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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对原来收费的应该有个说法

回复:对原来收费的应该有个说法

别说这个了就拿预购活动说吧,很不好10版的到现在都没收到

万事达回复:经查询记录,您的快递在2009-11-22 18:09              已签收。签收人姓名见论坛短消息。
最后编辑万事达 最后编辑于 2011-04-23 16: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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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大家一起去315告瑞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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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对原来收费的应该有个说法

我在购买全功能版的第二天瑞星就开始免费了,不知道瑞星能否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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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对原来收费的应该有个说法

物权法对这种情况没有明文规定,我也不想等什么说法了,这么久了,肯定没说法了!咨询过专家,如果一种商品今天100元,第二天此商品免费了,不要钱了,除了可以定性为不正当竞争之外没有任何违法之处,且对消费者没有任何补偿,只是职能部门对销售方做出处罚处理。因为你花钱买的时候是形成了一种购买合同,第二天免费了,但你的合同是昨天签署的,是属于过期后的行为,所以赔偿不可能了,说法也别想了,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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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F 聪明的笨人 的帖子

我估计你就是和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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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对原来收费的应该有个说法

不管什么原因,都要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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