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都是谁在喝?

贵州省一位政协委员讲:在贵州省公务接待中,已形成“非茅台酒不喝,非茅台酒拿不出手”的潜规则。据保守估计,该省招待费光喝茅台酒一年至少要花掉5000万元。而贵州省城镇居民年人均支配收入46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只有1340元。

又据媒体报道,中国内地公款吃喝一年要“吃”掉3000亿元人民币,更可怕的是,公款吃喝已经异化为腐败的遮羞布。为了禁止公款吃喝,近年来许多地方出台过各种规定,但作用都不理想。还是该吃的吃,不该花的也花。

如今在不少地方和部门,“招待费”都是合法合理存在的,而公款吃喝费用只是招待费的一种,在这种情况下,只规范和禁止公款吃喝,是难以起到作用的。

其实,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规则》中,本无“招待费”一说。然而,这种原本只能在“办公经费”之下记作“其他”的接待开支,如今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居然有了“名目”,而我们的相关部门似乎从来没有对“招待费”说过“不”。由于“招待费”存在的合法合理性,对公款吃喝愤怒的痛斥、严厉的禁令便如同拳头打棉花了。

事实上,“公款接待”本来就是一个不合理的、也不必要的存在。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就没有这样一个存在,公款接待既不会被列入财政预算,餐饮、住宿发票,景区门票等,也不会成为报销凭证——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比较重大的外交活动。一个在荚国“挂职市长助理”的中国官员提到,市长请他吃饭,在家里请而不是在饭店里请,原因是在家请客会少一些花费——市长的行政费用中可没有这一项,如果他真拿了一张餐饮发票去报销,当然也不会成为一个丑闻,而会成为一个笑料。

目前我国的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19.03%,行政管理成本在财政支出的比重,是美国9.9%的两倍、法国6.5%的三倍,成为世界上行政管理成本较高的国家。行政成本飙升,一定程度表现在一些党政机关开支铺张浪费上,其中最令社会不满的就是公务接待奢侈惊人,挥霍严重。

从根本上讲,并不是“权力产生腐败”,而是“合法权力”产生“合法腐败”。如果官员的某项权力具有产生腐败的必然性,其权力的“合法性”也就值得怀疑。

那么,铲除腐败的关键就不是如何监督权力、限制权力,而是首先让他的这项权力失去“合法性”,然后剥夺之。根治公款吃喝亦然。
最后编辑2007-05-20 22:54:56.67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