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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小屋] 宝剑横抽断玉匣

宝剑横抽断玉匣

序章——相遇
      有人说秦人的祖先有狼的血统,生于内陆,人口匮乏,为了国力昌盛,他们走进大漠,和戈壁滩上的狼交配。我一直认为不过是秦人自吹自擂,在得了赵国的几座城池后大放厥词,为自己壮壮声势。但是当我走进秦地,翻过那座横亘九州大陆的高山(秦岭),却感觉到了一股气势,一股宝剑在剑鞘中鸣动的气势,感觉到一股力量已经积累了很长时间。秦人民风剽悍,喝茶用大碗,喝酒用大碗,吃着刚从炭火上拿下来烤的半生不熟的肉,就连面片都是大块大块的沾着辣酱吃下去。扑面而来的秦地狂沙敲打着我的面颊,我毫不在意,在路边的茶肆坐了下来,跟小二哥要了碗牛肉面。
      传说秦人的祖先是梦见吃了一个玄鸟蛋而受孕生下了孩子,所以秦人尚黑,战场上他们黑盔黑甲,据说跟疯了一样向前冲。现在我倒是到处都能看到穿着深色衣服的百姓,被大风吹出来的沧桑写在脸上,却让我此前对秦人的偏见少了许多。那个赵政也许的确有些手腕,秦人也不是那么不堪,最起码脾气直,骨头硬。不过对面桌子上的那个女孩在干什么呢,雪白的皮肤却要抹上些煤灰;明明气质脱俗,却要扮成下等百姓;明明是个女孩却要扮成男子的样子,却不知道那柔荑般的脖子早已泄密,还有那小小的白手。我自小在楚国的深山老林里长大,每天跟着不一样的师傅学习如何致人死命的招数,学习如何人剑合一,学习在山林和闹市隐藏自己生存下去,很少见到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应该是我的礼教老师——崖曲,她白衣飘飘,每天都在我习剑的竹林旁抚琴,我有的时候会练完剑在她面前礼貌的跪而前揖,问她弹曲子的名字。奇怪的是她每天弹的曲子都不一样,却总叫一个名字——渐离。我沉思起往事,不禁眯起眼睛看对面的女孩,夕阳正把她细致的轮廓勾勒的别有韵味。突然,有个小丫头走到我的身边,对我说:“我们家小……公子说请你尝尝这个,还说你不要老看他,要不然你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丫鬟说完在桌子上摆一碗面皮转身走了,面皮下的汤料上撒了些芝麻。我夹起一块放进嘴里,觉得酸辣异常,应该是那位“公子”加了料,但却仍然吞了下去,朝她或者说那位公子拱了拱手,大口吃起端上来的牛肉面。师傅告诉我,不是朋友就是敌人,但是对陌生人都保持着一份尊重,既是自保,也是强者的风度。“喂,好吃么!”那位“公子”开口问我话,装成粗声粗气的样子,却遮盖不住璎珞敲冰的嗓音,我不禁又眯起了眼睛,答道“不好吃。”我的剑术老师告诉我,做人如用剑,既要左右逢源又要刚直不阿,真话不全说,假话全不说。所以我不说假话。刷的一声,她竟然抽出腰间的佩剑,真没想到那样柔弱的女孩竟然拿起来了长剑,剑锋直指我的咽喉,我把最后一口面咽下去,喉结就在剑锋上下滚动,我抬起眼看着她。她竟然脸红了,垂下眼看着我:“不许那么看我,那你……那你,那你为什么还吃下去不吐出来?”我本来可以说为了礼貌,甚至心情好的话可以把师傅教的那一套全说出来。我盯着她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黑黑的眼球在灵气地游动。不知怎么,我说出了这句话:“因为是你让我吃的。”她盯着我,拿剑的手颤抖着,我伸出两个手指,替她夹住了剑锋,微微抵在我的喉结上,只要她喜欢,稍一用力,那里就能变成鲜血的沼泽。“讨厌,讨厌!”她低声的叫了一句,抽回宝剑,却把我的手指划伤了,我却不觉得疼,手停在半空,痴痴的望着她微红的脸颊。“你……你的手,受伤了,对,对不起。”我微微一笑,“姑娘不必挂怀,小伤口,时候不早,公子早回吧。”我把面钱留在桌上,走出了茶肆,后面传出了跺脚的声音——我特意把两个称呼加重,把她气坏了吧,真可爱。
      也许是那天的牛肉面很香,也许是那天的夕阳实在太好,抑或是她的确太美丽,我在那一刻有些迷失,完全忘了自己,也忘了我最大的师傅,那个视我如己出的师傅暗夜的话——“刺客不能忘了自己,不能有一丝的犹豫和迷失。”等到我再想起这一刻,我才知道结局在开始就已经定下来了,一个注定我是配角的故事开始了。
