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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的带薪假期终于结束了。通过这七天光吃饭不劳动的生活体验,我发现曾经向往的懒人生活并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幸福是什么?今天的我总结出这样的回答:幸福就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幸福就是早睡早起,上班工作。学猪一样做了几天没有思想的懒人后,我强烈地怀念起每天上班下班的快节奏生活。
总算盼到上班,这一天,我很早就从床上爬起来,洗脸刷牙抹口红,然后蹬着高跟鞋,迎着朝阳大踏步地走向公司。
等电梯的时候,我从容不迫,今天,我起码提前了半个小时来上班,所以等会电梯门开了,我打算在身边那群人面前好好的表现一下,表现出我与众不同的谦让的美德。反正我今天有足够的底气不担心迟到。
电梯门打开了,但是意外的是,每一个人都秩序良好。跟着大家文明的安静的进入电梯间后,我明白了原来大家和我一样,并非天生没有风度喜欢一窝蜂地抢电梯,而是踩着钟点上班、惟恐迟到才变得慌里慌张。
看来早一点上班还是不吃亏,起码可以保持文明的形象,不用为了抢乘电梯而挤得像块夹心饼干。
到了公司的门口,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我想我等会走进去,一定会在公司里掀起一阵小小的风暴。
众所诸知,我这次带薪休假是得唐总钦点,原因就是我路见不平,赤手相助了柔弱女子江盈盈,以致于拳头受伤无法工作。所以这几天来,我见义勇为、拳打几个无赖男人的英勇事迹一定在公司里广为传诵。而今天,是侠女回来上班的日子,大家怎么会保持内心的平静?
首先是李主管。李主管一直以上司之威凌驾于我之上,在她心目中,
我唯唯诺诺、胆小怕事,就是一只虫子也不敢去惹。但是就是我这样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女孩子,却做了一件连男人也怯弱三分的大事。
她听闻后,内心一定非常震惊。所以等会她见到我,会呈现出满脸阿谀奉承之色,说不定还会亲手为我倒上一杯水。
而其他那些同事们呢,他们对我的崇拜自不必说。而且说不定这个时候,他们早就准备好鲜花红幅,只等我一出现,就满堂欢呼,欢迎朱女侠回来上班。
那种场面多么风光,而我的遐想是多么丰富!
我怀着澎湃的心情走进了公司。但是,一路走进来,我居然没有遇见一个人。空空荡荡冷冷清清,就是形容公司里现在的情景。
我大失所望,难道今天公司放假?这时,我看见做清洁的阿姨站在格子间中间与我打招呼,“朱小姐,你今天上班那么早。”
原来公司里还有一个人,只是她刚才在格子间里埋头拖地,我没有注意。
我对她笑笑,也被她一语惊醒,明白了为什么我看不到一个同事,因为现在还不到上班时间,办公室里当然是空空荡荡冷冷清清。
我是多么了解那群与我朝夕相对的同事,他们宁愿把时间浪费在堵车上,也绝不愿意提前十分钟来公司打卡上班,好象在公司里义务地坐上几分钟,就和受刑差不多。
在一个星期前,我还能理解他们的感受。但是自我经历了这七天空虚无聊的懒人生活后,我深切地体会到上班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只有工作才会让人焕发魅力,才会让生活变得生机勃勃。所以我决定从今以后,一定早点上班,做一个优秀员工的楷模。
我坐下来,打开电脑,开始一丝不苟地整理起我今天要做的工作。
八点五十分,总算有同事陆续走了进来,大家如往常一样去茶水间倒水、喝茶、打开电脑。可就是没有人来理会我。
难道他们没有注意到我来上班?我不甘心,于是故意咳嗽两声,以引起他们的注意。
这两声咳嗽果然有效果,有个同事向我这边看过来。我连忙对他微笑,做好面对他惊呼的准备。
他冲我这边喊着:“晓贝,我的打印纸用完了,你那边有没有?”
