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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灌水] 不懂规矩的————就得恶治!

不懂规矩的————就得恶治!

早上上班不久,科里一同事向我抱怨:XX科太牛X! 自己把检查报告弄丢了,没法向病人交代。想补报告,却以命令的口吻跟我说话!丫以为他是谁大爷啊!

我说:咱的签收记录有没?答:有。他们确实签收了。

我说:行了!我有数了。这份报告,他们若不来求大爷我,就别想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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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茶馆小二 于 2011-9-14 13:56:00 发表
惯的



确实是惯的。某些人就跟小孩子一样,惯啥毛病,有啥毛病。


以前这种事情没撞到我手上。


今天这事,撞我手上了。我就得让他知道————俺也是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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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筱妖 于 2011-9-14 17:15:00 发表
最后求大爷了没啊~



来找我谈了


被我吓唬回去了: 补报告,可以。但需先签一个书面协议,留在我这里。协议内容强调此报告应XX科之要求补发 ,我科只对报告内容及图像的准确性负责;今后 一旦 由此补发报告泄露病人隐私或卷入法律纠纷,由申请补发报告者负责。(签字)


不答应这个条件——绝不补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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