最后编辑饼饼2008 最后编辑于 2010-07-15 23:28:09
恋恋不舍相思意,为卿折翼坠红尘。
一场好梦匆匆醒,独怅斜阳卧青石。
往事如烟淡淡看,且留醉后忆缠绵。
转身轻抚衣衫去,相忘江湖两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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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宝剑横抽断玉匣

本来说上次五一发的音画情感的游记是本科的封笔之作,最近发生了些事,想写出来,又不能直白的说出来,就写成小说吧。不过我白天要在实验室,晚上才能更新,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不喜欢的话我也会写下去,不过会不更新发表,就不占论坛首页资源了 。我很少写小说,有意见大家跟帖提,另外,因为老在实验室做实验,我准备写一个关于生物危害的小说,很早动笔了,没写下去,准备这个暑假完成,大家给点意见,在这里http://bbs.ikaka.com/showtopic-8705743.aspx
最后编辑饼饼2008 最后编辑于 2010-07-15 23: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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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F 茶馆小二 的帖子

小二哥看懂了?我想把这篇小说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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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往事
      师傅让我来秦地,没说为什么,只说这是宿命也是时局的注定。大师傅暗夜对我说,现在的秦皇很可能站在历史的高原上俯瞰众生,做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王者。来之前我的一个很奇怪的师傅辰语对我说:“流星成其事,荧惑必守心。”他疯疯癫癫的,明明要教我参悟星相解释命运,却让我天天看什么河图洛书,教我如何从星星的走向和云的形态辨别天气。
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我四处在我刚入秦地之处游荡,仿佛丢了什么,又好像在寻找什么,这以前我的生活很简单——练剑,再练剑,练匕首,学礼,学诗,学棋。唯一的波澜是有的时候师傅给我人像竹简,让我记住长相然后烧掉,空手找到他,杀了他。我不知道自己算不上好人,不过只要有人给钱,我不会拒绝,不管目标是谁——老人也罢孩子也罢。我的一个一起长大的师弟就因为目标是个耄耋老人在最后一刻把那能砍断青铜剑的匕首虚空一划错过对方的脖颈,匕首收回来的时候看到自己的肠子流出来的,对方毫不犹豫的把一只藏于袖中的的箭簇投向他……师弟对我很好,每次师傅罚我不吃饭睡柴房都省下几口饭偷偷给我带来,每次给我背上的伤口涂药都轻轻的……听到消息后我拿起了自己的剑,那柄除了练习以外还没出过鞘的剑,默默的站在马厩门口。暗夜师傅挡在那对我说,对方是赵国的氏族,现在已没有可能偷袭了,他们加派了人手。我看着他深不见底的眼睛,说:“那又怎样?我现在一闭上眼就看见师弟的眼睛。”师傅说:“你还不是一个最好的刺客,去过了这个坎,回来我再教你。”我赶到赵国,在那个氏族的门前下马,想着师弟踏进去再没回来。我拔剑,没有丝毫悬念的用了一招“天女散花”,五个守卫倒在了地上。我就这样杀进去,见到活物就杀,剑上的血凝固了盖住剑刃,我就没有丝毫技巧的用剑锋去捅。四岁起就开始与剑朝夕相处,我觉得剑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那天以后有人传说赵国的一个氏族因为得罪楚国而被楚王自己的斥候精骑化妆潜入灭门,因为那晚附近有人听到一个楚国口音的嚎叫,像狼……
