大的心血,而现在又是说不尽的懊悔,早知道离婚这么麻烦,还不如当初就做财产公证的好。
  想虽然是这么想,但唐渊仁心里非常的清楚,以他的模样和内蕴,如果真要是做财产公证的话,只怕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嫁给他。
  洗过了澡,换上身干净的睡衣,唐渊仁走进卧室,发现林月儿正面色惊恐的把双手抱在胸前,蜷缩在卧室的角落里,一双恐惧的眼睛绝望的看着他。唐渊仁心里冷笑了一声,哼,早知今日,你又何必当初?顺手将床上那具精巧的骨架扔到地上,他四仰八叉的往床上一躺,就要睡觉。
  林月儿却忽然跳了起来:“渊仁,不,你不能睡着,家里真的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你看看我的耳朵,还有那只猫……”
  “去去去!”不等林月儿说完,唐渊仁就不耐烦的将她推到一边,这个女人还不死心,她和那个庄秦编造出这个荒谬故事的目的是什么呢?难道他唐渊仁还是个三岁的孩子,就这么容易被吓唬住吗?
  “渊仁,我说的都是真的,我没有背叛你……”林月儿还在纠缠不休,唐渊仁被惹火了,他跳下床,三拳两脚将林月儿打倒在地,还不解气,又用一条绳索将她捆了起来,这个贱女人,只有这样对待她她才知道什么叫好歹!
  把捆成一团的林月儿扔到阁楼上,以免影响自己的休息,唐渊仁回到床上,一个人悠闲的看了会儿电视,就睡下了。睡梦中,那个激情如火的奶油肤色女郎和他热吻着,她的红唇温暧而又湿润,她的爱抚充满了情欲的力量,令他血脉喷张不由自己,仿佛爆炸般的黑色狂潮席卷了他的身心,蚀骨消魂之际,唐渊仁忍不住快意的呻吟了起来。
  漪丽丝的唇吻越来越狂热,经过他的每一寸肌肤,终于探进了他的身体之内……他的身体之内……吻只是皮肤与皮肤的热恋,怎么会进入身体之内?激烈的刺痛令唐渊仁猛然觉醒,不,这不是漪丽丝,漪丽丝不可能那么快意的吞食他的血肉。
  痛疼如狂猛的风潮淹没了他,那温柔的嘴唇已经噬破了他的皮肤,循着血管进入,大口大口的吞食着他那滚烫的鲜血。唐渊仁绝望之中想呼救,只有林月儿能够听到他的声音,可是她此时正在阁楼上,手脚被反绑,即使是听到他的呼救声也无法赶来。
  腿骨的上的筋血肌肉都已经被蚕食殆尽,那温柔的嘴唇千般怜爱的吻着他的腿骨,骨骼上残余的神经将一种酣畅淋淳的感觉传递到大脑,唐渊仁的身体不由自主的战栗了一下。骨骼被拥吻,这前所未有的感觉令他魂飞天外,他想挣扎,想爬开,但是那嘴唇的热吻具有着一种可怕的魔力,让他骨软筋酥动弹不得。他心里清楚这嘴唇上带有一种毒素,穿透皮肤进入了他的身体,循着脉血管流遍全身,于是他的身体就被这神秘的毒素给麻痹了,如同案板上的一方鲜肉,任那张温柔的嘴唇以最优雅的适意吞食着他的身体,却无力抗拒。
  一滴泪水落了下来,他不愿意这么死去,真的不愿意。他有着豪阔的家产,数不清的金钱,太多的美女愿意为这金钱而投怀送抱,漪丽丝,那肤色奶油一样娇嫩的美丽女郎,还有林月儿,她的曼妙风情宛如一首歌……哦,他怎么可以这么残忍而粗暴的对待她……就让这恐怖的时辰过去吧,这是一个梦,一个恐怖到了极点的梦,没有什么嘴唇正在吞噬着他,没有。
  但是那温柔的嘴唇却仍然存在着,感觉到他的伤感,嘴唇花瓣一样的轻柔,划过他的肌肤,即使是奶油色娇嫩肌肤的漪丽丝在吻着他的身体时也未曾引发如此美妙的震颤。
  嘴唇移到了他的脸上,舔舐着他的泪水,然后吻在了他的眼睛上,吻到了他的眼珠上,眼球爆裂时他仿佛看到了一片震颤的强光在黑暗之中闪过,但是他知道这只是视神经的错觉。
  温柔的嘴唇开始噬咬他的视神经,并循着视神经的分布小心翼翼的吻入了他的大脑,那是一个从未曾被探查得到的神秘世界,滚热的脑浆熔岩一样的沸腾着,他清晰的听到自己的脑髓被吸食时的悦耳吞咽声,还有那脑压减轻之后所引发的头骨酥痒,这不尽快意的感受只有一个缺陷,那就是它存在的时间太短暂了,从这一个特定时刻起,五彩缤纷的世界就与唐渊仁没有任何关系了。
  接到林月儿的电话,庄秦急忙和主任打了个招呼,就急匆匆的离开了医院,一路上不时有漂亮的女护士同他打招呼,他心不在焉的嗯嗯着,快步跳上车,向着林月儿的家中赶去。昨夜他一夜也没有睡好,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林月儿那张凄楚的面孔,因为一个男人的愚蠢,她被迫置身于一个险恶的环境中,可是庄秦却没有任何办法。她是唐渊仁的妻子,这是法律架构下的事实,与丈夫呆在家里是件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他有什么理由让她离开?
  当然,那只猫被吞噬了,可这又能说明什么?房间里甚至连血渍都被舔舐得干干净净,庄秦缺乏那怕是一个牵强的理由说服任何人,就连他自己他都说服不了。
  也正因为如此,林月儿的处境才显得更为可怕。那到底是什么邪恶的怪物,竟然是如此的贪婪?一想到有一双阴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林月儿那纤巧美丽的身体,庄秦的双手就不由自主的颤抖。
  这个电话更让他惊心,林月儿在电话里泣不成声,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是另外一个男人要求他去林月儿的家,这肯定是另外一个男人,不是唐渊仁,这复杂的局面让庄秦有些把握不定。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只要林月儿安然无恙就好。庄秦在心里对自己说,他发现自己真的非常怜爱这个命运悲苦的女孩子。
  车到林月儿的家门前,他飞步下车,快速的走到门前,伸出手刚要按门铃,房门已经开了,一个面目与唐渊仁酷肖的男人站在门前:“是庄先生吗?你好,我是唐渊义,唐渊仁的弟弟。”“哦,你好唐先生。”庄秦与唐渊义握手,隔着这个男人的肩膀他看到了林月儿那张恐怖的俏脸:“庄医生,你终于来了。”
  一声恸哭,林月儿已经扑进了他的怀里,庄秦急忙搂住她,细心的安慰着她:“你不要怕,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会没事的。”他用手掌温柔的摩挲着她那颤抖的后背,忽然之间,他呆了一下,看到唐渊义投向他的无意掩饰的嫉妒目光,他明白了,这个男人爱着他美丽的嫂子,在这种情况下……他讪讪的想把林月儿推开,可是林月儿已经吓破了胆,不敢离开他一步。
  看到两人不舍依依的样子,唐渊义又嫉又恨,忍不住在一旁催促道:“够了吧庄先生,难道你们就这样一直在门口亲热下去吗?”
  林月儿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羞红着脸放开庄秦,进房间里到沙发边坐下,庄秦先问了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吃猫的怪物……它昨夜又出来了吗?”
  “吃猫的怪物?”唐渊义爆发出一阵大笑:“庄先生真是修养过人,连对一只怪物的称呼都是那么的彬彬有礼,难怪月儿也对你痴迷到了如此程度了。”言语之中,流露出强烈的醋味,让庄秦和林月儿好不尴尬。
  一边说着,唐渊义一边走到地毯上用白布覆盖着一件东西前:“庄先生是个医生,见惯了这种东西,喜欢你的女人又是那么多——应该不会害怕吧?”说着,他突然掀起白布,露出下面的一具骨架
  庄秦顾不得理会唐渊义话里的醋味,眼睛直直的盯着那具人骨架。以一个娴熟的解剖专家的眼睛看来,这是一具成年男子的骨架,似乎曾经长时间做过繁重的劳动,后来养尊处优,骨架的那两只手骨节异常粗大,这表示他在生前腕力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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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猛然醒悟过来,转向林月儿:“莫非,这就是他……”^“没错。”唐渊义冷笑道:“这就是我哥哥放在这里的。昨天夜里,他象往常那样再一次的殴打了月儿,哼,他凭什么屡次殴打月儿,象月儿这样美丽的女孩子……然后,他在半夜里弄出许多怪声,就失踪了,却留下这么一具骸骨,想告诉我们说他已经被什么怪物吃掉了,哼,他以为我们是谁?三岁的孩子吗?由着他这样蒙骗?”。
  “可是……”庄秦刚一开口,唐渊义就毫不客气的打断了他:“没有什么可是,别对我说什么吃人的蚂蚁,这是大都市,这里能够吃人的动物只有一种,那就是人!”“可是我们确实看到了那只癞皮猫……”庄秦还想再说。
  “别对我再说什么癞皮猫,我不喜欢癞皮猫,同样也不喜欢癞皮狗,无论是什么动物只要是癞皮我就讨厌!”唐渊义厉声喝斥道:“你们被我哥哥蒙骗,那是因为你们还不了解他,没错,他是一个身家过亿的大富豪,可是你们知道他在外边的债务又有多少吗?哼,说出来吓你们一跳,他目前所欠下的债务已经超过他的财产的十倍,他永远也还不起这笔钱,庄先生,你告诉我,如果你是我哥哥,在背负着如此巨额债务,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又突然听到两个低智商的弱智者对他大讲什么非洲食人蚁在你家里出没,那么你会怎么办?”
  庄秦沉默半晌,见唐渊义这一次没有打断他的意思,才闷声闷气的说了句:“装做被食人蚁吃掉了,然后失踪。”
  唐渊义哈哈大笑起来:“庄先生的脑子并不象你表现的那样白痴吗。”他站起来,居然还为庄秦倒了杯水,然后坐在庄秦的对面,俯身过来,看着庄秦的眼睛,说道:“庄先生,相信你能够看得出来,我是爱着月儿的,你也同样,不同的是你无法为月儿提供她所需要的高质量生活,而我有钱,我希望月儿幸福,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庄秦苦笑了一声:“唐先生,现在谈这个话题,你不觉得气氛上有些不协调吗?”
  唐渊义不屑的挥了挥手,这个动作与他失踪的哥哥唐渊仁一模一样:“我是个商人,只讲求效率,我愿望出资五百万,支付给庄先生为我做两件事,第一件,离开月儿,第二件,把这具骨架拿去检验一下,然后找到我那失踪的哥哥,为我和月儿的婚事扫平障碍。”
  这时候林月儿突然在旁边叫了声:“渊义,你……”
  唐渊义急忙对林月儿说了句:“月儿,不要怪我,你知道我是真心爱着你的,请相信我,让我来处理这件事好了。”然后他的目光又回到庄秦身上:“怎么样庄先生,考虑好了没有?”
  庄秦抬起头,平静的目光看着眼前这个精明的商人:“唐先生,依我行医的经验来判断,这具骨架,正是你哥哥的。”唐渊义笑了:“庄先生的意思是说……你现在就想拿到支票吗?”
  唐渊义笑了:“庄先生的意思是说……你现在就想拿到支票吗?”
  庄秦呆了一呆,失笑了起来:“唐先生真不愧是个精明的商人,不过这一次你错了,我的意思是说,那个怪物……不管它到底是什么……昨夜吞噬了你哥哥的那个东西,他仍然在这里,这个房间对于我们来说充满了恐怖与险恶。”
  唐渊义一声不吭,用眼睛看着庄秦,好长时间才移过目光,看了看在一边颤抖的林月儿:“真是怪事,你们两个人都坚持这种荒谬的说法,但这又怎么可能?”
  “我们只是陈述一个事实而已。”庄秦道。
  唐渊义仍然是摇头不止:“不,不不不,除非我亲眼看到食人蚁——假如你真的坚持有食人蚁的话——在这个房间出现,否则的话——!”
  “否则的话怎么样?”庄秦问道。
  唐渊义冷笑:“否则的话我不得不把这件事情看做是一起精心谋划的谋杀。”
  庄秦勃然大怒,腾的一下子站了起来:“唐先生,你到底什么意思?”
  唐渊义也站起来,毫不示弱的与庄秦对视着:“我的意思很简单,如果庄先生相信你的说法,那么今天晚上我们三个人就留在这个房间里,如果真的有食人蚁出现的话,我自然无话可说,可是如果没有,哼哼,为了我心爱的女人我愿意替你们保守秘密,但前提是,那五百万你也拿不到了。”庄秦怒不可竭,猛一挥手:“去你的五百万吧!”
  夜晚降临了。
  唐渊仁的那幢房子里,灯火通明,唐渊义坐在沙发前,捻着一只晶莹剔透的高脚杯,啜饮着红葡萄酒,看着他对面的庄秦和林月儿忍俊不住。
  庄秦和林月儿如临大敌,他们两人身穿着严密的养蜂服,将脸部手脚全都包裹在厚厚的帆布里边,手上戴着胶质手套,身边分布着几只硕大的老鼠夹子,两个人手里都捏着一筒杀虫剂,庄秦的右手还紧紧的握着一根粗大的棒球棍。
  斜眼瞄着庄秦手里的棒球棍,唐渊义示威一样的,啪的一声把一支七七制式手枪拍在茶几上:“姓庄的,我知道你是怎么想,别想入非非打主意抽冷子给我一棍,告诉你,这种幼稚的想法对我来说没用,一点用也没有。”他把枪拿在手上,得意洋洋的眩耀着:“看到了这支枪没有?我握着这支枪叫做非法持枪者,虽然是非法,却一点也不影响这支枪的威力,你们干掉我哥让我独享家产我表示感谢,但是如果你们以为我也和我哥哥一样的笨,会那么轻易的让你们干掉,那你们就错了。”
  庄秦哼了一声,白了这个自以为聪明得意的家伙一眼,懒得多说,午夜就要来临,他的心里紧张万分,林月儿更是惊恐交加,她把整个身体蜷缩进了他的怀里,连抬一下头也不敢。
  看到林月儿与庄秦如此亲热,唐渊义又气又恨,拍的一声把枪端了起来:“姓庄的,你欺人太甚,竟敢当着我的面抢我的女人,这简直是太……”
  “嘘!”庄秦突然阻止了他:“你听,是什么声音?”
  “什么?”唐渊义茫然四顾,房间里确实有一种声音缓慢响起,这种声音耳朵无法听得到,但是能够感觉到它的存在,音波在空气中振动的幅度与频率不在人的听觉范围之内,却对人的神经造成一种明显的冲击。
  唐渊义站起来,惊讶的转头四望,他的眼睛瞟向那只鱼缸,突然之间,他惊呆了。鱼缸里边,那尾美丽的紫月兰珠正在加快速度游弋,她环游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迅速,很快就化做一道绚丽的彩虹,随着一声轻微的“啵”的声音,紫月兰珠已经在高速旋转中旋出了鱼缸,升到了空中。
  那怪异的超音波就是这尾紫月兰珠所发出的,她在房间里四处游动着,灵敏快捷一如在水中。
  紫月兰珠的腮边不停的鼓着,促动空气震动引发那强烈的超声波,这音波带有一种奇怪的磁力,处于磁场范围之内的三个人只觉得骨软筋麻,想喊,却喊不出声来,想动,却连脚趾上的一根汗毛都动弹不得。
  紫月兰珠绕着三个人不疾不徐的游动着,她那美丽的身体在膨胀,窗外投射进来的迷离光线照在她那线条流畅的脊背上,透露出不尽的妖异,她那两只凸出的爆睛在诡笑,是真的诡笑,一条正在迅速膨胀的妖鱼的阴险诡笑。
  紫月兰珠在空气中飘浮着,庞大的尾翼拍动空气,引发了阵阵腥风。她游到庄秦身边,用她那厚敦敦的嘴吧拱了拱庄秦,庄秦感觉自己就象一具没有生命的衣架,被轻而易举的拱翻在地,然后紫月兰珠的嘴唇吻上了他的脸,他清晰的看到一张巨大的嘴吧张开,露出里边利剑般的排齿,她开始噬咬庄秦脸上的透明沙布,纱布在她的嘴吧里咀嚼着,咽了下去,然后这只怪鱼身体猛的弓了起来,真的象落到岸上的鱼一样,打了个挺。
  紫月兰珠庞大的尾翼抽在唐渊义的头上,那一下力度出奇的重,唐渊义一声未吭,应声倒下,脑浆被抽得绷裂开来。
  怪鱼嗅到了脑浆的气味,顿时亢奋起来,掉头向唐渊义冲了过去,她那腥红的嘴唇在唐渊义的脸上舔舐而过,立即,唐渊义的脸上肌肤荡然无存,只剩下一具雪白的骷髅头,腥红的嘴唇继续吻过他的身体,血涌了出来,渗透进地毯之中,怪鱼不慌不忙的将腥唇贴上唐渊义的血管,咕嘟咕嘟清晰的吞咽声在午夜响起,那声音在空气中的振动令人毛骨悚然。
  吸尽了唐渊义的鲜血,怪鱼悠然的吞食起他的肌肉来,显而易见,对她来说,还是这鲜美的血肉比庄秦脸上的透明纱布更合乎她的胃口。
  怪鱼吞吃得很是精心,先吃光了唐渊义的皮肤、脂肪和肉,然后开始吞吃覆盖他全身的筋络和血管,那些生理组织富有弹性,怪鱼就象一条撕扯着橡皮筋的小狗,用力的往后面揪着,扯得唐渊义的骨架稀哩哗啦乱响。
  怪鱼乐此不倦的玩这个游戏,被她扯动的筋络在反弹回去的时候击在脆生生的白骨上,那声音异常的悦耳。
  “嘣”的一声,有一截韧筋弹了出来,怪鱼凌空来了个漂亮的滚翻,抢在这截青筋落地前用嘴吧接住,嚼也不嚼的就咽了下去。然后,怪鱼又向庄秦游了过来,她一直凑近到庄秦的面前,那双脉脉含情的凸睛仔细的看着庄秦的脸,很明显,她对庄秦的味道有着一种浓厚的兴趣。
  庄秦魂飞魄散,他拼命的想逃开,想抓起杀虫剂喷向怪鱼,想用手中的棒球棍狠狠的打在怪鱼的脑袋上。但这些只是他的希望,他的身体一动也动不得,那奇怪的超声波具有一种可怕的力量,噩梦一样把他魇住了。
怪鱼再一次的凑到了庄秦的面前,撕下了他那养蜂服面罩上的一块纱布,仔细的嚼了嚼,噗的一声吐了出来,还是不合她的口味,她生气了,庞大的尾翼猛的摆动起来,哗啦一声,砸碎了后面那张茶几,连同唐渊义的几根白骨,也被砸得支离破碎。
  然后怪鱼游进了卧室,很快她又漂浮出来,依次在每个房间里寻找了一遍,没有再找到更为合口的食物。
  终于她厌腻了,身体开始缓慢的盘旋,在盘旋的过程速度越来越快,而体型却越来越小,没多久,伴随着那摄人心魄的超音波的消失,怪鱼盘旋进了鱼缸。房间里,恢复了寂静,除了唐渊义变成了一具没有生命的白森森骸骨之外,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随着超声波的消逝,鱼缸里的水纹恢复了平静,紫月兰珠一如往常那样在水中轻然游弋的时候,庄秦猛的打了一个冷战,才从那被麻痹僵硬之中解脱出来。他万难置信的目光转向那只精美的鱼缸,又落在唐渊义的森森白骨之上,昨夜的惊怖仿佛只是刹那之间的事情,可此时窗外已经透出晨曦。
  难道他在昨夜的经历,是真实的吗?
  突然之间,地上的林月儿发出一声恐怖的尖叫,她那颤抖的手指指着鱼缸,过度的惊竦已经超出了她的承受能力,叫出那一声之后,她颓然瘫倒,吓得昏死了过去。
  庄秦猛的跳了起来,手举棒球棍小心翼翼的向着鱼缸逼近过去。紫月兰珠发现了他,也缓缓的摆动美丽的尾翼,掉转身体,爆凸的眼睛直视着他,目光中似乎有一种无形的讥刺,好象是在说:
  “没错,昨夜的事情就是我干的,可是你又有什么办法?你就算是说出来,谁又会相信你呢?”
  庄秦突然一声怪叫,狂跳起来,狠狠的一棍砸下,对准鱼缸中的紫月兰珠砸了过去。
  “哐啷”一声,那具紧实的鱼缸竟然没有被砸破,只是翻倒滚落了下来,鱼缸里的水汩汩流出,连同那尾妖异的怪鱼,也一并淌了出来。
  水一流出来,就迅速的被地毯吸收了,那尾怪鱼暴怒了,在地上弹跃了几下,体型急速开始膨胀,庄秦恶狠狠的咒骂着:“去死吧,你这邪恶的妖物,去死吧,邪恶的妖鱼,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
  他一棍又一棍的打下,每一棍都狠狠的打在怪鱼的身上,怪鱼愤怒的挣扎着,鼓动双腮想吹动空气,发出那种麻痹人的神经系统让人丧失反抗能力的超声波。
  可是庄秦棍落如雨,只几下就将怪鱼那张丑陋的大嘴砸得烂软成泥,怪鱼徒劳的鼓了几下腮,别说什么超声波,就连低音波也没有发出来。
  庄秦已经丧失了理智,继续一棍又一棍的砸下,怪鱼的脑袋被砸烂,暴凸的双目中晶体四射,两颗眼珠也被捣成齑粉,被庄秦用脚使劲的辗踏着。他的棍棒仍然无休无止的砸向怪鱼的脊背,一根鱼骨暴凸出来,断裂时发出了清脆的声音,木棍的打击顺着鱼脊滑下,很快,那漂亮的尾部也被砸得面目全非。眼看着这只可怕的妖物被砸成了一团肉泥,庄秦失神的一跤跌倒,坐在地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忽然他又跳了起来,几步冲进了厨房,迅速的打着了煤气,烧起了一锅开水,他把怪鱼的残骸扔进水里煮得稀烂,仍然放心不下,又用一只平平的煎锅,将怪鱼所有的组织肌理全部煎成了焦炭,再将焦炭辗成粉末,冲进了下水道,这才放下心来,回眼看悠悠醒来的林月儿,急忙将她扶起来:“月儿,没事了,我们已经消灭了那条妖鱼,她再也没有办法害人了。”
  扭过头来,他看到那只翻倒的鱼缸,心里不由得多了几分厌憎。这只鱼缸曾经是那条妖鱼的巢穴,一看到它就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起那条恐怖的妖鱼吞噬唐渊义身体时的惨烈景象。他把那只鱼缸抓起来,走出门扔进了垃圾箱里。
  几个小时之后,庄秦搀扶着神智恢复的林月儿,去医院替她检查身体去了,这个可怜的女孩子身体和精神都曾受到了过度的折磨与刺激,她需要心里治疗才能够恢复常态。对他们来说,这件事情犹如一场噩梦,已经完全过去了。
  庄秦走后没多久,一个城市拾荒者钻进了林月儿家门外的那只垃圾箱,他喜出望外的发现了一只形状精美毫无破损的鱼缸,立即如获至宝的将鱼缸捡了起来。
  两天后,拾荒者将这只鱼缸卖给了一家鱼具店。鱼具店的老板一眼就认出这只鱼缸不是普通的玻璃制成的,而是一种无以名状的晶体。它的价值远在拾荒者的想象之外,于是老板精心的将鱼缸收藏了起来,几个月后,委托一家拍卖公司将这只鱼缸拍卖了。
  买下这只鱼缸的是一个名叫漪丽丝的美丽西班牙姑娘,不知为什么,从第一眼起她就喜欢上了这只鱼缸,以高得惊人的价格买下了它。回到家中之后,漪丽丝没有用这只鱼缸养金鱼,真正具观赏价值的金鱼太昂贵了,她买不起。就把这只漂亮的鱼缸底部铺了一层沙粒,几块鹅卵石,放了一些清水,养了两只绿绒龟。
  绿绒龟白天爬到鹅卵石上,夜间就潜入水中,漪丽丝一拍手,它们就会迟钝的自水中钻出来,露出可爱的壳甲上的绿绒,伸长脖子等着她的喂食。
  她真好喜欢这两只乖巧的小乌龟。一天夜里,漪丽丝在噩梦中突然惊醒,她发现自己手足僵硬而麻痹,一动也动不得,两只丑陋而庞大的绿绒巨龟,正伏在她的身上,碧绿而妖异的眼睛里透射着邪恶的光,一边冷冷的斜睨着她,一边斯条慢理的吞食着她那奶油色的皮肤和鲜嫩而冒着袅袅着热气的肌肉。
  “哦,是那两只龟。那是两只妖异邪恶之龟。”当龟壳与她的骨骼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之声,漪丽丝残存的意识只想到这些。
  她永远也不会想到那只鱼缸,永远也无法想象出一只鱼缸会有什么古怪之处。
  鱼缸静静的搁置在案架上,于平静中享受着它的猎物鲜血的滋润。
  这种温情的享受让鱼缸变得更加美丽起来,会有更多的猎物喜爱上她的,对此,她从来没有怀疑过。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22:00
《风月咒·无齿之徒》
  
