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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P0122 - 2006-3-16 14:59:00
·WindowsXP自带系统还原 你知其多深(2)
二、更改系统还原自动备份还原点周期
  在默认状态下,Windows XP将以每使用系统时间达到24小时就自动备份一个还原点,如果觉得这个周期太长或太短,我们可以进行修改。由于系统并未直接提示设置选项,我们只能到注册表中修改相关数据:
  1.点击“开始→运行”,在“打开”文本框中输入“Regedit”,回车打开注册表编辑器;
  2.在左侧目录树中依次展开主键[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 NT\CurrentVersion\SystemRestore],双击右面板一名为“RPGlobalInterval”的DWORD值(如图4,如无此键值,新建即可),弹出修改键值对话框,在文本框中输入周期时间,这里的时间是以秒为单位的,如默认的24小时就可以输入“86400”(即60×60×24得到,注意在十六进制下请输入15180,),用户们可参考这个数据进行修改;
  3.关闭注册表,重启Windows XP即可生效。



图4


三、还原文件,有的放矢
  我们仅希望系统还原的尽量是系统文件,如果在系统分区中有重要数据,且未在“我的文档”中,那么我们还得将这些文件(夹)添加到保护列表中。保护列表?可能你会疑惑:Windows XP有提供这功能?是的,的确有,只不过又是直接隐藏在注册表数据库中了,老办法:
  1.同上法打开注册表编辑器;
在左侧目录树中依次展开主键[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Control\BackupRestore
\FilesNotToBackup],此时右窗口已经有相关键值项,添加自定义文件(夹)方法也非常简单,单击右键,选择“新建→多字符串值”(如图5),然后在键值项名称中随便输入能够能够标识备份文件夹,两次回车后,弹出修改键值对话框,在文本框中输入需要保护文件(夹)的绝对路径;
  3.关闭注册表,重启Windows XP后,使用系统还原功能将不对这些受保护的文件(夹)覆盖。


图5


四、使用系统还原
  1.打开“系统还原”工具:点击“开始→(所有)程序→附件→系统工具→系统还原”(如图6);


图6



  2.创建还原点:打开系统还原窗口后,选择“创建一个还原点”选项(如图7),点击“下一步”后,输入“还原点描述”,点击“创建”按钮,过一会儿提示弹出“还原点已创建”的成功提示即可。


图7

  3.使用系统还原:使用系统还原有两种途径,第一种直接通过系统还原工具:选择“恢复我的计算机到一个较早的时间(R)”选项,点击“下一步”,在“2.在列表中,单击一个还原点”的“<”和“>”按钮切换还原点,相应日历列表中提示日期确定还原点,点击“下一步”,在一些警告信息后继续“下一步”确认还原。
  第二种主要在Windows XP系统已经损坏(连安全模式也不行)的情况下使用最后一次制作的还原点:
  开机后,如果安装的是多系统共存,选择“Windows XP”后马上按住“F8”键,这时会出现很多菜单项,选择“恢复上一次正常的配置”即可使用最后一次做的还原点。如果想用其它还原点,目前笔者还不知具体实现方法,如果你知道,不妨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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