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房价高的都是“刁民”

说 房 价 高 的 都 是“刁 民”

吴知逢的搜狐博客




任志强说去年平均房价仅为5000多,并不高,认为房价高的都是不尊重经济规律的人:“别忘了,国际上评价房价高低都是用的中位数。我们的中位数才两千多块钱啊!按全国来说这两千多块钱的房价高吗?”

这不是任志强第一次抛出类似观点。2009年的时候他就曾说过,中国房价不高,穷人也买得起。当时他还试图从另一个层面去论证高房价的合理性——过去30年间房价涨幅远低于白菜价格的涨幅,几乎“等于没涨”。

有关房价高不高的问题其实早就有了定论,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房价高,在今年“两会”的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说过:“房价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所以,调控一定不能放松。言犹在耳,任志强却似乎忘记了。

当然,温家宝讲的不一定对,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既然绝大多数群众都认为房价高那房价就肯定高,除非群众集体有意识地撒谎。

根据央行最近的储户调查,有67.7%的人认为房价“过高,难以接受”,这个数字比去年四季度的调查下降了5.2个百分点。需要注意的是,67.7%反映的只是极端情况,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高房价的痛感不是那么强烈,相信跟任志强一样认为房价合理的少之又少。

不过,千万不要小看了那些认为房价合理的人,他们往往能量都很大,其中就包括了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很少会公开评价房价,因为这么做有极大风险,但是,在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上我们还是不难看出,地方政府其实并不认为房价高。2011年的时候,国务院xxx了“新国八条”,要求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当年的房价控制目标,结果,地方政府最终制定出来的清一色都是房价控涨目标,有的地方一开始甚至规定房价可以涨50%以上!如此明目张胆让人震惊,而这背后隐藏的逻辑便是:当前房价不高,很合理,不合理的只是房价涨幅。

如果说2011年情况特殊地方上才将房价控制目标曲解成了控涨目标,那么2012年理应作出纠正,但实际则是,3月初佛山率先制定的依旧是控涨目标——房价最高涨幅不得超过10%。根据官方数据计算,2011年佛山的房价收入比在12倍左右,远高于合理水平,在这种情况下,今年政府竟允许房价涨10%显然已违背中央调控精神。

话说回来,房价收入比其实并不能准确衡量一个地方居民的购房承受能力,所以很多地方政府并不认可这个指标,即使认可的也对合理的房价收入比水平有其他见解,总之就是不接受当前房价过高的判断。

一边是人民群众认为房价过高,一边是开发商和地方政府认为房价合理,双方各执己见,谁也说服不了谁。从任志强的角度来看,那些坚持认为房价过高的人肯定不可理喻,他曾反问采访他的记者:如果你认为你的工资收入该涨,那房价难道不该涨吗?显然,如果让他来裁判,他很可能会把那些认为房价过高的人视为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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