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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小屋] 爱情的故事【收集+整理】

五百年的等待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这句话是从这个故事来的吧: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出身豪门,家产丰厚,又多才多艺,*子过得很好。
媒婆也快把她家的门槛给踩烂了,但她一直不想结婚,因为她觉得还没见到她真正想要嫁的那个男孩。
直到有一天,她去一个庙会散心,于万千拥挤的人群中,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用多说什么,反正女孩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她苦苦等待的结果了。
可惜,庙会太挤了, 她无法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
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那个男人,但这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
女孩每天都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
她的诚心打动了佛祖,佛祖显灵了。
佛祖说:“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女孩说:“是的!我只想再看他一眼!”
佛祖:”你要放弃你现在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
女孩:“我能放弃!”
佛祖:“你还必须修炼五百年道行,才能见他一面。你不后悔么?”
女孩:“我不后悔!”
女孩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多年的风吹*晒,苦不堪言,但女孩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这让她都快崩溃了。
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了,看中了她的巨大,把她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
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走过了,当然,他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男人又一次消失了,再次出现的是佛祖。
佛祖:“你满意了吗?”
女孩:“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他一下!”
佛祖:“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
女孩:“我愿意!”
佛祖:“你吃了这么多苦,不后悔?”
女孩:“不后悔!”
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的看见一个人走来,又无数次希望破灭。
不是有前五百年的修炼,相信女孩早就崩溃了!
*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了,她知道,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
又是一个五百年啊!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了,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
来了!他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
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的走过,因为,天太热了。
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荫很诱人,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
他走到大树脚下,靠着树根,微微的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
女孩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她的身边!
但是,她无法告诉他,这千年的相思。她只有尽力把树荫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
千年的柔情啊!
男人只是小睡了一刻,因为他还有事要办,他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在动身的前一刻,他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清凉吧。
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你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
佛祖:“哦?”
女孩:“这样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
佛祖:“哦!”
女孩:“他现在的妻子也像我这样受过苦吗?”
佛祖微微地点点头。
女孩微微一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或者是说,佛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女孩有几分诧异,“佛祖也有心事么?”
佛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因为这样很好,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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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粒沙的爱情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现出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旋涡。每当有这种力量是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
   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三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一个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
   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下去,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到棺材里的时候他听着墓穴门被关上,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
   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
  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     
  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很快,他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炼成一块金砖,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搅,但是他安慰自己说:还会有机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他回复成一粒砂,并且把他带回大海,那样他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为了在海底等待他的那一粒砂。    
  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涛。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他问身边的黄金: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他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他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最纯的黄金,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