      我永远是个配角,当人们大谈特谈楚国精锐的时候我包扎好背上的伤口,取掉胳膊上的箭簇,藏在师傅派来接应的车里回到楚国了。师傅看到我的那一刻说:“影,你已经嗜血了,本来你可以做一个出色的刺客,但是你还不够绝情,你对自己最在意的东西不忍放弃,在面对你最信任的人的时候你就是个弱者!”停了一下,师傅又笑着说:“你长大了,不能再叫一个字的名字了,听说你在赵国拔剑骂天,狼嚎嗜血,就叫血影吧。”
我是一个孤儿,大师傅在出行的渡口发现了我,用狼奶喂我,他那时就打定主意要让我接过他手中的匕首,而师弟是我在一个清晨上山采药的时候从强盗手里夺回来的那年我不过十岁,我还记得那天用的招式——云剑再下劈,不过拿的是采药的小铲。好多年了,我都记不得师弟的样子了……
再往后就只有我一人练剑,受罚,砍柴,采药……我不再为目标被杀前眼里的恐惧而心软,我的匕首或者是别的能伤人的东西总是直直的刺入对方心脏,让他体验临死前心脏最后一次搏动。
      师傅让我在雪地里赤身裸 体的练功,让我抓住带刺的剑柄练剑,让我握住刚刚被炙烤的匕首练习……只为我能牢牢抓住武器。师傅说,以后我可以带兵器出去了,但是要记住所有的兵器在没伤到敌人的时候离自己是最近的,要牢牢控制住这些凶器。
沉思着往事,我来到了秦岭一脉——终南山,遇到了一个让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坏人的人。
最后编辑饼饼2008 最后编辑于 2010-07-16 20: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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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终南论剑
远远望去天边的云似乎是从秦岭的心窝流出来的,飘渺不定,又异乎寻常的妖娆美丽。在远方绚烂的晚霞中,我遇到了一个眼神灿若星辰的男子,我们在终南山的个小山峰上相遇,相向而行的我们只是一个眼神的交流,我们一同勒住了马,我看了看他腰间的剑,他看了看我长长的背囊。我觉得这个男人可以和每一个重大的场合相得益彰,无论祭祀典礼还是万军阵前,抑或是庙算祈祷,甚至安抚四维……他在马上作揖,问道:“壮士不似我秦国人士,敢问英雄出处,在下蒙恬想交个朋友。”蒙恬?我心里一惊,难道跟秦国大将蒙骜有关?我立刻回礼道:“无名小辈,不足道来,不过跟兄台一见如故,在下行囊中有些水酒,敢情兄台赏光。”“兄弟客气,我这里有些肉干,在下知道附近一处幽静所在,不如我们共赏夕阳。”我点头称是。
我一直以为秦地只有漫天的狂沙,原来也有这样得风得水的地方,山中一线瀑布垂下来,扑面而来的水汽让我忘记旅途的疲惫,而向西的山坳却正好看到西斜的太阳。我大喜,抚掌大笑道:“蒙恬兄,我一直以为看夕阳要在高出,原来这样一个去处却也别有韵味,于山水间看斜阳。”蒙恬笑而不语,拿出肉干和几样野果,斜倚在青石上,仿佛自言自语的说:“小时候祖父逼我练武,读兵法,习礼仪,我最盼望的就是隔一段时间的行军训练,一个人带些干粮,就在这巍巍青山里走啊走啊,每次我都要在这呆一会,哪怕回去晚了挨军棍,只有在这我才觉得安心踏实。”“我小时候最想干的是找一个地方,好好地睡一觉,因为师傅总是在晚上我睡得最熟的时候问我剑术,用烟熏我,甚至拿暗器射我。”“兄弟不愿说出名字原来是有苦衷的,不过冒犯问一句,为何要用剑?”“蒙兄好眼力,为何我不能用剑?”“兄弟要做的事讲究一个快一个准一个恨。剑实乃不适合,太大也不易于掌握。”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仿佛冒犯了我一般。我微微一笑,讲道:“剑行于左而可顾于右,刚直又不缺诡谲,前挽花避其锋芒,后云剑得回旋余地,正是刺客的最佳选择。”蒙恬一愣,叹道:“君奈何生为刺客?剑客更适合兄弟啊。”“我不觉得刺客有什么不光彩,我有自己的原则,不想杀的不接,接了不管是谁都要杀,做人如行剑。”“何为剑道?”“剑道之道,在不离其宗,一人行剑,当以锋对敌,加以挡拆回避;治国之剑,当守有道,放变化,不变中生有变,变而不离其宗。”说到这里,我不自觉的拆开包裹,拿出师傅给我的宝剑,师傅说,刺客的剑只要锋利就行了,不要名字,所以我到现在都没给它起名字,对着已经暗淡的斜阳,我拔剑歌吟,是唱着师弟和我一起唱的童谣,还是某一支古老的曲子,我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后来蒙恬也拔剑相迎,我们击节唱天涯,我们互相就着皮囊喝酒,狂叫,舞剑……
