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卡 - 2009-9-23 15:46:00
原帖由 denkey1 于 2009-9-23 14:32:00 发表
i不想同你们说这些,我会直接采取法律途径
您好!
本帖删除后应楼主要求恢复了
如果有侵权问题请您和我联系
并提供您是作者的证明
我们会做相应处理的
谢谢。
帝喾来了 - 2009-9-23 15:53:00
网上那么多地方发这个小说
怎么就我无耻了?
我辛辛苦苦发的说删就删了
我看了好和大家分享一下还有错了?!
牛KAKA - 2009-9-24 1:13:00
感谢楼主,辛苦了 支持你
denkey2 - 2009-9-24 8:56:00
有没有错,你去看看版权法。
Jo_mei - 2009-9-25 9:17:00
支持楼主!!!!!!!!!
这样怎么算侵犯版权啦!他又没把作者的名字改成他的!你既然怕别人侵犯版权干吗要弄VIP,让人想看都没得看,你这样算什么!
笑与旭之爱 - 2009-9-26 10:31:00
我觉得真正的作者,看到有人发你的文章你应该觉得高兴,这就证明你的文章有很多人欣赏,有很多人喜爱看你的文章,而他并没有侵犯版权,因为他没有说这个文章是他写,作者名字没有更换,如果你是作者,你是这样的品质我觉得,我们观看小说的人没有必要在此欣赏你的文章,如果你只是想用这文章赚钱的话,我觉得你写的文章也不是用真心去想和读者一起分享你的才华,你的好,你的和蔼,现在我看到的却是,一个作者不是用真心对待他的读者
笑与旭之爱 - 2009-9-26 10:35:00
楼主既然作者不让你发了,咱就不发,大不了不看他的文章,没什么大不了的~~楼主你也别生气了~~
妖娥子 - 2009-9-26 13:54:00
LZ亲!加油更新啊!
本文作者应该很欣慰!这么多人喜欢看 他的作品!!!!!:kaka12:
Jo_mei - 2009-9-26 17:18:00
:kaka1: 赞同 笑与旭之爱 的话!
denkey2 - 2009-9-27 1:11:00
如果你们真心的支持一个作者就应该支持原创,来这的应该都是有点知识水平的人,什么是盗版,你们应该明白,不想多说,我要码字,这件事,会由腾讯公司与网站联系处理。
ywqch - 2009-9-27 18:04:00
楼主还会再更新吗,期待中
笑与旭之爱 - 2009-9-27 21:10:00
:kaka6: 你还不是就是为了挣钱
笑与旭之爱 - 2009-9-28 1:30:00
装什么装,你以为你是冰心、琼瑶、徐志麾呀,有人看你的文章你就乐去吧,人活着是为了体现自已价值,而不是为了求得全身的铜臭味,如果是这样,你就是一个非常低俗的人,也不会有人再光顾你的文章,好的文章有很多!还是谦卑一点的好,不要辜负了老天对你的恩赐。
H沫沫 - 2009-9-28 21:11:00
看了这么久的贴子,这是我第一次发言,真对不起楼主。我支持你楼主!您是对的,那个所谓的作者真是够无聊的,简直是掉钱眼里了。人家花钱看的文章跟大家分享一下有什么?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不都是一本小说大家一起传阅,你看完了我看,也没见谁看完一本书就烧了。再说人家楼主又没说这是自己写的,何来的侵权之说?那个所谓的作者,我们看你的文章是看得起你,你要搞清楚,我们才是你的衣食父母!
夏末結涑 - 2009-9-28 21:36:00
:kaka6: :kaka6:
作者确实挺恶心的。。楼主又没说是他写的。。
看清楚了。。人家是分享的。。作者还是作者。。
更没有侵权一说。。凭什么让人家删除。。。
还告类。。真是恶心。。不就是把你转帖出来。。
我们这些看的人免费了吗。。你挣不到钱了吗。。
真是恶心。。网络上面的书有标志说不能贴出来吗。。。
只要没改作者名字只是转帖。。我想没触犯法律吧。。
也不算偷窃你的东西吧。。还告类。。真恶心的作者。。。
夏末結涑 - 2009-9-28 22:52:00
:kaka6: :kaka6: 网上买真贵=。=
我用手机买菜2块=。=网上要6块=。=妈妈咪呀
denkey2 - 2009-9-29 20:45:00
本来我都不想骂人,还衣食父母呢,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如此没素质的人,才不屑你看。我用脑力赚钱有什么不对,你清高,你上班别要钱啊,你清高,你上来看我的文干吗
酷卡 - 2009-9-30 13:23:00
应要求本文暂时关闭
如证实确有侵权将按作者要求处理
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祝大家节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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