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卡卡安全论坛
lwqzyx - 2009-7-22 9:22:00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地区性 - 2009-7-22 9:23:00
胡斌是谁?
日蔓 - 2009-7-22 9:24:00
:kaka6: 誰啊
察警小络网 - 2009-7-22 9:39:00
真能哭啊
BAGGIO·18 - 2009-7-22 9:48:00
他父母都说不公平了
看样子真的不公平....
如同天籁 - 2009-7-22 9:53:00
被判三年其实量刑不低,对于一个20岁的孩子来说,他今后的路还长,不能因为一次过失而毁了他一辈子。受害者还可以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责任。
钱夫子 - 2009-7-22 9:59:00
当时的嚣张劲哪去了:kaka10:
之所以有这样的后果,主要原因是家教问题
费天王 - 2009-7-22 10:04:00
不是都赔了100多万了啊
幻世一瞥 - 2009-7-22 10:07:00
好像本人并没有很嚣张的举动吗~
3年365个日子不好过~~:kaka6: :kaka6:
PS 等风头过去了~应该会被捞出来的~
天月来了 - 2009-7-22 10:20:00
难道给钱,就可以草菅人命:kaka2:
法律应该强制给钱的同时,进行终身监禁的判决。
因为现在很多有钱人都互相比谁先做过牢
所以这丫的不改成终身监禁,难以阻止有钱人的变态心理
我相信三年后,胡汗三出来后,必然要和他那圈里的一堆垃圾互相比谁先坐过牢,并以此为炫耀的资本。
惏鈭 - 2009-7-22 11:06:00
原帖由 如同天籁 于 2009-7-22 9:53:00 发表
被判三年其实量刑不低,对于一个20岁的孩子来说,他今后的路还长,不能因为一次过失而毁了他一辈子。受害者还可以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责任。
没事 他家那么有钱 不做事 也能养得活他
政府 - 2009-7-22 11:19:00
原帖由
惏鈭 于 2009-7-22 11:06:00 发表
原帖由 如同天籁 于 2009-7-22 9:53:00 发表
被判三年其实量刑不低,对于一个20岁的孩子来说,他今后的路还长,不能因为一次过失而毁了他一辈子。受害者还可以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责任。
没事 他家那么有钱 不做事 也能养得活他
纯引用。
图匪 - 2009-7-22 11:29:00
就是不公平 NND 有钱就了不起啊 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 他倒一点都不内疚 应该判个无期
杰洛 - 2009-7-22 11:31:00
胡斌的家人和他们的朋友一定花了不少银子来保他罢:kaka6:
保成这个样子已经很不容易了:kaka11:
图匪 - 2009-7-22 11:33:00
一百来万呢 能白花么
杰洛 - 2009-7-22 11:38:00
有钱能使磨推鬼:kaka6:
佛耳 - 2009-7-22 11:50:00
:kaka6: 那走了的人父母亏不亏
margie09 - 2009-7-22 11:56:00
:kaka6:
菜菜万岁 - 2009-7-22 12:03:00
不要纯表情...:kaka6:
wawawawaw - 2009-7-22 12:03:00
2005年,杭州胡华因盗窃阴井盖罪,虽未造成后果,但扰乱了公共治安,判3年半. 2009年,杭州胡斌超速驾驶,撞死正常在斑马线上的谭卓,判3年!
如同天籁 - 2009-7-23 10:34:00
交通肇事的情况是很复杂的,也不一定全是司机的责任。行人过街在绿灯的情况下走斑马线是对的,但是看到汽车开过来还是需要避让的。因为若是汽车机械发生了事故,那么还是会出交通意外的,这时候肇事司机就不是负主要责任了。
还有行人不按规定过马路被汽车撞到了,这时候行人要负主要责任,而肇事司机是要负次要责任的。若是司机看到行人不采取必要的措施避让,即使行人不按规定过马路,肇事司机也是要负主要负责的。这也是从保证人生命的安全来考虑的。
而盗窃是纯个人或者团伙行为,所以这二项罪的量刑并没有可比性。
这是那个那 - 2009-7-23 10:37:00
改装车
极高速度
撞死人
嚣张
闹市街头
这样不够三年?
这孩子不判才毁了吧
这是那个那 - 2009-7-23 10:38:00
胡斌的事件符合这些理由么?
那么快的车速
你能理解他蹿出1公里用多久么?
改装车不许上路
有明文规定的
他的车也没出问题
是他造成的问题
如同天籁 - 2009-7-23 10:52:00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于民事责任是受害者可以依法争取的,不过受害者也可以放弃。
只要依法审判,跟钱多少是没有关系的。
lwqzyx - 2009-7-23 1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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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月来了 - 2009-7-23 16:51:00
现在的社会很正常
都钻钱眼里去了
这是那个那 - 2009-7-23 16:56:00
他的罪名是危害公共安全
不是交通肇事
谢谢
豪斯登堡新郎 - 2009-7-23 16:56:00
其实很正常
所以从来都只相信以暴制暴
大不了一家子命换你一家子命
pigboy - 2009-7-23 16:56:00
判的都是替身来的:kaka10: 他父母说不公平难道是为了迷惑观众:kaka7:
这是那个那 - 2009-7-23 16:57:00
不想那么说...
但是...
只能说将心比心吧
如果死的不是胡斌...
我们还能不能这么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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