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藏许久的思念 - 2011-9-1 16:40:00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房屋 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就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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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he - 2011-9-1 16:43:00
这就对了吗!
不要整天算计百姓兜儿了那几枚可怜的硬币:kaka17:
mumu511 - 2011-9-1 16:48:00
这样 就好多了 总是整让人害怕的东西
kzggwy - 2011-9-1 17:06:00
省了不少的麻烦:kaka12:
lwqzyx - 2011-9-1 17:16:00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ADL - 2011-9-1 17:21:00
原帖由 lwqzyx 于 2011-9-1 17:16:00 发表
那之前缴了税的呢?自认倒霉?
睡了也白睡!
ADL - 2011-9-2 8:58:00
夫妻间房本加名免收契税 离婚“除名”或收契税
来源:新京报 作者:陈博 2011年09月02日03:42
结婚睡走了,难道又来个:离婚睡?:kak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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