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卡卡安全论坛综合娱乐区Rising茶馆 ◇◆沈阳一行人雨夜上高速 遭上千台车碾轧成碎块◆◇该人又至少被上千辆经过这里的车辆反复碾轧,变成了无数个小碎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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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谈天下] ◇◆沈阳一行人雨夜上高速 遭上千台车碾轧成碎块◆◇该人又至少被上千辆经过这里的车辆反复碾轧,变成了无数个小碎块。

◇◆沈阳一行人雨夜上高速 遭上千台车碾轧成碎块◆◇该人又至少被上千辆经过这里的车辆反复碾轧,变成了无数个小碎块。

监控录像中,10月10日17时06分,一名拎着麻袋的人弯腰爬进高速,不一会儿又消失在画面一角……这是这人生前留下的最后影像。
10日傍晚,在沈阳绕城高速朱尔屯下道口附近,一名行人走上高速公路,被身后驶来的货车撞倒,之后货车逃逸。
由于当时暴雨倾泻,能见度极低,该人又至少被上千辆经过这里的车辆反复碾轧,变成了无数个小碎块,交警甚至无法辨别其性别。
案发:事故时间段内有几千台车辆在此通过
当日17时15分左右,沈阳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接到报案称,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朱尔屯下道口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确切地点是沈阳绕城高速公路25公里+800米处。
交警高速三大队事故民警房殿彪介绍,当他赶到事发地时,询问尸体在哪里,“当时雨下得特别大,人已经被碾碎。”
房殿彪说,通过技术分析和调取数据,发现发生事故的时间段内,保守估计有几千台车辆在此通过,再加上当时雨下得特别大还是黑天,造成了如此惨痛的后果。
“现场只留下一条内裤,别的什么都看不清楚。”办案民警介绍,事件发生后,沈阳刑警、技侦、包括图侦等警种纷纷赶到现场,在事发路面上民警们找到少量蓝色的汽车碎片,凭借这些碎片,交警部门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调查:通过视频监控锁定逃逸车辆
事发时为晚高峰时间,绕城高速上车流量非常大。在调取监控录像的过程中,交警发现在视频xxx现了一名行人,背着一个大麻袋,弯着腰,像拾荒者模样,走路直打晃。此人由东向西前行,当走到朱尔屯下道口附近便看不到了。
“当时雨确实太大了,无法断定行人的性别,看着像男的。”民警表示,目前该人的身份还不能确认。
在监控录像中,还有一个细节:一辆蓝色载罐货车停了下来,车上走下两人,相互攀谈一会儿,就又上车离开了。交警们推断这辆车有重大嫌疑。
监控中无法看清这辆货车的车牌号以及车型,交警部门排查了绕城高速12.3公里至33公里之间的车辆,锁定了这辆载罐蓝色货车并确定了车牌号。
侦破:司机称没想到高速上还会有人走
交警部门查询到,肇事车辆为虎石台地区一家粮油公司所有。
11日凌晨1时许,办案民警赶到了这家粮油公司,发现肇事车辆就停在公司的院里。通过比对发现,这辆车左侧大灯位置的损坏,刚好与现场捡到的碎片吻合。
交警找到了该公司的老板,“老板非常配合我们工作。”11日8时许,老板就将肇事司机连同车上的另一人送到了交警高速一大队,至此,这起事故得以侦破。
昨日下午,记者在交警队的事故科见到肇事司机尹某。
尹某面对镜头始终坚称,当时不知道撞到的是人,“我就觉得车撞到了一个什么东西,以为是水果箱、木头啥的,我就下车看看,发现大灯坏了,也没在意,就走了。”
尹某说,他是开了20多年车的老司机,他也没有想到,高速上还会有人走,并且当时速度也不快。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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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傍晚下的这场大暴雨,让很多驾驶人的行程充满了惊险。当日17时15分,在沈阳绕城高速朱尔屯下道口附近发生一起悲惨的交通事故:一位行人竟走上了高速公路,被一辆货车撞倒后,由于当时大雨倾盆造成行车视线不好,这名行人又遭随后的近千辆车的碾轧,尸块几乎散布到整个路面上……
目击:肇事现场惨不忍睹
“我们赶到现场时,被撞行人的尸体已经被碾碎,甚至无法辨别性别!”沈阳交警高速三大队事故民警房殿彪表示,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在绕城高速公路25公里+800米处。“当时雨下得特别大,尸体已经被碾轧成很多白色碎块,其中最大的部分直径也只有10多厘米。”
办案交警介绍,当时现场的车流量非常大,发生事故的时间段保守估计至少有几千辆车通过,现场能看清的只有一条内裤还算完整。民警在现场仔细搜寻,找到少量车辆撞击后留下的零件碎片,而肇事车辆已经不知去向。”
很快,刑警、技侦等多个警种都赶到现场,由于肇事发生时正是晚高峰时间,绕城高速上车流量非常大,排查嫌疑车辆很有难度。

