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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红颜轮回

“一直就想向你道歉,只是,你好像很久不在那家舞厅做了……我问过茵茵,她也不知道你的去向。”停了半晌,他有些艰难的开口,“茵茵……她现在,和我在一起了!”

  红兰一惊,上次听到茵茵的消息,还是从孙胖子那里,他只说她过得不大好,怎么?她竟离开了令她深深着迷的赵飞,投入了曹奇的怀抱?狐疑的看着曹奇,真想问个一清二楚,只是,和这姓曹的,本不是太熟,这种别人的隐私,怎么好开口呢?

  正盘算间,忽然看到一旁的小欢,越看,越觉得他长得像一个人,红兰脑中灵光一闪,冲口而出:“曹先生,这小欢,他可是姓赵?”

  “难道,他是赵飞的儿子?难道就为了他的存在,茵茵才和赵飞闹翻的?”不等曹奇回答,红兰又接着道。

  曹奇赞许的点了点头:“你感觉很是敏锐,只是,猜得不太对!小欢,的确姓赵,但他不是赵飞的儿子,他是赵飞的侄子,也就是说,他是赵飞大哥,赵宇的儿子。茵茵离开赵飞,也不是因为他。”

  抿一口杯中清茶,他接着道:“像茵茵这样的美女,相信天下没有男人不被她迷住,只是,像许多美女一样,茵茵,除了美貌,没有别的长处,尤其,她不是一个好的谈话对手。也许,男人是天下最贪心的动物,我们不但要求自己的伴侣长得美艳如花,更希望她才学过人,谈吐有致,还记得当日我们四人同行吗?那时送走你们,我常与赵飞感叹,如果,有一个女人,集茵茵的美貌与红兰的机敏于一体,那真是天下无双了!只是,我们都犯了同样的毛病,在外在美与内在美之间,先注重的是前者。

  茵茵搬去与赵飞同住,开始的确很美满,但久而久之,赵飞觉得与她无话可说,而茵茵也开始怀疑赵飞,毕竟,赵飞也是花样美男,所以,两个人之间争吵日多,最后,茵茵哭着找到了我。“

  自嘲的一笑,“她是梨花带雨分外动人,我也是寡人有疾,有着所有男人的通病,于是,我们走到了一起。”

  “那你们在一起,就有话说了吗?”红兰的语气中,有着掩不住的讥诮。

  曹奇倒是不以为意:“虽然她永远不是一个好的谈话对手,也无法如你一般谈吐有致,但是,我毕竟不是赵飞,没有他那张俊俏的面孔,麻烦,自然要少一些。”

  “那么你与赵飞之间呢?没有所谓的夺妻之恨吗?”红兰有些好奇。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我们兄弟之间,应该不会为了一件衣服,而坏了交情!” 曹奇似乎很有把握。

  红兰冷笑一声,心下为茵茵不值,她为了这个男人,自己多年的朋友都不要了,自己却落得个如同“衣服”的下场,要知道,“衣不如新”是人之常情啊!

  “我只希望你像这小欢一样,对自己穿过几年的衣服,也依依不舍,有些感情!”说完,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回到小屋,红兰越想此事,越觉得有些不对劲。

  都说是“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看来,茵茵虽然离开了赵飞,转投了曹奇,可她,似乎过得并不开心……一想到这里,红兰的心里,就愈发乱了,算了,不想这些了,人生在世,为何要有这些麻烦?难道,真是“情深不寿,强极必辱”?

  要是如此看来,茵茵为了那个男人而与自己断绝来往,倒是得不偿失了。

  其实,有时候,女人之间的情感,往往比男女之情还要长久,还要牢固。

  而有的时候,陷入爱情的女人,会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往往会因了那个男人而丢下自己的闺中密友,其结果呢?男人的专情,又能有几天呢?何况,在这灯红酒绿的大上海,美女如云这四个字,真是不枉。

  近来,红兰的睡眠一直不太好,现下,又有了这些烦心事,虽然如常一样喝了些酒,仍是没有丝毫睡意,索性披衣下床,临窗而立。

  窗外繁星点点,虽然上海的夜,一派的灯火通明,但那点点的繁星,仍是一明一灭,分外动人。

  听说,每一颗星星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就像凡间的每一个女孩子,降生时,都有一个命定的男孩在等着她,那么,哪一颗星是为红兰而亮,哪一个男子,在为她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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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兰的一颗心,向来不为男子所动,如今,竟也生出几分少女情怀,披衣静坐,直到天明。

