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上辈子一定欠良很多钱,所以,这辈子要用感情来还。
当良在网络那头对我说“我要走了,下个月就去美国,或许再也不回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多的惊诧,甚至,连一丝难过的心情都没有。因为,这是打从认识他开始,我便知道的结果。
第一次听他提起他打算出国的时候是没有任何感觉的,网络那头的良,他在美国和在北京对我来说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同样都是无法触及的一个灵魂,区别只在于理念上一个长度的概念而已。
只是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无可自拔地爱上这个只存在于网络的灵魂,这个身处网络,却不相信网络,无比现实,却又带着几分孩子般的天真的男孩。或许,我只是很喜欢,很喜欢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朝气蓬勃的味道。
稳了稳自己的心绪,我给自己三分钟,深呼吸,然后手指不经大脑思考自做主张地在键盘上敲出一行字--可不可以给我三天的爱情。
网络那头首先传过来的是--我拒绝。那一刻,我竟然轻笑出声,真像是良的作风,理智而又干脆。我就知道他会这么说,可是,我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请求,自己也想不明白,或许是潜意识里想这么做。良一定又为我的突发其想大伤脑筋吧,或者该说是习惯了?可是,几秒钟之后,网络那头传来的另外一句话却让我张口结舌了,良说--算了,随便你,反正就算我拒绝,也阻止不了你。
大笑一番,不愧是良,总是可以从经验中吸取教训。我自认为向来是个洒脱的女子,但,也有牛皮糖的一面,当然,只有在面对良的时候。正如同当初我第一次在网络里对良表白,良也是这么对我说,他说--我拒绝。干脆而利索,可是,依旧没能阻止住我爱他。
因为,爱一个人的权利,在我,而不在他。他能做的选择,只有接受,或者拒绝。但这二者,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再理智的人,也有感情不受控制的时刻,更何况对手是我这样一个狡猾多端的小妖精,良没有退路,从他认识我开始,就无路可退。
于是,第二天的上午,我一脸灿烂地出现在首都机场,远远便在人群里看见了良,一如照片上那张阳光灿烂的脸,熟悉,却又陌生。我一路小跑来到他面前,竟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想要给他一个笑脸,面部神经却突然抽搐一般不听使唤。这时,只听见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就是傻蒙蒙吧,果然和我想象中一样傻。”
怒目而视,嘴巴竟然不经大脑思考立刻反驳“笨良你也好不到哪里去,还不是一样地笨。”
相视一笑,竟然一如网络里那般地默契。
我的行程安排其实很简单,只是想要和良一起生活三天,哪里都不用去,什么都不用刻意去做,只是想跟随良的脚步切身感觉一下这个人的生活,真真实实地融入这个人的生活,仅此而已。我爱良,可是,命运却注定我们只能成为过客,出国是他为自己的人生选择的道路,而我,早已经在自己的城市为自己的人生规划了美妙的前景。
所以,我需要回忆,让自己可以用一生去缅怀的回忆。我的目的,只是来制造回忆。我和良都是那种极端现实的人,我们知道自己的人生道路该怎么走,自己的命运该如何掌握,我们都不是那种会为了谁谁谁而改变自己的人,或者该说,我们都是自私的人。所以,两个自私的人,只能选择这样的方式成全我们所谓的爱情,或许有些荒谬。
或许因为大家都有着同样的想法和目的,所以,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却没有那么多的拘束和顾及。良轻松地牵起我的手,拉着我向出口走去,我顺从地跟在他身后,如同一只乖巧的猫咪。我在心底告诉自己,这三天,我不再是那个生活中一板一眼现实世故的女子,我只是良心目中小妖精般的蒙蒙,仅此而已。
记得第一次遇到良的时候,良在我的文章下面写下这样一句话--女孩子的笔触就是不同,细而且柔。
在这之前,我一直在网络里张牙舞爪像个白骨精,我漂泊,流浪,游走在这个虚幻的空间,冷眼看着这个网络的众生百态。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张狂的,放肆的,孤傲的,可是,良说,我的笔触是细而且柔的。或许就是这样一句话贯穿了我向来冷漠的心肠。我以为自己的心是不会在网络这个空间融化的,可是,那个假设的前提,却是排除了良的存在。
良径直带我回了他租住的小屋,没有丝毫的尴尬和陌生,我不敢说我们之间心清如水,可我信赖良,毫无保留地信赖,所以,我安心地牵着他的手,跟着他一同走进去。
良的房间很干净整洁,一如良给人的感觉,清新爽朗。他说――我实验室还有一些事情,我先去处理一下,一两个小时就回来,你先在这里休息一下。
我东瞅瞅西望望,然后转头调侃――这么放心我啊?不担心我卷起你的家当跑路?