我的微笑像张纸干干地贴在了脸上。我张着嘴,啊啊了几声,说:“有,你过来拿吧。”
同事拿着纸走了。我扫兴地想,难道他们还没有听说我见义勇为的事情?不可能,凭着Andi她们那么多张八卦嘴,这么大的新闻不可能不在公司散播。别灰心,好戏一定在后头。
很快,我发现一个重要的人物出场了,李主管大踏步地向我这边走过来!她一定是来找我的,一定是!我赶紧坐好,目不斜视地盯着电脑。其实暗地里,一颗心激动得都快要跳出胸腔。
李主管从我身边擦了过去,她对坐在我前面的同事说:“小张,等一会你把这个月的员工考勤表做出来交给我。”
原来她也不是来找我的。我垂下肩膀,心里有说不出的惆怅。
一上午,公司里都平静得像一面镜子,不起一点皱褶。他们每一个人都看见了我,却每一个人都把我当成一块透明玻璃。甚至连Andi那群姐妹,也不前来对我问候一声,仿佛我身上从来没有新闻发生。
也许这件事真的算不上什么新闻,只是我自己在自作多情,以为自己的行为有多么惊天动地。其实在人家心里,不过是下了一场毛毛雨,雨停了,大家也就忘了。
既然如此,我就化失望为力量,把精力转移到工作上去吧。这么一想,我的工作效率提高很快,几天来累积的工作量我一上午就处理完毕。干完手头的工作,我伸伸懒腰,决定等会不吃工作餐,去下面的餐厅点几个菜好好的犒劳一下自己。
中午,我故意避开同事,准备一个人偷偷溜下去吃独食。走到公司门口的时候,却被Andi逮了个正着:“朱晓贝,你准备一个人到哪去?”
我眼珠子转了转,撒谎说:“我想去下面阿婆那里买几个茶叶蛋。”
Andi说:“茶叶蛋有什么好吃的,走,跟我到情侣餐厅去。”然后,不容我分说,一路拎着我直奔情侣餐厅。
情侣餐厅实际上叫作LIV餐厅。由于餐厅的装修风格小资,所以比较受我们这些小白领的青睐。逢三岔五,几个好友就会邀在一起来这里小坐一次。又由于光临这家餐厅的情侣比较多,所以LIV餐厅又被我们冠名为情侣餐厅。
走进情侣餐厅,我发现好几个同事喜气洋洋地坐在那里,连我们的李主管也在。
“我们的女侠来了!”随着小丽一声欢呼,现场的气氛像点燃的礼花,五彩缤纷。
就座后,她们一个个举着满满的酒杯向我凑过来:“朱晓贝,欢迎你伤愈后回来上班,你不在公司的这几天里,我们真是想死你了。”
“晓贝,我觉得你好了不起,不畏强暴,赤手空拳地勇斗好几个酒徒,就是受了伤还毫无怨言。你的事迹真该找个报社的记者写一下。”
李主管也敬我酒,“晓贝,以前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很娇气的小女孩,没想到,你的勇气你的胆识远远地在我们之上,我佩服你!”
望着一张张热情的笑脸,我感动得几乎拿不稳酒杯,原来大家并没有忘记我拳头受伤,没有忘记我朱晓贝是多么的了不起。作为一个在醉酒状态下做了女英雄的事情,我觉得我应该向大家讲几句:“各位同事,首先晓贝感谢你们。虽然我做了一件很勇敢的事情,但是勇气有余,力气不够,不值得你们这样大张旗鼓的表扬。但是,大家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晓贝会记住一辈子。”说完,我端起酒杯,与她们一饮而尽。
这顿饭吃得真是高兴。中间,我腹急去上了一趟WC。
从WC里出来,我路过餐厅的角落,看见了两个我最熟悉的人,我的男朋友杜冰先生和我的老总唐米苏小姐。
两个不应该坐在一起的男女却坐在了一起,他们正在一起吃饭,看那杜冰的脸上,笑得就像三月的春风。
我的心里顿时碰翻了一大瓶醋,酸气直往外冲。我避开他们的视线,在他们身后的位置坐了下来。桌子上刚好放着一张报纸,于是,我用报纸遮住脸,偷听他们的说话。
唐总的声音:“这份秘汁烧蚝怎么样,合你的口味吗?”
