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从那里来的?宗教界认为人是上帝造出来的,而科学界认为人是由低等动物进化来的,这是一个至今还没有确切答案的问题,而且随着科学的进步和认识的深化,其答案反而更加模糊。因为只要按现在被逐渐掌握的基因知识,就不难发现,想象上帝(或“外星人”)如何通过化学合成和基因工程“造人”,实在比想象世界上的所有生物,如何都由同种单细胞“进化”而来,反而要容易、也似乎
更合理得多。这可能就是为什么不少有造诣的科学家,到头来反而成为“有神论者”的一个原因吧。人类已经可以在试管中造牛造羊,却无法让最简单的“三叶虫”表现出一点看得到的“进化”来。我们为什么不可以作出下面的推测:上帝可能就是那个想象得出、却永远够不着的“无穷小”?如果从这样的观点出发,“神学”和“科学”将在哲学的层次上得到统一,至少可以相对圆满地解释诸如“宇宙始于一点(大爆炸理论)”、“生命起源”和“上帝万能”、“上帝无所不在”之类的问题。
不过,有一个层次低一点的问题,是我们已经可以、并应该确定的。那就是无论从现有的“神学”还是从“科学”出发,“人”都应该被定位在一个单独而特殊的位置上。
宗教说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出了人,却并没有赋予所制造出的任何其他生物类似的“殊荣”。又将宇宙分成天堂、人间和地狱,他亲自主掌天堂和地狱,却不直接过问人间,只是立下“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的“奖惩条例”,其“另眼相待”的用意再也明显不过了。如果我们自己意识不到他
的安排,不去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方式,勇敢地承担起管好地球的责任。反而“自甘堕落”地一味追求要和其他动物“打成一片”,学它们的样、按它们的“规矩(如‘种内竞争’‘弱肉强食’之类)”行事。岂不是等于既糟蹋了上帝的美意,又亵渎了他的“圣体”?
而站在“科学”的立场,我们在认识自己时,犯了一个“当局者迷”的特大错误。我们已经知道地球上包括人在内的万物,都是由一百多种基本化学元素所组成。甚至也知道它们都是由更简单、种类更少的基本粒子(如质子、电子、中子等或更小的什么粒子)所组成,而且懂得根据它们的化学、物理和生物特性来将其分类,并没有因为所有生物体都主要由碳和水组成,就统称其为“碳水化合物”。
可惜到了认识自己时,居然看不到人有其他任何生物都没有的、可以设计和控制自己行为、生命及生活前途走向的精神、理智或思维能力,更生活在完全由自己创造的非自然生态环境(社会)里、并对大自然有巨大的影响能力等,各种原则性、根本性的区别。反而仅仅以单纯的生理结构和现象,去把
自己归到“动物类”中去,心甘情愿地去执行从“观察研究生活形态和人类完全不同的野生动物行为”总结出来的理论(“丛林法则”)。并将人类靠相互合作、不断积累获得的进步,牵强附会地硬说成是“竞争”的结果,完全无视自己最突出的“特殊性”所起到的关键作用。从宏观来看,再找不出有比这更“愚蠢”的事来了。
按照这样片面教条的逻辑,如果根据更基础的细胞学或基因理论,知道地球上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都由细胞繁殖,靠基因遗传。那我们岂不是可以将动物和人,都说成是什麽“高级植物”或“超级植物”了!
其实只要我们能客观冷静地思考一下,,就很容易发现我们正在应用的这方面理论,是完全错误的。虽然人类从生物学角度、甚至行为表现上,都有许多和其它动物相似的地方。而且,人没有大象的力量,老虎的凶猛、羚羊的速度、猴子的灵敏或乌龟般的忍耐。所以,从单纯生理学和体能上来看,人并没有特别可以更好地适应自然生态环境的突出优点。但是,为什么其它动物成千上万年来,永远只能在自然生态环境中,逆来顺受地为生存而挣扎,没有任何看得出来的改善。而人类却早已脱离为生存而活的境界,能自己创造、享受着越来越丰富多采的物质生活?答案其实是很明显的,那就是因为人有别的生物都没有的创造性思维和理智判断、决策的能力。正是靠这样的能力,人类认识到,虽然个体的力量不足以和自然环境抗衡,但却可以通过分工合作,靠集体力量来做自己个体或其他任何生物作不到的事。从此不断完善,发明了具有可以学习、交流、积累、保存、叠加每个个体经验和知识