  牙齿是人体非常重要的器官,除了咀嚼的基本功能之外,还用于情绪的表达。
  人是社会的动物,一个人能否得到周遭环境的认同,这很重要。有些人天然的带有一种亲和力,他们擅长于用微笑来表达自己的情感,让周围的人们对他放松警觉和戒心,所以他们就很容易获得成功。微笑时动用的脸部肌肉较多,但牙齿也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如果一个人嘴里长着七扭八歪的牙齿,微笑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给人一种阴笑、怪笑、假笑、皮笑肉不笑的感觉。那个姓张的小老板,笑起来就是这个样子的,玲子从内心深处厌恶这种假笑。
  玲子刚刚大学毕业没半年,应聘在一家主营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做职员,而那个皮笑肉不笑的张姓男人,是这家规模不大的小公司的老板。张老板是那种外形非常猥琐的男人,鼠目、猴腮、秃顶、蒜鼻,薄薄的嘴唇总是紧张的抿着,看人的时候两腮不时的蠕动着,象是正在咀嚼着什么东西。他看女人的时候目光就象一条蛇,贪婪而阴冷,毫不掩饰那种急切而龌龊的内在欲念。
  在这样一个人手下做事,玲子心里说不出的懊恼,要不是现在求职非常困难,她肯定不会应允这个职位。
  奇怪的是,这个张老板却有一种非凡的本事,尽管每个客户第一次见到他时都会不悦的皱起眉头,甚至拂袖离去,但最后仍然是莫名其妙的又继续与他合作下去,所以张老板的这家小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日进斗金,生意兴隆。
  玲子来到以后,张老板指定她坐在总经理办公室内的一张桌子前,斜对着张老板,这样,张老板可以一边办公,一边从侧面肆无忌禅的欣赏着她那漂亮的鹅蛋形脸庞和纤巧玲珑的身材。张老板那贪婪而阴险的目光让她心里说不出的发毛,那目光就象一条分泌着毒液的毛毛虫,又象一条阴冷的蛇,在她的身体上蠕动着,顺着衣领袖口爬行进入到她的贴身之处,爬行到她身体最敏感部位,在那里探头探脑的试图向她身体内部钻进去。皮肤表层所感受到的那种真切的蛇虫蠕动之感觉令她毛骨悚然魂飞魄散,有几次甚至起了拨腿从这里逃开的念头。
  公司里还有一个叫李印的家伙,黑乎乎的一张大脸盘上有着一道明显的伤疤,这使他的样子看起来非常凶恶。对于这个男人,玲子只要一听到他那咚咚咚的脚步声就心里怕怕的,看都不敢看他一眼,感觉这个家伙以前说不定是个杀人越货的土匪,不知怎么流窜进这里来了。
  而且玲子听说这家公司曾经有个美貌的女职员莫名其妙的惨死在家中,至今未能破案。她很是疑心这件事情会不会就是李印这个家伙做的。你看看他的模样,他天生就是那种残忍嗜血的凶人!可是这个土匪还最喜欢往玲子身边凑,一见到玲子就象嗅到鲜美的鲜血味道的蚂蝗一样,嘻皮赖脸的凑近过来。
  幸好李印只是个干粗活的搬运工,有时候御货搬运张老板会叫上他,但大多数时候不允许他进写字楼来,这样他纠缠起玲子来也不是那么方便,玲子的心情才稍微安定一些。
  总而言之,这家公司虽小,却处处让玲子不自在。
  有时候,玲子也觉得是自己过于敏感多疑,试探说服自己适应公司的环境。但是,几天之后,那种感觉再次袭来,而且比之于最初的感觉更为强烈了。
那天她正在微机前打一份合同,张老板坐在距他几米之遥的后面,不时的翻阅着一堆客户档案,弄出哗啦哗啦的声音,那声音很是烦人,她就用力的敲击键盘,忽然之间她的脖颈上被什么东西重重的戮了一下,她哎哟一声,低了下头再回头一看,身后什么也没有,张老板正埋头于纸堆里,忙得连向这边看一眼的功夫也没有。
  玲子心里嘀咕了一声,暗笑自己神经过敏,可是当她专心打字的时候,却分明感觉到真的有个什么东西已经钻进了她的衣服里,象是粒豆子,硬硬的,她惊得狂跳起来,拼命的抖动着上身的T恤,感觉那粒有知觉的豆状甲虫掉到了地上,在大理石地板上清脆的弹起,轱辘辘的滚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她惊魂未定的又检查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再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怎么也想不通那只甲虫是怎么飞进来的,心里又愤怒又委屈,有一种想要哭一场的欲望。忽然之间她瞥到张老板那双发红的阴冷眼睛,心里一害怕,又坐下来打字,一边打一边不时的回头看看,生怕有什么东西再飞过来。
  快下班的时候,张老板忽然走了过来,让她下班后不要走,再加两个小时的班处理一些事情。说实话,玲子在这里上班有着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每分每秒都在盼着下班时间的到来,听到了张老板的这个要求她心里有着一种强烈的抵触,但也不敢当面顶撞这个丑老板,只好默不作声的把键盘敲得更重。
  张老板交给她的工作,纯粹是毫无意义的,玲子心里明白,这个家伙只是想留住她,仅此而已。一点也没错,张老板假装忙了一会儿,看看时间差不多,就提出来由他请客,去外边的餐馆吃饭,玲子没有理由不答应,就随他去了餐馆。
  这顿饭吃得很不开心,吃饭的时候张老板点了好多价格昂贵的酒菜,好多的菜玲子都没有听说过,他自己喝了两杯酒,就红着眼睛不停的说起话来,暗示如果玲子愿意跟他好的话,以后这种日子,就是玲子的日常生活方式了。
  不能说张老板的话对玲子一点诱惑也没有,事实上玲子渴望的就是这种高质量的生活。可是有件事,张老板在说话的时候,声音忽高忽低,口气忽重忽轻,嘴吧忽歪忽扭,那副怪怪的模样看得玲子目瞪口呆,和这么一个阴阳怪气的男人拍拖,想一想都让会觉得恐怖!
  玲子假装听不懂张老板的话,吃饱了就要回家,张老板拖拖拉拉不想放开她,玲子却趁张老板稍一楞神的功夫,飞快的跳上一辆公交车,扬尘远去了。看着远去的公交车,张老板脸上现出淫邪的表情,咧开嘴吧笑了起来。
  如果玲子在这里看到张老板的那张嘴吧,一定会骇得昏死过去。
  张老板的嘴吧黑漆漆的,象一个无底的黑洞,口腔里边竟然一颗牙齿都没有,就象是一个老到了八百岁的老人的嘴吧,那种苍老与干瘪,带给人一种恐怖的视觉冲击。
  玲子上了公交车,找了个空座位坐了下来,车启动后,一个气质优雅、衣着得体的漂亮职业女性走了过来,问玲子可不可以坐在她的身边的座位上,玲子感觉这个女人很怪,好多座位空着,偏要往她这边坐,真是莫名其妙。
  那个女人坐下来,满脸笑容的跟玲子聊了几句,忽然说了句:“噢,我到站了,下车。”就匆匆忙忙的下了车走了。玲子快到家的时候,无意的摸了下自己的坤包,惊讶的发现包上面不知什么时候被人用刀片划了道口子,里边的钱包不见了,和钱包同时消失了的,还有她的身份证。这时候她才恍然大悟,那个看似优雅高贵的女人,其实是个小偷
  玲子说不出来的扫兴,悻悻的下了公交车,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后面忽然追上来一辆摩托车,到了她面前停了下来,车手摘下头盔,露出脸上那条狰狞的伤疤,向她打了个招呼:“喂,你好。”
  玲子扭头一看,这人居然是公司的搬运工李印。她对这个人本来没有什么好感,冷淡的打了声招呼,转身要走,李印却在后面叫住了她:“玲子,我知道你心里有些怕我,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今天晚上是来救你的。知不知道,你现在正处于极度危险之中,你的生命受到了严重威胁。”
  玲子吓了一跳:“你想干什么?”
  李印苦笑了一声:“不是我想干什么,而是你应该干什么。你知道吗?在你之前公司里曾经有三个女孩子,都是被张老板请了一顿饭之后,回家的当天晚上就死掉了。”
  玲子更是吃惊:“怎么会这样?你不是骗我吧?”
  “我为什么要骗你?”李印冷笑道:“死掉的那三个女孩子之中,有我的女朋友在内,我脸上的这道疤痕,就是当年为了保护她而留下的,这一次只恨我没能救得了她。但是我发誓,我一定要把凶手捉到为她报仇!”
  “你的女朋友叫什么?”玲子问。
  李印说了个名字。玲子默然了。她曾经在公司的资料中见到过那个女孩子的名字,知道李印没有说谎,那么他说的就有多半可能是真的了。就问李印:“那你来找我做什么?”
  李印回答道:“我来找你,有两个目的,一是救你,二是弄清凶手是什么,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能够抓住凶手。”
  “弄清凶手是什么?”玲子困惑不解:“你到底说些什么啊,能不能说得清楚些?”
  李印脸上现出苦涩的表情,不是他不愿意说清楚,而是他无法把事情说清楚。
  他的女朋友叫小玟,和他是幼年一起长大的玩伴,还在中学的时候,他就经常为了不允许别的同学欺负小玟而和人打架,因而在脸上留下了一道终生无法磨除的伤痕。但是他与小玟姑娘的情感,也通过这种方式巩固下来,后来他们两人一起来到了这座城市,小玟应聘进了张老板的贸易公司做前台,而李印则去了一家工地上做保安,打工的生活迫使两人暂时分了手,李印住进了集体宿舍,而小玟则和另外三个女孩子合租了一套楼房。只有到了休息日的时候,两个人才有短暂的相会。
  小玟曾经几次跟李印提起过,她说张老板这人阴森森的,看她的时候那种目光就象一条毛毛虫,好象钻进了她的衣服里,让她胆战心惊。这种感觉玲子也有,可见这不是她们某个人的错觉。
  但是李印却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因为小玟模样秀美,经常遇到男人的觊觎目光。这种事情经得多了,李印以为不过是那个小老板贪涎小玟的姿色而已,他对张老板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内心里有些许隐忧,担心小玟会抵御不住大城市繁华物质生活的诱惑,背离他远去。但是这种忧虑他无法说出来,还好,小玟依旧的温柔与依恋让他放下心来,两个人都有一种感觉,经过城市优裕物质生活的洗礼,他们之间的情感更显得挚诚。
  但让李印痛澈心肺的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一日两人的分手,竟尔成为永别,小玟水一样的柔情竟沦为红尘一梦。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22:00
那一天晚上轮到李印值勤,他在工地的楼亭里无所事事的坐着,防止有人来偷工地的建筑材料,说不清为什么,那天天刚刚擦黑,他就总是感觉到心惊肉跳六神五主,坐卧不宁心神不安。到了夜晚十点左右,他说什么也坚持不下去了,和同事打了声招呼,拦了辆出租车向小玟住的地方赶去。
  车行半路,他就仿佛听到了小玟的呼救之声,这声音是如此的真切,令他几欲疯狂,车一停下,他就跳下来向着那幢楼飞奔而去,他跑到半路上,就听到高空中哗啦一声,一间房间窗子上的玻璃被打碎,他抬头仔细一看,正是小玟居住的那一间。霎时间他嚎叫一声,顺着楼道疾奔上去。
  冲到楼上,隔着严严实实的防盗门,他就听到了房间里那凄厉的惨叫声。李印急得拼命的摇晃着门,大声的喊叫着小玟的名字,但是没有人给他开门,只有那恐怖的悲嚎声不绝如缕,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
  房间里惨叫和李印的拼命呼喊,终于惊动了同楼的房客,他们神情紧张的打开门问发生了什么事情。李印顾不上多跟他们解释,只求他们帮忙借一套能够撬开钢制防盗门的金属扳手,等了好久才有人找到这么一只扳手出来,他拿起来,拼命的连撬带砸,防盗门的下半扇扭曲了,他就用手扳住使劲的往外掰,坚硬的金属磨破了他手上的皮肤,可是他连痛疼都没有感觉得到。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早一点冲进去,小玟的安全就能够得到保障。
  防盗门终于被撬开了,他再用脚踹烂里边的木门,冲了进去。
  一进门,就见那三个和小玟同住的女孩子身上只穿着内衣,双手抱头蹲在地上,满脸恐惧瞳孔散射,正拼命的尖着嗓子嚎叫,见到李印进来她们也毫无反应,只知道不停的尖嚎,那凄恻的哀嚎声在夜间的天空上回荡着,说不出来的令人心悸胆寒。
  李印顾不上理会她们,急忙向卧室冲去,一进门,他就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卧室里,仰面躺着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鲜血从尸体身上那数不清的伤口汩汩向外流淌着,殷红刺目,猩猩斑斑,李印抽泣了一声,走近前仔细瞧了瞧。尸体那惨烈的景象他永生难忘,在这具尸体上他已经找不到完好的皮肉组织了,所有的器官,都象是被什么动物的牙齿咬烂了,那一道道清晰的牙痕触目惊心。
  最让李印心胆俱裂的是,那牙齿的印痕,分明是人的齿印。
  事后,警方人员调查了张老板的行踪,确证那一夜他的确有不在现场的证据,这件离奇的密室血案就成了一桩悬案。而让李印无法释怀的是,直到小玟惨死之后,他才知道在小玟之前已经有两个女孩子就是这样莫名其妙的死了,死后的尸体惨不忍睹,血肉模糊且上面布满了累累齿痕。
  三个女孩子的惨死,都有目击者在场。然而,这些目击者不知究竟看到了什么,她们除了一味的嚎叫之后,就是尖声的怪笑不止,都已经神经失常了。也就是说,她们看到的事情恐怖程度明显的超出了她们神经的承受能力,被吓疯了。无法再为破案提供一丝一毫的帮助。
  李印说:“到现在为止,我还不知道凶手是谁,他是怎么样进入小玟的房间的?又是怎么样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的,还有,他为什么竟然会是如此的凶残。无论如何,我们遇到的是一个变态的疯狂食人魔,要想捉住他,就必须要有万全的准备。”
  “三个女孩子相继离奇暴死,那个张老板有着无法洗涮的嫌疑!”李印继续说道:“所以我想尽了办法,终于混进了这家公司打工,张老板肯雇我,是因为我要的薪水很低,而干的工作都很繁重,非如此我无法就近监视他。我等了足足两个月,终于等来了你,玲子,你和小玟一样的美丽,也和小玟一样的让张老板对你垂涎三尺。不止一次的我看到他在你身后窥视着你,不停的把手指塞进嘴里做着淫恶的姿式,当他今天晚上以加班的名义强行留下你的时候,我就知道,小玟所遇到的事情很快就会在你身上发生,既然你不肯答应张老板的非份要求,张老板誓必不会放过你的。”
  “那我该怎么办?”玲子吓呆了:“张老板会在晚上来杀我吗?”
  “一定会来的,”李印肯定的道:“他已经忍耐了很久了,早就按捺不住想对你下手,只是因为前面三个女孩子的离奇死因尚未查清,所以他一时不敢轻动,但他的忍耐在今天已经到了尽头,所以我断定,他今天晚上一定会来的。”
  “我……我要报警,我要请求人身保护。”玲子吓得面无人色,慌里慌张的拿出手机。李印却打断她:“你报警?理由是什么?就因为你的老板请你吃了一顿饭?别费心思了,除了我,没有人会相信你的解释。”
  “你听着,”李印最后吩咐道:“今天晚上,你睡下的时候要注意关好门窗,同时把我的手机打开,发现情况不对,就立即拨打我的电话,我就在你的楼下守候着,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那个变态食人魔今天晚上会自投罗网。”
  此时玲子已是六神无主,机械的点了点头,按李印说的去做了。
  这一夜,吓破了胆的玲子根本不敢入睡,稍有点动静就尖叫起来,可是直到天亮,也没见到什么变态食人魔进来,反倒是蹲在外边楼下树墙旁的李印全身衣服都被露水浸透了。
  虚惊一场,李印大惑不解,不明白那个变态食人魔为什么没有来到。玲子却有些悻悻然,仔细推敲,发现李印的话里有许多漏洞,根本无法自圆其说,昨天加班很疲劳,再让他虚张声势的一吓,结果就稀里糊涂的相信了他的胡说八道。现在看起来,公司里确曾有个女孩子离奇暴死是事实,但事情未必象李印说得那么玄,谁知道这个家伙到底是在打她的什么鬼主意?
  感觉自己被戏弄了,玲子很生气,出来后也不理会李印,自顾走到一间早餐铺吃过早餐,就去公司上班去了。
  她到公司的时候,正见张老板一个人脸色阴沉沉的坐在办公室里,突然看到她,张老板那两只眼球一下子凸了出来,满脸惊异错愕的神色,大张着嘴吧看着她,好象看到了什么离奇古怪的事情一样。
  张老板那怪异的神色看得她有些慌乱起来,以为自己身上什么地方不对头,往下抻了抻T恤,她想问一句:“张总,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一抬头,忽见张老板那张大嘴吧,吃惊之下,她也不由自主的发出一声惊呼,急忙后退两步,眼球象张老板一样也凸了出来。一只手指着张老板的嘴巴,却不敢说话。
  张老板猛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猛摆了一下头,闭上了嘴吧,一言不发的飞快冲进了洗手间。
  玲子的目光却仍然直勾勾的追在张老板身后,刚才看到的那张张开的嘴吧让她大为震恐,大脑几乎因此而陷入了无法思考的空白状态。
  让她惊呆了的是张老板嘴里的牙齿,他的牙齿与平常人不一样,不是上下两排排列开来的,而是东一颗西一颗,生长得很是随意,有一颗长在上嘴唇的内口腔,有两颗长在下唇的内口腔,最离谱的还有三颗生长在舌头上。
  天呐!一个舌头上长着牙齿的人!
  玲子困惑的眨眨眼睛,她无法确定刚才自己是不是看花了眼,肯定是这样,但无论如何,张老板的牙齿长得乱七八糟,这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就难怪他在说话的时候,声音忽高忽低,口气忽重忽轻,嘴吧忽歪忽扭,总是一副怪怪的模样了。
  洗手间里哗啦啦一阵水声响之后,张老板又满脸严肃的走了出来,经过玲子的身边时,他抻长脖子,张大嘴吧,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有意将那张大嘴张开,让玲子看个仔细。
  玲子偷眼瞄了瞄,惊讶的发现张老板嘴里的牙齿其实排列的非常有序,上下两排,一个挨一个,牙齿与牙齿之间连道缝隙都没有。看到这张嘴吧,玲子反而更加相信刚才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一切。
  如果张老板嘴里的牙齿没有问题的话,他又何必故意张开大嘴让她瞧个明白呢?
这件事困扰了她几乎一天的功夫,这一天,张老板不时的走到她的桌前,东拉西扯的没话找话,问玲子家住在什么地方,和谁住在一起,是和父母?还是和男友?亦或是只她一个人住?玲子嗯嗯哼哼的应付着,想起李印昨夜说过的话,不由得心里紧张起来。
  莫非,张老板是想弄清楚她的情况好下手不成?
快下班的时候,忽然有两个警察找来了,他们来到公司就询问玲子在不在。玲子心里紧张起来,迎上前去问什么事。
  那两个警察很年轻,他们先是问玲子是不是认识一个叫陈丽的女人,玲子茫然摇头:“不认识,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两个警察交换了一个眼色:“那么,你最近是否遇到了什么事情吗?”玲子刚要摇头,忽然想起了昨天晚上钱包连同身份证被扒手窃走的事情,就说了一遍。警察问了问那个扒她钱包的女人相貌,等她说完之后,就点了点头,拿出了玲子的钱包和身份证:“你昨天晚上被扒走的,是不是这个?”
  玲子大喜过望:“没错,就是这个钱包。”
  警察与她核对过钱包里装的钱的数目之后,把钱包还给她,没说什么就走了,玲子兴高采烈的送两个小警察出门,忽然看到李印满脸冷肃的跑过来,立即沉下脸,转身往办公楼里走。
  李印在她身后追了几步:“玲子,你不要走,我问一问你——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陈丽的女人。”
  “不认识!”玲子冷冰冰的回答之后,突然心里一凛:怎么会这么巧,刚才那两个警察就问她这个问题,现在李印又来问她,莫非这个叫什么陈丽的女人跟她有什么关系吗?一念之下,她急忙转过身来:“你问这个问题干什么?”李印却是满脸的困惑,摇了摇头:“你不认识就算了,这事,真的怪得离了谱。”
  玲子心里奇怪,还想再问个清楚,张老板那边喊她过去,她急忙跑回办公室,老板交给她一份传真件让她传给客户,她闷闷不乐的一边发传真,一边在心里琢磨,这家公司真是怪得不能再怪,老板的舌头上长了牙齿,许多人都跟她谈起一个名叫陈丽的陌生女人,也不知道什么地方出了岔子。
  下了班之后,玲子一个人坐公交车回家,路上,听到身后的两个乘客正在交谈着:“哎呀呀,你不知道现场真是惨啊,满地都是血,人都走不进去房间,那个小偷就死在地上,光着屁股,身上连件衣服都没有,全身的肌肉都被咬得稀烂,连块完整的地方都找不到。鼻子耳朵舌头眼睛,都给咬得成了肉汤,就甭提有多吓人了,连破案的警察看了都挤在门外不停的呕吐,真是恐怖啊。”另一个乘客接道:“活该,谁让她不走正道,专门偷人家的钱包,这就是报应,说不定啊,是那些流氓帮伙们争风吃醋搞出来的。”第一个乘客又道:“没错,我还听人说啊,警察在她的家里发现了上百个钱包,还有好多身份证,大多数钱包里的钱都给她花光了,就剩下的那些钱包也够警察忙活的了,据说今天警察全都出动了,借寻找失主送还钱包的功夫寻找嫌疑犯。”第二个乘客接道:“开什么玩笑啊,嫌疑犯哪有那么好找的?象这种变态的杀手,据说外表都比任何一个正常人还要正常,要不然也不会那么难抓住他了。”
  两个乘客在后面兴高采烈的谈着话,玲子不由自主的竖起耳朵来偷听,越听越觉得心寒,怎么这两个乘客所讲的事情,她听起来那么熟悉?忽然之间又一个乘客加入进来,卖弄着自己灵通的消息说道:“你们说的是今天昨天晚上那桩变态虐杀血案吧?我也听说了,我还听说昨天夜里的被害人叫陈丽,是一个外表非常漂亮的女小偷,而且她已经不是第一个被害者了,在陈丽之前,还有三个女人也是被人用这种方法活活咬死的,我还听说现场还有人看到了凶手,只是看到凶手的人都被吓疯了,所以谁也说不上来凶手的模样长相。”
听到这里,玲子只觉得一股寒气袭来,原来李印所说过的话全都是真的!真的有三个女孩子被人以异常残忍的手法杀害了,死者的尸体上布满人的齿痕!原来昨夜她真的置身于危险之中,如果不是那个女贼陈丽替她死掉了,或许今天她已经成为了一具布满齿痕的尸体了。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23:00
可是,女贼陈丽与她又有什么直接关系呢?她只不过是偷了她的钱包和身份证而已,难道那变态杀手是看身份证杀人的吗?
  这个想法简直太荒谬了,玲子无法接受,她现在非常希望与李印谈一谈,他已经追踪变态杀手有一段时间了,或许他能够给她一个答案。z
  可是李印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玲子联系不上他。几次打他的手机,却都是关机。她只好硬着头皮再坐下来,随着公交车的摇晃,心里想着昨天所发生的事情。昨天她就是在这班公交车上遇到了女贼陈丽,陈丽偷了她的钱包之后就迅速的溜掉了,然后,她回到了家,就在自己的家里遇害了。这就是说……那个变态杀人魔一直在后面跟踪着她!
  杀人魔最初是跟踪玲子的,但当他在车上发现陈丽之后,就改变了主意,开始跟踪陈丽,可是昨天玲子上跳上公交车的时候,身后并没有人跟着她上车,她只是下了车之后遇到了李印…………李印!
  刹那间玲子如梦方醒,没错,就是李印,杀人魔就是这个家伙!
  对于公司里的三个美貌女职员遇害的事情,公司为了防止影响生意和声誉,一向是严禁员工谈起的,所以玲子上班这么久的时间还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原因就在于此。而李印却对这所有的事情了解得清清楚楚,除了他就是变态杀人魔之外,别无其它解释!
  昨天晚上李印一直骑摩托车跟踪着她,所以玲子才无法在公交车上发现跟踪者,因为跟踪者在车外边!
  李印发现了新的猎物陈丽之后,立即骑摩托车悄悄在后面跟踪,弄清楚陈丽的住址,他又骑摩托返回来追上了玲子,他对玲子编了那么一段绯恻缠绵摧人泪下的故事,目的只有一个,他需要一个证人,需要一个证明他不在凶案现场的证人!玲子会认为昨夜他是真的在楼上守候了整整一个晚上,事实上,他在玲子上楼之后就骑上摩托车赶到了陈丽家,凶残的将陈丽虐杀之后,洗干净了他的血手又返回到了玲子家的楼下。为什么玲子看到他时发现他的衣服都是湿的?那是因为他在水里洗净了衣服上沾染的血迹之后,来不及晒干就又穿在了身上。
  想清楚了这一系列事情之后,玲子感觉自己仿佛如梦方醒,。她开始考虑怎么样才能够躲得过李印这个恶魔的追杀,此时他一定正象昨夜那样在为自己安排不在虐杀现场的证人。已经连续杀害了四个女孩子而这个冷血凶手却安然无事,这就证明了他的智商极高,每次都是谋定而后动,让警方无法抓住他的把柄,所以才会长期逍遥法外。因此玲子她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绝不能让这个杀人狂魔再一次的得逞。
  回家的之后,玲子飞快的打开衣柜的门,手忙脚乱的拿出几件换穿的衣物,她要躲到朋友家里几天,让李印那个家伙四处寻找她吧!她心里想着,又拉开一扇立柜的门,然后她呆住了。
  李印正站在衣柜里,脸上挂着凶狠的阴笑,举着一根粗大的铁棍,向着她恶狠狠的打了下来。
  在看到衣柜里藏匿着的李印的刹那,玲子一下子呆住了,她眼睁睁的看着那粗大的铁棍打下来,却不知道躲闪,只听一声清微的脆响:“啪”,铁棍带着凌厉的风声,紧擦着她的耳朵落下,与此同时她听到李印一声疾吼:“快闪开!”身体被猛冲出来的李印重重撞击了一下,她象个布娃娃一样跌飞了出去,摔在了床上。
  李印仍然疯狂的吼叫着,铁棍在空中掠起一阵又一阵的风声,似乎他正在和什么人拼死搏斗一样,可是倒在床上的玲子看得清清楚楚,房间里只有她和李印两个人,这个家伙钻进了她的家,藏进了她的衣柜,现在又和空气搏斗,莫非他真的已经疯了不成?
  李印疯狂的跳跃着,不住口的怒骂着,对着空气拼命的轮着铁棍,那模样象是个十足的疯子。突然之间他一跃上床,拦在了玲子的身前,做出了保护她的姿式,嘴里还不停的叫着:“快走,玲子你快走!由我来对付他们!”
  家里突然冲进来一个手持铁棍的疯子,玲子本已吓得六神无主,忽然见李印把他的后背对着她,这个机会她怎么能够放过?当下她想也顾不上想,双腿一弓,对准这个疯子的后背狠狠的一脚蹬了出去。
  李印猝不及防,惊呼一声,被踹得趴倒在地,然后他发出了一声狼一样的嗥叫,猛的抬起头来,扔了铁棍,一只手拼命的在左肩扒着。
  玲子趁机跳下床,向门外逃去,刚跑出几步,忽听脚下稀哩哗啦一片脆响,那声音就象是蚕豆在锅里跳动,然后她的小腿肚上传来一阵剧痛,疼得她惨叫一声,失足跌倒。
  当她跌倒在地时,才注意到地上有许多白色的东西,正向她的身体上跳动着蹦过来,这是什么东西?
  “当心!”还没等玲子看清楚,李印已经大叫了一声,松开那只捂着肩膀的手,轮起铁棍贴地用力一扫,只听哗啦啦的一片脆响,那些白色的东西被铁棍扫开。直到这时候她才明白这些东西是什么。
  这些在地面上跳动着的,竟然是人的牙齿!
  这些牙齿脱离了人的口腔,却仍然象有生命的邪恶生灵一样,扑向它们的猎物,一只牙齿咬住了李印的肩膀,那是何等诡异的画面,只有一只牙齿,正恶狠的噬咬着,已经撕下了他左肩上的一块肉,另外两只牙齿正跳上来,将它们尖利的一头恶狠狠的嵌入李印的肌肉之中。却见李印圆瞪起两只眼睛,伸手从腰上摸了把尖刀出来,一下子剜掉了被牙齿咬住的那块肉,立即,许多牙齿蜂拥而上,嘁哩咔嚓的分享起那块鲜肉来。鲜红的肌肉眨眼间就被咀嚼成一滩肉糜,猩红的血珠喷了玲子一身。
  还有几枚牙齿正在四处游荡,有一枚咬住了玲子的小腿,立即恶狠狠的噬咬下去,这时候玲子才明白刚才自己腿上剧痛的原因,她吓得呆了,不知所措的一动也不敢动。
  如果眼前是个凶神恶煞般的人,或许玲子还有几分逃跑的勇气,但面对一群蹦来跳去的牙齿,这过于妖异的现实令她的思维陷入了迟滞状态,眼睁睁的看着那枚牙齿狠狠的噬进她雪白的腿部肌肉里,竟然毫无反应。
  突然之间李印伸过来一只手,捉住了玲子的脚,对着她的小腿肚子一刀刺下,玲子惨叫一声,眼看着自己腿上的一块肌肉与自己的身体分离开来,那块肌肉落下,立即被一群牙齿围了起来。
  “走,走,快走!”李印强拖着吓呆了的玲子,把她僵硬的身体向着客厅里拖了几步,后面稀哩哗啦的声音响起,牙齿们追了上来。
  李印顺手操起茶几上的玻璃板,挡在玲子的身前,牙齿们撞击了几下,发现无法愈越,顿时羞恼交加,所有的牙齿集合成一股力量,重重的向前一撞,玻璃板哗啦一声成了碎片,牙齿们再一次的逼近过来。
  李印手中的铁棍就在这时候扫了过去,牙齿们被扫得漫天飞舞,撞击在墙壁上又跌落下来。但是它们很快又从各个方向追了过来,不肯罢休的追逐着它们的鲜美猎物。
  突然之间李印丢下了玲子,逃进了厨房。玲子的心迅速的沉落下去,意想不到的被抛弃令她绝望,她已经没有勇气从这群牙齿的追杀中逃跑,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等待着那尖利的牙齿切入自己青春的肌体的痛楚。
  牙齿在身边哗啦啦的蹦跳着,那凌乱的脆响带有一种令人不可抗拒的魔力,那是一种贪婪的欲望,是一种吞噬一切、侵蚀一切、破坏一切的强烈意愿,是人世间所有邪恶力量的总和,表征着所有的罪恶与不义,具有着强大的攻击性与暴力企图,它彻底消除了玲子反抗的意识,令她于最后的不甘中期待解脱。
  牙齿们的蹦跳之声就象是炒豆,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激烈,玲子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她还年轻,拥有着无限的青春与美丽,她的生命才刚刚开始,她真的不愿意就这样被邪恶的欲望吞噬掉。
  牙齿们持续不停的蹦跳着,蹦跳着,那声音的节奏越来越急促,越来越狂野。玲子终于等得不耐烦了,它们怎么还不吞噬我?睁开眼睛一看,就见刚才弃她而逃的李印正蹲在身边,正在咬紧牙关用力将一只高压锅的锅盖拧上。看到玲子呆呆的看着他的眼睛,他踢了她一下:“快来帮帮我,这些邪恶的家伙说不定会穿透金属冲出来。”
  玲子大吃一惊:“你……你是怎么把它们装进锅里的?”
  李印没说话,只是抬起一条大腿让她看了一眼,那条大腿上,血淋淋的被剜了两个洞。除了热血浸润之下的鲜美肌肉,还能有什么东西能够吸引这些贪婪的牙齿自投罗网?
  玲子忍着腿上的伤痛站起来,搀着李印进了厨房,将高压锅架在火上炙烤着,然后拿出一件白衣服剪开,充当绷带替这个男人裹伤。
  这个男人不太讲卫生,身上的气味很是难闻,不过,如果让玲子选择的话,她宁愿选择这种难闻的气味,至少这种味道能够保护她的安全。
  煤气灶上的高压锅发出了激烈的爆裂声,声音在震耳欲聋之后渐渐沉寂下来,李印咧嘴一笑:“猜一猜,咱们的张老板现在怎么样了?”
  玲子失笑起来:“他呀,现在一定是满口喷血,嘴吧被灼烧得焦烂。”听了她的话,李印哈哈大笑起来。
  第二天,玲子不顾腿上的伤势还未痊愈,来到公司想看看张老板是不是如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已经被烧得皮焦肉烂了。她走进办公室,却发现一个面色冷竣的中年人坐在张老板经常坐的那张老板台上:
  “我已经买下了这家公司。”中年男人的眼睛看着玲子,那凌厉的目光中带有一种强烈的穿透力,似乎剥除了她的衣服,让她赤裸裸的暴露在这双贪婪的眼睛之下。就用这双丝毫无意掩饰他的欲望的目光盯着玲子,他宣布道:“我姓王,以后你叫我王总就可以了。”
  玲子茫然的看了看王老板的嘴吧,王老板冷笑着,面对着她张开嘴,有意识的让她看清楚他那一口漂亮的牙齿。
  玲子放心了,她坐了下来,开始办公。因为新老板上任,有太多的业务需要交接,而坐在身后的王老板的目光又带给她一种沉重的压力,这种目光与张老板几乎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一样的贪婪,一样的急切,一样的肆无忌禅,一样的绕过她的衣服钻入她的体内,在她的身体上急切的棱巡着、舔舐着。
  她一直忙到下班,才逃离这邪恶目光的舔舐,筋疲力尽的回到家。
李印正躺在床上,他腿上挖掉了两块肉,至少半个月内无法下地行走,不过他是个男人,并不为自己担心。他担心的只是玲子,经过这一场险恶的争斗,他已经在心里喜欢上了这个孤独的女孩子,他不希望她在这个欲望边缘地带生存的女孩子遭遇到什么可怕的不幸。
  玲子细心的安慰着他,让他放下心来,王老板与张老板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难道他们还信不过自己的老板吗?在她的安慰下,李印终于进入了沉沉的梦乡。玲子也把头偎在他的怀里,如果说这个世界还能有什么东西为这个女孩子遮风避雨的话,毫无疑问,那就是象李印这样的男子汉的怀抱了。
  静谧的时份,温情在他们的蜗居里悄然流淌,欲望的海潮无法侵入他们的世界。安祥的睡梦中,他们谁也没有听到门外的轻微噼啪声。
  一具带着粉红色牙床的假牙,从黑暗中跳跃出来,如果玲子看到它,就会马上认出它就是王老板嘴里那一排漂亮的牙齿。假牙漫不经心的蹦跳到门前,开始用那尖利的牙齿噬咬起门板来,很快,门板被咬出了一个洞,假牙噼啪噼啪的弹跳着,就象一只青蛙一样,跳跃进了房间。
  欲望的海潮簇拥下的大都会就象是一座孤岛,数不清的贪婪牙齿在暧昧的夜幕中掠向他们的猎物,咀嚼之声充斥天地。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23:00
月光下的足音
  