  谁料,这一夜无眠,竟会影响到许多事情。

  第二天一早,还要打起精神来应对那两个小魔星,时间长了,石头都能焐热了,这两个孩子,也对她有了一些依恋与信赖,比起当日来,已是好相处了许多。

  只是到了晚上,再去酒巴工作时,虽然年轻,但连日操心劳累,到底是有些力不从心。更何况,又见到了不想见的人。

  酒巴与舞厅不同,虽然也有从事“特殊”职业的女子,但毕竟不是很多,因为这里,是饮酒作乐的地方,也是失意人独酌的角落,比不得舞厅,专为寻欢人的而准备。

  所以,虽然她选择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然而,她的美貌,仍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虽然,她并不是存心想让男人们注意自己。

  当然,除了茵茵,哪个女人能这么勾人心魄?虽然她只是一只花瓶。但,这个世上的男人,看女人,首先用的是眼睛,而不是心,而当他们真的用心去看的时候,往往已经把那花瓶,抱回家了!

  他们还不明白,花瓶,最好是摆在那里欣赏,而一旦带回了家,还要配上好桌子,好椅子,好花,清水,去捧着、供着,不然,那花瓶,蒙了尘,碰了瓷,可就不那么精致好看了!

  虽然当了几年的舞女,红兰却没有真正和哪个男人亲近过,所以,她虽然聪慧,能看透人心,揣摩别人的心意,却看不透男人骨子里的东西。

  所以,在这里见到茵茵,独自一人,喝得半醉,她就更加不知所措,连着打了三个杯子,送错了五回酒后,红兰终于决定,上前一看究竟。

  刚到茵茵的台子边上,就闻到很大的酒味,按说在酒巴中,处处都是酒味,可是,茵茵身上的酒味,仍是令人皱眉。

  将手中的柠檬茶放到桌上,收起酒杯,却引来茵茵的大叫:“你干什么?我要喝酒!你这里不是酒巴么?干什么拿些茶来糊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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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喝得够多的了!”红兰冷眼看着这个为情所困的女人,“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有些事,是不应去招惹的!”

  “是你?怎么?不做舞女了?改做女侍应了?”茵茵的舌头都大了,说话,也有点不清楚了。

  “你呢?赵太太做得如何了?”红兰倒是不愠不火,对茵茵的事,故做不知。

  “赵太太?我现在是曹夫人!”茵茵半哭半笑。

  “噢?看来,你当初为了那个男人要死要活的,怎么?”

  “这都怪你!要不是你在一边比着,飞哥怎么会觉得我不够有深度?”茵茵恨道。

  红兰不怒反笑:“世上的女子,各有各的长处,有的温柔,有的美貌,有的机智,有的可人……所谓各花入各眼,你说我把你比得无知,你呢?你的美貌,不也把我比不堪吗?茵茵,我们是多年的好友,姐妹,你怎么能有这种想法呢?”

  茵茵低头不语,半日,才放声大哭,女人就是如此,总是视爱情为生活的全部,而一旦发现,自己的爱情,如同建筑在沙滩上城堡,没有坚实的根基,才惊觉自己的盲目,才发现,自己为了这份爱情,失去了太多!

  看到茵茵的样子,红兰也不由红了眼圈,请了假,搀扶着茵茵回到小屋,路上,没有忘记买上几瓶红酒。

  又是小屋,仍是灯下,时隔多日,两个伤了心的女人,仍在对饮。

  茵茵似乎清醒了些:“我虽然生得貌美,却不能与自己心爱的男人长相厮守,你说,这不是一大苦事吗?”

  “那我呢?至今仍是白纸一张,就算有男人为我的才情与机敏而动心,却被这副尊容吓退!你说,我是不是比你还要惨上几分?”

  就这样,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对饮到天明。

  “你说,我要是现在回头,离开这些不可信的男人,咱们姐妹仍一起生活,好不好?”

  红兰怔了一下,看了茵茵几眼,道:“难道,与曹奇在一起,不快乐吗?”

