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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小屋] 爱情的故事【收集+整理】

吵架之后,不要不接电话....

有那么一对情侣. 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2个


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

  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

  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

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

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

  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

当时是晚上12点.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

当时是12点25.

  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

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

张.

  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

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她了.

  我以前也常常想,如果有一天,遇上车祸,飞机失事或者等等,我的生命突然之间只有了2分钟甚至更短,我会做什么?

  也许我会给某女人发个短信,告诉他:我喜欢着你,事后,当对方知道了这个消息是何时而发的时候,会怎么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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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眼里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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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与男友吃饭———哦,不,是前男友了———是在一家淡水鱼餐馆。

  那时,她刚大学毕业,很矜持,话很少,只低低地笑。

  一条鱼,一条叫不出名字的鱼,是那天饭桌上的惟一一个荤菜。鱼身未动,男友先搛起鱼眼放到她面前:“喜欢吃鱼眼吗?”她不喜欢,而且她也从来不吃鱼眼,但却不忍拒绝,羞涩地点了点头。

  男友告诉她,他很喜欢吃鱼眼,小时候家里每次吃鱼,奶奶都把鱼眼搛给他吃,说鱼眼可以明目,小孩吃了心里亮堂。可奶奶死了后,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搛给他了。

  其实想想鱼眼也并没有什么好吃的,男友笑着说,只是从小被奶奶娇宠惯了,每次吃鱼,鱼眼都要归我——以后,就归你了,让我也宠宠你。男友深深地凝视着他。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鱼眼就代表着宠爱。明不明白无所谓,反正以后只要吃鱼,男友必会把鱼眼搛给他,再无限怜爱地看着她吃。

  慢慢地,她习惯了,习惯了每次吃鱼之前都娇娇地翘起小嘴等着男友把鱼眼搛给她。

  分手,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那时男友已在市区买下了一所房子打算结婚了。她哭着说她不能,不能在这个小城市过一生,她要的生活不是如此。余下的话她没有说———因为她美貌、因为她富有才华,她不甘心在这个小城市待一辈子,做个小小的公务员,她要如男人一样成功,要做女强人,要实现她年少时的梦想。

  他送她走时,她连头都没有回一下,走得很决绝。

  在外面拼搏多年,她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她已经拥有一家像模像样的公司了,可爱情始终以一种寂寞的姿态存在,她发现自己根本就再也爱不上谁了。

  这么多年在外,每有宴席必有鱼,可再也没人把鱼眼搛给她了。她常常在散席离开时回头看一眼满桌的狼藉,与鱼眼对视。

  一次特别的机会,她回到了曾经生活过的那个小城。昔日的男友已经为人夫了,她应邀去那所原本属于她的房子里吃晚餐。

  他的妻子做了一条鱼,他张罗着让她吃鱼,搛起一大块细白的鱼肉放到她碟子里,鱼眼给了他的妻子。

  这么多年无论多苦多累都没有掉过眼泪的她,忽然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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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永远看不见我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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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9月1日,我进了大学。因为小学时上学早,所以上大学的年纪也比别人小两岁。那时的我,别提多神气了,报到那天,我穿着新买的衣服,新凉鞋,梳着最流行的短发,手脚指甲都涂着粉红指甲油,背上背一个SNOOPY包包,花枝招展的。虽然爸爸批评我的打扮不伦不类,但我还是把头抬得高高的,现出唯我独尊的样子。

  当天下午,我来到学校分给我的2号楼229寝室,先是抱怨了一通条件差,然后就坐在别人床上让爸爸妈妈给我铺床叠被。看着自己的崭新床褥、漂亮玩具,我的心里充满了优越感。

  这时,门被敲响了,进来了一个男生和两个女生。他们自我介绍是校生活部的干部,那个男生看见我爸爸妈妈正在为我整理东西,连忙笑着说:“叔叔阿姨,你们歇歇,我来帮李榛生整理。”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很吃惊。

  “我看了你们寝室的名单,想必那个年纪最小的李榛生就是你了。”这个男生说话的语气不急不徐、不卑不亢,却自有一股震人的力量:“这么大了还要爸爸妈妈做这些,会让人笑话的。”说着,他就爬上我的床铺,把我的被子枕头整理出棱角,还指挥我把暖瓶脸盆摆到规定的地方。因为他认真的样子,我也莫名其妙很服从,一声不响把这些事做了。

  他便是许常,我们系的生活部长。

  一个月以后,我对学校的环境以及各种规定已经十分熟悉了,和许常更成了几乎每天都要见面的冤家对头——他是外语系的生活部长,而我则是外语系最让他头疼的女生。学校每周都有卫生抽检,因为我的缘故,外语系已经连续三周被扣了分,许常因此也被系主任批评了三次。后来他索性每天都抽出时间来看看我们寝室有没有被我弄乱,看看我有没有又忘记叠被子,有没有又忘记倒垃圾。

  那天我身体不舒服,有点发烧,就躺在床上休息。许常按时又来查看,看到我,冲我发火,他说:“我长这么大真是从来没看到过像你这么懒的女生!”

  我看他这样骂我,想大喊一声把他赶出去,然而却一句话也喊不出来,我浑身的力气好像被魔鬼偷走了,我只能小声说:“你给我出去!”

  许常发现事情不妙,连忙背起我去医院。到了医院,医生给我打了点滴。许常就一直守在我旁边。我看着他觉得很好笑,就说:“你就为了你自己当好干部,从来不管大家的死活。”我本来是开玩笑的,没想到却激怒了许常,他说:“什么叫为了我自己?我辛辛苦苦为系里做事,可半点没想到自己有什么功劳呀,你凭什么这样说我?”说完,他拂袖而去。

  我一个人躺在病床上,心里很难过。我错怪了许常,想来他是生气了,不会再理我了。但是下午他就又来了,拿了一瓶糖水荔枝,对我说:“我是大人不记小人过,用不用我喂你吃啊?”见他这样说,我就又敢和他说话了:“行啊,那你就好人做到底吧。”