外边那轻微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程安脸色有些发白,神情不安的从床上坐起来,看了看宋歌。宋歌始终坐在监视器前,看着门外的动静,他的脸色比程安还要惨白,连身体都在微微颤抖着。
  此时夜半,晦涩的月亮悬挂在空中,透露着一种惶然诡异的景色,外边的长街上车流不断,商场里边也一样的是灯火明亮,货架上的所有商品静静的摆放着,等待着明天一早开门后任顾客挑选。诺大的一座连锁超市一个人也没有,除了程安和宋歌这两个年轻的保安之外,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但是那足音仍然在响着,就象一个背负着沉重行囊的旅人,每迈出一步,都是那么的吃力,啪唧,啪唧,啪唧唧,脚掌拍击着平滑的大理石地面,沉重的身体压迫着地表发出的声音在午夜的静寂中是如此的清晰,听得人惊心不定。
  看不到人,只能听到清晰的足音却看不到人。为心里的恐惧所逼迫,程安突然嚎叫了一声:“是谁,快出来!再不出来我就开枪了!”
  宋歌颤抖着走到程安身边,他手中拎着一枝电警棍,也喊了一声:“出来吧,我看到你了,别躲了!”
  脚步声停了下来,如同一只垂死的鸟,从高空跌落,引发了空气中一连串的余响。然后,就在这令人窒息的寂静中,那清晰的足音再次响起,穿透自然界层层屏障,势无可挡的渗透进来,冲击着程安和宋歌的耳膜。
  恐怖的气氛过于强烈,宋歌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呻吟,突然程安用肩膀撞了他一下:“快看。”
  顺着程安的手指方向,宋歌低头一看,不由得魂飞魄散。
  地面上,清晰的印着一只足印。
  那是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这是一个女人的脚印!这是一个印在大理石地面的女人脚印!!!
马哲心满意足的啪嗒着泛着乌黑的嘴唇,两只粗大的手掌象是在面盆里和面一样,正在揉搓着身下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半眯着眼睛,近乎绝望的呻吟着。她有一张知性女人的脸,额头极宽,容貌非常有特点,但是不够十足的女人味。马哲不喜欢这种相貌的女人。他觉得女人长得漂亮才是一切,至于头脑智慧吗,那玩艺最好不要有的好。
  不过女人的智慧终究有限,就拿马哲身体下的这个女人来说,虽然她是商界赫赫有名的女强人,以其头脑过人精明绝顶而著称,还不是一样让他马哲压在了身体的下面?如果她不是二十四家连锁超市的董事长的的话,马哲连看她一眼都懒得看,惶论娶她做老婆和她上床了!
  马哲今年三十岁出头,满脸的络腮胡子,胸毛黑厚,雄性特征极为明显。他在一家名为蓝月光的超市做保安主任。这家超市是集团公司旗下的二十四家连锁超市中的一家,有一天邱董事长来超市视察,马哲意外的发现这个年轻的女人脸色透着明显的苍白疲乏,分明是缺少情爱的滋润。想不到这个鼎鼎大名的女富婆在情感上竟然是一片沙漠,马哲立即打起了主意。
  年轻的女董事长叫邱莼,在商界拼杀得久了早已乏倦不堪,只是因为她和身价过高,等闲男人不敢上前,所以才会单身打拼。马哲却全然不理那套,对她一番死缠烂打,而邱莼帮本对这个身材高大的保安主任也有几分好感,不知不觉的就相信了他的甜言蜜语,嫁给了他。
  婚后,马哲几次暗示老婆激流勇退,回家做全职太太,把财产交给他打理。但是邱莼却发现他的能力很是一般,如果真的把家产移交给他的话,只怕过不了多久两人就会沦落到喝西北风的地步,所以拖延着没有答应。
  对于邱莼的拖延,马哲心里说不出来的恼火,可是时机不到,他也不敢发作,只是耐心的寻找着机会,但是,这种机会会有吗?
  马哲正在胡思乱想,放在桌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窥视了一下邱莼的脸,见她没有什么反对的表示,就拿起了手机:“喂……嗯,”他的脸色变得奇怪起来:“什么?是一个女人光脚走路的脚印?我说你们**的喝多了吧……那可是大理石铺的地面啊……”他把手机放下,对邱莼说了句:“老婆,东门外的那家分店有了点事情,我得过去处理一下。”
  “我和你一起去。”邱莼一听超市里有事,担心马哲去了胡来,就坐了起来。
  马哲怔了一下:“老婆,这么小的一件事……”
  “不行,你处理事情考虑得太少,我一定要亲自过去。”邱莼说着,穿好衣服下了地,和马哲开车到了那家超市,程安和宋歌正面带惊恐的等候在门外,见到两人急忙迎了上来:“邱董事长也来了。”邱莼嗯了一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事情的经过……我们也说不清,还是请邱董和马主任你们亲自看一看吧。”程安和宋歌将马哲和邱董带到了超市里边,指着地下的那个脚印让他们自己看。
  地面上的那个脚印还在,而且也许永远也消除不了。
  那是深深的陷在大理石石质里边的印痕,给人的感觉就好象是这块大理石还是一块粘土的时候,那只脚就踏了上去,留下了这么一个足印。然后,经过亿万个岁月的沉积,烈火与冰霜的洗礼,终于经凝结为坚硬的石块。当它做为板材被剖开,打磨之后,就将这只足印呈献给了世人。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变得简单起来了。让人疑惑的是,事情远没有这么复杂,没有这么漫长,这个美丽的足印,早在白天的时候还没有出现,地面的大理石全部是光滑的平面,只是到了晚上,超市关门之后,那神秘的足音响起,大理石地面上就被踩出了这只脚印。
  这是人为造成的!
  马哲蹲下身,仔细的看了看那只脚印,就立即做出了这个判断。
  在大理石地面上留下印痕,好象很难,其实非常简单,只要有一种发射出高温弧光的电喷仪,对准大理石表面慢慢喷射热焰,不一会儿的功夫大理石表层就会熔化,喷出一个脚印痕迹之后,再将周边炙烤的部分打磨掉,就可以象现在这个样子吓唬人了。
  马哲从不相信任何超出于他的理解之外的东西,一看到这奇异的现象他就知道有人在搞鬼,是这个长得猴一样的程安?还是那个比猴更象猴的宋歌?很明显的是,肯定是这两个家伙合起伙来干的,但是为什么呢?马哲蹲在地上,心里思衬着,男人所思所想,无非不过是钱和女人,这个程安和宋歌穷极无聊的在大理石上烧出这么一只脚印,究竟目的何在呢?
  钱……女人……!一想到女人,马哲的脸色立即变了,他迅速的瞟了程安和宋歌一眼,站了起来,对邱莼说道:“你先到里边坐一下,这点小事,就由我来处理吧。”邱莼见事情不象自己所想象的那样,点了点头,就进保安室去了。
  看着邱莼进了保安室,马哲阴沉着一张脸,伸手招了招宋歌:“你,跟我过来检查一下超市里边的情况,说不定真的有人躲在里边。”又用手一指程安:“你,往那边去看看,步话机不要带,放在在儿给董事长壮壮胆儿,有什么事你直接用手机向我报告。”程安狐疑的答应了一声,和马哲宋歌分开,去巡示货架去了。
  马哲带着宋歌走进远远的一个角落里,突然转身,猛一提膝,撞在宋歌的下阴上,宋歌猝不及防,痛得倒吸了一口气,刚要呼喊出声,早已被马哲伸出一只手,扼住了他的脖子:“说,是谁的主意?”
  宋歌痛苦的翻着白眼,马哲扼人喉咙的技术非常高超,能够透过一丝气不至于憋死,却喊不出声,只能断断续续的一个字一个字往外挤:“不……不……不是我……马……主任……你误会了……呃!”
  “误会?”马哲鼻子里哼了一声,用力一推,宋歌被推倒在地:“哼,就凭你们两个,想跟我耍这种小心眼,真**的活腻了,说,是不是程安的主意?他是不是想用这个来吓唬我?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了?”
  宋歌被马哲那副凶恶的表情吓呆了:“他……他什么也没跟我说过,什么也没说过。”
  “你一张嘴,我就知道你在撒谎!”抓住宋歌的衣领,马哲将他提起来,逼视着对方的眼睛,满脸煞气的说了一句:“你要是今天不跟我说实话,我就打断你的脊椎骨,让你一辈子爬不起来!”
  宋歌恐惧的眨着眼睛:“程安他……他也没说什么……他就是说……说马主任以前在这里玩过的一个女人……还说……如果他要把这事说出去的话……你……你不光做不成董事长老公了……恐怕就会立即蹲……蹲监狱……就说过一次。”
  马哲哼了一声,将宋歌扔在地上,追问道:“然后你们就设下这个圈套,是不是?想讹诈我吗?哼,没那么容易,哼,你去把程安给我叫过来,今天晚上我就掰开来跟你们好好谈谈。”
  宋歌如逢大赦,爬起来向着外边飞跑,跑着跑着,突然站住了,在他的面前,那方平滑的大理石地面上,赫赫然有一个脚印。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宋歌狐疑的站住,看看前边又看看后面,心想这事真是怪透了,这里居然还有一只脚印,和保安室门口的那一只一模一样,但为什么只有一只?难道超市里边有个一条腿的女鬼?
  他心脏砰砰的跳着,左顾右盼了好一会,见没有什么异常的动静,这才安下心来,绕着脚印走过去,拨腿向保安室飞奔,远远的就看到程安正站在保安室门前,那张脸呆若木鸡,满头是汗。
  宋歌一直跑过去:“小程,马主任让你过去一趟,找你有事。”
  程安一动不动,宋歌又说了一遍,程安还是没有反应。宋歌觉得不动劲,使劲推了他一下,程安这才如梦方醒,转过脸看了一眼宋歌,那张脸上充满了惊怖之色:“宋歌,你看,你看。”
  宋歌低头看了看,地面平整光滑,映衬着天花板的灯光。他纳闷的摇了摇头:“一切都很正常啊,没什么不对劲的,你怎么成了这么副模样?”
  程安呆呆的望着他:“正因为一切都很正常,所以事情才非常不对劲。”
  宋歌皱了皱眉头,刚要说话,忽然跳了起来,他这才注意到,他们站的位置,正是那只神秘的脚印所在的位置。可是,此时那块大理石平滑齐整,那神秘出现的女人足印,又神秘的消失了。
  大理石的地面上突然出现一只脚印,又突然消失,这种事……程安和宋歌两人面面相觑,只觉得什么地方一股阴寒气息逼来,冷嗖嗖的直刺入心中,不由得激泠泠的打了个寒噤,两个人互相看着对方,还是程安先说了句:“邱董事长和马主任都在呢。”
  听程安这么一说,宋歌顿时放下心来,邱董事长和马主任可是有钱人,身家豪富,他们都不害怕,而他和程安不过是两个穷保安,随时都会被人家踢出商场,两个人的命抵不上董事长家里的养的那条狗值钱,那么他们还有什么可怕的?这么一想,两个人的胆气顿时壮了起来,再不理会门前那离奇出现又神秘消失的女人足印,大摇大摆的向前走去。
  走了几步,程安突然站住,将宋歌拉到一边:“喂,我跟你说起的那件事,你没告诉马主任吧?”
  宋歌眼睛眨了眨,不敢说实话,就回答道:“那怎么可能,咱们兄弟自己说的话,怎么可能告诉别人。”
  “哼,其实你真的应该告诉他的。”程安冷笑了一声:“那件事,知道的只有他和我两个人,当时你不知道那个女人哭得有多惨,身上的皮都被老马给剥下来了,也不知道老马的邪性劲怎么那么大。其实那个女的不过是在超市门下躲一会雨,却被老马非说人家是小偷给弄进来了,我还以为老马只是玩玩她就完了,谁知道玩完之事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老马怕她出去报案,索性就干脆把那个女的给灭了。我当时在一边看着吓得裤子都给尿湿了……跟你说了这么多,你不会会报案吧?”
  “我?”宋歌打了一个冷战:“咱们是哥们儿,你相信我才告诉我这些,我怎么会出卖你呢。”
  “你就是真的出卖了我我也不怕。”程安冷笑道:“你在女厕所里边偷安窥视装置的事情,我这里都有录相,只要把那些录相拿出来放一下,超市里的女服务员们和女顾客就会把你撕成碎片,你信不信?”
  宋歌呆若木鸡,好长时间才醒悟过来:“什么……你……你原来都知道?”
  “我和你一起负责商场的监视系统,能不知道你都偷偷干些什么吗?”程安用阴森森的语气说道:“大家都是男人,脑子里的东西除了钱和女人之外,还能有什么玩艺?我早就知道不说出来,就是为了防止你哪一天想在后面卖了我,哼哼,哥们儿,醒醒吧,以后你乖乖的跟着我,听我的话,少不了你的好处,否则,哼哼!”他一拳打碎身边柜台上的玻璃板,看了看淌血的手,扬长而去。
  宋歌面如死灰,一动不动的立在那里,身体的反应机能彻底失去。突然之间他的身体就象是被一根弹簧疾速弹起,一下子跳到半空,闪在一边,然后回过头来,他那双惊诧到了极点的眼睛,呆呆的注视着地面上刚刚出现的一只女人足印。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23:00
刚才他和程安谈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地上,地面根本就没有这个足印,那么这个足印是怎么出现的?而且,它居然跟保安室门前消失的那只足印一模一样?
  突然之间他发疯的狂奔起来,一直冲到他回来的路上曾经遇到脚印的地方,果然,那只曾经让他惊心不定的脚印,此时已经消失了。
  宋歌终于明白了,那只脚印,那神秘的脚印,它自己会走动!
  程安大摇大摆的往前走,拐过一个高高的货架,看到马哲正满脸阴郁的站在那里抽烟,他站住了,用狡滑的目光瞅着马哲:“老马,你找我有事?”
  “废话,没事我叫你来干什么?”马哲冷哼了一声,他的目光阴冷,在程安的脸上移动着:“咱们俩那天晚上干的事,你怎么跟宋歌说了?你知道不知道,这是什么性质的事情?让人知道了咱们俩都会被杀头的。”
  “杀头的是你,我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从犯。”程安笑嘻嘻的说道:“那天晚上就咱们两个轮班的时候,是你硬说在门外避雨的那个女孩子是小偷,把她逮进来的,也是你假装搜赃物,把她身上的衣服扒光的,第一个强暴了她的是你,说不能放了她的也是你,后来剥了她的皮,往她身体上撒盐末和胡椒粉,折磨了她整整一夜才死去的人,还是你,我就是在一边看着,所以要是被人逮住的话,杀也只是杀你的头,我怕什么?”
  马哲的脸上浮现出一层隐隐的青气:“姓程的,操*你*妈你这么大声干什么?不想活了?”
  “我怎么就不想活了?我太想活下去了。”程安愤怒的驳诘道:“可我**的活个什么劲?要钱没钱,要女人没女人,眼睁睁的看着你搂着董事长上床,用她的钱偷偷的在外边玩女人,而我却花不到一分,你说我还活个什么劲?”
  马哲恼怒的看着他:“你**的到底是什么意思,说!”
  “什么意思?”程安愤怒了,冲着马哲叫嚷起来:“我是什么意思这还用问吗?钱,老马兄弟,自从金钱被发明以来,你的问题只有这一个答案!”
  马哲急促的喘息着,好长时间过去,他才稳定住自己的情绪,现在还不能动手,这个家伙是有备而来的,搞不好反倒会被他占了主动,那事情可就麻烦了。想到这里,他后退一步,可怜兮兮的叹了口气:“哥们儿,不是兄弟我不照顾你,都**的怪邱莼那个贱女人把钱把得太紧,你不知道啊兄弟,我虽然是她名义上的丈夫,可实际上跟她家里养的猫狗差不了多少,想从她手里抠出点钱来,你不知道有多难啊,兄弟,不然的话我能不照顾你吗?咱们可是兄弟啊。”
  “你这套我都听腻了,”程安不耐烦的说道:“少废话,咱们说点正格的,你打算用多少钱摆平这件事吧,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马哲被逼无奈,牙痛似的吸了一口冷气:“兄弟,先说说你要多少吧。”
  程安用手指在空中划了个半圆:“一半财产。”
  马哲失笑了起来,为了强化他失笑的效果,他蹲坐下来:“兄弟,你真会开玩笑,一半财产?那好,每个月把我的薪水分给你一半,这你总该满意了吧?”
  程安的脸色变得铁青:“姓马的,你明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马哲认真的问道。
  “我是指集团公司的所有资产的一半!”程安冷森森的说道:“少一个崩子,我也不干。”
  “可这钱不是我的,是邱莼的。”马哲冷静的告诉程安。
  程安冷笑:“是你的,迟早会是你的,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
  慢慢的把手中的烟蒂扔下,用脚研灭,马哲若有所思的说了一句:“既然咱们把话都说开了,事情就好办了,这样吧,趁今天晚上这个机会,你帮着我把邱莼干掉,那我就把所有的财产分给你一半,咱们哥俩一起发财。”
  “一言为定。”程安的眉宇间透出一道凶恶的杀气,伸出一只手和马哲相握,就在这个时候,超市里边什么地方传来一声尖利的惨叫,两个人不由得哆嗦了一下:“是宋歌,他嚎叫什么?”
  宋歌的嚎叫透着一种渗人的凄惨与绝望,猝然而起,悠悠不绝,在空荡荡的超市商场里回荡徘徊着。那种惨嘶仿佛是从他的五腑六脏中发出来的,透着一种明显的血腥味道,强烈的刺激着人的听觉神经,让马哲和程安从心里感受到一种极度的恐怖与惊竦。
  “出什么事了?”马哲和程安急忙拎起电警棍,循声跑了过去,他们跑到宋歌发出惨嚎的地方,却惊讶的东张西望着,这里四下里一切正常,商品井然有序的摆放在货架上,灯光柔和的照射着四周,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宋歌那绝望的呼号,近在咫尺的凄厉回响着。
  “什么东西?怎么回事?”马哲和程安没头苍蝇一样的胡乱奔跑着,却怎么也找不到宋歌,只有那凄恻的哀号,声音却越来越远,仿佛是从无路可至的阴狱之中传来,渐渐的,哀号声化为一声悲泣,四下里恢复了原有的宁静。
  “你找到他了没有?他到底在哪里?”惨嚎声渐渐消落,超市商场里只有马哲和程安的吼叫声,在空落落的商场里显得犹为突出:“他究竟掉什么里了?是不是下水道?”
  可这里附近并没有下水道,不仅没有下水道,连地下通道也没有,马哲还不甘心,他蹲在地上,用指甲徒劳的想把大理石地面撬起来,找到沉陷入其中的宋歌,但是地面铺得很结实,单凭指甲根本不可能撬开。
  那么他到底掉什么地方去了呢?马哲困惑了,百思不解的搔着头皮。程安更是方寸大乱,他趴在地上,眼睛在货架底层扫来扫去,满心希望能在哪一个角落里发现宋歌。
  两人找了一遍又一遍,连眼睛都看得疼了起来,但是仍然找不到宋歌,那诺大的一个男人,竟然无形无影的消失了。
  “算了,不找了。”马哲找得累了,突然之间他想起什么来,面色如土的看着程安:“他会不会……”
  程安一惊,知道马哲想要说什么,就回答了一句:“不可能吧?那天咱们俩不是把那个女人的尸体御了开来,混在牛肉里边绞成馅了吗?再说……”
  再说什么,程安没有说出来,虽然他没有说出来,但马哲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脸上顿时浮现出阴森森的杀气:“哼,就算那个女人真的变成了鬼,我也不怕,她活着我都不怕,死了就更不怕了!”这样一说,他的勇气也恢复了,原有的暴戾与凶悍再次让他的脸上露出了狞厉的神色:“别废话了,干脆利用这个机会,你马上过去把如邱的女人干掉,干掉了她,这里的一切就全是咱们俩的了。”
  “好,只要有钱,老子是什么也不顾了。”程安把衣袖一卷:“好,上一次是你动的手,这一次由我来,从今天开始,咱哥俩是一条线上拴的蚂蚱,跑不了你,也蹦不了我!”
  他大踏步的向前走去,顺手掂了掂手里的电警棍:“老马,我这过去动手,你去把铰肉机打开。”
  “好喽,”马哲吆喝一声。眼看着程安大步走远,他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狞笑:“哼,想**的跟我分钱?做梦去吧,等你杀了邱莼我就宰了你,谁让我是她丈夫来着?替她报仇当场打死凶手,也是我这个做丈夫的份内的职责吗。”
  程安听不到马哲的喃喃自语,他拎着电警棍大步的走着,他已经想好了,等一会儿进了保安室,先用电棍将毫无防备的邱莼击倒,然后剥了她的衣服,好好的享用享用,钱,女人,男人活在世上,还不是就为了这两样东西……他突然站住了,有些迟疑不定的看着前面的地面。
  前面的大理石地面上,清晰的印着一个女人的脚印,是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女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程安的脑子一片空白,已经不会思考了。那只曾经出现在保安室门外的脚印,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一只脚印怎么会自己跑?是不是有人把那块大理石换到这里来了?他蹲下身,用手摸了摸地面。
  地面上坚实平滑,绝不会是刚刚换在这里的。程安感觉到更加的困惑,他迟钝的摇着头,伸出手,去摸一下脚印的边缘。
  当程安的嚎叫之声在商场里猝然响起的时候,马哲不满意的摇了摇头,这个程安动起手也太生猛了一点,怎么不说给邱莼一个痛快?还有,邱莼这个娘们儿怎么嚎叫起来这么个动静,难听死了,比狼嗥还要难听……不对!他终于醒悟过来,一跃而起,这不是邱莼在惨叫,这是程安的声音!
  向着哀号之声的方向,马哲疾跑了两步,又突然站住了,他的脸色变得灰白,大滴大滴的汗珠从头上淌了下来。程安的惨叫跟刚才宋歌的惨叫太想象了,都不是那种能够从人的喉咙中挤出来的声音,那是人的五腑六脏被搅动,那是一只手硬生生的从人的喉管伸入,揪住肺叶声带往外拉扯时才能够发出的凄厉悲鸣!那是人被挤压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脏器被挤压得从嘴里喷吐出来的时候才有可能发出来的声音,那是……马哲猛的摇了一下头,打断这种恐怖的联想与猜测。
  他咻咻的喘息着,就象是一只野兽一样喘息着,一时之间不明白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好长时间过去,他才壮起胆,循着程安的惨嘶声寻找过去。到了,就是这一带,就在这附近,就在他的身后,就在他的耳旁,就在他的头上,就在他的脚下……那悲惨的嚎叫之声不绝于耳,丝丝缕缕的逼近过来,可他就是看不到程安。
  程安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惨叫?难道真的是在地狱里?
  马哲被这神秘的事情折磨得快要疯狂了,他推倒货架,拼命的用警棍砸烂跌落地上的瓷器,用脚使劲的踹墙壁,蹲下身双手抓住警棍捣蒜一下的捣着地面,但他所有的努力非但没有任何效果,反而是耳听着程安的惨嚎声渐渐远去,就象是消落了秋冬中树上的木叶一样,渐飘渐远,终于沉寂下来。
  马哲折腾累了,绝望的坐在地上,茫然的回想着今天夜里所发生的事情。到底出了什么事了?他遇到了什么了?为什么他会坐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喘息?为什么他的心里感受到极度的恐惧?
  脚印!
  他突然想起来了,对了,是那只脚印,一个出现在大理石地面的女人的脚印,是那只……他迟钝的眼睛移开,一眼就看到了近在身边的那只脚印,那只脚印就在这里,它一直追逐着他!
  霎时间马哲汗毛倒竖,发出了一声恐怖的尖叫,疾速的跳了起来,后退几步,眼睛直勾勾的盯在那只脚印上。
  那只脚印冲着他,脚趾头的部位扭动了一下,突然抬了起来,向前跨出了一步,逼近了他。
  马哲再次爆发出一声骇人的惨叫,他没办法不惨叫,一只脚印居然自己会移动,这匪夷所思诡奇到了极点的事情把他的胆子吓破了,他一迭声的尖声惨叫着,不停的步步后退,脚印固执的追逐着他,把他逼迫到了墙角,再也无路可逃。
  马哲此时已是心胆俱裂,那凶悍的戾气荡然无存,他象个孩子一样的蹲在地上,尽可能的把自己的身体缩小,用双手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吧,可是那声带被抻裂断的惨嚎声仍然持续不断的从他的口腔中喷射出来,胆汗将他的脸色染得碧绿,一双眼珠骇得几欲脱眶跌落,这使他的表情看起来可怕到了极点。
  脚印无声,因为它没有承载着重量,所以落下时自然不会有声音发出。但是它存在着,移动着,始终未曾停息的移动着,向着马哲,它跨前一步。
  邱莼坐在阴气森森的保安室里,她感觉自己正在熟睡状态之中,可是意识却非常的清醒。她清醒的意识看到自己正在看一盘录相带。
  她看到自己坐在监视系统前,神色平静的看着屏幕,屏幕里,有两个保安正在谈笑,这两个人,一个是与她贴体同命的丈夫马哲,另一个人,则是保安程安,还有一个保安正躲在另一个屏幕里,象她一样正注视着屏幕里的屏幕,屏幕里的屏幕展示的是女洗手间里的情形,女人们进进出出,所有私隐的行为都暴露在这个叫宋歌的监视之下。
  她看到马哲在和程安两个人说笑着,言语之间非常的猥亵,他们正在进行男人的话题,谈论金钱,谈论女人,在谈论有了钱之后怎么快意的玩弄女人。接着好象是外边下起了雨,马哲和程安手忙脚乱的关上窗子,然后马哲出去了,程安一个人躲在床上看一本黄色画册,闭着眼睛用手指抚弄着那些平面的裸体女人。
  马哲回来了,他扭住一个女孩子的手腕,声色俱厉的训斥的对方,女孩子哭泣着,从坤包里拿出自己的身份证给马哲看,但是坤包却让马哲挥打落,接着马哲和程安两个人开始对女孩子进行搜身,动作流于下贱,女孩子极力的反抗着,在换来一顿殴打之后,她绝望的啜泣起来。
  马哲的搜身动作越来越出格,他的手在女孩子细嫩的部位用力的捏着,终于,他那张脸变得狰狞可怖,强行剥落了女孩子的衣衫,把她推倒在桌子上蹂躏了她,这个蹂躏的过程持续的很是漫长,因为马哲和程安两个人在轮流蹂躏这个孤弱无助的女孩子。
  然后马哲和程安激烈的争论起来,程安的抗辨只是象征性的,马哲很快取得了胜利,接下来他们俩开始慢慢的屠杀这个女孩子,这个过程同样的非常漫长,邱莼直到现在才知道马哲居然还是个剥人皮的专家,他用非常轻柔的动作,用锋利的刀子在女孩子细嫩的脚裸处割开一道小小的伤口,然后他揪住伤口两侧的皮肤,用力的往伤口里边吹气。
  女孩子的惨叫引发了空气的悲鸣与震动,邱莼惊讶的发现自己在梦中竟然是如此的冷静,继续无动于衷的观看着剥皮的过程。
  女孩子的身体渐渐膨胀起来,但是她仍然活着,绝望的泪水已经淌干,马哲小心翼翼的用刀子从伤口处探进去,动作无限怜爱的将那张美丽的人皮剥除,在保持女孩子最大程度的痛苦的同时,让她以一具激烈翻滚的脂肪与鲜肉合成的生命形式继续存活下去。
  天快亮了,马哲对程安说道:是应该结束她的痛苦的时候了。两个人兴高采烈的把这只在绝境的惨痛中不停挣扎的肉球拖出去,一直拖到菜疏部那具进口的巨大铰肉机前,那悲惨的生命虽然不再具有存活的价值,但是她仍然进行徒劳的反抗,镜头向前推进,邱莼清晰的看到那只布满了筋络与肌健组织的脚在坚硬的大理石地面上踩出了一个深深的脚印。
  脚印!!!
  殷红的鲜血淌流在地上,汩汩不绝的灌入到脚印之中,邱莼不无惊讶的看到,那只脚印似乎是一种活的生命现象,那么多的鲜血流了进去,却全都被这只脚印吞咽了下去,牺牲者所有的鲜血都已经喂食了它,它却仍然处于饥饿状态之中。在它日后获得生命的岁月里,或许它需要的食物远比人们所想象的更多!
  突然之间打了一个寒噤,邱莼惊醒了,她被自己刚才的那个噩梦给吓坏了,喊了两声马哲,却不见人进来,她有些慌乱的站起来,想出去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当她站起来的时候,却突然呆住了,不由自主的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
  就在她的脚下,有一只脚印正在走进来。
  那是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这是一个女人的脚印!这是一个印在大理石地面的女人脚印!!这只美丽的脚印正在向她走过来!!!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37:00
夜魔 (秉烛夜谈之巷尾奇闻系列)
  
