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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玩意一 - 2013-12-10 14:08:00
转帖,大家说说看法吧!
重庆摔婴案,网上评论一边倒,千夫所指,都恨不得将这个小女孩千刀万剐、剁成肉酱。许多人主张挖心、挖眼、扒皮、剁手、解剖、凌迟等。有人敢提出不同意见,马上围上一帮人进行漫骂和人身攻击,好象不按照他们的意见处死,不按照他们的意见剁手,扒皮、灭全家就没有申张正义。也不用讲法律(按法,小女孩不当死),也不用讲理(一提不同意见马上就人身攻击),仿佛法院就他们家开的,他们说了怎样就应该怎样,不能有不同意见。
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依法行事,不能以冷血、残暴、人身攻击和漫骂来当社会的标杆。就是成年人杀了人,也只是xxx毙完事,没看到哪个杀人犯被扒皮抽筋。难道这个小女孩杀人未遂就比那些砍人放血的杀人犯更讨人憎?想想您周围生活着这么一帮残忍暴虐的人,假如哪天您得罪了他们,或者落他们手里了,有什么后果,您后脖颈不会感到一股凉气?
杀人未遂当然要负责任,但要理清楚,依法处置,主要责任在她父母,按法该怎么处置就处置。当然这个小女孩的心理不纠正,长大了还会给社会造成更大的损害。请记住,这个小女孩还是一个没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小孩,她并非生下来就有一颗恶毒的心,她的心理扭曲的行为与她父母有极大的关系,或者是她父母给她极大的压力导致她的心理不正常,比如重男轻女导致她仇视男孩;比如施加巨大的学习压力,导致其郁闷无处发泄,比如头脑受到意外伤害等等。从某一角度说这个小女孩也是一个受害者,毕竟谁不想做一个正常人,谁不想有一个正常的思维与行为?一个那么小的女孩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吗?
网上这么多的成年人对一个小女孩喊打喊杀,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小女孩也是一个幼小孱弱的生命,她的所作所为令人愤恨,但作为理智与成年的我们应该积极的寻找发生这种事的原因,避免类似的事再度发生。一个弱小的生命受到了伤害,就喊着要修改法律去摧毁另一个无知与弱小的生命。
假如将这个小女孩交给您处置,您会怎么处死她?挖心、挖眼、扒皮、剁手?您下得了手?还是您觉得每砍这小女孩一刀,小女孩惨叫一声您听着就觉得舒坦,很爽?这就是当今国人的暴戾与扭曲的心态。
谁的小孩被从高楼扔下去不痛心疾首呢?但作为一个成年人说话不能理智一些?一定要这么的极端暴虐吗?
有网友说假如被摔的是你的小孩,你还会为这个小女孩辩护吗?我要反问的是,假如杀人未遂的是你的儿子或女儿,在按法律顶格处理也不该死的情况下,你也赞成将他或她千刀万剐吗?
想对我漫骂、人身攻击的请绕道,有理说理,不是泼妇骂街一样骂得越大声,骂得越狠毒就越有理。我鄙视那些素质低下的人,这类人请绕道。
天月来了 - 2013-12-10 14:22:00
那么喊才能促进依法
都默不出声,就会纵容违法,纵容不依法
这就是所有国家的现实
连超级民主的伟大米国的很多法律都是在超大规模的示威和流血冲突中诞生的,甚至有时候出现全民比我们这次还要严重的杀杀杀的呼唤示威中诞生相应的法律。
你以为什么都不说,就精美无比的解决问题?
晒月亮的苹果 - 2013-12-10 14:22:00
可是这样的心理状态长大再杀人再xxx毙?
我爱YUMI - 2013-12-10 14:33:00
如果摔的是写帖人的孩子呢?
谁盗了我的ID - 2013-12-10 15:06:00
好吧,写贴人的孩子可以送给这个小女孩去摔着玩了
谁盗了我的ID - 2013-12-10 15:07:00
要不还是让写贴人去给禽兽普法吧,希望不会是对牛弹琴
茶馆小二 - 2013-12-10 15:14:00
:kaka11: 是不是只有我觉得似乎也是有那么点儿道理的....但是那个孩子的表现太可怕了啊...绝对不是失足那么简单啊
罹家小落L - 2013-12-10 15:45:00
那孩子的问题肯定和她父母有关。她爸爸竟然还能说出“表达方式不对”这样的话。而且这么久了也不公开道歉,还让孩子离开当地。。。。做错事承担责任是应该的吧,为什么要走?难道就因为她是未成年人?就不应该接收处罚?
天月来了 - 2013-12-10 16:07:00
是呀,权力者为了显示自己的伟大神圣,都是喜欢拿人道主义类的东西标榜自己的
尤其是未成年人的违法:kaka6:
我不是劳拉 - 2013-12-10 16:09:00
做错事就要负责任
罹家小落L - 2013-12-10 16:35:00
:kaka11: 咱俩终于意见一致一回。。。。我觉得这孩子要是不管,以后肯定是个祸害。
大富翁001 - 2013-12-10 17:33:00
好吧,楼主是律师的话可以理解。
如果看到暴力孽杀小男孩还从25楼扔下去还要同情她?小女孩还表现出镇静帮着找人?你也要同情她?
为什么不懂 - 2013-12-11 8:24:00
有没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人定的
好比如香港,以前是7岁以下才是,现在也才10岁
把这小女孩扔到香港
你还能说她没刑事责任吗?
茶馆小二 - 2013-12-11 9:35:00
噗~你俩一般啥意见不一致
事情似乎暂时没有后续了...但是孩子能醒过来还是万幸的
希望能恢复健康
游侠双子星 - 2013-12-11 9:46:00
做错了就要付出代价!小者没有处罚,怎么能正确认识了!以后都好不了,迟早麻烦!
罹家小落L - 2013-12-11 10:10:00
不会有后续 亲,那孩子和她妈妈,爸爸去新疆了。。因为未成年法院不立案。。。所以那孩子一点责任都没承担,一点处罚都没有就xxx走了。。。。
成灰的蜡炬 - 2013-12-11 10:22:00
不能说主要责任在她父母,12岁的女孩已经不小了!
未成年法院不立案?有这种说法吗?李XX案不是也有未成年人吗?
茶馆小二 - 2013-12-11 10:32:00
刑事责任能免,民事不可以吧?
为什么不懂 - 2013-12-11 10:33:00
李XX属14~18周岁内,相对责任年龄,按法律来说可以减轻责任。
而中国法律是14周岁以下不负责任,但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为什么不懂 - 2013-12-11 10:35:00
不是未成年不予立案,而是未满14周岁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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