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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恐怖故事合集

门外站着的是雅兰的姐夫志伟。他穿着一件藏青色的西装,一条恰到好处的领带。但依然遮不住一脸的倦意,两鬓的头发竟有了些花白。姐夫才四十呢,怎么就这么显出了老相?
  志伟见了雅兰,就问:“你姐姐到这里来了吗?”
  雅兰摇了摇头。
  志伟径直走进了房间,当他看到桌上摆着的蜡像头颅时,身体摇晃一了下,差点没摔倒在地上。
  雅兰连忙扶住了他,说道:“姐夫,这只是个蜡像,你怎么害怕得成了这模样?”
  志伟喃喃地说:“太像了,活脱脱地就和你姐姐一个模样。我乍一看,还以为是你姐姐的头颅放在这桌子上,差点没把我吓死。”
  雅兰说:“姐夫,你就别怕了。这哪里像啊?连头发都没有植上呢。我还准备今天晚上把自己的头发剪短后植在这蜡像上,那时候看上去才像呢。”
  志伟像是被重锤猛击一般,浑身颤栗了一番后说道:“别,千万别这么。我看着怕!”
  “怕?怕什么?”
  志伟吞了一口唾沫,说:“知道吗?我这几天都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总觉得你姐姐出事了。这段时间晚上她常常出门,说起来也是我没用,没办法让她安心呆在家中。不过我听几个朋友告诉我,你姐姐在舞厅里认识了一个腰缠万贯的台湾人,那台湾人说要带她去台湾结婚。今天我在家里找到了这个东西……”他从怀里拿出了一张纸,竟是一张离婚协议书。
  凭心而论,志伟其实是个不错的男人,英俊多才,写得一手好文章。但是,他的确不会挣钱,没法让姐姐过得更快乐。
  雅兰叹了一口气,将姐夫送出了门,她答应一有了姐姐的消息就尽快告诉姐夫。
  早晨,雅兰抱着蜡像头颅跨上了木兰车。头颅上依然是光秃秃的一片,昨天晚上,雅兰还是没有给这头颅植上头发。
  风很大,雅兰还是戴上了头盔。长发夹在头盔外,被生硬地夹弯了。雅兰苦笑着对自己说,没关系,反正自己准备剪短这头发。也许剪短了头发后,自己的脸型和姐姐这么像,发型相似后,别人说不准会把自己认成姐姐的。
  木兰车风驰电掣地往前冲着,雅兰睁大了眼睛向前看着。在冲到一个十字路口时,眼前的绿灯突然变成了红灯,吓了她一跳。她连忙捏住了刹车,车却正好压在了黄线上。可惯性实在是太大,放在后座上的那颗蜡像头颅竟像子弹一样向前飞去,重重地砸在了地上。站在路边有个警察,听到了响动后,好奇地往这边望了一眼。雅兰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但是那个警察还是向她走了过来……
  蜡像馆还是照常开业,可是蜡像馆的女老板,五十多岁的于青霜,一脸阴霾地坐在了落地沙发前,沉默不语。
  已经到了上班的时间,这罗雅兰还没来,看来是得扣上她的奖金她才知道厉害。
  这时,她放在桌上的手机刺耳地响了,她轻轻拾起电话,说了一声“喂……”
  放下了电话,她在蜡像馆的玻璃大门前挂上了停止营业的纸质招牌,然后走进了罗雅兰的工作室。
  于青霜看着墙边的那台雪柜,脸上露出了一个讽刺的冷笑。
  她退出了工作室,走到了大门前。这时,她看到一个男人急冲冲地跑到了门前。她拉开了大门,放进了这男人。
  于青霜冷冷地看着这男人,说:“哼,昨天交代你做的事,你为什么没做?”
  志伟一见到于青霜,就不满地叫道:“你疯了?你已经杀了雅君,为什么还要我去杀雅兰?我实在是动不了手!”
  “下不了手?我就知道你其实喜欢的,是你那漂亮的小姨妹。如果你不杀了她,我怕等她知道了她姐姐是我们杀的,她会让我们死得很难看!”
  “唉……”志伟叹了一口气,说,“好吧,那我听你的。一会等雅兰来了,你说怎么办我就怎么做。”
  志伟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问道:“对了,你把我老婆和你老公的尸体放在了什么地方?埋了吗?”
  于青霜微微一笑,说:“我把他们的尸体藏到了一个永远不会有人想到的地方,嘿嘿……”
  志伟擦了一下额头的冷汗,问:“你是怎么知道我老婆和你老公搞在一起的?”
  于青霜的身体向志伟身上靠了靠,娇声说道:“人家有预感嘛,再说啦,人家还可以找私家侦探调查的。还好那几个私家侦探给我看了你老婆和你一起的照片,看你这英俊模样,我就喜欢上了你。呵呵,我说过的,只要以后你跟着我,我会让你过得很滋润的。”
  志伟身体不停地颤抖,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他歇斯底里地叫道:“你是看穿了我,知道我没钱,没法留住雅君。你也知道我会控制不住自己杀死她!但是,这事如果被人知道了,我们就被毁了!”
  于青霜冷笑道:“现在你已经是上了贼船的人了。这对奸夫淫妇都是你杀的,被警察知道了,你只有一死。你要想不死,就只有干掉有可能知道内幕的人。现在最有可能知道我们计划的人只有你那漂亮的小姨妹罗雅兰。还好,机缘巧合,她就在我的蜡像馆里工作,马上就要来了。你乖乖地听姐姐我的话,以后自然有你的甜头……”
  志伟无奈地点了点头。于青霜从抽屉里摸出了一瓶药水,不用说志伟也知道那是什么,瓶子里装的是高浓度的乙醚。
  志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但是他现在已经感觉到自己就像是栓在绳子上的蚂蚱,想逃也没办法逃脱于青霜的魔爪了。
  就在这时,屋外响起了门铃声。志伟连忙闪到了窗帘的后面。
  来的是罗雅兰,她一边进屋脱着外套,一边大声地嚷嚷着:“真是气人,踩刹车没来得及,前轮压到了横道线,被警察抓住了个现行。说了一通好话,还是要罚款,气死我了!”
  于青霜笑着说:“又有什么,我早就叫你小心了不是?”
  罗雅兰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于姐,怎么今天停业一天呢?生意不是还过得去吗?”
  于青霜不动声色地说:“今天我准备去罗汉寺烧香,今天是我老公的生日,我想为他祈祈福。”
  雅兰笑了笑,说:“于姐真是个有心人啊,你老公真是幸福。”
  于青霜脸色微微变了一变,但是旋即恢复了原样。她亲热地揽着罗雅兰的肩膀,说:“其实,我也想了想,平时我对你实在是太苛刻了,我应该对你再好一些的。你看,我为了节省电费一直不让你用这雪柜,这是我的错。呵呵,从今天开始,这雪柜就交给你用。我还在里面为你准备了一箱可乐,你喜欢吗?”
  “是吗?”雅兰一脸灿烂,她走到了雪柜旁。雪柜的锁被打开了,电源也插上了的。
  罗雅兰的左手拉着雪柜的拉手,轻轻一拉,雪柜的门就被她向上拉开了。
  雅兰往里面望了一眼,看到了薄薄的一层雪霜下,藏着的那些东西。
  雅兰听到自己的喉咙咕咚响了一声,接着她不由得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
  雪柜里,是一只只血肉模糊的残肢断臂。血液已经在低温的作用下,凝固成了暗紫色的冰,包在肢体外,触目惊心。在手臂与大腿的下面,隐隐藏着几绺头发,凌乱纠结在一起,血污却掩盖不了头发下那或曾经英俊的头颅。那是一颗男人的头颅,曾经历过岁月的风霜,两鬓班白,但是现在却肢体破碎地躺在雪柜里,如一团团死肉。
  雅兰转过身来,喉头一阵涌动,早晨吃的东西一起吐了出来,稀里哗啦地一地都是。于青霜向窗帘做了个手势,窗帘后的志伟冲了出来,手拿浸过乙醚的手帕捂住了雅兰的脸。
  在雅兰绝望与惊异的目光中,志伟笑了,他狠狠地说:“妹子,别怪姐夫。是你姐姐红杏出墙,对不起我在先。”
  当雅兰的身体变得软绵绵的时候,志伟扫了一眼雪柜,然后叹道:“于姐,你真行,原来你把他们俩的尸体藏在了雪柜里。”
  于清爽笑道:“还好我的雪柜买得大,再把罗雅兰装进去也不嫌小。”
  “可是,尸体放在这里,又怎么处理呢?我们最终还是得找地方埋掉他们的。”
  “别傻了,我们哪用埋他们?”于青霜脸上浮现出诡异的笑容,她指了指工作室里的工具,说道:“我们把他们三个都做成蜡像,就放在这里展览。又有谁会知道蜡像里竟然包裹着真正的尸体呢?这里的展览厅二十四小时恒温,尸体永远不会腐烂,更不会发出难闻的味道,我们永远都会平安无事的!”
  志伟倒吸一口凉气,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昨天晚上在雅兰家里看到的,雅君的蜡像头颅。难道雅君的头颅就包裹在那蜡像里面?他不敢想象了,他只感觉到自己的胃部不由得阵阵抽搐。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门外的大门发出剧烈的玻璃破碎声。没等志伟与于青霜反应过来,工作室外已经响起了凌乱的脚步声。
  几个彪形大汉冲进了工作室,身上穿着警服,手里拿着手枪。其中一个警察大声说道:“你们被捕了!”
  到了这时,志伟与于青霜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计划失败了。于青霜不停地掐着自己的手臂,大声地嘶叫着:“不可能!不可能!我的计划天衣无缝,你们怎么会知道的?”
  一个警察冷冷地走过她的身边,蹲在昏迷的雅兰身边,用最简单的方法唤醒了雅兰。
  雅兰悠悠地醒转过来,看着眼前这两个凶手,忿忿地说:“你猜我是怎么知道你们的阴谋吗?”
  回到早晨雅兰骑着木兰车上班的那个场景吧,当她正风驰电掣的时候,前面的那盏红绿灯突然变了颜色。她狠狠一脚踩住了脚刹,车停了下来。但是前轮还是压在了横道线上。在附近值勤的交通警察递过来了一个警醒的眼神。
  由于惯性实在是太大,放在后座上包裹着的头颅蜡像像子弹一样飞了出去,重重地砸在了地上,四分五裂。
  那个交通警察看到了地上的东西,嘴张得合不拢。雅兰也发出了凄惨的尖叫。
  在地上,蜡像破碎了,露出了里面那颗曾经美丽过的头颅。是雅君的头,正滴溜溜地在地上旋转着。当头颅静止下来时,那双滴着血的眼睛,正冷冰冰地望着雅兰,述说着她的冤屈。那张嘴微微开阖,雅兰似乎听到了寒风中夹杂着的若有若无的声音:“为我报仇……为我报仇……”
  看着雅兰的笑,志伟与于青霜无奈地低下了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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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诅村
  
