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伤人后直接送去火葬场

11月9日晚,北京市门头沟区一大学生骑车回家,行至距家小区100米处,转弯逆行,改为在非机动车道直行,在十字路口,被身后左拐一辆别克轿车撞上,汽车车头撞在自行车正右面,遭成该大学生右腿小腿粉碎性骨折,伤者当时曾昏迷,事后汽车司机驾驶肇事车辆送伤者去本区火葬场,伤者清醒时发现司机不是送自己去医院,而是送去火葬场,发现事情不对,伤者立即要求司机送往医院,司机才送伤者到医院。现在该大学生在医院治疗中。事后汽车司机在伤者家属要求下才报警,警方随司机到达现场发现现场被破坏,当场告诉伤者家属,本起事故,由非机动车一方负全责,而且在现场发现一名目击者,警方没有对其进行任何询问。三日后,肇事车辆鉴定为左侧雾灯不亮,右侧雾灯没有,当晚北京市大雪前,有雾。在家属的反对要求上诉下。事发十一日,交通局通知被撞人家属,要求其在责任认定上签各负责50%,遭其家属拒。

  开别克轿车撞了人的司机是一名在门头沟某高职学校任教的老师,姓周。他当天开的是他们校长的车,事后,他们找了人。然后就想把全部责任推掉。没想到这样的师德也可以当老师,撞了人直接把人送火葬场,简直是良心给狗吃了。

  对于伤者来说,不但影响了上学,还要造成的伤害自己负责。这公平吗??????得让这样的事这样的人让大家都知道。这样的老师师德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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