   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飘荡着良久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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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偶可看不完 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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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一强是个大混蛋!”
“何小薇,何小薇,”身后仿佛有人在叫,何小薇终于忍不住回头,空荡荡的街道只有一个瘦高的少年,斜跨在单车上,何小薇眯了眼睛看了半天,也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怎么,不认识老同学了?”这少年说话间眉毛一挑,正是这个挑眉的动作使何小薇的记忆瞬间恢复了,她大叫了一声:“夏一强,大混蛋!” 夏一强坏坏地笑了。 
  没错,就是那个夏一强,小薇小学同桌的夏一强,他用圆规扎小薇的胳膊,在课桌里塞青蛙,他扯坏过小薇的蝴蝶结,在小薇漂亮的书包上划过圆珠笔印。何小薇经常眼泪汪汪地向班主任告状:“夏一强是个大混蛋,他又拿蚯蚓吓我了”。“夏一强是个大混蛋,他又把我挤到课桌边了。” 
  何小薇恨死了夏一强,她发誓长大以后要狠狠报复他,她想过要上嵩山学武艺,把夏一强打得哭爹叫娘;想过像白娘子,吹口仙气就叫夏一强躺在地上打滚。然而梦想总是离现实太远,何小薇无法报仇雪恨,于是学校的后墙上,被她密密麻麻地写上了“夏一强是个大混蛋”,用尖利的石头划在墙上的。她想自己会恨夏一强一生一世,永远都不原谅他。 
  这是个萧索的冬天,他们沿着冷清的街道向前走,夏一强问何小薇准备报考什么学校,小薇告诉他是海边的一所重点大学,自己从小就向往着大海。夏一强从小学习成绩不好,现在读一个极差的高中。何小薇就没有问他。在巷口分手,小薇往西,他往东,已经走了几十米,突然,夏一强在身后大喊:“何小薇,我要和你考到同一所学校!”小薇笑着冲他挥手,心里叹了一下。 
  小薇考到了海边的那所大学。报到那天,车站里设有新生接待站,这个热带城市阳光灿烂,小薇流着汗左顾右盼,突然,横着里递过来一瓶矿泉水,仰头一看,高大的夏一强在阳光里冲她笑着,何小薇怔在原地,表情滑稽,她想不出夏一强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何小薇的表情让夏一强很得意。 
  夏一强当然是考上了这所大学。 
  “我说过的话就一定会实现。”他对何小薇说,何小薇很反感他的语气,所以,当夏一强在新生晚会结束的时候截住她,跟她表白的时候,她斩钉截铁地说:“不可能,根本不可能。”然后饶有兴趣地看着夏一强的脸变得灰白,“为什么?”他问,口气软弱下来。“没有为什么,因为你是夏一强,我从小就讨厌的夏一强。上天一定早就安排好了,我们相遇,然而没有爱情。”这种哲人似的语气使她兴奋莫名。何小薇说完,一个漂亮的转身,“我不相信,总有一天我要得到你。”倔犟的夏一强在后面气急败坏地吼,何小薇在黑暗里偷偷笑了。 
  夏一强开始像个影子似的跟着何小薇。一起上大课的时候,何小薇跟同学说说笑笑走进教室,“何小薇,这里是你的座位!”一个声音大叫着,同学们哄堂大笑,何小薇面红耳赤,不敢抬头,赶紧找个位置坐下。夏一强走过来,要求和何小薇旁边的同学换座位。何小薇胆战心惊,生怕身边的那个又捣什么鬼。没想到他却老实起来,正襟危坐,一本正经地记着笔记,反衬着何小薇心怀鬼胎。 
  去食堂吃饭,何小薇刚坐下,夏一强便端着饭盒挤过重重的人群坐在她旁边。如果没有位置,他就站在何小薇的旁边吃,吃得悠然自得的,并且跟何小薇一起去洗碗。 
  很快,全系的人都知道夏一强在追求何小薇。他形影不离地跟着何小薇,使何小薇常常跟人家解释,这不是我的男朋友。 
  何小薇觉得夏一强严重干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她义正词严地对夏一强说:“你指望用这样拙劣的办法来使我屈服,未免太好笑了。”夏一强笑得很无赖:“反正我有追求的自由,你有不接受的自由,你总不能拿你的自由来限制我的自由。”何小薇恨得牙痒痒,突然说:“我爱上了周晓。我要和他在一起。”夏一强的眼睛爆出了火花:“那是个浪子,你不能爱上他。”他粗暴地来拉何小薇。小薇愤怒地甩手:“你弄痛我了!”他们气嘟嘟地面对着,彼此咬牙切齿,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小时候。不同的是,这回是夏一强败下阵来,他用哀求的口吻劝说小薇:“你可以不爱我,但你不可以爱上周晓,他不会使你幸福的。”小薇冷冷地说:“这是我的事情,你管不着。”她看着夏一强眼睛里慢慢有潮水涌上来。 
  周晓是个闻名的校园浪子。使他出名的不仅是他的画艺、歌喉和动听的小提琴声,还有他众多的女友以及一个女生被他拒绝后殉情未遂的故事。故事长了翅膀一样在校园里流传,她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周晓,就算是飞蛾扑火,她也要爱这一遭。周晓没有拒绝小薇,对于漂亮的女生他从来都不拒绝。 
  周晓虽然和很多女孩子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缠,甚至在与小薇在一起的时候,也经常会接到各式各样的电话,口气暧昧。但他真是个完美的情人,小薇天生就是个画盲,画人物永远就是一个方框代表头,因为圆圈画不圆,所以她崇拜所有会画画的人,何况周晓画得这么好,他的抽屉里、床底下扔着许多沾满尘埃的奖章,唱歌的、画画的、拉琴的,他真是一个天才,天才总是跟常人不同的。小薇像个幸福的小妇人,替周晓收拾起所有的奖章,珍藏起来。 
  中秋节那天,小薇和周晓约好到海边去过,小薇提前选好了自己最漂亮的泳衣。带上月饼果蔬,他们要过一个非同寻常的中秋。 
  小薇和周晓换上了泳衣下了水。她还是第一次将自己的身体展现在周晓面前,看着他火辣辣的眼神,小薇有些自得。那天先还是风平浪静,很快起风了,小薇不知不觉和周晓分开了,游到了深水区,想回头已经来不及,筋疲力尽加上惊吓,她只来得及叫了一声就被一个浪头打得晕了过去。 
  何小薇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破旧的小渔船上,旁边围着几个黧黑的陌生的面孔还有穿着制服的警察。后来她才知道,她落水以后,一个男子为了救她,头撞在礁石上,受了重伤,是从这里经过的打鱼船救了他们,随后水上派出所的民警也赶来了。男子因为伤势严重,已经转到镇医院去了。周晓,那是她的周晓。 
  在医院的病床上,小薇惊呆了,那上面躺着的不是周晓,而是,夏一强。 
  原来,向水上派出所报案的是周晓,他被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坏了,报完案就跑回了学校。从此再也不敢见小薇了。 
  夏一强头部的伤太重,医生说必须休学一年,他的妈妈来学校把他接回了家。 
  两个月后放寒假,小薇下了火车直奔夏一强家。 
  一强不在家,他妈妈找出一堆旧课本和日记递给小薇看。小薇打开课本,不禁惊呆了。从初中到高中的课本上,空白处密密麻麻写满了“何小薇”,画着一个梳辫子、穿裙子的女孩,旁边歪歪扭扭地写着:“这就是何小薇。” 
  小薇深吸了一口气,翻开日记本。“我的同桌叫何小薇,她长得真漂亮,可是就像骄傲的孔雀一样,不理睬我。”“今天何小薇穿了一条红色的裙子,我忍不住在上面画了一个圆圈,她气坏了,哇哇大叫着去向老师告状了,有什么了不起,等我长大买很多很多好看的裙子给你,不行吗?” 
  “高三了,我一定要开始努力学习,不然永远都不可能跟她在一起。”“今天在×中学的巷口等何小薇,果然等到了,她说她要考××大学,从今天起成为我努力的目标。” 
  一本最新的,应该是大学时候的日记:“小薇和那个人走在一起,他们会分开的,我有耐心等,等到她回我身边,她最终会知道真爱是什么。”“小薇说过她爱大海,我也爱大海,我在海边才感受到什么是坦荡,今天是中秋节,哪儿都不想去,到海边转转吧。”这是最后一则日记,后面就是一片空白。何小薇一页页看着,泪水滴滴答答湿了手中的日记本。 
  何小薇突然想可以到小学去看看。其实只隔着几条街道,但是毕业以后,她一直没有回去过。那些他们当年植下的树木,如今已高过围墙。教室里传出琅琅读书声,小薇有些恍惚,好像又回到了七年前。 
  转到后墙,那曾经满满一墙壁的“夏一强是个大混蛋”在风雨侵蚀下已经漫漶,隐约可见。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夏一强喜欢何小薇。”小薇回头一看,头上缠着纱布的夏一强正一脸坏笑地站在她身后,小薇凑上前,惊讶地发现每个“夏一强是个大混蛋”下面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一行小字:“夏一强喜欢何小薇”,黑色的圆珠笔笔迹,经年的风雨也无法将它们抹去。小薇转过头,发现一强得意地冲自己笑着,仿佛什么都明白了。何小薇恍然,原来,这一切都是上帝安排好的——他们相遇,然后相爱,只是,中间会经些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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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蝴蝶你爱过吗
倪晓薇,你太过分了 
   