良笑了,伸手揉揉我的头发――只要小姐你看得上的,自便。
我也淡笑开来,其实,这个房间里,我唯一看得上的,大概便是眼前的这个人吧,可惜,这是我唯一不能带走的。
良离开以后,我便一个人傻傻地在屋子里来回地转悠,不停地深呼吸,因为,这个空间里,全部都是良的气息,我很想很想,让自己的嗅觉神经记住这个味道。
良的书桌上,写着一句话――只有摆脱自己设定的枷锁,人生才是自由的。那么,我和良,算是自由的么?还是被自己设定的枷锁所束缚?我不知道,我想,或许,良自己也没有答案。
也或许,我们本就知道答案,只是,刻意地去忽略。
良很快便回来了,看到良满头的大汗,想起外面的寒风萧瑟,说不感动,那是假的,只是,我和良都不是擅长表达的人。很多东西,心理明白,就够了,无需言语。
良带我去他常去的地方吃饭,他熟捻地对老板说――还是老规矩,不过要两份。
老板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良,笑着调侃他――兄弟,行啊,绝配!说完,还竖起了大拇指。我和良都不好意思地四下张望。在心底,我是有些窃喜的。向来都知道自己的外表还不错,但是,在良的心中,我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女子,站在良身边是不是和谐,我是一无所知的。
吃完饭以后,良带着我去他常去的地方散步,他常去的音像店,他常去的书店,他常去的每一个角落,就像心有灵犀一般,不需要我说出口,良就可以知道我所有的想法,知道我所有想去的地方。
良牵着我的手,静静地走着,偶尔像是无意识地加重了手中的力道,握得我的手有点发麻。但是,那一刻,我竟然开始奢望,奢望时间可以停留在这一刻,奢望这一刻就是世界末日。我真的很想就这样牵着良的手一直走下去,一直一直…..
记得我曾经在网络里问良――会不会有奇迹发生在我们身上。
良说――不可能,因为我们都太现实,太聪明,太了解自己想要什么,需要什么。
我无言,我当时真的希望自己可以更笨一点,更傻一点,更执着一点,可是,我做不到,我就是我,无法为任何人而改变,包括良。
而良,大概也是这种类型吧,因为我们都是为了自己,而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这样的人,活得很自我,也很悲哀,不是么。可是,我们竟然傻得不想不愿意去改变。
那天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天黑的,只记得一直牵着良的手,在这样寒冷的季节,手心竟然一直在流汗。
那天晚上,睡在良的床上,而良,挨着床打了地铺,小小的房间让我们没有多余的选择余地。我看着黑黑的天花板,听着耳边传来的低低的平稳的良的呼吸,竟然觉得眼眶有些刺痛,这一切,就如同镜中花,水中月,对我来说,都是转瞬即逝的幸福。
原本以为自己会一夜无眠,醒来竟已日晒三杆,良买来的早餐的香气严重刺激着自己的嗅觉,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竟然不自觉露出自己贪睡的本性,倒是良看起来不怎么在意似的冲着我吆喝――再不起来没你的份了哦,懒虫。
我吐吐舌头,飞快地起身,对良露出最灿烂的笑容――早啊~
良白了我一眼――还早?大姐,都可以吃午饭了,我们早餐午餐一起吃了吧。
一直以来,自己都被怀疑有多动症,是个一刻钟也静不下来的类型,所以我从不知道自己竟然有如此好的雅兴和如此的耐心,竟然可以整整一天陪着良听八个小时的弦乐四重奏,其间只喝两杯茶。
其实,我根本听不进去那些咿咿呀呀的东西,只是,靠在良身边,看他一脸陶醉地沉迷其间地样子,感觉很棒。一直都很喜欢认真专注时候的良,因为那个时候的他,才是真正的良。
那个我所爱的科学怪人加艺术痴迷者。
就正如同从前良问我――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我想了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说――因为你是良。
现在想来,大概就是喜欢良认真的样子吧,喜欢良对爱好和事业的执着和痴迷。良永远都是积极向上的,永远都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就算肉体疲惫不堪,精神,也是朝气蓬勃的。这样的人,很容易感染别人,就像快乐可以传染,热情和活力同样可以传染,而我,大概就是被良身上这种叫做热情的病毒所感染的吧,而且,无药可治。
当良的吻轻轻落在我的脸颊的时候,我竟然有一瞬间的呆楞,而且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颤。不知道该把那时候的心情形容成诧异还是其他的什么。大脑还来不及反应,便看见良大笑开来――蒙蒙,你怎么像个二楞子。
刹那间红了脸颊,在心底抱怨平日里狡猾多端的自己怎么这个时候洋相百出,瞪了他一眼,恶狠狠地嚷嚷――我就是这个样子,你有意见啊?
