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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与执法

暴力抗法与执法

大家感觉暴力抗法在前还是暴力执法在前

暴力抗法可以导致暴力执法

同样,暴力执法也可以导致暴力抗法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研讨会上,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试点的阶段性目标已经实现,在全国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这对于还没有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地方来说,实在是一个好消息。一条马路多家管、一起违法行为几家罚,有利大家抢、无利大家推的多头执法、执法扰民、重复处罚等问题将会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城管行政执法将会达到法定化、规范化、统一化和专业化。
  但是,一项好的制度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城管领域的暴力执法问题依然存在。事实上,全国各地城管执法队伍无一例外地都遭遇到暴力抗法事件,违章者的暴力抗法绝非个别现象,而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部分地区,暴力抗法还呈上升趋势,暴力抗法规模不断扩大,从个别违法者的辱骂、阻挠发展到目前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暴力抗法。今年上半年,浙江杭州市仅城管行政执法局在执法时就遭遇暴力抗法事件144起。广州深圳市发生在1999年的暴力抗法事件是56起,2000年是73起,2001年达到128起,今年已发生百余起。那么,为何屡屡发生暴力抗拒城管执法事件呢?
  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外来人员涌入,城市人口高度密集,人员素质难免良莠不齐。同时,城管执法的对象有其特殊性,大多为外地打工人员、下岗工人、农村剩余劳动力,属于社会弱势群体,这些人多半无技术、无特长,只能靠摆摊设点的方式赖以生存,当他们受到查处时,往往有可能发生过激行为,甚至会有一些不法分子采取自残的方式,诬篾执法人员打人。人微言轻城市管理前哨部队的城管执法人员不可避免地要触及不同群体的利益,处于诸方矛盾的焦点位置,遭遇暴力抗法非常普遍。
  另外,市民的城市意识欠缺,法律意识不强也是暴力抗法产生的原因。很多市民对违反城管法律、执法行为的认识仍停留在较浅层次上,认为城管执法涉及的又不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那些“摆摊设点”、“乱贴乱画”、“随手乱扔”应属社会公德范畴,应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的谴责,但似乎与法律法规制裁挂不上钩,部分市民对受处罚的违章者抱有同情心理,这也就助长了违章者的抗法情绪,若有居心不良者煽风点火,使事态进一步扩大,就可能酿成暴力抗法事件。在去年年底深圳福田区发生的一起大规模暴力抗法事件中,近百名不法分子及其同伙因不满自己摆卖在路边的甘蔗被没收,手持砖头、铁棍、铁锹等凶器集体围攻执法人员,有6名执法队员被打伤,并砸毁了一台执法用的面包车。事件发生后,一些市民不仅不谴责那些违法分子,反而对他们抱有同情心。
  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不力也是暴力抗法屡屡发生的原因之一。有关专家认为,如果城管人员执法具有一定的强制执法手段,就可以对违法人员起到威慑作用,可以把抗拒执法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因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引起的不必要的暴力抗法事件已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很多市民是因为对部分城管人员的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非常反感,才去同情那些乱摆卖的摊贩的,对此,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负责人员表示,目前提高执法水平是当务之急,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工作应重在服务。城管执法人员应尽快扭转思路,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执法过程是考验执法人员总体素质和个人应变能力的过程。不仅要以法治人、以法服人,而且要做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教育工作,即使是遇到不文明的对待,也应保持克制,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城管执法工作本来就是为市民服务的,是件好事,不能因为执法方式,执法水平问题而引起市民的误解和不满。
  一个良好的城市应该是一个文明的城市,暴力抗法是其中应该被剔除的一个不谐音符。但是杜绝它的发生,是一个坚巨、繁杂的过程。不但需要政府的努力,也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


最后编辑2006-09-08 09: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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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执法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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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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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也踩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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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又是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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