  许常真的喂我吃荔枝,很小心地把晶莹的荔枝递到我嘴边,他说:“你看你,一定是和寝室的同学关系不好,不然你病了,大家怎么会不关心你呢?”说得我惭愧地低下了头,许常又说:“我经常看到你去热水房打水,手里只拿一只暖水瓶,为什么闲着一只手不能给别人也带上一瓶热水呢?”我看着他,觉得那一刻他简直像我爸爸一样语重心长,但是唯一的区别是:爸爸的话我可能不会听,但许常的话,我听了。

  回到寝室,我便把我妈托人给我带来的一箱苹果打开了,我再也不独享美味了,我把它们分给了寝室的七个姐妹,当然,打热水的时候,我也不忘带上别人的空暖瓶。渐渐地,和我说话的人多了,当我再生病不舒服时,也不用许常给我喂荔枝,我的七个姐姐都会主动照顾我。

  我也在她们的帮助下,学会了自己洗衣服,学会了打扫房间,许常没有再为我们寝室操心。

  因为我年纪小,总是着想玩。高中时考试考得很辛苦,到了大学,我有了时间就去玩。那年冬天我迷上了滑冰,只要没课,就直奔冰场而去,有时候,看着不要紧的课,我还跷课。那天,我又跷课去滑冰,玩够了回到学校,迎面撞见了许常,他说:“你们班今天不是有课么?”我说:“对啊。”他说:“那你怎么还去滑冰?”我看他的样子,真是觉得他挺讨厌,就小声说:“你管不着。”许常发火了,大声说:“你真是不可救药了。”这一句话说出,我眼泪掉下来。从小到大父母都没有说过我这么重的话,他竟然敢这样说,我气得抡起冰鞋打他,却被他一把抓住,我气得跑回了寝室,冰鞋也忘了拿回来。

  晚上,许常打电话来,说:“今天的事,对不起,但你想想我倒底是不是为你好,你太小,只知道玩,我真担心你四年的时光就这么白白浪费了。晚上来上自习吧,阶梯二教室有座位。”

  我想了想,最后还是去上自习了,进了阶梯二,许常在里面,我坐在他的旁边。那一天晚上,我坐在阶梯教室里,坐在许常的身边,看到了许常画在课本上的一个表格,那上面,是他下一周的工作和学习计划,我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地几乎没有什么空闲,我再看看许常,他正专心地看书,一点也不为外界打扰。

  转过头,我也开始设想我的将来了,我不能一辈子做一个小女孩吧,我总会有长大的一天,长大了我做什么呢?我总不能一事无成吧,那么,现在也应该开始努力了。

  我低下头打开自己的书,才发现我把村上春树的小说当作课本带来了,而上面,是我平时看过的痕迹,喜欢的地方还狠狠划了线,有一句是:

  “鱼说:你看不到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什么时候,许常转过头来,看到我书上划线的字,而那一刻,我也看着他,一种温暖的感觉流遍了我的全身。我把书合上,借了别的同学的笔记,然后一心一意地看了起来。

  下了自习,许常和我一同走出了教室,不知不觉,他已经把我送到我的宿舍楼门口。他把我的冰鞋递给我,我像个小二流子一样对他说:“谢了,老大。”转身就要走,许常却拉住了我的手,眼睛亮亮地说:“以后,可别像个小孩子一样了。”他异样的语调,和渐渐红起来的脸,在夜色里虽然看不清,但我却能感觉到那份炽热。我转身回寝室,然后飞快地跑下楼来,把手里一个苹果放到许常手里,他接过苹果的同时,也接过了我的手,他终于说:“榛生,我喜欢你。”我点点头,说:“早就知道了。”

  我们就这样相爱了。

  一年以后,许常毕业考上研究生去了北京。我们商量好,我毕业后也去北京。每个月,我都买下好多好多电话卡,好和许常煲电话粥。大家都说,离得越远,感情就越淡了,但是,我和许常却是没有变。每一次通话,他都问我听不听话,有没有忘记打扫卫生,有没有给寝室的姐妹打开水,有没有去上自习,我都说有有有,他便高兴了,而我也确如自己所说,在他的爱情里,由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大人--爱情是好东西,它可以让一个人长大。

  大三下学期,学校组织去登山。一队人高高兴兴地出发了。一路上我都在想:如果我第一个登上山顶,我会大声地对着北方喊许常我爱你。

  果然,一路上我都领先,渐渐山路变得陡峭,但是我一点也不害怕,带队老师在后面喊我,但争强好胜的我一句也不听,于是,就在那个陡坡上,我摔倒了……

  我摔得挺重,爸爸妈妈把我接回上海养病,临走时我告诉寝室的姐姐们,如果许常打电话,就告诉他我去外地实习了,大家都哭了。我也哭了。

  我在各家医院里奔波半年,生活枯燥不堪。但是我想起许常,就觉得我总还有活下去的理由,因为往后的日子,我还可以一直默默地爱着他,祝福着他,这些,如果换做三年前的我,想来是绝对办不到的。

  又过了一段日子,就到了2000年元旦,我那时开始习惯听广播,听一些让人快乐的消息,好使自己也开心些,生活不至于太闷。而就在元旦那天,我听见门被敲响了,然后,有一个人走到了我身边,紧紧地抱住了我。

  我轻轻地说:“许常,你怎么找来了?”然后我摸到他的一串眼泪,他说:“榛生,你怎么了?”

  许常在我家呆了一个星期,便要带着我去北京治疗,其实,北京的医院我早已去过了,但是没有任何效果。当时在北京,我没有去找许常,而以后我也不会。因为那次登山,我还没来得及喊出许常我爱你这五个字,便摔下了山崖,结果是,昏迷苏醒后,我的眼睛就再也看不见了。

  我爱许常,我想这就足够了,爱一个人是让他幸福快乐,我不能拖累他的一生,他应该得到更为丰盛美好的生活,而我,能够默默地祝福他就很好了。那天,我告诉许常我的眼睛一直在本市的医院治疗,效果很好,不能离开,许常相信了,便走了。

  后来,我家为了给我治病买掉了房子,搬到另外的地方住,这使我松了一口气,因为许常再也找不到我了,我可以实现我的心愿了。

  我常常想起村上春树的那段话:

  “鱼说:你看不到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是的,在这段美好的爱情里,我已经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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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在旧木课桌上的初吻
 
  一

  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宿舍的窗外是长满银杏树的街道,早上会有好多金色的叶子落在阳台上。那时候,我十八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 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