  “他是一个极闷的人,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我要生活,更主要的是,我可以有机会见到赵飞,我想,如果我要走,他也不会挽留吧?毕竟,这个世上,有谁不是一个人,一个人死的?有的时候,姐妹之情,要比臭男人要可靠的多!”

  “是吗?你终于醒悟了!太好了,就让我们在一起生活,忘掉那些不快!”红兰的酒意,也有七八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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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头一天就没有睡好,加上又喝多了酒,第二天,红兰醒来,已是下午了,茵茵,不知什么几时,悄悄离开了。

  宿醉使得红兰头痛欲裂,想起头一天晚上说的醉话,她不由笑了,现在,茵茵已不用再靠卖笑生活了,她是说归说,生活还是依着原有轨道,继续着。

  那夜之后,茵茵仍是回到曹奇身边,纵然她想离开,但一时之间,没有借口,再说,她也实在不想再去做那些出卖自己的事情了。

  红兰,仍是三点一线的生活,虽然每天可以见到许多人,发生许多事情,但,她始终像一个局外人,纵使生活再火热沸腾,她仍是冷冷清清。

  现在,她所期盼的,只是茵茵能够回到她的生活中,为她平淡的生活,增添几分亮色。

  有时,她也会扪心自问:“佑蓝佑蓝,你的生活,真的就像那平静无波的水面一样,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吗?青春时光,是一去永不回啊!就算是死水,也会有微澜呢!”可是,不如此,又能如何呢?毕竟,她只是一介平凡女子,除了一双一大一小的眼睛,还有什么呢?

  若更不是茵茵,也许红兰的日子,就这样永远日复一日的过下去了。

  这天一大早,红兰还未起床,只听门响,胡乱披了件衣服,只听茵茵的声音:“开门,红兰,开门!”

  没错,是茵茵,一大早,来敲她的房门:“我记得,你曾说过,我可以回来,和你一起生活!”茵茵眼圈发黑,显见昨晚没有睡好,但这更增加了她的美艳,给她的青春娇颜,增添了一种神秘的美感,“是的,之前我从没有告诉过你,他总是怀疑我!”

  进了门,茵茵捡了张舒服的椅子坐下:“不,别问我为什么要来,现在是我的诉苦时间,我的!”点燃一支烟,“他一直不相信我,就像我不相信赵飞。还有那个女人,记得那个找到舞厅去的女人吗?你以为她是谁?她竟然只是她的管家,居然为了暗恋他去找我们算账!曹奇是个怪物,他不仅干巴巴的没有情趣,而且疑心极重,只要我和男人说一句话,他就会对我产生怀疑,他的逻辑是,我曾离开赵飞投向他,我就会离开他再转向别的男人!他天天怀疑,日日逼问,甚至于,带叫那个疯子女管家来监视我!”她顿住了,摇摇头,不再往下说了。

  红兰递给她一杯茶,“茵茵,你先不要激动,喝口茶,先在我这里,休息一下,好吗?”

  茵茵喝了茶,乖乖睡下了。

  看着她安然睡去,红兰长出了一口气,收拾了一下,准备去宋家,照顾两个孩子。

  不是她忍心丢下伤心的茵茵一个人独处,而是她深深知道,像她这样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手停口停,不做事,怎么养活自己,怎么养活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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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无绪的做了一天的事,从宋家出来,买了些吃食,回到小屋,茵茵还在睡着,看来,可怜的她,真是累坏了,但愿她能有个好梦。

  换好了衣服,还得强打精神去酒巴上班,唉,为什么有的人命就那么好,在么是生在大富之家,要么就是命好,被男人捧在手心,而我红兰,却要为生活这样苦苦挣扎?

  来到酒巴,没忙多久,小欢这个鬼精灵就来找她了,仍是一幅吊而啷当,没有正经的样子:“哎,茶和面包我不能白白吃你的喝你的,这次是来向你通风报信的,我老大为了那个女人很不高兴,可能一会儿要来找你,做好心理准备啊!”说完,就走了,虽然他是一贯的漫不经心的样子,可是语气里充满了关心。

  红兰还没有回过神来,曹奇已经来了。

  他本一就带着一种摄人的压力,现下因了生着气,更是令人胆寒。

  倒是红兰,仍是不动声色,把他点的酒送了过去:“请慢用。”

  “你坐!我有话问你。”他沉声命令。

  “对不起,我现在在工作,不能陪客人坐,如果先生有所要求,我们这里有专门陪坐陪酒的服务,可要我帮你叫来?”红兰依然平静如水。

  奇怪的是,曹奇却并没有发作:“好,我等你!”