作者:麦洁
  
  娟和阿岩结婚三年了,一直没有小孩,阿岩的母亲很着急,总是催他们去检查。美娟和阿岩都去医院检查过了,两个人都很正常,没有什么毛病,但是为什么三年没有小孩呢?
  阿岩在家是独生子,他的父亲死的早,母亲把他抚养大,没有什么别的要求,只是希望能看着他结婚生子。美娟自己也很着急,什么毛病都没有,就是不生孩子。每天对着阿岩那唉声叹气的母亲,美娟烦恼极了。
  这天夜里,美娟做了个梦,梦见一个白白净净,穿着红兜肚,笑眯眯的小男孩向自己跑过来,美娟慌忙中扶住小男孩,不料,手一扶到那个小男孩,小男孩就不见了。美娟醒来后,觉得这个梦怪怪的,但是也没放在心里。将近一个月过去了,美娟一直都很正常的例假已过了一个多星期了,美娟心里一动,该不是真的这么巧吧?美娟请了假,偷偷去医院做了检查,拿着那张写着阳性的检验报告单,美娟简直幸福得有点不知所措了。美娟回到家,婆婆奇怪美娟怎么不上班,这么早就回来了,美娟几乎是颤抖着把检验报告单拿出来递给婆婆,却忘了婆婆根本不识字。婆婆还是从美娟激动的脸上和那张划着红红“ ”号的报告单上看出了一切,心脏一向有病的婆婆差点激动得心脏病再次发作。
  这一来,美娟在家里的地位真是大大提升。家里的家务全由婆婆包下了,不仅如此,婆婆还让阿岩每天送美娟上下班,虽然美娟一再说不需要,但是婆婆还是强令阿岩这么做。自从怀孕后,美娟感到自己和以前大不相同了,美娟以前性格内向,很少和人交往。但是现在,美娟常常和单位的女孩子泡在一起,她喜欢她们身上的味道。美娟和婆婆的关系也好了很多,她也常常和婆婆聊天,陪着婆婆看电视。大家都说美娟变了,而且自从怀孕后,大家都说美娟比以前更漂亮了。这大概就是母性的魅力吧,美娟心里想。
  几个月过去了,随着美娟的肚子突出,婆婆更是忙着给美娟进补,阿岩不但要接送上下班,而且要陪美娟去医院、散步,一家人都围着美娟忙得团团转。
  然而人有祸福旦夕,就在美娟离预产期差不多还有一个月的时候,阿岩的母亲不幸去世了。一天早晨阿岩起来的时候,没有看见母亲象往常那样在忙来忙去预备早餐,好象还在睡觉,于是他推开母亲的门,发现母亲脸色苍白神色平静地躺在床上,阿岩慌忙走过去试了试母亲的鼻息,他吃惊地发现,母亲已经死了。事后阿岩心里一直很内疚,明知母亲心脏不好,还让她那么操劳,母亲一定是劳累过度,夜里心脏病发作了。美娟安慰阿岩说,无论如何,母亲都走得很安心了,她的心事已了,看她走的时候那么平静。阿岩一想也是。
  办完阿岩母亲的丧事后,阿岩和美娟商量,让美娟远在另一个城市的妈妈过来帮着照应一下。美娟打个电话给妈妈,和妈妈说了阿岩母亲的丧事,以及她和阿岩想请妈妈来照应一下。美娟的妈妈一口答应了,只是说要迟几天去,要在家先把爸爸的生活安排一下。
  没有办法,美娟只有提前开始请产假。
  自从母亲死后,阿岩和美娟都很劳累,这几天以来,他们都是早早就上床睡觉了。
  半夜,阿岩的左臂感到一阵凉意,他摸摸身边,身边是空的,阿岩一下子从无边的睡意中惊醒过来。身上的被子被掀开在一边,美娟却不在,他看看房间里,没有人,阳台的门却是开的。阿岩轻轻起来,拿了件衣服向阳台上走去。美娟可能是睡不着,到阳台透透气。可是,阿岩走上阳台,阳台那不足三平方米的地方,连个人影也没有,美娟去了哪里呢?阿岩正想去客厅再看看,却忽然看见隔壁的阳台上走出一个人来。那个人双手直直地向前伸着,走路的姿势一步一步有点死板。阿岩凑着街上射来的暗淡光线仔细一看,那不正是美娟吗?美娟怎么会从隔壁那家的房间里走出来呢?阿岩想喊她,又觉得美娟的情形不太对,莫非是梦游?就在阿岩一犹豫间,美娟已经爬上了阳台,她正慢慢把一只脚向着这边阳台伸来。这房子还是母亲单位的房子,很老的,阳台之间的空隙不足一米,因为是单位的住宅房,在工厂的后面,四周是工厂的高墙,加上单位都是熟悉的人,所以也没发生过盗窃。这时,美娟已挺着大肚子,笨拙地跨上了这边的阳台。阿岩双手紧紧捂住嘴,生怕手松一点,叫声就会不由自主地溜了出来。听人说,梦游的人是不能在梦游中被叫醒的,否则会吓死掉的。阿岩看着美娟慢慢从阳台上下来,看也没看阿岩一眼,伸直了双手,眼睛半闭着,一步一步走进房间,笔直地向着床上一倒,继续她的好梦了。
  阿岩给美娟盖上被子,也上了床躺下了。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结婚这么多年了,怎么从来没发现美娟有梦游症呢?现在美娟有了身孕,万一梦游中出了什么事怎么办?母亲死了也不会瞑目的呀。要不要告诉美娟,让她注意点呢?思来想去,阿岩还是决定不告诉美娟,只好他自己夜里辛苦一点,看着她吧,反正离预产期也只有半个月了。
  吃早饭的时候,阿岩小心地问美娟昨晚做了什么梦,美娟一无所知地说:“不记得了,可能太累,一觉好象就睡到天亮。怎么啦?”
  “哦,没什么,好象夜里听见你说梦话,但又不是很清楚哦。”阿岩忙掩饰过去。
  晚上阿岩下班回来,美娟已做好了晚饭,阿岩劝美娟等他回来做就可以了,美娟说没什么,过了几天妈妈来就好了。说着两个人坐下吃饭,美娟轻轻叹了一口气,阿岩问她怎么了,美娟又长叹了一口气问阿岩:“你说,今年是不是对老人特别不利?”
  阿岩楞了一下,有点摸不着头脑:“什么意思啊?”
  美娟放低了声音,悄声对阿岩说:“隔壁的阿婆昨天夜里死了,听说死得还挺平静,家里人早上才发现。”
  “什么?”阿岩一下呆住了,“你说什么,哪一家的阿婆?”
  “就是隔壁王家嘛。”美娟用筷子头指了指。
  阿岩觉得背后一阵冷汗冒出来,那不正是昨天夜里美娟爬过阳台的那一家吗?这么巧昨夜就死了?阿岩呆呆地坐在桌前,不知说什么才好。
  “你怎么了?”美娟问阿岩。
  阿岩惊了一下,“没什么,没什么。”阿岩说着低下头吃饭,但是他吃的是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只是心里有着说不上来的恐惧,他不时想到美娟爬阳台的样子。
  晚上,阿岩对美娟说怕夜里影响美娟休息,所以想要睡在客厅的沙发上,美娟说:“大着肚子也不是一两天了,以前都没影响,现在还说什么怕影响,要分开来睡?”阿岩尴尬地喃喃着:“你夜里说梦话,声音好大。”美娟不由笑了,“你就我说梦话影响你睡觉吗,说什么怕影响我。哎,好了,随你吧。”阿岩不由在心里松了口气。
  幸好两天后美娟的妈妈就来了。美娟的妈妈收拾了阿岩母亲以前住的房间,住在了里面。自从美娟妈妈来了以后,家里有了生气,阿岩也没那么恐惧了,也许美娟只不过是有梦游罢了,只是隔壁阿婆死得有点巧。几天过去了,离美娟的预产期更近了,家里很平静,阿岩也没有再发现美娟梦游,阿岩又放下心来。
  这天夜里,阿岩被开门声惊醒过来,他心里忽然就充满了恐惧。他慢慢睁开眼,他看见美娟正站在沙发前!阿岩竭力抑制住身上的颤抖,他尽量眯起眼睛,能看见美娟,但又不让美娟看出他醒了。阿岩害怕极了,但是他一动也不敢动。阿岩紧张地盯着美娟,美娟在沙发前站了好久,忽然调头向她妈妈地房间走去。阿岩轻轻出了一口气,但随即他又紧张起来。他看着美娟走进房间,他也下了床,光着脚很轻地走到那个房间门口,小心地探头向里张望。这一下,阿岩几乎快吓死过去了,他看见美娟站在她妈妈的床头,慢慢弯下腰去,嘴对着她妈妈的嘴,然后,阿岩看见她好似用力地吸了一口气,就直起身体,仰起头来,仿佛在回味着刚才吸的那口气。过了一会儿才慢慢转过身来。
  阿岩吓得几乎动不了了,但是看到美娟转过身来,阿岩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爬起来跑向沙发,他刚在沙发上躺下,就看见美娟从她妈妈房间出来了。这次美娟没有向沙发走来,她径直走回自己的房间了。
  阿岩很想起来看看美娟的妈妈,但是他没有勇气,也不敢,他怕惊动了美娟,现在是半夜三更,谁知会发生什么呢?阿岩极度惊恐地躺在沙发上,却又不敢发出一点点的声音,他在无声的恐惧中煎熬着。天亮了,他依然不敢起来去看看美娟妈妈,他怕被美娟知道他昨天夜里看着她。到了平时美娟妈妈起床的时间,但是房间里一点声音也没有。阿岩在不断增加的恐惧感中煎熬。
  终于到了平时该起床的时间。阿岩颤抖着从沙发上爬起来,他双脚发软,却不得不走到美娟妈妈的房门口。他看见美娟妈妈面色苍白地躺着,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他还是强压住恐惧,一步一挨地向床前走去,他慢慢伸出手放在美娟妈妈鼻前,一点气息也没有了。这时,阿岩终于忍不住心里的惊恐,放声大叫起来。
  在阿岩的叫声中,美娟跑了进来,她一看见床上毫无生气的妈妈,也跟着阿岩一起叫起来,她一边叫,一边伏倒在妈妈身上大声哭着。阿岩看见美娟伏倒在妈妈身上的样子,不由又想到了昨天夜里看见的一幕,他忍不住大叫着打开门想冲出去,但打开门后,他看见门口站着楼上楼下的好多邻居。阿岩收住了叫声,抱住头哭着蹲在了门边。
  阿岩叫来了许多朋友和单位同事,大家看阿岩家里连连出事,也很同情他,都纷纷给他帮忙。阿岩尽量躲着美娟,可是等他冷静下来仔细考虑,他这样避开美娟是不行的。说出他看到美娟……不行,谁也不会信的,离婚吧,肯定不行,美娟快生了。可是,美娟的行为让他好恐惧,谁知道她哪一天也会象对她妈妈那样对阿岩呢?想来想去,阿岩决定还是先让美娟住进医院里,等她生了孩子以后再想办法和她离婚。
  美娟没有告诉她家里妈妈已经死了,她怕爸爸受不了刺激。
  美娟还有三四天就到预产期了,阿岩劝美娟先住进医院,家里现在这么乱,又没人照料,美娟先是不同意,但经不住阿岩劝,想想阿岩说得不错,于是就同意了。
  那天上午阿岩和美娟送美娟妈妈去了火化场,办完了一切,下午阿岩就送美娟去了医院。美娟住了院,阿岩心里放松了许多,只觉得一阵倦意。但是医生说美娟就快生了,这几天都要留人在医院。吃完晚饭,美娟看阿岩一副没精打彩的样子,让阿岩回去休息。阿岩很想回去,但是觉得又不妥,于是犹犹豫豫。美娟对阿岩说,现在一点感觉也没有,离预产期还有几天呢,于是阿岩放心地回去了。阿岩一回到家,家里的电话正在响着,接了电话,原来是同事打来问候的,聊了几句,阿岩收了线。他怕再有人打电话来,索性拔了电话的插头。
  谁知道阿岩走后没多久,美娟忽然肚子痛起来,护士来看了说是阵痛,快生了,于是找家属来,找来找去也没找到,只好先送进产房里。美娟把家里电话告诉一个护士,托她给阿岩打电话,护士过了一会儿进来告诉她,说打通了没人接。产房里只有美娟一个待产妇,护士只是过一会才来看一下。在光线暗淡的产房中,美娟的肚子一阵痛过一阵。
  阿岩终于可以放心睡个觉了,最近这一段时间,阿岩已煎熬得不成人样了。拔去电话插头,阿岩去洗了个澡,然后往床上一倒,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半夜里,阿岩被一阵恐惧感惊醒过来,他觉得床前站了个人。他猛然睁开眼,恐惧感一下子袭击了他的全身。他浑身冒着冷汗,嘴唇颤抖着,极度的恐惧已让他动不了了。阿岩的床前站着的正是挺着大肚子的美娟!阿岩眼睁睁看着美娟伏下身来,嘴几乎贴在了阿岩的嘴上,最后,阿岩看见她做了个深呼吸的动作……
  凌晨六点钟的时候,美娟在医院里生了个男孩。
  一直到中午,阿岩也没有出现,家里的电话一直没人接。美娟心里害怕极了,托人打电话叫来单位的同事,托她们去她家里看一下。下午,几个同事拎着一罐鸡汤来到医院,美娟正抱着小BB,看见同事来到,美娟忙问起阿岩,几个同事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说话,美娟心里忽地冷地象下了霜:“是不是,是不是阿岩他,他出事了?”美娟看见几个同事不约而同地低下了头,美娟的泪哗地涌了出来。
  她看着怀里这个一出世就没了爸爸的小BB,却看见他正咧开嘴在笑。美娟的泪滴落在他的嘴上,他伸舌头舔了一下,美娟就忽然想起梦中那个向她扑来的小男孩,真的很象!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39:00
人皮面具
  
作者:麦洁
  
  系里的小礼堂门口贴着一个通知,还有几天就到万圣节了,系里准备在万圣节开一个化妆舞会,地点就在系里的这个小礼堂。
  星期六的下午,郑彦和同寝室的几个同学一起上街,为万圣节系里开的化妆舞会做准备。
  在商业区的一家精品店里,墙上挂着各种万圣节的鬼面具,红红绿绿的脸,一副副狰狞的模样。
  小缪随手拿起一个鬼面具套在头上,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照完了又脱下来,再换一个。其他的同学也在一个一个挑着面具,每人都在拣着自己喜欢的面具。
  郑彦把墙上挂的面具都看了一遍,没有他喜欢的。他不想把自己装扮成恶鬼的模样,他想要特别一点的,可是这里没有。
  几个男生头上都套着鬼怪面具,一齐冲出精品店去,街上来来往往的人都看着他们,那些年轻的女孩子,一边看着他们大笑,一边叽叽咕咕地谈论着什么。郑彦走在最后,他觉得小缪他们的那副模样简直象是傻瓜,不,十足就是大傻瓜!
  小缪停下来,歪头看着郑彦:“你没买?”
  “都是鬼怪,太老套了!”郑彦耸了耸肩。
  “你不是想扮王子吧?”
  “那也好过满屋子的鬼!”
  “那么,谁会扮公主呢?”小缪大笑起来。
  其他的同学都回学校去了,只有小缪还陪着郑彦在满街乱转。
  明天晚上就要开舞会了,郑彦还没找到合适的面具,小缪劝他随便买一个就算了,可是他却说:“我一向是宁缺勿滥!”
  “如果你买不到你想要的呢?”小缪斜眼看着他,“不参加舞会了吗?”
  郑彦用手把脸捏成一个古怪的样子,“那我就这样,扮一下《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
  一个下午很快过去了,天开始黑下来,饥肠碌碌的小缪实在忍不住了,拉着郑彦一头撞进路边的一家面馆,在靠着玻璃窗的座位上坐了下来。面馆里的人很多,他们叫了东西很久了,还是没有端上来。郑彦一边和小缪聊着天,一边向外面张望着。
  “我出去一下。”郑彦忽然站起来,转身出去了。
  小缪看着郑彦走进面馆对面的一家小店里,他正在盯着那个店看的时候,他们叫的面端上来了。小缪顾不上等郑彦回来一起吃了,他自己一边鼓起嘴吹着挑起来的面条上的热气,一边向口里送着,他实在饿坏了。
  对面郑彦的位置上坐下一个人,小缪斜眼看到一张陌生的脸孔,于是一边吞咽下口里的面条,一边对那个人老实不客气地说:“那位子有人!”说着,却又觉得有点不对,他放低筷子,抬头向那人看着:“天哪!这是什么!郑彦!”
  对面的那个人从颈子上抓了一把,向上一掀,一个面具被拿了下来,却是郑彦。
  小缪一把抢过郑彦手上的面具,仔细地看着。
  那个面具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人脸,而且和郑彦一样,是张男人脸。可是,面具看上去却象是真的一样!面具的质地细腻,极有弹性,薄薄的,不象一般的面具那样是橡胶铸的,而是,而是象一种极细腻的什么皮。面具的做工也是极精细的,双眼的形状和人双眼的曲线一样,眉毛一根一根,象真的人眉一样,嘴唇处留一个洞,在人套上面具时,可以露出自己的口唇,而唇的形状、唇上人中处的凹陷和嘴边的法令线,也都是极细致,一丝不苟的。无论怎么看,那个面具都象是一张极逼真的男人的脸!
  “你在哪里找来这玩艺的?”小缪兴奋得也不觉得肚子饿了,“象真的一样!”
  郑彦用手指了指玻璃窗外对面那个小店面,“我刚在那里买的。”
  小缪咽了一口唾沫:“一定好贵吧?”
  “不算很贵,比你们买的面具价钱贵一倍吧!”
  “划来呀!我也要去买一个!”小缪说着马上要站起来,一副要冲出去的模样。
  “别去了,我买的是最后一个,老板说货很抢手,都卖完了。”
  “哎!”小缪长叹一声,有点丧气,不过他很快又兴奋起来:“好哥们,你是不是可以把他借给我戴一戴?”
  “当然可以,不过,要等万圣节舞会以后!”
  “现在不行吗?”
  郑彦一把抢过面具,“不行,我现在要收起来了,等明天晚上再戴。我警告你啊,不要把面具的事告诉别人,否则以后都不借给你戴!”
  “哎,好吧!真不够哥们!”小缪又抓起筷子来,“不过,说真的,要是戴着面具,穿一件高领的衣服,把面具和颈子的接头处盖住,别人一定认不出你来!”
  郑彦在同寝室的人都走了以后,才慢斯条理地打扮自己。他采用了小缪的意见,穿了一件高领的白色毛衣,面具戴上后,他把面具底下和颈子相接的地方细细地用高领掩盖住。他对着寝室里那唯一的一块巴掌大小的镜子看了又看,实在看不出什么痕迹了,这才出门。
  离得老远就听见小礼堂里那低沉的略带恐怖的音乐,礼堂门口也有紫色的灯光射出来。
  郑彦走到礼堂门口,正想进去,却被门口做接待的几个女生拦住了。
  “今天是化妆舞会,你还是去化个妆再来吧!”一身黑衣,披着黑斗蓬,带着黑色尖顶宽边帽,化妆成小巫女的江云燕用她那做道具的扫帚拦在郑彦的面前。虽然她戴着用羽毛做成猫头鹰脸的面具,郑彦还是一下就听出了她的声音。
  “难道你认为我没化妆吗?”郑彦笑着问她。
  “难道你认为你化了妆吗?”江云燕学着他的口气反问他。
  “好吧,既然你不相信,我可以让你看看,但是,你不许叫,也不许告诉别人!”
  “哼!”江云燕从鼻子里发出一下极轻蔑的哼声,但是她接着就发出一声尖叫:“啊!”她手中的扫帚惊得掉在了地上。
  郑彦冲着江云燕做了个怪脸,走进了小礼堂,他听见身后的那班女生在问江云燕怎么了,江云燕没有出声,她一定是吓呆了!
  整个舞会上,郑彦成了最受女生们欢迎的男生。
  女生们几个一伙地跑来看郑彦,一边和他聊着天,一边用眼死盯着他的脸,郑彦有时被看到脸红,但是好在他戴着面具,别人看不出来。
  他很容易就请到女生跳舞。在他们系里,男生的比例是以人数绝对占大多数的优势压到女生的,但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今晚就是最好的例证。
  大二、大三的学姐们,今晚也放下了尊驾,怀着她们的好奇心来和郑彦跳舞。她们当然不是真的喜欢郑彦,或是郑彦的舞跳得多好,吸引了她们,说实在的,郑彦的舞跳得简直可以说是糟糕。郑彦心里当然明白,她们只不过是找个借口来看看他脸上的面具。
  女生的小消息传得真是快,郑彦心里想,他记起自己看过的一个科幻小说,说科学家们在研究蛾的信息传递方式,据说是用脑电波传递的。可能女生间的消息传递也和蛾差不多,他想,是用脑电波,不是用语言,男生间的消息传递就差多了,黄色笑话都不会传递这么快!
  舞会的高潮已经过去了,郑彦的身边还围着几个女生。这几个女生是抱着怀疑一切的思想,来试图说服郑彦取下面具的。
  不过,无论她们怎么说,郑彦就是不肯取下面具。
  不对头的感觉是在一个女生说了一句话:“你一定是和江云燕合伙来骗我们的!”之后,郑彦“呵呵”笑着,一边用手在脑后摸了一下。
  这一下,郑彦的心里打了个冷颤,一种不祥的感觉涌上心头,他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又具体说不上来到底有什么不对劲,他的心里有奇怪的害怕的感觉。
  舞会还没结束,郑彦就偷偷地溜了。
  一路上郑彦用手摸了几次后脑,但是却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他很快回到寝室。
  打开寝室的灯,郑彦轻轻吐了一口气,他伸手想取下戴着的面具。可是,他的手却僵在了半空中。
  “这不可能!”郑彦心里想,莫非他的面具掉了?要不怎么会摸不到面具的接口?可是,刚才在礼堂里,那些女生围着他的时候,没谁认出他来,说明那时面具还在的!他又想到那时他摸后脑时那种不祥的感觉,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对了,就是那时他摸后脑,觉得,觉得他好象根本就没戴面具似的!
  郑彦出了一身的冷汗。
  慢慢静下心来,他向着寝室里唯一的那块镜子走去。
  到了镜子跟前,他却怎么也不敢向镜子里望,那种不祥感再次浮了上来。
  郑彦强压住内心的恐慌,极快地向镜子里望了一眼,这一下,他不由地向后退,终于退到一张床边,他惊吓得一下子跌坐在床上。
  刚才,他在镜子中看到的,赫然是那张面具的那个脸孔!
  郑彦慌乱地用手在颈子下边抓挠着,试图找到面具的接口,但是,他什么也没摸到。他不甘心地又跑到镜子面前,镜子里依然是那张面具脸!
  他一面照着镜子,一面用手在颈子上摸着,但是他感觉到他摸的根本就是自己的皮肉,没有一点那时带着面具的隔膜感。而他,更没有发现面具的接口!
  郑彦用力揪着头发,一阵疼痛传来,那不是在揪面具的感觉,是真的在揪他自己的头发!
  不知过了多久,寝室外传来嘈杂声,舞会结束了。郑彦听见同寝室的几个人说说笑笑地向寝室门口走来,他忙躺到床上,用被蒙了头,装睡着了。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39:00
可是郑彦睡不着,他听见同寝室同学在兴奋地谈着舞会和女生,直到他们都上床睡着了。
  “这一定是个梦,一定是梦!”郑彦在此起彼伏的鼾声中对自己说,“是的,这是一个恶梦,等梦醒了,一切就都会好了!”郑彦不知是什么时候真的睡着的。
  “快起来,上课迟到了!”郑彦在小缪的大叫声中醒来,他迷迷糊糊地伸头向外看看,却被小缪的话吓出一声冷汗,“你戴着面具睡觉啊!操,头脑有毛病了你!”
  郑彦猛地缩回到被中,他用手摸了摸颈子,原来昨晚并不是做梦!
  寝室里安静下来,教学区那边传来隐隐的铃声。又过了一会儿,郑彦确定寝室里真的没人了,这才把头伸出被子看看,寝室里空空的。
  郑彦一跳下了床,来不及穿上鞋子,赤着双脚向寝室里唯一的那块镜子走去,伸头向镜子里一看,然后他绝望地闭上了眼。
  郑彦急急如丧家之犬,从寝室里窜出去,也不知要去哪里。好象是被打的落水狗,一路上尽拣没人的地方走,最后来到校园里较偏的一个小花园。
  郑彦心里很乱,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找了个石凳坐下,想安安静静地想一想。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胖胖的女生走进了花园,她好奇地看了看郑彦,郑彦听见脚步声,也不由地抬头看了那个胖女生一眼。
  那胖女生却呆了似的,她瞪着郑彦看了好久,突地低呼一声,转身飞快地向花园外跑去。
  莫名其妙!郑彦在心里暗骂着,可是,过了一会儿,他想起胖女生的神情,不由地害怕起来,莫非她认识他?知道他戴着面具?郑彦想到这里,忙起身向花园外走去。
  快到花园门口的时候,郑彦看见那个胖女生和另外一个长发的女生正站在花园门口。他转身想回到花园里,却听见那个女生在喊他:“你等一下!”
  郑彦犹豫着停下脚步,却没敢回头。他听见两个女生的脚步声,一下子,两个女生又站在了他的面前。
  他看见那个长发的女生,满脸的惊疑,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他的脸。
  “真象!”他听见长发的女生对着胖女生说,“真是太象了!”
  胖女生看看长发女生,又看看郑彦,“你说他不是邵勇?”
  “不是,”长发女生吸了口气,“虽然脸长得很象很象,但是邵勇没那么高,也没那么瘦。”
  郑彦听着两个女生的对话,不由起了好奇心,“你们以为我是谁?”
  “你认识邵勇吗?”长发女生的声音里带着丝丝的颤抖。
  郑彦不解地摇摇头,难道她们以为他是那个邵勇吗?
  长发女生眼里有了点泪光:“他是我男朋友,去年万圣节,系里开化妆舞会,我和他在舞会上跳了最后一支舞,第二天他就失踪了,我再也没见过他。你和他长得真象,连左耳垂下边的那颗黑痣都,都……都差不多。”女生的声音小了下去,开始呜咽了。
  “什么?”郑彦心里一震,“那他在舞会那天化了什么妆?”
  长发女生有点不解地看着他,“他戴了一个象真人似的面具,很英俊的一张脸。”
  郑彦的心里别别地跳着,他的脑子在飞快地转着,他想到了一点什么,却又不太明白。两个女生什么时候走的,他一点也不知道,他只是忽然想到了卖面具的那个老板。
  郑彦来到那家他买面具的小店,胖胖的老板正坐在一张椅子上算帐。
   “老板,我前天在你这里……”郑彦的话忽然被卡住了,他一抬头正看见那一排挂在墙上的面具里有一张不同的面具,一张象人脸一样的面具,而那面具是那么地眼熟,是他在镜子里看过无数遍的那张脸!他自己的那张脸!
  “你想要些什么?”老板肥肥的脸上挂着商人惯有的狡黠的笑,“面具吗?”
  “这面具,这面具……”郑彦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这面具可是最新品种,戴上后和真人的脸一样。要吗?”
  郑彦看着老板脸上那仿佛熟知一切的笑,恨不能一拳揍扁那张肥脸!可是他压住了心底的火,指着自己的脸问道:“能和这张脸一样真吗?”
  “当然!”老板仍笑着,压低了声音,“你一定会喜欢的,半个小时,保证比这张脸还真!”
  老板开了一个高价给郑彦,无论郑彦怎么说,他一点也不让步,没带那么多现金的郑彦只好把来上学时老爸送给他的那块价值不菲的手表抵压给了老板,说好过几天来赎。
  郑彦戴上自己脸孔模样的那张面具,偷偷溜回寝室。
  中午,小缪回寝室喊郑彦起来吃饭,郑彦在被子里哼哼着说不舒服不想吃。其实,郑彦是怕他一起来,又听见小缪的大叫:“你怎么还带着面具呀!”他怕,怕一切回不去了。
  下午,寝室的同学都出去了,郑彦才从被子里伸出头来。他用手摸着颈子,没有带面具的感觉,再拧拧脸,拉拉头发,痛的。郑彦下了床,小心地来到镜子跟前,极快地抬眼向里面一扫,他心里松了一口气。于是再次抬眼,对着镜子中仔细地照着,真是他自己了。
郑彦打扮了一下,带上足够的钱,先去饭店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然后去了卖面具的那个小店。
  胖胖的店老板一看见郑彦,脸上就露出了微笑,“你来了。”
  郑彦也笑着,走进店里,一屁股坐在老板的椅子上,“是的,我来赎我的手表,表呢?”郑彦一边说着,一边向挂面具的墙上看去,一排面具中果然有着郑彦前两天买去的那张面具。
  老板拿出手表递给郑彦,郑彦看了看,没什么问题,顺手带在了手腕上。
  郑彦掏出钱来,数了一下,正是差老板的数目。老板笑眯眯地看着郑彦,他在等着郑彦把钱给他。郑彦却又把钱放回了口袋里,老板呆了。
  “我想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郑彦慢斯条理地说,“你的面具是哪里来的?”
  老板脸色变了变,恶狠狠地问郑彦:“你想赖帐吗?”
  “不,只要你回答我的问题,我就把钱给你。”郑彦笑了,“对了,忘了告诉你一声,那张面具脸的主人,”郑彦指指墙上的面具,“我知道他失踪一年了,你不想惹官司吧?”
  老板脸色变了又变,却又忽然堆上笑来:“我看这样吧,我不要你的钱了,你还是走吧!”
  “你不告诉我一切,我是不会走的。”郑彦好整以暇地看着老板。
  “你别逼我!”老板瞪着郑彦,瞪了许久,又笑了,“你想报警?等你报了警,警察来到这里,你以为我还会让他们找到什么?”
  郑彦笑得更开心了,“你以为我会离开这里去报警?我只要在这里大叫,街上的巡警马上就会来了,你以为我会笨得离开这里,给你时间收拾吗?”
  老板象泄了气的皮球似的,他一屁股坐在一个木柜上,连连叹气:“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只是好奇心重,想知道面具的秘密,你告诉我,我决不会告诉其他人的。”
  “好吧!”老板长叹了一口气,“你告诉别人,也没人会信你的,我也确实要找个人说说这件事了。几年前的一天,我的店开张没多久,我刚进了我的第一批面具。那天有个老太婆拿了个面具来,问我买不买,我看那面具象真人的脸一样,不由起了好奇心,但又怕她开高价,我卖不出去会亏本。她好象看穿了我的心事似的,说:‘我把货寄在这里给你代卖,卖出的价钱给我一半,’于是我就收下了面具。没多久,一个年轻人买走了面具,第二天,老太婆就来了,她拿走了一半的钱,并给了我另一个面具,却正是买面具的那个年轻人的脸!我吓坏了,老太婆却在临走时对我说:‘如果是和你卖掉面具一模一样脸的人来找你,你就把这个面具卖给他,告诉他会恢复原样的,但价钱要开高些。’果然,那天上午,一个长着和我卖出去的面具一模一样脸的年轻人来了,从他的声音里,我听出他就是上次买面具的那个人。后来,我慢慢发现了奥秘,谁买了面具,买面具人的脸在几天之内就会变成面具送来我这里,有时,买面具的人会回来找我,我就卖他自己模样的面具给他,他就会再变回原来的样子。大多数人都会回来,但也有人不回来,他的面具脸就等着卖给下一个人,比如你买的那个面具,就是主人不再回来要的。再后来,我自己试过,戴上面具半个小时,那张面具就成了我的脸了,第二天,老太婆送过来的面具是我自己的脸,她嘿嘿笑着,并不找我要钱。”老板说着,又长出了一口气,“我就只知道那么多了,那老太婆总是神神秘秘,我找不到她,她却总是能找到我。也许哪一天过厌了,我也戴上面具,不再换回原来的脸了。”
  郑彦也长出了一口气,他站起来,把钱掏出来,递给老板,老板却不肯收,郑彦将钱放在椅子上,走出门时,回头对老板说:“也许哪一天,我也买个面具,不再换回来了。”
  很快,学校要放假了。
  这是郑彦上大学后的第一个假期,郑彦和小缪上街去买东西,他们想看看这个城市里有什么土特产,买一些带回家过年。
  买了一大堆的东西,天已经黑了,小缪拉着郑彦去吃饭,随便进了一家面馆,靠窗坐了,郑彦却发现正是他那次买面具时和小缪吃面的面馆。
  在等着面端上来的时候,郑彦对小缪说:“我出去一下。”
  郑彦径直走到他上次买面具的店里,看见胖胖的老板正背对着门,扒在收银台上算帐。
  “Hi,老板,生意好吗?”郑彦象老朋友似的向老板打招呼。
  “托你的福,生意还过得去。”老板边说边转过身来。
  郑彦却看见面前是一个三十来岁,皮肤有点黑,国字脸看起来很诚实,大大眼睛高鼻梁的人。这张脸和那胖胖的身材好象不是很相称,看上去有点好笑。
  郑彦抬起头,看见那一排挂着面具的墙上,有一张不同的面具,白白胖胖的脸上带着点狡黠的笑。
  却正是小店老板的那张脸!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39:00
十三人头塚
  
