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很绕的数学题~看看我作对没
假设,你买了一块18块钱的手表,以21块钱的价格转手卖给另一个人。那个人给了你100块钱。此时你没有零钱找,便拿着100块钱去附近商店“破钱”,然后再找给那人钱零钱。不久,商店老板来找你,先前那100块钱是假钞,结果你赔给商店100块钱。
问题:你从始到终,一共损失了多少钱?
我算出两种答案
(1)18元的手表+找给它的79,得到100又赔偿100,抵消
18+79=97 一共损失97元
(2)买了手表-18,手表“送”人-18,找零钱-79,用假钞100换真钞100(+100), 赔偿真钞100(-100)
-18-18-79+100-100=-115
所以他一共损失了115元
哪个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