  常常和同伴去外面的超市买牛奶和漂亮纸口袋装的话梅,然后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踢着黄叶子走过暮色初起的街。我决意要做一个散淡的人,过着无所事事的读书生涯,心理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

  因为心里的忧伤,我便喜欢上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现,我都会很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吸引。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二

  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见到他从楼下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篮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回头看我。他们可能觉得一个女孩呆呆地站在那里,很好笑,或者只是好奇这个女孩为什么会看他们。他也几次回过头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他,但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T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那个男生我喜欢。

  “看起来不像好人吧。”好朋友说。

  “对。”我知道他不像好人,但是我还是喜欢这个人。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我看清楚了,他是计算机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三

  从此我对计算机系的人印象特别好,我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了,他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其实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头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递了过去。我不敢看他,把头低低压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时,发现对面的座位空了,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扶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到很晚,我才离开图书馆。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颓丧。然而,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他好像等了很久了,转身的动作懒洋洋的,他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得差点跳起来,然后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四

  我们再约会,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他笑了笑。我们走到很远的地方,回来时他把我提到过的东西,比如侦探小说,他的照片,张楚的卡带,全都拿给我。

  紧接着我们系要去承德考察,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我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买了好吃的无花果,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有许多细小的籽粒,我回来时,和他一起去看电影,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便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我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

  他说:“不知道,不清楚。”

  他只是看我,笑了笑。

  后来有一天,他忽然来找我,他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得和她在一起。当时我站在他面前,并没有像电影里的女孩子那样优雅地给他一巴掌,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他。他的胸口中招,但是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转身走了。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伤。

  五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他再没有让我见到他,是啊,还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我应该有所预料的,他怎么能一生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时间过得很快,他毕业了。

  正是毕业生离校的日子,宿舍里很乱,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喝酒,有些人离开了。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那晚我们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我们走到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小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进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

  六

  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起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他对我只不过是戏弄戏弄。这样想着,我也到了毕业的时候,我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因为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住进那四室两厅有花园的小楼里。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也不会像别的辅导员那样想办法整顿,我是个出了名的软弱派,很受学生欢迎。

  转眼,又一批新生来报到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的名字,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当然,他不是欧阳梓的复制品,小权是小权,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方亲戚,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他告诉我他的表哥欧阳梓现在很幸福。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我开始想念他,日日夜夜,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再后来我出差的时候,就去了他的家乡。

  七

  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公司,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看到我,轻轻地“呀”了一声。我们四目相对,却无话可说,他最后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得很好很平淡。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得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没有得到。我不甘心。

  有时候我是很执拗的,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忽然急了,他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我们就这样分别了。回去后,我开始张罗结婚的事。

  八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人,又怎么会幸免呢。

  这是2000年3月,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图书馆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突然叫我,他们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头书桌,放在图书馆的最后一排,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是那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我看到了我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小榛,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了。我爱你的,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做错了事,它带来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

  在字的旁边,画着一个大大的蓝色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们的掌声里笑了,“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是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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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红颜都会老

水温是吉米想要的那种,温热的熨贴的连绵的从她的身上流过,水是起伏的,就像她起伏的身体。吉米觉得这时的水是幸福的,就像她有时觉得她的衣服是幸福的一样,并不是每件衣服都可以穿着她的身体。吉米笑了一下,她想起了刚刚看过的一篇文章,文章说,娶美女的男人大多短寿。吉米觉得那篇文章的作者一定是个丑八怪。笑意就那样淡淡地浮在吉米的脸上,直到她想起丁丁,笑意变得深了,像朵花。

今晚丁丁要来。

  吉米很美,上一次街回来抖一抖衣服,满地都是眼珠子。可吉米并不是一个吃青春饭的女孩儿,她不是模特,也不是主持人,她的生活远离镜头,她开了一个茶馆。她喜欢茶叶在杯子里一片一片地舒展开来的样子,就像一个小女孩一点一点长大,芬芳而洒脱,像她。

  她时常坐在临街的窗前看书,看累了就看着街上的人,她的面前放着一杯茶,香袅袅地随着水汽而起,她喜欢捕捉茶的香。很多时候她像一个喝茶的人,时间久了,她就成了风景。她看着别人,别人看着她。

  某一天她和一个男人的目光相接相逢,好像在哪儿见过。男人就坐在她的面前,喝茶,说碧螺春。男人说上好的碧螺春都由少女采摘回来,然后放在腿上搓成条状。所以上好的碧螺春有种少女的体香。

  吉米觉得这人很有意思,于是很多时候他们就坐在一起喝茶。喝出了爱情。

  吉米记得他们第一次亲吻充满了茶香,对于亲吻,吉米是陌生的。而那个男人却不陌生,他的舌尖温柔地磕着她的牙齿,然后一点点儿进入,最后占领了她的嘴巴。像是波浪一样,来来回回撞击着岸……

  吉米在他的怀里成一块面团,吉米想爱情也许都有这样的时候。这时那个男人说,做我的知己,好吗?吉米一下就清醒了,她飞快地穿好衣服。吉米说,为什么?那个男人说,红颜都是做知己的。吉米笑了一下,什么也不说就走了。

  那个男人是有资格爱她的,可他却不肯娶她。莫非因为她是一个红颜?莫非因为每一个红颜都是做知己的?

  吉米后来还谈过一次恋爱,谈着谈着没有了下落。吉米追着那个男子问,为什么要分手?男子说怕守不住她。吉米说,我不要你守呀。男子说,娶一个红颜做妻子,祸大于福。这下吉米一句话也说不出,她想扔点什么,可是她只是扔出去一只手。那只手正好扔在丁丁的脸上,很响的一个耳光。

  丁丁是愤怒的,可是丁丁眼睛里的愤怒慢慢消失了下去,丁丁说,准是失恋了?吉米笑得一脸的泪水说,你怎么知道?

  就这样认识了。

  后来丁丁说,因为我爱你,所以我要娶你。

  吉米说,那是不是需要很大的勇气?

