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套,你不能蒙住了大人的眼!【转贴】
2007年10月17日有一则报道《珠海初中女生与富家子同居 班主任送其安全套》讲述一个老师为自己的学生买避孕套的教育故事。初中班主任发现自己女学生与另外一所学校一个家境富裕的男生谈爱并同居。班主任在教育劝说小女孩不成功的情况下,买了一盒安全套送学生,并说:“老师没有能力说服你,但是我还是要提醒你,要学会保护自己。”后来这位女同学感受到了老师的爱,真的和那个男生分开了。(2007-10-17 南方都市报)
老师讲的是教育故事,我们假设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透过这故事我们可以看到什么呢?青少年教育的教育究竟是谁的责任呢?教育过程中是不是存在“缺位”与“越位”现象呢?
我首先要说的是女学生的家长,因为开店,就可以疏忽对女儿的教育。小女孩在不知不觉中就和另外一所学校一个家境富裕的男生谈起了恋爱,竟然发展到同居的地步还不知道?还是老师的尾随才能发现,你也太官僚了吧?太不拿自己女儿当回事了吧?花季少女由于自己知识的浅薄,和青春期萌动的好奇,万一“研制成功”了,对其身心是何等的伤害呀? 男生的家长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要以为儿子不会怀孕就没关系,有了钱,就可以摆平一切?你的默认无疑助长了他们的疯狂。
这些成人游戏是这些本应该好好学习的青少年所尝试的么?这些家长们没有给孩子们正确的导向,没有和他们很好的沟通教育,没有良好的言传身教来熏陶,任孩子孤独去自由成长,使得不该出现的事情出现了。无疑,这些家长在孩子成长教育过程中“缺位”了,倡导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绝对不是纵容其进行“性体验”。家长漠视了自己的教育责任,不知道青少年教育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职责,过度依赖某一方只会造成这一架构的失衡,进而垮塌,这个“缺位”搞不得。
老师呢?老师的行为是一种无奈。我不知道当事学生的年龄,但可以推测,她们应该在十四岁左右。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行为都算强奸。是不是家长和老师都法盲了?我不猜测这个“强奸”的遂于未遂,但觉得老师的教育方式是比较极端的,似乎像一个“擦边球”,不好界定,搞不好这个老师还成为“性体验”的推广者,或者是犯法的帮凶。但我相信这个老师的出发点是美好的,她说服不了,是不是考虑了与其家长一道的“联防”呢?但送安全套的行为是不是超出了这个老师的教育范畴呢?这个老师是不是有些“越位”呢?青少年该接受什么就教育什么,还是慎重点好!
虽然此案例安全套唤起了女学生的回归,但我们不能让安全套遮住我们的眼睛,我们不能老拿盒安全套去碰运气,因为一盒安全套是解决不了这一系列问题的。这就需要我们都多去关爱孩子们,更不能让孩子的教育变成了某一方的“独角戏”,也许,我们都该坐下来好好思考,我们该做什么?该怎么做?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如果没有良好的教育,还会有良好的未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