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天价捞尸",结果挑衅全社会公德!
无言的结局——11月7日,湖北荆州市政府通报"10.24"大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打捞公司"负责人陈某因敲诈勒索被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通报称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
三为英雄大学生,为了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一群亵渎了五千年文明的民族败类,竟“携尸漫天要价”,中国社会的道德风气哪去了?三为英雄成为“打捞船”老板的欺诈工具,国家的制裁在哪里?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就是民族败类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的是什么?
对打捞船全体员工说13声(代表十三亿中国人民):民族败类!民族败类!民族败类!民族败类!民族败类!民族败类!民族败类!民族败类!民族败类!民族败类!民族败类!民族败类!民族败类!
败类不死,难平众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