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不要在退钱问题上和老用户耍小聪明,先把自己位置摆正
上周提交了用户资料,要求退钱。瑞星公司先后有2人打电话来(怀疑管理问题,客服重复),但是其诚意令人怀疑!
第一次瑞星的客服询问 发 — 票,当我告诉他 发 — 票有可能没有时(或者丢失),他试图直接拒绝退钱的任何要求。
第二次打电话来的客服除了询问 发 — 票,更追加了一个条件:必须在瑞星公司购买的才有可能退钱。
2次共同点是均称瑞星公司内部并没有就老客户赔付形成办法!
请广大老用户发表看法,瑞星公司如此苛刻的做法是否妥当。另请瑞星公司相关人员仔细阅读《瑞星全功能安全软件2010三年版》使用手册,尤其精读第一页中“用户身份卡”的说明。
关于“用户身份卡”其中说明:本卡是授权用户合法使用软件和获得售后服务的凭证,这是否可以说老用户单凭用户身份卡就已经构成了买卖双方义务?!
而在整个用户手册中并未见 发 — 票和购买地点的相关约束,如果瑞星要在购买地点上做文章,请问瑞星,你当初起家至现在,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多少分公司?这样要求用户是否公平?
软件是一种特殊商品,请不要硬套普通商品相关规定,比如你的下载版,你能保证客户网上下载注册后,给过用户 发 — 票?即使你的盒装产品,你又能保证你的零售商有几家能提供国税正式 发 — 票?
郑重提醒瑞星公司,你们现在免费了,意味着我购买的三年服务已经被你们提供的免费产品所中止!而服务的终止完全因瑞星公司的市场策略改变所造成,瑞星理应承担全部责任,所以退钱是必需的。退钱的直接凭证是随产品出售给我的用户卡上面的用户ID和产品序列号及你们承诺的三年期服务。扯别的除了证明瑞星赖皮,似乎对你们没有任何帮助!建议瑞星开通在线用户数据提交,凭上传的用户身份卡和网站注册给予用户退钱处理。作为号称全国第一的杀毒软件公司,希望拿出诚意面对养育你们成长的全国用户!免费前作为管理层就应该有应对措施,而不是拿自己的信用作赌注!至今还在对用户推三阻四!!不要试图考验用户的耐心,如果这样,瑞星只会离用户越来越远,并最终被市场淘汰!!!
本帖第一次写于: 2011-06-20 15:27,至今50天的时间里未得到瑞星任何回复,如此对待一个支持了瑞星10几年的用户,不论在IT业亦或其他行业的任何一个企业,都可谓空前绝后了。在等待了 50天 以后的 今天 我不得不对瑞星的管理层大声说:无赖.....无赖.....无赖......我实在找不到更合适而又不失礼貌的中文了!瑞星现在完全就是在拿自己的声誉做赌注,最终必然会输得一干二净! 用户系统信息:Mozilla/4.0 (compatible; MSIE 8.0; Windows NT 5.1; Trident/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