  丁丁点点头。吉米也点点头。

  丁丁点头的样子像是鸡啄米。是的,就像鸡啄米。吉米终于笑出了声音,她学丁丁的样子,水花四溅。

  门铃响了。

  吉米披着一条浴巾给丁丁开门。

  丁丁把她拥在怀里。浴巾后来就落了下来,落得很慢。吉米的身体闪耀着尘世的光芒。

  丁丁的脸上有泪水流过,他俯下身子拾起浴巾,他想给吉米披上。可是后来,他和吉米都让浴巾给包着了,浴巾一下就像遇着了风,荡起来。

  每一个红颜都会老去,如果她没有爱情。

  而吉米遇到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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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一時,錯過一生》

  生活有時陰差陽錯,你錯過了一時,就似乎錯過了一生。

  有個男孩,在學校的新生聯歡會上認識了一個女孩。女孩笑如春花,聰明活潑,男孩對她幾乎是一見鍾情,卻沒有表露。因爲男孩剛經過高中階段循規蹈矩式的教育,對男女感情小心翼翼得令人難以置信,他想:“再等等吧,等一切成熟些,再向她說。”

  一年多後的一個夜晚,男孩終於鼓足勇氣約女孩出來,向她表達了心中的愛意?沒想到,平時伶俐的女孩結結巴巴地說:“我……我想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一個星期以前……我已經……接受了另一個……男孩……我真的……不知道你……會喜歡我……”女孩說完就跑掉了,沒有讓男孩看到她濕潤的眼。

  後來,有人看到男孩同學校的“校花”經常出雙入對,大家都以爲他看中了“校花”的美貌,誰也沒有注意,“校花”有著和女孩一樣的春花般的笑容,非常相似,所以誰都沒有發現男孩的苦心。但是沒過多久,男孩與“校花”的愛情就以分手告吹。

  大學生活很快就結束了。畢業後,女孩披上了嫁衣成了別人的新娘,而男孩再沒有戀愛過。因爲他清楚,只有這個女孩才是他今生唯一的至愛。

  男孩從朋友那裏輾轉打聽到女孩的生日和地址,每到女孩生日時,他就會叫人送去九朵郁金香(他不知道女孩最喜歡什麽花,他自已最喜歡郁金香)。男孩知道女孩已爲人婦,所以他從來不在卡片裏留下姓名和聯繫號碼,他不想因爲自已的感情而影響女孩的生活。

  幾年時間轉眼就過去了,男孩依然是形隻影單,依然記得每年都送花給女孩。就在女孩生日的前兩天,男孩參加了一個同學聚會,他聽說女孩在這幾年裏經歷了兩次離婚,如今也是獨身,心裏又是心疼又高興?他爲女孩遭遇了感情的不幸而心疼,又爲自已再次有了機會而高興……

  終於等到了女孩的生日!男孩興奮得難以言狀!他想這次一定要親自把花送去,再向她表白。爲此,他幾乎逛遍了所有的花店,最後挑選了最美的花朵郁金香。

  當小姐把花包紮好的刹那,男孩在卡片裏寫下幾個字:你知道我在愛你嗎?!男孩英俊的臉上灑滿了笑意與渴望,逕直向街心走去……

  就在那時,一輛逆行貨車撞倒了他……

  女孩在收到郁金香的同時也收到了男孩的死訊。

  女孩明白了一切,她把自已鎖在了房間裏哭了整整一夜。她回想起多年前的那個夜晚,男孩對她的表白?她一直不知道 ,這近10年來,男孩是如此執著而癡迷地愛著她!想到這裏,她就哭得更傷心,奔瀉的淚水將郁金香浸染得無限淒美。女孩知道,她失去了今生難遇難求的至愛。

  然而,長眠的男孩肯定也不知道,女孩最喜歡的,正是郁金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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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次求婚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了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了,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36岁,比你妈妈还老,你还要娶我吗?”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牛仔裤,因为喜欢那种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竞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站得笔直,任我的肩一滴滴承受了她的泪,第一次那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与力量和她那女人的柔弱。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兴致来了为小女友作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一怔,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

   写写撕撕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格与她平起平坐了吧。

   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的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不外放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抚媚的字。抬头一“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

   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只是要告诉她,好像说给自己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支淡风经,说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去北京找朱颜。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她疑惑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惟多点沧桑意味,是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9岁,朱颜28岁。

   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对小孩子的不放心。我笑一笑,不说什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讶然:“小弟,你真长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追我心爱的女人了。回程,她是累了,闭着眼打盹,头渐渐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经经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滑过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正遇上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察到,那一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

   时间飞跃,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句重要的话,却没有勇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 温和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去看你朱姐姐?听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 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坐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她微微忧伤的脸容,仿佛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一刻,我那样强烈地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朱颜看到我,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要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愣,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可是,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她缓缓地摇头:“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3年时间,3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喜欢你。”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3年后就31岁了。我怎么能拿我的幸福来赌一个少年的诺言。小弟,回去吧。”

   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

   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
一天,在公共汽车上,蓦然看到一道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但我还是脱口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笑。竟真是朱颜。

   4年时间过去,我已23岁,年纪渐长。她32岁,眼角初生皱纹,然而风韵更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留下电话号吗,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

   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个木盒。“咦,”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这是冰棒纸,14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格,一共是38张。”她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9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玫瑰,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嫁给我。”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来见面,开中道:“小弟,我已经决定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了。”我的心整个沉了下去,“为什么,从9岁那年开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

   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这样嫁给你也好。但是,我也23过,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

   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吗,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向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了号吗。

   电话通了:从当前第一根冰棒,到14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惟一的新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时间真的是不以能战胜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

   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种各样的声音。

   “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

   而最后的一个电话是:“再向求婚!”

