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硬的石头 - 2009-5-12 23:58:00
首先声明本贴是本人无意中发现,但是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应该将浙大学子的帖子发到论坛中,大家可以批评指正,若本人因发帖,而被通缉和拘捕,本人无畏!
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浙大学子致杭州市市长的一封公开信
市长先生:
您好!
对于2009年5月7日晚在文二西路发生的事故,可能您已耳闻。2009年5月7日晚20点20分左右,我们浙大的校友谭卓同学,在文二西路紫桂花园门口通过人行横道穿越马路时,被一辆改装跑车以约150码的速度撞飞,飞起5米高20米远,当场身亡。
谭卓是浙大2006届信电系的学生,毕业之后留在杭州从事IT产业的工作。他是家中的独子、有相恋七八年的女友,即将谈婚论嫁。这样一个学而有才,正将努力工作报效祖国的青年;这样一个热爱杭州,想要把杭州当作自己的第二故乡的青年,随着跑车的轰鸣,随着一声巨响,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5岁的年轮上。留下他年迈的父母老无所依,留下他的女友哭喊:“还来不及嫁给他……”
作为他的校友,我们深深地痛心,可是痛心之余,我们更希望不要再发生这样类似的事件!近年来,杭城飚车族众多,许多地区的居民早就对夜间马路上的飙车巨响扰民事件有所抱怨,这样的事件在杭州也不是第一起。据我们所知,这次的肇事车辆,并不是第一次违反交通法规在城市道路上飚车扰民。如果5月7日晚上被撞的行人不是谭卓,也许他会是张卓、李卓、王卓……是你,是我,是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所谓的休闲之都杭州不再安全,我们每次过马路买一瓶酱油也许都有生命之忧。这样的杭州,真的适宜我们居住吗?还是只适宜那些有跑车的华族们嬉戏?
交警对5月7日晚发生的事故已经做了公开通报,但结果并不能令人满意。通报稿里面疑点重重:
首先,通报稿判定当时车速为70km/h。这一点的依据是根据肇事车主与一起飙车的两位同伙的供词。但这种供词是否可信?任何一个有经验的司机都知道,70km/h的车速能不能把人撞飞5米高20米远。
这样的测速如何取信群众?
其次,事故是在双黄线的南侧发生的,肇事车是否逆行,通报稿只字不提,交警闪烁其词。
第三,肇事车辆是私自进行过改装,而通报稿只字未提,交警也称无法判别。但根据现场网友拍摄下来的照片,能够明显的看出该车有改装过的痕迹。
第四,受害人在人行横道被撞,这一点多名目击者可提供证明。为何不见诸通报?死者已矣,我们再做什么,也无法挽回曾经鲜活的生命。可是我们希望的,是再也不要有下一个生命因为这种城市内的飙车而去得如此猝然如此让人扼腕。杭州要打造品质之城,就应该让都市中的每一个人享有足够的出行安全。以如此高速在都市里面飙车,甚至可能是“赛车”,肇事者所做的,已经不仅仅是“扰民”,而是在拿每一个行人的生命开玩笑。这个行人可能是我们的父母子女、我们的亲朋好友、甚至就是我们自己!
望市长能够在百忙之中给予一定的重视,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妥善处理这起事件,给死者一个说法,给生者一点安慰。并请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杜绝改装车在城市道路上高速行驶,保障天堂杭州每一个居民的日常出行安全。
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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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鬼小猫咪 - 2009-5-13 8:25:00
兄弟,我们不能改变他人,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
考公务员去吧,通过自己的努力,让那些杀人的帮凶血债血偿!
天月来了 - 2009-5-13 8:58:00
可以这样说
现今的国家和社会的环境已经到了可以让任何一个现在对此事愤怒的人,一旦做了公务员,就会比杭州的这些通报这次事件的交警还要交警。
也就是说现今的世界已经到处是个染缸
没人去打理,谁进去谁都会被染
不管是一个多么高尚的人
哪怕是今天写这封公开信的人,在未来岁月里如果能进入公务员的行列,就不可能不被染的。
人的改变有时候就这么简单
我相信如果是那大学生骑自行车撞死那个开宝马车的垃圾人,那么他的所有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人都会去疯狂的逼大学生负全部责任,还会夸大事件的严重性
这就是钱和权勾结在一起的必然结果
几千年的历史证明,没人能改变这过程的
就连古代的皇 上也改变不了
又何谈现代的一个小小市长
鬼鬼小猫咪 - 2009-5-13 11:49:00
事实如下:
1 交警部门:胡斌时速大概70公里。
2 现场目击者:谭卓被撞出20米远,5米高
3 肇事车辆挡风板严重碎裂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应用牛顿定律和动量守恒定律计算推理如下:
由于很多因素过于复杂,因此很多因素忽略不计,采用近似计算
自由落体(百度)位移公式:s=(1/2)*g*(t^2) g是重力加速度
5米高,上升和下落时间t=2秒
另外根据v=gt可知,即时上抛速度大概是10米每秒,即垂直时速36公里
水平位移20m,s=v1t,v1是平均速度
可得v=10米/秒,就是时速36公里,但由于碰撞非弹性,大概估计瞬时水平速度v2=72公里/小时
因此被撞者瞬时速度为V=平方根(v1*v1 +v2*v2)= 80公里
这与第一点矛盾,时速70公里的汽车不可能将被害者撞出80公里的时速。根据车辆损毁,如果人肉装玻璃能碎成那样,时速估计要120公里以上。
上面假设有两点,第一是对瞬时水平距离的估计。但根据车辆损毁情况看,这个速度估计是符合事实的。因为80公里/小时的血肉之躯难以撞破挡风玻璃。而交警的信息发布权威性不可辩驳。
另外一点就是谭卓的静止假设,如果推翻这个假设一切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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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必定是谭卓以每秒40公里左右的速度,与三菱跑车发生了面对面的对撞。
40公里左右的速度意味着11.1米/秒,如果恒定这个速度,百米仅需要9秒。而事故双方必定是有了刹车动作,因此估计谭伟当时速度在15米/秒以上,这速度在奥运历史上还没有过。跑一次估计能跑进去8秒。
很遗憾像大家宣布,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丧事于本次车祸之下。同时为交警的辛勤数据调研工作标识诚挚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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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世界上跑的最快的人在中国,可惜他 死了
女校男生 - 2009-5-13 11:53:00
公务员也要守法 而对公务员执法的是公务员上级
:kaka5: :kaka6:
如同天籁 - 2009-5-13 12:10:00
年轻人喜欢飙车可能是因为年轻好胜的原因,这在其他的城市也一直出现过。现在事故已经发生了,偶想有关部门还更应该考虑一下如何教育年轻人,不要再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甚至危害其他人的生命安全。
P专业大喷壶oO - 2009-5-13 12:25:00
5楼太牛了
┾断┡ē誸 - 2009-5-13 12:49:00
什么时候给我们一个真正的结论
但是 有报纸称事后 富豪的玩伴还在嬉笑 悲哀 有钱人的悲哀,被有钱人压迫的一些公务员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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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天籁 - 2009-5-13 15:30:00
学校教育真的很成问题!:kaka11: :kak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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