  我知道,所有男孩都喜欢倪晓薇。 
  倪晓薇真的很美丽,她的美丽超乎了人的想象,那种美仿佛是带毒的,美得有些邪性,甚至让我们连嫉妒的资格都没有。 
  但倪晓薇是我的好友,从小到大,我们形同手足,一直,我是她的陪衬。有些女孩天生会是一些漂亮女孩子的陪衬,我就是她的陪衬,我的平凡与普通更衬托出了她的不俗——她高高的洁白的额头,修长的腿,如瀑长发,美丽眼睛似一潭秋水,不,这些还不够,她还有足够的聪明,我们班的第一名总是她拿,尽管我很努力,可是我只拿第二名。 
  有很多男生接近我,我知道他们是为什么,在他们眼中,我是个中性的女孩子,他们可以和我说心事,他们问我,倪晓薇喜欢什么颜色?倪晓薇喜欢吃什么?他们问我的时候装作无所谓,可我知道他们喜欢倪晓薇。 
  我没想到顾卫北也会喜欢倪晓薇。 
  这太出乎我的意外,真的,他怎么能喜欢倪晓薇呢?他多么狂野啊,而且,他是老师眼中的坏学生,他打架、吸烟、喝酒,跳学校的墙头去看电影,他不屑于和任何人说话,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桌。 
  他的眼神阴郁,喜欢捧一本卡夫卡看,文科班的学生,如他一样有灵气的人不多,我看过他写的文章,他不是不聪明,他只是不屑于学习。 
  如同无法想象他迷恋倪晓薇一样,我也不可救药地迷恋上了他。 
  当我语气里流露出对顾卫北的好感时,倪晓薇以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小莫,你不会喜欢他吧?他那种小子怎么可能让你喜欢呢?你看那副流氓样子,让人瞧了就想开除他! 
  这就是倪晓薇对顾卫北的感觉。但有一天顾卫北在路上拦住了我,我心里怦怦地跳着,我以为,他要对我说什么。 
  他的确给了一封信,他鬼魅地笑着,充满了野性的美,他穿着飞着边子的牛仔裤,张扬的脸在黄昏里更加英俊动人,真的,他的身材怎么会那么好呢?一米八的身高,加上一张类似三浦友和的脸,那时三浦友和已经成了过气明星,可他的确很像他,我深深地迷醉着,在夕阳中看着他,发着呆。 
  是给倪晓薇的情书。他说,请你,请你帮我这个忙。 
  我无法拒绝他,我竟然舍不得拒绝他,但我心里,微微地酸,微微地凉,我是一只不好看的毛虫,倪晓薇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我们之间,隔着好长的银河。 
  好。我说,我试试。其实我知道倪晓薇不喜欢他,可是,我怎么忍心伤害他,怎么忍心告诉他? 
  那时我们还有四个月高考,我知道这样心猿意马是不对的,可是,可是我怎么管得了自己呢? 
  顾卫北等待来的判决很残忍,倪晓薇居然把顾卫北的情书贴到了教室的墙上,当顾卫北路过倪晓薇身边时,倪晓薇冷笑着说:什么时候能轮到你给我写情书呢?你想想,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吗?我的心缩成了一团,我看着顾卫北,他的眼睛里全是冰凉,那么凉那么凉,如一口井一样深,我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倪晓薇,你太过分了。 
  顾卫北转身走了,留给我一个孤独的背影,我趴在桌子上好久好久,顾卫北,对不起。顾卫北的受辱好像是我的受辱一样,我心里的难过并不比他少。 
   