   这时我已站在朱颜门口,收音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的啜泣声。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 ,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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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去我血色初恋的阳光男孩


    在邮局,我邂逅了一位酷似伟的男孩
    伟是我的男朋友,但是他离开了我。9月21日,我和伟分开已经整整两年了。两年来我像只受伤的蜗牛,躲在自己的世界中不愿向外探出脑袋,两年来我一直在给他写信,我要让他知道我每天的生活,每天的感受,每天对他的思念。这是我给他写的第205封信了。

伟:
    旧金山九月的海风吹得我好冷,我是多么地需要你的怀抱啊。我想,我总是抱着你会突然出现在我身边的幻想的,即使,我明明知道那是不能发生的事情。
    伟,有什么方法让我再做一次你的小妖精呢,看来我也有无计可施的时候。所以我只好选择了写信,因为我无法承受我失去了你的事实……

                                              你的小妖精

    写完信,我在信封口滴上伟最爱我用的True love代香水。
    站在邮筒前准备给伟寄信时,我突然鼻子有一点儿酸,发抖的双手无法把信正确地送进邮筒。就在那时候,有一只大手从我手中抽走了信并且轻松地把它扔入了邮筒。然后,我听到了熟悉的中文,“拜托,小姐,要扔信就快点儿嘛。我真的是在赶时间耶。”我回头就看见了一张皱着眉头不耐烦的脸,然后这张随着我涌出的泪水而逐渐开始模糊的脸,突然间变得温和起来了。“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对你嚷的。我,我只是真的在赶时间嘛,不要哭,拜托……”
    这张脸居然开始不停地道起歉来了。我使劲地摇着头,想要告诉他我不是因为他而哭的,但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来。情急之下,我扭头就跑。那人也跟了上来。一时间,街道上变得热闹起来,我甚至听到有好管闲事的老美对我叫道:“小姐,等一下你男朋友啊,他追得很辛苦呢。”
        就这样我整整跑过了三条街,直到一个人紧紧地抓住了我的胳膊。那种感觉像伟。但当我欣喜若狂地回过头去时,却只看到了刚才的那张脸。他其实很像伟,同样的浓眉与挺直的鼻子,但他的眼神是活泼的,甚至带着一点嘲弄的神情。不像伟的眼神总是温柔而深沉的。我是不是想伟想疯了呢,为什么莫名其妙地拿这一个陌生人来和他相比较呢?我想我是有一点糊涂了。
    这个自称叫Sunny的家秋竟然在道完歉后,坚持要开他的小跑车送我回家!我拒绝了,他却仍抓住我不放手。我不客气地告诉他我会叫警察的。他居然很无聊地对我说:“反正我已经像白痴一样地追着你跑过三条街了,我不觉得还能有什么事让我觉得没面子的。”我瞪着他,他却不在乎地说:“你不哭的时候虽然很凶,不过还是蛮漂亮的喔。”
        后来,糊里糊涂地他就跟着我,还在我身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一大堆的话直到我家楼下。
    几天后,女友晓晴来看我了,她告诉我明年春天她就要结婚了,然后又小心地问我是否还在给伟写信,我没有说话默认了。她哭着叫了起来:“你真是疯了!都两年过去了,为什么还不能接受伟和你已经不可能在一起的事实!”我只是看着她疯狂地把我和伟合照丢出窗子,又风一样地冲到书桌前,撕毁了我刚给伟写好的信。最后,她丢下了一句:“你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小妖精了,你怎么让一个男人的离开而把你自己给毁了!”
        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我跑下楼去捡照片,发现所有镜框都碎了。阳光折射在满地的碎玻璃上,发出那种闪烁耀眼的光芒。我顿时被那种景象迷住了,就那样呆呆地站在那一片流光中。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了一个轻柔的声音对我说:“你不哭不凶的时候,其实好像是森林中迷路的小仙女。”我怔住了,以为那是伟,狂喜地回去头去,却只看到了几天前在邮筒旁见到的那个家伙。在阳光中,他高大的身体像伟一样,让人想要依靠。我像傻子一样望住他,一字一句地对他说:“不对,我不是小仙女,我是小妖精。”他笑了,“就算是吧,要不然,我怎么会在你给了我那么多的麻烦后,还是眼巴巴地跑到你家楼下想来再见你一面呢。””麻烦?什么麻烦?”我被他搞糊涂了。结果这个多话家伙就絮絮叨叨地告诉了我他那天所有的事情。
    原来,那天他是要去机场接朋友的,可是路过邮筒时突然心血来潮地想起放在车内的账单再不寄就一定要罚款了。可是偏偏就看到了站在邮筒前犹豫不决的我。不过等他跟着我回家后,才想起他随意停在路边的车。当然,车是被拖走了。机场的朋友也没接成。
    看着他一脸光彩地叙述他的不幸,我突然好羡慕他的开朗。自从伟走了以后,我有很久没有笑过了。当我面对着这个陌生的男孩的明朗笑脸时,那咱孤独落寞感悄然退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久违了的温柔。站在初秋下午懒洋洋地阳光中,望着蹲在地上帮我捡拾照片的男孩的背影,我闭上了眼睛,感觉到了伟的气息。不知还在佛罗里达州的伟是否也感觉到了我的思恋。
    那个叫Sunny的男孩23岁,和伟同年。他看了我和伟的合照,夸我们是很合适的一对。他还问我伟在哪儿,我没有告诉他。
    Sunny对我说:“你是个傻傻的小妖精,为什么要这样折靡我”
其实,在Sunny第二次突然出现后,我就开始预感到他会再来。果然,从那以后,他就会常常不请自来地出现在我的小楼前。有时他会带来一束、两束的香水百合,有时他会托着比萨饼站在门口大叫:“送比萨饼的来了。”接着,就在目瞪口呆的我面前大模大样地走进门来,还有时他根本就是为了躺在我最心爱的沙发上,安静地睡上一个下午。在他做所有的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总是在平静地写我给伟的信。
    真的,我不介意这间屋子里突然出现的几枝花,几块比萨饼,甚至于一个大男人。我只知道我仍是安全地活在我自己的世界中。不过有时Sunny也会自言白话后,偶尔试着和我交谈几句。他常会好奇我与伟的故事,只要我在心情好的时候,我就会告诉他一些我们的过去。其实,我真的想要找一个愿意听关于我和伟的故事的人。在过去的两年中,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从感动到厌烦,听腻了我的故事。如果再不找个人来做听众,我很怕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会再也无法记住所的细节。
    Sunny又来了,这次他不由分说地把我拉出去,推进他的小跑车里。车开动后,他才得意洋洋地对我说是去听歌剧。望着不知所措地盯着自己的破牛仔裤的我,Sunny送给我一个盒子,打开来里面意是一件白色的礼服。没办法。我只好在路边加油站简陋的厕所里匆匆换上礼服。从加油站走出来时,我见到了目瞪口呆的Sunny,他说:“天啊,你真的好漂亮哦。”上了车,他还意犹未尽地说:“我在想我怎么可能这么幸运呢。有你这么可爱的女孩子陪着听歌剧,我真是死而无憾了。”我怔住了,伟也说过那句话的,他说:“这一生有你,我就没有白Sunny活过。就是纵然有一天我死了,我也死而无憾了。”
    那场歌剧是我和伟听过好多次的“歌剧魅影”,我闭上了眼睛,倾听着我们早已熟悉的旋律,感到了Sunny温柔的目光。那种轻柔的目光拂过我脸庞的感觉就像伟在深夜里给过我的吻。
    在听完歌剧回来的路上,我与Sunny开始了真正的交谈,那种包括述说和倾听,互相理解的交谈,而不是以往的那种自言自语没有交流的对白。我发现在Sunny不羁的外表下有一颗温柔诚恳的心,就像伟一样,他将会是一个能让女孩愿意依靠愿意亲近的男孩。
    那夜我和他在我的小屋中一直谈到深夜两三点钟。我们无所拘束地躺在地上,零食撒了一地。我的小屋在伟离开后还从没这么乱过呢。突然Sunny问我伟在哪儿,我去吾地说伟在佛罗里达,因为他爱那里的海岸。“那么你不和他有联系吗?”他小心翼翼地问我,我说我常给他写信,“那么他回信吗?”Sunny又问了。回信?我从没指望过伟回信的。我已习惯了向风询问伟的消息。
    我没有回答。Sunny靠了过来,用他的双臂抱紧了我。我听见他轻轻地对我说:“你是一个傻傻的小妖精。你为什么要折磨你自己呢,那同时也折磨了我啊。”我无法躲开他的吻,在他怀里,许久以来我第一次又感到了安全感。
    泪水滑落时,我怎么也关不住心扉了
    Sunny现在每天都来,除了交谈,相视,我们常常什么都不做。但有时我们也手牵手地去逛逛街,或是去看一两部电影。在Sunny的陪伴下,我开始变得开朗了,原来的那个小妖精在不知不觉中渐渐苏醒了。现在Sunny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一些不同的我。有一天当我在游戏室用一个硬币就打通了整个游戏的时候,Sunny兴致勃勃地问我:“好厉害喔,没见过这么能玩电脑的女孩子,谁教的啊?”“是伟。”我扭过头,避开Sunny受伤的目光,而我的心却又因为思念伟疼痛了起来。Sunny就此沉默下来。
    第二天,Sunny没出现。
    Sunny已经失踪了好几天了。我突然记得一件事。某天正在给伟写信。没想到信写好的时候,Sunny就已经坐在一旁冷冷地看着我。我从没见过那么冷冷的他,他说:“为什么你还是忘不了他呢?我所做的一切难道都不可以打动你一点点吗?”
    我含着泪水望着他起身摔门而去的背影,却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Sunny是永远不会明白的,我与伟的爱是超乎凡人的理解的,他们是不会懂的。我活着的每一天只是因为伟,我的每一个呼吸,我的每一颗泪,我的每一滴血都是为了伟。
    我想我和Sunny一开始就是错的,我依恋的是他带给我的安全感,我是那么样的需要人来陪我。
    但是Sunny不是伟,他也不可能取代伟。
    其实,我知道不论我写给伟多少封信都是没用的,伟并不可能回到我身边。终于,我下定决心给伟写了最后一封信。告诉他明年春季我打算重回大学,完成我这两年中扔下的学业。
    这封信我放在床边,准备第二天给伟寄出去。
    对于Sunny,我暗暗希望他会很快抚平创伤,找到一个值得他真心去爱的女孩子。想到这里,我突然平静了,因为我知道无论怎样深切丑陋的伤痕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就像我如此破碎的心。
    我在度过一个平静的星期后,突然收到了一封来自佛罗里达的信。
当我用发抖手撕开信时,我看到Sunny那工整而有力的字。

