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到了手机店前停下,我开了门,背着梅雅到房间里坐下。
“这个房间挺整洁的,”梅雅笑道:“比我那美观多了。”
她掏出钥匙递给我,说道:“这是我宿舍的钥匙,你下午有时间去帮我随便收拾点衣服和日用品下来,还有我那台笔记本。”
我点了点头,伸手接过,说道:“老师,那这店里的钥匙你先拿着吧?”
“我拿着没用,”梅雅说道:“我又不能出去,星期一去上班估计还得请你帮忙。”
“嗯,那这几天安心在这儿养伤,三餐由我给你送外卖好了。”我笑道。
“这种情景很奇妙啊,”梅雅笑着说:“记得第一次见面时,你就以为我是送外卖的,没想到现在居然是你给我送。”
我听完后不觉也笑了,又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
当时,我那双惺忪的睡眼刚看到这位敲门的美女,立即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她。
可是,如今两个多月过去了,我为她甜蜜过,痛苦过,也尴尬过,命运却选择了让我和贾怡走到了一起。
现在,MY又面临着艰难的处境,命运又奇妙地让我在这个时候站在她面前。
我不可能去爱她了,我暗暗地对自己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不会去关心她。
记得开学后那一个多月,我为了梅雅几乎不能自拔,现在我所做的每一件事,也算是对自己过去的一种告慰罢。
这种告慰无疑是令人愉快的,尽管那种痴狂已经结束了,可是,在自己心目中曾经的女神最艰难的时候,自己能够伸出手去帮助她,而且这种帮助对她而言是很重要。
再没有比以这种方式去纪念我那段美好的单恋更让我觉得欣慰的。
我一直怀着这样的思绪,一直到我走上了教工宿舍的九楼。
梅雅的宿舍还是很乱,衣服乱七八糟地横在床上,和我第一次来的时候没什么两样。
我的表情也差不多,都是笑了,只是上次是暗笑,这次她不在,我可以笑得起劲一点。
我挑了几件衣服放进一个袋子里,又拿了一些必备的日用品,当然还有那部DELL,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想到了茉莉茶。
梅雅是最喜欢泡茉莉茶的,就算是受伤的这几天,恐怕也要茉莉茶来陪伴吧?
走到厨房搜寻了半天,才发现那一袋茶叶的所在,我赶紧拿上,匆匆地离开了房间。
“你真细致啊!还把茉莉茶也给我拿来了。”梅雅很惊喜地说。
“我知道你最喜欢喝的,所以临出门前特意去厨房翻箱倒柜找了出来。”我笑道。
“你去煲点开水吧,我现在就在这里泡两杯,我们喝了解解渴。”梅雅说。
我应了一声,往厨房里走去了。
我已经喝过好几次梅雅泡的茉莉茶了,却还是第一次看到她泡茶的过程。
梅雅对于泡茶是很有讲究的,在我去厨房的时候,她就叮嘱我最好能够找到陶制的杯。
“说起来好的茶具应首推陶器类,因为具有一定透气性,能保证冬天保温,夏天不馊。”她笑道。
遗憾的是,我在店里搜寻了半天,也才找到了几个玻璃杯。
“煲水的时候,火要开得大一点儿,水也用不着煮沸,刚起泡就好了。”她说道:“我袋里这些茶叶比较嫩,所以水温用不着太高,八十度左右就可以了。”
我还是头回听见周围的人谈起泡茶的讲究,顿时觉得很新奇。
毕竟陆羽那个时代离我们太远了,有一回在课堂上听一位教授谈起陆羽的《茶经》,不仅昏昏欲睡,完全不是现在这种感觉。
我小心翼翼地照她所说的去操作,把水和杯子端到了她面前的桌子上,剩下要做的,就是欣赏了。
当我向梅雅告辞离开手机店的时候,口中还残留着刚才那杯茶的余香,想起来,喝过的几次茉莉茶都能让我回味无穷,那一种恍如梦境的感受。
可现在并不是去慢慢回味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下午的两点半,俺还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我回宿舍拉上了排骨和大虾,又来到了那个保留村。
“你真是造孽,”排骨埋怨道:“好端端居然把贾怡的狗弄丢了,虽然它老做电灯泡,你也不用这么残忍吧。”
“排骨,别再嚷了,”大虾劝道:“左手现在心里肯定很急,我们快帮他找吧,不然他很难向贾怡交代。”
走了老半天仍然一无所获,傍晚时分,我们又绕到了杨桃林后面的田地里。
“要不回去吧,辛苦你们了,”我很过意不去地说:“明天我自己再来。”
“等等!”排骨叫道:“往这走,我好像看到了草堆里有团白色的东东!”