  那封信,我是以倪晓薇的名义写的 
   
  当北师大的录取通知书交到我和倪晓薇手里时,倪晓薇高兴地说,小莫,我们又能在一起四年了。 
  是倪晓薇让我报的北师大,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你呢。她没有再提顾卫北半个字,也许那样的男生在她眼中只是过眼云烟吧,可是我,我如何能轻易,轻易就忘掉呢? 
  顾卫北传来的消息越来越不好,他落了榜,成了社会闲散人员,他常常喝醉酒,还常常打架,据说,有一次公安局把他还抓了起来,也许那次情书张贴把他的自尊全抹杀了吧,或者,他根本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人?这样下去他会毁了自己的! 
  我给他写了第一封信,我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激励他! 
  那封信,我是以倪晓薇的名义写的,我说,顾卫北,原谅我,那时我年少气盛,所以,做了一件错事,请你一定要努力啊,明年,我等待你的好消息。 
  我相信他会回信的,因为他真的很爱很爱倪晓薇啊。 
  果然,一周之后,我收到了顾卫北的回信,他写道:谢谢你啊倪晓薇,因为你那封信,我已经决定回去复读了,请相信我的聪明和我的努力,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好,我说,以后,每周我都会写信给你。 
 
   
  从那以后,每周我以倪晓薇的名义给顾卫北写信,给他寄复习资料,半年之后,顾卫北给我寄来了他的成绩单,他以不可思议的成绩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期中考试,他的成绩全年级第一名! 
  这一切,倪晓薇不知道,她上大学以后又成了校花,照样那样忙,文学社、学跳国标……她的时间总是那么挤,当然,她也开始谈恋爱,男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她总是挑三拣四,环肥燕瘦,好像总是不如意。那时,我正忙着鼓励一个男生努力地考上大学,我想,只要顾卫北考上大学,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原谅的。 
  一年之后,顾卫北以我们难以想象的成绩考上了复旦大学,倪晓薇听到这个消息时吃了一惊,她说,不会吧?但转眼,她就又忙着和男友去约会了。 
  但顾卫北给我的信却说,倪晓薇,我爱你。从你给我的第一封信开始,所以,不要离开我,你如果离开了我,我所做的一切都将毫无意义,我将会退学,继续自己的流浪生涯。 
  为了顾卫北,我继续扮演倪晓薇,我也为顾卫北订了三条规则:一、不许和我通电话,因为我喜欢写信这种古典方式;二、不许见面,除非四年之后我们考上北大的研究生,因为我想先读书;三、把我们的秘密维持下去,这是两个人的爱啊。 
  那是我怕暴露自己而提出来的三条原则,没想到顾卫北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说,四年之后,北大见! 
  此时的倪晓薇,正忙着谈第n次恋爱,没有办法,她总是这样惹得男人为她赴汤蹈火,男人们在她面前,全然没了自尊。 
  我没有告诉她顾卫北的事情,我怕她会用一种极残酷的现实刺伤顾卫北,那样的话,顾卫北会活不下去了,我太知道他了,这样狂野的男孩如果爱上就是一辈子啊。 
   
  如果他知道我是小莫,他不会再写了 
   
  三年,三年内我和顾卫北写了多少封情书呢?我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写,而顾卫北,全然把我当做了倪晓薇,如果他知道我是小莫,他肯定是不会再写了。 
  自始至终,这是我一个人的爱情战争,一个人的独角戏,唱到曲终人散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终将谢幕。 
  第四年,顾卫北果然如他所言上了北大研究生,而我去了北京一家外企公司,倪晓薇,去了天津一个小公司里做广告,一切,与五年前有了那样的不同。 
  寒假时倪晓薇来电话,她说,班主任于老师请大家回去,我们一起回去吧。 
  不,我说,我要加班,你回吧。 
  我没有想到倪晓薇和顾卫北会在那次聚会中相见,当倪晓薇看到顾卫北的一刹那她呆住了,顾卫北与五年前比似脱胎换骨一般,那样逼迫得让人无法呼吸的英俊和帅气,复旦和北大带给他的气息让他卓尔不群,倪晓薇几乎一个刹那就后了悔,是的,她后悔错过了他! 
  可是顾卫北却把倪晓薇看成了信中的倪晓薇,他在酒后冲动地拉起了她的手,然后把她拖进舞池中,所有人都说,他们几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顾卫北说,倪晓薇,你答应过和我一起跳舞的。 
  倪晓薇茫然地听着,但心中却是喜悦的,她没想到,千帆过尽之后,自己的爱原来在这里。 
  他们开始了真正的恋爱,一个月之后,倪晓薇打电话说,小莫,知道我和谁恋爱了吗? 
  谁? 
  顾卫北啊。他吻我了,他来天津好多次了,他说,明年,明年我们就结婚吧。 
  我呆立在窗前,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会是这个结果的,美人鱼会变成蔷薇泡沫,而毛毛虫变成蝴蝶的刹那,蝴蝶已经老了! 
  祝福你,我噙着眼泪说,亲爱的倪晓薇,好好珍惜顾卫北吧,他值得你一辈子去珍惜。 
  还是你说得对啊,倪晓薇说,当时,你就觉得顾卫北一定特别出色对吧?看来,还是你慧眼识君啊! 
  我擦了擦眼泪说,不,倪晓薇,我没有喜欢过他,我只是怀念过去那些岁月。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一年之后,我亦考上了北大研究生,常常我会和顾卫北擦肩而过,他没有认出我来,这个在他眼中那么平凡的女生,怎么会让他驻足呢? 
  我不知倪晓薇怎么解释那些信的。但她在一次电话中叫着,小莫!小莫!她不停地叫着我,我明白倪晓薇什么都晓得了,不晓得的只有顾卫北,他全心全意地爱着那个叫倪晓薇的女子,我想,这就够了。 
  我对倪晓薇说,好好地爱吧,惟有这样,才对得起那些死去的蝴蝶。 
  说完,我轻轻扣了电话,而窗外,已经是一片秋凉。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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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味道里全是你