作者:大袖遮天
  
  李和维特一踏上这片土地,不由屏住了呼吸。
  这是一片广阔的荒原,深黑色的泥土一直蔓延到天边,地面上除了一寸来长的硬草,什么也没有长。站在荒原中央,四面八方都是荒凉,绝无人踪,寂静得令人空虚。天空中密不透风地蒙着厚厚一层乌云,只有在靠近地平线落日的地方,乌云才略微稀薄一点。
  “你确定是在这里?”维特疑惑地问,“这里看起来不象有人的样子。”
  “是这里。”李再次仔细看了看地图,那上面清楚地标明了恶诅村的方向。
  李和维特是堂兄弟,他们的祖父最近去世了,留下一个奇怪的遗愿,希望将自己的骨灰洒到故乡的土地上。祖父的故乡,是在南美大陆上一个名叫恶诅村的地方,李和维特作为他的后人,带着他的骨灰,带着他手绘的地图,几经曲折,终于找到了地图上标明的黑色荒原。
  但是恶诅村在哪里呢?
  极目远眺,四野茫茫,看不出有人经过的痕迹。李对照地图,仔细辨认了一番,指着北方道:“朝那边走。”说完他便继续朝北方走去,在他左手边,一轮沉重的夕阳,正在缓缓朝地平线靠拢,荒原在残阳的暗红渲染下,显出血一般的色彩。维特摇摇头,也跟了上去。
  “恶诅村,多可怕的名字。”维特的声音从苍凉的风中传来。
  李没有说话,只是微笑。无论那个地方多么古怪,他们都必须完成任务——他摸了摸背包里那个圆形的骨灰坛子,又想起祖父的笑容——那个一生都保持着神秘色彩的老人,带着一种宿命的悲哀,常常那样望着他们,微笑,再微笑,象所有慈爱的祖父一样。想到这里,李忽然觉得鼻子发酸,眼眶也湿润了。
  “李!”维特看着他笑起来,“你越来越象你的中国母亲了,这样多愁善感。快走吧,太阳快消失了。”
  地上的影子越来越长,天空,渐渐失去光彩,转为与这土地一样厚重的黑色,这是荒原中特有的乌云层,终年不散,只有在太阳最强烈的时候,才能勉强看到一点蓝色的天空——祖父在遗嘱里特别详细注明了这点。
  依据地图的指示,他们还要再望前走50多里路,才能看见恶诅村。他们疲惫的双腿已经有点不听使唤,可是祖父的遗嘱上还特别注明了另外一条——“绝对不能在荒原上过夜。”祖父说的话,肯定有他的道理,即使是维特这样任性的人,也不敢违背他的意思停下来休息。他们加快脚步继续赶路,一路上不再说话,只有沉重的呼吸声,伴随着夕阳下落。
  在最后一缕阳光消失之前,他们终于到达了恶诅村。村口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刻着奇怪的南美文字,李和维特从小跟随祖父学过这种文字,仔细看了看,就着一点余光,读着那些音调奇怪的语句——“日落之后不要单独外出;日落之后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相视一笑——多么奇怪的话。
  村子里十分寂静,茅草屋凌乱地散布在村中各处,一些光着上身、穿着稻草裙的孩子们,正慌慌张张地朝家里飞奔,身后跟着一群狗和几只鸡。
  “嘿,小孩!”维特用恶诅村的方言叫着他们,“这里有旅店吗?”
  孩子们听见他的话,露出惊恐的表情,跑得更加飞快,冲进他们各自的茅草屋,将结实的木门使劲关好。
  “他们怎么了?”维特问道。李耸耸肩。
  天色全黑了。因为有乌云遮挡着天空,太阳一落山,就什么也看不见了,星星和月亮都不见踪影。维特从包里抽出事先备好的电筒,强烈的光芒亮起来了,一些好奇的孩子,从窗口探出一个个小脑袋,但是维特一朝他们打招呼,他们就象小鸟一样缩了回去。
  他们沿着村中的大路朝里走,希望找到一间旅社。这里看来是个土著部落,村民的不开化程度很高,茅屋建造得非常粗糙,屋外晾着的衣裳,也只是简单的几片布,根本称不上形状,从茅屋窗口透出的,不是电灯的光,而是一星星微弱的火把光芒,甚至在茅屋的外面,他们还发现了舂米的石臼。他们很难相信,自己那个有三个博士学位的祖父是在这里出生的。
  “你们怎么在夜里出来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传来。维特将电筒朝出声的地方照去,那个女孩子在黑暗中凸显出来了。这是个很健壮的年轻姑娘,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一身黝黑的肌肤闪闪发光。她和那些孩子一样穿着稻草裙,上身只围着很短的一小块布,长头发上挂满五颜六色的花串,赤足上也戴着两串花。
  “我们是外地来的,”李说,同时举了举手里的包,将骨灰坛子的形状显示给她看,“我祖父在这里出生,现在他死了,想回到这里。你知道哪里有旅店吗?”
  女孩子冷冷地看他一眼:“你们别指望在这里找到旅店——明天日出之前,谁也不会理你们的。”
  “为什么?”维特感到很奇怪,“是因为村口石碑上的那些字吗?”
  “是的,”女孩说,皱了皱眉头,仿佛有些不耐烦,“我叫阿提拉,你们呢?”
  李将他们的名字说了出来,女孩又皱了一下眉头:“这名字很怪。你们跟我来吧。”她顿了顿,又是那副冷冰冰的表情,“如果你们肯相信我的话。”
  李和维特笑了笑,跟在她身后走着。她带着他们来到一处茅草屋,将门推开:“你们今夜可以谁这里,这是雅布老婆婆的房子。”她带着他们进屋,点亮挂在墙上的火把,屋里顿时亮堂起来。屋内陈设十分简陋,靠墙的地板上堆着一堆稻草,上面铺着一张席子,看来那就是床了。另一边是个小小的灶台,里面的火已经熄灭许久。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雅布老婆婆哪去了?”李问道。
  阿提拉看他一眼,转身走出屋子,从黑暗中远远抛下一句话:“她死了两天了。”
  呆在一个死去不久的老太婆的屋子里,两个人有点害怕,肚子也饿起来。维特在灶台上一阵乱翻,翻出一块风干的腊肉,想了想,还是没有吃。
  “也许那是人肉呢。”他开玩笑道。
  李在床边的墙角里发现一个陶罐,里面盛着半罐水,他闻了闻,水已经有点味道了。
  没有办法,两人只得各自吃了两块巧克力充饥,脸也不洗,倒头便睡。
  茅草屋的窗子用一块薄薄的兽皮蒙着,风突然强劲起来,鼓动兽皮发出嗡嗡的声音。外面隐约传来唱歌声。
  “谁在唱歌?”维特坐起来,掀开兽皮窗帘的一角,朝外望去。
  外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睡吧,”李说,“别管他。”
  维特正要睡下,那歌声突然嘹亮起来,就在他们门口回响,声音柔媚婉转,用恶诅村方言唱着一首情歌,大意是说一个等待了很久的女子,对情人的思念。
  “……要是夏天不回来,那就秋天来;要是秋天不回来,那就冬天来……”歌声慢慢地唱着,旁边还有很多人在鼓掌。但是维特和李朝窗口望去时,外面仍旧是一团漆黑。
  “他们不用点灯吗?”维特笑道,“在黑暗中唱歌,真奇怪。”
  李也觉得有些奇怪。他坐起来,听了一阵,对维特使个眼色,两人熄灭火把,悄悄地起身,朝门口走去,走到门口,正要开门,歌声却噶然而止。维特猛然将门拉开,电筒朝黑暗中照去,四面都是安静的茅草屋,一个人影也没看见。
  “她走得好快。”维特咕隆道。
  这一整个夜晚,他们都不断听见窗外传来切切私语声,还有人在走来走去,有人叹息,可是长途跋涉后,他们实在太累了,累得没有力气爬起来看一看。
  一夜很快就过去了
  太阳透过茅草屋的缝隙在屋内投下班驳的光点,当他们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九点多钟了。 屋外传来喧哗的人声,不时有人在大笑,还有狗在汪汪的叫,仿佛经过一夜的沉睡,这个村子终于从沉默中苏醒了。
  维特和李走出屋子,阳光强烈地照在地面上,发出灼热的光芒。村里的人看见他们出来,都吃了一惊,有些人警惕地看着他们,远远地避开。
  “你们好!”维特微笑着和他们打招呼。他们露出怀疑的神色,互相看了看,又狐疑地望着维特。
  “你们从哪里来?”一个老人问道,“昨天已经有人告诉我村里来了两个陌生人,就是你们吧?”
  李走出茅屋,朝他们走过去,他们却朝后退。李怔了怔,站住了。他回头望望维特,维特朝他笑笑。
  李也笑了笑,简单地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当他说到自己的祖父是恶诅村人时,村民们发出一阵嘘声。
  “年轻人,在恶诅村里,不要说谎,”那老人道,“恶诅村的人从来不到外面去。”
  “我们没有说谎。”维特说着,将祖父的骨灰盒给他们看。但是村民们并不认识这是什么东西,仍旧在大声指责他们撒谎。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那老人看来在村里很有地位,他一开口,其他人就都不说话了,“你们对我们说谎,并且还住在死人的屋子里。”他用苍老而锐利的眼睛死死盯着两人,仿佛要从他们眼睛里挖出真话。
  “我们没有说谎,”维特从袋中取出一串骨头项链——那是祖父小时候在恶诅村戴的,上面刻着祖父的名字——阿古力特。老人接过那串项链,和村里人仔细传看了一遍,眉头渐渐皱起,喃喃道:“阿古力特?那个想到外面去的孩子?”他蓦然抬头望着李和维特,“他没有死?他还有了孩子?”
  “是的,”李说,“他到了英国,结了婚,我们是他的孙子。”
  老人显然相信了他的话,挥挥手,村民们便陆续散去了。
  “阿古力特出去了,很好。”老人点点头,“但是你们不该来——任何人都不应该来恶诅村。”
  “为什么?”
  老人招呼他们在树底下阴凉的地方坐下,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给他们送来草汁饮料——那是一种深绿色的汁液,和凉水兑在一起,喝起来有点清凉的感觉。老人喝了两杯饮料,又从随身的一个兽皮荷包里掏出不知是什么叶子嚼着,这才告诉他们恶诅村的故事。
  恶诅村周围的荒原,原本是一片肥沃的土地,这片蕴藏着生命的土地上,繁衍出各种动物和植物,还有人。几百年前,这里一共有30多个部落,象蒲公英种子一样散落在原野的各处,大家互不侵犯。
  但是哪里有人类,哪里就有战争。
  200年前,战争在30个部落之间爆发了——战争的原因谁也不记得了——但是战争的后果,却是谁也无法忘记的。30多个部落的战士们将他们的血洒在黑土地上,整整一年,土地都是红色的,他们怨愤的灵魂在黑土地上咆哮。
  他们诅咒战争,诅咒这片土地。
  根据诅咒村流传下来的记载,当最后一个战士在黑土地上倒下时,这里的女人和孩子都再也不会流眼泪。鬼魂们飘荡在原野上空,经久不散,从此整个原野都不见天日,只有鬼魂形成的乌云,笼罩着整个天空。而土地,也从此干涸,此后整整20年,无论人们多么努力,黑土地上除了那种硬草,再也不长别的生物。
  只有一个地方能够种出庄稼,就是现在的恶诅村。这个村庄被诅咒包围,它的名字也由此而来。
  许多年来,不断有村民想离开恶诅村,到有蓝天的地方去,但是他们离开恶诅村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他们都被那些怨恨的灵魂杀死在荒野上了。”老人叹息道。
  “但是我祖父为什么能够活着离开?”维特不解地问。
  老人摇摇头:“事情总会有例外,也许那时候鬼魂们恰好在休息。”他换了一片叶子继续嚼着,接着说恶诅村的故事。
  那些鬼魂们不仅白天形成乌云,夜晚还会化成人形在村里出没,所以恶诅村的村民,从不在夜间出门。
  “要是你夜间出门,很可能会碰见他们,”老人压低声音道,“他们会诱惑你,杀死你!”他说到“杀”字时,眼睛突然可怕地亮了一下。
  李和维特交换了一个眼神,维特道:“但是昨天夜里,我们就分明看见有人在外面走动。”
  “你们看见了?”老人紧张地问,“你们看见了什么?”
  李将阿提拉的名字说了出来,还提到那阵歌声。老人摇摇头,叹息道:“阿提拉,她原本可以成为你们的祖母,可是自从阿古力特出去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嫁人,”他眯起眼睛,仿佛在回想很久以前的事情,“她再也没有嫁人,甚至和鬼魂交上了朋友。”
  “祖母?”李惊讶不已,“但是她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
  老人看看他,冷冷道:“是啊,她死的时候的确是十五六岁,如果她还活着,现在也应该有八十多岁了。”
  “她死了?”维特和李惊叫起来,回想起昨夜的情形,忽然觉得无比恐惧——原来那个好心给他们指路的少女,竟然是很多年前的鬼魂?
  “白天你们可以四处走走,但是不要离开恶诅村,”老人站起身,拍拍衣裳,“但是太阳一落山,你们就不要出门——夜里没有呆在屋子里的,都是鬼魂。”他看了看他们昨夜住的茅屋:“你们不要住这里了,死人的屋子都要烧掉。你们住我家里去吧,我家里只有5个人,地方很宽敞。”
  李和维特听他这么说,立即收拾好东西,到了老人家里。
  老人家里并不宽敞,但是有一间多余的房子,在地上铺上稻草和席子,就可以给他们睡了。当他们取出自己的东西时,村里的人便点燃了雅布老婆婆的屋子。干燥的茅草屋在阳光下熊熊燃烧,很快就化为灰烬。
  李一直背着那个装着骨灰的旅行包,老人——现在知道他的名字叫阿斯望——不断打量着那个包。看了一阵,忽然走过来,将包从他背上拽下来。李吓了一跳,赶紧夺了回来:“你要干什么?”
  “烧掉!”阿斯望说,“死人的东西都要烧掉。”
  “但是这是我祖父,我要将他埋在恶诅村。”李说,紧紧地抱着旅行包,维特也走过来,和他站在一起。
  “恶诅村不埋死人,”阿斯望冷冷道,“死人全部留在村外。”
  “为什么?”维特不满道,“难道你们自己的亲人,也不能埋在村里?”
  “不能,”阿斯望布满皱纹的脸有几分冷酷,“死人和活人是敌对的,所有的死人都在诅咒活人,他们夜里在村中出没,每夜都发出诅咒声,”他的脸一阵扭曲,“阿古力特既然出去了,为什么还要回来?既然回来了,他必定也会诅咒我们,和其他死人一样!”
  “不,他不会,他是我祖父!”李大声道。但是他的声音突然显得这么微弱,村民们正慢慢聚拢来,盯着他的旅行包。
