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狮子王提出的忠告!MSN对话内容。
我向狮子王提出的忠告!MSN对话内容。
狮子王 says:
举个例子:假设你去超市,你可以走路,可以坐车,可以开车,然后开车去了,要求超市给你汽油费?
嘴上没毛 says:
纯熟的诡辩和思维混乱,而且相当的法盲。
嘴上没毛 says:
1.现在的问题是你们违法在先。
你们没有在包装上明确注明“使用本产品后不得在系统崩溃后重创系统或计算机终生不得重新安装系统”,这是欺诈!这违反了中国的消费者权益法。因为任何一台基计算机都不可能从购买之日起就始终使用一个一次安装的系统。而重装系统是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计算机的最基本操作之一!
2.你们的产品有的技术问题属于你们的产品质量问题!属于你们的质量问题的,按照中国的消费者权益法,你们不但应该赔偿车路费和通讯费用等,而且应该进行双倍的赔偿!换句话说,如果我飞回北京,从加拿大到北京的往返飞机票和车马费因该是由瑞星来报销的。
还有几条我就不说了。我只是很清醒地认为:如果你仅仅是一个技术人员也就罢了,如果你是一个管理人员的话,我就郑重的告诉你。
现代社会经营企业有几条必要因素。但是如果你认为客户是“刁民”而仅仅是设法或设部门进行对付,你的经营理念就会决定你的企业一定是要倒霉的。
再一个,经营一个企业当然需要各方面的经营手段,而那些手段表面看来才是最见效的,但是,如果经营这是一个法盲,那企业一定要倒闭。现代社会决定了一个人的知法有多深这个企业才能飞得多远!我在中国是个企业家,我在加拿大也长期考察了些东西。这是我的心得。不知道你怎么认为。
我根本就不稀罕百十来块人民币的(我大的国际长途已经几百元了),但是我认为这件事应该不是坏事。1.可以督促你们的产品更加的成熟。2.企业的决策层的人应该有个最基本的常识,这是一个可以把事情转化为对企业有利的机会!
我倒要看看你们决策领导层有没有这个胆识。
嘴上没毛 says:
记住我说的话!这个现代的社会里,企业的管理人员不但要懂得业务,知法多少决定着你的企业能飞多远!我愿与你共勉之。
(关于软件出现的问题,请看我的另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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