  十八岁的段小苏坐在夏天的合欢树下看一本三毛的书,《哭泣的骆驼》,彦端骑着脚踏车经过时嚷了一句,嗨,段小苏,我带你去看一个小型的演唱会吧。

  坐在彦端的脚踏车上,段小苏的长发飞起来,白裙子在空气中张扬得像一只鸽子,彦端是喜欢这个女生的,所以,他几乎是故意路过了段小苏的门前,在黄昏前,段小苏是会抱着一本书在这里读的。

  那时他们刚刚高考结束,段小苏把所有志愿全报了上海,彦端也跟着报了上海,段小苏说,为什么你要跟我一样的?我是迷恋张爱玲的,所以,要去探寻旧上海,而彦端的答案是:我是迷恋你的,所以,我要跟着你。

  红云飞上了段小苏的脸,心里还是喜欢的,毕竟,彦端是很出色的男生,出色到让所有女生暗恋着。

  坐在他的脚踏车上,段小苏问,去看谁的演唱会啊?

  彦端答,我哥的同学,北外读书的一个哥们,大四了,会弹吉他和贝斯,还会作曲,歌很棒的。

  被他拉着手去了一个开满了凌霄花的小院,一个很寂静也很诗意的院子,彦端说,他自己的院子,他父母在楼房住,他要搞音乐,于是租下这个院子,旧虽然旧点,但总是很多人来啊。段小苏几乎是一下子喜欢上的那个小院子,因为很像琼瑶小说中描写的样子啊。推开门的刹那,看到屋里好多人了,段小苏就看到了那个男生,一定是他了——个子高高的,穿着牛仔裤黑色的衫子,人很瘦,头发长长的,梳着马尾,对面的男生也看到了她,只看了她一眼,就把头转到别处去了。

  演唱开始了,全是他自己写的歌,一些校园民谣,听起来非常忧伤,人们鼓着掌,后来要求一个人唱一支歌,彦端唱了一首《大约在冬季》,调子很不准,段小苏看到他笑着,并不看她,但是,她的心突然在这个夏天里开始有了一种异样,那绝不是彦端带给她的那种感觉。

  一直到走,他们没有说一句话,甚至眼神也在逃避着,但是段小苏知道,一定有什么不同了,从她一进门,就意味着这个夏天注定是不同的了。

  二

  再去,就是一个人了。那是段小苏的秘密,在夏天的正午,她敲开了康烨的门,来开门的康烨,依旧是牛仔裤,但恤衫换成了红色,他几乎没有奇怪她为什么一个人来,而是伸出手去,把段小苏领进门来。

  那个夏天,段小苏一直呆在康烨的房间里来,有时候,他弹吉他给她听,有时候会和段小苏一起去看那些院子里的紫藤,很多的紫藤缠缠绕绕的,康烨写了新歌就唱给段小苏听,段小苏安静地坐在地毯上,像个小女生,长发散散地落下来,那时候,康烨会不再看她,再看下去,他会发疯的。

  第一次吻是在康烨的小房间里,开了空调的屋子太凉,段小苏把小小的身体缩成一团,康烨说,跟我来。

  到了卧室,康烨打开透明的衣柜,然后取出一件散发着清香的白衬衣让段小苏换上,段小苏说,你转过头去。

  康烨就转过头去,大大的白衬衣几乎罩住了段小苏的整个身体,人更显得可怜,在要出去的一个刹那,康烨抱住了段小苏,然后,他们冰凉的唇碰在一起,很自然的,像是吻过很多次,段小苏把手缠上去,然后低语着,康烨,从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就知道,在劫难逃。

  外面的合欢树开着一树一树的花,屋里的两个少年尽情缠绵着,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只是刹那,在那个充满了花香的老院子里,段小苏把自己一层层打开,像花一样吐着芬芳,康烨给他的话是:段小苏,你给了我整个夏天的味道。

  那是他二十二岁说过的话,段小苏一直记得,就像记得,他后背上那颗痣,他颈上那因为激动而起的青筋。

  三

  一个月之后,康烨与北外女友一起去法国留学。

  他一直没有告诉段小苏他是有女友的,而女友的父亲是北京的政界要员,他们一毕业就是要出国的,不是他不想告诉,而是他难以克制自己的爱情,那小小的娇柔的像花一样的段小苏让他迷恋到不能自拔,但是,爱情终归只是爱情,它的发生,只与那个小院子和那个夏天有关,夏天过后,一切就结束了。

  段小苏是带着破碎的气息来到上海读书的,尽管彦端一直在她身边,但是她知道,一切不同了,从那个她穿上康烨白衬衣的那个下午起就不同了。

  四年间,一直是彦端陪着她,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恋人,何况他们青梅竹马,何况彦端对段小苏体贴入微,只有彦端知道不是的,他们之间有着十二万分的疏离,隔着十万八千里,段小苏的心,始终在一口枯井中没有上来。

  她的心死了。

  毕业后段小苏留到上海,彦端回到家乡,临走时段小苏送彦端到车站,只说了一句:忘记我,找个好女孩子结婚,然后生个孩子把生活过下去。

  上了车的彦端涕泪滂沱,他惟一悔恨的事情是在那个夏天把段小苏带到了那个只有康烨一个人住的小院子里,从开始他就隐约知道,也许,这是一个错误。

  四

  五年以后,段小苏成为法国一个化妆品品牌的代理商,举手投足间全是白领丽人的干练,她穿only时装,用兰蔻的口红,更多的时间花在和客户打交道上,彼时,彦端已经娶了一个中学老师做妻子,有了一个三岁的女孩子,常常打电话给她,叫她姑姑。

  她偶尔回家,见过一两次那个女子,中人之姿,很委婉秀丽,很幸福地把手放在彦端的手里,那样的幸福,于段小苏是一种奢侈,她仅有的爱情,在那个夏天挥霍得一干二净。

  春天的一个黄昏,她接到一个电话,很陌生的电话号码。

  你好吗?

