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个恐怖的!!!
昨天看电视〈庭审进行时〉,看见一个案例比较恐怖。说有一对夫妻,孩子5岁。夫妻2人均小学文化,2003年进城打工,后来2人做了点小生意,赚了点钱,于是为了孩子就买了一台电脑,连了宽带。今年7月突然被法院传唤,成了被告,原因是一个40多岁的女的告他们损坏自己名声,在,某网站刊登了该女士的姓名,年龄和手机号码的征婚启示,内容明显带有侮辱该女士的话语(注:该女士已结婚).要求夫妻2人赔偿10万元!
夫妻2人觉得很委屈,明明自己没发过这样的信息,而且双方均不认识对方。但是某网站确定这个消息确实是从夫妻2人的电脑上发出的。后来专家说有可能是被黑客入侵,是黑客发的。但是法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判决夫妻2人赔偿该女士1万元。
我都觉得这2个人真委屈,但没办法,法律就怎么样,如果黑客在这台电脑上发100条这样的信息,法院要判100万给其他被告?真恐怖啊,我都不敢上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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