“左手不早说了么?那是老羊的亲兄弟在吃草。”大虾苦笑道:“中午把梅雅的腿都赔上了,下午可别赔多条排骨啊。”
“我是说真的,绝不会看错的。”排骨虽然这么说,可大虾的话还是让他有些害怕,十分谨慎地往草堆里移动着脚步。
我们跟在他后面,一步一步地往草堆里靠近……
忽然间,我们听到了一声很惊恐的吠叫,只见一只母狗从草堆里钻了出来,迅速往杨桃林的方向跑去。
我认得就是早上勾引乖乖的那只母狗……
草堆里还有一条狗在汪汪汪地对我们怒吠着,似乎在抗议我们坏了它的好事。
我又惊又喜,激动地叫道:“乖乖!”
排骨哈哈大笑道:“原来这条色狗,偷偷地躲在这里寻欢作乐,却害得男主人四处找,搞不好还要跟女朋友散伙。”
我走了上去扯着狗链把乖乖拉了出来,它虽然很不情愿,不停地吠着,但我把链子拽得紧紧的,它也无可奈何。
“这是它们的食物么?”大虾望着草堆里几块发黑的碎骨头问。
“想必是中午老情人叼过来给它吃的。”排骨说。
“它也够痴情的,”我笑道:“平日只肯吃贵的火腿呢。味道稍微差一点都嫌弃,如今居然肯这么将就。”
三人拉着它从杨桃林旁边经过,那只公狗正在里面和母狗站着,见到乖乖就扑到栅栏边狂吠着。
乖乖似乎有些害怕地叫着,猛地加快脚步想往前逃,如果不是我抓得紧,可能又被它挣脱了。
“这狗没前途了,”排骨摇头叹道:“又好色又胆小……”
“它毕竟是做第三者,心虚嘛,”大虾笑道:“好像乖乖也不小了,你和贾怡说该给它物色只母狗才是,总不能老单身吧,不妥当啊。”
“单身妥当不妥当,还看小泉蠢一狼,OK?”我一脸正经地答道。
“明白了。”大虾愣了一下,笑道。
“可惜中国的少林寺是不对狗开的,遗憾哪。”排骨又摇头叹道。
乖乖既然找到了,我心中自是松一口气。
管它干了什么丢人现眼的狗勾当,咱向来是宽宏大量滴,只要阿扁现在肯回头承认一个中国,俺也可以考虑原谅他,是不?
回到手机店,梅雅见到乖乖回来了,自是不胜之喜。
“这几天养伤也有人,不是,有狗作伴了。”她笑道:“既然找到乖乖了,你也可以和小贾交待了,那我暂住到店里养伤的事,还是和主人商量一下为妥。”
她顿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虽然你已算是这里的男主人了。”
我听到这话,心中隐隐有些欢喜,又有些惆怅,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在回宿舍的路上,我打电话给贾怡,跟她说了MY腿被石头刮破了,要住店养伤的事。
我小心翼翼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待了一番,当然那些背着梅雅出田野、在店里她帮我抹汗之类的的事就不敢说了,以免引起JY不快。
贾怡在电话那头默默地听着,一直没有开口,我讲完后问了她一句:“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