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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谈天下] 假如女秘书相亲男秘书,谁是潜规则受害者?

假如女秘书相亲男秘书,谁是潜规则受害者?

重庆27岁的晓菲是公认的靓女,4年来她换过几次工作,都是给老总当秘书。这个经历给她带来麻烦:陆续相亲八次,对方一听说她曾给四个老总当过秘书,不是提出分手,就是没下文。所有对象都表示看好她的长相气质,不能容忍的是她给老总当秘书的身份。这让晓菲很受伤,犹豫今后是否继续干秘书工作。(8月20日《重庆晚报》)  “潜规则”已是被用滥的词汇,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却日益影响乃至支配人们的生活。具体到晓菲身上,她不幸的遭遇正是源于受“女秘书=老板情人”这个潜规则的牵连,以至她母亲从老百姓的立场发问:“到底是女儿的工作有错,还是人们的观念有问题?”
  女秘书这个工作本身没有任何问题,没有哪一个职业带有“原罪”,理所当然地应该受误解和歧视;但是,世人将女秘书和老板情人、二奶划等号的认知,又并非空穴来风,现实中确实不乏这样的例子,加上影视作品的渲染,使人们一接触到“女秘书”,便本能地作出“很暧昧”的评判——在这里,与其说人们观念有问题,不如说转型期社会生活中的某些环节出现变异。
  可问题是,“女秘书=老板情人”即使成为屡试不爽的潜规则,也并不能证明所有从事女秘书工作的女孩就一定被潜规则了,这是起码的常识,比如报道中的晓菲就是一个很善于洁身自好的女秘书。
  遗憾的是,某种偏见一旦为大众普遍接受,成为没有明文规定却在生活中实际起着作用的规则时,人们往往就会受裹挟,失去区别对待的能力,变得很无力,随大流——这就是“约定俗成”的影响力,你看不见它,它却左右着你的选择。
  更诡异的还在于,面对职场、医疗、教育等领域日益喧嚣的各种潜规则,人们在道义上都表现很义愤填膺,予以声讨,可一旦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时,又会采取另外一个标准:不再谴责,而是乖巧地适应,努力按潜规则行事。
  具体到晓菲,我们都同情她的遭遇,觉得她是潜规则的受害者,可如果进一步追问,就会发现问题的复杂性:如果和她相亲的某个男生是某女老总的男秘书,她会作何选择?会不会因为其职业而戴有色眼镜看他,最后像拒绝她的男生一样拒绝他?
  这是一个让人发窘的问题,可透过它可以逼近生活中一些潜规则得以盛行的一个症结:受潜规则所害的人,出于趋利避害的本性,在自己的领域又会不自觉地拿潜规则要求他人,于是“受害者”成为“施害者”,“施害者”接着又是“受害者”,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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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才找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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