小妖精:
    你好吗?原谅我上次的拂袖而去,在酒吧里一连醉了好几夜后,我满心都是后悔与绝望。其实跨出你房门的那一瞬间,我是希望你能挽留我的。可你没有,可恨的是我仍然是那么地在乎你。
    于是,我来了佛罗里达州,带着在你桌上看过一千次的地址,我决定要找到伟。我要问他是否还在乎你,如果他仍像你爱他那样地爱你,我就认了,然后的押也要押着他回来见你。如果他变了,他忘了,我就逼他回来向你解释,那样的话,也许我还会有一些希望。
    终于,我按地址找到了。为了确定我找对了人,我还特地给那个老迈的管理员看了你的伟的合照。于是,他带我去见伟。一打开通向后院的门,我就呆住了。终于,我看到了伟,面对面、那么近地看到了他,以及他的墓碑。那上面刻着:“陈伟,生于一九七四年,逝于一九九五年。”那个基地管理员对我说:“你不知道吗?那是两年前本地很轰动的一次交通事故,报纸上曾轰动一时。这个男孩子和他女朋友的车滑出了高速公路,撞上了大树。本来应该是乘客一边会撞上的,可这个男孩在最后关头,扭动方向盘,用自己这一边撞了上去。结果,他的朋友在  医院里躺了一个星期后,竟然奇迹般地活下来了。
    我和血液在一瞬间凝结住,我无法把自己的目光从伟的墓碑上移开。
    我握住照片的手抖得很厉害,这时,我又听见那个老管理员说话了,他说:“如果这里躺着的是这个照片上的男孩,那这张照片上的女孩子一定就是他愿意用生命去保护的女朋友了。”
        “那么你又是谁呢?”他问我。我望着他,回答:“我就是第二个愿意用生命去保护这个女孩子的人。”在我这一生中,我从没如此地确定过一件事情。然而就在那一瞬间,我就知道,一种默契在我和伟之间无声地形成了。
    出门时,那个管理员又追了出来,递给我你所有写给伟的信,整整225封,粉红色飘着True love香水,未曾拆开的信。那个管理员对我说:“请告诉那位小姐,她的男友一定已在天国里收到她所有的心意了,”你知道吗?我一生中没有如此感动过。就算你是个小妖精吧,你竟如此轻易地得到了另一颗真爱你的心。
    那么,请你走到窗前,你开你尘封已久的心扉,接受我这颗最真挚的心吧。

