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的(福州)小偷你们猜猖狂到了什么程度,先叫一个人去偷东西,如果那人被抓了,被偷的人还不敢大喊“抓小偷”,否则就要挨上一顿打。所以被偷的人都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觉得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对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根本管得不严。就象上面所说的一样,偷东西的罚点钱就了事了,这不是恶性循环吗?
我认为真正可以根除这些现象的只有造严厉的法律。对那些小偷小摸,小抢的不在是罚点钱那么简单,一定得重罚。如果偷一辆自行车被抓到,让他坐上七年八年的牢,看看谁还敢碰这个高压线。
我们这里的自行车已经不用上牌了,据说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贼到到处都是,根本管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