  包围圈慢慢缩小了,李和维特无处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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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突然迅速阴暗下来,乌云朵朵压低,太阳渐渐被遮住,大家什么也看不见了。人们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看看天,又看看维特他们,不知所措。
  “诅咒!”阿斯望的眼睛里写满恐惧,“阿古力特也开始诅咒我们了。”他的眼神仿佛要喷出火来,盯着李:“好吧,你们保留那个死人的东西吧,但是记着别让他打扰我们!”
  他说完这句话,光线立刻明亮起来,太阳被乌云释放出来了。
  李和维特看人们一个个走开,松了口气。李害怕他们会偷偷将祖父的骨灰拿走,不敢将旅行包放在阿斯望家里,便随身背着,两人一起到村里四处游逛。
  恶诅村面积不大,绿色的小麦散布在黑荒原上,分出明显的界限。绿色之外的地方,是村民不敢涉足的。
  逛了一阵,看村民们劳作和游戏,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黑夜又来临了。
  太阳落山的时候,阿斯望和他家里人都回家来了,他们将门窗紧闭,再三叮嘱李和维特不要出门。
  “好的。”维特说。
  村里的人睡得很早,吃过面饼和茶,就吹灭火把睡了。李和维特不习惯这么早睡,躺在草席上,讨论着恶诅村的事情。
  那歌声就在此时响起——“……要是春天不回来,那就夏天来;要是夏天不回来,那就秋天来……”
  是阿提拉,是她在唱歌。
  李和维特紧张极了,他们挤在一起,不敢说话,也不敢出声。
  “你们听见了吗?”隔壁房间里阿斯望忽然说话了,声音很轻很轻,但是他们还是听见了。
  “是的,是她在唱歌。”维特轻声回答道,“怎么办?”
  “别理她,睡吧,”阿斯望的声音充满疲惫,“只要不出门,就没有关系。”
  “阿斯望,阿斯望。”李呼唤着。但是那边很快传来阿斯望粗重的呼噜声,看来这里的人都已经习惯了鬼魂的出没。
  但是他们睡不着。他们用兽皮包裹着身体,用稻草堵住耳朵,可是歌声仍旧如流水般清晰。
  “李,维特,你们没有睡,是吗?”阿提拉忽然停止唱歌,轻声道。李和维特吓得几乎要停止呼吸。他们没有回答,躲在黑暗的茅草房里,全身发抖。
  “你们没有睡。”那个声音突然出现在他们耳边。
  房间里没有一丝亮光,在房间角落里,一个白色的影子,慢慢朝他们飘过来。
  他们心跳越来越快,那影子长发飘拂,脚不沾地,如同在水面滑行的鸟儿,轻盈地滑到他们身边。
  “李,维特,你们为什么不理我?”阿提拉白色的影子在黑暗中十分清楚。
  “阿提拉,”维特全身出了一层冷汗,颤抖着道,“你已经死了,不要诅咒我们了。”
  “诅咒?”阿提拉嘲讽地说,“你们现在就要走,离开恶诅村,到荒野上去!”
  她想害死他们!
  没有人能够活着离开恶诅村!
  “阿斯望!”李终于忍不住大声叫了起来。
  没有人回答他。
  阿提拉哈哈大笑起来:“我说过,夜里没有人会理你们。”她在暗中吹了一口冰冷的气,火把变突然亮了,但不是燃烧的火焰,而是蓝色的磷火。阿提拉在磷火中笑着,拉着他们的手,要将他们拉进黑暗中去。
  阿提拉的手,冰凉而僵硬,是一只被死亡浸透了的手。
  “看在我祖父阿古力特的份上,”维特大声喊道,他紧紧抓着李,“不要伤害我们!”
  隔壁房间里传来不安的骚动声。
  “跟我走!”阿提拉声音冰冷,“跟我走!”她的长发在一瞬间长长,黑色卷曲的长发,在地面上蔓延,渐渐如潮水般淹没了两人的身体,将他们包裹起来,象蜘蛛包裹它的猎物。
  “救命!”维特大声呼救,“阿斯望,救命!”
  隔壁的火把蓦然亮起来。很快,阿斯望和他的4个儿子出现在门口,他们的脸上都充满惊恐的神色,豆大的汗珠挂在额头上。
  “阿提拉,”阿斯望声音微弱地道,“鬼魂为什么也开始伤害屋里的人了?你们破坏了规矩。”
  “没有规矩!”阿提拉蛮横地道,“我们现在要杀你们,除非你们离开恶诅村,”她的眼睛发出绿光,“恶诅村是我们的!”
  “恶诅村是我们的。”一阵咏叹般的低语从窗外传来,所有的门窗都洞开了,一阵又一阵冷风吹进来,茅草屋象气球般轻飘飘地飞到了天空之上,越飞越高,和满天堆积的乌云融合在一起。
  整个村庄的茅草屋都飘了起来,人们睡眼惺忪地站在地面上,仰望着他们的家随风起舞。四面燃起了蓝荧荧的磷火,许多穿着草裙、脸上用黑泥土画着图腾的人影飘行过来,将惊恐的恶诅村村民包围在中间。
  人们的眼神那么绝望,可是除了李和维特,他们谁也没有掉泪——在很多年前,恶诅村的人,就已经不会流泪了。
  鬼魂们低声笑着,朝人们逼近。人们象一群羔羊,慢慢缩在一起,却没有人想到逃跑。
  “快逃!”李大声道,同时一拉维特,他们两个拼命奔跑起来。他们的奔逃提醒了村民——原来他们还可以选择逃跑。
  于是所有的人都开始跑起来,足下踏着村里绿色的草地和庄稼,身后是影子般的鬼魂。风吹荡着他们的草裙,他们狂奔不已。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跑出了恶诅村的边界,跑进了从来没有人能够活着离开的黑色荒原。
  “不好,我们出来了,”有人发现了这个问题,立即站住,“必须回去,否则我们都会死在荒原上。”
  村民们慌乱地点头,转身想回到恶诅村去。
  “站住!”维特大声道,他从旅行包里取出祖父的骨灰坛,“你们回去,会被鬼魂杀死的!我们逃吧,阿古力特曾经逃了出来,我们也一定能!”
  人们犹豫地看着他,又看看恶诅村,那里闪烁着粼粼鬼火,茅草屋已经全部消失在天空,庄稼也被他们奔逃的脚步践踏了,家,已经不存在了。他们望着阿古力特的骨灰坛,渐渐露出从来没有过的表情。
  “是的,我们可以的,”阿斯望低声道,“为什么不试试呢?很多年没有试了!”他抬起头来:“孩子们,带着我们跑出去吧!”
  李取出地图,看了看上面的标识,带着村民们朝南方跑去。冰冷的鬼风从他们身后吹来,有几次,一些木棍般僵硬的鬼手触摸到了几个想回诅咒村的村民,他们吓得又转身加入了逃亡的队伍。鬼魂们在他们身后20米的地方跟随着,蓝色的磷火飘荡在天空和大地,仿佛一点点小星星,为村民们带来微弱的光明。天空中,乌云不时变幻成各种奇怪的面孔,朝他们龇牙咧嘴的笑。
  而阿提拉和她的女伴们,始终在唱着歌,歌词听不清楚,那种婉转悠扬的曲调,在空旷的荒原上,传得很远很远。
  跑了很久很久,黑色荒原始终看不到边际。
  有个男人倒下了,他趴在地面上不肯起来,大声诅咒着黑土地,诅咒着天空,诅咒那些鬼魂:“我跑不动了,没有人能够跑出荒原,我们都会死的!”他绝望地对人们大喊。
  他的话在人群中引起一阵骚动,奔逃的步伐停止了,人们的眼神,都变得绝望起来。
  “不会死的,”李喘息着大声鼓励他们,“我们有地图,还有五里地就可以出去了。”
  但是没有人再相信他们的话。村民们用胸前短小的衣襟擦着汗水,坐在土地上,决定休息一阵就回恶诅村去。几百年来流传的那个诅咒让他们相信,即使恶诅村被鬼魂占领了,回去,也比死在荒原上好。
  维特和李看着他们,不知所措。荒原已经将走到尽头,可是他们没有办法让人们看到希望。人们被许多年来鬼魂的故事吓坏了,不相信自己可以逃出鬼魂的控制。
  鬼魂们迅速靠近。
  他们象一阵灰色的潮水,滚滚涌来,凝聚成地毯般的一团整体。这块流动的地毯,前端伸出各种獠牙和鬼爪,地面开始长出奇形怪状的黑色植物,它们的枝叶象一截截被斩断的肢体,在空中伸展扭曲,缠绕着人们的双足。人群发出恐惧的尖叫声,蓦然站了起来,但是没有用,他们的脚已经被缠住。灰色的鬼魂之流开始包围他们,他们感受到死一般的冷,四周都是似有若无冷淡的笑容,有的鬼魂将自己的头颅摘在手里,有一些掉在地上的鬼的肢体开始朝人们身上攀缘。人们尖叫着,拼命将着些东西抖落,可是它们无穷无尽,不断地纠缠着人们。
  而天空中,乌云里忽然伸出亮晃晃的尖利白牙,象剑一般朝下刺来,人们一边躲避天空的牙齿,一边闪开地面上鬼魂的缠绕,发出刺耳的尖叫声。
  李看见在那些鬼魂中,阿提拉和阿古力特在微笑。
  “祖父!”他大声叫道,“为什么要伤害我们?”
  阿古力特依旧在微笑,他的声音在鬼魂阵列中传来,仿佛是经过重重障蔽,听起来十分沉闷:“想活命,就离开!”
  李看了看祖父,维特也看着祖父,阿古力特的笑容和他们记忆中一样慈祥。他们两人疑惑地互相看看,点点头,突然同时跑了起来。
  是祖父要他们来这里的,现在祖父叫他们离开,那就离开吧,祖父是不会害他们的。
  恶诅村的村民们见他们开始奔跑,犹豫了一下,而更多的鬼魂象一支绵绵不绝的军队,正朝这边涌动。
  村民们也跑了起来。虽然他们害怕诅咒的力量,但是谁也没有勇气再回去和鬼魂为伴。
  人在恐惧中奔跑的速度是惊人的,很快,他们就逃离了鬼魂的纠缠,黑色的荒原到了尽头,充满生机的南美大陆呈现在眼前,太阳出来了!
  村民们看到红色的南美大陆时,他们蓦然站住了。他们默默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低矮的灌木在风中起伏,几只羊在悠闲得踱步,地面生长着各种植物,缤纷艳丽的花朵开放在肥沃的土地上,而天空,蓝得象海水一般,一片云也没有,只有飞鸟不时掠过。
  恶诅村的人们,何曾见过这般景象!在他们过去的生涯中,只有恶诅村绿色的庄稼和荒原上的黑土为伴,满眼充斥的都是乌云的色彩。
  他们站了一会,忽然都跪在地上,将额头和嘴唇贴在地面上,几百年前从他们眼中消失的眼泪,如同泉水般留出。
  李在这个时候,忽然感觉背上的旅行包轻轻一动,他听见有个声音在轻轻说:“李。”这是祖父的声音。
  “维特。”另一个年轻得多的声音叫着维特的名字,他们都听出来了,这是阿提拉。他们惊愕地四处看看,却什么也没看到。那些村民依旧在虔诚地跪拜,似乎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维特,李,”祖父的声音再次响起,伴随着阿提拉轻轻的笑声,“谢谢你将他们带出了恶诅村。”
  祖父慢慢地开始讲一个故事,一个关于恶诅村鬼魂的故事。
  几百年前的那场战争,让鬼魂们留下了恶毒的诅咒。但是鬼魂们很快就厌倦了,他们发现停留在原地无休止的诅咒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他们停止了诅咒,并且用各种方式通知村民们。
  但是人们不相信鬼魂的话,没有人相信诅咒停止了。人们依然不敢到黑荒原上来。
  鬼魂们解释了几十年,毫无办法,决定自己离开。然而当鬼魂想离开黑荒原时,却发现他们被另一个诅咒紧紧锁住了。
  那是恶诅村村民的诅咒。
  不仅仅是鬼诅咒人,几百年来,人们因为痛恨鬼魂将他们的土地夺走,日日夜夜都在诅咒着鬼魂们,这个诅咒的力量如此之大,使得鬼魂们无法离开,无法托生。
  鬼魂们惊恐不安,他们想尽各种办法,人类却始终不愿意和他们沟通。为了表示诚意,鬼魂们甚至让什么也不生长的黑土地长出了那种硬草——那是他们唯一可以从外界运来的一种植物——但是人们依然不相信,人们没有发现黑土地已经变得肥沃,没有任何人尝试在黑土地上耕种,也没有任何人尝试离开恶诅村。
  人们迷信那个诅咒。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直到阿古力特和阿提拉出现。爱情使他们的心胸更宽广,他们相信了鬼魂的话,阿古力特带着阿提拉的祝福,上路了。在鬼魂的指引下,他顺利地离开了荒原。
  在恶诅村生长的阿古力特,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精彩,却又如此残酷,为了生存,他整整奋斗了一生,没有一点机会回来向阿提拉报信,直到他死,他才有机会让自己的孙子们带着他的骨灰和灵魂回来。
  而阿提拉,因为常常和鬼魂对话,被村民视为不详,在一个清晨,被烧死在太阳底下。她的鬼魂依旧在等待阿古力特回来,来解开村民的心结。
  可是阿古力特回来的时候,自己也已经是一个鬼魂,人们不相信鬼魂的话。
  虽然村民们烧死了阿提拉,但是她仍旧爱他们,她知道他们其实多么善良,只是对鬼魂的恐惧蒙住了他们的眼睛。在李和维特来这里的第一个夜晚,阿提拉和阿古力特商量出一条计谋。
  村民们心里没有信任,但是有恐惧。他们决定用恐惧来驱赶村民离开恶诅村。
  “我希望他们生活在广阔的世界里,”阿提拉说,“恶诅村太小了,何况,我自己也实在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她咯咯一笑,“阿古力特将外面说得这么好!”
  于是,就在昨夜,所有的鬼魂,装扮出一副凶恶的面孔,将村民们赶了出来。他们一边驱赶着村民,一边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想到这个办法。
  “长期的闭塞,让人的智慧也闭塞了,”阿古力特说,“没有智慧的人变成的鬼魂,也是没有智慧的,只有我走了出来,我学到了人类千百年来流传的智慧。”
  “是的,”阿提拉甜蜜地说,“阿古力特最聪明,是他解开了诅咒。”
  “诅咒解开了吗?”李高兴地问。他和维特回头看看黑色荒原——那里乌云消散,蓝色天空在阳光下一碧如洗。
  “鬼魂们都到哪里去了?”维特问道。
  阿古力特和阿提拉轻轻笑了:“他们都走了,诅咒一解除,天国的大门就敞开了。”
  “但是你们呢?”李不解道,“你们为何不走。”
  “我们就要走了,”阿古力特道,“再见,孩子们,我们只是来送你们最后一程。”
  李背上的旅行包又是轻轻一动,他们仿佛依稀看见两个透明的身影消失在蓝色天空中。
  村民们依旧在虔诚地拜望。
  原来禁锢他们的,不是鬼魂的诅咒,而是他们自己。
  四面传来沸腾的声音,一个壮丽的清晨开始,南美大陆的生命都苏醒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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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
  