破案:又是监控立了功
办案部门在肇事路段调取了监控录像。从录像中能看到绕城高速上有一个行人拎着编织袋,在由东向西步行。当时三环上也有很多车辆在大雨中看到这名行人后进行躲闪。
录像中此人走到朱尔屯收费口附近便出了画面,随后就有一辆蓝色的货车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两个人在雨中站了一会儿就开车离开了。
由于该车的车牌号在大雨中无法看清,警方根据现场残留的车辆碎片,排查了肇事路段行车方向该时间段的所有车辆。同时民警发现那辆嫌疑最大的蓝色货车停车后,后面有一辆标志明显的邮政车辆通过,因此民警以邮政车为参照物搜索蓝色货车车辆,终于在西站收费口入口处查到了那辆蓝色货车的车牌号。
肇事司机:“下车没看到人”
车牌号确定后,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档案信息发现,该车为虎石台地区的一家粮油公司所有。民警赶到这家单位时已经是11日零时30分左右。在该公司院子里,那辆蓝色货车正停在那里,其左大灯处肇事痕迹明显,已经损坏严重。
10月11日8时左右,肇事司机连同车上的随同人员被公司负责人带到交警大队。但肇事嫌疑人尹某否认自己是肇事逃逸,“我的确感觉到撞倒什么东西了,所以当时冒着大雨下车看了看,也没看到路上有人被撞,我也没想到高速上会有行人,所以就离开了。”据尹某介绍,他是一名老司机,有20余年的驾龄,事发时速度不足每小时50公里。

疑问:后车碾被害人该负啥责
据交警介绍,这起肇事逃逸案中,案件情况非常复杂,“首先这名行人不应当出现在高速公路上,另外行人被货车撞倒后,随后碾轧的车辆已经无法统计。我们按照车辆违法行为和死亡的因果关系确定肇事责任。这辆货车在将行人撞倒后,行人当时仅是受伤还是当场死亡已经无法考证了,而引起行人死亡风险的就是第一责任人,即货车司机。”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就此咨询律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这就意味着,肇事司机对被害人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即如果不及时对被害人实施救助,被害人可能会由于伤情严重或者被过往车辆二次撞击、碾轧而导致死亡。肇事司机可能被判交通肇事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
而后面的车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碾过,如造成被害人死亡,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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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严令禁止

所以肇事司机应该没什么太大责任,除非法律不公平,中国法律人情太大,大多讲人情,而且法不责众,并且对百姓的一些作为事情比如到处拉屎撒尿,到处扔垃圾、到处闯红灯等极为恶劣低素质行为,根本就没任何处罚,所以想建立法治社会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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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F 日蔓 的帖子

这么说吧,那司机必须承担责任,但是不应过重!这个说法应该是最客观的了!

度得法院等掌握。如果真的是明知撞人在逃跑那或许应该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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