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是商代(公元前1400)的文字。这些文字因为刻在兽骨或龟甲上,故名甲骨文。文字是以契刀刻划的,故又名"契文""契刻"。文字的内容,除极少数属於记事外,大部分是属于当时王公问卜的记载,故又称"卜辞"或"占卜文字"。此外,因甲骨文字出土的地方在河南省安阳县(原是殷代故都),所以又称为"殷墟文字"。严格地讲,只有到了甲骨文,才称得上是书法。因为甲骨文已具备了中国书法的三个基本要素:用笔,结字,章法。而此前的图画符号并不全有这三种要素。
甲骨文的最早发现时间应该是在清末光绪二十五年以前。在河南省安阳县小屯村的洹河南岸田庄。村人于耕种时,在土层中掘出一些龟甲兽骨碎片,其中大部刻有深奥难辨的文句。当时,村人当作龙骨转售给药店为药村。直至光绪二十五年(1899),被考古学家王懿荣发现,肯定了它具有珍贵的研究价值,轰动了学术界。复经刘鹗、孙诒让、罗振玉、王国维、叶玉森诸家的先后搜集考究,其中罗振玉更是瘁尽全力以为提倡,始奠定了“甲骨学”的地位。
甲骨学的著述,最早见于刘鹗的《铁云藏龟》,清光绪二十九年(1902)出版,续有孙诒让的《契文举例》、罗振玉的《商卜文字考》、《殷墟书契考释》、《待问编》。商承祚的《殷墟文字类纂》、王国维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王襄的《室殷契类纂》、叶玉森的《殷契钩沉》、《说契》、《研契谭枝》、朱芳圃的《甲骨文字编》、孙海波的《甲骨文编》、董作宾的《甲骨文断代研究例》、《甲骨文字集释》、金恒祥的《续甲骨文编》、严一萍的《殷商编》、《甲骨文断代研究新例》、绕宗颐的《甲骨文续编》、《殷墟文字甲乙编》。还有欧美传教士及日本学者等,亦先后于1928年中央研究院继续发掘时,在我国搜购甲骨甚丰,并多有专著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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