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你买了一块18块钱的手表,以21块钱的价格转手卖给另一个人。那个人给了你100块钱。此时你没有零钱找,便拿着100块钱去附近商店“破钱”,然后再找给那人钱零钱。不久,商店老板来找你,先前那100块钱是假钞,结果你赔给商店100块钱。
问题:你从始到终,一共损失了多少钱?
方法一:枚举法
1 买了18块钱的手表--支出18
2 把表给别人,别人给你100假币---无收入和支出
3 兑换100块假币为零钱真币--收入100
4 找给那人零钱--支出100-21=79
5 赔偿商家100真币--支出100
所以总共收入 100
总共支出18+79+100
支出-收入就是答案97元
方法二:反推法
假定那100元不是假币,则18元的手表21元卖给别人总共赚3元。中间找零钱的步骤肯定不会有收入和支出所以忽略。
但现在那100元是假的,所以赔给商家100,附加支出100
总收入:3
总支出:100
所以共赚了3-100=-97元,也就是亏了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