这是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它的一侧是平原,另外两边是断续的丘岭,背面则是高山。
  方书打开军用地图,他指着小村庄对钟成保和张平易说:“这里就是围坳村了,过了这个村庄,再往里走就是山区。我们只要再经过三十多公里的无人区和大约五公里的旅游区就到达目的地了。”说着,方书看了一下手表,“现在是下午四点十三分,我们不如就在这个小村庄里过夜吧,明天一天我们一定可以走过无人区的。”
  经过三人的讨论,他们决定在小村庄里找一户人家借宿。
  方书他们三人是某大学的学生。
  暑假开始时,大学里计算机系的学生自发组织了一次探险旅游的活动,这次活动得到了学校很多人的响应,而他们三人也是自愿参加这次活动的。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参加者每三人一组,以某旅游区(山区)的某个景点为目的地,每一组队员必须从指定的地点出发,徒步从出发地走到目的地。这中间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而其中有几十公里(二十几到四十几公里不等)的山区。
  在这之前,发起人和参加者利用现代化的条件对所要探险的地区做了详细的资料收集。幸运的是给他们找到一份很详细的军用地图,但是,即使这样,对于要穿越的山区还是有很多的不了解,而这份军用地图只是在山区内标明了很多的无人区,至于无人区内的情况,一样是很不明朗。
  方书他们三个在学校是死党,号称“三剑客”的,他们一起参加这个活动,并要求分在了一组里。他们从某个小县城出发,前一半的路程在他们看起来,并不觉得太因难。只是在往围坳村走的这二十几公里是勉强可以走人的土路,稍微难走一点。
  三个人在围坳村的一户人家借宿,主人很热情地留下他们。
  这一户人家有祖孙三代,奇怪的是都是女人。最老的是一个六十多岁老婆婆,还有一个是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最小的那个是个才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祖孙三代,三个女人。
  那个小女孩很好奇地看着方书他们,她小心地用手摸摸钟成保的衣服:“你们有枪吗?”
  三个小伙子不禁笑起来,他们身上穿着一样的迷彩服,小女孩把他们当成当兵的了,这套迷彩服是他们探险旅游的统一服装。
  张平易把手放进裤子口袋里,伸着一个手指向裤袋外顶出来一点,使它看起来真好象一把枪的枪口那样:“有啊,你要不要看看?”
  小女孩跑出门去,把那个老婆婆拉了进来:“奶奶,他们有枪!”
  那个老婆婆和方书他们一起笑起来。
  刚吃过晚饭,小村庄里的人似乎都集中到这户人家来了。三个大学生来到这样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来借宿,在这个小村庄就象是来了一个小戏班子似的。乖乖,三个城里来的大学生,可是不简单的事情。
  奇怪的是,这个小村庄里好象大都是女人,有几个男人,也都是老的老小的小,这个小村庄里的壮年男人呢?
  村里的女人,尤其是年轻的女人,围着三个年轻大学生,七嘴八舌地问着一些可笑的问题,年纪大一些的,就笑着在边上听着年轻人叽叽喳喳地说着笑话。
  “你们是出来干嘛的?咋走来咱这个庄上的?”一个大眼睛的小姑娘问方书。
  “我们是出来旅游的,但是我们不能坐车,我们要靠两条腿走到旅游区去!”方书简单地解释着。
  “那要走到啥时候!”另一个小姑娘接过去问,“你们明天往哪里去?”
  “明天,我们从这里上山,穿过这片山区,就到我们的目的地了。”
  “什么?你们要从这里上后面的这座山?还要爬过山去?”一个小姑娘尖叫着。
  忽然,整个屋里本来正热闹的气氛没有了,所有的人都停下话来,目光一起集中在方书他们三个人身上,那目光中透着怪异。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张平易问那些村里人,可是没人回答他。
  过了很久,那户主人家的老婆婆对他们说:“哎,你们还是回去吧,别上后面那座山。”
  “为什么?”方书追问着。
  “后山,是个不祥的地方,听大娘的话,别去。”
  “大娘,我们是不迷信的。”钟成保笑起来,可是,所有人都看着他,用怪异的目光。
  “不是迷信,那是真的。”老婆婆叹了一口气,“那是真的事,有三十多年了,那年我才嫁来这里不久。”老婆婆的眼光迷离起来。
  方书看见,村里的那群小姑娘正一个接着一个地溜了出去。
  三十多年前,正是文革初期,小村庄虽然偏僻,但是也受到了这股运动的影响。围坳村的年轻人自行组织了一个队伍,专门和对派的人进行武斗。其实所谓的对派,不过是邻村的年轻人组织的而已。围坳村和邻村历来有怨恨,为了土地的问题,已经是从古打到今的了。文革让这两个对头村,更加名正言顺地为了“革命”斗争起来。
  那一年的秋天本该是个高兴的季节。
  在连年的天灾人祸下,小村庄生存下来的人都饱尝了饥饿的滋味,而这一年史无前例的大丰收,让农民更加明白土地对他们的重要。丰收的粮食都放在小村庄前的那个打谷场上,连着多天的劳累,村民们都快支持不住了。村长决定让村民们回家去好好睡一夜觉,于是,从村里选出来十三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在夜晚来打谷场看守粮食。
  可是,第二天对于围坳村所有的人来说,却是一个恶梦,一个永远醒不了的恶梦!
  天刚麻麻亮,勤劳的村民们就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了打谷场,他们看见那十几个年轻人横躺在打谷场的一头,可能是睡着了,村长让人去叫醒他们。走过去想叫醒他们的人却发出了恐惧而凄厉的尖叫!那个场面,凡是看到的人,在以后很长很长的时间里夜夜都做恶梦。
  昨晚还生龙活虎的十三个小伙子一夜间都横死了!而且,这十三个小伙子都是被人用利刀切断了颈项,头滚落在一边,打谷场一边的泥土地都被血染红了!最可悲的是,其中一个小伙子只剩下了一颗头,而他的身体,却莫名不见了。
  最先在恐怖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是老村长,他很快安排了一下,一边叫人去找那个只有头的狗剩的尸体,一边招集村里的干部和老人们聚在一起开了个会。开会决定,一、这十三个横死的年轻人不能入村中的老坟地,因为他们是横死鬼;二、请个先生(那种神汉)来做法事,并给死的人下符咒,以防横死鬼出来作祟;三、这件事决不可以外传,以防以后没有女人肯嫁来本村。
  以上的决定是多么的愚昧啊,可是,在那个时候,这么愚昧的决定就被全村的人都接受了。
  就在这些决定被执行的时候,出现了一点问题。
  那个只有头而没了身体的死人狗剩,经寻找,村里的人发现他的身体不知被什么野物拖去山里吃掉了。
  狗剩的娘,在解放以前是一个巫婆,她的巫术是方圆几十里都有名的,可是解放后,她被批判为迷信,政府强行制止了她的活动。后来她嫁给了村里的一个老稣夫,生了个儿子就是狗剩。她的老头子不久前才死了,现在她唯一的儿子也死了。
  狗剩娘,这个昔日有名的巫婆,她不肯让他儿子的头同其他人一起埋葬,她说要救活她的儿子,她偷偷地带走了狗剩的头,从此失踪了。
  其他十二个人的尸体,在被做完法事下了符咒后,老村长带了几个后生将他们埋在了后山上的密林深处,除了当时去埋尸体的人以外,没人知道尸体埋葬在什么地方。
  可是,这一切仅仅是围坳村人的恶梦的开始。
  没有多久,先是老村长突然发病死亡,接着,其他参与埋葬尸体的人在两个月内都离奇暴死,而这些人除了老村长以外,其他人都是壮年男子,平时都是身强力壮的好劳力,却无病无灾地突然都死了。村里的壮年男子迅速减少着。
  接着,村庄里每隔几年就会有一个壮年男子离奇失踪,失踪的人大都是在去后山时不见的。
  村子里慢慢开始传说后山埋葬的十二个横死鬼因为是横死而投不了胎,所以他们拉那些壮年男人去做替身。村里的男人在成年后,不是失踪了就是不愿再呆在村里去了外面,反正无论如何,都没有再回来的。
  那件事发生后,第一个失踪的人就是方书他们借宿的这一家老婆婆的丈夫,那时老婆婆还是个小媳妇,而她的肚里正怀着个孩子。
  在她丈夫失踪后两天,邻村传来消息,邻村的两个年轻人突然疯了。这两个疯了的人口口声声说看见了狗剩的鬼魂,说狗剩的鬼魂去找他们两个索命。直到那时,围坳村的人才明白,那十三个横死的年轻人是被邻村另一派的武斗分子派去的两个人杀死的,就是那两个疯了的人。可是,围坳村的人再也没有年轻力壮的人去向邻村人讨回公道了。后来,周围的几个村子里也有人说在外面看见过围坳村失踪的人,可是,到底有没有,谁也不知道,因为,失踪了的,没有一个有个音讯传回来。
  说到这里,老婆婆流下了眼泪:“我的命真苦,第一个不见了的是我那死鬼老头,可是不久前……”老婆婆的声音梗噎了,“我那老鬼留下的腹遗子,也在后山不见了,留下他媳妇儿和才十岁的女儿。”
  中年妇女和小女孩儿看见老婆婆哭,也跟着哭了。
  “牛不见了就算了,铁蛋非要上后山去找,叫他别去后山找,他就是不听,果然,一上了后山,就再也没下来。”老婆婆哭着说,“孩子,大娘好心劝你们,别上那后山!”
  听完老婆婆说的事,大家谁也不说话了。干坐了一会儿,村里的人都回去了,方书他们三个也去睡了。
  在房间里,三个人沉默了许久,张平易问:“我们明天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要去了,你被吓着了?”钟成保拉了被子睡下了。
  “睡吧,明天还要起早上山呢!”方书拍了拍张平易的肩也睡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方书他们三个吃完早饭,不顾老婆婆的劝阻,向后山上进发了。
  村里的小姑娘小媳妇们都跑去村尾,看着方书他们走上后山去,每一个看着他们的眼光都充满了不可思议不可理解,仿佛在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仿佛在看着三个死人。这种目光让方书他们的心里觉得一阵阵发寒。
  三个人的脚步有点沉重,不过他们走的还是很快。
  山中的景色真是很美,小路边开满了野花,林子里各种各样的鸟叫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是一曲不用乐器演奏的《维也纳的森林》。淡薄的雾在林间慢慢地流动,天边的云层一点一点红起来,象一个在化妆的少妇,正一层一层地涂着唇膏,美丽而精细。
  三个年轻人渐渐被这山中清晨的景色吸引了,钟成保随着鸟鸣声打着口哨,方书也折了片树叶,“吱呀”“吱呀”地吹着,张平易也不由地兴奋起来,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三个年轻人已经将昨晚围坳村故事带来的阴影忘记了。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40:00
走了有半个小时的样子,已经越来越难走,山上没有路了,他们只有顺着山洪冲积的水道和微裸的山石向上走,以绕开那些茂密的树林和小灌木丛。
  忽然,走在最后的张平易“哎哟”一声弯下腰来,方书忙回过头来问他怎么了。
  “我肚子疼,好象想拉肚子,一定是村里吃的东西不干净。”张平易一边说着一边东张西望,“我去那边拉屎,你们等我一下。”他说着一头扎进旁边的一处密林中。
  “懒人屎尿多。”钟成保笑着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坐下,方书也一屁股坐在他的身边。两人打开地图研究着,边研究着,边在地图上找出他们现在的位置,做下记号。
  却说张平易捂着肚子走进树林,一眼看见树林里有块大石头,他走过去放下身后的背包,转身向石后走去。
  突然,张平易脚下一空,他一脚踩进一个洞里,跟着整个人摔倒,就象在一个斜坡上似的,跌跌撞撞地向下滚,中间不时撞到洞壁。张平易顾不了许多,只是用手抱着头,任由自己一路滚跌下去。不知撞到了什么东西,张平易滚落的身体才停下来。
  张平易确定他不再往下跌落,才慢慢松开抱住头的双臂,睁开眼看了一下。这似乎是个山洞,但不知为什么,洞中并不黑暗,有很微弱暗淡的光不均地洒落在他面前的地面上。张平易很快地从地上爬起来,他张眼四顾。
  这确是一个山洞,但首先印入张平易眼中的,却是山洞壁边的人骨骼!那是一架架横躺在那里的骨骼,每一副骨骼的骨头很完整!
  山洞一侧的壁上有一盏很暗淡的油灯,它在山洞壁的一个凹槽里。这让张平易感到极度的诡异,这个装满人骨骼的山洞,还有油灯在燃着,莫非常常有人来添油?
  张平易慢慢地转过身,他觉得好象浑身骨头都生了锈似的,那种怪异的感觉让他不由地发抖。“……九,十,十一,十二……”他数着那些骨骼,十二具,整整十二具!莫非,这里就是围坳村的人埋葬那十几个横死的小伙子的地方?
  随着张平易慢慢转动的身体,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最后他的目光定住了,他的脸色苍白的好象死人似的,他那么恐惧,他看见了什么呢?
  他面前一米之遥的地方有一个用泥土拓成的土台,土台上放的却赫然是一个人头!而那颗人头却是颗仍有血有肉的人头!他被放在一个木制的盘中,盘中有些透明的液体,透过那液体张平易可以看见那颗人头的颈项,似乎这颗人头是被从颈项上切下来的,在切口处还可以看见皮肤和连着的肌肉微微向外翻起。那颗人头的双眼紧闭,他看起来就象是一个睡着的人,但是他却是没有连着身体的,他是谁?他是死是活的呢?
张平易转动着眼光,他看见土台的旁边还有一具单独的骨骼,这具骨骼比那十二具都小,难道这具骨骼是女人的?张平易愣了一下,莫非这颗人头就是狗剩的人头?莫非土台边这具骨骼就是狗剩娘,那个老巫婆?那么,这颗人头是用巫术保存下来的了?他还活着吗?张平易不由起了好奇心,他向那个土台走去,他想摸一下那颗人头,看看那颗人头是不是还象活人的头那样。
  走到土台边,张平易低下头仔细看着那颗人头,看了一下,他不由地伸出手去,想摸摸那颗人头。就在这时,张平易忽然看见那颗人头睁开了双眼!他甚至还对张平易咧开嘴笑了笑,一口白烟就从他的嘴里喷了出来。张平易的一声惊呼闷在了嗓子眼里,眼睛一闭就昏了过去。
  张平易醒来的时候,看见还是在山洞里,他前面站着一个穿迷彩服的人正背对着他。“方书!”张平易喊那个人,那人听见喊声回过头来,张平易差点又昏过去!那个穿着他们探险旅游队的迷彩服的人的那张脸,却是刚才在土台上的那颗人头的那张脸!
  张平易这时才发现他自己的不对头,他怎么好象在那块土台上?张平易的脸色一定很难看,他感觉不到他的身体了,然后,他一低头就看见了他面前的那个木盘和那个土台……他看不见他自己的情况,但是他现在可以想象出那种情况,他的头被放在那个土台的木盘上,而他的身体,却正是那颗人头下面连接着的那个穿迷彩服的身体!
  这就是老巫婆的巫术!
  张平易闭上了眼,“你是狗剩?”
  “咦?”那个人诧异的声音也有着笑意,“你知道狗剩?”
  张平易想点头,却发现他自己已连这个最简单的动作也不能做了,于是他只有说,“是,我昨晚在你们村过的夜,我听说了那个故事。”张平易睁开眼。
  “那你知道铁蛋吗?”那人笑了,“我是铁蛋!”
  张平易愣了,“你是铁蛋?”
  “你知道了故事的前一半,却不知道故事的后一半。”铁蛋说,“我告诉你吧!狗剩的娘想用巫术救她的儿子,她首先想到的是用那十二个横死鬼的尸体代替她儿子被野物吃了的身体。”铁蛋说着向那十二具骨骼努了努嘴。
  “她偷走狗剩的头,在山上等着十二个横死鬼被埋下。可是,那时天还很热,加上做法事,等埋人的那帮人走后,老巫婆找到这个埋葬地,那十二具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了。老巫婆只好另外想办法,她用巫术把狗剩的头保存下来,又在这个洞里下了巫,让这个洞成为一个巫洞,然后她用了所有的生命下了一个巫,如果有人掉进这个洞里,他只要好奇地走到离狗剩的头一尺以内,狗剩就用巫术换下这个人的头,而自己的头长在这个人的身体上,就象刚才我和你一样。”张平易叹了一口气。
  铁蛋继续说,“后来老巫婆死了,村子里有人无意中掉下洞来,狗剩就换下了那个人的头,那个人就是我爹。因为我爹和狗剩都是围坳村人,有着骨血关系的,狗剩临走时就把巫术的施法教给了我爹。后来不断掉落这里的人都是我们同村的,这个巫术的施法就一直保留下来。既然你也知道这么个事,我就告诉你这个巫术的施法,你就慢慢在这里等着有人来吧!”
  铁蛋说着就把巫术的施法告诉了张平易,可是张平易愣愣地望着他:“我没听清,你过来再说一遍。”铁蛋向前走了两步,又说了一遍。
  “我还是不太清楚,你可以走近一点再告诉我吗?”张平易一脸的恳求。
  铁蛋又向前迈出一步,但他突然警觉起来,“你想骗我走近你?没那么容易!”他大声又说了一遍巫术的施法,然后对张平易说,“我要走了!”
  张平易叹着气,“你要回围坳村吗?”
  “回村?不!不回去了,我回去了人家会知道这件事的,我还不给当成妖怪抓了!”铁蛋说着大踏步头也不回地向洞口走去。
  十几分钟过去了,张平易还没出来,方书不由地说:“咦,张平易去了这么久?”
  “哎,你不知道他吗,他常在洗手间里蹲上半个钟的。”钟成保笑着说。
  两人又等了七八分钟,方书忽然变了脸色,“太久了,我们喊喊他。”方书对着林子里喊张平易,可是没有人回答。钟成保的脸色也变了,两人互相望着,一股寒意慢慢升起。方书和钟成保一边向树林里走,一边叫着张平易,但是没人回答。
  树林里的光线暗淡,方书一眼看见张平易的背包放在一块大石上。两人走向石块,走在前面的方书叫着钟成保:“快看!”
  大石的后面有一个黑黑的洞,如果不仔细看,一下子是很难看到这个洞的,洞口边上长着草,草有被压过的痕迹。
“可能张平易掉下去了。”方书在洞口喊着张平易,但是没人回答。方书拿出一支手电筒,向洞里照着,洞是顺着一个斜坡向下的,不远处还有个小小的弯,手电筒的光不能完全照到里面。方书看了看钟成保,“他可能摔晕了,我下去看看,你准备好急救包。”
  “哦!”钟成保大叫起来,“我把急救包忘在大娘家了!”
  “怎么这样?”方书皱起眉头。
  “是大娘不小心切了手,我拿紫药水给她擦,急救包拿出来就忘了放回去。”钟成保喃喃地辩解着。
  “这样,你赶快回去拿急救包,我下去,先把张平易弄上来!”方书说着已经打开电筒走下洞口。
  钟成保放下背包,“你,小心点!”
  方书看了他一下,“没事,你快去吧!”
  “哎!”钟成保看着方书又转身向洞里走去,也转身飞快向山下跑去。
  钟成保快跑到山下时,忽然看见前面路上有一个穿着迷彩服的人,好象是张平易,“张平易!张平易!”钟成保大叫着,“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他追上前面那个人,拍拍那个人的肩,那个人回过头来,却不是张平易,是个皮肤黝黑,发型土时土气的农村壮汉。
  “对不起,认错人了!”钟成保忙向他道歉。
  “没什么!”那个人咧嘴憨厚地一笑,却一拐走上另一条山中的小路,快步走远了。
  钟成保心里觉得很怪异,那个人身上穿的明明是他们探险旅游队的迷彩服,却是个农村人,怎么会这样呢?钟成保顾不上多想,跑下山拿了急救包一路又向山上爬去。
  钟成保回到刚才离开的地方,他一眼看见洞口边坐着一个人,“方书!没找到张平易吗?”那个人在他的喊声中回过头,却是张平易。“咦,方书呢?”钟成保问张平易。
  “方书?我没看见呀?”张平易目光在洞口游移着。
  “他不是下去找你吗?”钟成保指着洞口说。
  “是吗?我真的没看见他,我掉下洞里摔昏了,过了一会儿醒来,我就顺着亮光向洞口爬上来。出来后没看见你们俩,就看见这些背包,我就想你们一定没走远,会回来拿背包的,于是我就坐在这里等着。”张平易急急地说着,好象唯恐钟成保不相信似的。
  “这样?”钟成保皱着眉,“真是奇怪!”钟成保忽然想到刚才看到的那个穿着迷彩服的农村人,他不由心里一抖,“方书不会出事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背包里拿出电筒来,“我先下去看看,你休息一下。”说着,钟成保向洞里走去。
  张平易张口想喊钟成保,可是他没喊出声。
  过了大约十分钟左右,洞里上来一个人,张平易用眼角扫了一下,上来的是方书。方书没说话,走到大石块边上,拿起他自己的背包,背在背上,对张平易说:“走吧!”
  张平易也拿起自己的背包背上,留下钟成保的背包,随着方书走了。
  方书和张平易在当天傍晚赶到了此次探险旅游的目的地。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有另外两组先到了。
  大家看到他们俩纷纷围上来,有人问:“咦,钟成保呢?”
  张平易看看方书,方书也正望着他,“哦?他还没到吗?他在路上和我们分开走了。”
  “怎么这样?你们干嘛分开?”大家都很诧异。
  “是这样,我们在一个岔路口有了分歧,钟成保坚持说应该走另外一条路,我们劝他不听,他自己走另一条路去了。”方书解释着,张平易的目光游移着不望向他。
  “哦,不要紧,还有一大半人没到,我们再等等。”大家安慰着他俩。
  两天后,所有的人都到齐了,钟成保还没有到。组织者召集大家开会,开会决定,所有的人再等钟成保一天,如果还等不到,其他人先回去,留下方书、张平易和组织者去报警并协助寻找。方书和张平易的脸惨白的,互相望着。
  谁想,第二天的上午,钟成保却一身风尘地赶来了,他身上穿着一件毛蓝色的中山装,下身穿条黑色的布裤子和一双黑土布鞋,打扮得象个农民一般。
  大家纷纷问钟成保出了什么事,钟成保喃喃地说:“我出了一点事,衣服都不能穿了,这身衣服还是在农村人那里买的,所以迟了。”大家再问,钟成保就什么也不说了。
  旅游回去后,方书、张平易和钟成保再也不象过去那么好了,好象互相躲着对方似的,有时远远碰到了,也是不约而同的一转身,各自走了。
  参加这次活动的人,在学校里到处大吹自己的探险经过,只有他们三个人——方书、张平易和钟成保,闭紧了嘴什么也不说。偶尔有人问起,他们也是寒着脸走开了。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40:00
镜鬼·鬼镜


  
作者:楚惜刀
  
  认识阿达半个月了,小毓第一次被邀请去他家。于黄昏时驱车前往,坐在副座的她心如鹿撞。
  下车,阿达殷勤开门。郊外三层楼的小别墅,在她看来,也算豪宅。园子里开着妖艳的花,猩红色,说不出名字,只是香气恁地好闻。
  在客厅烛光晚餐,一面半人高的长镜映得星火明明晃晃。镜色古旧,与屋内风格不符,她好奇地凑上跟前。
  “这是古董,有八、九十年,我收了来,找新的框配上。是不是很奇特?”阿达递上一杯酒,双眼迷离。
  她抿了口酒。心神荡漾的味道。再看那镜,多出层光晕,昏黄昏黄的。镜中的自己,脸色酡红,比平日更娇艳。
  阿达返回吃菜。她多留了一刻,忽然眼花,瞥见镜中有张脸一闪而过。极媚,极魅。回头,什么外人也没有,再看,总觉得镜中有人,只看不清。
  惊出冷汗,她倒退数步,跌坐在阿达怀里。
  “小毓,你很紧张?”他索性搂紧了些,“怕我吃了你不成?”拥抱很温暖。忘了恐惧,添了悸动。颤颤地,感觉他吻上唇。一时间什么都不记得。
  他松开,意味深长地说,“天热,我去洗个澡。”走向楼上卧室,背影的轮廓很健美。
  小毓不安,又是渴望,又是慌乱。阿达是老板,年纪轻轻有了产业,算是人才。许是对自己一见钟情,刚来十天就升了她两级。茶也喝了,戏也看了,走到这一步,仿佛注定。来此之前,彼此都知道会发生什么。现在终于到了。
  一个人静坐。似乎能听到楼上的水声,冲洗着欲望。不经意又瞄到那面镜,光影流转,每换一个角度,就幻出各色彩光。只是隔得远,再看不到任何异常。
  是错觉。她摇摇头,望楼梯发呆。乳黄的灯光下,走出个蒸腾的身影,雾气朦胧中,他显得越发英俊。
  “你去?”一件粉色丝绸睡衣,薄如蝉翼,从他手上流淌下来。
  红着脸,默不作声,她逃到楼上。他跟在后面,在浴室外的床上,点一支烟。
  手抚过肌肤,微微颤抖,在水中渐渐红润。一扇门板,暂时挡住热剌剌的注视,她尽情凝看自己。这木板却挡不了绮思。他躺下,不停地玩手上的打火机。点火,熄灭,再点,再熄。
  出得门来,他猛地弹起坐定,两人都不说话,对望数十秒。终于,他一个箭步,抱紧了她。
  这一夜很快过去。
  次日,阿达来接小毓,再见他,眉眼都更亲切。在邻里的艳羡中,坐上他的车,顿时觉得身份已与往日稍异。
  办公室里,除了阿达的秘书芬妮外,个个都对她加了恭敬。“毓姐,你的咖啡。”有人帮她冲咖啡,有人为她做跑腿,老板娘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之后,去他的别墅就成了家常便饭。偶尔,仍看到那镜里有人脸,哀怨到十分,却也美得不似人间女子。一见到,她就心惊肉跳,于是自我解释,只是因为心惊肉跳,这才产生幻觉。
  直到有一天,发觉不对,她竟有了。得赶紧和他结婚,她对自己说,预备郑重地和阿达谈一次。
  那夜,吃过晚饭,他照常说要去冲凉。她连忙阻止,说:“我有重要的事。”他停下来听。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他笑起来,拧她的脸:“你还年轻,想那么远的事干什么?”没当回事,径自又上楼去了。
  她烦恼地坐在镜前,唉,是她口气不对,缺乏技巧,还是他没责任心,只想玩玩?年轻?看镜中容颜,分明已经不小,虽然,这泛黄的镜,照不出皱纹。
  是啊,没有皱纹,仔细看了看,她仍美丽。而且,似乎越来越美,这镜子化去她眉角的愁,眼里的忧。一点点变化,渐渐已不像本来面目,只是不自知。她越看越爱,全副精神都投在镜里,舍不得移开视线。却原来,自己如此美丽,不输绝色佳人。
  就在此刻,奇事发生。她眼前大亮,亮到睁不开眼,轰然一记,脑中就觉一空。然后,黑漆漆的,居然什么也看不见了。
  她拼命甩头,拼命张眼,看见一副奇景。一个与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叉腰站在面前。
  “你是谁?”天哪,她发不出声!再看,不由得毛骨悚然。她居然看见面前是一张餐桌,旁边是沙发,再那头是顶天的装饰墙,那么——镜子呢?
  她看来看去,找不到那面镜子。身后,小毓想,我身后面是什么?回头,可惜什么也看不到,漆黑一片。
  那个自己,笑眯眯地凑上脸来,眼中有一丝狡黠。左看右看,十分满意,仿佛对面的她,是面镜子。醒悟到自己在镜子里时,小毓吓得魂飞魄散。是啊,为什么看不见手脚,看不见其他!她的身体,已经被别人借去,只剩灵魂,困在一面镜子里。
  “我看了你很久,现在,轮到我享受了。”那个灵魂嘿嘿冷笑,摆出合度的微笑等待阿达,再不与她说话。
  小毓想,这是谁?鬼怪吗?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竟能把自己吸进来?难道自己也成了鬼?
  来不及思考,阿达已经下来,亲吻那个人。那人喜滋滋搀他上楼,临走,抛个媚眼给她,让她背过气去。
  半夜,那个人悄悄下楼,孤魂般在屋里飘。取了杯牛奶,汩汩喝了几口,黑亮的眸子定定射来。她看到熟悉的容颜,不熟悉的目光,竟在镜里瑟瑟发抖。只是那人没有走近,朝她这个方向怪笑了两声后,走了。
  次日,阿达始终没有下楼。下午三点,大门的把手转动,芬妮的头探了进来。
  “阿达,你在家吗?”芬妮蹑手蹑脚上了楼。随后一声尖叫。
  过了很长的时间,她看见芬妮扶着阿达,一步步走下楼。阿达赤裸的身上,全是血痕,手脚也有被绑过的淤痕。
  “我还以为你死了,原来你喜欢这个。”芬妮脸色难看。
  “该死的小毓,居然真打!”他愤愤,“还塞住我的口。”“别说了!谁要你爱惹狐狸精?”芬妮用嘴堵住他的。
  他一把推开:“老子痛死了,快拿药膏来!”小毓的心忽然凉了,对后来的亲热已无动于衷。只是不停地想,那个在她躯壳里的鬼是谁?是否,也是他曾经的过客?
  接下来的日子,恐怖、新奇、无聊。小毓不得不接受恐怖的事实,她的确被锁在镜子里,无法脱身。但也有新鲜事给她瞧,譬如,阿达的衣服一个月送洗一次,喜欢赤身在家里走,吃早餐时给五、六个女人打电话。哼,五、六个女人!
  等阿达上班去,无聊成了保留节目。没人看她一眼,没事情发生,没声音响动。整个别墅死了,她的心也死了。
  晚上是这里最热闹的时节。阿达喝醉了酒,由男人、或者女人带他回来。男的俊美,女的妖娆,都是高挑身材。然后,那些人就没再下楼。她开始诧异,后来就明白,为什么以前,时不时的,他说晚上要和客户应酬。
  芬妮也是这儿的常客,还做些除草、打扫的家务。有时像他老妈,奉送唠叨一小时。只是她温柔,见他脸色变了,马上换种声调。小毓在镜里暗想,他是几时和芬妮好上的呢?还是从来就如此?
  起初,她在镜子里吃醋,这是她想嫁的人啊。慢慢地又不屑,什么臭男人,背地里乱七八糟,送给她也不要。再后来,后悔踏错电梯,明明该到十八层,她去了十九层,才会遇上命中魔星。她只求做个前台小姐,而他,看了一眼,就让她做经理助理。接着,平步青云。
  她发誓,如有天能重获自由,她一定安分守己,绝不得陇望蜀。
  形形色色的人来了,走了,她再没见到那个鬼附身的自己。只是一次听阿达电话里和人提起,说小毓嫁了个老头,居然结婚没两天就生了。说的时候,他仍是恨恨的,摸着额头的伤。
  她恨阿达,也恨那个吸她进来的鬼。唯一让她解恨的,是她肚里阿达的种,是送给他俩最好的礼物。
  一年过去,她在镜里住得也习惯了。只是不甘心。那个鬼既然能出来,她也可以。反复回想掉入镜中的情形,她一一分析其中的窍门。来这里的女子,都喜欢照镜。怎样能让她们,和她换个地方住?
  “咦,这镜子有点奇怪。”“哎呀,这面镜子很漂亮。”每当听到这样的话,她都会集中精神,聚集所有的念力,盯住来人的脸。可惜,她还无法把那张脸的影像变得如花似玉,当然也无法多留得一刻目光。她最想报复的是阿达,只是他,照镜也只照得几秒,常常看两眼就走,根本注意不到镜里的玄妙。
  又过了大半年,阿达到外地开拓生意,一直不在家。然而别墅仍有用处。某日中午,她看见芬妮用钥匙开了门,勾进一个少年。这少年比阿达小上十岁,光滑的脸上写满青涩。芬妮梳洗完毕,红扑扑地走出,让少年如睹仙子,惊得目瞪口呆。
  镜里的她,看西洋景,都忘了要脱身。直到芬妮在她面前坐下,说:“我美不美?”少年只是喉咙里作声,说不出话。芬妮咬了咬唇,“你还不快去?”少年发足跑上楼。芬妮对镜自怜,不知不觉看得久了。“我美不美呢?”芬妮喃喃自语,摸过双颊,抚过双唇。
  她大喜,这是最好的机会。对准芬妮的眼,她发出迷幻的光。芬妮如饮美酒,熏然欲醉,恍惚地向镜子张开两手,痴痴地说:“好美!这是我吗?”时间一秒秒过去。盯着芬妮的她累得不行,就在此时,身上一轻,眼前一黑。一念未已,手已能抬起。
  哈哈,她终于出来了。忍不住狂笑数声。叉着腰,得意地看那面镜,如今的她,虽然换了面目,却终于恢复自我。想起曾经的恐惧感,她好心地对镜子说了一句:“别害怕,你只是在镜子里,再找个人换你好了。”她知道,在镜子里,时间的真相看得很明白。日子很容易过去。
  看了楼梯一眼,那美少年正在楼上。迟疑中,她还是走出别墅。奇怪的是,芬妮这双眼看出去的景象,不同于以往。旁人射来的目光,总有点似曾相识。
  倏地,飘过一张脸,恍若从前吓过她的那副面孔。连忙追上,一看,那容貌,不是她曾经的脸。那人诡异地一笑,白衣轻荡,转眼没在人群中。
  她找了家卖镜子的店,走入,明晃晃的,看清她寄居的壳。蓦地里,她惊觉,那张熟悉的鬼脸,又在这镜中若隐若现。
  恍惚中走出店门,阳光刺目,眼前的路划出无数分岔,她不知该往哪里去。
  在这世上,有一群镜鬼,仓皇来去,找不到旧时皮囊——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40:00
人肉水饺
  
