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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小屋] 【原创】哎哟,婚姻这个东西!

【原创】哎哟,婚姻这个东西!

在温瑞安的小说里有一个叫雷媚的女人,倾国倾城自不必说,最妙的是,她能让一切男人认为,她就是自已最为着迷的那类女人,或美艳或纯洁,或温柔或狂野。

    我一直很好奇,象雷媚这样的女人,嫁了人会是什么样子,毕竟老公这种动物都是婚前把你顶在脑门上,婚后一脚把你踩在泥里的变色龙。

    最近不知是为了什么,老是吵架,在商场里,拌嘴之后,便不再象以前手挽手,而是一前一后地走着,一个促销小姐拦住了我,我正气得不行,也没注意她嘴里讲的是些什么,然后走在前面的LG,猛扭头,瞪着我,直到我拒绝,才冷哼一声,扬着脑袋继续往前冲。切,还不是怕我花钱,象以前,我要看中什么,他敢说个不字?!

    我休息的时候,LG已经睡着了,嘴角下拉,好象梦中还在和我赌气,想想看每次为一些鸡毛蒜皮炒架好不值得,沉思间,LG一个翻身,我咕咚砸到了地上,还好,裹着被子。看他还在熟睡,我只好自认倒霉,身边的LG象抽筋一样的扭动,而且发出阵阵象打嗝一样的怪声,看我发现了,索性大笑起来,说,可把我憋死,这个人今天是怎么啦,估计要和我拼命的,没想到一个屁也没敢放。

    LG提出我们探讨一下之间的问题,核心是,为什么他以前对我呵护备至,当我是块宝,现在当我是棵草。

    首先,当初我吸引他的,是一个长相不恶的文学青年,LG自己也爱拽拽文,最起码哪天诗兴大发,出了上句,有人帮着接下句。结婚后,那点灵感全跑到爪哇国去了,偶然涂两个字,给LG臭个半天(我真的就那么差吗,还是天下文人相轻,夫妻也不能例外),干脆封笔了。

    其次,我这个人的衣着也不入LG的法眼。谈朋友的时候,我听到的是一片阿谀之声,婚后只要和LG出去买衣服,十成十是空手而归,我自己一个人出去买衣服,回来又给他抱怨。前几天买了套粉白色的春装,自我感觉不错,穿起来也很舒服。LG却说,老婆,你看我们俩加起来都奔六十啦,以后买衣服要稳重,不能穿那些小女孩的款式啦,喂,醒醒,老婆,你还以为自己小啊,我跟你说,我们俩已经算是中-年-人-啦!

    然后就是买房子,我每看一个楼盘都说不错,可以买,由此LG推断出,我是个信口雌黄,没有脑筋的女人。这方面我要澄清一下,买房,叫嚣了有半年,看房也看了不少,反正就这么多的米,只能煮这么多的饭,价位相当的楼盘互有优劣,权衡一下,选一个算了,想百分百满意这个楼就没法买啦!

    听LG说了这么多的难听的,我一下子傻眼了,想想自己在家是手不提四两的娇小姐,婚后洗衣服做饭全会了,说给父母,估计都不敢相信,现在还落了这么多抱怨,于是抽抽噎噎起来,让LG看谁好找谁去,我绝对不拖累他。LG也不想到我反应这么大,赶紧说,老婆,咱们小两口床头吵架,床尾和,这话可不能乱讲啊,是老公错啦,老公最近太冲动啦,冲动是恶魔啊!

    一年的婚姻,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好,而LG从一个天天眯着眼笑的好脾气的男生,变成了一个动不动就闹情绪的男人。
   

最后编辑2006-04-17 15: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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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BF哄你,婚后你得学会哄着LG咯~

姻缘,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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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随顺说的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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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婚后你们两人的位置颠倒了,不过还是感觉有滋有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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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爱情都放回结婚前,就对了。
现在该和这个和你成了亲人的男人,简单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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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见雷媚这名字,倒是一下就想起了六分半堂,温瑞安的小说好久没看了.婚姻这东西,不敢妄自言论,佛语云: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能一起过就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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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生活是一团麻啊````结婚是两个人的生活,毕竟有太多不同之处了,磨合,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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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草木菁华”的帖子】

婚姻就不是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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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草木菁华”的帖子】

如果有法律规定,允许隔几年把配对好的夫妇,再重新配对,倒腾倒腾,而不用离婚,背上陈世美的恶名,你老公脸上肯定是云霞满天。

因为男人都是厌倦型的,女人是习惯型的;所以才会你越来越好,你老公越来越脾气暴躁!

还是我的同事有个性,让她老公下岗了,结果她老公现在跟在她后面屁颠屁颠的,离婚后,他们两个又谈了一次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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