作者:大袖遮天
  
  朱哲和马琴是一对情侣,也是登山爱好者。他们爬过很多山,后来有一次,马琴在书上看见了这样一段话:“这世上的山,似乎都让那些登山者爬尽了。然而还有一座雪山,却从来没有人爬过。山上常年的白雪,还保持着当年刚落下时的纯净无暇。
  这座山并不高,也不险,线条十分柔和。之所以没有人爬,是来自一个传说。
  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这山并不是雪山。山下住着一个少年和他的母亲。这少年顽劣非常,令他母亲很头痛。如果只是少年人的顽劣也就罢了,可是有一天,他和村里一户人家的儿子吵了一架,吵架的原因无非是少年之间的口角,也没有特别的。但是他记恨在心,竟在夜里焚起大火,将那户人家老老少少50多口人全部烧死。当夜惨叫震天,火光照红了这座山。他母亲震惊而伤心,又不忍心杀死他,便将他绑了放在这山上,要老天来定夺他的生死。当时正是夏天,少年只穿着单衣。不料后来山上竟然下起了漫天大雪,少年冻得瑟瑟发抖,大声喊:“妈妈,好冷啊!‘可是他妈妈在村子里,村子里并没有落雪。这少年就冻死了。山上的白雪从此常年不化,凡是上山的人,都会在夜里遇见一个瑟瑟发抖的少年,青白的脸色,喃喃道:”妈妈,好冷啊!’一边说,一边剥下那人的衣服。所以凡是上山的人都冻死了。后来再没有人敢上山。“
  马琴最喜欢那些有传说的山,因此立刻建议去爬这座雪山。朱哲一向很听马琴的话,当然没有异议。
  出发那天,马琴迟到了半个小时。朱哲没有怪她,她从来没有迟到过,这次可能是意外吧。
  到了山脚下,两人换上登山服。马琴穿的服装异常肥大,简直有男子登山服那么大。朱哲皱着眉头道:“你怎么穿这么大的衣服?这样行动会很不方便。”马琴顽皮一笑,朱哲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虽然书上说这座雪山不高,但那是相对其他雪山而言,其实这山依旧不低。好在两人都有丰富的登山经验,一路上去没有什么意外发生,眼看就快到山顶,预计在天黑前可以返回山脚。
  这是天气骤变,气温急剧下降,漫天大雪沸沸扬扬地下来了。两人很快感到了彻骨的寒冷,立即往山下返回。但是过不了多久,寒冷就已经使人抵抗不住。他们只得找了个背风的地方。挖了个深深的雪坑,两个人蜷缩在一起,保持体温。朱哲抱着马琴,只觉得她身上冰冷,一点温度也没有,想来自己大概也是如此。山上又没有树木可以生火取暖,只有彼此依靠,说些热情的话来互相鼓励。说到后来,朱哲实在抵抗不住严寒,眼皮沉沉地就要睡。马琴一看不妙,马上脱下自己最外的登山服给他披上。朱哲感到一阵温暖,睁开眼,看见马琴里面还穿着一件很厚的羽绒服,也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她的衣服。
  又过了一会儿,朱哲再次感到寒冷无法承受,于是乞求地望着马琴,马琴犹豫了一下,又脱下一件衣服给他。幸亏她里面还穿着一件紧身皮袄。
  朱哲将马琴的衣服紧裹在身上,体温稍稍升高了一点。
  然而这种温度维持不了多久,他又觉得冷到极点,他看了一眼马琴,紧身皮袄将她的身体勾勒的十分美丽,看来她里面没穿多少衣服了。他不好意思再开口,便竭力忍受着。
  天色十分阴暗,只能看到一米之内的景物。
  马琴仰头望着天空,忧虑着这场莫名其妙的大雪何时才会结束。突然她听见一阵“簌簌”的声音,低头一看,朱哲正在瑟瑟发抖,脸色白里透青,嘴唇发紫。她心中一紧,不断地在他全身按摩,想给他提高温度。他的眼睛本来是半闭的,忽然睁开眼,表情变得象孩子一样,嘴唇抖抖地说:“妈妈,好冷啊!”
  马琴听到这句话,觉得非常熟悉。回想了几秒,猛然想起那本介绍这座雪山的书上,那个传说中的少年,也是说的这样一句话。她不由往后一退,声音因为冷和恐惧而颤抖:“你怎么了?”
  朱哲仍旧是那副孩子般的表情,和平时的他完全两样,惶恐地说:“好冷啊,我要穿衣服!”
  此时四面寒风厉啸,天色阴沉,在这座山上,只有这雪坑里勉强可以维持生存,而与她相依相伴的人,却是这样一副模样。
  “你是谁?”马琴抑制住心里的恐惧,问道。
  朱哲忽然诡异地笑:“很多年了,很多年没有人来了,谢谢你来陪我。”说着便慢慢地朝她靠近。他的眼睛在阴暗中发着幽光,瞳孔里反射着一片又一片雪花飘落,紫色的嘴唇上沾着白色的雪花,透出一种妖异的美。
  马琴不断后退、后退,可是雪坑只有这么大,她再没有地方可退了。
  朱哲一双苍白而修长的手,终于掐住了她的脖子。那双手越收越紧,马琴看见一朵白雪由天而降,越来越大,终于飘进她的眼睛,于是她什么也看不见了。
  朱哲开始剥下她的衣服,一件又一件,剥下一件,就往自己身上一套。奇怪的是,那衣服不管多么小,他穿上都刚刚好。马琴身上不知为什么穿着这么多衣服,朱哲一连剥了七件,终于停了下来。被剥去七件衣服的马琴,看起来好象缩水了一样,整个人显得瘦小了好多。朱哲有点奇怪,印象中马琴好象没有这么瘦。这时马琴身上还紧裹着一件火红的狐皮,他犹豫了一下,说了声:“对不起!”就将这件衣服也剥了下来,套在自己身上。
然而马琴的衣服竟然还没有被剥光,在红狐皮里面,又是一件雪白的皮衣。她先前被剥下的那些衣服,任何一件都可以作为冬天的外套,她居然可以穿这么多件外套在身上,岂不是很奇怪?并且她现在的身体又瘦小了一圈,变得只有朱哲的大腿那么粗了,仿佛刚才被剥去的不是衣服,而是她的肌肉一般。朱哲的心里忽然生出一股恐惧,他决定停止,不再从马琴身上脱衣服了。然而这时他的双手已经不听从他的指挥,他无论多么想停下来,那双手依旧在剥马琴的衣服,剥下一件,望朱哲身上套一件;剥下一件,马琴的身体就缩小一圈,渐渐地缩得只有手臂那么粗,然后是树枝那么粗、扫帚柄那么粗、雨伞柄那么粗、笔杆那么粗,终于完全不见了。
  最后一件衣服也被剥下套在了朱哲身上,而马琴,她身上一共穿了十五件外套,十五件外套里面,独独没有人的身体。
  朱哲已经冷汗涔涔,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双手一层层剥去马琴的衣服,看着最后一件衣服从虚空上面被剥下来。每当那些衣服往他身上套过来时,他都想躲开,然而无论他怎么扭动,衣服还是套在他身上。
  他独自坐了很久,雪终于停了。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蓦地发现前面站着一个人,正是马琴。她依旧是那么漂亮,但是只是一道虚浮的影子,在风里飘摇,唇边挂着似有若无的笑容。他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马琴在阴冷的空气中滑行过来,在他近前一尺左右停下来,怅怅地叹了一口气:“哲,你知道我为什么在出发的时候迟到了半个小时?因为在路上我遭遇了车祸,已经死了。可是我还想陪你最后爬一次山。这是雪山,我怕你会冷,便想自己多穿几件衣服,到时候好脱给你穿。可是鬼怎么能穿人的衣服呢?那些衣服都从我的身体里穿过去,落在了地上。后来有个鬼差看我可怜,就答应帮助我,条件是我下辈子要变猫。我答应了,只要还能陪你爬一次山,我什么都答应。然而这还不够,他还给我下了摧心咒,如果衣服是我脱给你,脱多少件都没问题,但如果是你自己来脱,就顶多只能脱九件,因为猫只有九条命。你没发现吗?脱了九件之后,你就再也控制不了局势了。唉!你为什么要装鬼吓我呢?我自己就是鬼,你吓我难道我不知道?我现在只后悔为你这样的人做猫!”说完她就凭空消失了。
  朱哲本来很害怕她是鬼,但是她消失后,才发现一个人更加害怕,于是飞快地下了山。
  到了山下旅店,明亮的灯光照在身上,他终于松了一口气。首先要洗个热水澡,于是他在镜子前脱下那一层又一层的衣服。脱衣服时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十分熟悉,但又无法形容。直到看到镜子里的自己,脱一层衣服便瘦下去一层,好象脱的不是衣服而是肌肉,一层又一层,他一边脱,脸色一边变得苍白。
  脱到只剩最后一层衣服时,他看着镜子里一个细得如同笔杆的身体支撑着他的脑袋,然后,用颤抖的手,开始脱最后一层衣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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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如猫
  
