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weinan - 2010-9-27 15:18:00
尊敬的大版主您好,
小生方才登陆论坛,发现原申请被驳回。故向再次您申请解禁~
本人原ID:MOLISA 因违反了卡卡版规(文不对题 )遭到禁言处理,经过漫长的自省 现在希望卡卡版主给予解禁。
由于无意中在帖子回复中误发了资料(原楼主的签名中有bsalsa代码,我百度后作为资料贴到了贴中),导至现在管理员禁止我发言了,本人已认识到错误,今后杜绝此事发生,且本着友好往来、不扰邻邦的态度和坚持我国宪法的原则,现在恳请管理员对我进行解禁,本人一定会以后严格遵守版规、服从论坛规章 。
望卡卡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宽大处理!
申请人:MOLISA
申请日期:2010.09.27
用户系统信息:Mozilla/4.0 (compatible; MSIE 6.0; Windows NT 5.1; SV1; CIBA)
lwqzyx - 2010-9-27 16:12:00
:kaka17: 之前的随便看了一眼没看清。后来看了麦子的红圈,淡定了!一笑而过。
天月来了 - 2010-9-27 16:36:00
也不知道是不是红圈里的同一个人:kaka6:
要是复制个别人的解禁申请资料,误将那红圈圈复制粘贴过来的。
那可真够汗的:kaka11:
麦青儿 - 2010-9-27 17:05:00
留待执行禁言的 networkedition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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