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定员工每天只准上2次厕所 不得超5分钟

珠海市红旗镇一家电子厂因制定厂规,限制员工工作时间上厕所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5分钟,在网络上引发质疑。有员工投诉,此举侵犯员工权利,有违人性。昨日,金湾区劳动监察大队到该厂调查,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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