作者:大袖遮天
  
  那栋房子已经很久没有人住了。从我搬到这的第一天起,它就一直这么空空落落。
  原本是很漂亮的别墅,可是由于长久地没有人进出,门前的庭院里已被荒草覆盖,大门和墙壁上爬满了腾类植物。
  三年来,我眼看它独自矗立在夕阳与朝辉中,高大而孤独的影子有着说不出的寂寞。
  据说主人在十年前一去不返,留下这栋房子,还有一只猫。
  那只猫是黑色的,瘦长的身体,目光温驯而悲伤。十年前它还不满一岁,每天被主人宝贝也似的宠爱,或许在它那小小的心里,这种甜蜜的日子永远也不会结束。然而某天夜里,车来车往,人们在它的家里穿梭来去,大大小小的箱子和包裹连同主人一起呼啸而去,临别时只有一个匆匆的吻。
  从此它再没见过主人。
  它始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它也分不清时间过去了有多久,只是固执地等待着,等待主人再次回来。
  三年前,我搬到了它的隔壁别墅。
  当时它是那样高兴地从自己别墅的荒草从中冲过来,我从不知道一只猫可以发出那样快乐的声音。
  然后,它在我面前刹住,深深的目光失望地看着我:我不是它要等的人。
  它转过身,慢慢地消失在别墅里。
  一只猫失望的身影,忽然令我心头一酸。
  又是黄昏。三年来凭窗眺望,是我的日常功课。
  就象那只猫,我也在等。等一个很久很久才来一次的人。
  他的跑车出现时,我也象猫咪一样兴奋地迎上前去。
  我比猫咪幸福多了,至少,我等待的人总会出现。
  每当我快要绝望了,他就出现了。他总是那么温柔,那么亲近,好象我们只不过刚刚分别几个小时,只要他的眼睛那么看着我,所有的等待都变得美丽。
  他从来不说这些日子去了什么地方,我也不会问。因为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那么短暂啊,有那么多话要说,没有时间去说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然后他又会离开。
  他离开后,我就跑到隔壁别墅,猫咪在荒草丛中,看见我来了,就会叹一口气。它真聪明,知道我只有在他离开后才会想到它。
  “猫咪啊,你寂寞吗?”抚摩着它光滑如水的毛发,我幽幽地问。泪水,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一滴一滴滴下来。其实我很幸福啊,我不应该要求太多,我实在是太不知足。
  可是猫咪,为什么我会心痛呢?无论他来或者离开,我的心都那么痛,痛得仿佛要死去。
  猫咪就这样温驯而悲伤地看着我,什么也不说。是的猫咪,在漫长的等待中你已经习惯了失望,但是你的心还没有死。
  他又来了。
  猫咪在荒草从中远远地看着我们快乐地拥抱和尖叫。
  “我喜欢你这里的玫瑰香,玫瑰长得真好啊!”他站在庭院里深深地呼吸。
  我的庭院里种满了玫瑰,绿油油的叶片,殷红的花朵,浓郁的芳香,在别处,再没有这样浓艳的景色。
  我轻轻抚摩着玫瑰花瓣,一丝柔软掠过掌心:“因为这里的土壤很肥沃啊。”
  “猫咪的主人死了。”吃饭的时候他突然说。
  “哦?”我心头一颤,筷子掉在了桌上。
  上次他带我去见朋友的时候,我认出了猫咪的主人,那一对年轻的夫妇,是他大学的同学。
  我在别墅墙上见过他们的照片。
  我问他们为什么遗弃别墅,他们说是厌倦了。
  “那么那只猫咪呢?为什么不带它走?”我问。
  他们却已经不记得猫咪,直到我再三提示,才总算记起,然后就笑我孩子气:“只不过是一只猫,扔了就扔了呗!”
  他也跟着一起笑我。
  我偷偷地跑到外面哭了一场,猫咪那充满期待的目光,每日每夜守侯别墅的痴情身影,象一根刺,扎在我心里。
  现在,猫咪的等待将永远没有尽头了。泪水又流出来了,我来不及拭去,被他看见。他十分不高兴:“你哭什么?你跟他们又不熟!”
  我赶紧收住泪,没有告诉他,我的泪,是为猫咪而流。
  “你会不会象扔下猫咪一样扔下我,再也不理睬我?”我问他。
  “傻话。”他笑了笑,却没有给我答案。
  我不敢再问,只好去浇花。
  每当心情不好,我就喜欢浇花。除了那只猫,就只有这些花最知道我的心事,知道等待的岁月有多么漫长。
  他出现在我身后,和我一起赏花:“他们死得很奇怪呢。”他的话题又转到了猫咪的主人身上。
  “怎么个怪法?”其实我并不想听,可是他难得有兴趣给我说,我不愿令他扫兴。
  “他们死的时候,全身都是血,但是没有伤口,好象血是从每个毛孔里流出来的。等大家报了警再来看时,连尸体也不见了,好象蒸发了一样。只留下一滩鲜血。警方找遍了全城也没有发现尸体,你说是不是很诡异?”他的笑容仿佛也有些诡异。他常常这样笑,令我毛骨悚然。冷风夹着玫瑰香吹来,我不由打了个寒颤:“不要再说了好吗?”“害怕吗?”他仿佛很高兴看到我害怕的样子,目光也变得幽幽的,声音也变得低沉:“害怕我?”
  我的确是害怕他,真的,说不上为什么,只是害怕、害怕、害怕。
  我确实知道,那两个人的死,与他有莫大干系。
  但是我不能说出来。
  “猫咪!”我求救地叫着。猫咪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我面前。我搂住它温热的身体,觉得找到了安慰。
  “你对这猫咪比对我还亲近!”他愤怒地逼近。我赶紧放开手,猫咪消失在沉沉夜色中。
  他揪住我的头发:“你想不想知道玫瑰花为什么长得这么好?”
  玫瑰花为什么长得这么好?我当然知道。难道还会有其他原因吗?难道?我惊恐地望着他。他得意地大笑,转身,发动汽车绝尘而去。
  我这次没有送他,而是在原地慢慢坐下,回想着他曾经告诉我的故事。
  他曾经告诉过我,只有在死人尸体上开出的玫瑰,才具有最灿烂的光华。
  他还告诉我,世界上最忠诚的女人,就是死去的女人。
  他说过,爱到极致,就是以死亡为终结。
  “我爱你爱得快要超过极限了。”他这么说。
  究竟哪句是真的,哪句是假的?我已经没有心思再去分辨。
  他还曾经告诉我,永远不要去翻动玫瑰下面的泥土。
  为什么?
黄昏的时候,猫咪瘦长的身体和它自己的影子,仿佛天地间只有他们两个。这是何等寂寥的图案。
  我已经告诉猫咪不要再等,它的主人死了,等待没有任何意义。
  猫咪仿佛没有听懂,只是这么卧着,等着。
  我看见清亮的泪水不断从它眼里流出——原来你什么都明白啊猫咪,你只是不愿意接受。
  对于一只习惯于等待的猫咪,除了等待,生命还有什么其他的意义呢?
  他又来了。
  我为他煮了很香浓的汤。
  我的手艺他一向是赞叹的,吃得啧啧有声。我不吃,就这样痴痴地看着他吃,是何等的幸福啊。幸福还能延续多久呢?我不去想,只享受这一瞬间。
  “你是一个好女人,好得我都不忍心杀你了。但是你知道的,我不能不杀死我最心爱的女人,否则我会害怕失去。”他一边喝汤一边说。
  “你多喝点。”我柔声道,又为他盛上一碗。蒸汽在饭桌上氤氲,灯光极其明亮,是我最喜欢的家的感觉啊。“这是鸡汤,别处喝不到的。这鸡是养在玫瑰丛中的,不用喂,就总是能自己找到虫子吃,那虫子是白白胖胖的。玫瑰从中怎么能生出这么多的虫子来?”
  他停止喝汤,疑惑地看着我:“你说什么?”
  我温顺地微笑着:“玫瑰花长得很好,土地很肥沃,虫子很多,鸡汤很浓,对吗?”
  他的脸色渐渐地变了,想要站起身来,却不知怎么又坐倒在原地。
  我轻轻地扶起他,在他腰部垫上一个靠枕,用丝巾为他拭去细密的汗珠,开始给他说故事。
  他不想听,可是我一定要说。一直以来都是他说,这是最后一次,无论如何都该轮到我了。我给他一个最温柔最甜蜜的笑容,开始了我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太久了,我都忘记是什么时候的事情。那时候我也是这么的爱你,象个傻女孩一样,每天痴痴地等你回来。你总是回来得很晚,有时身上还带着别处的胭脂香,但我从没有责怪你。因为我想啊,就算你曾经在别处留连,最终还是要回到我身边的。
  可是我没想到你回到我身边,竟然只是为了要彻底离开我。
  那天夜里,你回来喝汤,就是和今天一样香浓的鸡汤,为了让你喝得开心,我悄悄藏起了被菜刀割伤的手指头——我真傻,以为你会心疼,其实你根本不在意。
  你快快活活地喝了一大半,忽然捧住肚子说痛,然后就咬牙骂我,说我毒杀你。
  苍天,我怎么会毒杀你?我那么爱你!
  但是你真的吐血了,眼看就快要死了。我决不肯让你以为我毒了你,就扑上去一口喝尽了汤。“我跟你死在一起。”我大声说。
  可是你却大笑起来,然后站直了身子,也不吐血了:“笨女人,这是你自己喝的毒药,跟我没有关系啊!”
  我就这样被你害死了。
  我变了鬼,看着你和别的女人风流快活,一怒之下,就将你杀了,埋在这个玫瑰园里。
  后来历经七世,每一世我都附在一个女人身上,想和你再续前缘,但你从来没有真心待我,总是让我等,总是欺骗我。
  每一世,我都等到绝望,然后将你杀死,埋在这玫瑰园里,你看这里的玫瑰长得多好。
  我的故事说完,他已经大汗淋漓。
  “你爱我吗?”我问。
  “爱,爱......”他的声音发抖,嘴唇发白,哪里还有半点我所欣赏的风采?
  “你又骗我,”我叹了一口气,“我那天跟着你的车子,看见你和那个漂亮的小姑娘一起,两个人不知道有多么开心。”
  “不不,”他语不成声,全身不停地颤抖,“那个小丫头,我只不过是逢场作戏,我......最爱的只有你!”
  “是吗?”我抚摩他的脸,他害怕的连连后退。
  “你编那些吓人的话,说你杀了心爱的女人,就只是为了要我主动放弃你,是不是?”我靠近他,柔声道。
  他准备摇头,但看了看我,又赶紧点头:“原谅我,我们从头来过,好吗?”
  我没有理睬他:“猫咪的主人是我杀的,他们这样欺骗猫的感情,实在太过卑鄙。他们怎么知道猫咪每天是如何期待他们的?”
  “是是是,杀得好,猫咪好可怜!”他语无伦次。
  我看着他,往日的情形浮上眼前,那么多的柔情蜜意,到如今都成泡影。
  “我要走了,汤里有软骨散,你永远也动不了。这里很少来人,你自求多福吧!”我依旧是那样温柔地对他,只因这已经成为我的习惯:面对他,我总是从心底里温柔起来,他却负我良多。
  再多的深情也禁不住一再的辜负啊!
  身后传来他一声惨叫,我的心一阵剧痛。
  但是我没有回头。我回头无岸哪!
  这次,是这个男人等我,他将痴痴地等,用全部的生命去等,我真正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了。没有我,他真的会死,因为这里是不会有人来的。
  可是我已经不稀罕他的等待了。
  我一步一步朝悬崖走去,猫咪忧郁地跟在我身后。
  那个愚蠢的男人,他竟然会相信我那么荒谬的故事,哈哈哈,我笑得泪水飞扬。猫咪,你看男人是多么可笑的东西啊,他竟然真的以为我是鬼,是一个杀了他七世的鬼!
  猫咪的主人不是我所杀。
  猫咪深沉而忧伤地看着我。
  那天,当我告诉猫咪,它的主人这么轻描淡写地抛弃了它,它的眼里流出来的不是泪,而是殷红的鲜血,它的目光象火焰一样愤怒。
  即使是一只小小的猫咪也有它的尊严。
  我不知道它是怎么做到的,但从那以后,它别墅里的草,就长得分外茂密浓厚。
  猫咪从此将不再等待,它只会守侯,守侯它度过甜蜜童年的别墅,还有别墅下面长眠的主人。
  猫咪,再见了。
  在悬崖边上,我象一片玫瑰花瓣,迎风飘舞。
  据说,纯洁善良的人可以上天堂,我应该可以吧?我从没有伤害任何人,甚至那个男人,我也给他留下了生的希望。
  猫咪告诉我他就要动手杀我了,玫瑰花从下面固然从没有什么尸体,但我很可能成为第一具。
  他不能怪我啊,就是他送给我的巧克力里面放了软骨散,是他用来对付我的,我只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失去知觉前,我听见猫咪悲伤的叫声。
  我仿佛又看见猫咪在黄昏的荒草中,拖着长长的影子,寂寞的神情,悲伤的目光。
  可怜的猫咪!可怜的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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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故事
  
