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女人还是别开车了!——“打喷嚏”酿四死六伤
真不愧是才女啊!!竟然想出这么个绝佳的理由!!俺心服口服外加五体投地的佩服!!
我觉得这里面有猫腻。我试着分析一下,请大家看看我分析的有无道理。
首先这则消息给的不全面,其中也看不到交通队事故勘探结果。
比如出事前肇事车的车速是多少?施工现场离肇事车所行使的公路有多远距离?肇事车撞到人后是否采取了刹车?刹车后的车子行驶的距离有多少米?
如果交通队给出的事故检验结果,没有这些报告。那么我可以确定的说,这是交通队的失职或是早已被肇事人收买了。
再者法院是干什么吃的?没有交通队给出的事故检验结果,你就凭肇事者一个简单的“打喷嚏”理由,竟然从轻判决?真不知我们纳税人用自己的血汗钱,养你们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