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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综合娱乐区 » Rising茶馆 » ◇◆最高法下发要求:醉驾情节轻微不入罪◆◇此法律又成为一纸空文并且成功成为一项腐败收入来源
intel - 2011-5-16 11:27:00
上周五,东莞首宗醉驾案开审,开着无牌无证摩托车的席某亮喝了1瓶啤酒上路后不久被查出醉驾。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席某亮的行为属于醉驾入刑板上钉钉,但最近因最高法副院长张军一席话,给席某亮是否被判拘役并处罚金增加了悬念。
据了解,席某亮并非东莞首个被查出的醉驾司机,但他是东莞首个被开庭审理的醉驾司机,他在庭上很配合公诉人调查并认罪。公诉人员认为,不管醉驾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危险驾驶行为都将予以处罚。基于席某亮无证驾驶套牌车、在车流量较大地段醉酒驾驶,建议法院对他处以拘役1至3个月,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只要醉驾,不问情节,不问后果,都构成犯罪。然而,5月10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的一席话却引起了极大争论。据新华社消息,张军在重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称,《刑法》修正案(八)甫一实施,各法院应慎重稳妥具体追究醉驾者责任,不应仅从文意理解只要达到醉驾标准,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
张军的一席话被许多人认为是给醉驾入刑“留口子”,但也有法学家认为,这是对法官在量刑时的善意提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日前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在审案实践中确实可能存在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不宜定罪。黄京平还说,《刑法》第13条的规定属于总则,而新增的危险驾驶罪属于分则,所有分则的适用都必须受总则制约。
席某亮醉驾主审法官毕玲庭后告诉记者,市第二人民法院已经收到国家最高法对醉驾入刑的最新要求,即醉驾入刑符合《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定为犯罪。
毕玲还称,对于席某亮一案,情节较为轻微,但在最高法还没有xxx具体司法解释之前,市第二人民法院在定不定罪、如何量刑上,还需征得上级法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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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l - 2011-5-16 11:32:00
醉酒的就是醉酒,难道只有撞死人了才是严重的?

什么才叫轻微什么叫严重?

不过这法律是给广大喝酒开车的朋友们的强心剂,大家继续喝,没事儿的!:kaka12:
指染紅顏淚 - 2011-5-16 11:48:00
你得为咱们的父母官考虑啊~~人家日理万机的为咱们服务,晚上喝点小酒兜兜风,不为过吧,撞几个也不是他们故意的,他们放松好,工作就好~~不是为咱老百姓吗~~~对吧
intel - 2011-5-16 12:05:00
嗯我又豁然开朗了!
1輩吇筷楽 - 2011-5-16 12:07:00
喝酒了:kaka12:
佛耳 - 2011-5-16 13:34:00
:kaka12: 打着法制大旗 为法官们又开了条收入之路 私下交易灰色收入
09kaka - 2011-5-16 13:49:00
为自己留条后路:kaka9:
西丁宁国 - 2011-5-16 15:20:00
这就是中国法律不能执行的出处了
幻世一瞥 - 2011-5-16 15:37:00
:kaka6: 中国法律向来对人不对事~~~
钱夫子 - 2011-5-16 16:12:00
中国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人治社会
kzggwy - 2011-5-16 16:31:00
又找了一个理由,:kak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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