  她心里打着冷颤,那个声音,隔了十年听她依旧熟稔得如同昨日。

  希望你过得好。

  她还是沉默,但已经有泪在下来。

  我在你公司门口。

  她打开窗户,看到一个套着黑色阿玛尼西服的男人,虽然换了衣服,虽然已经隔了十年,但段小苏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那是从法国回来的康烨,她的公司正是与他有业务联系的,这是天意,她想。

  坐在日本餐馆里吃饭时,段小苏一直以为在做梦,十年过去了,当年小院里缠绵着的男人又在她身边了,但是,她却再也没有当年的心跳。

  那些三纹鱼片,放多了芥茉吧,呛得眼泪一大片一大片,康烨递过纸巾来,然后说,是芥茉多些了吧?

  段小苏知道,不仅仅是芥茉的问题。

  一顿饭吃得极其尴尬,两个人竟然成了生意上人伙伴,这是谁也没有想过的,段小苏没有问及他在法国的情况,如果问了,就让自己更没有退路,倒显得有多在意他。

  但不在意,又怎么会浪掷了十年光阴?

  倒是康烨自己,忽然说起来,到了法国以后,一年以后就结婚了,婚姻在开始就呈现了碎裂的姿势,三年后,他离婚,因为妻子说,你始终给的是一个游离的灵魂。

  说着,康烨把手伸过来,靠近段小苏的手,段小苏躲闪着,终于被抓住了,挣脱着,却是越挣脱越被抓得紧——我想我要告诉你,因为我忘不了那年夏天你身体里的味道,每到夏天,我的嗅觉只剩下一种味道,那就你的味道。

  尽管我知道我已经不配。很多次想买一张飞机票飞回来,但我没有勇气,直到在公司的名单上看到你,我才下决心回来,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来这前,我打听了又打听,知道你和彦端的分手,知道你一个人在上海,知道你喜欢去淮海路和外滩,知道你喜欢上海那些老房子,但是,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可以重新牵你的手?因为到了法国之后,我才知道,我把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丢了。那就是你,穿着白衬衣在夏天里散发的味道,有一种淡淡的清香淡淡的甜。

  段小苏慢慢地抬起一张脸来,那脸上是一些泪痕,她拿纸巾擦了去,然后说,芥茉真的多了。

  之后,她提起包来,一个人往外走,眼泪横飞,从康烨走的那一天起,她就不爱了心死了,但他却又回来了,他以为爱是什么?摔碎的镜子再重圆还是泼出去的水再收起?

  他追着,段小苏,段小苏,不管路人看着,而她打开了自己的车子,却伏在方向盘上不能起来,长发遮住了脸,他上了车,轻轻地拂开她的长发,段小苏,你知道,那些夏天里的味道让我心痛到不能呼吸,我想,那样的心痛你也有过,所以,你会逃开我,但,你逃得开你自己吗?

  这次段小苏哭出了声,十年来,她第一次如此淋漓尽致地哭着,所有的压抑想念和相思,全化成绵绵泪水,康烨递过自己的肩膀,声音颤抖着说,虽然这个肩膀来得晚一些,但它还是来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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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片梧桐叶
No.1 
   
  我是一个有点嚣张的女生。 
  小时候,妈妈曾告诉我,孩子,你必须坚强出色。于是,凡事我都力争上游。学习,我要保持第一;集会,我要争当主角;吵架,我无理也要高声;追求男生,我也要勇往直前,视死如归。 
  兔子是我追到的第三个男生。 
  之前,我轻易地赢得了两个男生的保护。 
  可是,桀骜不驯的兔子引起了我更强烈的兴趣。 
  追求兔子的过程颇费周章,不但动用了我极具欺骗性的柔弱外表,还略微施展了一点心计。 
  那一年,我初三。 
   
  No.2 
   
  兔子对我忽冷忽热,多数时候听任我胡作非为,偶尔也会作“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举动。 
  这让我颇费脑筋。我不愿放开他。兔子是唯一一个让我充满成就感的人。偶尔和兔子吵架,我们会好几天互不理睬。 
  百无聊赖的日子,小鱼是我的忠实玩伴。说真的,如果不是他对我永远平淡有余热情不足,我们不会成为好朋友。他永远屈居第二的成绩,也无法燃起我的竞争欲望,所以他是我的好哥们。 
  朋友和哥们的职责,就是在我孤单无聊的时候,他陪我逛街,给我解闷。 
  “小鱼,你怎么那么沉闷?难道你一点不想激情飞扬吗?”我一次又一次好奇。 
  “我本性淡漠。”小鱼总是淡淡地笑,不再多言。 
   
