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考场女子两次下跪 为规定不奖人情褒还是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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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女子因忘带身份证迟到未能进入考研的考场连续两次下跪的事情引发了热议。西安的陈女士36岁重拾书本准备考研,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在考研当天因为忘记带身份证,家人送来时已经开考半个小时。面对女子的两次下跪依然不为所动的考研工作人员,到底该褒奖还是改贬?网友认为法律不外乎人情,女子两次下跪又已经36岁,难道就不能网开一面?又不是作弊干嘛那么认真。在考研的考场上,规定开考15分钟之后不允许进考场,这名女子因为身份证忘记而延误,两次下跪求情依然未能进考场,在规定面前人情到底该不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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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埋藏许久的思念 最后编辑于 2011-01-18 15: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