                                                    Sunny

                                                  12月15日
                                                  于佛罗里达

    握着Sunny的信,泪水又忍不住滑落了下来,我闭上了双眼,却怎么也关不住心灵。
    我拖着沉重的双腿,蹒跚地走到窗前,用尽了所有勇气才推开了窗子。
    然后,我就见到了站在窗下的Sunny,举着巨大的红色玫瑰花束,敞开双臂,他大声地叫道:“可不可以做我今生永远的小妖精?”
        如同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一样,透过我满眶泪水,我却仍看到了他眼底的一片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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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彻九十二小时的生命呼唤



    他很爱我,爱得精心,爱得透彻。

    刚开始的时候,他用电话约我,我接了电话装作很随便地说上几句,让父母听着很平常,毕竟那时我只有18岁。有一天傍晚我们又一次见面。他表情严肃地对我说:“今后我不会再打电话给你了。”我的心怦怦跳起来,目光凝滞在他的眼睛上:“为什么?”这时他诡谲地一笑:“为了这个。”说罢塞到我手里一个沉甸甸的东西。“BP机!”我惊喜地叫起来。他双手抚着的我肩头说:“这台汉字机关送给你,以后我会经常呼你。”我调皮地说:“如果我离开这座城市,你就呼不到我了。”我挺得意地摆摆头:“这台机器我办了漫游,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呼到。”我又问他是哪呼台,号码是多少?他说:“这是爱情专线,号码不公开。”从此以后我每天都把它秘密地戴在身上,一刻不离。
    也许是爱情来得太讯猛,我显得措手不及,有一种承受不了的感觉,就像糖吃多了牙便疼。于是我想到爱情应该更浪漫一些,于是否我想出了一个自以为浪漫的主意。正是因了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经历了一次生命的挑战;也正是因了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深刻地体验到爱之于生命的伟大力量。
    那个周末的早晨,我静悄悄地留下一张字条出了家门,坐上汽车奔邻近的县城而去。万万不曾想到,我正在走向一场灾难。
    在自认为挺新鲜的县城里转了一个来回,脚步渐渐发沉,像阴暗沉重的天空。我随便买了两个面包,一只火腿,然后找到一家有沐浴间的旅馆住进去。我把那些吃的东西放在房间茶几上,迫不及待地冲进狭小的浴室。就在我准备脱衣服时,脚上了阵晃动,我急忙扶住一根铁管,心里颤抖个不停。这是怎么了?是错觉吗?事实很快证明,这一切并非错觉,因为第二次晃动随即出现了,而且还伴随着急促、沉闷的断袭声。我的全身都开始颤栗。当我刚刚意识到灾难即将发生的刹那间,第三次剧烈的晃动出现了,随即一阵轰鸣,屋顶向下压来,灯熄了,什么东西重重地砸在我肩头一下,接着身边这快狭小的天地充满了呛人灰尘味--残酷的地震发生了,无边的黑暗和无边的恐惧把我紧紧地包裹起来。身边依然有咯吱吱的声音,大概是那几根结实的水管在呻吟。我像一头受伤的野兽,拼命在放声号叫,拼命在拍打、嘶咬浴室的门板。然而一切都是徒劳,折腾几个回合后,我无力地蜷缩在阴凉冷漠的地面上。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忽然腰间突突地一阵颤动,BP机!我匆匆地摘下它,在一片漆黑中摸索着按到键子,显示屏立即放出了荧绿色的光芒:“林先生请你七点钟到老地方见面。”读着这句话,泪水又一次涌出来,滑过嘴角,咸咸涩涩。他一定不知道我已经被黑暗囚禁起来了;他一定正喜滋滋地站在“老地方”等我;他一定拿着一束红玫瑰或着其他什么小礼物,藏在身后准备让我猜测;他一定会越等越失望,因为我不可能赴约了。我的腿发沉,头也发沉,肚子里咕咕直叫。我想起茶几上的两个面包和一只火腿,它们正散发着香味,丝丝缕缕,我仿佛已经闻到。以前曾听长辈人讲过,人在死前没吃饱饭,死后就变成“饿死鬼”,谁都不愿意做饿死鬼,所以死前要吃一顿饱饭。而我,恐怕连这个起码的要求都实现不了了。想到这里,黯然神伤,全身毛骨悚然。这是我平生中第一次品味孤独、悲怆和恐惧。
    BP机又一次在我手中颤动起来:“林先生问你在哪里,请速回电话。”我不可能回话了,即使告诉他我现在的处境,他也无能为力,大自然的力量又有谁能抗拒呢?我渐渐地冷静下来。面对无法挽回的死亡,我别无选择,只好冷静面对。大约10分钟过去了,BP机第三次震动:“我去你家看到了字条,请火速回家。”我有些惊喜,他知道我在这里,可是他知道这里已经发生地震吗?我的内心一阵躁动,冷静又离我而去了。
    BP机第四次震动:“我听到了广播,知道你那里发生了什么,相信你此时正拿着BP机读我的话。我们很快会见面。”似有一缕曙光在眼前闪现,忽明忽暗,若即若离。
    我期待着BP机的第五次震动,我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双手捧着的BP机上,它成了我生命寄托的惟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BP机却像疲惫的孩子睡着了。这是怎么了?他在干什么?他也疲惫得睡着了吗?不,他不会睡着,他一定比我更焦急,更担心,因为在他心目中,我比他还重要。
    已是深夜了,我一点睡意都没有,更确切地说,我担心一觉睡过去就永远地醒不来了。
    BP机终于震响了,这是第五次:“我去找你,车不通,想尽各种办法,还是无功而返。我相信你不会出问题,你是一个聪明又好运的女孩。我等待你的归来!”