  故事发生在台北市。
  凡是台北人, 或是住过台北的人,甚至,不住在台北的人,应该都知 道台北市最有名的隧道。 是的,那就是以灵异传说闻名的辛亥隧道。辛亥 隧道长长贯通台北市与景美木栅一带,是文山区对台北市的交通要道。 隧 道入口的这一端, 台北市立第二殡仪馆俨然在焉,殡仪馆旁便是供应全台 北市饮用水的自来水厂, 说起来,台北人也满有创意的,火葬场里的尸体 焚化之后, 总是灰飞烟散,融入储水槽中,添加天然钙铁矿物质,想来台 北市民罹患骨质疏松症的比例应该比较低才对。
  辛亥隧道穿越的是一落不甚起眼的缓丘, 丘上没有几棵树,光秃秃的 挺丑陋, 山上密密麻麻散布了各式各样的土馒头,因此,住在山脚下宿舍 区的台大男生们总戏称此丘为「馒头山」。 馒头山的两面,山脚下皆错落 著零星的门户人家,早期眷村的遗迹。 时间是何时,已不可细究,总之,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山脚下的某家卖水饺的小店。
  水饺店的老板,我们姑且称他为黄老汉。 黄老汉是个退伍的荣民,单 身了五十年,经人介绍才娶了个寡妇。 寡妇带了两个儿子嫁过来,黄老汉 倒不嫌两个孩子是拖油瓶,视如己出般疼爱。 夫妇两人商计之后,决定借 笔钱来, 再用黄老汉多年辛苦攒的一点小钱贴补上,开家小馆子,卖些面 点和手工水饺。 黄老汉做的水饺口味很道地, 妻子也任劳任怨协助店面的经营,但是 不知为啥缘故,生意总是不好。 生意清淡也罢,最糟的是还日渐下坡,来 过一次的客人通常就不会再上门了, 渐渐地,每天杆的面皮儿少了,但是 ,冰柜里卖剩的水饺却愈来愈多。   这日,整天只买出一盘水饺。 晚上关了店门,黄老汉与妻子落寞地坐 在桌前,楚囚相对。 黄老汉对妻子说:「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咱们得想点 法子,要不,开店时借来的那一大笔钱可还不出来了。 」妻子说:「有啥 法子可想呢?你们男人家都想不出好法子, 我一个女人哪知道该怎么办哪 ?」黄老汉抓抓头想了好一会儿, 愁眉苦脸地说:「这我想破头也不明白 , 咱们的水饺味道明明挺好的,没有理由客人不上门的呀!」妻子点点头 :「是啊!我也想不通。」
  乾脆.... 」过了好一会,黄老汉幽幽地说:「乾脆咱们早点把店收 了吧,省得愈亏愈多。 」妻子问:「可是,收了店咱们拿啥来还债呢?」 黄老汉想了半晌,又重重地叹了口气,无言以对。
  「这样吧!」妻子说:「咱们是不是去庙里烧个香, 问个签?」黄老 汉想想同意了, 于是决定,第二天妻子上市场采买些香果肉品,两人上庙 去拜拜求签。 这庙规模不大, 香客也不算多,可是邻居都说此庙颇灵验,夫妇两人 求了签,寻著庙祝请解签。 庙祝读了签诗好一会儿,又不住上下打量黄老 汉,沉吟不语。 黄老汉焦急问:「这签怎么说?」庙祝摇摇头不说话,黄 老汉心下更著急了:「难道这个签不好吗?」
  庙祝问了黄老汉夫妇所干的营生, 摇头叹气:「你们家现逢凶煞,而 且日后还会一路走下坡, 命好一点不过钱财散尽,命坏一点就难免有家破 人亡之虞.... 」夫妇两人听了大惊,黄老汉连忙问:「那么,请问有无破 解凶煞的的方法?」庙祝犹疑地摇摇头,叹口气。 黄老汉的妻子哇啦一声 哭了起来, 跪在庙祝前面:「师父,求您指点一条生路吧!」黄老汉也忍 不住跪了下来:「师父, 求求您吧!我年纪已经一把了,家里两个孩子还 小,这样下去教我两个孩子怎么办呢?」
  「解厄的方法并不是没有,只是....」庙祝说。
  「师父, 求求您告诉我,不管要花多少钱都没有关系!」黄老汉夫妇 赶紧哀求。 说来也挺可笑,两人本是因为钱财快耗尽了才来求神拜佛的, 现在却急得连「花多少钱都没关系」的话都讲出来了, 也不想想哪来的钱 啊?
  「你们误会了, 我不是要向你们要钱!」庙祝说:「不是我故意不告 诉你们,实在是这个方法太缺德。 」黄老汉夫妇拼命恳求,最后,庙祝叹 了口气:「好吧!我说。 可是,你们绝对不可以泄露出去,否则必遭大祸 。」他压低了声音说:「想要扭转运势,唯一的办法就是卖人肉水饺。」 「人肉水饺?」黄老汉夫妇吓的脸都白了,怔怔地望著庙祝。 「对! 人肉水饺。 只有这个办法可以改变你们家的命运。可是,你们一定要记住 ,这件事绝对不可以让别人知道。 还有,你们家人绝对不能吃这些水饺, 否则,一定会大难临头。」
  黄老汉夫妇两人茫然谢过庙祝, 一路上心事重重地回到家,两人都一 言不发。 中午小歇过后,妻子问:「你觉得怎么样?」黄老汉问:「你说 呢?真的要干吗?」妻子沈吟了一会: 「难不成就眼睁睁看著咱们家这样 衰败下去吗?」两人对望了一阵子, 终于痛下决心,决定照庙祝的话作去 ,当下开始计画如何取得人肉。 黄老汉的水饺店就在馒头山的山脚下,殡 仪馆随时都在吹吹打打鼓乐喧腾, 遇到好日子,灵车还得排队,这般算来 ,肉源不虞匮乏。 两人于是决定盗挖新坟,为了掩人耳目,当然只能在月 黑风高的深夜行事, 而且必须在坟边就地将尸体化整为零,运带下山,才 不致于太过明显。 夫妇两人商量了半天,决定在每次采肉时,割取尸体的 胸、腹、臀与腿等肉多的部分, 其中当然又以油脂较多的腹肉或臀肉为佳 , 拿来做水饺馅儿口感较好,不过,腿肉和臂肉因为运动量较多,咬劲应 该比较棒。 因为庙祝千交代万交代:自己家人绝对不可以吃人肉水饺,夫 妇两人无法尝试新水饺的口味,只得靠推算来调配馅料。
当晚夫妇两人心惊胆跳上山去, 口中喃喃祝祷著,打著抖儿挖开一座 新坟, 割下尸体上的肉,又跌跌撞撞地下山来,一路上除了虫声唧唧,以 及偶而路过的车声,也没有什么。 夫妇两人并不交谈,蹑手蹑脚回到家后 , 黄老汉马上把肉清洗乾净,跺成碎肉,妻子则开始杆著一张张准备好的 面皮, 等黄老汉调好人肉馅料之后,两人便快手快脚地包起水饺来,直工 作到清晨四点多才洗澡上床休息。
  说也奇怪, 第二天早晨十点多,黄老汉刚开店门不久,十分钟之内, 店里就满座了, 客人如潮水般来来去去,生意好得连擦汗的时间也没有, 黄老汉的汗水就像雨点般滴入了沸腾的水锅里。 妻子也没闲著,事实上, 她的手简直快断了, 她不住地杆著新的面皮儿,刚包好的水饺马上就被丢 下锅去。 两人忙进忙出,直到关店为止,再怎么冷漠的客人临走前都会忍 不住对黄老汉夫妻说:「老板,你们的水饺味道真好。」 收店之后, 夫妻两人眉开眼笑在桌前对坐著数钞票,大喜过望,一天 赚的钱居然比往日两个星期赚得的钱加起来还要多。 尽管已经累得骨头都 快散掉了,可是夫妇两人都精神勃勃的。 而且,他们都没有忘记:今天晚 上,还有活儿要干。
  「昨天牛刀小试一下, 没想到今天居然生意这么好,我看今晚乾脆多 干些肉下来算了,省得咱们每晚都得上山去。 」黄老汉悄声对妻子说,妻 子连忙点头:「对啊对啊!我也是这个主意。 而且今天是个好日子,可采 的肉应该比较多,采回来冰在冰柜里也能用上个两三天,省点事好!」
  夫妇两人于是又上山去了。 就这样,自从黄老汉开始卖人肉水饺之后 , 生意就好得令人不敢相信,夫妻两人喜出望外,已届暮色的身躯也彷佛 枯木逢春,精力旺盛,再怎么辛苦工作都不以为意。 短短一个星期就赚到 一笔可观的财富, 不仅如此,黄老汉水饺的名气居然像野火燎原一般,一 传十, 十传百,甚至远在基隆桃园的饕客都慕名而来,客人太多,店面不 够大, 就得排队等候,人潮车潮如此汹涌,经过的路人多以为是某达官要 人出殡,等到发现是家毫不起眼水饺店时,总不免目瞪口呆。 这天清晨, 黄老汉夫妇都还在沈睡中,他们的小儿子已经起身准备要 上学了。
  夫妇俩的大儿子现在念国小六年级,小儿子才国小四年级。 两个孩子 年纪虽小,可是都很乖巧懂事。 小儿子望望鼾声大作的母亲,不忍将她唤 起床, 他知道继父和母亲这些日子以来每天都忙到三更半夜,工作十分辛 苦, 应该让两个老人家好好休息一番,于是,他自己打开冰箱准备今天中 午的便当。 冰箱里没啥可吃的熟食,只有一个盘内还装著十个已煮熟的水 饺,或许是昨天卖剩的。 小儿子便将那十个水饺装进便当里,背起书包出 门去了。
  第一节上课的时候, 小儿子的肚子便咕噜咕噜叫起来了,因为没吃早 餐, 他望望抽屉中的便当盒,心想趁老师不注意时偷偷吃一个充饥好了, 于是风声草偃地偷偷将便当掀开一条细缝。 不开还好,这一开,他吓了一 跳,因为从隙缝中望进去,发现水饺少了一个。
  「怎么会少一个呢?」他悄悄地数来数去: 「今天早上放进便当时明 明有十个,可是算来算去,就是只有九个。 小儿子觉得怪异极了,很害怕 ,赶快把便当盒盖紧了。   第二节上课时, 小儿子实在饿得不得了,于是,又偷偷地开了便当盒 。 从便当缝里探进去,他又愣了一下。「八个?」他想:「怎么变八个啦 ?刚刚数明明还有九个的!」这件事实在是太奇怪了。
  小儿子不敢再开便当了, 忍著饥饿撑到中午,便拎著便当跑到哥哥的 教室去,偷偷把哥哥叫了出来,把事情告诉他。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 当哥哥的年纪虽然多了两岁,胆子可没有比较大。 他轻轻地把便当翻开一 条缝往里头望去: 「奇怪!只有七个啊!你是不是睡昏头记错啦?你只放 了七个水饺进去对不对?」
  做弟弟的拼命否认: 「不对不对!我真的放了十个水饺进去喔!」当 哥哥的半信半疑, 于是又从缝里看看到底有几个水饺,这一数就吓呆了。 「六个!」
  兄弟两人将便当重新包好,再也不敢打开便当盖子。熬到下午放学后, 两人便拔腿往家里跑。
  黄老汉的妻子听到兄弟两人告诉的这件怪事,吓得脸色发白。「完了! 」她寻思著:「这两个星期来,咱夫妻俩忙得都没时间照顾孩子,也忘记要 交代孩子们不要吃家里的水饺,这下子会不会有大祸?」她慌慌张张地问: 「你们老实说, 你们到底有没有吃过家里的水饺?」两个孩子拼命摇头。 「真的没有说谎吗?」她说: 「没有人吃水饺怎么会少?」孩子极力分辩 : 「真的没有!我们真的没吃啦!」小儿子说:「真的啦!每打开一次盖 子就会少掉一个水饺,好可怕喔!」   黄老汉的妻子紧张得手都抖了, 心中一直念著:「完了完了!莫非这 是大难临头的怪兆?」她轻轻将便当盖子掀开一条缝:「... 五个。 」她 吸口气定定神,水饺放久了,似乎漫溢著人肉酸味。 她再度轻开便当,自 缝中喃喃数著:「...四个。
  四个。   她开始大喊大叫,势若疯狂。 黄老汉闻声跑了进来,发现妻子泪流满 面: 「这么快就天谴了!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黄老汉迭声问 :「啥事?啥事?」两个孩子把事情经过告诉黄老汉, 黄老汉听了也吓得 魂不附体。 「难道真的要大难临头了吗?」他问:「乖孩子,老实告诉爸 爸, 你们真的没有吃水饺吗?」两个孩子坚决地摇摇头,小儿子急得满脸 通红: 「真的没有啦!我真的一口都没有吃过!连煮水饺的汤我都没喝过 喔!」
  黄老汉想起庙祝的警告,不由得慌了起来。 「轻则钱财散尽,重则家 破人亡.... 」他也和妻子一样,颤著手不敢把便当盖掀开,微微把便当打 开一条缝。 三个。这次便当中仅剩三个水饺了。他盖上便当,过了一会, 再度重复刚刚的动作,实在太令人毛骨悚然了,只剩两个。 「怎么会这样 ?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不祥的恶兆狠狠地笼罩在桌旁四个人的头 上, 黄老汉的手抖得像中风一样,简直无力再开启便当盖了,好不容易费 力打开了一小缝, 这缝够大,四个人都瞧的一清二楚:这次便当里只剩一 个水饺了。
  怎么办?每开一次就会少掉一个人肉水饺的便当盒, 静静躺在桌面上 ,四个人都不敢去动它了。
  如此良久, 黄老汉凄然说:「这都是命吧!老天注定我们家要遭逢凶 煞,怎么样也躲不掉了。 」他伸手想要掀开里头不知道剩下什么的便当盒 , 他的妻子抢过来拉住他的手,大哭道:「不要啊!不要啊!为什么我们 要这么命苦?好不容易才开始顺利起来的...... 」黄老汉摇头叹气,一颗 老泪挂在眼角:「该来的就躲不掉啊...... 」他狠下心来,一把将便当盖 全部用力掀开了, 霎时间,四个人都呆呆地凝视著便当盒,脸色或青或白 ,悄然无言--
  (往下看......)
  
   
  
   
  
   
  
   
  
   
  
   
  
   
  
   
  
   
  
    原来,十个水饺,全部黏在便当盒盖上了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41:00
死鱼
  
  没有风,云压得有点低,稍微有点闷。六月五日傍晚,李平休假回到营地,想吃点鱼,所以三个人一起驱车去了渔码头。
  傍晚的渔码头上人很少,挺安静,看来今天来买鱼不是一个好日子,所以,几个人兜了几圈一无所获。“回去吧!好象要下雨了。明天再来吧!”李平站在码头前沿和另外两个人说。他们看着脚下的海面,水里有一团浮动着的黑影,“鱼?”厨子老王问。齐会计看了看,不象,如果是鱼不会这么呆板。他找来一根竹竿,挑起来一看,是一个绿色的马夹袋,里面有着三条死去了的鱼,所有的鱼都一样大小,每条一斤左右,黑色的背,白色的肚皮,显然已经死去很久,发出一股恶臭味。老齐抬手一甩,又扔进了海里。三个人坐上车,嘀咕着,真是倒霉,大老远的跑过来,什么也没有买到。
  李平开车,其他两个人颠了几下就昏昏的睡了过去。雨啪嗒啪嗒的开始往下落,天色很快的黑了下来。出了港区就是很偏僻的一条小柏油路,平时这路几天也难见个人影。远远的,李平就看见前面路边有人向他招手,似乎想搭车,他本不打算停,但转念一想,下雨,又这么偏僻,做个好事吧!
  上来的是个二十几岁的女孩,低着头,看不大清面容。“去哪里?”李平问。“前面一座桥下。”女孩低声回答。“搭我的车你不害怕?”女孩没有说话。
  天已经黑了,雨也越下越大。前面的桥不远,李平停下车,还未来得及说话,女孩说了声谢谢,就不见了。
  “去什么鬼地方?这里方圆四、五里也没有人家。”齐会计嘀咕着。
  到了营地,三个人吃了晚饭,洗了澡。十一点左右,老齐已经睡了一觉醒过来,有人敲门,是李平。李平手里提着一只马夹袋,“老齐,你看看。”
  老齐拿过来一看,就是在码头见到的一只,里面躺着三条已经臭了的死鱼,黑色的背,白色的肚子,马夹袋的颜色也一样。“这不是码头上那只马夹袋吗?怎么在你这里?”老齐很吃惊的问。
  “我刚才打开门的时候,就放在我门口。”
  里面的鱼很臭,老齐把马夹袋扔到垃圾桶里后,陪着老王一齐去李平的房间。“就这里。”李平指着门前,“对了,开门的时候还看见三只猫。”
  “肯定就是码头那只马夹袋?”老王问。
  “没错,肯定就是。而且上面坏的洞也一样。”老齐很肯定的回答。
  “这就怪了?”三个人抬起头,互相看了看,“想不通?”李平自言自语的说。
  他们三个人留在营地看装备,本来就很冷清,发生了这么件怪事,不觉有点害怕。
  李平起来得很早,天还在下雨,几乎没有亮。三个人昨天约好要再去码头碰碰运气的。他去敲老王的门,这么晚了还不起来,平时可不这样啊?就这么想着的时候,老王从外面走了过来,好象没有意识到李平的存在,径直推门进了屋。李平在门口楞了一下,也跟着走进去看看。
  老王坐在床边,看到李平进来,说:“刚睡醒!今天有点睡过了!”
   “你不是刚进来?门口没有看见我?”
  “你说谁?我刚听见你敲门才坐起来的啊!”老王一脸的茫然。
  坐上车,发动了半天也没有动起来。“见鬼,又不是大冷天。”
  李平坐在车上,两个人推了一百多米,还是没有发动起来。
  李平翻开前引擎盖的时候,闻到一股很浓烈的味道,站在一边的老齐叫了起来:“血!”这才发现,车子油箱坏了,从里面流出血一样的东西已经在地上淌开,一大堆苍蝇蜂拥而上,不断的撞到三个人的脸上。
  “不是血,是柴油。”李平这么讲的时候,苍蝇似乎也突然都没了。“帮我去房间拿我的工具盒。”李平抬起头看着两个人,两个人站在那里,表情怪怪的,似乎是被吓到了。老齐说:“我去。”
  李平鼓捣了半天车子终于动了,叹了口气:“今天就不用买鱼了!我把车开到街上修一修再说吧!”
  “真是倒霉!这雨什么时候停?”李平开着车自言自语道.
  二、黑寡妇鱼
  李平把车开到郊区的一家修理铺,本来就是辆报废的车,他捣鼓好了,主要是图出门方便点。
  老板修车的时候,李平站在一边,随手点了一支烟,觉得吸入肺里火燎燎的难受。要么身体不好,不啊!可能昨晚睡晚了。
  “小毛病,紧了个螺丝,钱就算了。”老板和李平已经挺熟了。李平随手递上去一支烟。
  “你的手好凉啊!是不是身体不大好,脸色也很难看!”老板随口说。
  李平说了声谢谢就开车走了。他从车的观后镜里看了看,挺好啊!不象生病了,没有感觉啊!
  回营地的路上,李平突然决定要到昨晚女孩下车的那坐桥边看看。
  桥的位置很偏僻,李平站在桥上,环视了一下,发现确实看不到人家。桥下停着一辆自行车,他这才发现桥下有人打着伞钓鱼。他走了下去,是个六十岁左右的人。
  “这附近有人家吗?大伯?”
   “没有,这里本来是刑场,谁敢住这里?”老人是外地口音。
  李平觉得很疑惑,就告诉了老人昨晚女孩在这里下车的事情。
  老人笑了:“那女孩是我女儿。昨晚我在这儿下捕蟹笼子啊!我倒不信这个邪的!”
  正在说着的时候,鱼上钩了。提起来一看,和李平昨天马夹袋里看见的死鱼一样。老人把鱼从钩子上摘下来,随手又把鱼扔到水里。
  李平觉得很奇怪,“挺好的鱼,干嘛扔了!”
  “这鱼我是不敢吃!你不知道?这鱼叫黑寡妇,它本身没有毒,但是它和所有的鱼都能杂交,如果和河豚杂交的话,孵鱼就有毒。虽然,还没有听说吃这鱼死人的,但是我还是不敢吃。”老人停了一下,“再说,这鱼不吉利。所以我们渔民不喜欢的。”
  李平决定往回去,路上又遇到了似乎是昨天搭车的女孩,披着雨衣,骑车往桥的方向赶。李平很清楚的看到,女孩牛仔裤的腿上绣了一只黄色的蝴蝶。
  到了营地,他就到垃圾桶去找昨天扔掉的马夹袋,还在,打开一看:就是黑寡妇鱼!
  李平抬起头的时候,昨天夜里看到的三只猫站在角落里,绿荧荧的眼睛正盯着他看。
  老王和老齐也不知道去哪里了,李平一个人呆在营地很无聊,加上昨日赶了一天的路挺累,糊里糊涂的就睡着了。等到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是傍晚了。怎么会事?要么真的生病了?怎么好像硬生生的少了一个白天。
  吃晚饭的时候,老齐过来叫他。虽然连中饭也没有吃,但李平觉得一点胃口也没有,不过想了想还是去了。晚饭吃得很简单,就几个凉菜,三个人好像都没有什么胃口,李平几次谈到鱼的事情,另外两个人都有意识的把话岔开。“这样吧,明天一大早,我们再去渔码头。”李平说。
  “还是傍晚去吧,那时候打鱼船出海回来,晚市的鱼便宜又新鲜。”老齐说。
  “也好,那就晚上吧。”李平也比较喜欢早晚出门,特别是这几天,觉得早晚的时候人比较舒服。
  吃好晚饭,李平看老王和老齐早早的睡了。自己不想睡,这么大的一个营地,空空的,死气沉沉,实在没有什么好玩的,他决定开车去附近的镇上兜兜。镇上有个夜市,人不是很多,都是卖些日杂用品。还有一个晚鱼市,李平主要想去看看鱼。
  鱼市里的人也不多,李平逛了两圈,觉得没有什么意思,决定去日杂货夜市看看。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眼前人的裤腿上一朵黄影子一闪,穿黄色蝴蝶牛仔裤的女孩?
  “喂。”李平想上去打个招呼,开个玩笑。女孩回头看见他,脸上露出很惊讶的神色,竟加快步伐逃走了。
  “你认识哪个女孩?”边上一个摆鱼摊的人问。
  “不认识,她搭过我的车,所以我有点印象。”李平回答。
  “外地人,命苦啊!就父女两个人,前不久刚死了父亲?”
  “不可能啊?昨天我还见到她父亲。”李平叫了起来。
  卖鱼的人表情怪怪的看了李平半天,正好有生意上门了,就没有答理他。李平还想问,见别人忙着,只好决定改日再来。
  等出了鱼市,又下起了雨,李平也没了再玩的心情,“鬼天气,这鬼天气,真是见鬼的天气。”
  回营地的路上,李平想着这两天遇到的怪事,很无奈的笑了笑,摇了摇头。
  四、冰柜里的鱼
  六月七日傍晚,李平三个人又去渔码头。等到了那里,雨也正好停了。天稍微有点黑,有点阴凉,李平虽然穿得很少,但凉爽爽的感觉特别舒服。
  不过,他觉得自己眼睛有点模糊,看东西都是影影绰绰黑乎乎的,心想可能白天躺床上看书看久了的缘故。
  看了几个摊子,老齐和老王都不满意。其实是挺不错的鱼,鲳鳊、狗腿子还有海刀子。
  老王说话的声音有点哑,卖鱼人说话的声音好像也有点团,听在耳朵里嗡嗡的。李平觉得自己可能这几天饭吃得太少了,有点低血糖。天比较暗,加上耳朵里老是嗡嗡的响,李平有点想回去的意思。
  “就买这鱼。”老齐叫了起来。
  “好,不错。就买它。”老王也表示同意。
  李平懒得去看,也就同意了。
  等到了营地,李平打开塑料袋一看,里面躺着的三条鱼,不是别的,就是黑寡妇。
  “老齐,这鱼不能吃。”李平赶紧喊会计,“这鱼叫黑寡妇,可能会有毒。”
  “没事的,我知道,从来没听说吃这鱼吃死人的,味道不错的,前几天你休假的时候我们还吃过。”
  “我看还是扔了吧!就怕万一。”李平说。
  “这样,我们剁一块喂猫,猫吃了没事,我看就没事。”厨子老王出来打圆场。
  李平同意了,老王把三个鱼头剁了下来,扔给墙角的三只黑猫。猫吃了下去,没有任何反应。
  老齐和老王互相看了一下,都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吃饭的时候,鱼烧好了,李平对这鱼有点心理障碍,所以一口也没吃。老齐和老王吃了几口,说好吃好吃,但也没有多吃。
  到了半夜的时候,李平觉得有点饿,就去厨房找点吃的。打开冰柜的时候,里面居然有几十条黑寡妇鱼,被剁了头的黑寡妇鱼。
  等他抬起头的时候,他看见老齐和老王居然就站在门口,脸色苍白的看着他。
  “怎么会事!买这么多这种鱼做什么?”李平问他们两个。
  “我们喜欢吃这鱼,你看,鱼头都喂过猫了,都是没有毒的。”老王赶紧回答。
  “你知道的,就象马鲛鱼,稍微有点毒性,吃了有点兴奋。吃这黑寡妇,很刺激。呵呵。”老齐也在一边补充说。
  “这么多没吃完,今天干嘛还买?莫名其妙!”李平有点生气,说着就气呼呼的往外走。
  到了门口,他看见那三只黑猫,冲着他张牙舞爪的叫。李平回头看了看,什么也没有,“见鬼!”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41:00
五、卖鱼人
  六月八日又下了一天雨,李平决定再去晚鱼市看看,他想找那个卖鱼的人好好聊聊。
  李平觉得不对劲,晚上的感觉不对劲,总觉得周围人影绰绰,可是想仔细看,却什么也没有。还有就是有点胸闷,烟抽到嘴里火辣辣的不舒服!或许是连续几天阴雨的缘故,总觉得人浑浑噩噩的,就连自己说话的感觉都不响亮。
  下雨,打鱼的人少,卖鱼的人少,来买鱼的人也,所以在鱼市来找人倒是很容易。
  “小伙子,买鱼啊!看你的脸色,是应该熬点鱼汤补一补。”
  “我的脸色很差吗?我怎么不觉得。”李平虽然一直相信镜子,可是已经不是一个人说他脸色差了,所以开始不得不相信。
  “嘿,我骗你做什么?不买鱼就算了,我也用不着骗你啊!”
  李平看了一下鱼摊,赫然发现,居然摊子上也摆着黑寡妇鱼。“你也卖这鱼?可能有毒的啊!”
  “不买鱼就别在这里瞎叫,谁还敢来我摊子上买鱼,坏了我的生意!什么都不懂,叫什么叫?”
  “这难道不是黑寡妇鱼?”李平指着鱼问。
  “知道吗?这鱼学名叫黑鲳!去去,来捣乱啊?”
  “我真的认识这鱼,叫黑……”
  “我卖鱼的懂行还是你这个外地人懂行?黑寡妇鱼也叫黑鲳,专门和其它鱼杂交是不是?有毒的黑寡妇我是认识的,不要你来这里指手画脚的!谁吃这鱼死过?有毒没毒我们认识!”卖鱼的有点生气,打断了李平的话。
  “听说味道不错,我也买两条!”李平掏出钱来,“那怎么知道这鱼有没有毒?”
  一看生意上门,卖鱼的乐了,“很简单,看鱼的肛门旁边有没有两块象河豚鱼身上的黑斑。有就是有毒的,没有就是没毒的。不过,说实话,有毒的黑鲳真的很少,我打鱼卖鱼到现在有几十年了,也没见过,只是听传说。”
  “哦,对了,上次那个女孩的父亲怎么死的?”李平问。
  “对那丫头有意思?呵呵,这倒对了,听说是食物中毒。”卖鱼的笑着说,“这丫头现在可怪了,每天都早晚来这里两趟,一个摊子一个摊子的兜,还就看黑鲳。你如果有意思明天我给你说说,今天她已经走了。”卖鱼的称着鱼和李平说笑。
  “你上次说见过那女孩子的父亲,我想你是看到脏东西了吧!你看你的脸色,白得没有血色。我建议你买点黄鱼膏回去补补!”
  李平付了钱,说了声:“谢谢!”转身就走。“小伙子你的手好凉啊!”
  李平不觉得凉,只是觉得奇怪,他决定明天还要过来,找那个女孩。
  回到营地,李平打开冰柜,把所有的黑寡妇鱼一条一条的查了一遍,还好,都是没有毒的。
  “老齐,老王,这些鱼放心吃吧,都没毒?”
  老王和老齐互相看了一眼,“你怎么看的?”老齐问。于是李平把晚鱼市上学来的经验又讲了一遍。
  老齐和老王笑了笑,李平隐约听到老王说:“早知道,就不用买这么多鱼了!”
  六、鱼的诅咒
  六月九日,李平起得特别早,也没有和老齐他们打招呼就直奔鱼市去了,他要找搭车的女孩。
  因为还在下雨,李平有点担心女孩可能不会来。鱼市有一个进口,有一个出口,因为是早上,所以人比晚上来得多。李平决定守在出口,所以他把车开过去停在那里。
  阴天,天亮了也不觉得,李平做在车里保持自己不要打瞌睡,近来到了白天就有点提不起精神。
  大约等了半个小时,李平看到一个女孩出来了,没有穿牛仔裤,但是,就凭着身影,李平知道就是她。李平打开车门,冲女孩走过去。女孩看到李平,很惊讶,脚底的步伐又加快了。李平在后面追,喊了几次“喂”,女孩都没有理他。
  李平就一直跟着,直到入了一个破烂的小巷,女孩才停下来,转过身,“你跟着我做什么?”女孩冷冷的问,但是说实话,长得确实很不错,这是李平第一次看到她的面容。
  “关于你的父亲。”李平说。
  “我的父亲死了,你找他?”女孩回答。
  “因为我见过你的父亲,就在你搭车到的那座桥下。”
  女孩很吃惊,看了一下李平,低头思考了片刻说:“去我家再说吧!”
  这是一个挺破旧的小巷,住的主要是外地来谋生的人,几天的阴雨,巷子里的路很泥泞,很难走。等到了一个棚子前,女孩拿出钥匙,把李平让了进去。
  “你的脸色也很不好!”女孩说,“这就是我住的地方。”
  李平进了屋子,就看见放在屋子正中的黑框照片,黑框照片上的男人,就是李平见到的桥下的钓鱼的人。
  “两天前我见过他,我想你一定也见过他!”李平盯着女孩问。
  “我叫张红,他是我的父亲。”女孩喃喃的说,“他已经死了!”
  这时候,李平听到一个小屋子里传来一阵痛苦的呜咽声,持续不断的很痛苦的呻吟声,就象风吹过空穴的尖唳的啸声,让人有点阴森凄恻的感觉。
  “不要怕,这是我父亲。”女孩幽幽的说,“他无法上路,但是他不会害人的。”
  李平有点害怕,虽然是白天也有点害怕,尤其在这么一个阴阴的小屋子里。他看了看女孩,面色有如纸张一样的惨白。
  “因为这和一个诅咒有关,我父亲是吃黑寡妇鱼死的。”女孩开始低声的抽噎,“好几十年了,都没有人吃这鱼死过,自己钓的鱼,以前也吃过,怎么会知道这鱼有毒!”
  七、不要回头
  张红呜咽着哭诉,李平在一边听着,这才知道所有一切和黑寡妇鱼的诅咒有关。
  原来黑寡妇鱼在传说中是很邪恶很淫荡的鱼,很久以前便有祖训不可以吃黑鲳,更留下了一个诅咒,凡吃黑寡妇鱼而死的人必须有守护神陪伴才能踏上去冥府的路,否则只能在阳间每日定时受毒发时痛苦的煎熬,特别是天气好的白天,毒发时,浑身上下,五脏六腑有如刀割,万锥穿心般的疼痛。但是由于其味道鲜美,而且渔民知道了分辨毒鱼的办法,所以人们并没有相信这个传说。张红家是从外地来的,所以她父亲就糊里糊涂的吃了鱼,而张红以前对这鱼就过敏,所以没有吃。她的父亲抢救了两天,后来还是死了。
  “那怎样才能找到守护神呢?”李平问。
  “必须要搞到有毒的黑寡妇鱼,只有吃了有毒黑寡妇鱼而死的黑猫的魂魄才可以陪伴亡灵。”
  “所以,你每天都去鱼市找有毒的黑寡妇鱼?而且你父亲的魂灵也一直希望能再钓到有毒的鱼?”李平问。
  张红点点头,“可是太难了,根本没有办法找到!本来这有毒的鱼就很少,而且渔民打鱼的时候就会挑出来扔掉。”
  “有没有其他办法?比如用河豚喂黑猫行不行?”
  “不行,我试过了。这几天是下雨天,我父亲还好受些。活着的时候没过上好日子,死了还要受折磨。”张红又低声的抽泣起来。
  这时候,里面小屋的呜咽声停止了。张红说:“我父亲又出去了。”
  “那你父亲的遗体呢?火化了?”
  “恩。”女孩点了点头。
  李平突然想一件事情,拉起张红的手就走,“跟我走!”
  张红抽回自己的手说:“你的手好冷啊!”
  李平笑了笑说:“不,是你的手太烫了。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他和张红不顾下雨一路往停着车的菜市场出口走去。
  上了车,张红问去哪里?“我们营地,怎么你害怕。”张红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去做什么?”
  “到了就知道!你说会做什么?”李平有点喜欢这个女孩了,他松开手刹,挂档,踩油门,往回开去。
  大约开了五分钟,张红低声的对李平说:“不要回头看!”
  李平知道,他从车内后视镜里看到,车的后坐上,坐着一个面容惨白而又憔悴的老头子——张红的父亲。
  九、最后的亡灵
  在路上,李平和张红一句话也没有说。等到了营地的时候,后排座位上的人已经不见了。
  “老齐,老王。”李平下车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他们两个人。去仓库找人的时候,李平发现剩下不多的材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运走了,“怎么老齐他们也不和我说一声。
  “你带我来做什么?”张红问。
  “你说呢?”李平调谑的说,“你家老头子可是跟着来的。我敢做什么?”
  “我可是很急的,别卖关子了?”
  “当然是为了鱼了,但是不知道管不管用?”李平说。
  李平拉着张红跑到垃圾堆旁,装着死鱼的马夹袋还在,里面的鱼已经被雨水泡的白胀胀的软基基的,恶臭无比,已经看不出以前的颜色,几只苍蝇死在上面,“张红,你发现什么问题吗?”
  “是黑寡妇鱼。”
  “还有呢?你再仔细看看?”
  张红摇摇头,“你看六月份了,一般的死鱼早就生蛆了!”
  张红跳了起来,“对,你的意思说这三条鱼就是有毒的黑寡妇!”但是表情又很快的暗淡下来,“这鱼能行吗?猫会吃吗?”
  李平说,“走,咱们去试试!”
  猫确实不吃,三只黑猫虽然吃惯了生的黑寡妇鱼头,但是对这堆烂肉无动于衷,但是似乎对李平很感兴趣,不断的对李平张牙舞爪。
  “有了,用新鲜的鱼拌着给猫吃。”李平说着就去厨房,拿出一条黑鲳,剁成几块,把臭了的鱼肉塞进肉里。张红又端着去喂猫,猫闻了闻,开始嚼了起来。
  老齐和老王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站在他们的身后,疑惑不解的看着李平。张红回头看了一眼,李平发现张红把身子不断的往他身上靠,不断的哆嗦,面容顿时失去了血色。只听张红在他耳边低声的说:“我们后面的两个人,是和我父亲一起推进太平间的。”
  不等李平说话,三只黑猫疯狂的叫了起来,有如婴儿的啼哭,撕心裂肺声音响彻整个营地,不断的往上跳跃,然后朝着一个方向倒下,抽搐了一会,就不再动荡。
  张红哭着喊了一声父亲,就只看到六股旋风在空地上盘旋了一阵后散去,营地恢复成死一般的寂静。张红抓着李平的手,不住的颤抖,“你的手好冷!”张红说。
  “不,是你的手太烫。”李平回答。
  李平已经知道怎么回事情了,他知道老齐和老王再也不会回来,他要去打个电话,然后离开这个地方。休假回来这是他第一次进办公室。打开办公室,他看到老齐办公桌的传真机上有一张传真,拿起来一看:李平在休假开车回来的途中发生车祸身故。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42:00
死亡同学会
  毕业后就很少再见到过去那帮老友了。人生在世时光匆匆,能再相处的日子像我的头发一样在不断减少……人生不该留下遗憾。所以有机会就该大家聚聚缅怀过去。
  由于种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原因,这念头只仿佛我亲吻戴安娜王妃的愿望般可望而不可即,一直没机会天时地利人和地达成夙愿——一直到……那一天。
  电话神经质地忽然响起,我接听,意外之至——是中学时的朋友,班长!
  “好久不见了,还记得我啊!”他道。
  “这是我要对你说的吧!我好想你啊!最近过得怎样?”我兴奋地大说特说滔滔不绝,青春时代的往事历历在目,像放电影一样开始在脑中重播,让我激情澎湃。
  “也就那样喽,整天累死忙活的……电话里怎么聊得爽!”
  “对啊!大家好几年没见了吧,该聚聚啦!我早想搞个同学会了,要不是老没空的话……”班长的电话引起了我的感慨,我感到不能再拖延这一计划了,乘机提出。
  “对对,就你没空。你还不知道吧,前年我们这班中学朋友就搞过一次聚会了,叫什么叫,我们也有通知你啊,你他妈跑去出差了!那次就少你一个,您老真是贵人事忙啊。”班长半嘲讽半调侃地道。
  “是吗?原来我已经错过一次啦?拷!!这可不行,你们得好好和我说说上次的事,真不巧那时居然去出差了……那这次我绝对不能再漏网了!”我才知道自己曾因失误出局,仿佛刚买好一支股票就发现它开始卯足劲跌般后悔莫及,于是下定决心头可断血可流这次聚会不能溜。
  “OK……既然你想聚聚,那交给我吧,我负责联络所有人……上次也是我搞定的。”班长大义凛然地将重责大任主动揽下。省了我不少事。因为以前的朋友们现在散布祖国各地,要聚集他们难度不比寻宝小。还是班长本事大面子足够号召力,这定与他当年累积的好人缘及如今的事业辉煌有关。有他出面一定万事大吉。于是我心安理得地预备坐享其成……
  结束了这次通话,我热切期盼着那个聚会日的到来。
  和我在同一个城市的老同学就一个都没有,班长的所在地和我相隔也甚远,这让我开始猜想聚会地点会选在哪里。这可很难决定的,无论如何都会让大家伤脑筋了。不过,同学会是如此有意义的事,就不拘小节了吧。他们前年不也搞过了?其实应该也不会难到哪去。
  就这样,过了大约一周,我又接到了班长的电话,庆幸的是报喜不报忧:“都搞定了!呼,真不容易啊……怎么样我够朋友吧!全部人都约到了,上回就少你一个,这次完美无缺了。”接下来,他把时间和地点告诉了我。竟然就是本周周末,而且就在本市!我不禁感叹班长真是太神通广大,不去开个什么“为您解除疑难杂症”之类公司实在浪费人才暴殄天物……
  本周末我没有应酬——就算有我也都推掉!大家竟然这么照顾我荟萃到我的所在地来,如此盛情我真是无以为报……不过话又说回来既然定在本市了还另外找什么地点,直接聚到我家来不是更方便更节约吗?太见外太客气了吧。于是我决定见面后拉也要再把他们全拉来我家大家玩个够通宵达旦……
  周末很快就到了,我心情激动无比仿佛要去相亲要去登台作秀选美般疯狂梳妆打扮一番后才开车出门。美梦成真的快感实在太充实了,真的,一点不夸张,我就是那么兴奋!20年啦……!
  班长定的地点是本市一处很热闹的酒店。据说他已经包下了一个很大间的宴会包厢。豪爽!我想我们有必要付钱给他,但他必然阔绰大方地拒绝……人未到,我心已至了。
  路上,我很自然地想知道朋友们是否都已到了,自己迟了就不好了——虽然今天我起得这么早断无迟之理——也算和他们先谈为快吧。他们的电话号码我不知道,手头只有班长的——他并没有留给我什么号码,是他打来我家时我的来电显示记录下的。本来我这几天就想给他打电话,但那时人家正在为我而忙着联系同学我怎么好意思再去打扰他?好像催促他似的。所以忍住了,现在打就名正言顺了。
  那是个手机号码,可是接听的是位女性,一定是班长夫人了。我对她说了我找谁。
  “没有……这个人了……”对方一听我的话反应剧烈,竟然哽咽起来,然后迅雷不及掩耳地开始抽泣了。
  我大感不妙:“怎么了?他出事了?”
  “你是他朋友吗?你怎么不知道呢……他……前年就已经过世了……车祸……”班长夫人的哭声分贝越来越高。
  晴天霹雳!不可能!我这两天还和他通过电话!而且我现在正要去赴他也会参加的同学会!我大声抗议对方乱放厥词,但对方泣不成声的表示令我竟变得半信半疑,这种说服力真太强了。
  挂了电话后我还是分析了此话的无稽。但心头竟已阴影盘踞,我发现我竟有点信了!我冷静了一下,干脆进行逆向思维分析:要是班长真的早就死了,那么一直和我联络的那个就是……一想及此我就全身冒汗……那么今天这个同学会又是怎么回事?真的假的?我难以抑制强烈的好奇心,于是仍决定前去赴约。
  一路上我甚至想,是否班长太过寂寞和怀念人间而聚集我们?或者他要害我们?再或者根本没有什么其他人,只有我一个人去……送死?越想越可怕,几乎导致车祸……于是又往好的方面想,刚才那不过是一个荒唐玩笑,是假的,假的……这样想也能通啊,但,真相毕竟还是百闻不如一见!
  到了那酒店了!泊好车,我犹犹豫豫欲行还羞战战兢兢地走了进去。询问过服务台,被告知“预约的客人们大部分都到了”再问及订房者的姓名,的确就是班长!费用是当天缴纳的,据说足以维持三天的开销,已经全部收到(否则也不会留有包间了)。我问那么班长本人到了?回答没有。于是我镇定了些,我走向那包间。
  到了门口站在门前,里面传出人声鼎沸,热闹异常,的确是聚会的好气氛,任谁也会因此深信不疑这正是健康快乐的同学会的典型。尽管如此,打开门的刹那,我还是对即将闯入眼帘的一切作了种种可能性猜测……
  仿佛老师进入教室,包厢里忽然安静了下来,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张张在岁月这家整容院的劣质服务下变得陌生沧桑乃至面目全非的脸孔,但我分明地能在那上面看到我最熟悉记挂的影子……小强,玻璃,毛拉,Hg,大西,Model……许多曾经的愉快或不愉快的回忆更加清晰地在我大脑中喧宾夺主,那一刻我瞬间返老还童回到了二十年前一起走过的日子,热血剧烈沸腾,想叫喊却仿佛有东西噎住喉咙……也就在这时候,我的耳膜完全地被再度腾起的喧闹所占据……“是蛋黄!蛋黄来了!我认得出来!是他!”……诸如此类的话语仿佛海啸铺天盖地,“蛋黄”,多少年没有听人家这样称呼我了?这外号比什么称呼都更亲切,更温暖……我的朋友们,我的朋友们全都在这里!
  那时,我早把班长的事扔到以光年计的距离外去了。我迎上向我迎来的朋友们……场面之温馨快乐真正非笔墨所能形容万一,脑海的感触和现实的记忆详细写来就是一长篇。故,此处不殆。
  ……热情洋溢的见面过后,威士忌兴奋地说:“这一来只差班长了!”
  如此普通的一句话可谓煞光天下风景——对我而言,不到0.1秒内我那暂时尘封打入冷宫的记忆复苏并肆虐将脑中刚驻扎的快乐毫不留情驱逐出境。我那反差过大的表情人人可见,当然大惑不解。
  “喂,秀抖啦!”Eraser捶我。
  我冷静了一下,缓缓说:“刚才我打电话给班长,他太太接的……他说……班长早就车祸死了……不知道是不是开玩笑?”
  我的话没有预料中那样引起大家嘲笑谩骂,而是全部再度安静下来。这让我意外,他们全信?为什么这么爽快?没等我表示小燕先开口了:“我们知道……他真的已死了……我们也都见过他……”
  我几乎跳起来并打破世界纪录:“什么!!!”我不敢相信她的话,也不能相信!但,没可能全部人一起耍我……我还仅存着的一点判断能力将这实情冷酷地告诉我。
  “蛋黄,难道你不想见他吗?”芹菜问。
  “我……想见……但他是鬼?他是鬼啊!!”我叫着,忽然手机响起,班长!
  “蛋黄,你们都到啦!哎呀呀我迟到了,我马上就到了!”班长那熟悉的声音轻松响起。
  我再也无法忍受这比日本相扑更沉重的打击!“他是鬼啊!他要来这里了!我们快走吧……走吧!……我先走了……”我几欲先走,把门推开了。
  阿勋把门一把关上,我恼怒地看着他,他缓缓吸了口气,一字一句地说:“班长是前年车祸死的……就是我们开同学会,唯独你缺席的那次。”
  我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起,所有人的脸都呈现了一种青灰色……   “当时,我们全部都在那辆车上……”
  我瘫倒在了地上,我克制着自己没有昏迷过去,我怎么也想不到我来参加的是这样一个同学会!
  严田从众人中走出,走向我,我失声惊叫:“不要靠近我!不要靠近我!”
  严田哀怨地说:“蛋黄,难道不是你很想见我们,才叫班长聚集我们搞这个同学会的吗?”
  “蛋黄,还记得这个吗?”小云扬起手里的一本书样物,我看清那是一本同学通讯录,就是在朋友们各奔前程时相互留下祝福和各类档案资料的那种普通而珍贵的东西,小云摊开的那一页正是我所书写过的——正中,醒目写着“友谊永固”!
  我看见朋友们纷纷拿出他们带来的通讯录,打开的那一页也无一例外的是我写下的“友情万岁”、“友情永存”……
  我的手不由自主地伸进我的背包,我也拿出了带来的通讯录,默默翻着,我每一个朋友的照片和留言在眼前闪烁着……零蛋,老菜,小于林……“友情万岁”、“友情万岁”……
  我的眼眶不自觉已经湿透……眼前的都是我的朋友,我的青春回忆……我不是一直很渴望见到他们吗?我不是很期待一次同学聚会吗?我还在惊诧什么呢我……
  无须言语,我的反应已暴露我的内心世界。模糊中我可以看见朋友们又恢复了刚才和过去的亲切表情,我最珍惜和怀念的表情。
  门忽然打开,班长带着一脸的歉意和笑意进门:“对不起对不起我迟到太久了……”
  他看见我们都站在原地,每个人的表情,包括我的,都告诉他曾发生了什么事以及现在什么情况。
  他对我笑了一下,那是为曾隐瞒真相而抱歉和为得到谅解而由衷欣喜的笑容。
  我知道他和大家的笑蕴涵着一种什么情感,这情感对我意味着什么。
  我揽住他的肩膀:“当班长的还迟到?以前你害我们罚站,今天我们先罚你三杯!”
  班长开怀笑道:“好啊!放马过来!”他的笑声像从内心深处发出,深邃而舒畅。
  许多人大声附和:“三杯哪够?三百杯!不醉无归!!”
  朋友们的喧闹三度响起,较之前超级有过之而无不及。我想我是最疯的一个。
  当天,我们真的全部醉了,醉得很彻底,不省人事。二十年来,这当之无愧是我最快乐的一晚。好像酒,只有经时间的酝酿才更加芬芳,犹胜当初。
  我在包厢里宿醉清醒时已是次日凌晨,我朦胧的眼里已没有一个朋友的身影了。我知道,他们全都“回去”了。
  我意外发现我的通讯录上原剩余的几页空白不知何时已被填写得密密麻麻——被签名和祝福语充斥,对照从前的那几页,相同的留言者,不同的笔迹,当然,最永恒的事物依然永恒。
  这一天一夜里,我面部的表情即使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也难以充分贴切地形容其之万一。
  我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这家酒店。
  而这家酒店,从此很不幸人心惶惶地传说着一个鬼故事:有超过五十个人进了一间包厢,除了一个以外其他的就再没见出来。而那包厢早已空无一人,仿佛从未有人光临过一样……
  而酒店的收银机里无缘无故出现的大量冥币为这一鬼故事提供了有力而恐怖的证据。酒店生意因此一蹶不振,员工纷纷请辞,酒店正式宣告倒闭。
  要是有人对这题材有兴趣,可能会加工想象一番去写个鬼故事,也许还会命名作《死亡同学会》吧。
  管他呢,这都与我无关,我现在只是老盘算着,什么时候再来搞一次同学会。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42:00
琴鱼的故事