  直等到红兰下了班,曹奇才有机会与她坐下来谈话。

  “我这次来,是为了茵茵的事情!”还是他,先开了口,为什么,在红兰睿智的目光下,他竟无所遁形,纵然,她并不是什么美女,纵然,她的眼睛,一大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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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们不能相互信任,所以,在一起,又何有幸福可言?”

  “如果,茵茵像你一样,那么,我就可以完全放心了!”他的眼中,闪动着几许热情。

  “也许,正许正因为我没有茵茵那般的美貌,所以才比较会令人感到放心,毕竟,如茵茵那样的美女,是会令天下男人动心的!”红兰的话,也不无道理。

  “我常怀疑,她的去处,包括她与我对面而坐,我都在想,她的心里,会不会还装着别的男人!”

  “我呢?你对着我,是不会有更好的幻想的,我只适合做你的朋友,而不是情人!”红兰苦笑,“前几天的那个晚上,茵茵和我在一起,你不要乱怀疑她!”

  “你信她?你确定她整晚都和你在一起?”

  “我们一起喝酒,都喝得多了,就一起睡了啊?”红兰苦苦思索。

  “你确定她没有趁你睡着了,一个人偷偷溜走,去和别人幽会?”

  红兰皱起眉头,不再说话。

  他又开口了,今天晚上,他的话,似乎特别的多话,“如果有一个女人,集茵茵的美貌与你的智慧于一体,那她,就会是完美的了!”

  红兰笑了:“我也并没有什么智慧,只是性情中人罢了,倒是茵茵,女人貌美,又有几个,能胜于她?你还是好好珍惜吧!”

  曹奇笑了,道:“茵茵貌,红兰情真,合而为一,天下无双!”

  红兰仍是笑笑的:“我这才发现,你比赵飞,还要会说笑!”

  “我是认真的!”曹奇有些不悦。

  红兰不愿再继续这个没有意义的话题,只是低头不语,也正是因此,她没有看到,曹奇眼中闪动着奇异的光芒。

  “茵茵对你有些不满,如果你放心的话,这段时间,让她先和我住在一起,可以吗?”

  曹奇答应得倒是很痛快:“好吧!”又拿出一个信封,“这里是一点钱,你先拿着,茵茵可是个会花钱的女人!”

  红兰不接,只说:“茵茵来住,我只要添一双筷子就可以了,不用你给什么钱,再说了,你要给,也应该给她!”

  “你就拿着吧,不要推辞了,现在茵茵正生我的气,我就算给她,她也不一定会要,就拜托你,替我照顾她吧!” 曹奇说得十分诚恳。

  看来,曹奇虽然多疑,但也算是真心关心茵茵了。

  他接着又强调:“你一定要给她多买点好吃的,她嘴刁,又怕胖,每餐只吃那么一点点,长此以往,真担心她把身体搞坏了,一定要让她保重身体。”

  他最后的这几句,让红兰不由有了几分感动。

  曹奇又叮嘱了半天,才放红兰走了。

  回到家中,已是后半夜了,茵茵还没睡,见她回来,笑道:“回来了?有什么吃的没有?我饿坏了!”

  “大小姐!就知道你懒,这不,带了宵夜回来!你最爱吃的鸡汤小馄饨!”

  茵茵扑过来狼吞虎咽,看来真是饿坏了。

  红兰不由得摇摇头,真是小姐的身子,饿成这样,都不去买吃食,又在心里叹茵茵好命,不做家事,不会做饭,不会女红,竟然还有男人把她当宝。

  换了衣服,坐到茵茵旁边看她大嚼:“今天曹奇来找我了,他不像你说的那么小心眼,要我好好照顾你呢!”

  茵茵有些不快:“我们是姐妹,他是外人,你可不要被他那几句好听的给骗了!”

  红兰不再说话,只觉得茵茵有些不知珍惜。换了自己,如果有人这样对待自己,一定感恩戴德,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真是一个人,一个命啊!