的语言文字;学会能够制造和使用其威力和效率大大超过自己体能的工具;以及形成有个体明确分工,但相互必须依赖,并几乎隔离于自然生态环境的社会,开始了自己生命意义上的真正飞跃。事实上,人类至少从有历史记载起,就只有“侵略、压迫、随心所欲”地对待其他物种,根本谈不上有任何“竞争”(除非好意思厚着脸皮把狩猎、或屠宰场的行为,都说成是“种间竞争”)的存在。而人类本身所取得的进步,更明显地是相互合作的结果,即使在提倡、鼓吹“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其一切活动,也首先是要建立在内部合作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和完成的。不承认这一点的人,应该主动脱光衣服,只身到亚马逊河流域的原始森林中去生活。因为在现代社会中的任何人,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别人提供的(包括头脑中的绝大部分知识),除非他自己能在野兽那样完全没有外援的条下,照样做出一台电脑或发射一艘“宇宙飞船”,才能证明自己个体的确强大和优秀。否则任何了不起的个人,对社会而言,充其量也只是泰森(美国有名的拳击冠军)的“拳头”或刘易斯(世界短跑记录的创造者)的“腿”-只有在整个身体的支持、协调下,才能有出色的表现。要是单独卸下来,连做“红烧蹄膀”“火腿”吃的价值都没有。
如果将社会比喻为一个放大了的“人体”,应该是十分确切的。个人就好象“细胞”,文化是“遗传基因”。许多“细胞”组成不同功能的“器官(专业)”,政府就是“大脑”。在这样的结构下,每一个相同的细胞(个人),被有意识、有目的的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合成、叠加的结果,取得了任何靠个人或其他生物做不到的成果,这才是社会惟一和本质的“外在特征”。我们可能过分夸大了个人的作用(注意只是过分,不是完全),而忽略了文明积累从量变到质变的阶段必然性。我想爱因斯坦
(如果活着的话)和微软的盖次本人应该不会(也不能)否认下面的论点:是时势造“英雄”、“英雄”应时代的需要而生,不是“英雄”造时势。“相对论”不可能早于“经典力学”来提出,要是爱因斯坦先于牛顿出生,说不定他就是第一个提出“经典力学”的人,要由牛顿或另外一位天才来戴上“发现相对论”的桂冠了;而即使没有盖次,今天的电脑,也肯定不会还停留在“使用打孔纸带由光
电输入”的状态的。科学史上,有很多发明、发现,往往会分别在不同地点为不同的人在几乎相同的时间里获得,就是一个“证明”。毛**要是早生两千年,一定只能当一个“始皇帝”,绝对写不出“矛盾论”“实践论”那样的文章;而那位“秦始皇”,如果赖到一百年前才肯“投胎”,中国人也只需要把那首“东方红”的歌词改成“中国出了个秦**”就行了!
不过,社会和人体又并不完全相同。人体的细胞,相互间有着生物学的实质和有机的联系,客观上不能分开独立生存。而人在生物学意义上却是完全独立的,在社会中相互间也没有血管、神经、肌肉之类的有形牵制。那他们是如何能够聚集在一起,像人体一样地发挥作用的呢?可以认为,由于高度的分工,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得以让所有人享受到靠个人力量绝对得不到的物质文明。而高度分工,又使得每一个人都实际已经失去独立生存的能力,必须依赖于社会集体,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凝聚力。
但是,主观上,人类和其他生物一样,也有“自私、贪婪、好色,母爱”等“天性”。这些在自然生态环境中,能够起到保护生存、有利竞争的“天性”,对非自然环境的人类社会,其作用却大部分转为负面,如:自私会阻碍科学的分工;贪婪影响物质财富的公平分配并造成资源的浪费;好色破坏家庭和社会的稳定;非理性的母爱干扰社会对下一代的整体规划;……。看一看当前世界上发生的各种令人担忧的现象或趋势,无不都可以从中找出根源来。而且“天性”所产生的一切问题,都不可能籍由上述的“外部凝聚力”来解决,就像“红药水”或“碘酒”可以避免皮肤感染,却不能防治“心肌炎”“胃溃疡”一样。那么,人类应该如何抑制(不可能消灭)“天性”的负面影响呢?
中国有句成语曰“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规”是圆规,“矩”是直尺。字面意思是:没有圆规和直尺,就作不出真正“圆”或“方”的形状来。其深层的含义,则是总结一个普遍的规律,说明任何的事物的形成,都是受某种特定“规矩”的规范或约束来运动的结果。“圆”是“点”以固定半径围绕圆心运动的轨迹;“方”是“点”在圆周上四个等分点之间作直线运动的轨迹;完全相同的中子、质子和电子,只是因数量或电子运行轨道的区别,而组成特性截然不同的化学元素;而仅仅一百多种化学元素,以不同的形成条件或组合排列,就产生了世界上的万物;……;也就是说,万物的区别,其实就在于“规矩”的不同。从这样的认识来看,“天性”就是自然生态环境中一切生物的“规矩”,这样的“规矩”当然不能适用于非自然生态环境的人类社会,上面提到的这种负面影响。就是“规矩”不对的结果。那么,什么才是人类社会与之对应的“规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