  No.3 
   
  又一次和兔子冷战。 
  我拉小鱼陪我逛了整整一天街,直到腿脚发酸。 
  路过一个地铁站,一对老年盲人夫妻正在那里拉琴卖唱。面前,摆着一个装着零星毛票的铁盒。 
  我照例掏出钱包,把所有人民币倒到铁盒。抬头的时候,对上小鱼惊诧的眼神。 
  “你疯啦?难道你要走路回家吗?” 
  “对了,你不是也带了钱包吗?” 
  “干什么?” 
  “拿来。”我把小鱼钱包里的RMB全部掏光,“算我欠你的。改天一定还你。”把钱塞到盲人婆婆的手里,拉起小鱼就走。身后,是盲人婆婆一连迭的道谢。 
  回家路上,小鱼说,你其实是个很善良的女生,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呢。我知道他说的是我和兔子。 
  我说我只是想征服。 
  “其实你只是怕寂寞,所以才不断地给自己制造光环,借以吸引别人对你的注意和关怀。”小鱼依然淡淡地说。“你这样又何苦呢?” 
  我害怕他淡淡的语气,更愤怒他洞穿一切的眼神。是的,我害怕寂寞,因为我是一个留守的孩子。父母常年在外经商,每年只会给我大把大把的钱。陪伴我的,只有年迈的奶奶。没有人知道,我最想要的,只是关怀和宠爱,而不是冷冰冰的钱。我所有的努力和征服,只是想证明自己坚强出色,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关注和满足。 
  我第一次冰冷地对小鱼说:“请你以后不要靠近我。我讨厌自以为是、自作聪明的男生。” 
   
  No.4 
   
  我和兔子很少再吵架。 
  我开始对兔子温顺。踢球的时候,我会给他和他的队友看管球服;玩游戏的时候,我会替他买好百事可乐;周末的时候,我会陪他看他喜欢的球赛。 
  兔子问我,“你最近怎么啦?” 
  我甜甜地笑,“学做你的乖乖女朋友啊。怎么,不喜欢?” 
  “转性啦?”兔子把我拉进怀里。那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小鸟依人”。绝对不仅仅指娇小的躯体而已,还有一颗柔软的心。 
  我想,我是真的依恋兔子了。 
  小鱼依然稳稳地遥居二线,就像我稳稳地占据第一一样。他还是那么沉默,沉默得和我打招呼都以点头代替。 
  我后悔当初对他说话太重。 
   
  No.5 
   
  高三毕业,等待录取通知的日子里我依然快乐,丝毫没有预料到即将来临的意外。 
  一样的志愿,两张不一样的录取通知书。我懵了。 
  原来,兔子偷偷地改了他的志愿。毕业前对我加倍的迁就,是提前补偿分手对我造成的伤害。 
  “为什么?”我对着话筒安静地问,眼角,泪珠欲滴。四年征途的酸甜苦辣,瞬间化整为零。 
  自己一向骄傲,结果竟然是一败涂地。 
  “我们不适合,所以我选择离开。”兔子说。“我不祈求你的原谅,只希望你同意分手。” 
  同意分手?我当然同意。即使失败也要败得漂亮,败得有风度。拽着一个不爱自己的男生,声泪俱下地哀求他不要走吗? 
  太伤自尊了。那不是坚强出色女生应做的事。 
  四年的感情说没就没,只有我自己知道,心里很是难受和失落。于是,我一个人抱着一网兜百事可乐坐到天桥上,把“酒”临风。 
  手机响起,是小鱼。他考得不错,北方一座百年学府已经对他敞开怀抱。 
  “你在哪里?我有话想对你说。” 
  有多久没有和小鱼说话了?我已经不记得。这次,一定要先开口恭喜他才行。 
  可是,小鱼并没有说什么。他只是在我身边坐下,关上手机,看我一瓶接一瓶地喝百事可乐,陪我数江面上来来往往的渔船,直到渔火星星点点亮起。 
   
  No.6 
   
  大一,我参加了漫画社。 
  猪猪是漫画社的精英,一个特立独行而又意外合群的大男生。 
  彼时,猪猪大二,我的学长。 
  我喜欢他出神入化的画风,喜欢他浅黄的碎发,喜欢他狡黠而纯净的眼神。 
  终于,猪猪彬彬有礼的举止,亦正亦邪的气质,让我彻底沉沦。 
  对聪明纯粹得几乎剔透的男生如他,我必须耐心而谨慎地等待。等待是一种煎熬,也是一种独特的追求方式。 
  等待的日子里,小鱼的信件和E-mail断断续续飘来。他在笔直而宽阔的校道上收集凋零的法国梧桐叶。 
  他说,那里有许多白衣飘飘的漂亮女生,他独爱美丽的梧桐叶,因为法国梧桐叶有一种凋零的美。 
  我跟他说南方校园里的趣事,包括猪猪,却在心里笑他酸腐。 
   
  No.7 
   
  为了接近猪猪,我苦练素兰和乔英的漫画技法,然后请猪猪指教。 
  请教的次数多了,猪猪的室友都笑我是他们的小弟媳(猪猪读书早,年龄比他们都小。)我听得脸红,却暗暗高兴。 
  猪猪通常会好脾气地假作横眉怒目状,“不想活啦?等会再剥你的皮!” 
  猪猪曾有个可爱得像twins的GF。我对自己说,一定要比她可爱。 
  可爱和等待的结果,是旌旗飘飘。 
  可也有女生悄悄议论我不配当猪猪的女朋友。 
  我才不管别人怎么说。我需要的是我喜欢的猪猪。别人,我才难得管呢。 
  每当和猪猪神雕侠侣一样招摇过市,我都感到快乐无比。不仅为猪猪的体贴,更为别人眼中的羡慕。 
  特别开心的时候,我会主动给小鱼打电话,告诉他好玩的事情。当然,也包括我和猪猪的恋爱。 
  小鱼每次都安静地听我兴高采烈,然后说,“希望你真正快乐。” 
  什么话!有这么古怪的祝语吗?我当然“真正快乐”。我不介意小鱼的古怪祝语。他本来就是一个有点奇怪的男生。 
  “你还在收集凋零的梧桐叶吗?” 
  “嗯。” 
  果然是个奇怪的男生。 
   