杜冰的声音:“不错,我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
“注意不要吃得太多,生蚝性凉,肠胃不好的人吃了容易腹泻。”
“没关系,我的肠胃没那么差,而且,我对海鲜从来不过敏。”
我气得吹起了腮帮子,杜冰,你的肠胃吃生蚝分明是受不了的,可你为什么在她面前说谎?难道美女在前,你就迷糊得连拉肚子也不顾了?
我很烦躁不能看见他们的表情,于是用手指在报纸上戳两个小洞,继续观察他们。
他们又谈起了未来几天的天气情况,杜冰说可能会有一次强降温的雨水天气,叮嘱对方不要感冒受凉,特别是出门的时候,要记得带一把雨伞。
真是气死人了,杜冰从来就没有与我聊过天气预报,也没有关心过我出门是否要带雨伞。我正醋海滔天,Andi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晓贝,你那么久没回来,大家还以为你掉到马桶里去了,让我过来找找,原来你还坐在这里看报纸!”
我的头都大了,目标暴露了,我还装什么装?
我放下报纸,对看过来的唐总笑笑,又对杜冰笑笑,然后故作轻松地对他们摆摆手:“嗨,那么巧!”
正大建筑设计公司的前台,一位美眉正在愁眉苦脸的打电话:“唉,用了好多眼霜都不管用,我男朋友说,再不去掉这双熊猫眼,他就要和我分手。”
我敲敲桌面:“小姐,请问你们经理办公室在哪?我是来应聘的。”
她放下了电话,抬头微笑:“进去,左拐,第一间办公室就是。”她的黑眼圈果然有些严重。
“谢谢!”走了几步,我又忍不住回过头来:“小姐,你的黑眼圈用一般的眼霜是很难去掉的,我建议你用兰蔻的眼霜,我试过的,效果不错。”说完,我心情愉快地走了。
还没走到办公室门口,就听到一个男人在咆哮:“这么烂的图纸你也设计得出来,还说是什么设计系的高材生,我看你是头猪!”
是谁在咆哮?我推开门,好奇地往里面逡巡。
“不会做的话,就早点给我滚。”一个男人居高临下地、张牙舞爪地把手里的文件夹狠狠地掷了过去。
那个瘦小的职员,就是那个被骂作是“猪”的可怜男孩,一动也不敢动。文件夹却长了眼睛似的准确无误地砸中了他的额头。一条刺眼的血痕赫然出现在了他的脸上。
岂有此理,哪有这样欺负人的!我义愤填膺,忘了自己是来面试的,冲他指手画脚地喊着:“喂,你怎么可以这样不尊重人?”
也许是太过意外,他先是呆愕,然后看着我,两道浓浓的眉毛倏地聚敛到一起,半秒钟之后他猛地一拍桌子吼道:“你是哪来的野丫头?”
我?野丫头?有没有搞错,我朱晓贝,堂堂工大建筑系才女竟被他称作野丫头?!
我也不甘示弱:“狂妄自大的家伙,如果你不懂得尊重人,我来教你!”我的声音分贝很大,早惊动了外面的职员,开始有人探着头朝里面看,而那个可怜的男孩,则一脸惊恐地望着我。
这时,前台的那个美眉慌里慌张地跑了进来,“经理,她就是今天来应聘的那位朱小姐。”原来他就是这家设计公司的头,怪不得那么嚣张。
他听明白了,声音却愈加张狂:“朱晓贝,我告诉你,我们公司绝对不会聘用你这样的员工!”
不聘用我?怒火在我脑门里横冲直撞,我尖叫着:“我也不会进你们的公司。怪不得公司在十八楼,原来就是十八层地狱的意思。”
还不解气,顺手将手上的高跟鞋狠狠朝前一摔,只听 “匡当”一声,高跟鞋居然飞到了他的大班台上,砸碎了他面前那头精致的瓷马。
天啊!祸闯大了!我惊诧地捂上嘴,趁他还没回过神来,连忙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这是修改后丢高跟鞋的情节,大家看了,是不是觉得更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