紫珞影
  
  “影影,醒了啊?过来,看看老爸勾的菜谱怎么样。”
  夏天不是赖床的好季节。渗出的汗透过衣服粘在席子上,一转身,衣服粘粘的慢慢爬起,又粘在肉上。程影也知道很不舒服,可是她就想这么懒懒地躺着。她从来不是这么懒的,高考之后才这样。
  从老爸手中接过那菜谱。她本来不爱理家中的杂事的。只这一次例外,这是她的酒宴,叫升学宴。那大学,她并不满意,她高中时的成绩一直是很不错的。但亲戚们都异口同声夸她,从此,她在她家算是学历最高的了。罢,十二年,也算是功德圆满了。只是那毕业的感觉,为何跟想像中差了那么远呢?
  盛夏的酷暑被蓝玻璃挡着,那光那变得蓝阴阴的,那颜色像她现在深深的压抑。
  老爸指着菜单跟她说:“咱家办这个,也就一次,老爸点的可都是大富豪的名菜。”
  大富豪是那酒楼的名字,市里恐怕是最大的。老爸在外面跑业务,应酬多,有时也带着她一起。那大富豪装潢的也真是富丽堂皇,门口的高级轿车也是一辆一辆排着队的。程影不喜欢那种地方,太奢华,让她只想躲在角落里,还有一个原因,是那里饭菜的味道,倒说不上不好,只是都是平庸的,不衬那精致的碗碟和摆放独特的花样。去哪儿的人,本就是愿在客人面前讲气派的,那最重要的味道,倒显得次了。
  十二个菜一个汤,是升学宴中中等的了。一个个菜名看下去,都是富丽堂皇的名称,猜不出它们的实际内容。看了一遍,只在一个菜名上停住了,那个叫“琴鱼蒸蛋”,是因为只有它稍微能看出里面到底是什么名堂吧?还有,在无数次人来人往的宴席中,她还记得那道菜,是因为那次那个清纯又不失风情的女服务员吧?
  程影小时候是不吃鱼的,什么鱼都不吃。据妈妈说,她刚会吃饭的时候,家里人想给她补充营养,把剔好刺的鱼送到她嘴里,她嚼了嚼,就吐了出来,还哇哇大哭。那时候,她甚至不让别人把装着鱼的盘子放在面前,要是妈妈在水池里收拾鱼,她是怎么也不肯靠近厨房半步的。那时候的感觉,她还依稀记得一点,那死鱼的味道,就是屏住呼吸,也像要往她的每根毛孔里钻,好难受,好恶心。
  那时候,妈妈问她:“你这孩子怎么就是这么奇怪呢?多吃鱼对身体好。”
  她说:“我咬鱼肉的时候,觉得就像在咬人肉一样。”
  “那别的肉呢?”妈妈有点说不出话来。
  “别的肉跟那感觉不一样。”
  后来,长大了,慢慢就好了。是什么时候转变的,她也说不清楚。好像先是肯吃那切成块的青鱼肉,吃着吃着,就不排斥那整条整条盛在碟子里的鲫鱼,鲤鱼了。
  那次见到那道“琴鱼蒸蛋”时,也是在大富豪吧,那时她好像对鱼还有一些反胃。不知是爸爸的什么应酬。她还不太大,十二三岁,一桌子的大人都照顾着她。那端菜的小姐很漂亮也很伶俐,看到出,上每个菜的时候都把桌子转转转先转到她面前。上的菜,她也用好听的声音报着菜名。上那盘“琴鱼蒸蛋”的时候,一个抽烟的男人跟她打趣:“你看这阿姨对你多好,生怕你够不着,她在旁边看着心疼呢?”一桌的男人讪讪的笑几下,应付一个笑话。那时候,她还听不出他开的是她爸爸的玩笑,只是对那阿姨有些好感。
  那阿姨眯着眼睛对她笑,是让男人和小孩一看就想亲近的那种笑:“人家是小孩子嘛,不照顾着她照顾谁啊?”冲着她:“对吧。”
  那抽烟的男人还在打趣:“小姐,你们这儿的菜名古里古怪的。你就报菜名,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啊。”
  那女人的笑一点也没有变,讲解的倒是很耐心:“这个‘琴鱼蒸蛋’可是徽菜中的名菜。这个琴鱼,也是有来历的,别的地方不产,就泾县那块才有。据说这鱼在水中跳的时候,可是跟弹琴一样的呢。”
  有叔叔先为她舀了一勺,那小小的琴鱼,一勺中,就有好几条,身子是不一样的僵态。她先吃那蛋,很鲜,却不够味,想必是拿上桌面的菜,为了那鲜嫩的色,没放酱油。为了色,弃了那味。
  爸爸在一旁拍着她的头说:“影影,把这小鱼也吃了。”女儿刚开始吃鱼,他其实是督促着她的。
  她是抱着战胜自我的想法的,夹起来,咬下去,觉得胃紧了一下,还是咽了下去。
  后来,好像还看过那琴鱼的传说,她是爱那些古老的传说的。那是印在一本烹调杂志上的,一个有些老套的神话故事:晋代隐士琴高,来琴溪桥石洞内炼丹修行,将丹渣弃于山下溪水中。后来,他得了道成了仙,弃下的丹渣皆化为小鱼,龙首蛇尾。后来,那炼丹的石台就随了他的名,叫“琴高台”,溪水叫“琴溪”,那小鱼叫“琴鱼”。琴鱼生于三月三,午夜万籁俱寂之时,琴溪桥下的淙淙流水中,就可听到它们作乐时发出的铮铮声,像琴声。
  再后面的一句话,她却是记得极清楚的:琴鱼不仅会弹琴,而且还是一道美味佳肴,菜品可佐酒,更是饮茶品味之妙品。原来印上那传说,不过是为高雅的食客们再添一些有意思的料罢了。好可怜的小鱼。
  程影给那菜谱递回去:“老爸,你挑得是怎样就是怎样吧。反正又不是我们吃。”倦倦的翻了个身,看几个字而已,竟觉得困了,昏昏得又想睡。
  迷迷糊糊的,那燥热好像渐渐得褪去,沁凉沁凉的,越来越舒服了。汗一收,身子像是也变得自由了,一摆腿,哗啦一声。奇怪,低头一看,哪有腿,分明是圆滑的尾。再动动手,眼的余光隐约瞟见两只小鳍摆了摆,摆动中,能感到水的波在身边荡了荡。
  奇怪,可是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身后的那个空蛋蛋,不就是自己的吗?刚刚钻出来而已,那一大堆的,还都是实心的蛋,看来自己是第一个出来的。妈妈把她们藏得真好,水草的根部,被岩石挡着,这一大堆蛋白质丰富的美味,竟都没有遭难。好饿,吃了自己的那个空蛋蛋,还不饱,又挑了几个颜色不对劲的坏蛋蛋吞下去,这才觉得身体饱满了,可以自己去找水藻吃了。
  然后,她要守着那群还没钻出来的兄弟姐妹。虽然没见过比她还大的鱼,可她似乎有妈妈留给她的记忆,他们都是小鱼,所以不能做一条鱼,只能做一群鱼。
  第一个夜是孤独的,只能看着,那块巨石投在水中的影子,是月光下的影子,很清很淡。巨石上是什么声音?铮铮的,还有节奏,她的小尾巴也不知不沉有节奏的摆动起来,在水里游来游去。
  游来游去,游来游去……咦,那声音怎么停了,她的尾巴竟一下子不知道怎么放了。不行,她要去看看,浮上水面,尾巴拼命一摆,跳了起来。啪,又落了下来,赶紧在脑海中搜索刚才那一眼都看到了什么。
  那个东西,有手有脚,还有长长的胡须。是站着的,背着手,对着月亮的方向站着。旁边的呢?黑乎乎的,看不清楚,定是那发出声音的器具。
  再等着,可是那声音竟不再响起。真无聊,只好自己用尾巴拍拍水面,竟也是“铮铮”的声音。她来劲了,“铮铮铮”不停的拍着,可是没有变化。哎,还是没那个好听。
  第二天,她高兴了,看着那些蛋蛋里的小鱼都一个个钻出来,又一个个游到她身边,围着她问这个问那个。她很开心,带着他们游来游去,带着他们去觅食水藻。她是比他们多一天的生命。
  白天,也有琴声,她在鱼群里,照样欢快的拍着尾巴,那弟弟妹妹们不理解她的动作,他们还很饿,像自己刚出来时一样。她也不需要解释,她喜欢那声音,只愿意按着那节奏来扭动她的身躯。
  有一天,那一群鱼在水面上吐着泡泡,一个大大的黑影慢慢的靠近。小鱼们惊着了,在他们看来,那是个大的可怕的影,“嗖”地一声,他们钻到了更远更深的地方。只有她没有动,透过水面,她认得了那个身影,是她在一跃中看过一次的那个身影。她想,他不会害他们的,因为他能奏出那么好听的声音。
  那身影近了,拿着一个鼎,将那鼎中的物品尽数倾近溪中。她游近了,在他面前转来转去,他没有看到她。他转身走了,只剩下身边无数细渣慢慢的向溪底淀去,带着焦焦的味。他留下的,她的直觉告诉她,那是能吃的东西。她张开嘴在那落下的渣群中穿梭,靠近她的都填进她小小的肚子。
  他每日都到溪边来,倾倒那些渣子。她每日都在他的脚下游来游去,有时候还奋尽全力跃出水面,然而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她。她吃掉他倾下的渣,还带着她的弟弟妹妹一块儿,有的愿意,有的不愿意。
  一天又一天,她突然发现,那“铮铮”的声音,听起来跟以前不一样了:有的像潺潺的水,有的像巍峨山石的倒影,有的像她跟弟弟妹妹在一起的欢快,有的像她第一夜的寂寞……她听一段,就换一种心情。她对她的弟弟妹妹说,总有一天,她要去看看那黑乎乎的器具,是什么如此神奇,能发出这样的声音。
  弟弟妹妹们也爱上了那声音,随着那节奏摆动着尾巴,“铮铮”的声音。但她知道,他们的爱是她以前的那种爱,她现在是不一样的,她听得出不一样的音律。是因为她吃那黑黑的渣吃得最多吗?如果再吃得更多一些,她会怎么样呢?她不知道,但她相信是会变得更好更好。
  又是那琴声,这回,是英雄迟暮的哀,弟弟妹妹们仍在她身边“铮铮”地拍着水面。她真的好想好想去看那琴,抚着它。它在她面前,也会发出这么好听的声音吗?
  她要怎么样才能去那琴的身边呢?是要变成和那个老人一样的吗?那要怎么样才行呢?
  从此,她吞食更多的渣,她每天在心中回想更身影的样子,那是她想要的样子。
  又过了多久,她不记得了。天上好久没下雨了,水里能吃的东西越来越少。他们围着那一群卵,是他们自己的卵,白白的,光滑饱满。他们都好饿,然而那是他们的后代。有几个冲下去,用嘴啄着,于是大家也都冲下去,去抢那让让人垂涎三尺的食。
  她没有去,那留在她身边的,是陪着她吃那渣的。他们觉得,吃自己的后代是既使饿死民不能做的事情,然而他们无力阻止,只有悄悄的远离,他们也不忍看。那争吃鱼卵的小鱼有的偏过头看他们几眼,嫌他们人气沾的太重,太奇怪了。他们,已无法再成为一群。
  谁对?又是谁错?她并不知道。只是她守候过的弟弟妹妹已不再跟她是一类。生命的一部分被抽走的感觉,让她心痛。她是真的喜欢现在这样,能自由的想,自由的欣赏那美妙的音乐。可是以前,能和大家在一起,不是也很快乐吗?
  她想啊想,可是想不通。也许,等变到像那个老人那样,她就能知道了。
  她一直在想,突然觉得身子痛了起来,像皮要被剥掉那样痛。她想她是要变了,那不能忍受的剧痛中,她努力去想那老人的样子。痛,痛得没有了感觉。
  依然是水的沁凉,她睁开眼睛,那个动作是她第一次的。伸出胳膊和腿,是分离的,那是她的。她变了。她从水中坐了起来,好多小鱼在她身边转。她认得他们,那是她的亲人们。她说,她要走了,她要去看那琴,还要去想那些她永远想不清楚的问题。他们拍着尾巴,“铮铮”的。她突然发现,她已经听不懂他们的话了,两行泪流了下来,她没有去擦,依然让它们溶在水里。她是再也回不来了。
  终于出了水面,她的第一次,可是好难受,她想她是不适应吧。她看了看水面,是那老人的样子。抬头看看那石台,那上面有她渴望了很久的东西,是那美丽的琴。她向那儿走去,为什么心中越来越难受了,没关系,再适应适应就好了。可是她终于撑不住,倒了下来,她还没接近那石台,原来她难受,是因为没有水把那甜丝丝的气带给她。她也撑不住那个幻化的身子,依然是撕心裂肺的痛,她只能在地上扑腾。
  有路过的樵夫看到了,在那儿感叹,那疯疯颠颠的琴高,竟真的得道成仙了。他看不见地上小小的她。
  她知道她就要死了,她看不到她想看的东西,也回不去了。她在心中对自己说:“我会有下世吗?如果有,我还要去看那琴。”
  那意识越来越模糊,然后,飘了出去,飘到了云的外面……
  燥热,还有汗,也是死的感觉吗?还是变成人的感觉?她还是个人,她忽地坐起来。没错,她还是个人,她是程影。她擦擦眼睛,竟有泪。她清晰的梦,真是只是梦吗?
  “影影,该起来去饭店了,都在床上躲了一天了。”是爸爸的声音,他在催她。
  “哎,晓得了,就来。”她应着。
  车在路上开,她在想着,从晋代到现在,她又经过了多少世?那小鱼儿看到了那琴吗?自己竟也没看过,如果她看过,那算是实现了梦想吗?好像也扯的太远了。她只做得了程影。
  那升学宴,她是不太愿意参加的。那大学本离她理想的太远了,更何况还有那一大群的叔叔阿姨,一个个的要去敬酒,个个都笑的像跟她很熟似的,她又不认识他们。这晚上的几个小时,又要忍几个小时。
  那水的沁凉,那琴声,那贯穿一生的执念……剩下的,只是一个残残的梦。
  饭桌上,她看见了那盘“琴鱼蒸蛋”,里面好多条琴鱼,小小的身体,不一样的僵态,是她梦中的样子吗?桌上有个小孩,很挑食,这个也不吃那个也不吃,她妈妈拿着筷子训斥他:“你怎么这么不听话,什么都不吃,我看你怎么长得高。”
  她妈妈笑着对那阿姨说:“小孩子都是这样的,你跟他好好说嘛。我们家影影小时候让她吃点鱼肉比要她的命还难。你看现在,不是都好了吗?”一副老前辈的样子,只因为她拉扯孩子的时间比她多上十几年。说着,又舀了一勺蛋给程影,善良的眼神看着她。
  她夹起一条,送进嘴里,咬下去,那便是她守候过背叛过的同类吗?可那肉的味道是鲜美的,她尝得出来。她从前是不吃这个的,现在吃了。她错了吗?她没有错,怎么会有错呢?
  那又是谁的错?
  莫非,是那造化的错?
(完)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43:00
槐树
  
