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盗窃14万元网络游戏币获刑10年半

黑客盗窃14万元网络游戏币获刑10年半

在网吧内,疯狂的玩家常常为争夺一件价值上千元的装备在网上拼得头破血流。而衡量装备价值的是网上通行的虚拟货币,盗窃这样的虚拟货币犯法吗?

  昨日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判决黑客张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张某与同伙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价值14万余元,数额巨大。这是我市首次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犯罪进行宣判。
  黑客盗窃虚拟货币
  检方指控称,张某是个电脑黑客2008年初开始,张某与同伙利用黑客手段,获取了我市两家科技公司的账号和密码,盗得久游币、联众币和魔兽点卡价值14万余元,并在淘宝网上低价出售,截至案发,共获利8911.2元。
  去年416日至710,六名被告人先后落网,警方依法扣押了他们的电脑等作案工具,被告人退赔了被盗单位的经济损失10万元。


最后编辑酷卡 最后编辑于 2009-04-03 14: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