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678910   8  /  10  页   跳转

[情感小屋] 我的一点想法!(原创)

引用:
【原始男人的贴子】看看有什么后果!看看你我的责任!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祉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七条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
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
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
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
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
罚。

‖ 举报注意事项 ‖ 
一、为保证您的举报有效,请填写您的真实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本网站为您信息保密)
二、请在举报范围选项内选择,并准确输入举报内容(作为证据查询依据),如无对应项,请勿填报。
三、如经调查核实,举报人行为确属恶意、虚假举报,本网站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



个人认为红体部分正好可以做为老牛作此文章的初衷。
gototop
 

【回复“白饭小瞳瞳”的帖子】
不依自己的好恶而分辨是非,就算错的一方是我敬重的人。
我的想法就是怎么简单,
gototop
 

【回复“蓝色咖啡”的帖子】
但他自己在发贴中,也违反了以上条款!!加精+置顶把其性质变的严重!
gototop
 

【回复“原始男人”的帖子】小毛孩子,还是回幼儿园继续深造再出来说话吧.

虽然我觉得你笑得很难看,但我希望你能继续笑下去.

一定要接着跟贴啊小孩子,这几天总有雨,不逗你玩逗谁玩,你不跟贴大伙儿就没的玩了.对了,你报的什么成都网警办事效率太低,我给你个公安部的网址,你去那里报吧,见效也许比较快.

http:cyberpolice.cn

趁热,赶快去,我还有一篇"恶意攻击3721","恶意攻击警察"的帖子都在这个版上,你别忘了一起报哈,反正你这种哈闲着也干不了别的.
呵呵.
gototop
 

http://www.spp.gov.cn/site2005/scripts/

再给你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这个更有劲,哈哈.
gototop
 

【回复“牛伯一”的帖子】
是举报人是哪人就在哪报,其他地方不受理哈!
多看看规定,在来说话哈,不要开黄腔!
gototop
 

引用:
【牛伯一的贴子】【回复“原始男人”的帖子】
你报的什么成都网警办事效率太低,我给你个公安部的网址,你去那里报吧,见效也许比较快.

...........................

和效率无关,他们给我回复说叫我把个人资料弄齐点。
没看见我已经更新了报警号了吗?要等6个小时,有时间和你磨牙
gototop
 

你懂什么啊,满嘴胡说八道,真不知道你老师都怎么教你的.不懂回家问问你爸爸,你爸爸不懂让他来问问我.
gototop
 

【回复“牛伯一”的帖子】
可笑!又见个法盲,你制定的法律吗?
gototop
 

不,听你的口气,让人感觉是你制订的.

说实在的,就你那智商和错别字连篇里表露出的文化水平,理解个普通的对话都已经是对你过高要求了,却居然跑来看我的文章,强做解人,真叫人反胃,而且还津津乐道什么法律条文.真辛苦你了,你真有理想.
gototop
 
«345678910   8  /  10  页   跳转
页面顶部
Powered by Discuz!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