当月亮从山那边升起的时候,蒙恬跳上马背,对我说:“兄弟多珍重,你是一个让我蒙恬佩服的人,也是一个跟剑一样的人,你要做的事总归是对的,不过兄弟很可能被自己最信任的人伤害。”我露出一丝不解,他接着说:“兄弟刚才唱的歌中,透露出对自己童年好友的不舍,刺客……是不能有不舍的,很难说你不舍的人会不会伤害你。”蒙恬对我说:“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了解你的身份的?”“我们的第一眼,我们都了解彼此了。你是将才,不知道我们下次见面会不会是敌人了。”“我知道兄弟会做对的事的,后会有期!”山间一声长啸,蒙恬策马而去。
秦国有此大将,难道真要让秦王创造个亘古未有的事业?我闭上眼让月光洒在脸上,问自己,自己真的能做出正确的抉择么。师傅告诉我,如果杀一个人能让千万的人活着,可以杀;如果杀千万个人,能让活着的人更好的活,也可以杀。我是个好人么,或者我的心还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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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我叫琅瑶
      咸阳城边,我看见一个帝国的兴起,经过多年的经营,秦国的国力已经可以雄霸一方,仿佛雪藏的巨大力量在等待时机被释放。十年生育十年教训,秦国敢在咸阳建都城,就敢跨国黄河,威慑临近的韩国赵国,甚至挥剑南下,直逼楚国。这么浅显的道理,谁都看得出来。人与人之间其实也就是弱肉强食,国与国之间何尝不是。自然的法则就是谁能比别人快一步强一点谁就能抢夺食物土地钱财生存下去,小国永远只能在大国的鼓掌间苟延残喘,吃点残羹冷炙,时时有灭国的危险。一个国家的厚重要看历史也要看领导者。不知道这个行过弱冠之礼的秦王,会带给历史怎样的惊喜。
我不太相信缘分,要是有缘分,那被我杀的人算是跟我最有缘分的,我总能找到他们,不管他们在哪,。不过当我又遇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我在突然想着还想跟她有再下一次的相遇。这次她换上女儿装,迎着朝阳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夕阳把她白皙的皮肤调和得正好,眼睛里还是那么的有灵气——似有水汽氤氲着那双眸子。水色的长裙,粉色的衣衫,让人禁不住想去保护,不想让她染上纤尘。
在街边的粥摊上我坐下来,看着她慢慢的脚步浅浅地走过来,我垂下头喝粥,她从我身边走过,一阵淡淡的香味,那么自然有那么让人上瘾的香味。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我心里想着,竟然盼望她还能记得我。师弟死了以后,我不希望记住任何人,也不想有人记住我。记住别人可会让我伤心,被别人记住很可能给我带来死亡。感觉她渐行渐远的脚步,心中没来由得升起一阵失落。我让小二再给我上碗白粥,吃饱了就不会胡思乱想了吧。身后传来一阵纷乱的嘈杂。我转过身去,看见她护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一个长相不错的青年一身戎装,刚刚勒住一匹枣红色的马踢翻了路边卖脂粉的小摊。
      马上的青年扬鞭恐吓:“哪来的野孩子,敢挡小爷的马?”“明明是你自己在闹市飞马,差点撞伤小孩,怎么那么不讲理,该把你拉到中尉府问罪!”她就是生气了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小爷是相邦府的内卫,莫说一个中尉,就是宫廷的卫尉和御史大夫都拿小爷没办法。”
“你就仗着自己是吕不韦的人连王上都不放在眼里?我今天教训教训你!”她一把将那个内卫拖下马来,却没想相府的内卫也不是吃软饭的。在地上就势一滚,把她拉在身下,牢牢锁住她的双臂,像把她骑在身下一般,竟然还发出淫笑。看着她微微泛红的手腕,我感觉气血上涌,一种不可以被遏制的愤怒让我全身发抖。我大步跨过去,一把揪住他的发髻,往后一拉,膝盖磕住他的后脖颈,立刻让他翻过来,仰面躺倒在地,我用膝盖抵住他的咽喉,突然有一种凛冽的感觉,这种感觉只在我杀人前才有。
