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中国人,相煎何太急。

昨天在网上可以一个这样的新闻,一个女人,为了阻挠拆迁人员才她家房子,点火xxx。
        大概情况:政府征地开发,而赔偿却按照1996年建房的标准赔偿,房主当然不能答应。结果就出现了冲突,当屋主发现无法阻止的时候,就做出了极端的做法。
      按照1996年的标准赔偿,是不是有点不合理呢?如果我们买国家的地,不知道能不能按1949年建国的标准买呢?真是无语。相对一个政府,个人的力量是多么的渺小,最后我只能说:同是中国人,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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