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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死刑与酷刑

古今死刑与酷刑


早在人类还处于穴居时代,便已有了死刑存在,对违犯法纪的最高惩罚,就是棒或乱石活活打死。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处置犯人的极刑也有所改变,以适应法治的需要。在古罗马,犯人常常被丢给狮子或大蟒蛇吃掉,借以娱乐观看热闹的市民。而在古时的泰国,则用食人鳄鱼来结果死囚的性命。在圣经上,石刑(即用乱石砸死)是被认为一种不名誉的刑罚。而在波斯(伊朗),则把灯芯插入死囚体内,将其点着,在夜间作为街道照明之用。另一种由东方传入欧洲的死刑,是剥皮和钉桩,即先把犯人活生生的剥去所有的皮肤,然后钉在一根尖锐的木桩上,任由烈日曝晒至死。古罗马最盛行的死刑方式,是磔刑(钉十字架)。耶稣便是死于这种刑罚。古希腊人则最爱用毒药将犯了死罪的人处决。据历史记载,波斯王艾达加尔西处死其政敌米素尼的方法,是把他囚在一个木箱内,头、手和脚部伸出箱外。世界著名的断头台,是法国一位医生兼革命家在1789年发明的。行刑时,犯人跪在断头台前,头伸入一个凹下的槽内,上面一把锋利无比的铡刀,就会迅速滑下,刀光一闪,一颗人头便应声掉落在一个筐中。这种行刑工具,最初在巴黎正式使用前,曾用三具死尸作过试验,证明一切良好。然后,在1792年4月25日,由一个剪径歹徒当了断头台第一个“顾客”。其后,断头台越来越流行,甚至在玩具店也有它的模型出售。甚至在一些贵族盛宴上,也出现了一个以断头台为主的菜式,那就是将当时两个已被处死的法国革命者罗伯斯庇尔与
  马尔瓦的人像砍头,红色的酒就会由切断的脖子流出来。法国大革命时期,不但出现了断头台,还出现了集体溺毙的酷刑。1793年,公共安全委员会的一个委员加尼亚,便下令将数千名保王党人扔进大水池里,将他们全部溺死。1481年,西班牙阿拉贡国国王费迪南德和卡斯蒂利亚国女王伊莎贝拉,设立了一个宗教裁判法庭,专门对付异教徒,将他们判处死刑。这种法庭起源于当时法国南部的罗马天主教。其死刑执行是由民众执行,X官吏一般都很少直接参与,如圣女贞德所受的烈火焚身的酷刑便为一例。在那个黑暗时代,拷问台、轮刑和“铁处女”都是十分流行的刑具。拷问台是将犯人倾斜绑在一张桌子上,四肢用铁链锁着,然后向四方拉扯,直到可以透过犯人的内脏,看到他背后的灯光为止。
  轮刑杀人也十分奇特,犯人的臂和腿各被折断成三段,再屈向其躯体,钉绑在一个马车车轮上,然后开动马车,直至犯人死亡。“铁处女”则是一种人形铁框,两面互相用铁链联接,将犯人绑在其间,再把两面合拢,框上许多突出的长钉,就会贯穿钉入犯人身内。另一种稍后出现于西班牙的绞具,行刑原理也如出一辙,这是一种装在柱上的铁环,其后有一尖锐铁钉,将犯人脖子套入环中,上紧螺丝,长钉就会刺穿他的脖子,使他在痛苦中死去。绞刑这种处置死囚方法,直到本世纪50年代仍十分流行,它在从前便被视为一种富有警告意义的处决方式。一名叫希克斯的水手,因在船上杀死另一个水手,1860年被美国联邦X判处执行绞刑。当时曾有数以千计的人,获准休假,专程乘船前往观看他被处决的经过。
  在英王亨利八世时代,各个乡村道路若未设置绞刑架,就不算是一条完整的道路。而绞刑架上,大都会挂上被杀死的强盗的尸首,或是死囚已腐烂的尸首,以示警诫。据历史学家考证,亨利八世统治期间,被绞死者不下7万人之多,平均每天6人。在那个时代,很少理会到犯人颈骨是否立即会折断身亡,只是慢慢将其勒死。直到1760年,英国一名贵族费尔斯伯爵在伦敦刑场被绞死,因其身份特殊,获得特别优待——首次在绞架上设置活门,加速其死亡。英国古时也爱用一种严刑来迫使顽固的犯人招供,那是将一块大石或铁块压在犯人身上,直至他招供为止。说到电椅,它之所以在今日这么流行,应该归功于发明家爱迪生和他的大力宣传。他曾带着一只“电刑箱”周游美国,把白鼠放进箱内处死,以证明交流电的危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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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2008-02-16 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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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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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通来俊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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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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