  文 革后期,师范学院各部门逐渐恢复了正常工作。住房分配小组把这套空了几年的203室分给了一位姓邓的青年教师。这位邓老师年龄已经不小了,急着要房子结婚所以并没在意这栋房子里曾死人。
  婚礼顺利举行。到了夜晚,在闹新房的朋友们散去之后,小两口宽衣上床,刚要开始羞涩的亲密时就听见几声怪笑。笑声清晰明亮,仿佛夹杂着些许伤感的味道,猛然听来竟很难分清是到底笑还是哭。
  起先邓老师还以为是朋友们在跟自己开玩笑,并没有理会。
  可是笑声一直不断,有时候还夹杂着几声女人的啼哭。再加上窗外随风摆动的槐树枝叶,在寂静的夜晚就显得出奇的恐怖。
  邓老师终于明白这栋房子真的在闹鬼。于是,他连夜就搬出了203室。
  可是,恐怖的悲剧并没有因为他的离开而结束。
  十个月后,邓老师的新婚爱人难产,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就死了。到医院大夫们剖开孕妇的肚子,发现了一个早已死去多时的怪胎。
  这个胎儿没有眼睛,鼻子上面是一个又大又软的额头。
  有个好奇的大夫用手术刀轻轻划开了死婴的畸形额头,发现死婴的头颅里竟然没有长脑子,却长了密密麻麻几百个眼睛。
  怪胎的事很快就被传开。处在丧妻之痛中的邓老师不久也调走了。
  在一连串怪异神秘之后,已没有人再敢住进203室了。这套房子就这么一直空着,直到日历被翻到一九八七年。
  八十年代后期是一个全国性的住房紧张时段。师范学院的很多青年教师员工因为没有分到房子,或者迟迟不能结婚,或者祖孙几代人被迫挤在十来平米的简易棚屋里。
  学院负责分房的领导焦头烂额,情急之下又想起南坪85号这套空了十多年的203室。
  这次分到203室的是一位新调来的研究生。刚来单位就能分到一室两厅的房子,研究生很是兴奋。他怀着钻研科学的诚恳态度想把房子粉刷一新。
  在粉刷过程中,研究生奇怪的发现,明明刚刚粉刷过的雪白墙壁上不知怎么总会冒出一些血点。他把这里的血斑抹白之后,那里又会出现新的血斑,就像有人在故意开玩笑似的。
  恰好这时候研究生的哥哥和嫂子抱着快三岁的小侄子来看他。小侄子一进203室就指着北窗户底下惊恐地大哭起来,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研究生和哥哥寻声去看时,看到的只是雪白的墙壁,窗外依旧摇曳着沙沙做响的槐树,什么怪异也没有。
  研究生的嫂子是个有些迷信的山里人。她曾听老辈人讲过,不到四岁大的小孩子能够看到一些大人们都看不到的东西,也就是能看到那些许多肉眼凡胎看不见的东西。所以一看到孩子被吓哭,她立刻明白在这套长期空着的203室里,一定有一些不干净的东西,而且此刻就坐在北窗户的下面。
  最后,在嫂子的力劝下,研究生还是退掉了这套房子。
  不久之后,有朋友的联系帮助,研究生辞去了师范学院的工作,南下闯深圳去了。
  203室就这样继续空着。
  在生活的嘈杂和烦乱中,凶猛和诡异总是容易从人们的注意中淡出。谁也不会永远警惕着空空的203室。周围的住户来来往往进进出出,谁家都没有出过怪事。对于师范学院的人们来说,只有在茶余饭后或者吓唬孩子时才会有人拿出203室的故事,内容也在夸张和捏造中渐渐忽略了真实。
  鲁迅说:时间永是流逝,街市依旧太平。
  二oo二年四月五日,星期五。清明节。
  王娟早早就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在办公室里其他人还在忙碌时,她却已一只手轻轻抚着茶杯,一只手握着鼠标,在网络中随心游荡。mp3播放器中流动着舒缓的苏格兰音乐。风笛在悠扬婉转的情绪中弥漫着悲伤。
  看完乃纲的帖子《精神力量》,王娟揉着眼睛开始收拾东西。下班时间快到了,对于像她这样的22岁年轻女孩来说,每个周五的下班就意味着一段疯狂浪漫的周末将要开始了。至于什么精神力量不精神力量,她更在乎今天晚上会和谁一起约会。
  王娟长得不算漂亮,但是年轻女孩特有的娇嫩总是使她魅力无穷光彩照人。她明白自己正处于一个女人最鲜艳的年龄,所以她总是保持着健康的微笑,然后羞涩的等待爱情。
  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什么样的,她自己并不清楚。男人嘛,最重要的是感觉。如果爱情来了,无论对方是谁她都会全力以赴。
  当然,最好也要帅一点,酷一点,就像刘德华和谢廷锋。
  这时候,她的qq上有个头像在跳动。
  头像是一个独眼海盗,叫做花落无声。
  花落无声说:“嗨,漂亮女孩,你好。”
  第一句话就夸自己漂亮,这个人的嘴真够甜的。王娟记不起什么时候加过花落无声。她的好友名单里一般只有她谈得来的朋友的号码,这个花落无声却仿佛是自己突然冒出来一般。
  点开详细资料,上面写着:这家伙很懒,只留下一只眼睛.
这是什么鬼资料?王娟撇了撇嘴。
  花落无声的头像在跳动:“你的短发真好看。”
  王娟不禁摸了摸自己整齐别致的短发。奇怪,他怎么知道?
  花落无声的回答更奇怪:“我知道你,你却不知道我。(:”王娟敲着键盘:“你是谁?你在哪里?你怎么知道我?”
  等了半天,花落无声只发过来几个字:“我就在你后面。”
  看完这几个字,王娟不由得感觉背后涌起一丝凉意。她迅速回过头,身后并没有人。远处几个公司的员工在轻声交谈着什么,一切平静正常。
  花落无声又在跳:“不用回头看了,你是看不到我的。”
  王娟生气了。这是谁在搞恶作剧?她想了想,从脑海里理出一个人来。难道会是他?一个财务办公室新来的大学生?
  最近王娟总觉得那个大学生有点暗恋她,好几次都有意无意的跟她套近乎。
  哼,这种念过书的人,就爱玩这类鬼心眼。
  正在想着,花落无声又开始跳动:“我们见面好么?”
  没说几句话就约人家见面,有这样的网友吗?十有八九是单位的人在搞鬼,要么就是那个大学生想约我。
  见面就见面,谁怕谁?看我还不拆穿你的小把戏。
  王娟只打过去两个字:“同意。”
  两个小时后,夕阳的余辉渐渐暗淡下来,城市的夜晚被笼罩在一片片霓虹的暧昧之中。
  王娟一身黑色职业装,挎着白色小包,款款来到事先约定的见面地点——广场花园。
  在一棵硕大的槐树下,一个脸色苍白的男人向她招手。他说:“你好,我是花落无声。”
  他不是王娟的同事,也不是她以为的那个大学生。事实上这个男人她以前从没见过。
  这是个二十来岁的英俊男人,皮肤白的吓人,脸上的棱角坚毅而明显。
  他说:“你很漂亮。”说完他笑了,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
  王娟也笑了,笑的温柔妩媚。她知道自己这种笑容最好看。她说:“你要比我想象的还帅。”
  “是么?”
  王娟点头。
  也许,这样英俊的男人并不多见。他的气质不但酷而且冷。还给你一点说不出的感觉,大约是杀气吧,王娟想。
  晚风吹着槐树叶轻轻作响。她突然觉得有点糊涂。对于这个广场王娟是非常熟悉的,因为平日里她常常和朋友们来这里纳凉散步。可是以前她怎么就没有注意到这里有棵这么硕大的槐树呢?
  环顾四周,人来人往。这里并不是一个说话的好地方。
  她提议:“找个地方坐坐吧。”
  三蓝酒吧。
  蓝色的灯光,蓝色的酒精,以及蓝色的音乐。
  王娟和花落无声面对面坐着,随性的交谈。
  像许多普通网友见面一样,他们只是谈网络谈对生活的看法,却尽可能避免谈自己的生活。
  他健谈而机智,言语中的幽默常常逗得王娟忍俊不禁。和这样的男人一起聊天无疑是很愉快的事情。
  王娟渐渐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有点可爱。她甚至开始幻想这个英俊男人的某一天去公司接自己时,那些公司里平日里自命不凡的女孩们会用怎样羡慕的眼光去看她?
  也许眼前这个男人就是她命中注定的白马王子。谁知道呢?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她作了自我介绍:“我叫王娟。你呢?”
  他又笑了,露出白森森的牙齿:“我叫郑浩。”
  交换姓名是网友们在准备做亲密接触前所做的最重要举动。王娟很愿意认识他,或者说她需要认识他。因为真实的感觉,因为浪漫的氛围,她几乎被迷住了。
  “郑浩,郑浩。。。。。。”她把这个名字轻轻念了几遍。
  接下来的交谈,随意之间已隐隐带有一丝亲密的味道。
  他们开始谈自己的生活,谈工作的快乐,谈自己的家人。
  郑浩说:“我的父母去世很久了。有时候我总觉得应该为父亲做些什么,把他失去的一些东西还给他。”
  王娟突然问:“你多大啦?”她有点担心自己比郑浩大。男人们好象总是喜欢比自己小的女孩。
  郑浩看了她一眼,说:”我43年生的,到今年快六十了。”
  虽然这个玩笑开的有点莫名其妙,可王娟还是笑的前仰后合,眼前这个二十来岁的大男孩怎么可能出生在解放前呢?她边笑边说:“要这么说,我就是清朝乾隆年间出生的,你要叫我姐啦。”
  郑浩也笑了笑,抓起桌上的杯子又放下。
  王娟注意到郑浩整个晚上什么东西也没喝。
  三蓝酒吧的音乐婉转缠绵。
  当王娟讲起自己家里的装修时,郑浩说自己家在附近也有套房子,最近请朋友装修,搞的很不错,问王娟是不是愿意去瞧瞧。
  王娟低头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十一点多了。在这个时候贸然前往一个男孩家,一定会发生某些事。或许郑浩会放着悠扬而哀伤的音乐,或许他还会请自己喝一杯,或许在喝过酒后他们会接吻,或许接吻后。。。。。。
  她觉得以后的事情作为女孩子已不该去想了。怕什么呢?自己都谈过三个男朋友了,对于很多事不但经历而且熟悉,相信发生任何事情自己都是能够解决的。
  何况眼前这个男人是这样的。。。迷人。
  见王娟欣然同意,郑浩便掏出厚厚的钱包买单。
  在出租车上王娟无意中碰了郑浩的手。他的手冰冷发僵,仿佛是一块冰箱里放过的冻肉。她低头去看,发现他的手背上有块指甲盖大小的褐斑。
  “这是什么?”她问。
  “哦,这是尸斑。”
  “啊,讨厌。”王娟轻轻打了他一锤,娇嗲地说:“少吓唬人。”
  出租车停在南坪85号前的大槐树下。下了车,他们挽着手走上了长长幽暗的楼梯,一直走进了那套阴森森的203室。。。。。。
  三蓝酒吧的收银员小崔一向是个很少出错的精明女孩。可是在凌晨下班结帐时,却惊奇发现在今天的收帐里赫然有一张烧给死人用的纸钱。
  奇怪的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清晨,晨练的人们惊恐地发现,有一具女尸被吊在南坪85号前的大槐树上。
  市刑侦大队在接到南坪派出所的报案后,立即派人赶往现常李敏刚从热乎乎的被窝里爬出来就接到刑侦队叫她去凶案现场的电话。她只是个去年刚从警校毕业的年轻女孩,虽然干这行时间不长,但她却非常明白迅速赶到现场的重要性。
  刷牙洗脸,连护肤霜都没顾上抹,她便匆匆赶往南坪85号。
  还没下车,远远地就看到大槐树下围着很多人。人们议论纷纷。几个南坪派出所的同志正在现场维护秩序。一具女尸被一根白色皮包带吊在离地四五米的槐树枝干上,随着风轻轻地摇晃,情形相当恐怖。
  女尸身着黑色职业女装,一只左眼被人生生地剜去,留下一个血淋淋的大窟窿。从女尸圆瞪的右眼和大张的嘴来看,这个女孩临死前一定受过巨大的惊吓。
李敏觉得有点恶心。虽然尸体她见的不少,可是这么惊恐的表情还是让她有点心跳加速。没顾上喘气,她便和几个先行赶到的刑警一起展开调查取证。
  很奇怪,现场没留下任何证据。尸体被吊到五六米高处,大槐树上却没有留下任何攀爬的痕迹,地上也没有任何梯子的印迹,难道尸体是自己跳上去的?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44:00
验尸报告和死者身份调查很快就出来了。经调查,死者叫王娟,女,23岁,汉族,某公司职员。参加工作两年,职业记录良好,没有任何犯罪记录。
  验尸报告证明死者是在生前被薄锐利器剜去左眼的,而身体的其余部分并没有受到伤害,也没有发生过性行为。死因是由于受到突然刺激后引起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致使心肺功能迅速衰竭,导致突然死亡。用句通俗的话讲,就是被活活吓死的。
  有围观群众反映南坪85号的203室是鬼宅,这个女人就是被鬼扼死的。刑侦队员们当然不会相信。但出于谨慎其间,他们还是找师范学院房管处要来钥匙,打开了203室的房门。
  203室还是和过去一样空空荡荡。地上铺着厚厚的灰尘,墙上的白灰因为时间久远已变得斑驳不堪。
  刑警们惊奇的发现,在地上灰尘中明显有一个女性高跟鞋的脚印在向里延伸,一直走到房间中央,然后突然消失了。也就是说一个穿高跟鞋的女人曾走进这个房子,可是当走到房间中央时,她的双脚却突然离开了地面,一下子什么痕迹都没了。
  这样的怪事令刑警们大惑不解。房间地面到处都布满灰尘,任何人走在任何地方都会留下清晰的足迹。这个穿高跟鞋的女人难道飞起来了?
  对高跟鞋脚印的研究结果更令人惊异。这个脚印与楼外槐树上挂着的独眼女尸的脚型完全吻合,完全可以断定,这些脚印就是王娟生前留下的。
  203室的窗户并没有开启过的痕迹,几十年的灰尘堆在窗角,大约窗户早就打不开了。周围的住户均表示昨晚没有听到任何古怪声音,也没有人看到任何异常现象。
  被调来的警犬也没有闻到任何奇怪气味。
  一切情形都古怪而诡异。没有人能解释那个叫王娟的女人是怎么从房子里自己飞到楼外的槐树上。剜去她左眼的薄型锐利工具究竟是不是人的指甲?而她又是被什么吓死的?
  在回刑警队的车上,刑警老杨摸着他的光额头对大伙说:“真***奇怪。你们大家想想,那间很久没住人的203室里怎么没有一个蜘蛛网?”
  这个问题问得一车人不寒而栗。
  有的事情不能细想,因为越深究越让人觉得莫名的恐怖。
  莫非这世上真有什么灵异的东西存在?
  几个月后,又有怪事出现了。黄小洁是个学机电自动化的大二女生,在每天枯燥乏味的机械电子之外,她最喜欢的就是上网聊天了。
  在一个周末的下午,她的qq上突然跳动着花落无声的名字。黄小洁想不起什么时候曾加过这个人。点开详细资料,上面只有这么几个字:这家伙很懒,只留下一只眼睛。
  怪异的语言立即吸引了黄小洁的好奇心。
  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聊天,她了解到花落无声的可怜身世:父母双亡,一个妹妹也死去多年,他一个人游荡于昏暗的天地之间。
  女大学生几乎有点感动,眼睛里湿乎乎的。
  当花落无声提出见面的建议后,她竟毫不犹豫就同意了。
  当夕阳的余辉在西方留下一抹阴森的暗红时,黄小洁在校门口见到了花落无声。
  花落无声站在一棵硕大的槐树下,苍白的皮肤印着英俊的脸庞,冷酷的气质有如一个杀手,足以令任何一个女孩砰然心动。黄小洁惊诧他英俊的相貌同时,也很奇怪在她熟悉的校门外怎么突然多了一棵大槐树?
  他们在校园外一个雅致的聊吧坐了下来。
  一番简短而客气的相互介绍之后,他们聊起了现代文学。
  黄小洁说:“我最喜欢的作家是池莉,我觉得她的文字特生活。你看过她的《太阳出世》吗?里面的生活细节就如同我们都经历过一样。绝了。”她顿了顿,接着说:“哦,那个乃纲也不错。我看过他的《小偷抓警察》,也很不错。”
  花落无声看着自己手中的杯子说:“作家们其实是在利用纸张和文字,向人们传达着他们所幻想到的精神。这种精神的大小和力度显示着每个作家的功底。”
  “对啊,对埃”几句话有一定道理,黄小洁眼中流露出仰慕的光彩。她傻乎乎地问:“精神力量难道真的可以传递吗?我是说像特异功能那样把精神转化成物质的力量。”跨世纪的年轻人们总是对超自然科学感兴趣。
  花落无声笑了,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是的,当然可以。”他说:“我们的思维其实就是一种复杂的精神信号,就好象电能一样无影无踪,却孕藏着巨大的能量。这些精神信号有时候可以通过一些载体转化成难以置信的力量,跟电能利用电动机变成动能是一个道理。”
  一番希奇古怪的言论,听得黄小洁直眨巴眼睛。
落花无声接着说:“就好象我们在喧闹的地方去看一幅画着宁静山水的画卷一样。当你真正看懂了画中的宁静意味,就会摆脱周围喧嚣的现实,到达画家想要传达的宁静精神中。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画家在通过纸张和绘画这种媒介,把他想要表达的精神宁静传递给你,将你原本应该感到喧闹的精神信号扭曲了,覆盖了,甚至改变了。精神的传递使你改变了对事物原本的认识,使你被迷惑,使你失去自我。”
  “有道理。”黄小洁认真的点头。眼前这位渊博的网友让她佩服的五体投地。
  “所以精神的力量是可以传递的。再比如说——”他忧郁地看了她一眼,才接着说:“比如说感情。”
  黄小洁觉得自己心在嘭嘭直跳。
  “如果有人喜欢你,你又是怎么感觉到的呢?有时候在无形之中精神的信号在传递,使你能够感觉到。当你为一个人着迷,或者爱上一个人时,你的敏感的心灵其实正是被那个人所传射的精神能量所左右。如果能控制这样的力量,也许你就可以控制别人,让别人产生幻觉,产生本不存在的幻象。”
  花落无声又在笑,两排白森森的牙齿在他血红的嘴唇印衬下尤其明显。
  黄小洁迷惑了。眼前这个英俊的男人跟她谈感情,会不会是一种暗示呢?
  对于感情她并不陌生。黄小洁的男朋友是一个和她同系的普通男生。一年来,他们的关系总是不冷不热缺乏激情。和男友相比,眼前这个英俊的男人无疑更有感觉。
  她觉得自己的脸有点发热。。。。。。
  晚十点四十分,聊吧老板看着黄小洁和那个男人一起走了。付钱时那个男人丢下一张百元大钞说:“不用找了。”无意中露出手背上的褐色斑痕。
  看到出门时黄小洁挽起那个男人的胳膊,聊吧老板不禁感叹起女大学生傍大款现象的泛滥和庸俗。
  直到第二天的早晨,人们才再次见到了黄小洁。这个漂亮女大学生的尸体已经被吊上了南坪85号前的槐树。她的左眼被人剜去,只留下黑黑的血窟窿瞪视着这个奇怪的世界。
  接到报案后,刑警队的李敏和几个同事一同火速赶到现常当她看到黄小洁的尸体同王娟一样,晃晃悠悠挂在南坪85号前的大槐树上,李敏不禁伸手捂住自己因惊愕而合不拢的嘴巴。
可怜的黄小洁也失去了左眼,白色红色的液体几乎溢满了血淋淋的窟窿。
  尸体随风飘遥
  周围的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有人说:“这肯定是203室凶宅里的恶鬼干的。”
  “老郑家的阴魂这么多年散不去,真是怪事。”
  又有人说:“哎,我听说当年住203室的人曾被人打瞎了左眼,这两个被害的女孩左眼也被人挖掉了。。。。。。”
  “听说过没眼睛怪胎的事情吗?”
  。。。。。。
  验尸报告和前一次凶案有很多相似之处。死者的左眼是被类似指甲或者刀片的锐利器物挖出的,除左眼外身体其余部分未受伤害。死因也是由过度恐惧引致心脏功能衰竭而突然促死。
  唯一不同的是,黄小洁的尸体胸前和腹部有大量尘土污迹,估计死者曾被人拖在地上走过一段路。
  李敏看了身边的同事一眼,同事也在看她,恐怖的气氛瞬间弥漫出来。因为他们都想到了一个地方——厚厚灰尘的203室。
  打开203室房门,果不其然,落满灰尘的地面赫然多出一条长长宽宽的印迹,曾经有东西曾被从门口拖到房间中央,然后在房间的中央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黄小洁身前的秽迹与203室地面的灰迹成分完全吻合。也就是说,黄小洁是趴着被人拖进203室的。至于她是怎么在屋内突然离开地面,怎么从屋内被挂到楼外的大槐树上,就不得而知了。
  刑侦队员们面面相觑。从上次王娟凶杀案到现在有三个多月还没有找?什么线索,案子破不了,谁都觉得不是味道。
  同样的案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续发生,又是同一地点同一状况,而且是同一样的无头无尾,让每个人都觉得憋着股火。
  刑警老杨摸着自己发亮的额头说:“真***活 见 鬼!看来这个月的奖金又泡汤了。”
  李敏无奈地摇摇头。
  北窗外大槐树上的枝叶也在随风飘动。
  对于前后发生的相同案件,省公安厅予以了充分的重视。经有关领导指示,市公安总局抽调人力组织专案调查组直接负责南坪85号凶杀案。
  李敏很高兴被抽调到这个专案组。除了每天有三十多块的补助之外,参加工作后第一次参与如此受省领导重视的大案要案的调查,让她也开心不已。
  很快,去黄小洁学校调查的同志带来了令人兴奋的结果。他们找到了在那个晚上最后看到黄小洁的聊吧老板。
  在市局刚腾出库房后建立的专案办公室里,聊吧老板详细讲述了最后见到黄小洁的情况。
  “当时她和一个男的在一起。那男的大概二十来岁吧,穿的好象是件白色衬衣,灰蓝色长裤,看上去挺土的。长的嘛?长的挺帅。大眼睛,白牙齿,红嘴唇,就是皮肤有点白,好象没有血色似的。”
  “他的牙齿很特别吗?”负责做笔录的李敏禁不住问了一句。因为通常案件中很少有人对别人的牙齿这么注意。
  “不是,不是。”聊吧老板连连摆手。“他的牙齿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比较明显,尤其是在笑的时候,让我一眼就注意到了。唔,对了,那个男的手上有块酒瓶盖大小的褐斑。”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专案组的刑侦队员们立刻警觉起来。有人从 法医那里拿来了各式各样的人体斑痕照片,让聊吧老板辨认。聊吧老板看了半天,才指着一张照片说:“啊,对了,就是这种样子的。”
  翻过照片背面,写着两个字——尸斑。
  在坐的每个人心里都不禁泛起一股寒意。
  聊吧老板垂头丧气地说:“这事情真晦气。这女孩出事那天我收的钱里就有一张是冥币,难道活 见 鬼了?”
  究竟有没有鬼,谁都不清楚。
  开了一晚上会,抽了一堆烟屁股后,专案组领导才最后决定,在南坪85号附近布点监控。除部分蹲点的同志外,其余同志继续追查手背上有褐斑的疑犯线索。
  很快一个月又过去了。对疑犯线索的追查毫无结果,而对203室的监控也没有发现异常。南坪85号的几家住户依旧平静生活着,有两口子拌嘴的,有上班迟到的,有早退上市场买 獾 摹!!!!!c挥什么能说明什么。?3室依旧空空荡荡,没人进也没人出。
  平静,使埋伏在四周的刑警们都疲惫不堪。
  但是,九月十三日午夜,怪事还是发生了。
浪淘沙gxy - 2007-10-28 9:45:00
刘强,男,23岁,是一个惯偷。他的作案手法非常简单,就是把事先印好的虚假宣传广告挨户塞到门缝里,第二天再来查看,凭借广告在与否来判断该住户的生活规律。如果有的住户广告几天都没人动过,那么他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开门入室了。
  这一次,刘强把目标锁定在南坪85号的203室。
  203室的广告一连几天都没人动过。从楼下看去,窗户里黑漆漆的,看不出有什么不妥。刘强暗自窃喜,他准备动手了。
  九月十三日晚11点54分,负责监控203室的刑警发现有可疑人物走进南坪85号破旧的楼梯入口。
  刘强自己并不知道,他这几天的举动早就被马路对面楼上的望远镜观察的一清二楚。他大模大样走上85号狭窄的台阶后,在203室门前徘徊了一会,在确定周围没有危险时,他才从挎包里掏出撬门用的钢尺和钢丝。
  几乎在同一时间,埋伏在附近的刑警们已开始向南坪85号楼下悄悄集结。埋伏了一个多月,今天终于有人要进203室了,大家的心情都很兴奋。
  203室的门是一把旧锁。刘强轻而易举就找到了锁珠,轻轻一拨,门开了。203室里漆黑一片,像一张巨大的嘴,欢迎着他的到来。
  刘强没敢磨蹭,蹑手蹑脚走进去,反手轻轻关上门。
  11点58分,报话机里传来“疑犯进去了,动手!”的命令。刑警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冲上楼,一脚踏开了203室的门。就在干警们破门而入的瞬间,203室里却突然传出“啪”地一声,仿佛有什么东西重重摔在地上。
  刑警们在手电光的乱影中,203室依旧是班驳的墙壁,厚厚的灰尘。刘强已经平平地倒在房间中央,他的双眼圆瞪,脸上的表情挡怀鍪强志寤是救T至于嘴角不停诘抽丁。他还没死,不过和死已没什么区别了。
  在送医院的路上,他只是不停念叨两个字:“眼睛,眼睛,眼睛。。。。。。”
  什么眼睛?刑警们面面相窥,阴郁的气息弥漫在每个人的心头。
  后半夜,刘强就因为心率不齐引发心血梗塞死在医院的病床上了。大夫们一致认为,过度惊吓才是刘强的真正死因。
  刑警里有人在咬牙齿,有人在抽烟,甚至有人在发抖。
  刘强究竟在203室里看到了什么?又是什么在漆黑的房间里将他吓个半死?刘强临死前说的眼睛又是什么意思?以及在刑警们冲进去时所听到“啪”一声又有什么古怪呢?
  一切的一切,难以解释,而且发生的诡异而离奇。
  刘强就在人们的眼前被活活吓死,死的匪夷所思。
  是不是可以说,203室真的有冤魂?
  第二天下午,李敏坐在办公室的微机前开始打昨天晚上的行动报告。面对一团又一团的诡异离奇,她实在打不下去了。一切证据都表明,对这个案件的侦破不是和人在打交道,而是在和鬼打交道。写什么呢?如果写专案组活见鬼了,估计省局的领导是不会满意的。
  倒了杯茶,李敏握着有点发烫的茶杯犹豫着。好在报告过明天才交,有的是时间赶。所以她索性点开internet,挂上qq,在网络上放松一下。
  看了会股市新闻,她的qq开始跳了。
  跳动的是一个独眼海盗头像,叫做花落无声。
  “嗨,你好。”
  “你好。”李敏敲击着键盘。花落无声在她的好友栏里,可是她记不起什么时候加过着个人。
  “聊聊好吗?”
  “我为什么要和你聊天?”李敏在网络上一向志高气昂。
  对方沉默了一会,发过来一句话:“你的报告打不出来,需要休息一下。或许聊聊天是个不错的选择。”
  打报告的事他么掷?李敏吃矩捂住嘴。溲道是哪个认识四男?在搞恚?
  点开花落无声的资料,只有一句话:这家伙很懒,只留下一只眼睛。
  一看眼睛两个字,李敏心里不禁打了个寒蝉。她立刻想起那个死去的盗贼刘强临死前曾不停念叨两个字——眼睛。人体最脆弱的器官总能带给人类最深的恐惧。
  李敏敲着键盘:“你留下眼睛做什么?”
“还债。”
  “还谁的债?”
  “我父亲。”
  “你很奇怪哦,为什么要还他一只眼睛?”
  “因为他的眼睛被人打瞎了。当时我也在场,却阻止不了。所以我是帮凶。”
  “没有报警么?”身为警察,李敏相信公安机关能够维护正义。
  对方沉默了。良久,才发过来一行字:“有时候没有人能够维护正义!”
  李敏在警校学过心理学,她能估计得出,坐在长长网线后面的,应该是一个经历过痛苦而悲观失望的人。
  大多数女人都很善良。对于每个悲观失望的人,她们都会带着一份怜悯的心情想给予别人帮助。李敏也不例外,虽然她是警察,但她更是一个善良的女人。
  她打着:“我是个警察。也许我可以帮你维护正义。”
  “我们不是同一时代的人。你不可能维护已逝去的正义。”
  “难道我很老么?我想我们都很年轻。(:”李敏想把话题谈的轻松些。
  “我们见面吧,趁我们都年轻。”对方提出意见的态度很坚决。
  李敏猜一定是哪个同事在跟自己开玩笑,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快提出见面的要求靠墒亲一想B什么5不定是哪个暗恋自?的人在试图冈?约会2说?定顽那头真有一个白马王?在等着呢。“去就去R这么大一个人V是个眷9怕?搜我吃了?”想到这n敏在Qq上打了两个正正的字——同意。
  半夜惊魂
  每天都会有黑夜降临,就好象每天都会有人死亡。
  乐观的人说:每个黑夜之后都会有黎明。
  悲观的人说:白昼之后将是一个又一个黑夜。
  在车水马龙的街口,李敏见到了花落无声。
  他站在一棵高大的槐树下面,英俊潇洒,雪白的衬衣被都市的虹映出五色斑斓。
  李敏说:“我没想到你这么帅。”她的赞美是由衷的。
  “一小时前我很丑,可是我会变。”他笑了,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
  他们坐进了一家快餐店。李敏从下午到现在还没有吃东西,所以她要了份炸鸡翅,一个蔬菜汉堡,一大杯饮料。
  花落无声却什么都不吃。
  “你不想吃点什么吗?”李敏问。
  “不,谢谢。你没听说过秀色可餐吗?看着你的美丽,我把饥饿早忘了。”
  这家伙嘴还挺甜,李敏反而有点不好意思。
  她很少见网友,或者说她很不屑于见网友。在警校她曾陪同寝室一个女生去见了一只恐龙。那是一只真正的白垩鹦鹉龙,花花绿绿的穿着外加令人咋舌的相貌,给李敏心里留下过难以抹去的阴云。
  今天她本以为是哪个同事在偷偷约她,没想到对方却是个英俊帅气的小伙子。
  意外的心情使她心中燃起了一个又一个五彩的梦。
  在警校的时候,她也曾经谈过一个男朋友。可惜最后工作被分在两个地方,所以他们又很快分手了。人的感情总如云彩一般变化无常。对于李敏来说,感情这种事需要随缘。
  今天卤莽有特殊的相遇,很难说不是冥冥之中缘分的安排。
  一段交谈之后,李敏对于面前这个男人产生了难以抵御的好感。
  在她印象中,男人们通常说话总是粗鲁而随便。可是这个叫“花落无声”的男人不但谈吐温文尔雅而且特别善解人意。他仿佛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仿佛也知道你究竟想听什么。他的一言一行仿佛都体现出老天爷特意安排下的一种浪漫。
  于是,李敏很快觉得自己醉了。陶醉?麻醉?或者,是中了魔。
  她问他的名字。她需要一个真实的名字来完美充实她的梦。
  “我叫郑浩。”他说话的时候,一口白森森的牙齿总是很显眼。
  时钟指向了十一点。快餐店要关门了。
  郑浩说:“我家就在附近,我们去那里坐一会儿吧。”
  “太晚了,不太方便吧。”李敏真的不想很快就结束这样美好的夜晚。
  “怕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
  “我会害怕?”李敏笑着说,“我是警察,我怕什么?”
  “你不怕鬼?”
  “鬼?”南坪85号的怪异在李敏脑海中闪了一闪,但很快又被眼前郑浩的笑容所代替了。她说:“世上哪有鬼?就算有,我也会对它说:‘喂,我是警察,把手放在脑后然后爬在桌子上!’”“哈哈。” :郑浩苍白的脸上笑得很无奈。
  走出快餐店,郑浩伸手要打出租车。
  李敏却说:“你家在哪儿?我有月票,不如我们坐公交车吧。”她喜欢让男人们感觉到她很节俭。
  郑浩没有反对。
十一点三十。他们坐上了最后一班三十四路公共汽车。
  车上乘客不多。大家劳累了一天,有人在座位上打着盹。
  夜色中的城市宁静安详。司机和售票员在低声说着什么,微微的低语声像困倦一样缓缓袭来。
  李敏在一闪一闪的灯光中与郑浩温柔地对视着。谁能说有什么,谁又能说没?什么呢?一个女人总会在必要的时候陷入遐想。
  车在中途的车站停下来,有人上车,也有人下车。
  突然,一直在后排坐着的老头急急地冲过来,拉起李敏的手说:“小琴,你在这啊,真让我好找。你妈病了,快和我上医院。”
  小琴!李敏从来没听过这个名字,突如其来的事情让她莫名其妙。
  老人一脸很着急的样子。他一面大叫:“快下车,我们打车去医院。”一面给李敏偷偷使眼色。
  在一旁的郑浩面无表情。
  李敏更糊涂了,脑袋有点发蒙。难道母亲真病了?可这老头又是谁?难道这老头是个神经病?
  这时郑浩缓缓伸手要推老头,却被老头灵敏地侧身闪开了。
  在这一系列动作的瞬间,李敏仿佛看到了什么又仿佛什么也没看到。胡里糊涂就被老头连拉带扯拖下的汽车。
  郑浩并没有下车。他在车上,面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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