      那个内卫早就失去原来的霸气,“你,你竟敢打丞相的人,不想活了。”“早就听说秦国的王上太嫩,镇不住相邦,不过我不是秦人,我就替你们王上立一立威。”我已经把手摸向腰间的匕首,却听得一声大叫:“都城之内岂能闹事,都停手。”“蒙毅哥哥来了。”她欢喜的叫着,我竟然感觉微微泛酸。“我乃都城中尉,尔等街头滋事,随我回中尉府问罪。”“蒙毅哥哥,这个黑皮帮了我,你不要治他的罪啊。这个混蛋仗着吕不韦的名号当街飞马,差点撞到小孩。”“嗯,我也见了,这位兄弟着实了得,几招就能制敌,很适合军中格斗需要。大哥见了定要和他切磋切磋。我先走了,你自己快回家。”说完朝我一拱手,牵着那个内卫和马走了。“喂,别以为我忘了你,我告诉你,秦国就是秦王说的算,秦王最威武了,我们王上雄才大略你怎么能知道。不过你功夫不错,交个朋友,你叫什么?”“影,血影。”“好难听的的名字啊,我得快回去了,娘要骂。”我呆呆愣在那,心里莫名的欢喜。她走出很远了,回过头叫道:“我叫琅瑶,有机会再见啊。”琅瑶——美玉的意思——很纯的名字。我微微笑着,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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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重了,删去
最后编辑饼饼2008 最后编辑于 2010-11-13 20: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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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大小问题,小二哥,我重新发一遍
最后编辑饼饼2008 最后编辑于 2010-11-16 22: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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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流星雨
    我曾经以为我的背影叫孤独,我的呼吸叫坚守。在深山里每天砍柴、采药、练功、受罚……枯燥简单的生活让我觉得踏实,我不依赖别人,也不为其他人负责,淡淡的生活,不着痕迹的把冰冷的残忍插进不认识的人的心脏。都忘记了有多少冰冷的夜我躲在枯草丛中,紧紧攥住腰间的匕首,听着自己逐渐平静的心跳,只等着那精光暴盛的一击,有的时候要等一天,有的时候要等三天……有的时候我等来的是有计划的剿杀……我再不敢相信任何人,反而黑暗让我有一种安全感——黑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躲在黑暗里你并不了解的东西——黑暗是最包容的,遮盖了罪恶、弱小、阴谋……

   
    蒙恬让我坐下,深深行了一礼:“请壮士救秦国于水火,蒙恬定披肝沥胆报之。”我默而不语,看着哥俩坦然的目光,我早已暗下决心,原来世上还有让我信任的人。“这月初九子时,上要登终南山观流星雨,线人报之嫪毐心存不轨,意图与丞相吕不韦行刺王上,况嫪毐与太后淫乱,满朝皆知,在下想趁此机会除之。已领王上密诏,蒙恬想拜托兄弟暗中保护王上,王上准备活捉嫪毐的刺客,让太后无话可说,当夜斩杀嫪毐。”“我是刺客,让我去?”我不免疑惑。“兄弟熟知刺客招数,当夜我要守在嫪毐府外,小弟御前侍卫,其他侍卫不可以信任。只有兄弟能暗中保护,万望兄弟周全。”“不怕我行刺秦王?”“见了第一面后,蒙恬就知道可以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兄弟。”“初八早上,影于后门等候差遣。”“兄弟要何酬劳?”“蒙兄早已付过,那日的肉干应是秦军装备,味道不错。”我淡淡一笑,最近怎么了,竟然也会开玩笑了。


