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
法律原则保护“弱势群体”
就此,记者采访了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的盛雷鸣律师。
盛律师表示,瑞星在说明书中所列的有关用户享受服务的条款涉及用户的权利及瑞星的义务属于格式合同,因此,双方对“免费技术支持”的范围理解不一,就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来进行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在采访过程中,瑞星公司指出,如果这次涉及到的老用户不在规定日期7月1日之前更换新ID的话,将不可能再继续享受升级、更新病毒库的服务了。
对此,盛律师很严肃的指出:既然瑞星已经承诺过“免费升级”了,如果因为这次公司的收费行为未果不再继续为老用户提供升级服务的话,已经是明显的违约了。不管瑞星公司此次行为的目的是什么,不管有多少的合理性,都是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
在采访的最后,盛律师表示:遇到这类问题,消费者相对于公司而言是处于弱势地位。根据法律原则和司法实践,法律保护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