作者:大袖遮天
  
  刘成很会讲鬼故事,每次他讲鬼故事,都会把胆小的人吓哭。
  这一天,他所住的公寓正好停电,大家都聚在楼下等来电。那夜的月光非常亮,看人的脸看得清清楚楚。大家的脸都是亮晃晃的,只有刘成的脸泛着一股青气。人们便开玩笑:“刘成,你的脸色不好看呢,好象撞鬼了一样。”刘成笑笑,没有说话。
  闲来无事,大家便都要刘成讲两个鬼故事。刘成斜睨了几个女孩子和小孩一眼,摇摇头:“别吓坏了孩子和姑娘。”然而那些女孩和小家伙虽然胆子小得要命,却偏偏又特别喜欢听鬼故事,于是死命地求他讲。刘成终于答应了。开讲之前,那些胆小的人就先抢了中间的位子坐着,两边都有人就没那么害怕。
  刘成说的第一个故事是关于一具无头女尸的。
  有一天,公安局挖出一具女尸。这女尸没有头,只有一个身体。她的身体非常美,肩膀上有一块梅花形的红胎记,皮肤异常白皙,红白相映,说不出的妖艳动人。从身体来看,她大约二十出头,胸部浑圆饱满,腰部纤细而健康,双腿笔直修长,可以想见生前一定是个美丽的女子。
  警察在附近搜索了许久,始终没有找到女子的头颅。
  这女子的尸体在公安局停放着,等人来认领。当天夜里,就有一个老妇人和一名少女来认尸。那老妇人大约五十岁左右,气质十分高雅,自称是女尸的母亲。那名少女是死者的妹妹,长着一张很漂亮的瓜子脸,却不甚健康,面上没有多少血色。少女穿着一件长长的风衣,足下一双高统靴子,全身包裹得很严实。当时正是初秋,天气还颇为炎热,这种装扮令警察们都朝她多看了几眼。那少女步态十分轻盈,飘飘若仙,她母亲一只手挽在她腰间,两个人跟随负责的警察进了停尸间。
  女尸被一块白布从头到脚盖着,揭开白布,那母亲摇晃了一下身体,闭了闭眼睛,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那少女怔怔地看着,似乎有些悲伤,却没有流泪,只是轻轻拍打着母亲的肩膀,叫她不要哭。当时在场的警察转过身去,有些不忍心看做母亲的悲伤情状。等他转回身来,女尸已经被白布盖好。那母亲仿佛是悲伤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挥手要出去,倒是那少女对警察说道:“这是我的姐姐。”按惯例,死者的亲人是要被问话协助调查一些情况的,不料警察刚把这个意思说出来,做母亲的就往后一倒,晕了过去。少女急忙将她摇醒,歉意地道:“我妈现在身体状况不好,我先送她回家,明天再来协助调查,好吗?”警察同意了。于是少女搀扶着她母亲慢慢走出去,上了一辆出租车,绝尘而去。
  既然尸体已经被认领,法医立刻就来解剖。揭开白布,却看见下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当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过了一会才有人想到那两母女,追出去,自然已经追不上了。只见门前的泥地上留着两行女子的足迹,一行进来,一行出去,进来的脚印只有一个人,出去的脚印却变成了两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的脚印是细高跟的足迹。
  原来那少女便是死者,她被人杀害,头颅和尸体分开。头颅穿了长大衣、长统靴来找母亲,把事情说了,就一起来到公安局,乘机将身体安放在头颅下带了出去。至于这少女后来去了哪,却没有人知道。
  公寓里的人听了这个故事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有个女孩更加害怕地说:“你为什么要说这个故事?”原来她的肩膀上就有一块梅花形的红胎记,在公寓楼里也不是什么秘密。刘成淡淡一笑:“害怕了?那我就不说了。”
  可是人们对于鬼的兴趣已经被提上来了,就有一个小孩子说:“我也来说个鬼故事!”
  这孩子说的也是关于一个孩子的故事。
  有个叫东东的男孩,到了要上学的年纪。学校里开学的时候都是九月,正是穿短衣裤的时候,但是他妈妈却给他买了一身长衣。他很不高兴,说别人都不是这样穿的,但妈妈一板脸,他就害怕了,只好穿着长衣裤去上学。大家看见他穿成这样都取笑他,幸好有个小女孩很善良,过来拉着他的手和他玩。他当时就觉得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回到家,这男孩对妈妈说:“妈妈,我们学校里有个女同学,身体硬邦邦的。”妈妈听了一怔,命令他以后不能碰那个女孩的身体。他很听话,从此就再也有拉过那女孩的手。
  同学之间偶然会打闹,别人的手碰到他身上,他又很奇怪地跑来告诉妈妈:“妈妈,同学们的手都是硬邦邦的。”他妈妈当时立刻放下手里的活,偷偷哭了起来,吓得他什么也不敢问了。
  有一天上体育课,同学们都在更衣室内换衣服。他看见同学们脱下衣服后的身体,吓得大叫起来,然后晕倒了。老师把他抱出去救醒,问他是怎么回事,他抽抽哒哒地说:“同学们都是鬼!”老师自然不信,他着急地说:“他们的身体都是怪样子!”
  老师笑着问:“他们的身体很正常呀!跟你的身体是一样的。”
  他立刻说:“不,我的身体跟他们不一样!”说着他就脱下自己的衣服。只见他的衣服里面是一副布娃娃的身体,软绵绵的,纯白棉布包着棉花做成。
  原来他妈妈生下他不久,他就夭折了。妈妈舍不得他,就将他的头连在一个自己缝制的布娃娃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死了,就这样灵魂依托着布娃娃活了下来。妈妈每年为他换一个大一点的身体,他也就象正常孩子一样渐渐长大。
  这个鬼故事倒不吓人,大家感慨了一阵,纷纷叹息那个孩子可怜。刘成被这个故事激发了兴致,便又讲了起来。
  这次的故事和司机有关。
  有个司机,心地很善良,从来不杀生,并且发誓这一辈子都不杀人。他爱上了一个很漂亮的女孩,那女孩一点也不喜欢他,故意捉弄他,说除非让她吃到人肉才能嫁给他。
  这司机很为难,因为他不杀生的,但是他又很喜欢这个女孩。
  这天,司机邀请女孩到他家里去。女孩去了,只见他的灶台上炖着一锅喷香的东西,便问是什么。司机憨笑道:“人肉!”女孩吃了一惊,旋即笑道:“你这人也开起玩笑了。”司机微笑一下,再不说话。过了一会,炖肉上了桌。司机递给女孩一副碗筷,女孩尝了一口,鲜美无比,一口气喝了好几碗,终于发现司机竟然一口都没吃。她奇怪地问:“你怎么不吃呀?”那司机微笑着说:“你现在可以嫁给我了?”女孩正要骂他神经病,忽然觉得不对劲,赶紧问:“你怎么这么说。”司机说:“你说过,吃过人肉就嫁给我!”女孩开始害怕,指着桌上的肉,强自镇定道:“你不是从不杀生吗?”那司机凄然一笑:“不错,所以我杀了自己!”说着伸手一指。女孩转头一看,里面屋里立着一块灵牌,上面赫然写着司机的名字:刘成。
  说到这里,人们都惊叫起来,半信不信地望着刘成。刘成的神色在月光下显得十分诡异,慢慢靠近一个女孩,说:“你现在嫁给我吗?”那女孩吓得跳起来,躲到别人身后:“你到底是人是鬼?”大家都开始往后退,刘成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在月光下闪闪发光:“我是人!”然后他狂笑起来,惊魂不定的人们都松了一口气,打了他几拳,重又坐拢来。刘成正要再讲鬼故事,忽然看见一个小孩身后冒出一股青烟,那孩子的身体渐渐变淡了。他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旁边的人纷纷说:“出事了出事了,快挡住风!”他一边挡风一边问怎么回事,一个老人说:“小孩魂弱,被你一吓,就快魂飞魄散了!”他一下子没听明白,就被一个妇女很狠打了一巴掌:“没事吓孩子,你不想活了?”大家也都责备地看着他,然后这些人一起都不见了。他猛然心跳加速,只见后面的公寓楼变得破旧不堪,仿佛是几十年没人住过一样,破窗扇在风中摇荡,发出糁人的声音。他出了一身冷汗,忽然看见还有一个孩子没走,好象看见救星一样,走过去问:“这是怎么回事?
  那孩子说:“他们都是鬼呀,这是鬼住的地方呀!”
  他仍旧不信:“那他们怎么会被鬼故事吓到?”
  那孩子说:“鬼也会胆小嘛!”
  他见那孩子说话清清楚楚,便说:“你不是鬼吧?”同时将手放在他肩膀上。
  那孩子没有回答他,自言自语道:“妈妈怎么还不回来?”
  他摸着孩子的肩膀,觉得象布一样柔软,再看这孩子,就是刚才讲故事的孩子,这么热的天,还穿着长衣长裤……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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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光灿烂的日子>>

1
  

“吱吱嘎嘎……”
  
原来尽头不是黑暗,是绿幽幽的光。波斯猫瞳孔的颜色。
  
“又死了一个……”
  
堕楼现场画着不规则人型,很丑。它的面前站着综合楼,居高临下,张开大嘴在笑。
  
“吱吱嘎嘎……”
  
王志刚很后悔看到那一刻。可惜已经晚了。
  
赵永看见周淼对他笑。周淼每次向他借钱都会象现在笑得那样三分甜蜜七分可爱。然后赵永就会很爽快地掏钱借给他。
  
赵永现在是靠窗坐。七楼。在赵永向窗外眺望星星亿万年前发出的光芒时,周淼惨绿的头以很奇妙的角度从窗外伸进来,很宿命地笑呵。
  
“吱吱嘎嘎……”
  
赵永的脸变得象波斯猫瞳孔一样的绿。一起晚自习的同学看见他熟练地打开另半面窗户的风钩,然后毫不犹豫地跳下去,象头张开双翅的大鸟。
  
窗户被风吹得不舒服,发出一种难听的声音。
  
“吱吱嘎嘎……”
  
2
  
寝室空出了两张床位。周淼问,毛子和黄瓜上哪去了?王志刚说我不知道。毛子毛文波。黄瓜刘斌。毛文波刘斌2天没来上课。老彭今天肯定点名。周淼想两人太不象话,活该倒霉吧。
  
老彭的课定在晚上。伟大的五一来了。周淼想不通为什么大学也会象高中那样假前加课。周淼经过花园池塘的时候,忽然看见毛子瘦肖的身子映在206实验室的窗玻璃上。
  
解剖课。
  
那些被灵魂遗弃的肢体安静地等待宰割。活人与死人在一起听老彭庄严地讲述注意事项。
  
“咳咳……”周淼感觉有人轻拍自己的肩。是毛子。周淼就站在门边。他和毛子溜出去,走廊的灯为空间蒙上绿的光。
  
次日清晨,清洁工老王在206实验室发现了骇人的一幕:周淼惨绿的脸下面是红的小溪。他用手术刀顺利地割断了吼管和气管。半凝固的血浆不遗余力地在散发它特有的味道。
  
3
  
太刺激了——毛子对黄瓜说。然后两人的干笑埋没在男生楼亢奋的尖叫声里。黄瓜看见阴郁的王志刚洗漱回来,说,怎么,志刚,不高兴啊。
  
王志刚放好杯子,晾着毛巾,甩过来一句,我们会遭报应的。
  
毛子这几天总会在凌晨两点三刻醒过来。睁开眼睛,是日与夜搅和出的不真实的绿光。黄瓜是个混蛋。他总喜欢把外套摊开盖在被子上。毛子夜里醒来,就总看成有个人扑在对面上铺的黄瓜身上。毛子说黄瓜你这样迟早要吓死我。
  
所以后来毛子醒来,就背过身子继续睡。可这次毛子闻出一股味儿。毛子混混沉沉地想,谁把福而马林偷来了呵?
  
福而马林!
  
毛子张开眼,看见那个女人裹着白色的床单,曼妙的身体扑在黄瓜的身上,湿漉的头发淌着福而马林,顺着绿色的脸庞滚落下来。
  
“滴答滴答。”

周淼赵永王志刚三个起来,发现毛子黄瓜已经出去了 。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福而马林气味。据负责查勤的男生部肖干事讲,从那天起,他就再也没见过毛文波和刘斌。
  
4
  
春天不是读书天。A11栋309的一帮小伙子压抑得厉害。黄瓜说咱找找乐子去。周淼问,干吗?
  
毛子打着光背踱过来,敢不敢去实验208?
  