    第六次,第七次……他在他一次又一次的传呼中度过一个又一个小时,不知不觉间已过了两天两夜。然而死亡的阴影还是越来越紧地箍住我的全身,我仿佛看到自己体内的鲜血和肌肉正被一条黑色的巨蛇一口一口贪婪地吞噬。我马上就要垮了,记忆中的一切都随着我的思想被狂风撕扯着,无情地抛进滔滔大海,起初还随波飘摇,接着渐渐向下沉落。就在即将沉落到海底之际,BP机第三十八次,也许是第四十八次或四十九次震动起来,那震动像磁极,牢牢吸住了我身体内残余的所有能量:“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举行哪些仪式?从现在开始,我们分别设想一下,日后评选出最佳方案。”结婚,婚礼,实在太诱人了。在他的牵引下,我陷入了遐想之中。我听说过海底婚礼,两个人双双潜入大海,像鱼一样自由自在穿梭在海洋世界里,那该是别有情趣吧?还有一种跳伞婚礼,与白云并肩飞在空中又是怎样的感觉?我又一次振作起来,俨然我们的婚礼即将开始,海底或者空中,录像师也早已做好准备整装待发……人生多么美好,又有多少美好的人生等待着我啊!
    第六十次,第六十一次……
    他一次又一次向我传呼,一次又一次给我注入生命的活力;一次又一次把我的生命信念从崩溃的边缘拉回来;一次又一次丰富了我对未来的美好渴望。
    度过了漫长的四个昼夜,我终于获救了。当我看到他纸一样惨白的脸,火一样红的眼睛,一下子明白了世间最为珍贵的东西就是爱。他拥抱着我,只说了一句话:“我坚信爱的力量是无穷的!”然后就昏迷着倒下了。
    我感谢救援人员,更感谢他给我的每一次传呼,因为那是爱情专线发生的生命传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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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拒绝沉默
话筒宛如中弹的鸟儿,从手中直直地跌了下来,摔得粉碎。她那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却仍刺痛着耳膜:“不可能了……”木头般地愣了好半天,我才双手揪住自己的头发,悲伦地叫道:“梅子,给我一个表白的机会吧!”……
  梅子是我苦恋六年的女友,在九月的母校,我遇见了盛开的她。人如其名,一袭白裙将她衬托得亭亭玉立,仿佛一朵迎风而立的雪梅花。后来,又恰巧做了同桌。由于爱好相同,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我们愉快地度过了生命负荷最重的日子。她是一个心细如发的女孩,算题的草稿纸完了,她会及时地塞给我一叠。上午我刚打了一个喷嚏,下午她就递过来了一盒康泰克。在一起时,彼此有说有笑兴高采烈,一旦半天不见便会烦躁不安魂不守舍,会惆怅得注意到屋角又结了一个蜘蛛网。我们明白了,彼此已深深地走进了对方的内心世界。
  可我不敢表白,因为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一无所有,而她出生在高干家庭,也就是说我们之间隔着一道鸿沟。要跨过这条鸿沟,我唯一的办法就是考上大学。我当然不怀疑自己的实力,但这必须有所牺牲。我只有把这份感情深深地埋进心灵的地壳里,化作奋发拼搏的动力。没有承诺,没有表白。这并不影响她对我一往情深的关注。
  毕业时,她送给我一份特殊的礼物,是我发表的所有的文章的剪贴。在扉页上她写道:就让我长成一棵树,站在你必经的路口吧。
  后来,她考上了省城的一所著名医科大学,而我则携笔从戎,一纸志愿,顺江而下,进了一所军校。我满以为这时可以对她说:我爱你。
  然而,舍身卫国是军人的天职,慷慨赴边是军人的责任。祖国的需要就是我的选择。我可以毫无怨言地驻守天涯海角,但她不行啊,她那柔嫩的双肩怎么扛得动三万里地的风和沙、八千里路的云和月?我又岂能忍心让她承受人生太多太重的负荷?爱情是风花雪月,婚姻是柴米油盐啊。我咽下了这句话。
  大学的通信,充满了沮丧和苦涩,也充满了期待和甜蜜。我们不再回避谈论爱情,只是很小心地回避着自己。好多次,她都哀怨地提及室友们在护花使者的宠爱下是如何的如沐春风如浴朝露。唯有她,孤苦又伶仃。一到双休日,别人都双飞了,而她只能躲进冷清的宿合,一道又一遍地呼唤着我的名字读我的信。她说,自己孤独得像一个修女,为了心中的神灵,关闭了所有的门窗,贴上了我的标签,拒绝了别的春天。
  整整四年每一个飘着风雪的夜晚,我的梦都会翔过她黛色的枕际。爱是不灭的,正如地底的岩浆,在沸腾在涌动地冲突,企图夺路而出,压抑得愈久,喷发得愈猛烈。所以尽管她多次盛情邀请我以同学的身分去看看她,我都没有去。不是没有时机,每次我都路过她们学校。但我没有停留,我只能透过车窗对它投去深情的一瞥──我担心,见面时岩浆会过早地冲破了地壳。
  二十一岁生日,我收到了她邮来的礼物:一盒陈淑桦的歌带。我听时惊奇发现,里面只剩下了陈淑桦那如泣如诉的、反反复复的呼唤:“说吧,说你爱我吧。”一刹那,我泪流满面,冲动地拿起了电话,想说声:“梅子,我爱你!”可军人的理智截留了这缕苍白的柔情。
  只要不去戍边,我发誓,一定非她莫娶。
  四年的大学生活终于结束了,我真的要分回省城了。我立即用颤抖的手指拨通了电话,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她。那头一片沉歇──除了急促的呼吸。如愿以偿,我想,她一定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那句在口头冲撞了千百次的话刚要脱口而出时,她打断了我,无限哀怨无限深情地说,这句话,她已等了六年,等得好苦。只是这次我姗姗来迟了,她已接受了那个有耐心的男孩子。他唯一比我出色的是──勇敢,大胆地拥住她只说了声:ILoveyou。但这已经足够了,那声梦寐以求仿佛远隔千山万水的呼唤,叩开了她深闭的情感之门,温润了一个女子被时间风干的心花。说到这里她已泣不成声。六年的苦恋构筑的感情基础被一句“我爱你”击得粉碎!
  女友上了别人的感情快车。
  爱情马拉松,我倒在了离终点一步之遥的地方……
  我多想做一次车匪路霸,攀上去把她劫下来。可我知道,严禁扒车,这是最起码的爱情规则。我只好迟到路边,以军人的宽容挥手──进行,祝她一生幸福平安。
  六年的初恋天折了,馈赠给我一笔菲薄的遗产,那就是:爱情,拒绝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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