  重新与茵茵生活在一起,红兰真的感觉到了别样的温暖,想到每天回家时,会有一盏灯在为自己等候,与回到家中,到处冷冷清清,真是天壤之别。

  因为自己手边还有一些积蓄,曹奇给的钱,她一分都没有动,哪怕是有时钱比较紧张,她也会想别的办法应付过去,她没有别的想头,只是替茵茵好好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只是因为过了一段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裕日子,茵茵对衣食住行都多少有一些挑剔,好在红兰比较体谅她,两个人倒是相安无事,日子,平滑的如丝绸一般,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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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从宋家出来,就见到茵茵在对面向她招手:“红兰,我好久都没有在外面吃过饭了,今天,我们在外面吃饭,好吗?”

  红兰对于吃饭这种事情,一向就不十分在意,只要茵茵高兴,她自然也就不多说什么,两个人说说笑笑相伴而去。

  正在商量要去哪里吃饭,红兰忽然见到小欢在路的另一边,她一推茵茵:“看,那是谁!”

  谁知茵茵的眼睛,比她还要尖,先看到在树后的赵飞,她不顾一切,便要冲过去,也不管有没有车子经过,红兰也没有料到茵茵会这样,发现有车驶来时,出声示警,已是来不及了,她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力气,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把茵茵推开,她,却被车子撞到,倒了在血泊中。

  她的意识一点点远去,只是仿佛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不是红兰,而是她自己的名字:“佑兰,佑兰!”她努力想睁开眼睛,但可能是因为失血过多,她终于陷入了昏迷之中……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红兰终于醒了过来。

  睁开眼,是一个陌生的所在,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也记不起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回忆了半天,才想起,自己是被车撞了,想到这里,连忙试着抬手动脚,看看自己是不是已经缺胳膊少腿了。

  谁知自己的胳膊却似乎不太听话,试了好几次才抬了起来,惊出红兰一身冷汗。

  光抬一下胳膊,就费了她好大的力气,额头上,竟冒出汗来,休息了好一会儿,才又积攒了一些力气,抬起腿来,喘了口气,挣扎着下了床。

  她只顾着努力完成“下床”这个动作,完全没有注意到,隔着窗子,还有一个人,正在看着她。

  怎么,才躺了几时,就觉得身体轻飘飘的?真是躺得太多,都昏了头,红兰可不是身轻如燕的体格呢!

  不过,除了觉得身体轻了,还有许多地方都不对劲,怎么?难道昏迷了好久?怎么头发长得这么长了?以前的头发,可是刚刚及肩啊。

  不管了,还是先去照一下镜子吧,还不知道,当日有没有在脸上头上,留下疤痕呢!虽说不是美女,要是破了相,就更糟了。

  虽然全身上下都不舒服,仍是先走到梳妆台边,定了定神,向镜中看去,怎么,难道自己真的昏迷了多日,怎么圆脸竟瘦成了尖脸?虽然头发蓬乱,却仍透出美丽的本色。

  再仔细端详,不对,不对,这哪里是红兰,明明是茵茵的样子!

  红兰不由得睁大眼睛,镜中的女子,也同样圆睁了双目。

  红兰心中大骇,伸手往脸上摸去,触手可及的滑嫩,再用力捏自己的大腿,很痛,没错,不是梦。

  红兰的脑中电光火石的一闪,曹奇的话又在耳边回响:“茵茵貌,红兰情真,合而为一,天下无双!”

  怎么?她竟真的进入到了茵茵的身体里?怎么可能?那茵茵呢?

  正当她满腹疑惑,有人开门而入,正是曹奇:“你终于醒了,对你现在样子,可还满意吗?”

  果然,一切都是他操纵的!

  红兰急道:“茵茵呢?她现在怎么样?”

  “你先不要急,她,现在没有事。还记得我曾经说过,如果你的内心与茵茵的外貌合而为一,就是天下无双的女子了,现在,这一切,终于成了现实!”

  “我不管你说的什么天下无双,我要你赶快给我换回来!立刻!马上!”

