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只因偶像不签名 少女“绝食”17天
悲剧简述:安龙县一名追星少女明明,只因所崇拜的偶像歌手没给她签名,竟17天不吃不喝,骨瘦如柴,被家人强行送往医院治疗。当初,当她得知她所崇拜的一位男歌手要来安龙参加第三届“荷花节”开幕式文艺演出时,欣喜若狂,几天几夜都睡不好觉。演出当天,她一大早就起床精心打扮了一番后,上街买了两大束玫瑰花进入演出现场。当这位歌手上台演唱时,她兴奋不已,先后两次上台献花。在最后一次献花时,她把备好的签名本递了上去?可这位歌手只向她点了点头,唱完后就离开了现场,没给她留下任何签名。明明为了得到签名,马上离开演出现场,来到该歌手下榻的宾馆大门前,冒着酷暑守候了一整天,却再没见着这位歌手。自从没能得到该歌手签名后,明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天不说不笑,不吃不喝,只见她在房间内来回播放这位歌手的专辑,上网查找该歌手的有关资料。经再三劝说她也不吃饭,每天只吃几个水果充饥,体重一下瘦了近6公斤。
悲剧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