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的这个操作是不是有点儿“二”?
今天,在“单元群”里接到管理员(居委会的人)通知:请各位在2024.1.18前,将自己在本群的“昵称”前添加单元及自家门牌号(见下图)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否则,1.19后会被踢出此群!既然让加,咱也不较劲,顺手就在自己的“群昵称”前加上了那串号码。
加完后,顺便把傻老婆的昵称前也加了号码——居然操作成功(傻老婆此时并不知情)!
这操作是不是有点儿“骚”?假如我讨厌群里某个人,我也能如此操作,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他的“群昵称”中加上脏字(如:傻B)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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