  “怎么?你不想变美吗?照照镜子,你现在可是举世无双的美女,而且,秀外慧中,兰心惠质!来,你照照镜子,就看一眼,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美,而且,你的智慧没有辜负这副好皮囊。”

  在他充满了盅惑的声音的鼓动下,红兰向镜中看去,镜中的女子,娇弱中有着妩媚,美艳里含着万种风情,真是让人又怜又爱啊!往日里,红兰也像所有女孩子一样,幻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变得美丽,而当这一天真正来临之时,她才发现,这美,是如此的让人不能拒绝。

  在她的心底,有一个声音越来越大:“就算这是一个梦,我宁愿多梦一会儿,哪怕,只让我美丽三天,就三天,茵茵,你已经美丽了这么多年,不会介意让我美丽这三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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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奇一直在旁边注视着她的表情,见她双颊酡红,知道她是被自己说动了,这就是人的本性,没有的时候,千方百计,都要得到,而一旦得到了,就怎么也不愿再放手了,曹奇的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红兰要求去看茵茵,曹奇告诉她,茵茵还没有醒来,再说,她昏迷了好久,现在身体极为虚弱,要多补充营养才好。

  也许是因为“借用”了茵茵的身体,红兰也有些怕见茵茵。于是,红兰随曹奇一起用膳。

  桌上满满的,全是红兰平日里爱吃的东西,她不由得轻笑:“看来,你虽然选择了茵茵,但也不是不关注我的啊!”

  曹奇为了她的绝丽容颜而失神,半晌,才回过神来:“其实你的智慧与谈吐,令我十分倾心,只是……正如天下男人一样,寡人有疾,寡人好色!所以,最终,我还是选择了茵茵!”他的目光突然变得热切,“现在,这一切,都不是问题了!你的心,是我想要的,你的容貌,也令我沉醉,真是完美!就连造物主的错失,我都已经纠正过来了!”

  红兰双眉一挑:“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曹奇有些洋洋得意,表功一般娓娓道来:“自从在那个小舞厅第一次见到你和茵茵,我就一直对你们两个人念念不忘。只是虽然现在男人可以三妻四妾,我却觉得仍是不满意,我常想,如果你们两个人能合而为一,就好了。

  后来,茵茵离开赵飞与我一起生活,我更是觉得,女人不但在中看,更要有内涵。在茵茵去和你同住的时候,我巧遇一位高人,她表示可以帮我实现愿望。其实我也不能一下子做出决定,也担心能否成功,毕竟这种神鬼的事情,我一直都不大相信,恰在此时,你出了车祸,茵茵虽无大碍,但你伤得很严重,于是,把你们带回来后,我不再犹豫,决意让高人一试。在施法后,你昏迷了四十九天,才醒过来,我如坐针毡,天幸你终于康复了!本以为永远不能和你在一起,却没有想到,真的让我梦想成真!“

  红兰听了,但笑不语,饭后,才不经意的问道:“那茵茵,她现在何处?”

  “你先养好身体,别的事,过后我再一一向你解释!” 曹奇的语气温柔。

  红兰今天好似心情不错,居然安心的听从他的嘱咐,吃完就去休息,好像什么也没有多想。

  就这样,曹奇陪伴着她,一边休养身体,一边带着她,参加各种活动。

  一开始,红兰真的想马上换回去的,可是曹奇却抓住了红兰的心理,把她打扮得花团锦簇,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红兰从来都被人忽略惯了,忽然如此,真有一种“穷人乍富”的感觉,也许不单单是女子,世上的人,都是如此吧?虽然知道这些皮相,都是身外之物,可是一旦身陷其中,仍是乐此不疲。

  于是,日日游玩,夜夜笙歌,红兰这才见识到了大上海的繁华,知道了什么才是纸醉金迷。

  很自然的,红兰与曹奇生活在一起,水到渠成般的顺理成章,红兰甚至没有多问一句茵茵的事情,她就像一只鸵鸟一样,把头埋进土中,就以为看不到摆在眼前的事实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也不是不曾想过,曹奇与天下好色的男子并无区别,在她样貌平凡之际,仍是选择了茵茵的美貌,虽然为了她的智慧而动心,但,吸引终归只是吸引而已,并没有促使他有任何举动,包括在她替茵茵出头受伤那次,虽然也是因曹奇而起,他却从未有什么表示,假如当时她就有如此美貌,情况则会完全不同吧!只是,红兰已经沉溺于这种美好的感受之中,纵使明知这种日子,是从茵茵那里“偷”来的,她只是试着安慰自己,这一切,都是曹奇安排的,并非自己主动要求的,以此聊以自慰罢了。

  尾声:

  快乐的日子,总是易过。不知不觉中,时光飞逝。

  表面看去,红兰仍是与往日一样,尽情的享受生活,然而,在她的内心已经有了变化。她越来越明显的感受到,自己已经不再与过去一样,除了外表,还有内心。

  过去的红兰,完全不负于心,开心快乐,现在的红兰,虽然有着花样容颜,却日日惶恐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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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睛,就是满身鲜血的茵茵前来算帐,虽然梦中的她,总是面目模糊,却仍能见到她眼中流中的血泪,仍能感觉到她的不甘。

  一次,红兰向曹奇提起,想见见那位高人,向他当面道谢,曹奇吞吞吐吐半日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在红兰的苦苦追问下,曹奇才吐露实情,因为他不想再让那位高人“合成”第二个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绝世美女,当红兰醒来,并已被医生确诊无恙之后,曹奇下手把他杀死了。

  红兰原本以为,还有机会与茵茵换回来,这一下,几乎已经无望了。

  这一天,曹奇醒来时,不见了红兰,以为她去花园采花去了,谁知很久都不见她的人回来,正当他忧心如焚的时候,手下来回报,找到红兰了。

  曹奇不知道,红兰是如何找到茵茵的,当他赶到的时候,红兰已经去了,就躺在茵茵的身边。

  她们的身边,放着一她的遗言:

  “……这里躺着的,是你曾经爱过的两个女人,等你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已经携手走在黄泉路上了,生前,我们是好姐妹,死后,在一起,也不会孤单。

  曾经,在拥有了茵茵的美貌之后,我像昏了头一样,一度自私的想就这么下去吧,一个女人,纵使再聪明,再睿智,如果她容貌平凡,仍是很难得到男人的欣赏与喜爱,而纵使她生得再美,如果腹内空空,仍是难逃做花瓶的命运,这也许是天下女子的悲哀吧!

  可是,我做不到,我不能像从来没有过茵茵,从来没有过原来的红兰一样,永远的自欺其人下去。

  一度,我也幻想过,能请那位高人施法,再把我们换回来,可是,你杀死了那位高人,也几乎断绝了我的希望,但当时我并没有绝望,因为我相信,这世上除了他,也许还有人会这种法术,可是,当我费尽心思找到茵茵时,我绝望了。

  我没有想到,那天,我竟伤得那么重。我看到茵茵,也就是我的身体,浑身包着绷带,昏迷不醒,我的心都要碎了,我在这里坐了整夜,然后做出了我今生最重要的一个决定,那就是,和她一起死。

  我选择了今天这个日子,因为这一天,是我与茵茵交换之后的第一百天,茵茵无法和我再换回来,我的身体也已经残破,她的灵魂似乎也迷失了,现在,是该结束这一切的时候了,我们是好姐妹,黄泉路上,一起做伴也不会寂寞。

  我不知道,你看到我们两个人的尸体时,会抚着哪一具大放悲声,这一点,我想,我也没有必要再去苦苦思索了,毕竟,此去不问身后事,百年之身莫要再回首。

  我没有别的希望,只请你能给我二人合葬一处,我想,我就死亦瞑目了!

  又及:女人所追求的,不过是一份真诚的爱情,比爱情更重要的,是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下一次,如果你再喜爱上哪个女子,请给她自由选择的权利,好吗?

  洪佑蓝绝笔“

  七日之后,红兰与茵茵一起合葬,尘埃落定,入土为安。

  再次来到阎君案前,女子之魂默默不语。

  阎君仍是面无表情,开口道:“都说道是九九归一,你经历的,可够了?”

  女子之魂似是不悦,但阎君不等她插话,接口道:“你可知道,你轮回之际,你的夫君一直在默默陪伴你,为了能让你尝尽百味,历尽轮回,他宁愿做你的一双眼睛陪伴着你,不为我,也要为了他,就此回去,我们两清,你意下如何?”

  女子之魂呆立良久,想到在人间这生生世世中所经所见所遇,那些爱恨情仇,那一幅幅或善或恶的面孔……是的,她有些累了,可是,虽然是仙人,却难逃那情丝的缠绕,就像野马难驯,她,似乎也不想再回到那中规中矩的神仙生涯中去了,而同时,他的深情,却又让她心生感动。

  一边是平淡如水的日子,一边是人间的世情百态,如果你是她,该如何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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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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