  No.8 
   
  仗着猪猪的好脾气和对我的宠溺,我不再是娇柔甜美的小可爱。有时候,我也会冲他骄蛮耍脾气。 
  猪猪以他海绵一样的张力容纳着我。刚开始,他会刮着我的鼻翼哄我;后来,他会微笑着等我,直到我的心软下去。 
  对猪猪,我很是有些不舍。我想我真的爱上了猪猪。 
  猪猪爱我吗?我不知道。他只是好脾气地骄纵我,温柔地体贴我,却从来不说“我爱你”。 
  我撒娇。他笑,想一会,说“我喜欢你”。 
  喜欢和爱有区别吗?我不想计较,反正猪猪对我最好。 
   
  No.9 
   
  小鱼的E-mail和电话越来越少。有时候在QQ上碰面,他也只是淡淡应对。 
  “你还收集梧桐叶吗?”我问。 
  “嗯。” 
  “你打算收集多少?”我笑。 
  “100片。” 小鱼不但奇怪,而且呆笨得可以。 
  “这对你很有意义吗?” 
  “很重要的意义。” 
  我不再问。小鱼不是会撒谎的人。只要我想知道,即使不想说,他也会告诉我。 
  我不想勉强小鱼。他高中三年对我的好,我都还记着。 

[NextPage]
     快下线的时候,小鱼说他已经收集了80片法国梧桐叶。每一片都很漂亮,也凋零得令人心酸。 
  我想,他的愿望也快实现了吧。手指飞快地敲出一串字符,“祝你早日收集够100片梧桐叶。” 
  良久,他才发过来一个“……”,六个小圆点,包含的应该是千言万语。可是,我看不懂。 
   
  No.10 
   
  大二即将结束的时候,猪猪说,我们分手吧。 
  我以为听错。猪猪分明在微笑,我也很乖,我们甚至很久没有吵架。我惘然,“猪猪,你在说什么?” 
  “我说,我们分手吧。”猪猪不再微笑,依然好脾气地轻声说。“你并不是真的爱我。你想要的,只是征服和拥有。” 
  开始是蓄谋已久,结束时却措手不及。我想哭,唇角动了动,却扯出个勉强的笑脸。 
  再次看见猪猪,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可爱得像twins的漂亮小女生。他大方对她,像介绍老朋友,“我以前的女朋友。” 
  我轻飘飘地走在空荡荡的校道上,终于明白猪猪为什么会重新回到她身边。她才是真正的可爱和单纯。 
  这个城市没有看得到渔船和渔火的天桥,我只好提着百事可乐到露天球场上独自凭吊。 
  这个校园也没有小鱼,他在几千公里之外,没有办法陪我闷坐,也没有办法陪我数天上的星星。 
  我忍不住拨了小鱼的手机。我要告诉他,他是对的,我只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所以不断征服,不断给自己制造光环,借以吸引别人对我的注意和关怀。我还要告诉她,我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不想再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 
  可是,手机关机。 
  一阵冷风吹来,冷得我发抖。上网去!给小鱼发E-mail,赶快告诉他我所有的想法。 
   
  No.11 
   
  许久不开邮箱,里面堆满了未打开的邮件。 
  小鱼的邮件。 
  一封封打开,点击附件,是一张张精美的梧桐叶,漂亮得凄然。 
  “第一片梧桐叶(入学第一天)。它有一种凋零的美丽,正如我对一个女生的思念。高中开始喜欢第一个女生,她充满寂寞但要装作坚强,所以喜欢到处找男生陪自己玩。我陪她欢喜陪她愁的日子,她不知道……” 
  “第二片梧桐叶(入学后第一个星期天)。它有一种凋零的美丽,正如我对一个女生的思念。她依然张扬着美丽,依然追求优秀的男生来伪装自己的坚强。我该再给她一些时间,等待她迷途知返。我会在收集梧桐叶的日子里寄寓对她的思念。如果收集到第100片梧桐叶,她还没有醒悟,那么我会选择放弃……” 
  新邮件是昨天发的,刚好99封。 
  赶紧打开QQ,我要告诉她,我不要收到他的第100片梧桐叶! 
  QQ上,小鱼的头像是灰色的。他不在? 
  重开邮箱,想给他发送E-mail。一封新邮件已经飘然而至,第100片梧桐叶! 
  “第100片梧桐叶(入学后一年零二百八十五天)。它有一种悲凉而绝望的美丽,正如我对一个女生浓烈而无望的思念……” 
  学习没拿第一的时候,我没有哭;集会没当上主角的时候,我没有哭;吵架输掉的时候,我没有哭;甚至在兔子和猪猪离我而去的时候,我都没有哭。 
  可是现在,对着第100片梧桐叶,我却流下了汹涌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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