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卡卡安全论坛
纪大烟袋 - 2010-1-15 15:24:00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我要做斑竹,要做茶馆的斑竹~~~~
哈哈~口气不小吧,不过是很认真的呀!不知有谁知道怎么样才能成为茶馆的斑竹啊
用户系统信息:Mozilla/4.0 (compatible; MSIE 7.0; Windows NT 5.1; Trident/4.0; User-agent: Mozilla/4.0 (compatible; MSIE 6.0; Windows NT 5.1; SV1; http://bsalsa.com) ; InfoPath.2; MAXTHON 2.0)
鬼鬼小猫咪 - 2010-1-15 15:25:00
首先呢..要有一定的发贴量......
09kaka - 2010-1-15 15:25:00
像我这样
纪大烟袋 - 2010-1-15 15:26:00
多少贴啊
鬼鬼小猫咪 - 2010-1-15 15:26:00
其次呢......
申请版主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注册瑞星论坛帐号,登录后方可提交;原则上申请版主的帐号所注册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2.申请人须在所申请版内有过适当的贡献。如发表一定数量的,且有建设意义、并对其他网友有帮助作用的内容;
3.申请人在申请版主之前,须在所申请版的每周平均活动时长不少于10小时;
4.申请人须具备在所申请版的话题领域的相关知识;
5.申请人帐号从未违反过论坛相关规定;
6.申请人须为自愿担任版主,义务地为瑞星安全论坛服务;
7.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论坛协议;
8.申请人须同意上任后自觉履行【瑞星安全论坛版主管理规定】
9.申请人须同意,在必要条件下向瑞星公司备案个人信息,瑞星公司有义务为版主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国家司法机关审查除外;
10.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之前,向所申请版的现任版主征求意见,现任版主全部同意之后,方可提交申请(现任版主同意的申请链接有效期为14天,逾期作废);无现任版的,可直接向论坛管理人员提交申请;
11.因违反论坛规定被撤销版主的帐号,原则上60日内不能重新担任原所管辖版之版主;
12.已提交辞职的帐号,原则上30日之内不得重新担任原所管辖版之版主;
13.不得使用多个ID担任同一个版之版主;
14.其他瑞星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请在申请帖中阐明自我简介、申请动机、管理原则等,未认真填写的申请帖将被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纪大烟袋 - 2010-1-15 15:26:00
像你这样很简单的呀:kaka5:
09kaka - 2010-1-15 15:27:00
二分钟被你挤了两次板凳 敢慢点儿吗:kaka6:
鬼鬼小猫咪 - 2010-1-15 15:27:00
最后呢............
就看管理员是否批准了....
鬼鬼小猫咪 - 2010-1-15 15:27:00
那好吧....:kaka6:
playjack - 2010-1-15 15:28:00
给瑞星公司投份简历取代小二
纪大烟袋 - 2010-1-15 15:29:00
不难不难,看来我还是有希望的,那我就可以管理小二了?:kaka12:
纪大烟袋 - 2010-1-15 15:29:00
我就是这么想的,哈哈~
鬼鬼小猫咪 - 2010-1-15 15:30:00
管不了..............
你就是当上皇帝...小二也要垂帘听政.....:kaka12:
纪大烟袋 - 2010-1-15 15:31:00
为啥啊?
鬼鬼小猫咪 - 2010-1-15 15:32:00
不能说.....不能说.....
fy08 - 2010-1-15 15:33:00
不能说的秘密
纪大烟袋 - 2010-1-15 15:34:00
:kaka2:
莫非是???
日蔓 - 2010-1-15 15:37:00
:kaka19: 我等著
a3322131 - 2010-1-15 15:45:00
BS 就你啊早着啊
纪大烟袋 - 2010-1-15 15:49:00
呵呵~
快乐龙宝宝 - 2010-1-15 15:53:00
如果只是为了好玩,就不必申请了~~~~~
没有一定的声望跟贡献是得不到支持的~~~
茶馆小二 - 2010-1-15 16:01:00
版主是为大家服务的:)
不是特权群体
先想想你要是当的话怎么当好吧~
然后达到条件就可以申请了
狮子座小皮 - 2010-1-15 16:03:00
看样子是来砸场子的:kaka10:
鬼鬼小猫咪 - 2010-1-15 16:08:00
衷心感谢楼主申请版主。我们一直认为,论坛的建设需要版主来引领,论坛的人气需要版主来聚拢,版主是论坛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我们相信,您对于如何组织大家建设论坛已经有了一些想法。但由于对您的能力和潜力缺乏足够的了解,所以本猫暂时认为您不适合担任版主。
您的发贴情况和您的论坛经历是我们了解您的重要依据。所以我们建议:申请版主时,您在所申请版块已有一定的发贴记录,如果能提供您曾担任过的版主职位,发起组织过的论坛活动,或论坛BBS的经历,将有助于提高您的申请质量。
鬼鬼小猫咪 - 2010-1-15 16:11:00
忘说了........24楼中的"我们"仅代表"小猫咪围观团".........:kaka12:
chzhn - 2010-1-15 16:26:00
真专业,学习了
会飞的鱼0000 - 2010-1-15 16:48:00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女校男生 - 2010-1-15 16:48:00
要会吹!
yuwenpeng - 2010-1-15 18:15:00
斑猪啥好的?:kaka7:
谁盗了我的ID - 2010-1-15 18:18:00
去 申 请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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