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哎哟,婚姻这个东西!
在温瑞安的小说里有一个叫雷媚的女人,倾国倾城自不必说,最妙的是,她能让一切男人认为,她就是自已最为着迷的那类女人,或美艳或纯洁,或温柔或狂野。
我一直很好奇,象雷媚这样的女人,嫁了人会是什么样子,毕竟老公这种动物都是婚前把你顶在脑门上,婚后一脚把你踩在泥里的变色龙。
最近不知是为了什么,老是吵架,在商场里,拌嘴之后,便不再象以前手挽手,而是一前一后地走着,一个促销小姐拦住了我,我正气得不行,也没注意她嘴里讲的是些什么,然后走在前面的LG,猛扭头,瞪着我,直到我拒绝,才冷哼一声,扬着脑袋继续往前冲。切,还不是怕我花钱,象以前,我要看中什么,他敢说个不字?!
我休息的时候,LG已经睡着了,嘴角下拉,好象梦中还在和我赌气,想想看每次为一些鸡毛蒜皮炒架好不值得,沉思间,LG一个翻身,我咕咚砸到了地上,还好,裹着被子。看他还在熟睡,我只好自认倒霉,身边的LG象抽筋一样的扭动,而且发出阵阵象打嗝一样的怪声,看我发现了,索性大笑起来,说,可把我憋死,这个人今天是怎么啦,估计要和我拼命的,没想到一个屁也没敢放。
LG提出我们探讨一下之间的问题,核心是,为什么他以前对我呵护备至,当我是块宝,现在当我是棵草。
首先,当初我吸引他的,是一个长相不恶的文学青年,LG自己也爱拽拽文,最起码哪天诗兴大发,出了上句,有人帮着接下句。结婚后,那点灵感全跑到爪哇国去了,偶然涂两个字,给LG臭个半天(我真的就那么差吗,还是天下文人相轻,夫妻也不能例外),干脆封笔了。
其次,我这个人的衣着也不入LG的法眼。谈朋友的时候,我听到的是一片阿谀之声,婚后只要和LG出去买衣服,十成十是空手而归,我自己一个人出去买衣服,回来又给他抱怨。前几天买了套粉白色的春装,自我感觉不错,穿起来也很舒服。LG却说,老婆,你看我们俩加起来都奔六十啦,以后买衣服要稳重,不能穿那些小女孩的款式啦,喂,醒醒,老婆,你还以为自己小啊,我跟你说,我们俩已经算是中-年-人-啦!
然后就是买房子,我每看一个楼盘都说不错,可以买,由此LG推断出,我是个信口雌黄,没有脑筋的女人。这方面我要澄清一下,买房,叫嚣了有半年,看房也看了不少,反正就这么多的米,只能煮这么多的饭,价位相当的楼盘互有优劣,权衡一下,选一个算了,想百分百满意这个楼就没法买啦!
听LG说了这么多的难听的,我一下子傻眼了,想想自己在家是手不提四两的娇小姐,婚后洗衣服做饭全会了,说给父母,估计都不敢相信,现在还落了这么多抱怨,于是抽抽噎噎起来,让LG看谁好找谁去,我绝对不拖累他。LG也不想到我反应这么大,赶紧说,老婆,咱们小两口床头吵架,床尾和,这话可不能乱讲啊,是老公错啦,老公最近太冲动啦,冲动是恶魔啊!
一年的婚姻,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好,而LG从一个天天眯着眼笑的好脾气的男生,变成了一个动不动就闹情绪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