实验208是医疗部的陈尸房,存放可供试验用途的材料。
  
王志刚皱眉,逮住就完了。
  
旁边的赵永哼了句,操。
  
于是当天夜里五个哥们就出发了。鬼知道毛子怎样骗来的钥匙。
  
实验208与普通实验室一样。128个平米。进门右手一个长方形的蓄水池。笼头总拧不紧,“滴答滴答。”周遭半人身高新刷了淡蓝色油漆,被黄瓜的应急灯照成惨淡的绿色。讨厌的绿色。
  
六个台子上只躺了三个。毛子到一个台子边,忍住厚厚的福而马林,心惊胆颤掀开床单,顿了顿道,一胖子。声音象是漏了气。然后他把应急灯丢给周淼。周淼接着掀,三次,瓮声说,是个老头。周淼把应急灯交给黄瓜,发抖的灯光让一切的影子活动起来。黄瓜苍白的脸忽明忽暗,过一会,忽然他说,“嘿,一女的。”
  
那个女人裹着白色的床单,曼妙的身体凸现在里面,湿漉的头发淌着福而马林,顺着绿色的脸庞滚落下来。
  
“滴答滴答。”笼头在滴水。
  
“模样不赖,可惜了,”赵永来了精神,“全掀了吧。”
  
“滴答滴答。”笼头滴着绿绿的水。

5
  
王志刚很后悔看到那一刻。可惜已经晚了。
  
凌晨2点三刻,王志刚看到死去的哥们。毛子现在很胖,和黄瓜象两个圆球。身上铺满花园池塘碧绿的藓。周淼很宿命地笑呵,从窗户外。脑袋靠脖子那点肉连着,很好笑地垂来荡去。
  
王志刚从床上滚到床下。门突然开了,他就见到了赵永。赵永走得很夸张,因为他是倒立。赵永用脚把寝室门推开,进来后又将门锁好。接着一眼看见床底下的王志刚。
  
王志刚要疯了,当快要疯了的时候,他想到床脚边的衣柜。衣柜恰好能藏住一个人。王志刚从床底一跃而出,冲到衣柜前,打开柜门,迅雷不及掩耳。
  
一股浓浓的福而马林味道从里面溢出,伴随着绿。
  
一声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惨叫撕裂夜的墨绿色的影,在宇宙飘荡,良久不绝。




(本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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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于非命>>

薛家小子薛永利做得太绝了。邓珊必须杀掉他。
  
邓珊一家都是老实人,豆芽屯的乡亲个个都知道。老实人吃亏,她撞上了薛永利。薛永利打残了她丈夫。丈夫正在医院当植物人。薛永利向邓珊放出话,三天内把她女儿邓妍交出来。一部奥迪A6整天趴在屯口,等着水灵灵的邓妍坐上去。
  
还差三个钟头到三天的时候,邓珊从井里捞出了女儿。女儿湿漉漉的长发垂在美丽苍白的胸前红颜薄命地低吟。传承千年。
  
邓珊就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
  
邓珊将丈夫的土铳从箱底找了出来。擦亮。上油。把土垢渣子抹掉。邓珊不知道怎样用枪,仇恨教她怎样用枪。
  
邓珊只备了两粒弹子,第二粒是留给她自己。她把铳管锯短,藏在褂里。
  
然后她就到屯口,坐上A6.


密而顿的命运世界——
  
一个深不可测的海洋
无边无际
苍苍茫茫
长度宽度高度时间和空间
都消逝不见
  
引用这几句话是为了过渡,没有除此以外的意思。
  
薛永利,男,汉族,31岁,薛氏集团营销部总经理。于2000年4月13日死亡。死亡原因不明。
  
死亡原因不明的意思是,找不出怎么死的,找不出怎么死的意思是,没人知道是怎么死的,没人知道怎么死的,就是死于非命。


经过:薛永利不喜欢站着说话,他说话的时候经常坐着。面对灯珊的时候,薛永利早已接到电话。他坐在公司楼下五十米左右的临海石阶上,饶有兴趣地打量邓珊褂中异样的突起。虚弱的夕阳宣泄伟大的光芒时,薛永利正在毫不掩饰地展示他由于生具来的狡黠和社会经验交织而成的无穷无尽的罪恶。
  
薛永利所在公司的楼下停着一部社会牌照的白色丰田面包。临海市刑侦大队的侦察员陈染夏芳心坐在车内。老陈这段时间负责薛永利涉黑经济犯罪集团的案件。此时是布控的第七天。下午五点多钟时,他们发现薛永利从公司出来。老陈发现其便装、没带公文包,就制止小夏开车尾随。果然,薛永利走了约五十米,一屁股坐在台阶上。然后薛永利就等到了邓珊。
  
中间隔着正在修建的百层大厦,嘈杂声淹没了谈话。小夏下车,戴墨镜,微接收就放在上衣口袋,窃听用的。小夏到报亭买报,然后把他仔细看完。报亭据车约60米,刚好同老陈把薛永利夹住。
  
他们目击了全过程。下面是窃听录音。由于嘈杂声太大,效果并不能让人满意。
  
男:“……邓妍……哐哐哐……”
女:“……家里……哐哐哐哐……等你……”
男(笑):“……哐哐……我的手……哐哐……逃不出……玩我……”
女:“你……死……”
接着女的从上衣掏出枪来。
  
邓珊远不是薛永利的对手。薛永利早就等待这一刻。他起身。同时左手把枪口拨离脑袋,右手控制机括,顺时针一扭。枪被夺下来。薛永利是玩枪的老手。两位侦察员很气愤地看到薛永利张狂地朝天放了一枪,然后把枪甩给摔在地上的邓珊,大笑着往回走。
  
在快走回公司的时候,薛永利忽然脚下一软,他抱住街边的电话亭,很遗憾地慢慢瘫倒下去。他死了。
  
枪离邓珊的手很远。小夏看得很清楚。
  
冥冥中注定,此刻在病床上的邓妍睁开了眼睛。
  
结局:薛永利的遗体经过常规检查,没发现死因。遗体在死者大哥薛永进的催促下迅速火化。为免刑警对薛永利的继续调查,薛永进用高价换回心肌梗塞的死亡证明。薛永进是薛氏集团董事长。
  
邓珊因私藏枪支,治安拘留15天,枪支没收。。
  
老陈觉得薛氏集团仍有幕后黑手,就此案继续深究。
  
还是经过:邓珊不知道的,还有一个人在看着她。云端的上帝。
  
那颗射出的子弹,舒展而得意地做着斜抛运动。它的脚下,快速地移动着一条绿化带,两根电线杆,三辆停泊的轿车。子弹将它们甩离的越来越小,义无返顾。最后,子弹欣喜地看到了那层修建中的百层大厦,哐哐哐……,子弹兴奋啦。
  
子弹选择了152层作为它暂时休憩的港湾。子弹拼命旋转(虽然转不快),然后捂着双眼撞进了天花板,“砰”,速度约为37米每秒。
  
伴随着声响,子弹身边一两重的铁钉决定改变它的运动状态。在强烈撞击之后,它获得了脱离天花板的必要速度。它先是大略顺着子弹来时的路线运动,但由于速度稍小,所划的抛物线不够圆满。但仍旧能够躲开防护网。这就足够啦。
  
铁钉在抛物运动的同时也在进行匀加速运动。在这个过程中,铁钉的速度不断加大。
  
大约过了6秒钟,铁钉以每秒100米的速度嵌进正往回走的薛永利。穿过头盖骨比较薄弱的连接部位,钉尖透过右脑充满激情地切断中枢神经,钉柄恰好卡在头皮面,成功地阻止少量液体外溢。
  
还是结局:子弹完成了它的使命。其余的交给上帝。







(本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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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前惊颤》





1989年一个春天,郊游的好天气。
  
一部红色的波兰莱兹载着一家人风驰电掣。前方是至少两公里笔直的路。不远处是座旱桥,游玩的人象五颜六色的点在桥下跳跃。
  
车内弥漫着生气。车轮碾过路旁的小草,溅起几丝嫩的绿。
  
爸爸坐在驾驶室里。开车。听歌。跟后坐的妈妈女儿搭搭讪。总之,很惬意。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在闲暇的时候同家人踏青,的确是减轻压力的好方法。
  
风好大,吹得车窗外呼呼响。惬意的男人忽然发觉后视镜沾了个红红的什么东西。他开窗,用抹布擦。安全是很重要的,丝毫马虎不得。何况要过桥了。
  
与此同时,桥下野餐聊天放风筝弹吉他的人,都不约而同望向桥上。据目击者陆柄国当时讲,一部红色的轿车,冲过旱桥护栏,以优美的弧线划过天边的朝霞,象头巨大的鸟。
  
人们只认为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残骸很快被拖走。烧得黑糊糊的一团尸体,让法医欲辨不能。
  
事故原因不明,作为一般交通事故,有关的照片和资料躺在交警队的第178号卷宗里。无人问津。
  
直到有一天,一位老公安,无意查阅了在过旱桥一点八公里处几乎同时发生的另起交通事故。经过精密推理,他把受害的一家与一个可怜的摩托车手联系了起来。

第一宗交案——司机的死亡惊颤
  
爸爸哼着歌,愉快地擦拭着镜子。
  
镜子夸张地向四方扩展它的反射面。有人对镜子存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为什么?天知道。理论上应偏向于有时候,人们会在镜子里看到绝不应看见的东西。比如……
  
想到这里,爸爸不由得自嘲地笑笑——受党教育这么多年了,世上是没有马列主义无神论解释不了的东西的。
  
何况镜子好好地在那,就象怯生生的女人,老实得很。
  
在爸爸擦干净了镜子,就要缩回手的时候,又有几点红色落下来。好象开玩笑一样。爸爸有点不耐烦,然而下意识地,又伸过手擦拭。
  
0。01秒过后,玩笑开大了,一腔红色的液体泼在镜子上车身上爸爸来不及缩回的手上,0。02秒后,一个很象西瓜的圆球体重重地从外面砸在爸爸的腿上。泛着血红的西瓜瓤。还在爸爸的腿上跳了两下。
  
爸爸突然觉得从惊颤回到了虚幻的不真实,他很努力地想让自己平静下来。可他忽然觉得有股视线从最不可能的地方向他射过来。他的目光从前方不远的旱桥移下来……方向盘正让车轮笔直向前……时速表显示着90公里每小时……
  
不正常的东西来源与他的双腿之间,那个西瓜状的圆球体。
  
它的外层是摩托钢盔。爸爸突然呕吐起来,血压急速升高,心脏四个腔不堪重负,然后这个男人身体靠着方向盘往右一歪,在这之前,心肌梗塞已让他停止了呼吸。
  
因为他看见,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从钢盔望向他,还在眨呀眨。

第二宗交案——摩托车手的死亡惊颤
  
赵福生很喜欢眼前的这部摩托。虽然牌子不响,但性能挺好的。
  
吹影首先要向大家伙简略介绍赵福生这个人。赵福生正好处于一种超过37度血液就能沸腾的年龄阶段。赵福生的第二任女朋友冯兰说她就是喜欢她家福生那种虎虎的冲气。冯兰对兜风很感兴趣,赵福生脑袋一发热,就买了这部摩托满足女友的虚荣心。
  
今天是冯兰生日,赵福生记起前正在市区东和几个哥们喝酒。冯兰家住市西,也就是说,虽然现在是早上,但如果不快点是赶不上中午冯兰的生日PARTY的。
  
所以赵福生用水抹了把脸就跨上了车。
  
路是很熟的,晨风吹在脸上,也很舒服。
  
可是赵福生又不舒服了。他前面的那部红色的波兰莱兹似乎在向他炫耀。赵福生试图超过它,两次都没成功。
  
赵福生虎虎的冲气于是就开始爆发了。“我日帽子,大爷还超不过你?”
  
前面是旱桥,赵福生决心在上桥之前运用娴熟的技巧搞定波兰莱兹。加油门,换档,再换档,
近了。
  
就在这时,赵福生忽然觉得脖子一痒。真的很痒。然后就好象是娘生下他时的那么痛——娘总喜欢龇牙咧嘴向他描述这种痛楚——因此赵福生认定这种痛比剧痛至少还要痛上一万倍。
  
赵福生的目标逐渐靠近,摩托车渐渐和轿车并驾齐驱。
  
可赵福生现在觉得血液已经沸腾起来。捂不住,抑不下,血液真的从体内冲了出来,象一股股细细的喷泉。
  
赵福生看见了令他一生都要惊颤的东西。他看见了自己的脖子。然后是自己的身子。接着他的视角呈360度并倾斜着30度,以他的右耳为轴不断变化着。考虑到地心引力,赵福生的这个头不规则地跌进轿车内,从窗户。
  
赵福生居然还看见了他的对手——一个中年的男人,极度扭曲他惊恐的面孔。赵福生瞪着他,嘟哝了一句,“我日帽子,怎么这么痛。”
  
赵福生的另外一部分,仍就架在摩托上,向未知的前方疾驰。
  
路是很熟的,晨风吹在身上,也很舒服。





(本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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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秦系列短篇之蟑螂
  