良竟然抑止不住地大笑――没,没,怎么敢啊,只是觉得蒙蒙,你真的很可爱。
可爱?呵呵,我在心底苦笑,可爱却永远不会去爱,因为不是挚爱,可笑啊,这是我早就知道的,为何心底却还有一丝期盼呢,我这样的人,大概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吧。
可我又为什么要来见他呢,只是为了要一个回忆么?还是自己心底深处有着某种奢望呢?我不敢想,人的念头啊,总是太可怕,因为一旦你产生了某种念头,或者有某种意识,你就会萌生希望,而希望,又是世间最可怕的东西,因为,为了这个希望,你会去做很多不计后果的事情。
――蒙蒙,你怎么哭了。
良的声音把我从自己的思绪拉回现实,我回神,却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不可抑止地,泪倾泄而出,滴落在我的手心,良的指尖。
良伸手,没有擦去我脸上的泪,却一把拥我入怀――蒙蒙,你是个傻孩子。
我埋首在良怀中,号啕大哭,就像小时候弄丢了自己最心爱的玩具一般,只不过,这次弄丢的东西,不是玩具,而是一份永远也找不回来的心情。
良知道我想要的东西,可是,他无法给我,所以,他只能选择沉默,那天晚上,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良――我上辈子是不是欠你很多钱,不然为什么这辈子要把感情赔给你。
良无言,他只能轻轻叹口气,揉揉我的头发,像是在说――蒙蒙,你是个傻瓜。
没错,我是个傻瓜,无药可救的傻瓜,因为我遇到了良,所以在劫难逃。
一夜的无眠,我们背靠着墙,整整坐了一夜。
天空开始泛白的时候,我就开始在心底倒计时,下午的航班,机票平静地躺在我的钱包里,我有那么一霎那真的希望那机票可以自己长翅膀飞走,那么,我就可以给自己找个借口,找个理由…..
不知道又坐了多久,良突然拉起我――走,蒙蒙,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依旧一言不发顺从地跟着他,任由他牵着我的手向前走。我不知道我们要去哪里,因为良什么都没说。在扰攘的十字路口停下脚步,看着前后左右的人流,紧挨着肩膀,无声地掠过。
我想,即使我消失,良的世界也不会停息。那么我,在良的心目中,是作为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呢?我不知道。
良带我去了游乐场。或许良还记得,以前,我曾经在网络里说过,自己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和良一起坐云霄飞车,因为我希望,在自己最无助最害怕的时刻,良在我的身旁,紧紧抓着我的手。
良买了两张云霄飞车的票,那一刻,我竟然有一些胆怯,那种感觉,就像是要和良生离死别。可是,良一直紧紧拽着我的手,容不得我退却。
于是,在云霄飞车翻转的那一刻,良紧紧握住我的手,十指交错,就像我和良紧紧相拥。那一刻,我竟然有些释然。有的东西,其实不需要永远,只要拥有那个最让你感动的刹那,就足够,就足够用一生去回忆,而我要的,便是这样一个刹那吧。而良可以给我的,也只有这样一个刹那,这一点,或许他早就明白,所以,他从不开口说爱我。
几个小时之后,我们再次回到最初见面的机场。良没有挽留我,正如同我也没有任何想要留下来的想法,或许我们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们的相遇只是命运在那一瞬间脱离了轨道所造成的偶然。
良只是定定地立在机场大厅的门口,没有再向前移动。而我,深深地看了他几眼,然后转身,头也不回地径直走了进去。我不敢回头,因为我不想再让良看到自己泪流满面的样子,良心目中的蒙蒙,应该永远是网络里那个没心没肺的小妖精。
从那以后,良彻底从我的生命里消失,再也没有联系。我依旧在网络里没心没肺地活着,冷眼看着形形色色的一切,只是,我小说里的男主角,都会被我赋予那个名字--良。那段只有三天的爱情,就这样,静静地,被埋藏在心底,静静地,被贴上记忆的封条,尘封在那个永远为良保留的空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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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你,我可以放弃全世界
可,你不能
可悲的是,我却无法停止爱你......
你说,我们可以回到过去,那单纯美好的过去,那什么都不曾发生的过去,你说,我们还会是朋友.....
可,在我的心底,再也回不去,既然爱上了,就无法假装没有爱过......
你还是你,网络的一缕幽魂,而我却不再是我,那个曾经洒脱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