  夜,冰冷的夜。我潜伏在内卫虎贲的警戒圈内,趴在不知名的遍是芒刺的灌木下,寒气渐渐向身上泛起来,不知怎么我想起了师弟,他现在也很冷吧,沉睡了那么多年,他有话要对我说吗。在山上已待了一天一夜,虽然不远处的蒙毅知道我在这,但是怕其他的侍卫中有嫪毐和吕不韦的耳目,我没露出一点踪迹。按计划过一会秦王会在我面前的空地上设宴欢饮,观赏百年不遇的流星雨,我只要在秦王背后十步远处暗中观察保护即可。刚才蒙毅“亲自”检查了这出灌丛,在我背上轻轻拍了一把;“事成之后定与兄畅饮佳酿。”
    远远的看到一片灯笼向这边走来,最先到的侍从将帐篷和案几摆好,我有些期待的等着那个年轻的君王。灯火朦胧中我看到了一个剑眉星眼的青年,一身玄服,不紧不慢的走过来,仿佛天下都在他的掌握中。路边的虎贲依次向他行礼,蒙毅向他暗暗点头,示意一切妥当。这个时侯却出现了一个我意向不到的人——琅瑶。她蹦蹦跳跳的跑过来,很亲近的对秦王说:“嬴政哥哥,你确定今夜有流星雨?”“嗯,历法官说了,今夜流星雨,大吉。”“好冷啊,看流星雨要这么晚。”秦王宠爱的将旁边的大氅披在琅瑶的身上。“要是嫌冷就回去吧,孤改日用烟火给你做一场流星雨。”“不要,我就要看今晚的。”不知为什么,我感觉到浑身不舒服,明明这几天很想见到她,看见她跟别人在一起却难以说明的压抑,我握着匕首的手微微用力,今夜不要出什么事就好。
子时到了,第一颗流行在她如银铃一般的声音中落于东方,我的第一滴血也流在了匕首上——我看到她抱着秦王的胳膊欢快的叫着,这个男人好像给了她所有的安心和快乐——我的心一紧,手上一用力一道殷红的痕迹顺着匕首流下来。流行一颗接一颗落下,时而三五成群,时而独秀一枝,时而绚烂夺目,时而温雅舒缓……我却无法观赏全景,暗中的我只能看到面前的帐篷以及秦王和她的亲近,你知道我在保护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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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宝剑横抽断玉匣

  渐近丑时,流星渐渐消失,黑暗逐渐逼上来,天空中也没有几颗星星。蒙毅命人再多添几支蜡烛,就在侍从转过身去的时候,我感觉到身后一阵纷乱,只听到铠甲被刺穿的声音。巴蜀之地常有淬炼兵器的秘法,匕首削铁如泥,宝刀吹毛断发,看来刺客是下了功夫的,如果我不在这里,他的匕首还有几步就可以刺中秦王的胸膛——或者伤着琅瑶——我跃起身来,弹开匕首向后刺去,对手的兵器是一把铁杆似的剑,似乎是仿制那把著名的鱼肠剑,短而圆滑的剑身擦着我的身体过去,匕首恰到好处的斜插入对方肩膀,我轻轻一扳,刺客倒地。就在这时,那个添灯侍卫却绕过蒙毅,我只听到拔剑的声音,反身向那边跑已经来不及了,蒙毅身边的另一个侍卫死死扣住他的肩膀。眼看添灯侍卫的剑就快刺中秦王了,琅瑶跃起身来,推开秦王……剑从两人之间划过,她雪白如藕的胳膊上多了一道殷红的伤痕。这一刻我感觉世界都安静下来,我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在怒海狂涛——被人伤着心爱东西的愤怒。我飞身跳入三人之间,活活磕掉对方的剑。对手是个优秀的刺客,不达目的不罢休,就在他跳起来准备玉石俱焚的时候,我锁住他的喉咙拖出帐篷,顺势狠狠踩住他的膝盖,废了他——我用尽所有力气。对方钳子一般的手深深掐着我的手臂,却遮盖不住我此时莫名的心疼和压抑。蒙毅跟出帐篷,悄声说:“带到那边最高的山峰,燃起这支火烛为号,大哥等着动手。”接着大喊:“御前将军蒙毅,擒得刺客,刺客说是嫪毒派来行刺王上的。”四处虎贲都喊起来:“嫪毒谋反。”——阴谋和策略是一个故事。我拿起匕首只在他的脖颈上轻轻一划,热血喷薄而出好似绽放的红花,生命毁灭时远比出现时壮丽——我托起渐冷的尸体,跑到顶峰,拉起火烛——四周预先埋伏好的的烟花四起,一朵两朵三朵……烟花越来越多,似乎又是一场流星雨,夜空如同白昼,我拿着火烛任凭灼伤皮肤——你知道是我在为你点烟花么——这么大的烟花,蒙恬也看到了,以后没人能伤害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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