(1)
  当我惊恐而又无奈地睁开眼睛时,我瞟了一眼挂在墙上的挂钟。荧光指针幽幽地指向了凌晨三点。擦拭掉脸上的冷汗,我知道,我又失败了。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每天都会准时在十二点的时候,心生困意,抑制不住上床睡觉的欲望。即使是面对美女的时候,我也会情不自禁地打上一个哈欠,然后两只眼皮打架。
  这还不是最困扰我的,当我睡着后,我总是会不停地做噩梦。不是被一群狗追赶,就是梦见有人在撬我的门,听到门锁吱吱嘎嘎地响着,我总是会满脸冷汗地醒过来。背心处渗出的液体浸湿了我的睡衣,衣物与皮肤紧紧贴在一起,粘粘的,腻腻的,让我不停打着寒颤,全身抖动,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每当我从噩梦里惊醒的时候,我都会看一眼挂在墙上的钟,每次指针都无一例外地指着凌晨三点半。
  我不知道是什么造成了我的这个怪癖,我一直都将它归咎于我十二岁时做的那个垂体瘤手术。那个手术中,医生在我的鼻孔打了一个洞,然后把冰冷可怖奇形怪状的器械伸进我的脑袋,切掉了一个多余的东西。我的生命得以了挽救,但从此我失去了一夜安睡的快感。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就会披上衣服坐到电脑前,在浩瀚的网路中像个幽灵一样游荡,等待着睡意的再一次降临,但睡意降临的时候多半都是早晨,第一缕阳光射进窗户的时候。所以我又会在早晨天亮的时候再次钻进被窝,一直睡到天昏地暗,人事不醒。
  我的这个怪癖让我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外出工作,所以我选择了做一名自由撰稿人,每天呆在电脑前写一些无聊的,赚取眼泪的文章。所幸,我的文章还算写得不错,为我带来了足够生存所需要的金钱。
  (2)
  在这个夜里,我又一次在凌晨三点醒来,我低低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伸手开灯。
  我的床边是一盏落地的射灯,漆黑的,很细很长的灯杆,在顶端有两个方向相反的灯座。通常我都只开一个灯,已经足够了。灯罩是碗型的,可以把灯光全都聚集在一个方向,不过我却喜欢把灯罩向天花板扭去,让灯光投射在充满水渍,隐隐发黑的天花板上。
  我刚醒过来的时候,就喜欢平躺在床上,眼睛圆睁,死死地看着天花板上那些投射的光晕。泛着昏黄的光晕总是让我这该死的大脑充满清醒,没有丝毫睡意。
  不过在这个夜里,当我睁开眼开了灯后,我盯着天花板,却发现射灯的光晕中,似乎有什么模糊的影象在缓慢游移晃动着。这一定是个很薄的东西,因为光晕中的影子很浅很浅,如果不注意看,几乎就不能察觉。这是什么东西?我好奇地把眼睛睁得更大了,仔细地注意着天花板上那移动着的影子。
  这一定是一个会飞的东西,因为,光晕中有翼状的影子在扑闪,而且周围还传来一点点细小的嗡嗡声。
  是什么虫吗?虫子总喜欢往有光线的地方飞奔,即使是死亡也不能阻挡它们对光明的向往。我几乎从那薄薄的影子猜想出,那一定是某种蠕动着的昆虫的翅膀。半透明的翅膀下,也许还有毛茸茸的虫腿正在努力挣扎着。它的头一定长得奇形怪状,是三角形的吗?是圆的吗?上面会不会长出一张人脸?
  我为自己习惯的想法感到暗自好笑,一定是恐怖小说看得太多了吧?不过我对灯罩里的昆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从被窝里探出身体,将手伸向了灯座,然后轻轻一扭,灯罩将被我拉了下来。
  就在这一刻,我的眼前突然一花,几个微小的黑影子在我的面前扑闪着翅膀向我冲来。当我还没有分辨出到底是什么东西时,已经有几只粘滑的昆虫落到了我的脸上,一股淡淡的骚腥味向我涌来。我下意识地连忙闭上了眼睛。
  我的半张脸已经麻痹了,我几乎可以感觉到这昆虫有力的腿上长满了细小的带着倒钩的绒毛。还有纤细的触角,正在左右颤动,滑滑地掠过我的面庞,我甚至可以感受到触角带起的弱小气流,气流里带着稍许的膻味,就像羊的尿液一般。
  一股恶心的感觉在我的胃里翻涌,我伸出手在面前一抹,几只昆虫挣扎着出现在我的掌心之中。
  我看着手中的昆虫,恶心的感觉更炽盛了,因为我已经看到了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昆虫。
  这是几只肥大的,正摇晃着触须的蟑螂!
  我的手一翻,将这几只蟑螂掠到了地上,然后猛地站起身来,赤裸着一双脚,狠狠地踩!眼看着这蟑螂变成了一摊黄褐色的肉泥,我的喉头开始涌动了起来。
  我结束了呕吐,终于步履蹒跚地从洗手间走了出来。我不想再躺回床上,刚才那几只蟑螂让我全无睡意。
  (3)
  我全身瘫软地坐在了电脑前,打开了显示器。
  我想找个人说说话,我显然被刚才的蟑螂吓到了,不敢再躺回到床上去。
  凌晨三点,我寂寞地在网路上游荡,我打开了一个又一个聊天室,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深夜的聊天室,是一个寻找欲望发泄荷尔蒙的肮脏地带,我对此没有半点兴趣。看着或大或小的汉字一排排向上移动,我感觉到的,只有更深的孤寂。
  我是一个孤僻的人,孤僻到了别人不敢想象。我可以几个月都不出家门,只在屋字面对闪烁的电脑屏幕。要吃东西的时候只需要给楼下的小饭馆打个电话,我每个月在饭馆里放了四百块钱,随便他们为我准备什么可以吃的东西。如果一定要打开防盗门,那我也只是取盒饭、拿信件或是倒掉垃圾。
  我住在一套既阴冷,又潮湿的破旧公寓里,楼上楼下住的什么人,我从来都不知道,也不愿意去知道。当初看中这里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安静,离马路远。我不希望被别人打扰,我更愿意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难道我没有欲望了吗?我笑了笑,对自己说,也许我的欲望远远比其他人更强,但是,我却永远不会让任何人知道。
  我走进了一个聊天室,看到那里只有一个人挂在上面,名字很古怪,叫天生杀人狂。
  呵呵,天生杀人狂?我冷笑了一声,我看过奥利佛斯通导演的这部电影。画面充斥了大量黑白镜头与彩色镜头快速、毫无规律的互接,让人头昏目眩。虽然大部分的人会因为里面倾斜的画面、经常穿插的闪回而陷入云里雾里,但是我却看懂了,并且,这是我最喜欢看的一部电影。
  看到了这个天生杀人狂,我不禁敲了一串字给他:“你也喜欢这电影?”
  很快,那边就回答:“不,我只是喜欢这几个字。”
  “哦?!你喜欢杀人?”我笑问。
  “不,不敢。我最多只是杀杀蟑螂。”那边回了这句话,字体却变成了又粗又浓的血红。
  我脸上的咬肌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蟑螂?他怎么会提到蟑螂?我想到了刚才出现在我手心里的那几只肥大的,扑闪着翅膀的蟑螂。不知不觉的,我的背心竟又被我的汗液所浸润尽湿。突如其来的寒意令我促不及防地打了个寒颤。
  我准备离线,在离开前,我还是问了一句:“杀蟑螂?杀了蟑螂后怎么处置?”
  对方沉默片刻,回答:“拿去喂猫。”
  “为什么?”我忍不住好奇。
  “蟑螂是地球上最伟大的物种,已经存活了三亿五千年。在那个时候,还没有人类,只有巨大的原始蜻蜓盘旋在上空,但蟑螂已经在雾气弥漫的沼泽地里展翅高飞了。蟑螂的体内有着大量的蛋白质、脂肪、无机盐、微量元素,喂给猫吃,可以最快地让猫达到电解质平衡。”他噼里啪啦地敲出了一行字后,消失了。聊天室里空无一人,除了我。
  (4)
  喂猫?拿蟑螂喂猫?这个叫天生杀人狂的人,未免也太变态了一点吧?无聊!我关上了电脑,然后点上了一根烟。
  就在这时,我听到背后的门锁突然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偷偷挠着门。我的心不由得一阵子抓紧。是什么东西在挠我的门?夜班三更的,难道是小偷?我一下子想起了我常常梦到的噩梦,一个小偷正在撬我的防盗门,我躲在床脚瑟瑟发抖。莫非现在真的有小偷在门外吗?我的皮肤上顿时濡湿了一层汗水,身体不由自主一个激灵。
  我站直了身,摁熄了烟头,拾起厨房中的一把菜刀,慢慢走到了门边。
  我不知道外面到底有什么样的可怕东西,会是身披长毛的怪兽吗?会是长着三角形脑袋不停蠕动的节肢动物吗?但千万不要是漫天飞舞的蟑螂,我怕那玩意。
  我猛地一下拉开了门,门外的感应灯突然亮了,当我的眼睛还没适应这光亮的时候,已经听到了“啊呜——”一声,一只浑身雪白的猫溜进了我的房间。
  猫?怎么会是猫?我诧异地转过身,看着这雪白的猫慢悠悠地踱进了我的房间。它似乎很高傲,一边走,一边扭过头来望着我,眼睛在黑暗里发出了幽幽的绿光。
  为什么会有一只猫在夜半三更溜进我的房间?我还来不及想这个问题的时候,这只猫已经踱到了我的床前,若有所思地停下。它要干什么?
  这只雪白的猫“啊呜——”叫了一声,埋下了头,伸出舌头在地上舔了一圈。
  噢,我的天!它在吞噬那摊黄褐色的肉泥,被我踩死的蟑螂的尸体!
  我觉得头开始发晕,我想到了聊天室里那个叫天生杀人狂的家伙所说的一切。蟑螂的体内富有蛋白质、脂肪、无机盐、微量元素,喂给猫吃,可以最快地让猫达到电解质平衡……
  难道真是这样的吗?
  我的头好晕!我竟然不知道这只雪白的猫是在什么时候离开我的房间,我只知道自己像游魂一样平躺在床上,脑子中一片空白,等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杆。
  这一切就像是个梦,我想要找出一点昨夜发生的事的证据,却什么也找不到,除了地上一滩若有若无的黄褐色。
  (5)
  我打了个电话,叫楼下的送饭上来,我饿了。当门铃响起的时候,我拉开了门,接过饭盒。就在这时,我看到了戴着帽子的保安正从走廊走过,连忙叫住了他,“哥们,这幢楼里有人养猫吗?雪白的猫。”
  保安蔑了我一眼,没好气地回答:“没有,这里没有白色的猫,倒是有一只全身剔透的黑猫。是赵小姐养的。”
  “赵小姐?”
  “对,就在这层楼上,才搬来的。听说是个白领,二十七八岁,蛮漂亮,却没有男朋友。怎么,大作家,你对她有兴趣?当心哦,说不定她喜欢女人哦,对你没什么兴趣,呵呵……”他仿佛突然意识到在背后说房客的坏话并不是件值得夸耀的事,于是连忙闭住了嘴巴径直下了楼。
  赵小姐?我好象有点印象,常常在我半夜倒垃圾的时候,看到一个妖娆的身影袅袅婷婷地从走廊掠过,大概就是她吧?可是,她养的是一只黑猫……
  (6)
  夜晚又一次不可抵挡地来临,我在键盘上刨动着爪子,为一家杂志赶着一篇催人泪下的爱情小说,当灵感刚刚爆发到高潮时,我打了一个哈欠。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荧光指针指向了十二点,困意又一次不可救药地向我袭来,令我无法抗拒。我无奈地叹气,关掉电脑,上床。我知道,在凌晨三点的时候又会醒来,不知道那个时候会不会再一次出现雪白的嗜好啃噬蟑螂尸体的猫?
  三点的时候,果然我又醒了过来,是被窸窸窣窣猫爪刨门的声音惊醒的。打开门,这猫熟门熟路地跑了进来,在漆黑的屋里东蹦西蹦,寻找着什么。
  我打开射灯,仔细端详着这只白猫。这应该是一只波丝猫,瞳孔一只蓝一只绿,全身没有一根杂毛,白色的长毛柔软卷曲,混身散发着一股幽幽的香波味。
  这是一只养尊处优的猫吧?我不禁想,它究竟属于谁呢?
  这猫在我的床脚钻来钻去,不一会,钻了出来,爬到了我的面前,张开了嘴。有什么东西从它的嘴里掉了出来,落在了地上。
  我垂下眼睛望去,噢,是只没有了头颅的蟑螂,四只脚还在缓慢优雅地挣扎,速度渐渐放慢,直至一动不动。
  难道对于猫来说,蟑螂真的是它们最好的美味吗?
  看着这猫欢快愉悦地啃噬着蟑螂体无完肤的尸体,还不时伸出舌头在嘴唇边舔上一圈,我就感觉到一丝说不出的恶心。
  我猛地踢了一脚这白色的猫,它受惊地跳起,惊恐失措地望着我,眸子中隐藏着无辜与失落。我叹了一口气,心想是不是对这猫过于残酷了,它只不过想找点蛋白质丰富的东西来弥补一下体内的电解质平衡而已,我又何必如此决绝呢?
  但是,我还是拉开了门,对猫说:“你出去吧,这里不是你的家,当心我把你煮来吃了。”
  这猫像是听懂了我说的话一样,一溜烟窜出了我这阴冷潮湿的房间,转身消失在楼道的拐角。
以后的几个晚上,这猫总是在三点的时候到我的房间来寻觅蟑螂。我对它的抗拒之感也渐渐消失,有时还会陪它玩一玩,甚至满房间找蟑螂喂它吃。每次当我找到一只肥大的蟑螂时,这猫都会惊喜地叫上一声,然后弓起背脊,猛地窜到蟑螂边,伸出爪子按住,一口咬去。当我看到它吞下蟑螂时,我都会不由自主开心地微笑,就像我也达到了体内电解质平衡一般。
  (7)
  一周后,我得出去交电话费了。下楼经过保安室时,那个保安正坐在那里看报纸。当他看到我的时候,蔑了我一眼,然后扔开报纸神神秘秘地对我说:“大作家,你晚上睡得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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